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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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项检查报告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1

为了加强全市财政资金管理及财务收支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各单位财务安全有效运行,防止铺张浪费,严肃财经纪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财政财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方式及时间

检查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市直各单位及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检查方式及时间: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在4月开展全面自查,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将自查表(附后)和自查报告上报各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要在4月底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市财政局各专业科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财政所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要在四月底以前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财政局要在5月份对全市财政财务工作开始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抽查工作将采取边检查、边处理、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并于7月底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此次检查内容以年为主,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检查内容及重点是:

1、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3、非税收入及专项收入管理情况;

4、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5、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6、票证管理及使用情况等;

7、会计出纳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出纳是否分设等情况。

三、检查的组织及要求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全市财政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电话:),市财政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检查工作以市财政局为主,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予以配合。

1、各乡镇办及各单位要结合“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确保财政资金及单位财务安全运行。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2

一、对象与范围

对象:20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局机关各单位、各科室。范围: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和所属系统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其中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内部监督检查范围包括财政所经费收支、专项账户及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各科室各财政所2012年度财政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局制度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重大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财政资金的分配、审核、审批、拨付、管理、监督等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制约情况、岗位设置、资产管理;以及加强财政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等。具体是:

(一)国库资金的解缴、退付及拨付;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财政资金是否按照预算与执行分离、管理与拨付分离的原则,资金拨付是否按办法规定审批、办理以及是否及时等。

(二)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立、使用、管理银行账户。银行存款是否按规定进行对账,资金活动是否准确,存款是否安全、真实。

(三)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进行核算、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处理,经营收益是否按规定收取和返拨。

(四)专项资金的专户管理及到位情况(含资金管理与资金使用情况、报账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五)外债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情况。

(六)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落实情况。

(七)非税收入的管理、票据使用以及资金缴存情况。

(八)内部控制情况: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局机关财政所印鉴保管情况、财政所机关会计与出纳岗位的设置情况)。

(九)往来款项的清理情况。

(十)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履行职责。

(十一)乡镇财政所的各项支出是否有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违规挪用乡级专项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肆意挥霍问题。

(十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检查步骤、安排

(1)自查阶段。局机关各单位科室及各财政所根据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时交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2)重点检查阶段。对局机关单位科室从2013年2月25日开始到2013年3月31日结束,对财政所检查2013年4月后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人员与分组情况

本次内部监督检查由监督科牵头并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分二个组。

五、工作要求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3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58号)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4

在处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处属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大力支持下、财务科全体干部职工不忘初心使命、克难攻坚、一往无前、砥砺前行,基本上完成了2021年既定的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

(1)凭证审核全年完成审核且报销会计凭证390余份

(2)个税申报全年完成个税申报12次,代扣代缴税额 0.08万元

(3)票据管理全年申领A.一般缴款书70张,开具63张,作废7 张,余陈7张;B.小额定额票据3本,开具1本,余陈2本,回收金额5000元

(4)工资发放全年发放总额1009.56 万元(包括2019年奖励性工资)

(5)公积金汇缴全年汇缴总额236.7万元

(6)医保汇缴全年汇缴医保金6次,汇缴总额 87 万元

(7)资产登记全年固定资产登记2 余次,金额67.68万元

(8)非税征收全年完成征收145.7957万元,入库145.7957万元

(9)经费拨付全年向市财政局提交经费申请拨付请示5次,共申请经费 1775.55万元

(10)创文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截至目前,共申请创文专项资金1585万元,拨付天畅公司进度款920.71万元

(11)防疫专项资金申请拨付 防疫专项资金缺口部分83.05万元申请拨付请示已送呈市防疫指挥部,等待批复

(12)杨湖路下水管道费油处置费100万已完成申请拨付

二、政府采购工作

(1)全年录入协议采购计划5项,报城管局审批5项,报财政局备案5项;

(2)全年录入项目采购计划采购6项,报城管局审批6项,报财政局备案 6项;

(3)全年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录入采购计划6项,公开采购合同6项

三、其他工作

(一)报表填报

(1)设施处2019年绩效目标自评表

(2)设施处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的填报

(3)设施处2019年内控报表的填报

(4)设施处人员信息表(最新)

(5)设施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设施处2021年涉企收费项目自评表及调整意见表

(7)设施处2019年国有固定资产清查报表

(8)设施处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情况自查表

(9)设施处2019年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表

(10)设施处2019年决算报表

(11)设施处2019年财务报告报表

(12)设施处2019年资产产权登记报表

(二)迎检工作

(1)2021年5月13日至5月18日,市纪检委驻交通局检查组一行4人对我处及天畅公司财务情况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2)2021年8月17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一行3人对我处非税收入应缴财政专户及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3)2021年12月4日城管委新上任财务李洪科长一行两人来我处2019年五个结余结转运维项目的专项检查

