银行业市场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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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市场论文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1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具体讲,利率市场化是指存贷款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同业拆借利率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各种利率保持合理利差和分层有效传导的利率体系。利率市场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国金融间接调控的关键,是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机制、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定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1996年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尤其是2004年,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步伐:1月1日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央行只确定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是一个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由简单形态向复杂形态转化的过程,商业银行在迎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利率风险的加大,将会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利率波动所引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1.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在分析这类资产时,须对可能受到利率波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加以分析,即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加以分析。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正缺口,当利率下降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负缺口,当利率上升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缺口越大,银行所承担的利率风险就越大。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融资来源,当利率上升时,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但存款的利息支出却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从而使银行的未来收益减少和经济价值降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较低,不产生利息的不良资产较多,资产负债结构匹配布合理,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间相对固定的负缺口较大,资产负债结构原未调整到有利于应对重新定价风险的状态。

2.收益率曲线风险

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也会使收益率曲线斜率、形态发生变化,即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形成收益率曲线风险,也称为利率期限结构变化风险。斜率为正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而斜率为负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低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有收益率曲线风险。

我国银行间国债市场2004年底的收益率曲线在6年半至13年之间的斜率为负值,这表明我国已经发行但尚未到期部分国债面临较大收益率曲线风险。根据中国国债信息网公布的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2004年底所持有的国

债面值已经超过3万亿,如此大的国债余额在负收益率曲线的情况下,市场风险非常大。

3.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也称为利率定价基础风险,是另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重新定价特征相似,但因其现金流和收益的利差发生了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一家银行可能用一年期存款作为一年期贷款的融资来源,贷款按照美国国库券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而存款则按照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虽然用一年期的存款为来源发放一年期的贷款,由于利率敏感性负债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重新定价期限完全相同而不存在重新定价风险,但因为其基准利率的变化可能不完全相关,变化不同步,仍然会使该银行面临着因基准利率的利差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基准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每次调整中存贷款的利率变动都是不同步的。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最大利差达3.6%,存贷利差处于起伏不定的变动中。在利率市场化之后,这种存贷利差的变动将更为明显。

4.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一般而言,期权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某种方式改变某一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可以是单独的金融工具,如场内(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期权合同,也可以隐含于其他的标准化金融工具之中,如债券或存款的提前兑付、贷款的提前偿还等选择性条款。一般而言,期权和期权性条款都是在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时执行,因此,此类期权性工具因具有不对称的支付特征而会给卖方带来风险。比如,若利率变动对存款人或借款人有利,存款人就可能选择重新安排存款,借款人可能选择重新安排贷款,从而对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客户有权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偿还贷款,每次利率调整后,都会出现大量提前提款或还款的现象,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所承受的期权性风险之大。

三、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1.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控制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偏重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而对利率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重视不足,没有专门的内部机构来管理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要成功应对市场风险,必须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意识。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利率风险必将成为其主要业务风险之一,利率风险将渗透其各种业务活动,且将影响其盈利模式。商业银行必须从经营观念上高度重视利率风险管理,设立专门的利率决策机构,从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各个业务环节全方位落实利率风险管理,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在利率市场化的大潮中生存发展。

2.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适时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来转移凝聚在我国商业银行头上的市场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等,既增强风险的分散化效果,又不会对既有的客户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3.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人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90%的业务仍是传统的存贷业务,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大。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业务规模小,收人水平低,与外资银行差距非常明显。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已普遍占到总收人的60%左右,多的达80%。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增强金融创新意识,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

传统业务的依赖,逐渐降低利率风险。

4.提高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金是决定其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的走向是难以预测的,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强弱。因此,必须尽快使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达到《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增补资本金最快的途径:一是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二是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筹资。总之,银行应从多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5.建立合理的产品定价体系

利率市场化使我国商业银行进入自主风险定价时代,产品定价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定价不合理会使商业银行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商业银行有效配置资源参与竞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应从传统的信贷定价模式中跳出来,主动加强金融资产风险度及盈利能力的分析与研究,为合理定价与有效配置资产奠定基楚。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确定每一时期的利率定位、利率政策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建立以效益为中心,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

6.加快人才培养

利率市场化导致银行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必须有一支靠近市场、贴近客户,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具有敏锐分析能力的专业队伍,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增强自身竞争力,应对利率市场化大潮的到来。

7.银监会应加强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监控

银监会应定期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银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整改建议,包括调整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模型、假设前提和参数等方面的建议。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有效采取整改措施或者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采取严厉措施,防止其市场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2005、1

2.唐立新,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风险防范研究,中国经济评论,2004、7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2

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度量方法有很多,其中最常用的有三种,分别是利率敏感性缺口法、持续期分析法和VaR度量法。其中,利率敏感性缺口法的假设条件较少,数据容易获得,衡量风险所需的成本相对较低,技术水平的要求不高。所以,本文选取利率敏感性缺口法对利率风险进行分析。利率敏感性缺口法用来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银行将所有付息负债和生息资产按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时间段。在不同时间段内,利率敏感性资产(IRSA)减去利率敏感性负债(IRSL)得出的数值即为利率敏感性缺口(GAP),即GAP=IRSA-IRSL。当某一段时间内的资产大于负债时,就会产生正缺口,GAP>0,即资产敏感性缺口。此时,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会导致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上升。相反,当某一段时间内的负债大于资产时,就会产生负缺口,GAP<0,即负债敏感性缺口。此时,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会导致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下降。当某一段时间内的资产等于负债时,会产生零缺口,GAP=0,此时,银行净利息收入不受影响。由GAP引申的相关指标还有缺口率(Δ)、利率敏感性比率(λ)和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θ)。缺口率(Δ)是指商业银行利率敏感性缺口除以商业银行总资产,可用公式表示为:Δ=GAP/总资产。缺口率是一个相对指标,它表示银行所拥有的总资产对其所面临的缺口风险的承受能力,缺口率与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呈负相关关系。利率敏感性比率(λ)也是一种相对指标,公式为:λ=IRSA/IRSL。IRSA与IRSL的相对大小决定λ与1的偏离度,即θ=λ-1,θ同样为衡量利率风险的相对指标,当θ的绝对值趋于0时,银行因利率波动而承受的风险较小,反之亦然。

