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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书合作方案范文1
女性服装专营店商业计划书范文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区、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纯利润,公司地点、电话、传真、联系人。)
2、主要管理者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貌,行业从业年限,主要经历和经营业绩。)
3、产品/服务描述 (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4、研究与开发 (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5、行业及市场 (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6、营销策略 (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7、产品制造 (生产方式,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成本控制。)
8、管理 (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9、融资说明 (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
10、财务预测 (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11、风险控制 (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与关联公司
二、公司组织结构
三、公司管理层构成
四、历史财务经营状况
五、历史管理与营销基础
六、公司地理位置
七、公司发展战略
八、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第二章 项目/女装项目产品介绍
一、产品/服务描述(分类、名称、规格、型号、产量、价格等)
二、产品特性
三、产品商标注册情况
四、产品更新换代周期
五、产品标准
六、产品生产原料
七、产品加工工艺
八、生产线主要设备
九、核心生产设备
十、研究与开发
1. 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2. 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及其技术先进性
3. 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4. 知识产权策略
5. 公司现有技术开发资源以及技术储备情况
6. 无形资产(商标知识产权专利等)
十一、产品的售后服务网络和用户技术支持
十二、项目地理位置与背景
十三、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第三章 女装项目行业及产品市场分析
一、行业情况 (行业发展历史及趋势,哪些行业的变化对产品利润、利润率影响较大,进入该行业的技术壁垒、贸易壁垒。政策限制等,行业市场前景分析与预测)
二、产品原料市场分析
三、目标区域产品供需现状与预测(目标市场分析)
四、产品市场供给状况分析
五、产品市场需求状况分析
六、产品市场平衡性分析
七、产品销售渠道分析
八、竞争对手情况与分析
1、竞争对手情况
2、本公司与行业内五个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
九、行业准入与政策环境分析
十、产品市场预测
第四章 女装项目产品生产发展战略与营销实施计划
一、项目执行战略
二、项目合作方案
三、公司发展战略
四、市场快速反应系统(iis)建设
五、企业安全管理系统(she)建设
六、产品销售成本的构成及销售价格制订的依据
七、产品市场营销策略
1、在建立销售网络、销售渠道、设立商、分销商方面的策略与实施
2、在广告促销方面的策略与实施
3、在产品销售价格方面的策略与实施
4、在建立良好销售队伍方面的策略与实施
八、产品销售系统
九、产品销售计划
十、产品售后服务方面的策略与实施
第五章 女装项目产品生产及swot综合分析
一、项目产品制造情况
1. 产品生产厂房情况
2. 现有生产设备情况
3. 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工艺流程
4.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二、项目优势分析
三、项目弱势分析
四、项目机会分析
五、项目威胁分析
六、swot综合分析
第六章 项目管理与人员计划
一、组织结构
二、管理团队介绍
三、管理团队建设与完善
1. 公司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将采取怎样的激励机制
2. 是否考虑管理层持股问题
四、人员招聘与培训计划
五、人员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
六、成本控制管理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第七章 项目风险分析与规避对策
一、经营管理风险及其规避
二、技术人才风险及其规避
三、安全、污染风险及控制
四、产品市场开拓风险及其规避
五、政策风险及其规避
六、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与对策
七、对公司关键人员依赖的风险
第八章 女装项目投入估算与融资说明
一、项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贷款方式
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三、中小企业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四、贷款方式及还款保证
五、投资方可享有哪些监督和管理权力
六、投资方以何种方式收回投资,具体方式和执行时间
第九章 女装项目财务预算及财务计划
(每一项财务数据要有依据,要进行财务数据说明)
一、财务分析说明
二、财务资料预测(未来3-5年)
1、销售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现金流量表
8、财务收益能力分析
8.1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8.2 项目清偿能力分析
第十章 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分析
一、分析方法的选择
二、收益年限的确定
三、基本数据
四、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附件:
附件i: 项目实施进度
商业计划书合作方案范文2
1.争取创业资源创业是创业者建立并不断整合和拓展资源的过程。每一个人创业,必然有其凭依的条件,即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源。创业者必须整合好资源,只有具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能力的公司,才能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最终成功创业。由于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不成熟,绝大多数大学生缺乏创业的实践经验,为了克服这一障碍,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学校纷纷建立了一批创业中心,包括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等。这些创业中心为创业者引入了外界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风险投资及风险管理、教育培训、广告策划和财务等配套服务,创业孵化园还为创业企业争取了政府科技项目资金、搭建融资平台,缓解了创业者的融资压力,因此成为一种宝贵的创业资源。
除了创业中心外,创业竞赛也是一种获取社会资源的途径。例如,大学生创业中心和大学生创业竞赛。如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高校和各级政府层面广泛开展,学生参与人数众多,通过竞赛的形式获得风险投资。在竞赛过程中,创业者要选择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某个技术、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设计,组建团队,制订完整的创业计划,现场介绍企业概述、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退出策略、投资管理及财务预测等方面的内容。整个创业竞赛极大地锻炼了创业者的个人能力,同时也可能进一步争取到政府的创业扶持基金。学生通过创业导师的帮助,一方面全方位地提高商业计划书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创业导师的推荐和宣传,在社会层面争取更多的评审支持,从而获得竞赛胜利,争取到更多的创业资源。此外,有些企业级创业导师,还能帮助创业者整合金融风险投资、营销网络合作渠道、中介等多种创新创业资源。还有的导师能够直接投资,介绍天使投资,争取大企业的配套,等等。因此,在争取创业资源方面,创业导师往往具有重要作用,是大学生争取社会资源的一扇窗口。同时创业导师将自身资源无偿与创业者分享的做法,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2.提供运作经验创业导师往往熟悉所在行业,更在自身创业、经营过程中积累丰富的经验,具有卓越的创业精神和优良素质,而这些正是大学生创业者缺乏的。创过业的人都知道,早期创业是一场现金流的生死搏斗,每个创业者都要高度重视公司现金流,甚至在必要时调整销售策略,保证有不低于半年的现金储备。对于这样的创业经验,大部分初创者往往都缺乏。例如,一次对南京中医药大学淘宝创业者的座谈交流会上,很多学生谈到了现金流相关的问题。大部分创业学生的经营资金在几万元左右,如果不能将供货商的货物快速地销售出去,造成货物积压的话,现金流就会中断,导致每月的营业额下降,甚至经营出现困难。创业导师对此进行了分析,为学生设计了根据现金流进行货物搭配的销售策略。
