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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意识形态范文1
关键词:经济新闻报道;意识形态;认知语言学
Abstract: as the mass media audience in one of the most extensive media, news reports of the news of the ideology of consumer guide has been a topic of concer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cognitive linguistics as a skeleton, and SheHua of European economic news reports ideology in the guide, will force the interaction with the traditional metaphor construction combined on the U.S. economy news analysis, reveals the news the use of language on news consumers and ideology guidance.
Keywords: economic news reported; Ideology; Cognitive linguistics
中图分类号:K825.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涉及中国经济的报道在欧美国家新闻媒体上已是屡见不鲜。然而由于东西方经济利益、政治立场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与冲突,以及媒体机构本身经济利益的驱使,欧美主流新闻媒体对涉华新闻的报道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1]。由于缺乏非西方意识形态主导的替代新闻来源,这种对中国“负面他者”形象的塑造深刻影响了欧美新闻消费者对中国的认识,对其意识形态产生了引导,甚至是操控的效果。而此种意识形态的引导又是通过新闻报道的语言来影响新闻消费者的认知,使其形成特定的认知模式和构建系统,进而达到意识形态引导和操控的目的。
在对于语言与意识形态关系的研究当中,批评性语篇分析和认知语言学有着极强的分析与解释力。批评性语篇分析主要研究语言的特征和这些特征的社会文化背景,以揭示语言构建的意识形态及其对社会活动产生的效果和作用,而语篇生产者在这些不同构建系统中做出的选择正是其意识形态的反应,而通过不同构建系统的选择,其便能根据自己要达到的目的来影响语篇消费者的意识形态[4]。
2 力互动图式
力互动图式是美国心理语言学家Talmy根据力学原理提出的一种语言认知构建系统。其植根于体验哲学,通过引入无处不在的力的概念,探讨不同实体之间力的互动关系。力互动的图式不仅能够帮助构建物理力的互动,还能通过隐喻延展帮助理解社会、心理、政治以及语篇中力互动的认知构建[5]。Talmy认为句子的表达有力互动和动力空位两种状态。譬如例句the door is closed当中,并没有两种力之间的互动,所以是一种力互动的空位。而例句the door cannot open中则包含两种互相作用的力,门倾向于打开的力和阻止门打开的力。Talmy认为力互动图式中存在两种力,作用力(agonist)和反作用力(antagonist)。这两个力有着相对立的运动倾向,一个倾向于运动,一个倾向于静止,并且必然有一方的力大于另一方。其运动的结果是力量大的那一方实现自己的运动倾向。例句the door cannot open中door是作用力(ago),而阻碍门打开的力是反作用力(ant);Ago倾向于运动,ant倾向于静止;ant的力大于ago,所以ant实现了自己静止的倾向。门虽然倾向于打开,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却打不开[6]。
3 涉华经济语篇中的概念隐喻应用中的意识形态操控
商务、经济语篇中的理论和内容大都比较抽象,所以其中概念隐喻的应用较为频繁。其中比较常见的隐喻包括:战争隐喻、水力隐喻、容器隐喻、机械隐喻、生物隐喻等等[7][8]。本文利用从美国当代英语语料库(COCA)中搜索得到的语料,对这些隐喻中的几种进行力互动的分析,探究其对意识形态操控的作用。
3.1战争隐喻
由于力互动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对正反两力互动关系的研究,而战争隐喻涉及的也是对抗双方,两种力的互动关系,其应用有着自然的兼容性。
(1) USA Today (2006/12/12)
Tens of thousands of jobs in textile plants in states such as North Carolina have been wiped out by low-wage Chinese competition…
(…数以万计的纺织工作岗位却已经被来自中国的廉价竞争全部消灭,其中包括北卡罗来纳等州。)
新闻(1)中所研究的力的中心是来自中国的竞争,也就是作用力(Ago)。而与之相反的反作用力(Ant)则是没有直接说明的那成数以万计工作岗位的持有者。这里的been wiped out原指战争中将对手完全消灭,也就是说Ago的力强过Ant,并压倒性地战胜和摧毁了Ant。语篇生产者不但通过隐喻将中国的低工资工人和美国工人敌对起来,还将中国工人潜在地描述为残忍无情的敌人。
(2) Jerome Corsi's Red Alert reports. (2011/1/30)
China has decided to invade the United States, not with tanks and airplanes, but with an army of workers…
(中国已经决定入侵美国,不是用坦克和飞机,而是用工人组成的军队…。)
新闻(2)中的Ago为中国,Ant为美国。虽然此处单从invade这个词并不能看出两者之间力的关系。如果入侵成功并达到目的,那Ago则为力的强实体;相反,如果失败,或是目的没能达成,Ant则为较强的实体。虽然力的互动关系没有明确,不过战争中invade本身就带有非正义地发起战争的意思,所以意识形态的导向依然完成了。同样的客观语言事实可以使用动力中和的语言来表达。这种对构建系统的选择,体现出了新闻媒体对意识形态的引导和操控。
3.2水力隐喻
(3) New York Times (2004/04/03)
At a time when toys, televisions and other products made in China are flooding into the United States…
(虽然如今玩具、电视机等中国制造洪水般涌入美国...)
