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1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解决它将对“什么”发挥作用,即宏观调控的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由计划经济时以对微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转变为以对宏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这种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完全抛弃市场的作用,政府垄断性的调控,而是市场和政府职责合理分工,二者职能互补。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工具,凡是市场配置资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效率、竞争力、活力等市场都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凡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充分行使其职能,主要表现为:(1)市场机制既无法控制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又无法控制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同题。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2)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成本高、效益低等特点,这使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这样,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二;(3)经济活动产生的“消极外部性”,即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将部分成本强加于他人而无需支付代价,如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吸引企业自觉控制污染,消除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应责无旁贷承担排除经济外部性的职能,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三:(4)人所共知,虽然市场机制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四。(5)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在于法律规范的保障。因此,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五。这五项基本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协调互补的产物,表明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
(二)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人们遵循其规律就会成功。否则,就会遭到惩罚。掌握经济规律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对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点已为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一味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所不包,其结果使我国国民经济几乎崩溃。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后,我们逐步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实行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二者协调作用,使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世人瞩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初期,一些国家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把政府仅仅置于“守夜人”的地位,弱化政府经济职能,完全让市场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其结果造成了20世纪30年代“最深刻、最持久、最广泛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于是,各国纷纷抛弃自由放任思想,而接受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思想,政府由“守夜人”转变为积极“干预者”,强化政府职能,经济活动由政府来调节,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再一次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为此,各国纷纷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采取了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中外政府在探求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合理确定政府经济职能时,都因没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关系而产生失误,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
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
所谓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就是宏观调控主体——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强制,即政府依靠法定的强制力实现其经济职能的行为,如行政命令等;二是奖酬,即政府通过给予各种经济主体(公司、企业)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使其自觉接受政府的调控,进而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产业政策和部分财政及金融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不是靠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是政策本身所含有的经济利益,经济主体为了得到经济利益而自觉贯彻执行政府的这些政策,即接受奖酬;三是舆论,即政府通过舆论宣传作用把其意图施加于经济主体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的各种精神奖励等。这些精神奖励(舆论)只是一种荣誉的称谓同样不具有强制性,它们的实施同样靠经济主体的自觉接受。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计划经济时期单一性的强制向以奖酬和舆论为主兼顾强制的转变。这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政府强制的弱化。就是指政府依靠强制实现其经济职能的程度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运用指令性计划这一行政命令调控经济活动的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农业生产在1985年就已全部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在农产品方面,1984年国家收购和调拨的商品只有粮食、棉花和某种中药材等10种;工业生产中,政府实行指令性管理的产品已由1980年的120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减少到1994年的33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仅占5%,在农业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占12%,在工业企业销售的生产资料总额中占18%.以上表明,政府的强制在数量、范围等方面出现了弱化的趋势。另外,政府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效力的强弱大大受市场的制约,因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规律为准绳,一切行为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了利益可以置政府强制——行政命令而不顾,最近一段时期,各种走私活动的猖獗以及其他各种“有禁不止”现象的存在都是政府强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失灵的佐证。
(二)利益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种宏观调控行为所含利益在多大程度上被经济主体吸收。如果利益所产生的诱因足以吸引经济主体自觉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这表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产生了效力。反之,其无效或效力弱化。就强制而言,虽然,可以凭借自己法定的强制力迫使经济主体服从,如企业接受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但是,如果强制——指令性计划不能使企业因认真贯彻执行指令性计划而得到满意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强制因经济主体按市场规律,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而效力减弱。就奖酬性和舆论而言,因自身没有强制力,经济主体是否接受这一行为完全取决是否有利可图,这就决定了利益是奖酬行为的重中之重。目前,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其特点是投资大、效益低,一般经济主体不愿投资建设。针对这种状况,政府实施了诸如优惠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一系列奖酬,通过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使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得到保证,吸引它们投资建设,实现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突破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另外,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活动,授予一些经济主体诸如“双文明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称号。通过实施这些舆论,使经济主体意识到荣获这些荣誉称号对于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开拓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积极参加政府开展的精神文明活动。经济主体参与这一活动的过程就是贯彻执行舆论的过程,也就是舆论发生效力的过程。