理论上,销售的货物大致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A级货物(常规价格、销售周期短、利润低),另外一种B级货物(价格高、销售周期长、利润高)。如果创业者资金有限,应主要进购A级货物,少进配B级货物。A级货物虽然利润低,但销售速度快,周期短,创业者可以快速收回货款,投入下一次的经营活动,保障每个月的销售额和利润。当创业者积累一定资金,现金流宽裕时,可增加B级货物的配置比例。宽裕的现金流可以抵消B级货物销售周期长、回款慢的缺陷,同时以较少精力付出获取更多利润。经过创业导师指导,大家认识到现金流的重要性,找到自身经营困难的原因,调整A级货物和B级货物的配置比例,从而使创业活动更合理、科学。“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通过创业导师的指导和影响,将他们在创业、经营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以相对低的成本“传递”或者说“复制”给大学生创业者,是一种快捷、有效的创业帮扶策略。
5.提供心理支持创业遇到困难甚至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创业的信念和前进的勇气。创业者所面临的心理压力往往是创业中途夭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创业导师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帮扶作用。创业导师不仅向大学生传授创业知识、方法、技巧和经验,更重要的是在与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导师传授了为人处世的方法、思考问题的方式及正确的创业观和价值观。大部分创业导师都经历、体验过创业的艰辛或失败,有丰富和独特的心理感触。导师站在更高的层面和“过来人”的角度可以帮助创业者进行理性、客观甚至乐观的审视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挫折,从而给在困难中的创业者给予心理上安慰与精神支持,有助于保持平和、理智的心态,在顺境中谨慎,在逆境中坚持、不放弃。
二、高校实施创业导师的建议
1.建立功能互补的创业导师队伍创业是复杂、系统的工程,往往需要不同专业和经历背景的导师进行指导。在创业的不同阶段,可建立各类创业导师合作方法,形成多样化的创业导师团队。不同的创业导师在传授相关创业知识时,相互协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有助于快速提高创业者的实战能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其中,创业启蒙导师的工作任务是使大学生了解创业、产生创业的兴趣和动力,为其余创业导师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创业项目导师主要由高校的技术型老师负责,具体是发挥高校在专业知识技术方面的优势,指导大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创造出合适的产品或服务,并通过各类创业活动大赛进一步争取创业资源。创业市场导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企业学习、实践机会,帮助创业者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利用反馈信息不断完善项目。融资导师负责帮助创业者开发融资渠道,将有前景的创业项目推荐给各种天使投资家等。创业管理导师帮助大学生形成系统的企业方案设计,进行企业的运作与管理。总之,创业导师团队分工有侧重、相互协作,共同承担创业教育的重任。
商业计划书合作方案范文3
实现“互联网+”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相结合,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的新途径,是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客观要求。
一、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现状
(一)学校管理层重视和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广东海洋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开设“双百工程”实验班培养创新型人才。学校教务处先后在2007年、2012年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专项项目经费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注重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科技创新表现分的考查等。同时,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同样肩负指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责任,在组建社团、开设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自主创新创业成功的优秀大学生。
(二)针对不同年级开设不同层次课程
面向不同年级的在校学生,学校开设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3》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帮助大学生在入学初期进行职业规划,传授创业技能、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突出学校特色,成为大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成就创业梦想的重要渠道。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能力大赛
创新创业能力大赛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为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技能,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方针,以本校省级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平台,利用暑假面向毕业生开展SYB创业培训项目、举办广东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
(四)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平台
学校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平台。学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形式多样的创业协会和学生就业工作协会等组织和职能机构,为爱好创新创业的大学生搭建实践锻炼平台,组织学生走访湛江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使本校创业大学生对创业有了更深的理解,为自身今后的创业奠定基础。
二、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创新创业的创新性、前瞻性不高
虽然本校创业学生人数众多,但是对创新创业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多数以生存性??业为主,缺乏创新性、前瞻性和长期性。学生创业开始时热情很高,但是由于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造成创新创业后期困难重重,企业难以获得持续性发展。
(二)授课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弱、讲授技能不足