新闻(3)中的Ago为一系列的中国制造,Ant则是没有明确的实体,可能是缺陷的政策、或是阻挡商品大量流入的政策不再存在。不论是那种情况,力量较强的Ago都打入了美国的市场。由于洪水带有消极意义(灾难、混乱),其目标域―商品入市也被涂上了消极的颜色。语篇消费者的意识形态则可能会被引导至:中国产品的到来会给美国带来混乱和灾难。
(4)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11/6)
Each year, tens of millions of poor Chinese pour into large cities from the countryside in pursuit of better-paying work.
(每年在中国,来自农村数以万计的贫困人口涌入大城市以追求报酬更好的工作。)
新闻(4)中的Ago是中国贫困人口,Ant则同(4)一样没有明确指示。Ago的内在运动趋势倾向于静止,但是为了寻求收入更好的工作,便进入城市。pour into给人的感觉是量大且混乱。使人形成的概念是中国城市由于大量农村人口的涌入而人群混杂,形成一种对中国城市的负面印象。
3.3 容器隐喻
(5) USA Today (2005/9/13)
Earlier this month, bilateral talks aimed at capping surging Chinese textile shipments to the USA failed to reach an accord.
(本月早些时候,旨在封顶高涨的来美中国纺织品的双边谈判未能达成一致。)
新闻(5)的Ago为高涨的中国纺织品,内在力倾向于运动,Ant为双边谈判,内在力倾向于静止。由于此次的双边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意向,,那么就会造成麻烦。而此处语篇生产者要传达的意识形态是,中国纺织品入美的发展需要控制和管理起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 The Economist (2011/7/13)
The rub is this: an artificially cheap yuan is one of the ways China suppresses household purchasing power and consumer spending.
(恼人的是,人为地压低人民币价值是中国压制家庭购买力和公众消费的手段之一。)
新闻(6)中的Ago为中国,内在力倾向于静止,Ant为家庭购买力和公众消费,内在力倾向与于运动。此条新闻和新闻(6)颇为相似,只是Ago和Ant内在力倾向正好调换了过来。但是由于suppresses带有抑制本该自然地运动或释放的情感或物体的含义,所以此处传达的认知概念则是家庭购买力和公众消费本该自然发生,而不该将其压制在容器之内,借此达到指责中国政策的目的。
4 结语
语篇生产者在不同构建系统中做出的选择反应了其意识形态,而通过不同构建系统生成语言表达,便能根据自己要达到的目的来影响语篇消费者的意识形态。报刊作为大众传媒中举足轻重的一种媒介,其报道对大众意识形态的导向力与操纵力不可小觑。在两则容器隐喻的新闻中,当中国的发展不利于美国经济时,中国被塑造为一股应该被封存管制起来的负面力量(新闻5),而当中国实施对自身有利的政策时,却仍被塑造为一股压抑活力的负面力量(新闻6)。
作为社会学科重要论题之一的意识形态研究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单一的学科和理论都无法很完善的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鉴于意识形态的构建与交流主要是一个认知的过程,本文通过结合认知语言学之中的概念隐喻、力互动图式以及批评性语篇分析三种理论,再将这种互动的理论运用于研究英美报刊涉华经济新闻报道中的意识形态引导。由于历史文化,价值取向和世界观等差异,西方媒体对中国在西方形象的构建不可避免地带着其烙印,而在这追求文化多元的今天,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不可忽视[9]。这就让了解西方意识形态的构建、提高对其的敏感度变得更为重要。了解语言和认知的互动作用,能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和抵御对认知的操控。
参考文献
[1] 张丽君. “中国”:美国对中国偏见“意象”的生成 [J]. 探索与争鸣, 2011, (3).