2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实证分析———以中国银行为例

2.1研究范围的选取实证研究范围选取2007年至2013年,该研究范围包含两个升息周期和一个降息周期,并在2012年7月6日出现回调拐点。这段时间呈现利率频繁波动的状态,有助于研究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本文实证研究数据均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各年度报表整理所得。我们从易受利率波动影响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即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出发,运用利率敏感型缺口模型进行数据的分析,以衡量中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并对其加以有效控制。

2.2指标的选取与计算根据上文所述,本文采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法,选取利率敏感性缺口(GAP)、利率敏感性比率(λ)、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θ)和缺口率(Δ)四个指标对中国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实证分析。对2008~2013年我国中国银行年度报告公布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将利率敏感性缺口(GAP)、利率敏感性比率(λ)、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θ)和缺口率(Δ)分别从短期、长期和总量三方面进行计算、统计。

2.3指标分析从利率敏感性缺口角度来看:只有在升息期,GAP>0;在降息期,GAP<0,银行才能获得更大收益。如果GAP>0,银行应该适当的减少资产,增加负债,以规避降息带来的风险;如果GAP<0,银行应适当的增加资产,减少负债,以规避升息带来的风险。虽然在2008年底开始的升息周期中,中行的总缺口为正,为其在升息周期下带来可观的利息收入,但是,由于短期内中行存在负缺口,因此将会产生较大的利息损失,存在较大的短期利率风险。从表中可以看出,除个别年份外,中行一般呈现为长、短期正缺口,总量正缺口的状态。如果处在降息周期,银行将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而且,中行受利率的周期性变动影响较大,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是数据显示出一种政策调整的滞后性。这可能与中国银行自身资产规模巨大,相比中小商业银行来讲,其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灵活性较差的原因有关。从利率敏感性比率角度来看:根据利率敏感性缺口的分析可知,当处于升息周期时,λ>1;当处于降息周期时,λ<1,商业银行才能有效防范利率风险,并且获得更多的收益。由总量指标可以看出,在2010~2013年之间,无论处在升息周期还是降息周期,一直在不断减小,越来越趋向于1,说明中行在此期间采取了被动性的策略来防范利率敏感性风险。无论利率如何变动,这种保守型策略都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利率风险,确保中行收益的稳定。而在2009年开始的升息周期中,虽然刚开始维持在1附近,但是总体上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会降低银行的利息收入幅度,若不及时有效调节,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银行利息损失空间将会进一步扩大。从长期指标来看,均与1严重偏离,但呈逐年下降趋势,可以看出,由于中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其面临较大的长期利率风险;但是工行对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过一定的逐年调整,使得长期利率风险有逐年降低的趋势。从缺口率角度来看:总量方面,中行的缺口率从2009年开始波动较为平稳,且数值不大;短期缺口呈现波动状态,长期则由2009年开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说明:中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总资产相比而言不大,现有的资产可能达到全面防范利率风险的目标。但是,其应注意调整长、短期缺口率,并对长、短期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匹配。

3启示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3

分销网络的建立与管理涉及到另一个理论,即分销通路管理理论。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对分销通路下的定义是企业内部和外部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或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在商品分销活动中,产品或劳务传递所必须经过和要送达的一系列组织或机构,如机构、经销机构等,分销活动的通路管理相当复杂。从本质上讲,只要是从制造商到最终用户或消费者之间,任何一组直接或间接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活动有关的营销机构均可称作一条分销通路。对于制造商的企业来说,它与所有旗下的分销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等,就构成了制造商的一条分销通路。

实践证明,有效的通路管理能使企业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分销通路的成员商品分销通路中包含着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组织和个人,这就是分销通路的成员。从组织的角度来看,通路成员除了制造商、用户和消费者以外,还包括生产厂商的销售机构、商、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从原则上来说,制造商有充分的理由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然而中间商却至今仍然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制造商直接从事销售活动财力不足、身份不合、利益不足和效率不高,因此中间商的存在有其无可否认的优势和必要性。通路中的每一种组织所承担的职责、销售任务及服务对象是不同的。

制造商的销售机构一般都控制着一些大型的直接用户和一级商;一级商面对的则是一些二级分销商或某些专业用户;分销商面对的则是一些批量较小的用户和小型零售企业,它们往往因为批量较小而无法直接与厂商或大型批发商进行交易;零售商则是面对大量的、零散需求型的用户或众多的消费者。这里,分销商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分销商的作用%&’帮助供应商迅速掌握市场分销商通常对其分销区域的市场较为熟悉,并且拥有一批基本客户。利用分销商从事销售工作,虽然不能完全控制其销售,并且无法完全要求其充分配合企业的行销目标,但是设立销售分支机构,自设销售网络,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且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有所成效。

因此,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可以利用分销商的优势。

1回避交易风险与投资风险由于分销商对本地市场较为熟悉,对客户的信誉状况也较为了解,因此能获得较多的订单,并且收回货款也较为容易,可以避免交易风险。所谓回避投资风险是指若当地投资环境不适合于投资建点,或者在当地市场潜力不足时,可利用分销商在当地销售,而不进行投资建点,从而回避了投资风险。

2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分销商进行交易,可以减少自设销售网络所必需的高昂的固定成本,如营业地点租金、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的购置费、仓库费。同时也节省了可变成本,如不需支付推销员的工资,零星通讯工作的减少,邮电、人工、照明等费用的减少,也可大大降低销售成本。