(三)市场交换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方式。如前所述,利益是经济主体是否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前提,而通过什么方式把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经济主体之间连接起来,也就是说以什么为中介把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所含的利益被经济主体吸收进而实现其效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中介只能是市场交换。政府用宏观调控行为所含的利益与经济主体的服从相交换,进而达到交换双方的目的,即政府由于付出一定利益而换取了经济主体的服从,使宏观调控行为发生效力;经济主体则因服从宏观调控行为而换取了利益,达到了作为一个经济人的目的。由此可见,即便是强制,如果不把其实现效力的方式建立在与经济主体进行交换的基础上,那么这种强制的效力,在一定程度就会因经济主体无利可图而消极服从、弱化或化为乌有。如前所述,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有禁不止”现象就是政府强制失灵的突出表现。对于奖酬和舆论,其效力是否实现或效力的强弱则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含利益与经济主体服从二者之间市场交换是否成功成交换效果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招商引资政策(奖酬),吸引了大量外资,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这是由奖酬所含利益与外商之间成功进行交换的结果。也是政府奖酬成功案例之一。而最近一段时期,有些政府部门开展的乱评比活动(舆论),各种荣誉称号多于牛毛,遭到了企业的抵制。其根本原因就是这些评比活动仅仅是为了某些部门谋取利益,导致这种舆论行为不含经济主体所需利益因素,无法与企业进行交换。这也是政府舆论失败的案例之一。
三、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
所谓政府宏观调控关系是指政府与经济主体间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关系一经形成便具有长期稳定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宏观调控行为的关系是二者互为前提,宏观调控行为必然导致一定的宏观调控关系;稳定的宏观调控关系又产生相应的宏观调控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采取行政命令等强制行为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则采取以奖酬和舆论为主,强制为辅来实现其经济职能。因此,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相应也发生了明显转变:即由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向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转变。这种宏观调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2
关键词:金融宏观调控;区域经济发展;准确定位;着力点选择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2-0041-03中图分类号:F832.31文献标识码:A
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性,决定了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力。金融宏观调控是一个复杂的实施过程,它不但对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要求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部门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依据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找准宏观调控政策的切入点,实现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贯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协调与和谐。基于此,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末梢神经――基层中央银行,如何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方面进行合理定位,寻找到适合基层央行更好履行职能的着力点,也就是说用什么方法实施调控、如何调控,希望金融宏观调控达到什么效果等,不但是我们基层央行目前探讨的重要问题,也是为更好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把握基层央行宏观调控的准确定位
人民银行职能调整以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成为人民银行最主要的职能之一,而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央行实施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目的是保持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在执行中也只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灵活运用调控政策,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达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最佳效果。而目前基层央行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还不够,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在驻马店市的实施效果来看,基层央行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金融和谐发展。
(一)正确把握宏观监测的“深度”,找准实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脚点。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必须掌握重要的参考依据,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在基层深入贯彻执行的前提和落脚点。因此,基层央行要充分综合运用工业景气、批发物价、居民收支和问卷调查等制度以及相关统计监测手段,将更多的经济金融现象纳入视野,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调研、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前瞻性判断,及时向上级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宏观调控措施的效应,为货币政策决策及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使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找到更好的落脚点。
(二)准确把握调控措施的“尺度”,找准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宏观调控政策是对国家整个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矫正,而具体到某一地区,则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在执行调控政策时有所侧重,引导金融机构正确领会和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意图,避免因“一刀切”而导致宏观调控给经济生活带来较大震荡,影响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实现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最佳化。如2004年下半年开始的调控政策,目的是抑制经济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而驻马店作为农业为主的地区,虽然也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范围,但其工业发展现状决定了宏观调控政策的侧重点应是在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基础上,避免因信贷投放减少而对农业生产及能源、设施等基础性行业造成影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企业形成冲击。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金融形势分析会以及银行行长联席会等方式,及时加大对区域金融机构“窗口指导”的力度,按照有保有压、有抑制有发展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调整信贷结构,把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煤、电、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行业,力保“三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高科技含量的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组织召开由各商业银行、重点项目单位、民营企业参加的银企项目洽谈会,有效实行银企对接,确保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保持信贷投放的平稳增长,防止因执行政策造成信贷的大起大落而给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冲击,为实现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三)正确把握政策执行的“力度”。找准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辖区经济金融实际,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实施的结合点。