[2] 辛斌. 批评语篇分析的社会认知取向 [J]. 外语研究, 2007 (6) : 19 - 24.
[3] Van Dijk, T. A. Multidisciplinary CDA [A]. In Wadak &Meyer (Eds.), 2001, 95 - 223.
[4] Hart, Christopher. Force-interactive patterns in immigration discourse [J]. Discourse & Society, 2011, 22(3).
[5] [6] Talmy, Leonard. Toward a Cognitive Semantics. [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0.
[7] 李明. 商务用途英语中经济类文本里的隐喻机制及功能 [J].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05, (16)
[8] Henderson, W. Metaphor in Economics [J]. Economics, 1982, 18(2).
道德意识形态范文2
关键词:舞蹈;形态美意识;培养
实践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培养学生的形态美意识。然而,在舞蹈的形体课训练过程中,教师怎样才能创造高效的形态美意识教育,以及对这种教育方式的效果评价等,都是目前我们所要关注和讨论的。
一、设计多样化的课程形式
多样化的课程形式设计可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形态美意识。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度之内保证学生形态美意识的建立,就必须正确地设计好每节课的教学内容。首先,要做的就是引导学生对舞蹈形体课程的正确认识,让学生通过舞蹈形体课的学习,正确地认识到形体课的目的不仅仅是锻炼出健康的身体,增强自身的身体素质,并且还能够对体形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塑造,改善练习者的气质和姿态,提高自我的审美意识以及艺术气质。
二、选择恰当的音乐,促进学生形态美意识的形成
音乐是高效进行舞蹈形体课教学的关键。这就要求教师在音乐选择时,要按照不同的舞种,选择所用音乐的节奏、旋律以及风格特征。在对教材内容进行组织时,也要根据不同的舞蹈动作特点来选择音乐,要保持和舞蹈动作相一致,充分地展现出舞蹈的意境,通过一些肢体语言来表达出音乐所抒发的情感,使得舞蹈形体的艺术更具有感染力和表现力。因此,在进行教学内容的组织时,选择合理的音乐背景和情景是非常重要的。
三、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培养良好的形态美意识
为了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教师可以在课堂中选用自由组合、分组等形式进行舞蹈练习和观摩。在教学过程中,要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激发学生对于美的追求天性,这样也能够使得学生在舞蹈学习过程中锻炼自身的素质,培养出高雅的气质、健康的人格,同时也增强自信心和自身表现力,培养了形态美的意识。
在舞蹈形体课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形态美的意识,就要求教师运用多形式的课程设计,选择恰当的练习音乐,积极地选用多种多样的语言艺术等教学手段。这样,学生不仅掌握了舞蹈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促进了身心健康的发展,同时还提高了自信心和表现力,培养出了高雅的艺术气质。
参考文献:
道德意识形态范文3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事物有多种特有属性,但有一个属性代表某类(或某个)事物的本质,这种属性是本质属性。事物的本质属性一定是事物的特有属性,而事物的特有属性不一定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历史唯物主义是考察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及其发展动力的理论,其着眼点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和制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中,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考察文艺等对象是一种特有属性的把握。这个特有属性是不是本质属性,这一点应该进行严谨的论证。不少论者都认为,马克思并没有从本质属性意义上对文艺等对象进行考察,“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马克思不是文学理论家或美学家,他无意为文学艺术下定义,只是提出了问题。”[9]“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意识现象本身。
例如社会意识的内部结构和层次等,还没有来得及作深入的研究”,并引用恩格斯晚年的话为证[10]。而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是文艺等对象的特有属性,但不是本质属性。1.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思想、观念体系第一,权威工具书对“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判断都指向观念思想体系。《辞海》、《词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等的解释都大致相同,如《辞海》对“社会意识形态”的解释为:亦称“意识形态”、“观念形态”。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这些工具书中,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都是观念体系。