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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1
为配合“平安建设大行动”,切实搞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路北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深化“平安路北”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人民安康、社会安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月中旬,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8日到2月8日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条块结合、联体行动”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整治、强化监管、加强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平安路北”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全街道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指标不突破区控考核指标,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性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1、责任单位:企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各类较大规模生产企业
4、检点:以“三合一”企业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模有无建立健全、企业车间的电器设备安全状况、特种作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三产企业、经营场所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三产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类市场、特别是危化品经营场所
4、检点:以“化工市场、装饰城”内危化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配备,安全标志标识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单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城建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
4、检点:建筑施工工地的脚手架搭设状况,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建筑升降机,卷扬机、塔吊是否经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政法办、路北派出所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车站等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危房、饮食卫生、幼儿园接送车等情况。
(六)宗教场所、村居活动室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宣统办
2、配事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类宗教场所、村居活动室
4、检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危房等。
(七)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政法办、派出所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内的主要交通路口
4、检点:交通标志标识、道口值勤人员到岗
(八)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1、责任单位:农办
2、配合单位:各村居、街道所属各单位
3、检查范围:全街道内的森林
4、检点:森林防火宣传情况、森林防火巡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各类事故多发期,致灾因素增多,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全面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确保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要密切配合做到“隐患不消除、检查不停止”,堵塞安全漏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街道安委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认真开展对本辖区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2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通过与9个居村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监管任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要求辖区居村与各自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坚持月例会制度
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讨论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方案。以会代训,提高居村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上半年共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次。
(三)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申报和监管,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要求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认真填报《烟花爆竹经营户申请表》,通过现场核查辖区登记在册烟花爆竹专营店13家(3家停止经营),零售店10家。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各项规章制度,在硬件指标和软件要求都严格达标。镇安监办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办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共没收非法渠道烟花爆竹60余件
(四)抓好在建工地工作
召开在建工地安全监管专题会,对葛大店、贾大郢2处在建工地,针对个别工地存在着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不规范、安全用电未达标等情况,安监办将查出隐患及时反馈给问题工地,限期进行整改,并对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辖区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环境。
(五)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认真部署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我镇烟花爆竹、在建工地、专业市场、预拆迁期间房屋安全、网吧、农贸市场、混凝土企业、幼儿园安全和“五小”场所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在本次开展的隐患排查月工作中,我镇共出动检查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企业单位300多家,发现安全隐患58处,现已整改55处,未整改3处分别是肯特家具厂、葛大店木材交易货栈、杨士田废品收购点。
(六)“三车”整治工作。
“三车”整治工作是镇安监办重点工作之一,辖区27家混凝土企业(2家停产),分布6个居村,范围大,车辆多,安全监管任务重。为有效遏制混凝土搅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镇安监办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做好“三车”的整治工作,对25家混凝土企业的车辆、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每月对混凝土企业的GPS监控记录、车辆转弯提示器、放大字样损毁情况,驾驶员安全例会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都进行了督查。
(七)抓好“安全生产月”工作
在安全月活动里,辖区居村、相关企业单位制作、张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横(条)幅40余幅,宣传标语60张,宣传画80幅,宣传读本100本,宣传卡片300张,在政府、混凝土企业、网吧、宾馆、学校、工地、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悬挂、张贴、发放,营造浓厚的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举办消防知识讲座3次,消防应急演练2次,在宣传月当日,在五金机电商贸城、新东方商城设置宣传点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八)企业标准化工作
2014年度我镇企业标准化下达任务11家,已和安全生产评估企业签订协议6家,下剩5家正在积极协商中,按照市、区安监局要求,争取完成和安全评估企业协议签订,确保年底我镇企业标准化任务全部完成。
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防火墙”工程,大力推进全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有效夯实社区、农村火灾防控基础。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控制和减少一般火灾,坚决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工作从2010年11月30日开始至2011年3月5日结束。
(一)第一阶段(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单位要抓好市、县冬防会议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的冬防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冬防工作要求。县消防大队做好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灭火演练,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各派出所要根据《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试行)》的要求,做好除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辖区内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做好本辖区的防火安全检查,要召开一次本辖区内的冬季防火工作会,各村委会要向村民宣传防火知识,保证每个农户家中都收到一份消防知识宣传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在行业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与行业单位签订责任状,保证各行业单位了解冬季防火的工作要点,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1年1月21日至2月30日)监督抽查阶段。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冬防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而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个人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因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第四阶段(2011年2月30日至3月5日)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冬防工作中好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总结于2011年3月5日前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
三、冬防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冬防工作重点是:高层建筑,合用场所,施工现场,居民楼及棚户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化学危险品单位,建筑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六小场所”,住宅小区及城乡结合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运行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建筑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情况,歌舞娱乐场所包房按规定开启外窗情况,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清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防烟、封闭楼梯运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消防供水情况,电、气焊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合用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与经营区、车间、仓库是否实行安全隔离情况;棚户区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等。