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保持整体国民经济运行的健康有序,具体到一个地区,就是运用调控工具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把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把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结合点,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对深入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基层央行在执行调控政策时要着力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驻马店作为农业地区这一实际,基层央行要借助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并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积极关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正确理解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处理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把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看做是更好地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机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施“中部掘起”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正确把握信贷优化的“广度”,找准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撑点。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但要求有完善的实施系统,而且针对某一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找到政策实施的支撑点。所谓政策的支撑点,就是基层央行在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时能够有一个实施政策的良好环境,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和实施对象的理解和认同,使政策在贯彻中能够更快、更深入、更彻底。具体地说,就是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得到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政策贯彻的摩擦力和阻力。国家在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对经济中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正常现象及时进行引导、调控,但涉及某一具体地区的某些部门,由于立足点不同,理解程度不同,执行政策的力度和深度不同,政策的实施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结合驻马店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加大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企业和地方政府最迫切的愿望,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抑制经济过热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信贷投放,削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能力,降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因此,解决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与区域利益的冲突这一矛盾就成了调控政策能否深入贯彻的关键。作为基层人民银行,首先要作好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使地方政府能够从全局的高度理解央行调控的目的,支持央行的工作;其次是作好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使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增加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央行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驻马店地区企业发展的层次,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引导企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企业产品的优化升级,达到企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为取得更多的信贷支持提供机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二、科学进行宏观调控着力点选择
(一)以分析监测引导为着力点,当好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者”。一是完善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为全面、科学地分析金融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基层中央银行要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把握宏观调控政策传导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各种外部影响因素,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区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要跳出就银行论银行、就金融论金融的框框,立足于金融的变化,从宏观经济的高度去认识区域金融的变化,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的发展趋势。二是改进区域经济金融分析方法。为了提高分析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基层央行要在分析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事后统计分析向运用时间序列分析转变,提高经济金融指标预测的前瞻性;从偏重存量分析向存量与流量分析并重转变,揭示经济金融指标的变动趋势;从孤立分析向比较分析转变,找出本地与外地、局部与全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差异。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首先要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其次要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再次要发挥利率工具作用。研究制订区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指引,优化利率期限结构,指导金融机构加强贷款风险定价,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二)以完善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就基层央行而言,必须围绕金融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货币政策分析、监测、引导上下工夫,提高区域金融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当前,基层央行要结合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建立辖区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持续地对金融机构实施监测,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及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对金融机构风险特别是跨市场风险进行及时分析和判断,协调监管部门,组织和引导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在对市场进行分析判断时,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一是树立完整的经济观。就是要求基层央行在区域内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必须通盘考虑全国的经济金融情况,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动态,协调好区域经济和整体经济的关系,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二是树立全面的金融观。要把工作视野从单一的银行体系扩大到整个金融体系,既要关注货币市场,也要关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系统的金融统计口径、指标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三是树立牢固的市场观。基层央行要更多地研究金融市场,发挥市场手段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从而不断树立基层央行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权威,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为了确保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基层央行在宏观调控中还必须统筹考虑以下两种关系。一是要统筹考虑金融宏观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措施时,既要考虑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也要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二是统筹考虑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与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避免个别行业投资增长过快过热,也要防止“一刀切”,全面压缩投资规模,从而影响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而导致消费增长缓慢或停滞不前现象的发生。当好区域金融稳定的“维护者”。
