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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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省、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县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交委发〔〕2号)、《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是各县区政府和主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县区政府目标责任指标: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政发〔〕31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107号)(以下简称市政府《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预案,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信息报送等九大类31个子项目组成。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2.依照《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省政府《决定》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公发〔〕78号),落实交通协管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县区与乡镇及成员单位,乡镇与行政村,层层签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责任书;

4.县区政府按辖区内驾驶人数落实每人每年5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

5.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政绩考核体系;

6.制定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点,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并取得成效,定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会议;

7.县区政府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政办发〔〕250号);

8.县区在辖区内主要国省道沿线或重点乡镇,创建1—2个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行政村(社区)”、“文明示范学校”、“文明示范单位(企业)”。

(二)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

1.每个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备3—5名专(兼)职干部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健全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

2.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道路交通安全小组,驻村干部任组长,配备1—2名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

3.乡镇、行政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辖区内低速汽车、摩托车挂牌率达80%以上,驾车人持证率达90%以上;

4.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低速汽车、摩托车的管理,道路交通违法率控制在15%以内。

(三)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1.组织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有实施意见,有基础台账和工作总结;

2.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开展自评,经省级复评达到市级标准;经省级复评达到省级标准;经部级复评达到部级标准。

(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1.县区政府将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建设、评价工作;

2.投资完善城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每年至少建设一处具有抓拍功能的红绿灯指挥信号系统。

(五)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开展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

1.县区政府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靠实责任,落实资金和措施,限期治理;

2.省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100%、市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80%以上;

3.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有台帐、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各类资料。

(六)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与运输企业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2.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工作;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运输企业进行整改;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没有发生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客运车辆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且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应急预案

1.县区政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和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将重特大事故、公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开启绿色医疗通道,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3.县(区)政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八)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

1.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数;

2.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与上年度相比下降0.1(含路外事故);

3.辖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含路外事故)。

(九)信息报送

1.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准确、及时、全面上报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六条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目标责任指标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情况;

(三)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应当履行的部门职责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程序

第七条考核方式: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抽查、情况反馈等方式方法,对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和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

1.考核前以通知的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事前预告。

2.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半年、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在考核时由接受考核的单位负责人向考核组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等。通报结束后,书面报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3.根据需要由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一般查看与重点了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对象在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查阅,实地核实有关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

4.按照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定等次,并写出考核报告提交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审定后进行通报。

第四章分值评定与等次确定

第九条县区政府考核分值为100分,8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相关成员单位考核分值为50分,4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根据《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考核采取扣分制,每项扣分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十条考核等次按考核成绩分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两部分排名。

第五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奖惩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十二条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将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区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含路外事故)。

(一)年内发生4起一次死亡3至4人交通事故的;

(二)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至9人交通事故的;

(三)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辖区车辆在外辖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第十四条对年终考核成绩前三名的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奖励资金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我县拟于举行预案演练。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

(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

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

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

1.应急办,海事局。

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1.通过应急办、海事局邀请有关部门和区县领导。

2.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

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自发观摩的群众。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预案演练组织机构。

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指挥部副指挥长)

(交通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交通局副局长、海事处处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黄红松(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赵光荣(新店海事所所长),李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事处,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光荣、李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海事处、镇抽派,具体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工作。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预案已成立指挥部,结合本次演练内容和要求,指挥部下设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各组参加演练人员人数待定)。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

(1)在演练前进一步研究完善预案。

(2)演练的策划、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按进度顺利进行。

(3)评估演练成本,筹措演练资金。

(4)演练宣传报道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5)编写演练总结,召开总结大会,评估演练效果并实施奖惩。

(6)演练结束后改进预案。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

(1)指挥部。指挥长:罗扬,副指挥长:张大鸿,钟勇,王进。

《预案》启动命令;综合协调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提供应急处置保障;调度各部门按职责完成权限范围内的任务;对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做出决策;下达救援命令;宣布救援结束。