当然,意识形态存在于文艺等对象之中,那只说明后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是特有属性,而这个特有属性是不是本质属性则有待细究。第二,有关专著对意识形态的定义也大都指向观念思想体系。以我们目力所及,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是后来的研究意识形态的著作,如汤普森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卢卡奇的《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俞吾金的《意识形态论》、宋惠昌的《当代意识形态研究》,这些著作对“意识形态”定义的关键词大都是“观念”、“思想”和“思想体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主要是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各式各样唯心史观思想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专门对文艺、宗教等上层建筑进行批判,这就说明意识形态主要是一种思想体系。事实上,为了避免“意识形态”概念所带来的理解上的混淆,毛星认为应该把书名翻译为《德意志思想体系》,这样才更为切中,书名和内容才有一致性[11]。第三,“意识形态”的最初意义是观念、理念。“意识形态”的法文为idélogie,英文为ideology,德文为Ideologie,这些词均源于希腊文Ide,意为观念、概念、理念、思想;Ologie是“学”、“学科”、“思想体系”之意,所以,ideology本应译为“观念学”、“观念(思想)体系”[11],而不是文艺等上层建筑。2.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的本质属性并不全部指向观念思想体系第一,国内学界一般把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属性指向意识形态。以《辞海》为例,首先,《辞海》直接点明“艺术”、“宗教”就是意识形态,认为“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而“艺术”是“审美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其次,对于“法律”、“政治”和“哲学”的解释也强调了其意识形态性。其中,对于“哲学”和“政治”,没有直接说明其意识形态本质,但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哲学具有阶级性”、“阶级斗争,处理阶级关系成为政治的重要内容”;对于“法律”,有关解释没有涉及“本质”层面,但有“法律观点”、“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等词条,均强调“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法律观点”(或类似话语)。并且,其他的论著和教科书大多直接点明法律的意识形态性,如“作为一种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法律”[12]21。
我们认为,如果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那么就意味着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和哲学的本质都是一种思想观念体系,这种表述并不能阐明法律之所以是法律、文艺之所以是文艺的质的规定性,因而容易引起人们的质疑(阿尔都塞认为这几个对象并不是一类事物,而有明显的区别:“伦理学、公民教育、哲学”是“纯粹状态的意识形态”,而“法语、算术、自然史、科学、文学”是“经过主导意识形态包装的‘知识’”[13]。可以看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马克思保持了一致性)。另外,令人疑惑的是,国内学界在很多场合使用“意识形态”时并不涉及其是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含义,而是仅仅当作“思想观念体系”来使用,如“近代中国第一场意识形态战争”,这句话中的意识形态战争当然不是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和哲学的斗争,而是思想观念的战争,当然也包括一些文艺等对象的斗争。“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论者或许应该对这些用法进行详尽的辨析,以释疑惑。第二,国外学界大多没有把文艺等对象的本质属性指向意识形态。以《不列颠百科全书》为例,该书对文艺等几个词条的解释均没有指向、甚至没有提到意识形态,如“法律”词条:由一个社会公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该社会的习俗、惯例和行为法规组成的学科和专业。“文学”词条:用文字记录下的作品的总称。常指凭作者的想像写成的诗和散文……。“艺术”词条:用技巧和想象创造可与他人共享的审美对象、环境或经验。从逻辑上看,对文艺等对象的认识应该有较大程度的全人类性,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对同一对象的同一属性应该会形成大致相同的认识。我们在立论时或许应该和其他智者进行充分的对话,这样才能使自己观点的根基更加牢靠。以我们目力所及,几本主流的文艺理论教科书在论述文艺本质是意识形态这个问题上,大都倾向于独自深入、独自立论,较少充分引用、论述各方权威、代表性的观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根据毛星的研究,问题出在苏联人身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德语原文中,“意识形态”的本词是“Ideolo鄄gie”,“意识形态的形式(意识形式)”是“Bewu覻tseins鄄formen”,但解放前和解放初期从俄文翻译出版的米定•易希金柯主编的《辩证法唯物论辞典》、罗森塔尔、尤金编的《简明哲学辞典》,都只有“Ideologie”的条目,而没有“Bewu覻tseinsformen”条目,如此重要的条目居然没有收录,我们只能猜测是苏联人误以为两者是同一个意思,所以二者择其一。