(三)以提升工作效能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服务的“履行者”。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在金融服务内容上局限性大,服务手段科技含量低,这些都影响了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质量,因此,基层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就目前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应该由单一服务型向外向、科技、监督复合型转变。一是改变服务观念。基层央行要站在宏观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研究和分析,为总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提升央行在地方政府的地位。二是创新服务方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严格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逐步朝着服务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操作程序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完善服务手段。大力推进网络和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完善支付结算功能,以“电子国库”、“实时支付”和“征信系统”建设为目标,努力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的层次、水平和效率。
(四)以建立健全征信体系为着力点,当好改善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者”。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基层央行适应职能转换、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客观需要。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机构的商业主体地位已经确立,金融市场功能日益完善,金融稳定、反洗钱、征信等新职能加强了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能力。这就要求基层央行在树立金融宏观全局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和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体系功能充分发挥和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从近年来驻马店市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来看,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地方政府加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作为基层中央银行更要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央行要把建立健全征信体系作为基层中央银行推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切入点,继续完善人民银行的中小企业基础数据库和征信系统,推动部门沟通协作,实现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使系统真正能够成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使基层央行真正能够成为信用建设的先行者和重要推动者。
(五)以构建良好的金融运行协调机制为着力点,当好区域金融改革的“支持者”。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正处于关键时期,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时刻关注改革动态,向上级行反映改革情况,使上级行能够随时掌握商业银行的改革动态和基本情况,为商业银行的下一步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使人民银行“花钱买机制”达到预期的目的。当前,我们要准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准确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全局性与区域性的关系。落实好宏观调控措施,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刻领会国家出台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宏观调控的货币信贷政策,准确把握基层央行的工作方向和重点。通过改革,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判断本地区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景气,看是否存在过热、哪些行业过热。把握好信贷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区别对待、松紧得当,既要保证宏观调控的政策到位、措施得力,也要兼顾地方的承受能力。二是准确处理好金融业发展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金融改革为了发展,发展是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有机统一,而不是争抢地盘、掠夺业务,片面追求市场占有量的扩张。三是准确处理好基层中央银行与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行业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金融改革不是各自为战,通过改革要充分发挥基层央行的主导者作用,建立健全“一行三局”之间的紧密协调机制。通过形成金融业合力和提高整体规模效益,共同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均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锡良,戴根有.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3
关键词:市场机制;宏观调控;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1-0001-03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的本质要求是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就是要通过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形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和政府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体制安排。显然,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理论上必须科学认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在实践中必须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笔者拟就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谈几点体会。
一、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相伴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市场机制是以微观主体的自主能动为基础,通过市场上各种价格的变动、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等来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资源配置的。其基本运行过程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灵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竞争中实行优胜劣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反过来价格机制又成为调节供求关系和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这表明,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的充分作用,就是所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显然,唯有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经济运行才是充满活力的,资源配置也才是富有效率的。换言之,市场机制就是效率机制。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是区别是否市场经济的根本标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就在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或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事无巨细都由政府包揽,其结果是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率低下。因此,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把它贯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要通过相关的改革,包括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是,至少有如下一些原因,使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成为必要:其一,由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引导或推动的复杂多变的微观经济活动,并不能保证国民经济在整体上持续健康运行;其二,受赢利动机驱使的市场机制难以有效提供往往是无利可图而又为全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也难以对市场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的一些损害他人利益与经济社会环境的行为或后果,如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实行自动的约束;其三,由于各种形式的垄断造成的整个社会层面的效益低下或规模不经济,而这些垄断要么是市场机制无法克服的如自然垄断,要么是市场机制造成的如经济垄断。也就是说,宏观调控的目的在于解决市场机制造成的“失误”和“失灵”,以保障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而又健康运行。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必须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换言之,宏观调控也必然要贯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要通过相关的改革,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概括地说,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两者的作用,任何时候也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
二、处理好两者关系的关键是科学地实施宏观调控
