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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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认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居)委员会要在办公(生产、生活)区、社区、乡村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

(二)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见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为重点内容,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和板报等媒体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过集中或流动的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要配合消防安全宣传月、“全民除火患,建设新农村”、“11·9”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县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等内容;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公务员和职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消防宣传。要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岗位人员、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和儿童、社区居民和学生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县公安、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县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务工人员居住区(出租房)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四)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确定3月、6月、11月为重点时期,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进”工程等主要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在主要道路两侧、繁华地段、车站、公交站点、工地、重点整治区域等地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立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大力推进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抓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宣传。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1、进社区。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建立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制度,普及社区、家庭消防知识,根据需要布置消防宣传标语和社区消防设施示范图,指导社区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2、进学校。县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落实教材和师资,组织对老师进行培训,促进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指导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两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预防火灾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进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所管辖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定期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会”(知道单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知识。同时,深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宣传。要对员工专门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并在员工餐厅、员工休息间或工作等待区等设有电视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提高员工及顾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进农村。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乡镇要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村委会及其他村民自治组织要利用民风习俗、村规民约、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5、进家庭。在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队要协助居委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联系当地电视台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认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舆论监督工作。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独特作用,与乡镇及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消防安全漏洞、各类火灾隐患、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行舆论监督。要对排查出来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县电视台要依法免费刊播消防部门的有关公告、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科普宣教计划等内容,做好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2

一、认清形势,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即将于月日在省会隆重开幕,这是我省第一次承办的全国性大型体育赛事,“九运会”期间不仅赛区城市,就是全省任何地方发生重大火灾,都会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今年以来,全省接连发生多起“小火亡人”事故,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不仅给广大群众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当前我县也同样存在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广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灾隐患存量大、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不够、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按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明显减少,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定要结合我县实际,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一是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治理。按照省、地的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学校、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着重检查这些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切实做到“七个一律”。

二是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今年以来,我县社区火灾和农村火灾相对集中,村民自身原因引起火灾数量占全县火灾比例大,暴露出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职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农村村寨、居民区失控漏管,火灾防控体系脆弱等薄弱环节。因此,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要督促派出所、村(居)委会对照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逐村进行对照排查、登记。特别是对省、地、县新农村试点,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要按照有领导机构、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灭火队伍、有器材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的“八有”工作目标,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十户联勤、五户联管”村民自主管理模式,“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登记造册和帮扶管理,推行门户警示牌宣传,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看,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空泛,声势不大,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提高,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还未得到普及,一些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极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增加。因此,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作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督促和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及保安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的基础上,将消防安全常识送到“工区”等特殊场所,加强对施工场所的管理和宣传,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群众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地区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力度。对《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阶段安排,扎实组织贯彻落实。通过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确保各乡镇、各部门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掌握全县基层基础消防工作近三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建设、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全县基层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力,基层组织消防监管不到位,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不高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全县基层防控火灾的能力。

三、严格问责,着力构建消防工作新格局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3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4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请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春防、冬防、消防安全宣传月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社会单位、学校和居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党委、政府、社会部门、单位、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动态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户外视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并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每栋住宅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为该住宅楼绘制、张贴一张疏散逃生示意图;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并帮助家庭成员、老弱病残及鳏寡孤居等特殊群体经常查找、消除火灾隐患;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设立不少于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消防宣传牌、栏或橱窗);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组织居民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设置一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社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每周播放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社区达到要求。

三、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城市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每户有一本消防安全知识图书;每年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参加一次社区消防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提出一条消防工作建议;每户家庭配备一对灭火器;鼓励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配备一套简易疏散逃生装置(应急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具等);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农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建设,即:家长每年陪同子女参与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户储备一处灭火用水或沙土;有条件的家庭配备一个灭火器;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报警、照明、逃生自救消防器材;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安装一套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家庭要达到“十个一”建设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家庭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

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即:聘请一名校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辅导员;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每学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每学期开设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并编发一期消防主题校报、黑板报;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全体师生参加的学校重点场所、宿舍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或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疏散逃生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播、刊、发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内容。到2013年有60%以上,2015年100%的城市学校要达到“十个一”标准;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以上的农村学校要达到“十个一”的标准。