(2)事故救援组。组长:王进,副组长:孟庆义、陈辉、倪志军、王柏先。

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实施事故水域水上交通管制和现场救援;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3)医疗救护组。组长:黎庆刚。

调度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搭建临时医疗急救点实施抢救;及时准确判定危重伤员并实施转运救护;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4)安全保卫组。组长:甘春。

组织警力迅速进入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持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清点并保护遇险水域和船舶上的物品和财产;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

(5) 综合协调组。组长:张大鸿、钟勇、聂青松、陈勇。

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现场通信畅通;参加演练人员给养;协调处理应急救援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向新闻媒体事故及救援信息。

六、应急资源调用

(一)船舶(暂定15艘)。其中:事故船舶1艘(预先将烟雾弹、油毛毡上船);救助落水人员快艇8艘;新闻采访快艇2艘;消防船2艘;机动船舶2艘。上述船舶由清镇海事处负责征用。所有参演船舶按规定自行配齐船员,救生、消防设备和竹竿。

(二)对讲机20台,由县公安局提供。

(三)医疗救护车1辆,担架4副,由县卫生局负责。

(四)机动泵2台,烟雾弹1箱,油毛毡两块,5米长以上竹竿20根,救生衣30件,灭火器10个,手提喇叭4个由海事处具体办理。

七、演练步骤

(一)第一阶段。

上午9时,各参演船舶停靠在指定地点,各参演单位及船长到演观礼台集中,接受领导小组检查,9时30分进入指定地点。9时50分,指挥部成员及各组组长向指挥长报告进入指定地点后的准备情况。

1.9时30分,“明珠7号”轮接到调度室命令,载客30人,从管理处码头出航游湖。

(1)9时35分,船长组织召开航前会议,检查船、机、电等设备适航情况,进一步落实各岗位职责。

(2)9时40分,乘客上船,服务员清点乘客人数,并向乘客宣传应急须知,拖引至湖面指定位置。

(3)9时59分,准备工作就绪,向指挥部报告。船长:“报告指挥长,《明珠7号》轮准备完毕,”。

(4)10时,指挥长通过扩音机演练开始命令: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现在开始。

(5)船长宣布开航。

2.明珠7号轮距开出码头200米处(约10时05分,专门人员在客舱内燃放第一组烟雾弹),水手发现客舱失火,立即报告船长并组织灭火自救(此时新闻报道组有1台摄像机在船上拍摄),2分后在指定位置燃放所有烟雾弹,点燃油毛毡加大烟雾和火势)。

(1)船长在第一组烟雾弹点燃并产生烟雾时,立即报告县地方海事处,并命令当班驾驶发出火灾警报(号笛连放续发出急促短声,船上人员利用其他有效响器连续敲打),船位尽可能保持在原地(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

(2)水手告知“乘客”失火情况,要求“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应急措施(指导乘客穿好救生衣等)。

(3)船长组织船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客舱火势“太大”,不能被船员控制。

(4)10时07分,有18名惊慌失措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分别从事故船舶左右舷跳水(在水中注意避开所有船舶尾部)。

(5)10时07分,附近一船听到火灾警报,迅速靠近事故船舶(“乘客”在水中时必须停船,主机不能熄火)。立即用竹竿对跳水“乘客”进行施救(安排一艘个体船舶扮演)。船员抛下救生圈、救生衣供落水“乘客”使用。

3.10时05分(海事处组织施救),海事处接警后,立即命令筑海巡1号、3号快速驶往船舶事故水域,筑海巡1号组织救助,筑海巡3(快艇)实施事故水域交通管制;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局,通报公安(消防)和相关部门,调集4艘快艇立即驶往事故船舶组织施救。

4.10时10分,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单位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实施现场救助工作。

(二)第二阶段。

1.10时08分,王进使用对讲机向指挥长请示:“报告指挥部,事故船舶有30名“乘客”,3名船员,有18名“乘客”跳水逃生,现火势已不能控制,情况危急,请求启动预案。

2.指挥长:同意启动预案,立即组成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明确各组职责,迅速开展救援。