但是,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在实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实践看,一方面,市场机制的作用虽然不断得到加强,但对某些领域和环节特别是某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调节仍然有限,例如土地、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者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的程度还不高,某些宜于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特别是垄断行业的相关价格仍然处于严格的行政管制下。另一方面,宏观调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例如,调控的方式缺乏灵活性和多样性,在一些时期,行政手段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经济手段的运用还不够经常和自觉;调控的时机与重点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及时性、针对性、差异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总体看,灵敏、规范、有效的调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调控效果难以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经济运行仍没有走出“一控就少、一放就多”或者“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进一步看,所谓宏观调控,实际上是政府通过一定的手段对市场整体或某个方面的某种程度的制约,因此,是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否健康地运行,从根本上说,都同政府宏观调控直接相关。这表明,处理好两者关系的关键是科学地实施宏观调控,要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国民经济总体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且要把加强寓于改善之中。
三、改善宏观调控要在目标、重点、方式、时机、力度五个方面下工夫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切实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立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特别要在如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目标。这是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前提。明确的目标,既是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标准,也是正确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据。基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运行的实践经验,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促进经济增长。在坚持质量、效益、结构和速度相统一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实现经济的适度较快增长。二是增加就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三是稳定物价。既要防止通货膨胀,又要防止通货紧缩,保持商品与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不断完善外贸与金融外汇管理体制,实现包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金融交易在内的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长期以来,政府包揽一切,宏微不分,政企不分,不仅使宏观调控的任务特别是阶段性、紧急性任务难以及时完成,而且破坏了顺利实施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要通过推进政资分开等有力措施实现政企、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解决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规范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把政府工作重心和调控重点切实转变到实现上述四个方面的目标上来。
第二,正确选定宏观调控的重点。每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不同,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也不同,因此,宏观调控在把握总目标、总要求的前提下,还要准确把握每一个时期的重点,这是使宏观调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每一时期宏观调控重点的选择既要立足于当前的需要,又要着眼于长远的发展;既要考虑整体的统一,又要体现区域的差别;既要突出发展任务的要求,又要凸显体制保障的内容。要特别指出的是,调控重点的选择切忌泛化、随意化,也要克服被动性和盲目性。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有深刻的历史教训,而且至今也没有完全解决好。
第三,合理运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合理的方式是确保宏观调控科学有效的保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宏观调控方式的运用从总体上说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调节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并用,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节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二是经济调节从主要是依靠指令性计划调节转向计划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有机结合、协调运用,而计划手段主要是指导性计划、预测性计划、方向性计划和政策性计划。这些年,通过对计划、财政、金融、税收、投资、价格与政府审批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不断深入的改革,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已在宏观调控中广泛应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间接调控体系已初步形成。要从形成能动性、自律性的微观主体和建立有利于政府公正履行职能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构架两方面深化改革,牢固确立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主体地位。
第四,有效抓住宏观调控的时机。实施宏观调控,既要避免调控对象上的模糊,也要防止调控时机上的错误。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抓住有利时机,运用有效的政策组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建立防御机制,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予以迅速解决。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变异性大大增强,要加大对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力度,增强宏观调控时机把握的准确性,从而增强调控的主动性。
第五,科学掌握宏观调控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千变万化,地区、行业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实施宏观调控时,应力求避免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施在不同阶段一个样,在不同地区、行业“一刀切”。调控措施的选择既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的问题,又要有利于促进下一步的发展,避免调控之“药”下的过重过猛;要根据调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政策调整;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
应进一步强调指出的是,着眼于上述五个方面改善宏观调控,有赖于实施宏观调控者的素质和能力,这包括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等,但更重要的是依赖于一个良好的体制机制。因此,正确处理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关系,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把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关键是通过改革构建一个良好的体制基础,否则凭调控者主观意志或自我感觉实施的宏观调控,其效果往往是短期的,其成本也往往是十分高昂的。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ket Mechanism andMacro-control and
Regulation Should Be Dealt with and Recognized Correctly
FAN Heng-shan
(Economic Restructuring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 Beijing 277160 , China)
Abstract: Dur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system , we have to underst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macro-control and regulation theoretically , and have to deal with it correctly. The basal effect that the market mechanism towards to the resources deploy and the macro-control and regulation is supplement each other , and promotes mutually , it acts on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The key of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 between both of them is that macro-control and regulation should be actualized correctly. We should concentrate our efforts on the target ,keystone ,mode ,opportunity and strength to improve the macro-control and regulation.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4