本校从教教师大多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到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学工作,没有企业见习或参与创业的亲身体验。虽然我国早在 2005 年就开始了 KAB 创业讲师培训,但是培训时间较短,且侧重教学法的讲授。许多教师在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后,自身尚未能做到知行统一就为学生授课,因此讲授的内容多为理论讲解,创业教学课程枯燥无味,授课效果的实效性差。
(三)缺乏系统完善的创新创业教学课程体系
美国百森学院有35名专职从事创业教育和研究的教师, 共计开设 33 门课程。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课程已经系统化, 涵盖了创业构思、融资、设立、管理等方方面面, 综合起来有如下课程: 创业涉及的法律、新兴企业融资、商业计划书、创业领导、艺术及教育、技术竞争优势管理、大型机构创业、社会创业、成长性企业管理、家族企业的创业管理、创业营销、企业成长战略等几十门课程[1]。目前,本校仅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两门课程均为8个课时,学分均为1分,课时少、学分少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
(四)学期末考核方式单一
本校共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两门课程,考核方式仍以考试成绩为主,《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课程考试只针对大四学生,对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的考核是进行简单的职业能力测评。《创新创业教育》是本校最近开设的课程,考核方式是开卷考试,题目是开放式的,以最终的卷面成绩作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考查指标。
(五)教学过程中企业参与率低
目前,本校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多是学校内部或者校际之间的创新创业设计比赛、创新创业活动,真正有企业参与能够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只是极少数。在少数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更多是获得资金投资,企业缺少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科技支持。
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对策研究
(一)学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改革
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意识到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性,设置规划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职能机构。充分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在借鉴其他高校改革成功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统筹教务处、招生和就业指导中心和各个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科定位,将创新创业教学理念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学融入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教学之中,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以提升创业技能为教学目标,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目标实施,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依托互联网,发挥“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
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互联网+”代表的不仅是一种新经济形态,也不仅是一种具体的行动举措,同时也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发展方向[2]。“互联网+”对教育资源、学习模式和教学模式等教育要素带来了深刻影响,充分利用“互联网+”,学校应建立创新创业教学服务网站,整合各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精品课程,为大学生推荐各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向学生推介创新创业商机,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鼓励大学生善于发现信息化时代存在的商机,依托互联网进行创业,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模式与互联网的融入度。做好创新创业跟踪服务,收集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典型和创新创业成果,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案例库,提供资料阅读。
(三)规划创新创业教学改革
第一,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变更大学生以就业、考研、出国留学为就业目标的传统成才理念,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我们的创新创业教育应该培养并提高大学生以创业能力为主的综合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传授和技能实践能力培养的耦合。
第二,加强创新创业教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新教师,另外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同时配备相当数量的创新创业助教和指导老师。开展对创新创业课任职教师的培训,积极聘请有创业经历并担任过或仍在担任企业管理职务、具备教学能力的人士担任高校创业指导教师。学院的企业师资应包括:创业投资家、创业家和实业家、新创立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专业教师为大学生传授创新创业理论课程,企业师资以自身创业过程为鲜活案例,帮助培养学生实战应变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
第三,完善创新创业教学课程体系。首先,合理安排课程设置,增加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学校可借鉴百森商学院的系统化课程设计,结合本校实际,为本校学生提供切合实际的课程设计。根据大一至大四本科生不同的知识层次以及不同的学习需求,结合本校办学特点,从浅到深,循序渐进,编排符合本校学生特点的创新创业课程。其次,丰富创新创业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应包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拓展课程。基础课程包括基础性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该课程覆盖全校大学生。专业课程是创业学科内的特定课程,该课程主要针对创新创业意愿强烈的大学生。拓展课程是对特定领域的深入了解,?课程主要针对已进行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合理设置创新创业课时安排,探索产学合作创新创业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增强课程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再次,优化考核方式。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的考核方式,实现考试形式多样化。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增添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和创新创业训练环节的测评成绩,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的考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能。
(四)营造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
