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会议制度范例6篇

经营会议制度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1

为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8〕3号)文件精神,发挥部门职能,加强部门协调,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城管办等20个部门组成。

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电话:***)。刘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的联络员组成。

二、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建立信息共享等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8〕3号)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中,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涉及到前置许可审批部门无证无照问题的,由该许可审批部门提出建议、解决办理后再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所规定的职责履行。

四、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2

一、会议种类

营业部会议包括:年度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统一计划、协调和管理。

二、会议内容、组织程序和召开时间规定

(一)、年度工作会议

年度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及总行、省行、市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任务等。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初召开一次,其程序、议题和工作报告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是营业部日常管理工作最高决策会议,研究决定本部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主要会议内容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2、研究确定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经营政策和计划;

3、审议营业部的基本规章制度;

4、审议营业部重要会议报告;

5、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6、决定以营业部名义表彰和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7、审定以营业部名义签定的涉外重要文件;

8、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和相关工作。

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两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主任办公会上形成的各项工作安排形成督查督办事项,建立督查办登记簿,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人,列入主任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综合管理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指示,编发会议纪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周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不专门通知,参加人员为:部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或正副经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调度上周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由各部室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和本周工作安排,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要指定督办者。

(四)、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依据主任办公会、周工作例会议定的意见及主任的指示,就某一具体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

主任可以如开专题会议,副主任可以召开研究分管工作的专题会议。凡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专题会议通知、记录及纪要整理由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经部门参加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经营形势分析会议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通报上季度各项业务运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

2、研究预测一定时期的存款、贷款等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3、分析其他对我部业务开展、指标运营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六)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金融工委和上级行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定;

2、提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讨论决定营业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4、审议营业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常务工作者的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推荐由上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5、根据上级行党委的安排部署,以思想作风建为重点,坚持“”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无私奉献、甘于吃苦、任劳任怨的精神。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8:30召开,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党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出席各类会议的人员须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虚心听取他人发言,要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做好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讨论时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以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与会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各类会议禁止吸烟,禁止随便进出,禁止接听手机。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3

市公司2009年营销工作会刚刚落下帷幕不久,我们就召开公司市场营销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公司2009年营销工作成绩和经验,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动员公司营销战线全体干部员工,为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年度营销工作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结束。按照会议安排,下面进行会议总结。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公司2009年营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公司2009年电力营销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开得很及时,短暂而高效。刚才,王总的报告总结了2009年营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营销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2009年营销工作的思路,对09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公司领导也作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相关单位和科室作了专题发言,对2009年工作要点作了说明。会议还表彰了2009年度营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基层单位也都签订了营销目标责任书。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我们全面落实市公司营销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保证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总结了成绩,坚定了信心。

2009年公司营销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公司“1281”的年度奋斗目标,克难奋进,团结拼搏,使得公司的各项营销指标得到了优化和提升,营销工作呈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态势。营销指标再创历史新高,经营质效取得一定进步,营销精细化管理全面展开,营销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优质服务明显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更是营销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这些成绩的取得为确保**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坚定了我们搞好2009年营销工作的信心。

(二)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

会议充分肯定了2009年营销工作的成绩,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还认真分析了当前公司营销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一是营销指标压力较大。二是营销基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报告对当前营销工作形势的分析使大家在看到成绩同时,更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营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在2009年搞好营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王总的报告明确了2009年营销工作思路,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营销工作的目标,即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司营销会议和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销精益化管理为主线,通过抓基础管理、抓过程管理、抓规范管理,促进效益提升,深入推进营销基础管理和营销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营销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创营销优良业绩,全面完成2009年的营销工作目标任务。在报告中王总对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了具体安排,思路很清晰,措施很得力,这对于促进公司营销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为今后的营销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四)布置了措施,突出了重点。

王总的报告,紧紧围绕公司“12331”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提出了2009年营销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了2009年营销工作将以精益化管理为主线,着力于抓基础、抓过程、抓规范,重点搞好十项工作:即加大增供扩销力度,确保电量的稳步增长; 严格执行电价政策,确保均价合理上扬; 加强电费回收风险控制,切实保障经营成果; 突出线损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降损增效; 加强营销分析和考核,促进营销指标全面完成; 推行营销精益化管理,提升营销整体管理水平; 加强营销基础管理,提高营销工作质效;推进营销标准化管理,全面规范营销作业; 创新优质服务举措,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十项新措施的提出使得我们2009年的营销工作思路更清晰,重点更加突出,实际工作中更具可操作性,这对于公司09年的营销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几点意见

今年的营销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以后的工作,我们营销战线的干部职工,要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过硬的工作作风,顽强的拼搏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管理。

(一)贯彻会议精神。当前公司的营销工作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员工的市场开拓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会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会议报告和下发的十五个管理办法和制度,对于会议精神要入脑入心并迅速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要结合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各类营销培训及竞赛活动,在培训及活动的形式、实效上下功夫,力争在员工开拓意识和业务技能上有较大的提高。

(二)抓好过程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围绕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按照营销工作09年重点安排,对照此次下发的15个制度和办法,加快对失效、过期制度和办法的清理,加快对突出、急需解决问题的整改进度;要进一步理顺明确上下、左右、内外的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流程的执行;要加快抄核收等控管体系建设进度,合理调整营销系统管理权限;要进一步加强内稽外查力度,强化问题闭环管理,实现对营销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三)规范营业行为。要大力推行制度管人、标准管事的理念,严格执行下发的十五个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营业行为,强化内部协调,完善内部流程的传递手续,抓好关键环节的控制点,抓好管理和执行的协调配合;要建立和完善营销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工作行为量化标准;要积极探索有效的考核模式,加大对营销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用制度和标准来规范营销行为,用指标来考核工作质量;要加大考核结果的兑现力度,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员工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4