关键词:经济法 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一、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产生
(一)现实基础
市场经济是用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具有竞争性、趋利性、自发性、平等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它是一个历史现象,是相对于封建经济而言的一种经济形式,是发达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也相应地经历了早期市场经济体制、近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三个阶段。
国家干预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各个国家的不同条件只会影响国家干预经济的时间、方式及程度,却不能排除国家干预。国家干预的程度和方式必须随着市场机制的发展而不断调整。
(二)理论基础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市场经济调控理论,其法理基础是脆弱的。目前法学界普遍从国家干预市场的角度,定位宏观调控,形成有限干预、适当干预和谨慎干预等不同观点,这些观点为宏观调控立法模式的创立提供了理论学说。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现了与时代对应的几种不同的学说和理论,它们分别是:经济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后凯恩斯主义。
二、混合经济制度中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国家调节和市场机制调节的结合,可称为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现代市场经济也可叫“混合经济制度”。根据市场与国家宏观调控在各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组合方式,混合经济又表现为三种具体的市场经济类型,在这三种经济类型基础上产生了三种经济法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经济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绝大多数国家是介于纯粹统制经济和纯粹市场经济这两种极端模式之间的,英国和美国属于偏向纯粹市场经济。支配“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只要能不限制个人的经济自由,就不允许国家或文化因素去限制这种自由。
市场主导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1)经济调节强调多市场、少政府。(2)采用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3)以稳定增长为经济调控的目的。(4)宏观调控的透明度较高,政府、市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与活动,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和理想目标就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自有竞争的市场经济,同时通过各种经济立法和经济政策等政府干预措施,来防止市场自有竞争可能引起的垄断、贫富分化和经济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以便达到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币值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实现大众的福利。
社会市场经济的直接起因是对战争期间严厉的经济统治的反感。
联邦德国之所以把它的市场经济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是因为德国人认为他们的市场经济必须具有“社会意识”。他们力图在个性自有与社会公平、个人积极性与社会平等之间建立平衡,使市场经济具有“社会意识”。
(三)政府主导型经济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强调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为此建立了二者直接对话和协调的机制,企业在政府调控的直接规范下自主程度相对较低。企业决策既受市场支配,又受政府影响,具有双重决策参数,而最终决策在长时间内与政府意图相一致。政策宏观调控直接指向企业时,实际上开辟了资源配置的另一通道,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有所下降。宏观调控手段侧重于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追求力度和时间效应,由于存在政府对企业大量随机监督与指导的缘故,宏观调控的透明程度较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主要代表国家为法国和日本。
三、完善中国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法律的构想
完善中国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构想,应该从五个方面出发:
第一,立足国情借鉴西方成功立法经验。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殊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化进程更多地表现为对西方相关法律制度的移植。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也比较完善,如果吸收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成熟制度,正是研究西方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意识所在。
第二,制定一部宏观调控基本法。
第三,按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晚上宏观调控专项法,包括:关于经济计划法、关于产业政策法、关于财税宏观调控法、关于金融宏观调控法。
第四,对反垄断执行机关的构架:反垄断机构设立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权威独立原则,以及专家化和专业化标准。我国应当设立类似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准司法反垄断专门机构――“国家公平贸易监督委员会”与“证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对应。
参考文献:
[1] 刘翠红.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研究[J].学周刊, 2011,(24)
[2] 何志鹏.西方国际经济法研究:重点、方法与立场[J].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09,(1)
[3] 叶秋华.西方宏观经济法与市场规制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1
作者简介: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5
关键词:政府;宏观调控;问题;建议
一、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体制有着宏观调控的内在要求,尽管目前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区别,宏观调控在这两种政治体制下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否顺畅,经济总体目标能否达到,宏观调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市场经济形态下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值得研究。
市场经济从产生到现在都是在国家干预下运行的。自16世纪市场经济建立以来,任何国家的实践模式都是在国家干预中进行,市场经济的运行不可能超出政府的控制。历史上各国先后实行过的重商主义政策、自由放任政策、凯恩斯主义政策以及后凯恩斯主义政策,都是政府主张实行国家干预的结果,区别只在于干预的方式和干预的力度而已。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个阶段,都离不开国家的操持,即使在崇尚自由放任的鼎盛阶段,主流经济学家也没有绝对排除国家必要的直接干预。斯密认为君主需要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并且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同样穆勒也肯定了必要的国家干预,他认为国家干预是和市场经济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弗里德曼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不能排除政府的需要,市场经济如足球场,竞争的微观主体是足球队般的企业,宏观调控者是足球裁判般的国家政府。市场经济运行的态势优劣和成效高下,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艺术有直接关系。
国家除了提供宏观调控,同时还在中观层面的产业和地区层次发挥着重要影响。产业政策是指一国为实现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与限制某项产业,规范产业组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现代化主动干预产业经济活动的各种政策的集合。产业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产业结构合理的调整能够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人口地区结构是指生产要素在各地区之间的合理配置,重点分析一个地区三大产业在地区GDP中的比重,以及进出口金额的比例。
二、现实的经济状态及其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中国经济受世界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的严重冲击,正面临着经济发展中的又一次机遇和挑战,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中国政府将宏观调控政策迅速调整为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随后相机推出以四万亿投资来刺激经济复苏计划、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这些政策的有效应用使中国经济率先扭转困局,走上复苏之路。