在米定主编的辞典中,对“艺术”条目的解释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艺术也像任何思想体系一样……”。这说明,他们把“(社会)意识形式”和“思想体系”混为一谈了,也就是把“Bewu覻tseinsformen”和“Ideologie”混为一谈了。据董学文的研究,苏联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编撰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的资料集的“出版者的话”中,明明讲到“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可是,到了书的开篇目录,却又以“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第一部分的标题,而所列举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学的十一条言论,没有一条可以表明应把“文艺”界定为“社会意识形态”。这本书于1962年由曹葆华译成中文出版,对中国学者影响很大[14]。“意识形态”的不合理翻译的暗示从一般的意义上看,意识形态指的是思想、观念,是内在、内核性的范畴,但中文的“形态”一词的意思的“形状神态”、“表现形式”,多指事物的外貌外观,是外在、表面的范畴,所以把“ideology”翻译为“意识形态”是不合理的。胡为雄教授认为应该把这个主要源于郭沫若的误译改正过来,郭沫若在流亡日本时把“DiedeutscheIdeologie”翻译为《德意志意识形态》(节译本),并于1938年由上海言行出版社出版。1960年中央编译局编辑该书新译本时,本着“约定俗成”的原则,对该译法未作改动,从优化汉语、保持汉语文化的优良性来说,应对此予以纠正[15]。可以作出推测的是,由于“意识形态”中的“形态”和文学等对象都有形式、外观的特点,所以“意识形态”这个译法给了国人一些持续的暗示,从而把“意识形态”和文学等对象等同起来。这恐怕是“文艺等对象的本质是意识形态”论的一个潜意识的原因。
作者:庄东明 单位: 暨南大学 韶关学院
道德意识形态范文4
关键词:生态移民;西海固山区;扶贫;政府主导;移民安置;生态环境恶化;生存条件;生产方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C922;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2004407
一、引言
生态移民(ecomigration),亦称环境移民(environmental migration),系指原居住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区、生态脆弱区以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本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区的人口,搬离原来的居住地,在另外的地方定居并重建家园的人口迁移。生态移民是由于迁出区的人口规模远远超过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是生态环境因素所致。生态移民通过将生活在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居民搬迁到生存条件更好的地区,一方面可以减轻(或防止)人类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使生态系统得以恢复和重建(或保护);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异地开发,逐步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状态。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西北部地区的生态移民工程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如刘学敏(2002)认为中国西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是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并根据内蒙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过程,分析了当地生态移民工程产生的积极效果。
生态移民可分为自发型生态移民和政府主导型生态移民(张力威 等,2005)。自发型生态移民是指由于生态环境恶化造成人民生产、生活困难而不得不离开原居住地到外地谋生的人口迁移;政府主导型生态移民是指政府为了保护或恢复生态环境,有组织地将自然保护区或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人口迁移出来。本文研究的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就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生态移民。由于自然环境恶劣,民生问题和生态问题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宁夏西海固山区陷入了民生与生态问题的恶性循环。为了使宁夏南部西海固山区的人民尽快摆脱生态环境恶化与民生贫困的两难困境,国家在宁夏西海固山区实施了生态移民的扶贫政策。
孙燕一,王振洲,刘 懿,崔 丽,韩 瑾:政府主导型生态移民的实效、问题与对策
对于宁夏西海固山区的生态移民工程,研究者普遍持肯定的态度,同时也提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管理问题。如王治业和吴光春(2003)根据对宁夏中卫县和中宁县的实地调研资料,认为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工程在恢复荒漠地区生态环境和发展地区经济以及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方面有着明显的效果,同时又提出:生态移民过程中存在资金支持问题和贫困反弹问题,有必要在移民中加大资金支持和后续管理;存在移民区水资源匮乏问题,有必要在移民区引入滴水灌溉技术来解决移民区农业发展问题。杜慧莹(2011)认为解决好相关农业技术问题是宁夏生态移民过程成功的重要方面,并且根据宁夏地区特点,从农业技术角度阐述了宁夏生态移民过程中必须注意和解决的一些农业技术保障问题。