五、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农村乡镇、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建设: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与村民防火公约;依托治安联防队或民兵等组织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在集市、场镇和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块(个)消防宣传栏(牌)、橱窗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每个村庄购置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并熟练使用;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每年组织播放一次消防电影;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每年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到2013年有50%以上,2015年80%的农村要达到“十个一”标准。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5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农村的消防工作存在着诸多弊端,比如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不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不足、农民对消防安全工作意识相对薄弱等,要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就必须明确整体的发展方向,突破制约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难题,及时找出应对策略。

1当前我国农村火灾现状及主要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农村火灾就占火灾总数的50%以上,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村还处在落后的生产关系中,尤其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的不利,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消防工作出现的不协调、不配套、不适应、不完善问题日趋严重。

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火用电量逐渐增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家庭装修采用可燃、易燃材料的现象不断增多。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房屋密集,防火间距小,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连续起火。二是农村私企快速发展,经营过程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农村村镇未制订消防规划,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不健全,农村专业扑火力量空白。农村乡镇基本没有消防专项经费投入,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薄弱,缺乏基本的消防器材。农村很多小火因扑救不及时酿成重、特大火灾。

2我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1.1农村各级消防工作网络存在盲区。部分地方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农村面积大、居住分散,消防工作尚未真正延伸至农村各个方面,消防工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消防安全工作意识相对薄弱。

2.1.2消防工作投入力度较小。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有的乡、镇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投入不足,农村没有正规的消防机构。尤其在农村实行费改税以后,消防经费的来源更加困难。

2.1.3缺乏防火安全意识。例如,农村柴草垛回迁进村、随意堆放的现象十分普遍。大风天野外烧荒、动火、禁火等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巡逻检查等措施不能有效落实。

2.2农村消防安全隐患较多

2.2.1可燃物多、明火使用量大。这是目前农村消防安全的主要问题。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日常所用的燃料以柴草为主,房前屋后擅自大量储存柴草、乱倒灶灰、遗留火种,儿童玩火,迷信烧纸,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普遍,报复放火等问题也很严重。农业机械化促使部分农户家中存放汽油、柴油等。此外,农村生活中明火使用频率较高,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的农村火灾都是用火不慎造成的。

2.2.2农村缺少必要的基础消防设施,火灾扑救难度大。

我们国土辽阔,农村占地较大,消防站不可能落实到各乡、各镇一处。这使得与消防队距离远,交通不便,导致消防队不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导致火灾扑救困难较大。

2.2.3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布局密集。农村建设基本上没有总体规划,房屋建造形式和原料随意性,布局密集。有一些地方泥草、土坯房数量较多,导致火灾危险较大。

2.2.4乡镇私营企业防火条件较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私营经济发展,大量民营企业在农村陆续涌现,而许多业主消防意识淡漠,在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使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火灾隐患问题比较严重。

2.3消防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在广大农村消防宣传力度远不及城市,导致许多村民不懂消防法律、法规及基本的安全常识,导致农村人为的起火因素增多。

3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对策

3.1加强乡镇消防规划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在制定《城镇(乡)总体规划》、《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时,同步编制消防规划。要发展三支队伍,即大力发展乡镇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按照每个乡镇都有一支消防队的建设目标,建设地方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3.2加强监督力度

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目标考核中,严惩报复防火、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等相关责任人,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主力军作用。

3.3重点监督火灾易发区域

3.3.1对于用火、用电、汽油、柴油、煤气等不安全隐患,要重点监督,加大管理力度。检查和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设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或使用要注意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3.3.2解决农村柴草垛问题,落实看护措施。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存放”办法,将柴草垛集中存在离村民住宅较远、相对安全的村外空旷地带。村内柴草垛要限量存放,与架空电线、村民住宅、厨房炉灶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在柴草垛附近吸烟、倾倒灰烬等。此外,大风天室外用火注意安全,尽量避免。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要禁止不安全的生活、生产用火。

3.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积极调动中央、地方、社会三方面力量,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长期发展的保障机制,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持。

3.5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内容范文6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根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落实年度消防实施计划,编制完成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镇乡、园区根据“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区域性消防规划。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保持消防事业经费增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城市消防站建设,11月底前化工园区完成消防车、器材装备和人员配备达标建设任务,滨海工业园区消防站投入执勤。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加快建成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各镇乡结合镇乡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按120米间距设置市政消火栓的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

三、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深入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考评和星级评定、年检等内容。11月底前,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1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升。12月底前,完成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培训,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疏散引导员”队伍全部建立。

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建设工地、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