不可否认,本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动摇了支撑中国经济的外部基础,显现了中国经济的痼疾。中国经济的增长一直以来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这两个利器,经济危机对中国的出口产生很大冲击,使得出口急剧下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变慢。目前,只有以本次经济危机为契机,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中国经济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按照主流经济学的思想,结合目前的经济状况,现行中国经济的运行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经济结构调整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作用弱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依赖政府一家作出,而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变革后,资源配置主要交由市场完成,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依照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一步的市场化在更大程度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必然带来边际效率的弱化。
其次,国际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逐渐减弱。中国曾经高达60%以上的外贸依存度是不符合发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的。在世界共同面临困境时仍然以出口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和主要源泉显然是靠不住的,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将使得国际贸易明显削弱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
最后,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威胁越来越大。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曾毅在1994出版的专著《中国人口发展态势与对策探讨》中就指出“中国将是人口老龄化最快的国家,老年人口的数量正以年均3%的速度增长。2000-2030年将是高速老龄化时期。2030-2050年将是高水平人口老化阶段,到2050年,全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将为3.3亿-4.7亿,是现在的5倍,其比例将在23%-27%。此外,高龄老人增长迅速,1997年我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为8.8%,2050年将增加到20%左右。”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将大幅提升国民储蓄水平并直接弱化劳动力低廉这个传统比较优势。
三、当前宏观调控的原则
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调整了宏观调控的目标,将其明确为保经济增长和保发展方式转变两个目标。为了保证这个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第一,要坚持调控目标长短相结合的原则。世界经济危机的深化对中国经济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内出现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复苏的因素,这些变化对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应该是有利的,同时外需不足,又使宏观经济面临严重下行的风险,因此,国家宏观调控的必然有所调整,保增长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目前最重要的调控目标。中国正在着力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从中长期看,这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但从短期看,这些转变也会给保经济增长带来一些压力,因此,宏观经济政策不仅要对长期发展有利,还对短期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的政策措施。根据目前的形势,宏观调控必然采用不对称发展原则,从区域角度看,中西部地区应该是发展重点;从产业角度看,所有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产业都应该是发展重点。
第二,要坚持调控过程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近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迅速,宏观调控政策要保持相当高的灵活性,以使得政策和经济现实保持一致;同时,重大政策的执行还要保持稳定性,要防止重大政策的大起大落。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或是缺乏必要的稳定性,都会使得政府的经济刺激方案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要坚持调控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领域的作用不容忽视,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近年来,政府集权化的提高使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但仅凭中央政府显然是不够的,还得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能动性。中国地区经济差异很大,中央政府很难作出能适应各个地区的通行的有效调控方案,地方政府可以在自身权力和财力允许的限度内努力促进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并在要素供给方面给予企业尽量多的支持。具体说来,地方政府能作出的调控主要涉及地方性扶持政策、地方性税收减免和地方性补贴政策等,这些政策的综合运用能有效辅助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
四、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当前,国内外经济的迅速变动使得中国宏观调控面临许多新形势。结合以上对中国宏观调控的现状分析,想要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国内创新能力,是完成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前提。为此,应该继续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新型产业的创新能力;同时还应该继续坚持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大科技领域的投资,增强国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扩大中产阶级。中产阶级是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应该成为拉动内需的消费主力军。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一定的调整,在分配过程中更好的体现积极扩大中产阶级比重的思路。具体执行过程中,加快中小城镇建设规模和发展中小企业是扩大中产阶级的两大法宝。城镇化是未来主导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可以引爆巨大的消费需求,对内需能产生很大的拉动作用;中小企业在这次危机中受伤最大,受惠最小,中小企业是培育中产阶级的重要土壤,中小企业如果得不到发展,中产阶级比重就很难提高。
第三,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从经济发展进程来看,保障中国经济进入次高速增长目标必须要得到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中国积极推进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本身就需要有公共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是现阶段宏观调控的重点之一,经济危机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变成本远小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应该充分把握本次机遇,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机遇,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目前,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建立,但在保障民生、改善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公共财政体制重点在于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完善财政支出领域集权和分权的同时,需要进一步从税种上进行规范,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税权;同时赋予居民对地方政府预算更大的投票权,以地方居民满意度为标准,加强地方政府竞争,促进公共财政的完善。
第四,加强宏观调控中法律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应从行政规范式调控方式逐步转变为以法律规范的调控方式。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确定中国宏观调控的基本规则和决策程序,协调宏观调控手段和机构的活动,特别是要加强新兴产业和知识经济领域的立法活动,保证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在法律规范内进行。
第五,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效能。宏观调控效能发挥的程度与多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提高宏观调控效能,首先要强化预警机制,采用各领域、各学科先进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作出事前的准确判断,实现宏观从被动式调控向主动式调控转变;其次要强化协调机制,通过政府宏观统筹,构建完备的信息支撑体系,使宏观调控信息传送准确及时,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部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最后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督检查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政策的实施过程,可以及时有效地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宏观调控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参考文献:
1、周晓莉.我国政府面对金融危机的重大战略举措[J].现代经济,2009(3).