3减少交易次数分销商可以将用户的零星订单汇总,一次订购,可以避免零星订单的交易,减少了接洽次数

4分销网络的建立

5制定分销战略分销战略是企业为了长期生存和发展而选择和制定的适当的分销通路计划,用以指导整个企业的分销管理工作。分销战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如果企业的分销战略正确,即使计划得不好,经营管理不善,效率不高,或许还有赢利的可能。反之,若企业的分销战略不正确,执行得越好,效率越高,赔钱越多,甚至破产倒闭。在动态市场上,企业为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必须善于发现良机和及时调整分销战略,随机应变,使企业的分销管理与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相适应。

6选择分销商分销商的选择会对供应商的销售状况带来巨大的影响,供应商应当从分销商在特定地域内的覆盖程度、互补型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在特定目标市场上的全部销售额来对其进行评价。除此之外,仍有一些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如:经销商不良的财务记录,拒绝遵守供应商的价格政策,声誉不佳,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或索价过高等。同时在选择分销商时不应冷落了现在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商。一般来说选择具体的分销商必须考虑以下条件。

分销商的市场范围。市场是选择分销商最关键的原因。首先要考虑预选定的分销商的经营范围所包括的地区与产品的预计销售地区是否一致。其次是考虑分销商的销售对象是否是供应商所希望的潜在用户。!"#"#分销商的地理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即位置优势,选择分销商最理想的区位应该是产品的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因此,对分销商的选择要考虑它所处的位置是否有利于产品的批量存储和运输,通常以在交通枢纽城市为宜。!"#"!分销商的销售经验。选择对产品销售有专门经验的中间商会很快地打开销路,因此,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特征选择有经验的分销商。!"#"%预期合作程度。分销商与供应商合作得好会积极主动地销售产品,对双方都有益处。供应商应根据产品销售的需要确定与中间商合作的具体方式,然后再选择最理想的合作伙伴。!"#"&分销商的财务状况及管理水平。分销商能否按时结算,包括在必要时预付货款,取决于财力的大小。整个企业销售管理是否规范、高效,关系着中间商营销的成败,而这些都与供应商的发展休戚相关。!"#"’分销商的销售政策和技术。采用何种方式推销商品及运用选定的促销手段的能力直接影响销售规模。有些产品广告促销比较合适,而有些产品则适合通过销售人员推销。

有的产品需要有效的储存,有的则应快速运输。要考虑分销商是否愿意承担一定的促销费用以及有没有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相应的人才。选择分销商前必须对其所能完成某种产品销售的市场促销政策和技术的现实可能程度作全面评价。"分销商的管理%"$考察分销商的品德由于供应商与分销商的关系应是一种信任关系。因此,即使分销商能力很强,在市场上拥有优越地位,但是若品德欠佳,则能力越强的分销商,商业欺诈的能力越强,在营销、回款、维护企业形象等方面,都会给供应商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供应商在选择分销商时首要考虑其品德因素。%"#评估分销商的销售网络选择分销商时,应充分考察分销商的销售网络。就工业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而言,选择一个与其他批发商或最终用户有良好关系的分销商,可以实现层层批发,这是非常重要的。%"!评估分销商的业务拓展能力评估分销商的业务拓展能力,主要应考虑:!分销商的仓库状况。包括是否自有或承租仓库、仓库的容量、仓库使用情况、库存管理方式等。"分销商对推销人员的奖金制度和福利措施。分销商有无人员训练制度,有无特别奖励或激励计划。#分销商是否给供应商提供重要的市场情报,主要使用哪一种传播媒体来促销产品,是否愿意拟定行销策略。$分销商的市场分析与营销计划是否详尽等。%"%考察分销商的政治、社会影响力政府采购在销售业务中占有相当分量时,分销商在政治上的势力如何,往往影响销售业务。而且分销商政治力量强时,还可以左右政府的进口政策及产业政策,以利于自己的市场开拓。%"&考察分销商的财务能力,进行风险控制除了分销商的品德与经营管理能力外,在选择分销商时,财务能力无疑地也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财务能力的好坏不仅决定着经销商的付款能力与付款速度,并将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成长。所以在选择分销商时,对于其财务能力也应加以调查。#分销商的风险控制&"$担保&"$"$担保金额。关于担保品金额一般情况下以分销商一个月的营业额为标准,再依付款方式、票据期限及分销商的支付能力加以调整。超级秘书网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4

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世界趋势,并且正在向纵深发展,其影响力对全球经济越来越大。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过程中,跨国银行的出现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跨国银行的身影无处不在,不仅发达国家,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本国经济的发展、参与国际经济金融竞争、利用世界金融资源,都在极力开放本国银行业市场,引进外资银行,废除禁止外资银行兼并本国银行的法律限制。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典型特征是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置机构和办理银行业务。国内银行走出国门设置机构和办理业务的情形并不多见,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1979年我国拉开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序幕。首先是允许外资银行在华设立代表处,然后是有限制地允许外资银行在特定地域设置营业性机构、开展特定银行业务,并逐步放开外资银行进入的方式和渠道。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概括起来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一系列有利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规章制度相继颁布,并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落实,消除了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法律和制度限制障碍。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成立后,2003年12月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从资产规模、资本充足性、盈利持续性等方面明确了境外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调整了投资比例,将单家机构入股比例从15%提高至20%,所有机构入股比例从20%提高至25%。二是我国这几年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健发展,投资环境(包括金融投资环境)大为改善,国家信誉度大幅提高,给外资银行以巨大安全感。三是我国庞大的市场产生的巨大市场赚钱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四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外资银行寻找获利机会、进行全球战略布局、快速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提供了便利机会。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使外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的渗透越来越深,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其影响力也逐步提高。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设立代表处,二是设立独资营业性分支机构,三是成立合资银行机构,四是股权投资,五是与中国银行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特别是近两年我国银行领域出现了一波比较壮观的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的景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22家外资银行通过不同的形式参股17家中资银行,参股总资本占我国银行业总资本的15%。仅仅在2005年的四个月里,就有多达130亿美元的外国资金投入中国银行业。