3.10时10分,参加演练各组分别向指挥长报告:

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仍在事故现场,正在实施救援。

黎庆刚:报告指挥长,医疗救护组已到位。

甘春:“报告指挥长,安全保卫组已到位”。

张大鸿:报告指挥长,综合协调组已到位。

罗扬:各组立即按分工实施救援。

4.各组接到命令后:

10时12分,6艘救生快艇将获救的30名“乘客”(水中18人,事故船上10人)送到航运公司码头。

10时15分,消防员迅速乘消防艇赶赴事故船舶,从船舱内救出2名昏迷乘客转移至公主号,公主号将昏迷乘客送往航运公司码头转交给医疗救护组。然后迅速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时18分,医疗救护组医务人员接收伤员并实施救治,将2名昏迷乘客迅速转移至医院抢救(救护车从航运公司码头出发,开到景区大门结束。

10时15分,陈辉:报告指挥长,事故船上所有人员已安全撤离。

罗扬:立即开始灭火。

10时16分,消防员调集两艘消防船(动机水泵、消防水枪提前设置好)到位,陈辉命令驶往事故船舶进行灭火。

(三)解除预案。

10时25分,灭火任务完成:陈辉向指挥长请示两艘消防船撤回管理处码头。

陈辉:报告指挥长,灭火任务已完成,消防船是否可以撤回码头,请指示!。

罗扬:同意!立即撤回管理处码头。

5.10时25分,清点乘客人数,被营救人员由海事人员清点、船员人数由船长清点,分别向王进报告。

6.10时28分,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已完成任务,18名跳水乘客、被困船上的乘客和船员全部成功营救,有2名昏迷乘客已转移医院抢救,无人员死亡或失踪,是否解除水上交通管制和撤回人员?请指示!

罗扬:解除水上交通管制,撤回事故救援组。

7.10时30分,各参演船舶集中停靠于管理处码头,罗扬下达命令,各船舶鸣放解除警报一长声。

各参演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人员带到管理处码头集合,并向指挥长报告人员集合完毕?(请各小组长注意顺序)。

王进:报告指挥长,事故救援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黎庆刚:报告指挥长,医疗救护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甘春:报告指挥长,安全保卫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张大鸿:报告指挥长,综合协调组人员集合完毕,请指示。

罗扬:同志们!今天,由县人民政府举办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各参演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团结一致,取得了圆满成功,我宣布,演练结束。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渡口要根据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

部门指导协调,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原则,交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组织机构

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事部门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我市渡口、渡船整治工作。

五、整治范围及重点

特别是非法渡口及“三无”船舶。各县(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和渡船船员、渡工等。重点是分布在市境内水域的所有渡口及渡船。对各自辖区内的渡口、渡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六、活动时间

七、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

层层动员,主要任务是凡涉及渡口、渡船管理的县(区)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解掌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深入、全面、准确,主要任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的现状开展调查、摸底。填写相关内容于年月30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深入基层,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整改不足。各县(区)应集中精力。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安全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本阶段,各县(区)应于每月3日前按表四将前一个月的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各县(区)组成验收组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按本次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于验收合格后统一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主要任务是检查整改阶段结束后。

第五阶段:再整改验收阶段

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主要任务:各县(区)根据第四阶段验收情况。并对这些未达标的渡口渡船进行再验收,确保渡口渡船合格率达到100%的要求。

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年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验收工作应于年月1日前完成。验收情况应留底备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整顿期间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八、主要措施和要求

1责任到位。县、乡政府作为船舶及其渡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加强统一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责任,相互配合,依法监管。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农业、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统一行动,集中治理,以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全面负责,切实整顿隐患。整治工作中必须通过多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争取社会广泛支持,鼓励全社会对各种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重视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把渡口渡船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单位联系,邀请媒体深入现场报道。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张贴标语,挂宣传横幅、出墙(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经营者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对偏远地区的渡口、渡工,有关部门要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坚持服务到门、宣传到人,组织渡工参加普法学习班,确保宣传不留空白和死角。要通过持续不断、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渡口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渡口经营人、渡船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使管理者责任意识、渡船经营人守法意识、船员按章驾驶意识、乘客自觉抵制超载等违法渡运行为意识明显增强。