2、梁炜,任保平.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评价及现阶段的特征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4).
3、郑超愚.中国经济复苏与反危机的凯恩斯主义政策[J].新金融,2009(5).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范文6
学界通说认为,宏观调控的方式与手段有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而对于三者的关系,笔者比较认同杨紫教授的观点,既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一般都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法律为形式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也就是法律手段。
本此宏观调控的一大特色在于越来越多的经济手段替代了以往某些时刻不得不采取的行政手段,“新八条”明确将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作为主攻措施,央行、财政部、税务总局、银监会也是直接参与进了调控的阵线。这是在宏观调控的属性之一――“间接性”在指引下所必然发生的一种调整,“看不见的手”才是宏观调控的第一选择。
二、我国的特有的调控手段――“土地政策”与其他手段的配合
我国宏观调控最富有特色之处是调控手段中土地政策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由土地所有制的公有性质决定的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独特优势,是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我国土地公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即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地严格非农化、建设用地统一供应,使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土地用途管制等途径,达到抑制或鼓励市场需求,有效地引导投资总量和结构,实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标。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增长迅速,经济发展面临土地资源短缺的约束,土地有效供给对经济发展作用明显。
在房地产业务的运作中,土地的基础性地位毫无疑问,所以,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土地政策也相应的拥有不能忽视的使用空间。但是,土地政策并非十全十美,由于中间环节的繁多,它的时滞性比其他调控手段更为严重。因此,要想充分利用土地政策又要讲求实效必须注意提高预见性并重视其与其他政策的配合使用,主要是与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
1.与金融政策的配合
决定房地产供应量和供应速度有两大因素:土地供应状况和资金供应状况,对应的就是在调控过程中应强化土地政策和金融政策的配合。
本次调控中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部分的核心就是从调控需求入手,引导社会对未来房地产价格形成较合理的预期,抑制投机性需求,保护自营性购房。其传导过程可以描述为以下两大途径: 一方面,由于首付款提高,部分原计划购房的人会因首付款不足而延迟住房消费、部分投资者和投机者会因首付款增加而减少购房套数会购房面积,从而导致住房需求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利率提高,贷款成本增加、投资收益降低,投资者和投机者的住房需求会得到抑制。更重要的是,取消优惠利率可以使得部分投机者因预期收益下降而主动放弃投资计划,住房需求下降无疑有助于控制房价上涨。
另外,本次调控强调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其中针对的一大现象就是“保租销售”, 这种销售方式实质上是房地产行业大规模的非法集资,已经与销售房产没有关系了,房产的价格也再不受市场需求的约束,很大一部分风险被转嫁到了金融机构的身上,给房地产业和金融业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从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角度出发,这一现象将被切实整顿。
2.与税收政策的配合
税收不仅是国家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筹集财政资金的主要渠道,更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种、税率等税收手段,对社会经济流向起着导引作用。对哪种产业免征税或减税,意味着国家鼓励该产业,反之则意味着国家抑制或放缓该产业的发展,这是一种非常敏感的经济杠杆。
“新八条”第五条规定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于2005年5月27日发文《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部署个人住房管业税问题,物业税的开征试点工作也正在酝酿之中,种种迹象表明,税收政策业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另一不可或缺之手段。
3.与价格政策的配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主要通过市场而形成。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围绕价值波动。如果价格非因供求原因而过分偏离价值,或因价格垄断出现暴利,或因任意低价竞销、倾销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必然破坏市场机制。作为反映和调节国家价格总水平的价格管理关系也必然的成为了此次宏观调控的对象。
“新八条”规定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