2002年至今,外资银行进入加速发展期,在华外资银行增加了52家,营业性机构达到225家,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在中国25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并且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资产增长了1.08倍,截至2005年8月已达815亿美元,约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外资银行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外资银行进入以后我国银行业市场格局没有明显变化,但我们不可忽视其发展在后WTO时期可能对我国银行业市场产生的重大影响。

二、后WTO时期我国银行业市场格局变化趋势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将会明显提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市场已经彻底改变了单一的国有独资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不仅新增设立了股份制银行、成立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而且还引进了大量的外资银行,设立了中外合资银行。在股份制银行中,其资本构成也不再是单一的国内资本,还引进了国外资本,尤其是配合我国国有银行的改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都引进了国外战略投资者,许多银行的高级经营管理层都有外资银行的代表,银行业市场涌现了许多国际金融市场上才有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可以预见,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入股国内商业银行的资金、与中资银行的合作领域和范围、业务开拓领域和规模、新型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高层次银行经营管理人才的派出等都将大幅提速,从而大大提高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这无疑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国际化进程,增强我国银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银行体系将更趋稳健

在单一的国有银行股权格局下,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不完善,而且基本上所有的银行经营都具有高度同质性,都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经营压力明显不足,竞争效率丧失,所。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可能会跟随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银行业对外开放以后,这种状况将会有重大变化。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一定会出现有人所想像的我国银行业将不堪一击,我们认为,恰恰相反。银行业对外开放,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增加了更多的国际化元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竞争效率将会逐步显现,会分担来自不同领域的风险因素,减轻政府挽救危机银行支付成本的压力。同时,外资银行进入以后,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引导效应,推动我国银行改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这无疑将大大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有利于整个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方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并会做战略调整

从过去20多年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看,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的方式是多元化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不可能仍然按照原来的方式有节律地进入,其进入的重点可能发生一些变化。应该说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以后,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环境逐步熟悉,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必然会按照外资银行的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相应的调整。外资银行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只能是阶段性的战略投资,其经营重心仍然只能在自己的在华分支机构上。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10月的一份调查报告分析,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策略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他们从2005年3月开始,对进人中国内地市场的35家外资银行进行了调查,虽然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充满了信心,但是以什么方式进入中国做出了比较明确的答案,调查结果显示,“自我发展”为首要战略扩张手段,其次是与内地的商业银行建立合资股份公司,与四大国有银行的“伙伴战略”仅位列第三,并被认为仅是近期内较为重要的选择。所以,我们不能仅仅看到近期外资银行的入股浪潮,还应看到后WTO时期其可能发生的变化

以国有商业银行为基础改组而成的新型股份制银行仍然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属于大型银行类别,仍旧会占据垄断地位。一些股份制银行(尤其是有外资参股的股份制银行)也将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时期,这类中型银行变化不大。小型股份制银行和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显得比较困难。外资银行将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力量而不可忽视。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增加了新的竞争因素,包括新的市场竞争者的加入、含有外资股份的国内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发展等。同时我们不可忽视的是,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日期已临近,外资银行的经营地域和业务经营范围都将有更多的选择,可预见的是中、外资银行的竞争会是全方位的。因此我国银行业的市场份额必然将被重新划分,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会有一个明显增长期。从已有的信息我们发现,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的市场份额相比外汇业务可能有一个显著提高(比如在上海的外资银行2006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长额占本外币贷款增加额的七成左右),外资银行的赢利渠道不可能主要依靠传统的存、贷款利差,而将会依靠强大的产品创新能力在中间业务方面实现突破,针对个人客户的高端理财服务会占据相当大的份额。我们已经注意到,外资银行加快了人民币衍生业务发展的步伐,目前上海已有21家外资银行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有7家外资银行向上海银监局递交了代客境外理财,4家外资银行递交了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此外,外资银行还加大了包括保险托管、基金托管和保险等中间业务的开发力度。另有3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这种发展态势并不意味着中资银行的绝对衰退,而是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将把我国银行业市场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只是市场份额的占比发生了变化。

(四)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步伐将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波动和其全球发展战略进行适当调整,不可能持续快速大幅度地扩大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我们估计在前期高潮出现以后,近期不会再持续快速增加,会有一个相对平衡期。因为我国银行业市场尽管在迅速扩大,但是市场毕竟是有限增长,银行业的发展也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周期而出现波动,而且外资银行的发展,并不是只盯着中国一个市场,其眼光是全球市场,哪里有赢利机会就会将资本和业务重心投向哪里。根据银行业经营赢利周期的规律看,一般是从亏损开始,然后过渡到持平、逐步赢利到赢利稳定期,最后进入困难期。具有敏锐战略眼光的投资者,当其经营进入稳定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考虑投资经营的转向了。所以说,投资者是不可能死守一个市场的。已经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经过多年的奋斗,其经营已逐步进入了赢利期,只不过还没有达到收回全部投资的时候。所以最近若干年,外资银行在我国仍然会有一个相对快的发展时期,但是不可能持续。我们应该准确判断银行业发展趋势,跟踪分析投资者的行为变化,及时调整监管策略,以保证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平稳发展。

(五)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将会有一个战略布局和调整期

外资银行经营的地域范围限制、业务种类限制和投资资本额的限制是我国银行监管当局的一个重要武器,其目的是保证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发展民族银行业。在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有节奏的控制下,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一般都是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沿江中心城市。我们发现,外资银行在这些地区的机构、投资入股的商业银行所在地、业务开展重心以及业务合作伙伴基本上都聚集在这些地方,尤其是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根据一般发展规律推测,外资银行一旦完成在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布局以后,可能会将重心向东北及内陆地区扩展,可能会将在我国投资的各种机构进行重新整合。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外资银行在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型股份制银行的投资布局完成以后,下一个目标有可能是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对此,国内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应有充分准备。