3整治活动应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标本兼治,使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县(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困难,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统一渡船护栏高度标准、强制渡船配置安全防护链和锚杆、规范渡船码头锚锢设施和小码头建设、配置救生设备、设立“渡口安全警示牌”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所有渡口两岸各设置一块标有渡口名称、批准单位、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告示牌》,渡船两侧各设置一块标有渡船名、船员(渡工)名、载客定额,以及消防救生设备数量的安全责任牌》要通过整治活动,加大对渡口设施的建设,保障渡口运输安全。

4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改善监管装备条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5各县(区)要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渡运安全投入。要制定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可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特别要加大对义渡、半义渡的资金投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撤渡建桥等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4

1.1编制目的

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市的安全和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工作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总负责,各相关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分工负责。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体系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组成。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是*市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指挥部。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含消防、交警,下同)、建管局、交通局、发改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人防办、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气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2职责

2.2.1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

(4)及时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

(5)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

2.2.2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制定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完成各项救援任务;建立相关信息资源库,提供救援资源和决策依据。

2.2.3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负责事故的接报工作;协助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危化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4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为主,组长由市应急办负责人担任。负责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协调各专业处置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应急办)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2)安全保卫组:以市公安局为主,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3)事故救援组:以市消防大队、安监局和事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组长由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协调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生局为主,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局、经济局、财政局为主,组长由市交通局负责人担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7)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公安、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市民政、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和事故单位配合,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

2.2.5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2.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在做好自救的同时,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市安监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危险化学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通报其他有关地区、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事故响应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4.2应急响应的基本处置要求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从业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发地政府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控制。

市各有关部门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作出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市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的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各小组应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救援准备。各小组应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地实施。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4.3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在非正常情况下,能够通过人力保证通信。

(2)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4.4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当事故危害危及周边居民需要疏散时,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做出决定,同时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事发地政府组织力量实施。市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解决运输车辆、疏散人员安置地点及相关物资。

事故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调集解决。

当事故现场需要部队支援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联系求援。

作出事故抢救的重大决策措施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必须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4.5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事故单位确认事故危险消除后,方可停止现场抢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经环保部门监测周边环境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已降至标准规定值以下,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部门发出指令,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4.6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故抢险工作和事态的发展,一旦发现实施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紧急情况,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展到市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向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沈阳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启动上级预案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之后,本预案各机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4.7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4.7.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现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应将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区域,一般是向上风侧撤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人员进入较为安全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并关闭所有门窗、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引发事故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7.2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火灾事故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

确定爆炸地点、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泄漏量,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预测泄漏扩散趋势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10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查找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11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4.12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应急保障

5.1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有关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下属大型企业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应急救援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器材装备的资料档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抄送市安监局、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事故初发阶段现场抢救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在各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抢险指挥组后,现场抢救以市消防局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

必要时,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征用社会物资和调动社会救援力量。

市气象局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5.2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事发地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

5.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应急工作,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根据本市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准确掌握本市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

5.4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5.5事故单位的现场抢救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安监局及主管部门备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积极与周边有关单位签订事故应急救援协议。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监控管理系统,准确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对非正常情况及时判断、处置和报警。

5.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家库档案,专家数量和专业能力应能满足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救援的需要。

市安监局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化学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应急研究,加强化学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7通信与信息保障

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网通*分公司等相关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完善公用通信网功能,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必要时可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手段,保证各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

有关人员应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事故单位负责完成非正常情况下人力通信的需要。

5.8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政府要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组织每年一次的定期演练。演练时,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及各小组负责单位应做好演练过程的记录,演练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6附则

6.1名词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安监局组织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程序重新。