学校要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浪BBS、校园宣传栏等新媒体载体,采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字方式向大学生宣传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结合的重要性和本校创新创业的成功典型等等,积极引导大学生利用互联网实现个人创新创业,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协会活动。组织举办全校范围的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创新创业演讲大赛,请成功企业家进行点评,从而帮助大学生获得创新创业体验。充分利用大学生社团协会,开展有影响力、覆盖面广、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依托第二课堂,举办创新创业专题讲座、创新创业设计大赛等活动。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使得创新创业的信念深入大学生心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
商业计划书合作方案范文4
一、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
2008年金融危机直接发端于美国,并且波及到全世界。面对在金融危机面前不堪一击的金融体系,西方国家对自身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重新反思,并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力求重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这里选取美国、欧盟和英国三个经济体作为代表,简单介绍其金融监管改革实践。
(一)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代表,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起构建起严格的分业监管体系。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加剧,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渐发展成为介于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之间的“双线多头”监管模式。在该模式下,联邦一级和州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分别对所辖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目标是“将最有经验的监管者置于其最熟悉的金融业务监管领域”。美国这种多重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其文化中崇尚自由、信奉“分权与制衡”以及鼓励自由竞争的理念密不可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种种弊端,诸如监管漏洞、监管重叠等问题纷纷暴露出来,进行金融监管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财政部于2009年6月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方案,经国会参众两院审议并修改后,最终在2010年7月形成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该法案被视为自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来又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标志着美国金融体系“去监管化”的终结,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提高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专门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ServicesOversightCouncil,FSOC)负责识别、监测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同时强调了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高监管标准,抑制其扩张冲动,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大型金融机构制定“生前遗嘱”(FuneralPlans),建立起有序破产清算机制,以便在丧失偿付能力后迅速实施破产清算,降低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此外,对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超大型金融机构,美联储有权利予以强制拆分。二是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标准。从监管范围看,该法案明确要求资产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基金必须进行注册,同时提供必要的交易和投资信息,以便对其系统性风险进行评估,填补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空白。在监管要求方面,法案要求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行更高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杠杆率等监管标准,建立起逆周期的资本监管体系,同时严格遵循沃克尔规则,限制金融机构从事与自身业务无关的高风险交易。此外,法案还限制了场外衍生品交易,要求引入中央交易对手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以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三是注重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制衡,强调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法案规定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具有协调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同时为了避免美联储的监管权力过于集中,还赋予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监管美联储的权力,形成了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该法案表达了美国在统一全球监管标准方面的意愿,体现了与国际统一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同时也表达了参与国际危机救援和金融监管合作的积极态度。总体来看,《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在强化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做了努力,另一方面还兼顾了金融效率的目标,对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作出了适应性调整,增强了对系统性风险的抵抗能力。但也正因为如此,该法案并未触及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根本,以分业监管为主的“双线多头”模式与混业经营的矛盾依然存在,原有监管体系存在的监管重叠和监管漏洞等问题也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使该法案的改革力度和最终效果受到了很大的质疑。