三、政策建议

我国银行业市场引进外资银行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和环节,是一个长期的国家政策,而非单一的银行改革措施。外资银行进入以后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影响将是全面而深刻的,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准备充分的应对政策。

(一)向外资银行开放应该坚持循序渐进的政策

从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过程可看出,中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近式的、分阶段进行的,始终在国家严格控制下有序进行。这是保证对外开放政策取得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主要步骤是:首先是允许外资银行在华设立代表处;其次是允许设立营业性经营机构,而且设立门槛很高,审批极为严格;再次是逐步放开经营业务范围和地域,先是外汇业务,然后是人民币业务,先是公司业务,后是个人业务,先在经济特区,后扩大到沿海开放城市,再扩大到内地中心城市。这种改革思路不能变,不能因为外资投资意愿强烈而放松原则。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在后WTO时期,应尽可能充分利用WTO的规则,避免过度的行政控制可能引起的贸易摩擦和纠纷。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过程中,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许多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和条例,既保证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顺利推进,又限制了推进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法律、法规的及时跟进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性。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速度非常快,对我国银行业市场、银行业结构、银行业监管及货币政策传导等许多方面都带来了许多未预见的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该通力合作,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监测其资金流量、流向和结构变化,利用各种政策工具引导其行为,将外资银行纳入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体系,以充分发挥外资银行的积极作用,保证我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

(三)引进外资银行应把握好尺度

我们应认识到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金融控制权不能落在外资手上。国外也有类似的做法。比如根据新加坡银行法规规定,如果一家银行的控制权在外国政府或政府机构手里,新加坡政府就不会批准这家银行在新加坡开展银行业务。美国政府虽然标榜是完全的自由经济,但是对于一些自认为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业(如金融、石油、IT行业等)对外资仍然设置了重重障碍,对国内企业实行保护。因此对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应该把握好一定的尺度。对外资银行的入股比例、入股条件、引进外资银行的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应确保我国大型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不落入外资手中,国家应掌握大银行的绝对控股权,必要的时候也可采取措施适当放慢引进外资银行的速度和规模。今后应鼓励外资银行向东北和西部投资。对于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应该实现中外资银行的平等对待,取消外资银行的超国民待遇,同股同利,同样的税收政策和股利分配政策。

(四)密切关注外资银行进入以后的不平等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引起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是可预见的,竞争可以打破垄断,提高银行业经营效率。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引进外资银行可能引发新的不平衡竞争。这主要表现在:同一外资银行在我国有多家自己的分支机构,并且又同时投资入股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如:汇丰银行在上海、深圳、北京、大连、广州、青岛、天津、武汉、厦门等地设立了分支结构,又参股了我国交通银行和上海银行;花旗银行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天津等开设了分支机构,又参股了浦东发展银行;国际金融公司(1FC)同时参股了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商业银行、西安商业银行和北京商业银行。这就涉及到不同机构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为了外资整体集团的利益,可能将利益向自己的分支机构转移和输送,而损害所投资的国内银行的利益,或者为了保证某一机构的利益而损害其他机构的利益,或者不同外资参股的商业银行在外资的主导下,结成联盟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更为可怕的是外资是否会将在入股前后所获取的内部信息透露给自己的机构,造成竞争的不公平。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5

关键词: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1营销理念的比较

一些国际性大银行早就有成熟的营销理念,而且在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在不断更新。进入90年代以后提出并树立了“全方位客户满意度”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而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理念虽然己有所引入,但还在逐步树立的过程中。一方面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还不适应新形势,没有真正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在经营中仍带有较深的计划经济痕迹。另一方面,不少银行还简单地把营销与推销等同起来,认为营销就是作广告、宣传等,靠公关拉存款、拉客户把产品推销出去,不讲效益。经营上没有把市场营销管理提高到总揽全局业务经营的高度来认识,没有围绕客户的需求来进行整合和规划。

2营销机制的比较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市场研究机制和以客户经理为主要载体的运行机制。比如花旗银行不仅自身开展了大量的市场研究与发展工作,还聘请专门的管理顾问公司进行调研,建立了数据管理系统—CITIBASE,其中包含了潜在客户名单与地址及其它重要的客户信息等。而客户经理制是目前国际上大商业银行塑造企业形象和营销业务的一种通行做法。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在总行建立了市场开发部,但在一级分行以下分支行普遍没有这样的组织机构,总体来说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各部门有机联系有效运行的市场营销组织结构体系,尤其缺乏市场调研机制和客户信息反馈及研发机制,缺乏专门的营销管理机构。客户经理制度刚刚起步,前台营销与后台保障部门联动不够,此外客户经理的人员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3营销策略的比较

3.1产品策略比较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利率市场化,并形成了较科学的金融产品成本核算定价系统、贷款定价体系、中间业务的定价体系等。花旗银行规定每个产品部门每年必须有2项以上的新产品问世,并且要求集团每年新开发的产品要占全球金融新产品创新的三成以上。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科技投入和金融创新步伐都有所加快,业务范围和品种迅速增加,也能初步做到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围绕客户的需求,不断改进和开发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在产品策略的运用上跟西方先进银行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国有银行对传统业务进行革新中,缺乏特色定位和技术含量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己有的金融产品容易满足现状而没有及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作适当的改进,使原有客户失去兴趣;没有充分了解本国金融市场的特点,缺少适应中国市场的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同业竞争不顾实力,盲目跟风,对某一新产品一拥而上,不重质量而对产品造成不良影响;营销策略的选择不够灵活等等。同时,新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缺乏互相关联和配套,导致产品创新成本高,利润率低,创新速度赶不上消费者的需求增长。