一、工作目的

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诚信经营等重大问题。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长效监管,具有监管对象差异大、涉及面广、处罚项目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达到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综合运用监管资源的目的,使全市无证无照经营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办主任和市工商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参加,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安局、工信局、商务局、卫生局、国土局、住建局、房产局、文广新局、农业局、交运局、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人保局、教体局、消防大队、药监局、城管执法局、烟草专卖局、工商局,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工作需要,可及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将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另行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企业监管股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个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宜。成员单位更换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2、研究、分析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问题,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

4、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5、组织协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组织对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议;

7、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的落实,主要职责如下:

1、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和相关规定,牵头组织起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工作规程、工作制度和其它有关文件。督导和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2、对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编写情况通报,上报市政府并分送各成员单位。

3、应成员单位要求,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并具体组织会议。

4、做好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议事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经许可召开一次,同时,视其议题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主要听取有关重要事项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一)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有关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审议申请,并报送审议项目的相关书面材料。

(二)拟定参加会议成员名单。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可视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决定参加会议的成员以及列席会议的相关单位的名单。

(三)拟定会议日程。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查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具体会议日程。

(四)准备会议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和会议通知提前送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5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立法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立法推动PPP改革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现在进展如何?

 

答:2014年,落实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杨晶国务委员关于加快相关立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11个国务院部委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着力推进立法工作进程。一方面,广泛深入调研。收集整理国内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实地调研总结我国特许经营实践,组织召开系列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意见,委托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另一方面,借鉴国际经验。与亚洲开发银行开展技术援助合作,并与世界银行、英法等驻华使馆加强沟通合作,搜集整理国际特许经营实践发展、制度建设等研究成果,为立法工作提供借鉴。

 

去年4月,适应促进民间投资紧迫需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5部门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贯彻实施,制定配套政策、简化审批事项、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推介项目,推动特许经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仅靠规章难以有效解决,亟需通过提升立法层级加以规范引导的突出问题。比如,适用领域有待拓展,权益保障需要强化,对政府公权力的刚性约束不足,监督管理体制还需改革创新等等。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立法草案,并于2014年和2015年两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意见,同时专门征求了中编办、最高院的意见。从反馈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积极支持该立法,市场主体普遍希望尽快出台,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基础法律保障。

 

力推PPP改革取得实效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讨论和议定了哪些内容?

 

答:会议通报立法工作进展,审议立法工作方案,部署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进程有关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2个副组长单位,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8个成员单位参会。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积极推动相关立法,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提供法治保障。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加快特许经营立法,规范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能够推动PPP改革取得更大实效,有利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加有效投资,有利于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治理能力水平。

 

会议议定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并在领导小组机制下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进程。

 

立法要立得住管得好

 

问:特许经营立法总体定位和考虑是什么?

 

答:会议讨论认为,特许经营立法作为PPP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涉及领域广泛、利益主体多元、运行机制复杂、监管链条较长,要使这部立法立得住、管得好,应重点把握四项原则:

 

一是立足我国国情。首先要立足操作实践。立法要系统总结我国30多年特许经营发展的有益经验和成熟的建设运营模式,有针对性地总结提升为法律规范,保障制度和实践的延续性。其次要立足基本经济制度。要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构建有利于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制度设计,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特许经营。最后要立足部门职责。尊重现行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做到衔接顺畅,推动特许经营项目高效落地和有序运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PPP的推进效果不够理想,有合理回报的项目不多、回报机制不明确、政策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立法将致力于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优化项目流程,改进经营管理,强化法规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打破政府大包大揽、行政命令的思维定势,切实树立政企双方平等协商、共担风险、长期合作、共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理念。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的知情和参与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

 

四是统筹权益平衡。突出契约意识、权益保障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确立特许经营协议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对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健全监管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过程监管和绩效监管,通过法律责任和信用约束各方严格履约、诚实守信。

 

特许经营立法有了时间表

 

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么?

 

答:加快出台特许经营立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争取今年三季度上报国务院的目标,并按此倒排时间表,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

 

一是分工研究。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专题研究,形成行业特许经营发展情况、重点问题清单和立法建议。

 

二是调研论证。根据各方意见梳理立法重大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调研。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世行、亚行及有关国家的合作,强化外脑支撑,借助涵盖经济、法律、管理领域的专家团组,开展专题研究,对立法草案进行论证。

 

三是集中修改。根据调研情况、专家小组专题研究论证情况,集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四是组织上报。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争取在9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从全局出发,依托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制度和政策衔接,高效优质地完成好立法任务。

经营会议制度范文6

个人经营公司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股东名称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条 如果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经执行镇农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股东名称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条 如果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经执行镇农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个人经营公司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中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其中董事长人,董事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干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涉及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工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职工。工资制度采取计时工资制,多劳多得。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的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个人经营公司章程范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________两国_________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采用_________技术和先进的________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九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方以经营所需实物为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会计师1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俩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五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七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矩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八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九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一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___国___公司(盖章):_  中国__市__公司(盖章):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