6.3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市级专项预案。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肃履行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统一领导的政府职责,通过及时正确决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基本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53起,死亡60人。其中:煤矿12起,死亡15人;道路交通22起,死亡26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故今年12月初发生的3起共死亡10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3起,死亡3人;危险化学品行业2起,死亡2人;农电4起,死亡4人;消防2起,死亡2人;工业企业及其他8起,死亡8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9.3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1、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14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5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17次。

2、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1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4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10月1-2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25日和12月4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3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59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15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4、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2008〕2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5、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6、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6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全隐患540条,整改到位490条,累计罚款19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200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25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8名,今年又增编2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8、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2008〕120号),县编委下发了〔2008〕30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3-4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64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9.3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3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系统培训300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3000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150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1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3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2、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8辆;6月份、10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5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10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5家,保留了11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3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9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2条,整改到位167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128家采石场、42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排查隐患43处,责令停产整顿2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1处。对全县46家加油站、4家液化气充装站、1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3、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1—2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120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9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5000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50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7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16个乡镇、4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2.23事故的4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9.3”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乡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6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安全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平安发展,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

三、主要目标

以落实“一岗双责”为前提条件,以强化和落实校园主体责任为重点,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 建立完善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规范校园办学行为为保障,不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安全工作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大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实际,认真解读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符合本校、本单位的“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拟定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学校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完善倒查机制,实现领导责任全覆盖。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根据不同时节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分析把握安全工作形势,提前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量建设。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教育系统项目建设面宽量大,在学校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按照《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促,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建设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施工资料档案建设,务必做到施工资料与安全档案同步制定、同时实施。

3.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跟踪督办、警示通报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处罚力度,把学校主动防范事故与学校安全发展结合起来。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各校园要切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的通知》(府办发〔2010〕15号)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组织和制度,单独设立治安保卫机构,落实内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设。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监管。各校园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保安人员,安装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出入校园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全员值班制和定点巡逻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公安和相关部门到达之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校园、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三项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学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使之成为衡量本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标准。各校园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安全培训。城镇、乡村学校要全面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积极营造全区“城乡一体化”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继续抓好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5. 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教发〔〕166号)要求,2013年,教育系统共有18个校园组织开展了校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其余尚未申请进行安全标准化复核定级的校园,要切实组织好创建工作,对照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指标及考评标准,及时完善整改,为2014年校园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三)突出校园安全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结合校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游泳安全知识及过塘坝、过库坝、河边的注意事项教育,从5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专项行动教育。现已秋期开学,将可能迎来最后几轮炙热天气,各校务必把国庆前后作为宣传防溺水事故的重点时段,以提高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要认真按照《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区府办〔〕122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整治,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突出农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涉校交通隐患治理,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意识,巩固和深化教育管理成果,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深入推进校园交通安全“小手牵大手”活动,探索安全教育管理新方法,拓展安全教育管理视野,深化安全教育管理理念,切实提高师生关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涉校、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深入开展校园伤害专项整治。进一步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把“宽容待人、和谐共处”、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对升学年级的学生)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点,强化课间巡视制度落实,落实课间安全管理,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参与课间巡视工作,严防学生之间校园伤害事件和学生自我伤害事件发生。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省《消防条例》实施标准化消防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消防工作水平,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以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载体,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使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大对校园内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着力提高师生、教职员工扑灭初起之火及火场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5.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学生营养餐工作。一是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认识,养成良好的用餐行为和方式。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是严格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加强验收监管,确保采购原辅材料质量。五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宣传、教育、管理工和信息报送工作,保障营养餐的顺利实施。

(四)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校园要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贯彻整个教育教学时段始终,切实做到“到校一次、排查一次、发现一处、整改一次”“四个一”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切实承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重点排查教室、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器械、场地、厕所、围墙等安全状况。要特别注意观察房屋、厕所、围墙地基的变化,严防倒塌事故的发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凡不能维修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拆除。要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检查各类建筑的电路设施和防雷设施,迅速排除漏电隐患,对老化的电线要立即组织维修、更换。

(五)加强应急避险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