.3.2价格策略的比较经过多年积累和科学计算,国外商业银行已经普遍形成一套常规的费率表,而真正对某一客户的某项业务的价格水平则要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该业务可以带来的股本增值及资本消耗、操作风险、银行内部的资金转移价格、全面客户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并通过客户及业务的贡献分析预测来综合测算。这样,客户经理在营销之前就可以对不同客户不同业务的价格底线以及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心中有数。既不会因价格不灵活丧失业务机会,也不会因竞争而不顾最低价格要求盲目发展业务。收益性、灵活性和科学性兼顾,同时还会将相应的风险控制贯穿在整个营销过程。在实施价格策略过程中,国外银行则显得比较灵活,调整及时,计算精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驱使加强,但离形成真正的市场定价机制还有差距。就利率而言,由于目前我国利率没有放开,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存贷款利率都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一标准。虽然确定某些贷款利率可在上下限内浮动,但幅度相当有限。而从服务手续费来看,目前基本上也由中央银行制订标准,商业银行一般只能照章行事,很少有变通余地。而在产品定价方面,商业银行自身也缺乏研究,在业务定价方面还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3.3分销渠道的比较国外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机构网点、自动终端、网上银行等立体交叉的分销渠道。在机构网点方面,实施全球化战略,将网点分布在全世界各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外的银行更注重利用网络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电子自主银行等新型分销工具,建立起便利的分销渠道。几乎所有的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自己网站,同时开设电子服务窗口,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信用卡业务、企业金融、住房贷款、理财咨询等个性化的服务。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分销渠道发展快,但效能低,结构不合理,技术上也需要完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分支机构增加较快,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更是遍布全国各地,这对银行业务量的增长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造成了同一地域机构重叠,分布密度过高等状况,使银行机构相互间的效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抵耗,网点单产相对低下,有些网点甚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此外我国银行机构网点在国外的分布较少,在竞争全球性业务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4促销组合的比较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十分注重品牌营销,把品牌当作企业的无形财富,竞争力的综合表现,通过内外结合的品牌管理,塑造鲜明的个性特征来吸引顾客。如全球最大的花旗银行90年代初,就开始注意品牌形象,推出了“高效、方便、高质量”的卓越品牌—Citibank。花旗银行聘请专家负责品牌形象设计,全面推行CIS战略,通过这些努力,花旗银行的标语:“不仅是VISA卡,而且是花旗银行的VISA卡”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同。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引入了CIS战略,建立了统一的视觉标识,但是在品牌营销上还存在定位不准,品牌不统一,执行把关不严。此外,在促销方式上,选择日益多元化,但组合策略运用不好。从广告方式来看,目前各行普遍重视了广告宣传,所利用的广告媒体种类增多,数量、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从推销方式来看,虽然推销力度已有所增加,但推销内容单调,相对成本高。从营业推广方式看,各行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没有形成别具一格的特色推广。从公共关系来看,目前各行都加强了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息沟通和情感联系,使本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所提高,业务数量也进一步增加。但上述四种促销方式的组合运用还显欠缺,综合促销效果不是很理想。

通过中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活动比较可以发现:市场营销己经广泛深入地渗透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全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中的经验和做法具有一定普遍规律性,其科学性也在实践中被验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和策略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运用到经营和管理中,这将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实现自我发展。

1秦骏伦著.创新经营[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

银行业市场论文范文6

关键词:盈余管理;贷款损失准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信息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F830.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4-0079-06

一、引 言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速度日趋加快,但是在我国目前的融资体系内,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从未改变。而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存款,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存款市场,对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理性人的理论角度出发:为保证资金链的连续性和盈利性,商业银行注重贷款资产质量的同时,也必然重视存款的数量;为保证金融市场的安全性,监管部门除了要求商业银行满足资本充足率等必要条件外往往还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公布其年度财务报告;为保证自身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公众会根据各方面可获得的信息来进行银行的选择,从而构成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因此,商业银行存在为躲避监管、赢得公众存款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激励。但是在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发达,基准利率并没有市场化的现实背景下,上述关于存款市场理性人推理的结论是否成立尚有待商榷。

以往对商业银行研究的文献往往集中于贷款资产的信用风险、贷款投向或货币政策的研究,鲜有对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进行研究。何谓盈余管理?从字面意义上来看,盈余管理类似于收益管理或者利润管理,但事实上,盈余管理是指: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符合法律和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调整对外公布的会计公告信息。盈余管理也不同于会计造假,因为盈余管理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一般来说,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往往需要利用公布的财务数据的信号释放作用,因此进行盈余管理不足为奇,例如,上市公司不希望利润出现大幅的波动,利用盈余管理就可以达到平滑利润额的目的。盈余管理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利用调整贷款损失准备余额,资产重组,利用应记项目的管理等等。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和存款人市场约束的视角来探求我国银行融资市场信息传递是否有效。具体来讲,本文研究的对象之一是商业银行,选择探究的方向是商业银行是否利用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从而达到其释放信号吸引公众存款的目的;而公众的存款行为也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即我国存款人如何选择银行进行存款,是否受到商业银行释放的信息信号的影响,是否构成了巴塞尔协议监管中的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等等。两个研究对象的行为综合起来可以解释我国存款市场是否是信息有效的。

本文的框架如下:首先进行文献综述,接下来在理论框架部分介绍盈余管理的动机和公众存款选择的市场约束及本文的逻辑主线。实证部分根据逻辑主线进行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最后部分为本文结论综述。