(二)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自1993年成立以来,为切实推进一体化进程,欧盟通过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不断推动联盟层面的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以1999年的《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为标志,欧盟建立了莱姆法路西监管框架(LamfalussyFramework),改善欧盟金融监管决策程序,使金融监管当局能够更迅速地应对市场变化,提高了监管协调的效率。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欧盟委员会开始反思自身金融监管体系的漏洞,于2010年9月7日通过了《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原有的莱姆法路西框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建立起新的欧盟金融监管框架。其改革的核心是在原有莱姆法路西框架的基础上加入了两大支柱———欧洲系统性风险理事会(EuropeanSys-temicRiskBoard,ESRB)和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uropeanSystemofFinancialSupervisors,ESFS),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同时加强了欧盟的统一监管。新的欧盟金融监管框架全力凸显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将其提升到与微观审慎监管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地位,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成立独立的宏观审慎监管部门,防范系统性风险。专门成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理事会,负责监测、预警系统性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其具体职责包括负责欧盟层面的宏观审慎监管,识别、监测、评估各种可能威胁到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发出预警,并向政策制定者提供必要的防范和化解潜在系统性危机的措施。二是提高金融监管要求。一方面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资本约束,要求其增加不同时期在险价值的额外资本缓冲;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内部流动性管理方案,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流动性保持正常,或者是在出现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具有充足的流动性。此外,欧洲议会还于2010年11月正式通过了《欧盟对冲基金监管法案》,将对冲基金纳入监管之中,并引入信用评级机构注册制,集中由欧盟统一监管。三是更加注重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将原有的银行、证券、保险监督委员会升级为欧洲监管局(EuropeanSupervisoryAuthori-ties,ESA),同时成立了指导委员会(SteeringCommittee)以加强各个监管当局的协调与合作。同时,先后出台了跨国金融危机九项原则、跨国稳定小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uropeanFinancialStabilityFacility,EFSF)等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各成员国的金融监管合作,共同防范系统性危机,并对陷入危机的国家实施救助。相对而言,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最为彻底,这与其长期倡导的强化监管、重视金融稳定理念密切相关。通过确立宏微观一体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欧盟初步搭建起金融稳定合作机制,对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实现宏微观之间、成员国之间的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必须意识到,欧盟新监管方案的实施以及监管费用需要依赖各个成员国,要在各个成员国之间达成任何一致的意见是很困难的,所以很多人认为欧盟的金融监管将是“没有牙齿”的监管。因此,欧盟新金融监管体系的实施效果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欧盟各国关于实施细则的最终共识才能意味着改革方案的真正落实。
(三)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针对混业经营建立起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这一体系以《金融市场与服务法案》为基础,由三个管理当局,即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管理局和英国财政部对金融稳定共同负责。2008年金融危机使英国政府意识到,这种“三方(tripartite)”的监管体系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哪个单独的机构有责任、职权或权力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监督,识别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协同行动来对此做出反应。鉴于此,英国政府着手对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针对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问题,英国政府陆续推出了《对冲基金标准管理委员会标准》、《银行特别条款法案》、《2009银行法案》、《特纳报告:通过监管改革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2010年金融服务法》等一系列方案,力求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全面改革。2010年大选后,联合政府宣称将撤销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功能并入英格兰银行,并陆续推出了《金融监管的新举措:判断、焦点及稳定》和《金融改革新方案:构建更强的监管体系》等方案,旨在构建更稳定的金融体系。尽管前后两任政府对金融监管体系架构的改革存在不同意见,但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均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一是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强化英格兰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2009年银行法》明确规定了英格兰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法定职责及其核心地位;2010年6月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则提出在英格兰银行下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PolicyCommittee,FPC),以承担宏观审慎监管职能。该委员会为金融稳定的最高决策部门,负责制定维护金融稳定的各种政策,而新设的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Regula-toryAuthority)则为金融监管政策的执行部门。二是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2009年银行法案》明确规定英格兰银行可以实施各种政策工具来保障金融稳定,同时赋予其更大的灵活性。同时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生前遗嘱”,使问题机构迅速并有效地实施破产,降低其倒闭所产生的影响。此外,ICB(IndependentCommissiononBanking)的报告还提出要彻底分离零售业务和批发、投资业务,尽可能地降低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效应。三是强化金融监管合作。《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认为强化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至关重要,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通过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提高各国金融监管水平,避免监管套利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二是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为核心,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建设;三是特别注重欧洲范围内的金融监管合作;四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建立起国际金融危机预警系统;五是增强对跨国金融机构的跨境处置能力。从总体看,英国政府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都是为了增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长远的角度讲对于维护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从短期看,过于严格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首先,零售业务与批发业务的相互隔离要求部分商业银行对原有业务进行精简和调整,可能带来部分金融业务的萎缩和人才的流失。