为了对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现状有更加深入、客观的了解,我们选择了宁夏地区最为贫困和干旱的海原和固原山区进行调研,在移民区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走访,与当地村民和政府官员进行了大量的面对面的座谈,得到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最重视的是对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的调查,发现了不少实际存在的问题,并且就这些问题的产生的原因与解决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能为政府主导型生态移民的政策制定和实际操作提供参考。
二、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现状
宁夏西海固山区包括宁夏的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等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以及沙坡头区、中宁县的山区;国土面积4.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的65%;人口256.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1%,其中回族人口133万人,占全区回族人口的59.1%,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
西海固山区处于我国半干旱黄土高原向干旱风沙区过渡的农牧交错地带,生态脆弱,干旱少雨,土地瘠薄,资源贫乏,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北部干旱少雨,年平均气温5~8℃,昼夜温差大,年均降水量200~650毫米,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量少质差,区域水资源总量2.4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36.5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总量只有0.758亿立方米,为全国最干旱缺水的地区之一。同时,当地人口快速增长,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协调。截至2009年底,该地区GDP为150.3亿元,占全区的11.3%;地方财政收入6.37亿元,仅占全区的5.9%,财政自给率仅为6.5%。目前,该地区还有贫困人口近150万人,特别是有35万人居住在交通偏远、信息闭塞、外出务工不便、生态失衡、干旱缺水、自然条件极为严酷、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干旱山区、土石山区。长期以来,宁夏西海固山区,一方面由于生态环境恶劣,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难以改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另一方面人们的生产生活又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持续性破坏。这里经济水平低,人口压力大,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们因缺乏必要的客观物质条件而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
为了加快宁夏西海固山区经济建设,帮助当地人民摆脱贫困,制止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国家重点扶贫的省份,在西海固山区进行了大规模的生态移民工程。宁夏西海固山区的生态移民目的是为了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将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超载人口迁到生态承载能力较高的农(牧)业区或城镇郊区从事农、牧、农畜产品加工业,从而在改善当地人们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创造条件。
1.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工程概述
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主要面对一些区域内生态环境极端恶劣的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以及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地质灾害地区。同时,为了保障移民生活的改善和生计,移民的迁入地一般选择水土资源比较充足、适宜集中农业开发的区域,或者选择经济相对发达、就业容量较大的地区。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3—2000年的“吊庄移民”阶段。1983年宁夏区党委、区政府制定了“以川济山、山川共济”的扶贫开发政策,每家人出一两个劳动力到引黄灌区有灌溉条件的荒地上开荒种植,同时在当地建一个简陋的临时栖身的家,一家人在两个“家”之间跑,像钟摆被吊起来两边摆动一样,所以被称为“吊庄移民”方式。