(二)冬防期间的主要任务: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冬防期间,气候变冷,风干物燥,元旦、春节、元宵期间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冬季防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防范措施,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扎实、深入地推进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行业管理工作当中,适时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真正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安全自我管理约束机制。各地要结合本辖区的情况开展切实有效的行动,研究制定冬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的消防安全形势及冬季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要把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的消防安全作为冬季防火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交通、通信、电力枢纽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合一”厂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法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抓好整改。
3、强化宣传,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社区、机关、企业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教育培训,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消防培训,切实增强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对学生基础知识教育的范围,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在全社会普遍营造讲消防、懂消防,关心、重视和支持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消防安全知识,结合消防“进农村”的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手段,把消防知识普及到每个农户家中,切实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
4、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加大对火灾隐患单位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单位,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令其改变使用性质,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杨轲林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淦家寨、县公安局副局长于琨、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黎明担任副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冬季防火工作。
(二)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县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确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跟踪监督隐患整改过程。
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4
一、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量超等级储存、温湿度记录是否登记、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并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期间的连续安全检查。严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冶金和制造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考核情况;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情况;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能可靠适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1、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和督查工作。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
2、区安监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冶金、商贸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3、区建管委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4、区交警*支队负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5、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6、区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11月)
区安委会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和相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区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列出明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目标。在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后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5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工作部署,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园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得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在园区管委会及园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报告、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明确并形成书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全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应当在相应岗位位置上墙的,要按要求上墙。今年,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在相应办公室上墙,做到抬头即见职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即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企业要建立内部检查、排查和报告、治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岗位职工要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岗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相应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情况等。企业新建、改建工程涉及安全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时,要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企业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作好相关记录。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在相应位置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应安全、工伤保险,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安全应急能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今年,园区管委会将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时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纠正、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撤出从业人员,要求暂停使用和生产。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排除、整改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提请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问题上,坚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一致,贯彻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
2.健全和落实园区管委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领导、科室、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研究安全工作的机制,按要求提请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召开的季度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关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会。三是完善园区各科室、园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重大隐患及事故报告机制,做到园区与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沟通通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知晓,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园区各科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园区安办,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隐患报园区安办。四是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园区管委会纪工委要加强对园区相关领导、科室、人员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人员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
1.整治重点。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网和包材印刷行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企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安置小区租赁商户)等区域。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时段: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高温期、重要节日、工作交接期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2.整治内容。
(1)汽车销售企业。企业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办公室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投入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牵头部门:经发办)
(2)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道路路面、管涵、井盖、电力路线、运输车辆、驾校车辆等。摸清园区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设(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规建办)
(3)空闲土地及水塘。征地拆迁、平场工作造成的闲置土地、租赁商户,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牵头部门:服务中心)
(4)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办证情况,使用燃气规范情况、食堂天然气管线安全情况。(牵头部门:经发办)