其次,ICB提出的10%一级资本充足率、维持债务缓冲资金等要求远远高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一方面伦敦本地的金融机构需要大量补充资本金,有可能导致当地资金成本的大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明显的监管套利,金融资源可能会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外流,反而不利于维护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二、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以金砖四国为例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2008年的金融危机并未对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体系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使之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先行者。借危机后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之机,新兴市场国家积极参与各种全球金融合作,着力提升自己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同时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对本国内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
(一)巴西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巴西的金融体系主要实施混业经营,由国家货币委员会(CMN,下辖巴西央行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个人保险委员会(CNSP)以及补充养老金委员会(CNPC)共同对金融体系实施混业监管。在该体系下,巴西中央银行拥有除保险、养老金及证券市场以外的所有监管权,其他监管机构基本处于从属的地位。这种相对集中的监管模式与巴西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相匹配,而且能够有效减少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信息共享障碍,有利于中央银行对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2008年金融危机并未对巴西本土的金融机构造成太多的伤害,反而是由于外部资金的大举撤离导致了证券市场的大跌和汇率的急剧提升。为此,巴西中央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向市场释放了大量流动性资金,包括购买陷入困境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同时,政府也要求其下辖的三家银行,巴西银行、国家储蓄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实施扩张的信贷政策,以弥补私人银行部门和本地证券市场的信贷供给萎缩。经过多方努力,巴西金融市场于2009年中即恢复了稳定。危机后,巴西开始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微调,以期强化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具体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提高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强其透明度;二是强化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要求监管部门定期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风险监测与评估,特别是对投资与交易等高风险业务以及流动性状况进行监测;三是提高准入要求,规定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成立之前,应对其商业计划书、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等进行严格的论证,必要时应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压力测试,提高准入标准;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与审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监管过程中鼓励审计部门的参与,提高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对监管对象作出合理判断,增强监管的有效性;五是强调与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合作,特别是与新兴市场国家的相互合作,以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在近十多年间,通过中央银行的大幅改革,巴西的金融监管逐渐朝着最优实践、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而且从合规监管逐渐转向审慎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在此过程中,巴西金融监管体系更加注重风险和控制,关注监管过程的连续性,强调监管计划与监管手段。作为资本自由流动的新兴市场国家,未来巴西更应关注资本跨境流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的传递,以及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引起的金融体系动荡,同时在稳定货币方面还应继续努力,藉此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二)俄罗斯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俄罗斯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业为主,证券业和保险业均在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起步,规模相对较小。俄罗斯的金融体系既有分业经营,又有混业经营,相应其金融监管体系也采取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以分业监管为主。俄罗斯的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业务,因此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是由俄罗斯银行(中央银行)和证监会实行共同监管,其余皆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面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俄罗斯的金融业也表现出较大的动荡,具体表现为金融稳定性指标的迅速恶化、流动性风险加大、银行盈利水平下降以及信贷资产质量下滑等。主要原因在于俄罗斯银行体系高度依赖于境外融资,大量外资的快速流出使俄罗斯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受到了极大冲击,股市出现暴跌、货币急剧贬值,市场流动性迅速枯竭,直接诱发了银行体系的信用危机和债务危机。由此也导致俄罗斯长期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结构失调、高度依赖能源出口、金融市场不发达等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凸显。危机过后,俄罗斯银行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旨在强化监管,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强化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能力,通过立法强化央行对金融机构信息的获取权力,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定期对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并建立危机早期预警系统。二是强化金融稳定,逐步减少国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比率,规定国有资本的输出不能有损于金融稳定,金融机构不能以危害金融稳定来获取利润。