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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1
“中非论坛北京峰会”前消防隐患大排查安全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一、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生活区
生活区小院地面有烟头;
厨房门口垃圾桶未及时清理;
二、施工现场
1、降水专用箱未设序号;
2、靠近标养室木料堆放区覆盖不严密。
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2
一、整治目标
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不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推动我市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二、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含已集中供水,但尚未规划的水源地)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和开发区内大中型化工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和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对列入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浙环函〔2006〕93号)名单中重点整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摸清和掌握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污染严重的企业,特别是小电镀、小冶炼、小褪色、小炼油等“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向市整治办(市环保局)提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的报告。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
1.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招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关闭。
各县区要在7月25日之前公布一批严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名单,并于8月2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对列入省市重点监管区未完成摘帽工作的区域,一律不得新批与受控行业有相同种类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各县区在8月30日前向市整治办提交对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报告。
各县区对2005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逐一解决,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和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进行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受到查处、现仍有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城市污水、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污水处理厂因不正常运营而造成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已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救。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和**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当地环保部门设立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二)部门联动,合力整治
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不涉及前置的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直接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许可证管理,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有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三)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大要案
各县区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并报上级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区政府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对2004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跟踪报道。各地对依法查处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四)纠正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重点查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公开处理责任人。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全市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制订计划,确定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强化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由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部署,各县区政府要牵头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行动期间,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信息简报实行周报制,每周五向市环保局上报一周工作进展情况。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一是准备动员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有关情况在6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二是自查摸底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环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于7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局;三是全面整治阶段,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7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分别向市环保局报送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情况;四是总结阶段,各县区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提交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七部委下发《通知》和省政府八厅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环保法执法检查和“811”环境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下旬)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企业情况、2003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治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点挂牌督办名单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0日-10月30日)
7月下旬-8月下旬,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来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向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并将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9月上旬-10月上旬,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3
关键字:企业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监督检查
引言
人们在享受高度发展的工业所带来的方便的今天,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我国是资源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大国,很多企业在能源消费的同时忽略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尤其是对我国的高碳行业,加强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走一条生态绿色、安全生产的发展道路刻不容缓。面对当前现状,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工作,来保障企业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监督体系
1.建立安全环保监督委员会
企业各部门的最高管理机构就是委员会,安全环保检查机构也不例外。安全环保监督委员会不仅要对企业各个阶层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对企业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例供工人参考。委员会还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环境污染情况不超过标准,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发生。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委员会要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监督其下属工作的进行,并根据下面定期上报的工作状况,对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组织规划。
2.聘用专业的安全环保监管人员
对于企业的各个部门来说,都有熟悉、了解并掌握该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这样的部门来说更应该聘用专业的员工。专业人员不仅了解工作性质,更容易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若聘用专业外的人员,不仅在熟悉工作内容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监督管理这样需要严格进行的工作内容上更容易出现疏漏,为管理带来不便。因此企业的监管部门要聘请专业的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内容
各级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应建立明确、具体的检查工作内容。可以通过下级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上级经过考察研究后进行汇总;也可由上级与下级共同沟通协调,相互参考,制定成安全环保监督检查规范或条例,然后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加以实施和落实。上级颁布条例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生产。从领导到基层职员,凡是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的都要把该条例作为依据。此外,还可以实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奖励举报人员,惩罚违规部门,督促大家按条例办事。
三、对员工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工作
员工既是企业的动力来源,又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因此,员工也是实现真正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最重要的责任者,可见,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不容忽视。企业应定期开展特定的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体系,让专业人员帮助员工培养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环保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上级要对基层员工进行严格监督,时刻提醒员工其工作的规范性,从而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全面提高。
四、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和检查能力
1.加强预防工作
各部门员工应建立一定的忧患意识,对安全环保工作有高度的重视,树立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之前做好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的准备工作,将预防与应急结合起来,以方便事故发生后能够进行及时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2.资源整合管理
将现有的应急信息内容以及应急资源措施进行整合,建立详细的监管预警系统,可以利用网络的互联性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信息化的预防体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情况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应该将问题进行分类记录和研究,将现有的应急资源措施整合管理,保证分工明确,将责任落到实处,最终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体系。
3.落实全面检查
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四项检查管理,即对员工交接班情况的检查、对值班人员的检查、对安全员的每日检查、安全与环境监督的每日检查。除此之外,对生产过程的各环节、生产设备设施、工作人员以及工作环境条件进行详细的、全面的检查,更有助于事故的排查和消除,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在古代,制度就是规矩,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只是让部门加强对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在行动上的落实,而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恐怕长久的监督检查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同样的,缺乏明确的保障制度,工作条例也是不能有效执行的。因此,企业的监督检查部门要对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监察制度,可以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模式,参考各级员工的意见,制定科学的、全面的、切合实际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结语
近几年来,在我国很多大中型企业中发生了不少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在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企业应该加强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监管能力,提高各阶层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日常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绿色生产体系,保证环境和经济能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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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姬江涛.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措施探讨[J].绿色科技,2012,07:231-232.