(5)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专线整治,起重机、塔吊、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和现场管理等情况,预防坠落、塌陷、触电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和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在建地下空间、房屋、电力等重大工程以及建筑特种设备、深基坑、高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房屋拆除、立面整治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住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牵头部门:规建办)
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保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健全长效管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多发态势,坚决防控较大事故,
确保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三、检查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强化落实街道的监管责任和辖区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此次大检查确定8大类检查范围,具体如下:
(一)对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施工领域。
(二)对工矿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三)对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商贸企业。
(四)对文化、体育、宗教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
(五)对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等教育机构,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敬老院、残疾人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
(六)对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七)对城市管理作业、森林防火、电梯等特种设备领域。
(八)对各类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式企业、住人经营性大棚、仓库等重点部位。
四、具体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配备和技术标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生产管理过程领导责任、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职工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
(一)工矿危化品等企业安全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无证生产、经营、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与教育、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生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企业是否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制定或严格遵照工作程序从事开停车、动火、登高、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存在对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检验,并确保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设备设施或电器;是否详细查验、记录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剧毒化学品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管理要求;企业是否落实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
(二)各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修工程办理消防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情况;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经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每月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填写记录,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情况。
2、每年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能力情况。
3、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其值班人员取得上岗证书,掌握消防系统设备操作,按照程序进行应急处置情况。
4、单位存在违章搭建导致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被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营业时间有无锁闭,专业市场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楼梯间防火门闭合器、顺位器等配件完整好用,常闭式防火门保持闭合状态,防火卷帘下方堆物,防火卷帘能够正常下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主要包括报警探测器正常报警、喷淋和消火栓系统管网内有水、消防水泵能正常启动等情况。
5、单位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并填写记录,由专业检测机构对设施进行年度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情况。
6、单位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正常,电气线路铺设规范,有无存在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情况,专业市场内是否存在电瓶随意充电情况;KTV、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是否采用聚氨酯等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情况。
7、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室内外装修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建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规范,防护网、保温材料的阻燃性是否达到要求情况;家庭作坊是否存在生产、储存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有效分割,是否配备基本灭火和逃生器材情况。
8、各种消防安全“提示”、“禁止”类标志标识是否张贴到位。
(三)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内容
1、是否有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开展预防高处坠落、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起重机械租赁、安拆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行为情况以及使用年限较长建筑起重机械强制报废情况。
4、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是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检查内容
1、及时掌握辖区单位车辆、运输企业、停车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进出站登记等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对在杭从事工程运输工作的非本市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备案登记,以及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隐患排查等源头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对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置。
3、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核,是否开展车辆隐患排查,完整配备安全器械(告示牌、灭火器等部件),是否存在2次以上驾驶危险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等情况。
4、建设、施工单位根据《区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检查是否与工程运输承运单位签订《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书》和《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书》,是否加强对运输企业内涉及的外籍驾驶人、车辆报备信息检查、督促工作;相关运输单位是否向交警部门进行工期、行驶路线、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信息等情况的备案登记,是否按照责任书和承诺书的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配合交警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道路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重点检查事故多发点段及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道路标志、标线是否完善,灯光照明条件不足,路面坑洼、积水情况是否得到治理;对临水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是否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对辖区桥梁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站、停车场等是否有交通安全宣传图板、宣传手册、标语等;学校、企业、建筑工地是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检查内容
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规范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规章制度、安全标准落实等情况。
2、单位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土制设备情况;安居小区电梯是否按规定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应急处置等。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街道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全面进行部署,按照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检查整改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上海静安区特大火灾事故等教训,积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列入市、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检查情况每两周汇总一次报街道办事处。
(三)监督查处阶段。各单位应及时上报隐患检查情况,街道将配合区公安、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整治,对未按规定实施整改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
(四)总结阶段。各单位在9月25日前上报开展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工作创新、整治得力的单位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街道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各分管领导按条线检查指导,各科(办)实施具体检查。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检查整改,街道安监站、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站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相互协作、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造大检查声势,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检查活动,认真做好检查台账记录、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边检查边整改,边检查边执法。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治理整改的力度和措施。对当场能进行整改的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危险程度高、危害范围大的隐患要实行重点督办整改,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报请区安监局等管理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严防死灰复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