(三)疫情防控工作

从2021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与科室工作人员一起下沉飞鹅社区,完成防疫值守、封控、服务等工作

(四)创文相关工作

(1)创文迎检前下沉飞鹅社区新天地小区入户调查走访、宣传政策(2)创文迎检期间上路巡查(3)创文专项清障行动

(五)防汛工作值守

(六)财务专项检查工作

从2021年5月6日至5月13日,代城管委完成交通局纪委监委检查组组织的交通局系统财务交叉检查

(七)城区人行道专项清障行动

2021年9月18日至20日,参加设施处城南片区人行道专项清障行动

四、定点扶贫工作

全年下乡12次,按规定动作全部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

(1)专业会计人才匮乏,面临人才断档

(2)市政设施管养范围扩大,而管养经费难以调增

(3)运维项目运维资料编制不及时,造成审计报告年终迟迟不能出台

六、2022年工作计划

在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

(1)2021年非税收入返还

(2)2021年设施处部门决算报表的填报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5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财务专项检查报告范文6

2013年伊始,证监会掀起史上首次IPO在审企业财务核查打假风暴后,资本市场或将迎来IPO的撤回潮,882家在审企业“堰塞湖”有望得到疏通。

按照1月8日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3月31日完成自查报告;4至5月份,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随后证监会组织15个以上的工作小组选取20到5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这种系统性的行动以前是没有的,以前是哪家企业报到会里有问题,然后找会计师事务所复核,但也是个别企业,不会抽查几十家。”一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说,“同时,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加大,以前担心的东西会重点核查,此次核查的范围基本全覆盖了。”

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在此次行动中要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陆文山将此次专项行动定位为普适性的反馈意见。

“核心是解决堰塞湖问题,800多家企业排队上市的问题早晚要面对,不来点狠招很难改变现状;其次,也算是对于之前出事儿的情况给予一次回应,之前造假的过会让会里丢了面子,现在把责任明确放下去,再出事儿就有根有据的打板子了。”一证券业律师表 示。

此前,新大地、绿大地、胜景山河造假上市一度引起轩然大波;同时,珈伟股份、百隆东方、南大光电、科恒股份、东吴证券等上市公司不断出现业绩变脸,也让监管层压力倍增。

“企业出了问题,保荐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很多企业出问题的话,市场会对证监会产生质疑,因为也过了一道审核程序,对监管来说是有压力的。”前述投行负责人说。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1至6月新上市公司104家,其中上半年业绩下降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

打假风暴刚开始,威力已经显现,1月10日,过会排队已经5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动要求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这次肯定是要砍一批企业。”一位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保代表示。

“会里这次明确表达了态度,多次警告打板子的问题,中介机构接下来一定不敢含糊了,即便浪费人力物力也得跑;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接下来应该会迎来撤材料的高峰期。”一位证券业会计师判断。

打假风暴

“我们开会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查设备报关进口记录、到厂记录、安装调试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并对照会计政策看转固时点是否合适等等,这活比会计师做得都细,很多人这个春节是过不好了。”前述保代表 示。

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实地走访,真实自查,并称将抽查机票记录、高铁记录、住宿记录。

此前,绿大地、新大地通过自我交易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首先通过虚构交易(例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给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因此,自我交易成为此次核查的第一关切点。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处长杨郊红在专项检查工作会上直言,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万福生科等农业企业把证券市场害得不浅。

对于财务造假与粉饰业绩的手段,证监会此次采取从严的确认方式。

例如,常见的粉饰方式—放宽信用政策,增加经销商铺货,符合会计准则,怎么处理?证监会要求仔细对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和报酬是否实质转移;分析突然变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对方的经营规模;检查资金流和物流,合同是否有退货条款或者阴阳合同,期后是否有销售退回;如果确实符合,希望增加信息披露,提示投资者。

“财务造假是个很专业的问题,造假跟包装,没有很清晰的界限,当然新大地、绿大地是很恶劣的造假,但有些利用会计准则的漏洞,把收入提前透支很难界定。”前述投行负责人表示。

在他看来,证监会还有一点尴尬,“证监会不是会计准则制定者,到底是造假还是包装,他没有这个权 利”。

2012年10月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就有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该提示超出了会计准则要求。

杨郊红回应称,没有违背基本精神,只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最根本目的是希望会计师充分挖掘风 险。