[3]丁崇煜.安全环保监督及应急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2:244.
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重点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何玉昆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韩家根、县环保局局长凯富才任副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和山林、县城建局局长宋华栋、县司法局局长波邓子、县经济委主任阿庆林、县安监局局长怒富庆、县监察局局长青三一、县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龙德金、县电网公司经理邓云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凯富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县城环境的综合治理
1、完善门前卫生“三包”机制;解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相关问题;依法对建筑工地、商业场地等各类噪声进行整治,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2、加强县医院、各医疗卫生门诊医疗固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管,确保医疗固废物集中处置,杜绝乱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电站溢流水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认真开展中小水电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域内大小水电站的泄洪道进行逐一检查,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没有修建或架设泄洪道,任溢流水随意流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水电站,必须进行限期治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对其依法实行停业整顿。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环境执法检查。城区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检查力度,对未依法申报建筑施工事项和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的建筑企业要实行严厉的处罚,严肃查处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破坏、乱弃废渣,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液化气站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围城、围乡、围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问题。要重点解决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道城区段、村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排乱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环境安全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各项整治情况按期报告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之处,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将《*县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经济委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设局要加快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电网公司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直接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要制定和实施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要定期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不断形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同时充分发挥3411237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5
企业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
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是适应当前工业化发展的需求,企业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将应当始终围绕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这两个中心点,其对企业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安全环保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打破了传统发展模式,改变了传统经济发展的“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中的问题,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企业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制度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核心主导作用,从根源上杜绝或减少了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不但有利于企业绿色稳定发展,而且也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运行方式
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的内容。国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就在法律法规上有了严格的规定,在监督管理中要看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环保标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具体的执行情况,企业在重大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情况。在环保监督管理上包括企业是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台账,对于企业的一些危险点是否加强管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等。
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的运行方式。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应当设立单独的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在具体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来执行。目前在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中采取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方式包括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及随机抽查等方式。
企业在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一直受到来自各级政府、单位和普通民众的密切关注,但是长期以来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机制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受到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只看到眼前利益而没有从长远利益出发,对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并不重视,这就直接造成了这种监督管理形同虚设,对企业和社会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制度。目前,在我国的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保证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能够有效开展,严格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监督检查,这就造成了企业的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企业的环保处理工作形同虚设。在我国的很多企业实际上并没有对自己的生产所造成的污染负责,例如一些污水处理厂环保运行管理经费欠缺、运行负荷不足、污水处理工作不能完全达标、污水处理效果差、部分运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这些都直接造成了企业的环保处理工作形同虚设。
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有力措施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二是明确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内容。在具体的工作中,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以作为最高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各个阶层的安全生产负责,定期上报企业的生产情况,并进行科学总结。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可以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定期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内容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作为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应当熟知这些内容,才能不违犯规定,并相互之间形成一种监督效应,一旦发现违规部门就要严惩。
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环保意思。企业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可以有效的避免了企业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对员工的生产操作进行严格的看管,保证员工的操作规范,同时也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的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
安全环保检查总结范文6
公司成了安全环保办公室,由总经理负总责,各养殖加工场场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总监督;按照每月一次大型督查及安全环保工作安排会议,每周一次检查核实安全环保工作漏洞,每日一次巡查记录台账作为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做到安全环保工作日日巡,周周查,月月督。
安全环保工作为生产工作中第一要务,在2021年即将过半拟此总结进行汇报,汇报情况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公司对于每次发现的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环保小问题进行会议通报,并有会议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安全无小事,发现即处罚并勒令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