三是完善问题机构的退出机制,重点强调提高问题机构早期的资产保全能力,充分保护存款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同时还规定对跨国问题机构的紧急破产清算可采取建立国家间的协定来共同执行。四是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确保对国有银行的控制权,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12%。五是加强与其他国际的金融监管合作,与多个国家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加快俄罗斯金融体系与国际金融体系一体化的进程。俄罗斯金融监管改革是与其经济转轨过程相一致的。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俄政府着力构建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金融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监管体系,俄罗斯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作用逐步凸显,独立性大大增强。但受转轨过程中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为了在短期内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俄政府更多强调的是弱化管制,这导致其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控制力和监管力相对较弱,而且激进的改革措施也导致其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很强。在外部融资依赖度很高的情况下,俄罗斯金融体系很容易受到外部冲击。可以说,危机后俄罗斯在强化金融监管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其整体方向仍不是特别明确,相关的改革措施也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三)印度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自1991年印度的拉奥政府推行经济改革以来,印度的经济、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新兴市场国家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印度主要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印度储备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市场,同时对银行业实施监管。此外,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保险监管和发展局(IR-DA)分别负责对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印度的金融监管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按照侧重点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7年之前的放松管制阶段。在该时期主要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相应的金融监管也为放松管制,包括利率市场化、放松准入限制、全面引入市场竞争等;第二阶段是1997年之后的加强监管阶段。亚洲金融危机使印度政府意识到过快、过度自由化的危害,因此加大了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和投资行为的监管、制定紧急纠错法案等,旨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这些改革措施极大的促进了印度金融体系的平稳健康发展,也使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几乎未遭受大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后,印度政府也意识到监管改革的重要性,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一是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宏观审慎分析框架,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并适时发出风险预警信号。二是强调金融监管协调,加大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拟成立“金融稳定与发展局”凌驾于印度储备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保险监管和发展局之上,以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以及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三是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标准。将没有存款项目的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同时提高监管要求,加强对资本充足率中资本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四是加强对跨国银行的金融监管,注重与东道国的监管合作。印度一直以来都实施非常严格的金融监管,早在2007年初就全面实行了巴塞尔协议II,并将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由8%提高至9%;同时建立起相对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的商业银行,极大地保证了银行体系在危机中保持相对稳定。但是,严格的金融监管也限制了金融体系的效率,其法定存款准备金和流动性比例要求都很高,极大地削弱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此外,政府还要求金融机构要优先考虑农业、中小企业的贷款,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降低了其盈利水平,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较低。未来,印度监管当局应在稳定与效率之间适当向效率的角度倾斜,在维持金融稳定的同时,提升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
(四)中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得到迅速发展,金融监管也逐步发展成为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足鼎立”的分业监管模式,对提高监管机构的专业化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尽管2008年的金融危机并未对中国的金融体系带来太大的冲击,但现行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业已暴露出一些固有的问题和缺陷。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未能有效承担起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尽管《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规定其具有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职责,但在实际中中国人民银行更专注于维护货币稳定,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被弱化。二是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尽管“三会”已建立起定期信息交流制度和联席会议机制,但从实施情况来看,该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存在多头监管与交叉监管下的监管漏洞。随着混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分业监管下的真空和漏洞问题越来越明显,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容易加剧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中国政府已明确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总体来看,危机后中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改革实践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加大对金融稳定性的评估力度。