严查之下,中介机构压力不小。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专项检查工作会上表示,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提前介入,“我们现在已经有几个项目立案了,陆续结案后,有几家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 况”。

严打已经开始,1月8日,证监会向东吴证券IPO项目的发行主体与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出监管函,两名中信保代邵向辉、周继卫被采取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最严格的罚单,此前的多名保代大多为监管谈话与出具警示函,稍重者也仅为“禁赛”三个月。这次起因是会后事项披露不实,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幅度超过了50%。

IPO撤回潮

在所有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专项行动逼退在审企业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专向行动的工作机制是,如自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已申报财务会计信息存在粉饰业绩、财务造假等情形,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辖区证监局报告。

“这个不太现实,中介机构顶多找理由撤材料,无论如何也难以向衣食父母下手,有保荐机构敢写信给证监会举报的话,以后没法混了。”前述投行负责人直 言。

备受关注的是,1月10日,过会排队已经5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主动要求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从时间点上看,这是专项行动以来,第一例撤回案例。而决定终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

遵义钛业上市失败,主要是主营产品价格变化剧烈,海绵钛价格急跌之后一直未能回暖,以及遭遇环保检举和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等因素。

次日,证监会更新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均躺在了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决定时间分别为1月7日、1月9日、1月9日。

同时更新的《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躺在了终止审查名单中,决定时间为1月10日。

在4到5月份,证监会审核部门要对所有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有证券业律师断言,未来几个月将有更多企业被分流,“盈利下降自然撤掉一批;在审企业专项检查逼退一批”。

“预审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不要心存侥幸。”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强调,如果3月31日提交不了,则在2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中止审查,待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复核完。如果没有及时中止申请,证监会有权终止审核。

证监会此次强调,中介机构要审慎推荐,风险大就别做;一定要推荐,就多耗费精力,仔细核查。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其真实目的还是让有问题的企业自行撤回。

“因为要砍企业,很多同行开始郁闷了。我们已经开始自查了,但我们自己手上最差也增长10%,目前不是很担心。”前述保代说。在他看来,持续盈利能力对企业的去留依然非常重要,尤其对强调成长性的创业板。

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在会上强调:依据首发办法,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必须符合成长性要求,创业板企业如果2012年业绩下滑,则已经不满足发行条件,要及时撤回申请,保荐机构不允许以中止方式排队等待时间。

数据显示,在2012年IPO市场中,177家企业首发成功过会,37家公司IPO申请未通过,6家企业取消审核,6家被暂缓表决,另有64家企业被“终止审查”。

长痛or短痛?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之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展开,但目前来看,依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证监会希望通过此次行动,夯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姚刚在会上表态称,此次行动关注的不是企业业绩好坏,而是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我们的发行监管工作也要相应调整思路,对如实披露信息的,且不存在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核准发行,而且已有业绩下滑仍过会的企业案例。”发行部主任刘春旭亦强调。

最近被处罚的科恒股份、南大光电、东吴证券等,均存在过会后重大事项承诺中并未如实说明的情形。

此次专项会议召开的当天上午,深交所对外了“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和第2号,分别对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和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与细化。

但此次行动对持续盈利能力的依然做了强调。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应高度关注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期间业绩大幅下降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因素披露,比如: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于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或主要原材料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况。

到底是强调信息披露还是强调可持续盈利能力,在监管导向的过渡期,一时难辨。

“如果说业绩有下滑10%到20%,同时对前景有行之有效的分析,日后能起来的话倒也可以,如果说下滑太厉害了,比如50%、40%,那就不行了。”前述券商投行部总经理如是表示。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企业造假跟证监会一直强调持续盈利能力是有很大关系的,“我们的发行价完全跟净利润挂钩,这就造成了大家有造业绩的现象,多一分利润,就要多一千万的募集资金啊”。

但在目前监管导向的过渡期,执法尺度面临无法统一的尴尬境地。“我们用过去三年的财务报表去判断持续盈利能力,这个方法是不妥当的。以信息披露为主没问题,但是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也不行,不能跟证券法对着干。”前述业内人士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写进证券法 的。

“不过,证监会在法制方面比较专业,有些框框一时是无法突破的。”

亦有证券业律师表示,谈中介的作用和责任,不能脱离当前法律环境和执业环境。“郭主席的愿景很高远,如注册制、信息披露为核心等等,长期还是看好的,但需要时间;我倒认为证监会在推动证券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上,应发挥主动性,这才是根本。”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中介的法律责任偏弱,威慑力不足,证监会对中介一般通过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来进行威慑。

前述投行负责人亦赞成这一观点,“一旦发现造假,如果保荐人和会计师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大家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