一、文献综述

Bikker 和Metzemakers的研究发现贷款损失准备与银行的报告盈余呈显著正相关关系[1]。因为当银行的实际损失过小时,可计提较少的贷款损失准备来平滑盈余,避免报告盈余的迅速降低;实际损失过大时,可计提较多的贷款损失准备,从而避免报告盈余的迅速增加和较大波动。但是Kim 和Kross,Ahmed等的研究却不支持贷款损失准备的盈余管理假说[2-3]。Cordella 和Yeyati的研究发现银行向市场披露关于其风险的信息越多,市场约束越强,从而银行违约风险就越小。相反,当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时,则市场约束效应较弱甚至缺失[4]。Peria 和 Schmukler认为市场约束可以有效地降低银行业的运营风险[5]。其研究认为市场约束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数量约束即当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加大时,存款人会减少其在该银行的存款,股东会减少其对该银行的股权投资;二是利率约束即存款人会要求银行支付更高的利率作为风险补偿。上述两种约束都会影响银行资金来源,进而对其发放贷款产生影响。国内的研究中,张正平和何广文对我国主要商业银行,许友传和何佳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研究中均不支持我国信贷市场上存在显著的市场约束[6-7]。曹元涛和范小云的研究发现亚洲各国对金融监管的加强和金融安全网的实施却导致了这些地区的市场约束的扭曲[8]。

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综合得出以下结论:对于公众来说,出于对自身资产的安全需要,往往会通过市场信息选择银行来存款,对风险大的商业银行要求较高的利息,或者进行“用脚投票”,可能造成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因此商业银行不希望出现盈利大幅波动的现象,因为大幅波动会导致方差增大,也即风险增大。而且降低风险也可以躲避监管部门的注意,因此商业银行可能会有盈余管理的动机。同时,如果资本市场有效,风险增大也易造成股价波动,这显然是商业银行管理层不愿意看到的事实,因此出于释放信号影响公众选择的需要,商业银行也会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但是上述市场约束和盈余管理动机及行为的结论在文献中尚存在争论。而且在我国金融市场尚不成熟,公众金融意识参差不齐的现实中,是否也会验证文献中的结论,是本文的兴趣所在和要解决的问题。

二、理论分析

1.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及存款人市场约束的机理分析

文献综述中已经简要探讨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和存款人市场约束的存在理由,本文欲进行详尽的理论阐述,从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角度进行研究。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银监会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风险高的时候,商业银行会多计提特种准备,反之少提,以平滑利润。一般准备是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资产计提的准备金,虽然一般准备在净利润中提取从而不能影响企业的报告盈余,但是由于一般准备可计入企业的附属资本从而可以增加资本充足率,所以企业有动机对一般准备的提取余额进行调整。即资本充足率低的时候增加一般准备的计提,从而保证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资本充足率高的时候减少一般准备的计提,以免出现资本充足率的大幅波动。专项准备是针对已经出现风险的资产计提,专项准备可以作为一种成本支出,因此专项准备可以影响企业的报告盈余,所以企业往往会在利润丰厚时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在经营业绩不好的时候,减少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以此平滑利润波动。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存款人能了解到的商业银行信息集中来自于各银行的年报。因此如果公众存在对商业银行业绩的判断,往往也依赖于商业银行公布的财务报告。对于专业知识并不丰富的公众和从信息的不易获得性的角度来说,其判断的标准会依赖于几个简单明显的财务指标,例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等等。因此,综上所述,如果商业银行存在盈余管理进而进行信号显示的动机,那么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应该与商业银行的利润正相关,与其资本充足率负相关,与不良贷款率正相关。

从存款人的市场约束角度来看,如果存款人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会利用可得的信息判断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继而来选择进行存款的银行。而就我国目前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各商业银行的财务年报的财务指标无疑是最重要可靠的信息来源。在几项重要的财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代表了银行自有资本能在多大程度上抵御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率代表了商业银行资产状况;资产利润率往往又显示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对于上市的商业银行来说,资产利润率又是投资者看中的指标决定市场投资的信心。因此,如果存款人是理性的,应该乐于将存款存放于资本充足率高、不良贷款率低、利润率高的商业银行。其结果应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增长往往与资本充足率、利润率正相关,与不良贷款率负相关。

但是,上述推理的存在依赖于两个重要的前提:不存在政府对商业银行的隐性担保;存款人需要有良好的金融风险意识。因为如果存在政府对商业银行的隐性担保,就会形成公众对商业银行“大而不倒”的预期,也即资产规模越大的商业银行遇到危机时,越容易得到国家的救助,从而无论其经营状况如何都会吸引众多存款人的存款。如果存款人没有良好的金融风险意识,普遍认为银行不会倒闭,也就不会关注任何商业银行的财务指标。而在我国,这两种情况都是极有可能存在的。首先,我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四家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而国家又屡次对这四家商业银行进行支持,例如屡次的注资,剥离不良资产,为其上市创造有利条件等等,无疑形成了隐性担保。我国公众往往也缺乏足够的金融风险意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的存款不只是家庭存款,还有大量的企业存款,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等机构存款金融风险意识是否得到了加强?我国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能否验证前文的推理结果是值得我们研究的。

2.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及存款人市场约束的重要意义

从金融风险监管的角度来说,市场约束作为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三大支柱,强调市场对银行的风险监督作用。市场约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实现风险监管。因为市场往往可以更加敏锐、更能提早地辨别出潜在的风险。加强对银行业的市场约束可以减少官方的监管成本,使得监管更加富有成效。从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角度来说,只有促进市场约束,才能使不同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处于公平的竞争条件下,才能使风险控制得好、盈利能力高的银行更加具有发展的空间。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与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又是相互影响的。只有存在市场约束,商业银行才有动力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信号显示;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又有助于存款人选择存款的银行从而造成市场约束。

因此,无论是从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还是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角度讲,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和存款人的市场约束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具备了信号显示和市场约束这两点,才能使我国商业银行步入更加成熟的发展轨道。本文的实证部分即检验这两者在我国目前的存在情况。

三、实证分析

1.计量模型的设计

本文的逻辑思路如下所示:

存款人市场约束?存款选择?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存款人存款市场信息是否有效?