中国于2009年8月正式启动IMF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并于2011年11月首次了《中国金融体系稳定性评估》,认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总体强健,但脆弱性在逐渐增加”。二是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力度。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定期对系统性风险进行测度,同时加大了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力度,并开始着手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提高监管标准。银监会在金融危机后积极参与到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中,同时结合巴塞尔协议III和中国实际情况,出台了更为严格的“中国版”巴塞尔III。四是更加重视金融监管协调。国务院《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建立起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五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积极拓展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关系,举办跨境监管磋商,目前已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三、主要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共性与趋势
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可以看出,尽管各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改革内容、力度都有很大差异,体现了各个国家在各自经济、金融背景下的选择与侧重,但更多的是共通之处,而这些共同点也从一个侧面凸显出实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防范系统性风险,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现代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使金融机构的关联性越来越密切、金融产品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与之相伴而生的潜在系统性风险也就越来越大,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乃至全球金融稳定的重要威胁。2008年金融危机从美国的次贷危机最终演变为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充分证明了系统性危机高度的传染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因此,针对于本次危机的金融监管改革重点都放在了防范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稳定性方面,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也成为危机后主要国家的共识。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态度要比新兴市场国家更为鲜明,改革力度也更大,实施方案的细化程度等都要远高于新兴市场国家。美国、欧盟和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都明确提出要建立负责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专业部门,并且都被明确赋予了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拥有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监测、评估和预警的权力。而对以金砖四国为主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尽管都提出要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建立系统性风险预警体系,但均未提出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也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个监管主体来承担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实施机构,但究其功能而言,大多仍局限于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上,仅负责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具体的决策和执行仍主要依赖于微观审慎监管机构。这就产生了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的想法和建议无法顺利实现的可能,而且由于监测预警和决策执行职能的相互分离,还会产生信息和政策传导过程中的时滞及失真问题,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尽管还存在各种不足,但总体而言,在新的金融监管改革中,宏观审慎监管已经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无论由哪个机构来承担起该职能,它都已成为未来金融监管体系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标准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原有金融监管体系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明显不足,二是对流动性风险监测不足,三是金融机构吸收损失的能力不够。因此危机后各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中不约而同的扩大了监管范围,并且提高了监管标准,旨在弥补监管漏洞,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的损失吸收能力。从维护整体金融稳定的角度看,将影子银行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是弥补监管缺失和监管漏洞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国别差异的角度来看,西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对待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态度应有所差别。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市场已经非常成熟,且表现出脱离原生金融产品、过度创新的特征,因此应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实施严格监管。新兴市场国家的衍生品市场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创新力和服务范围尚不足以满足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因此新兴市场国家在强调对影子银行和衍生品市场加强监管时,更重要的是鼓励其在合理的范围内加大创新力度,以满足金融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必须引导、促进衍生产品和市场实现有序、健康发展,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正常运行。除了扩大监管范围外,各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中还十分强调提高监管标准,加大对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性、流动性、杠杆比率等方面的要求,旨在通过事先的防范提高金融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提高监管标准确实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但不可避免会带来盈利能力和水平的下降,这也是各国在制定监管标准时需要重点考虑的。无论采取何种标准,对各国来说,更重要的是应尽量保持监管标准的统一,这样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避免监管套利,从而保证全球金融稳定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