具体说来即探究存款人是否依据可获得的信息对商业银行进行存款选择,从而构成了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商业银行是否通过盈余管理中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来释放信号影响存款人的选择。在理论分析中本文已经就财务指标对研究对象的机理进行了分析,所以本文实证部分选择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等变量为连接主线,探究我国存款的选择动机。再以贷款损失准备为引线,判断商业银行是否依据利润、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进行盈余管理。

综上所述,本文按照最初预想的计量模型设计如下:

其中,ss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占银行业总存款之比;d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产占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也即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tait代表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比例; rit代表商业银行税前利润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之比;c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b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α1i,α2i为常数项。选择这些变量的原因在于从技术意义来看需要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因为各个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存款数量差距很大,因此选择比率具有实际意义;从现实意义来看,我国公众金融专业知识并不普及,大多数人判断的指标仅限于商业银行公布的这些财务指标;从统计实际数据可得性来看,很多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ROA)没有公布,因此本文选择类似于总资产收益率的税前利润与总资产的占比来进行替代。

2.数据的统计描述及初步的计量分析

本文选择12家商业银行2003―2009年的面板财务数据。12家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3年我国商业银行上市开始增加,改革成果成效显著,如果存在信号释放作用,应该在这几年比较明显。选择这些银行的原因是这些银行在这7年中数据公布的比较完整,而且其总资产之和已经占到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60%。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银监会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各个商业银行网站公布的年度报告。

从回归的结果来看,β12、β21、β22、β23的估计值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还不能就此判断ssit和cit、tait和rit等不存在相关关系,因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通常与不良贷款率高度负相关[9],由此可能造成的多重共线性导致了显著性检验失效。因此本文令cit、bit分别出现在两个计量方程中,修改计量模型为:

模型(1)和模型(2)式是为了探究公众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存款选择。是否依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利润率这些公开的财务指标进行选择。在成熟的存款市场上,正如前所述,存款的增加往往和资本充足率、利润率、资产规模呈正相关,而与不良贷款率呈负相关。也即,系数γ11、γ21、γ12、γ23为正,γ22为负。

模型(3)和模型(4)式为了说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是否随着利润率的变化而变化,同理,其是否随着资本充足率及不良贷款率的改变而变化。若存在相关性,那么按照预想的推理,如果商业银行进行了盈余管理,则应该和利润率、不良贷款率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即利润率增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应该也增加,不良贷款率增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增加,也即系数γ31、γ41、γ42都是正的。其和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因为一般准备可以作为附属资本增加资本充足率,这样,如果资本充足率高,则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减少,如果资本充足率低,则应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中的一般准备来提高资本充足率,这也就意味着系数γ32为负。那么实际结果是否是和推理的预想结果相一致呢?本文将进行统计和计量结果分析。

3.改进后的计量结果分析

(1)公众的存款行为构成市场约束了吗?

从统计数据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来看,ssit和dit有明显的正相关性,即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资产规模有很强的相关性。

γ11和γ21均显著为正,表明公众选择商业银行存款的时候很看重该银行的资产规模。γ12、γ22和γ23的符号和预想的成熟信贷市场理性人推理正好相反,也即存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负相关,和不良贷款率正相关,和利润率负相关。

统计图和计量结果都说明了我国公众在选择存款银行时并不从银行的财务数据信号进行选择。公众往往只选择规模大的银行。甚至在不良贷款率越高、利润率越低、资本充足率越低的情况下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占比却越增长。这种存款市场不成熟现象的出现很可能是出于公众“大而不倒”的预期。因为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来看,国家屡次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如:1998年、2004年的两次直接注资),所以这种隐性担保足以促成公众的这种预期。公众并不关心诸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财务指标的信号,也没有把这些财务指标列为自己进行存款的选择因素。

(2)商业银行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进行盈余管理了吗?

从统计图5―图7来看,tait和rit、tait和cit及bit似乎都看不出明显的相关关系。即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和利润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似乎没有什么显著的相关性。计量结果如表4所示。

四、结 论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公众选择存款银行的行为和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角度来探求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市场是否是信息有效的。通过统计分析和计量的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为:存款人并不依据商业银行公布的财务信息来进行存款的选择,商业银行也没有进行相应的盈余管理。对两个研究对象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存款市场还不成熟,在信息的传播上并非是有效的。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我国政府对银行业的隐性担保以及对大型国有银行的一贯支持对公众形成了“大而不倒”的预期,因此会选择资产规模大的银行来存款。二是因为我国公众对金融市场认识不足,不太重视商业银行公布的信息。资本充足率等核心监管要素的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不高,这项监管机制要和市场约束形成良性的配合,还有待于公众的进一步深刻理解和监管当局的广泛宣传[10]。而且在我国基准利率没有放开的条件下,公众存款的偏好除了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外,往往依据其给予的优惠条件、提供的便利条件等来进行选择。因此,本文的研究表明,在我国的存款市场上市场约束行为比较弱,自然也不存在令商业银行进行盈余管理的正面激励。

但是从我国银行业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促进存款市场的信息有效性建设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银行业形成良性竞争,使风险控制好的商业银行得到相应的存款资源。只有促进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才会对商业银行促成正面激励,这也能促进中小银行的长期发展。银行监管如果只依靠政府部门设立的监管机构往往难以达到完善的效果,因为监管机构制定的监管政策往往估计整个银行业,既容易出现时机延误,又容易发生对金融创新的抑制。因此发挥市场作用,利用市场约束的作用也即发挥公众的选择作用往往在长期能起到良好的监督和降低银行运营风险的作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发,如何使我国融资市场走向成熟是一个急迫的事实。而成熟市场的特征之一就是信息传播和信号接收的有效性,因此我国存款的市场信息建设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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