第二阶段是从2001—2007年的“易地生态移民”阶段。该阶段的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与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相互重合,主要是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区、重点干旱风沙治理区和水库淹没区。“易地生态移民”大部分实行整村(自然村)搬迁,目的是彻底解决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恢复的根本问题;并且对迁出农民实行“属地管理”政策,即移民搬迁后,注销原驻地户口,收回承包土地,使移民能够安心地在迁入地生活和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2007—2011年的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阶段。宁夏中部干旱带涉及8个县(市、区)64个乡,总面积2.85万平方千米,总人口143.4万人,分别占宁夏的43%和23.8%。这里自然条件恶劣,干旱缺水,经济社会发展缓慢,是贫困面广的最贫困的地区之一。为了摆脱贫困,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了《宁夏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规划(2007—2015)》,确定2007—2015年对中部干旱带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等六县不具备生存条件的553个自然村27.18万的贫困人口实行县内移民搬迁,规划总投资46亿元。
为了搞好生态移民工作,宁夏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生态移民的基本政策,包括生态移民的土地政策、住房政策和支持移民发展生产的鼓励政策等。宁夏各级政府对经济困难的生态移民给予了特别的经济支持,还对移民给予了优惠的生产贷款和相关技术支持,引导和支持生态移民进行劳务输出和自主创业。同时,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在生态移民地区的居民进行生态移民搬迁后,规定与新的定居点的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这些都有效地解决了生态移民的后顾之忧。
2.宁夏西海固山区生态移民工程的成效
从调查结果来看,宁夏西海固山区的生态移民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通过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移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以固原地区为例:“十二五”期间生态移民53 464户23 247 5人,占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总规模的67.2%;其中县内安置19 240户83 154人,县外安置34 224户149 321人。2011年,固原市计划移民16 432户68 518人,占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总规模的19.8%;其中县内移民5 891户25 118人;县外移民10 541户43 400人。
(1)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道德意识形态范文5
【关键词】梁漱溟 “道德代宗教观” 商榷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的提出
“道德代宗教”观提出的一个重要前提。道德代宗教的问题,是梁漱溟在研究中国文化特点时提出来的。他提出这个观点时,把常燕生在《中国民族怎样生活到现在》中从地理历史角度得出的重要结论――中国缺乏宗教的观点作为参考,可以看出,梁漱溟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是在中国缺乏宗教的前提下进行思考的,带着这种思考,梁漱溟得出了他的著名的“道德代宗教”的观点。
“道德代宗教”观的提出以及其根本前提。梁漱溟从“伦理本位的社会”来透视“中国文化之特殊”性,对其得出儒家“以道德代宗教”“礼乐有宗教之用”等论断,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根本前提。当然,梁漱溟也从宗教与人、与人类社会秩序起源的关系来作为其论据。他曾指出:“中国原始宗教,大抵是于人事有关的神祗崇拜及巫术之类。这样,使中国老早已接受了现代世界‘人’的观念。”既然中国的原始宗教即有着人的因素,而不是像埃及、印度那般梦想着未来的天国,那么这种原始宗教也就涵蕴着被人文替代的可能性。梁漱溟坚信孔子儒家有一种内在精神,即相信人都有理性,人类可以信赖人类自身。而这正是宗教所没有的思想特质。
在梁漱溟看来伦理本位的社会具有宗教的功能,即所谓道德代宗教。他认为,伦理并不是宗教。因为任何宗教都是以超越常识为背景的,而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追求出世,一心探讨的只是人生的实在问题。显然,梁漱溟提出道德代宗教,表明道德和宗教是同类的东西,因为只有同类的东西才能替代,在梁漱溟看来,在西方社会中这种作用是靠宗教承担的,而在中国这种作用是由道德承担的。然而在当今社会,道德已然不全是梁漱溟先生所言之道德,宗教也在时代的变化发展中有了新的变化。如此,知晓当今时代之道德、宗教之含义以及二者之关系显得重要起来。
道德、宗教含义的论述以及二者的关系
道德的含义及本质的辨析。道德的含义及本质是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道德在阶级社会中发挥了了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的对立,统治阶级把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作为实现其统治的手段,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道德作为意识形态是事实,但是这无法从中找出道德的本质属性。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否定性的概念,用来批判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奴役,如果我们把这种否定性的概念作为道德的本质及含义,就是一个错误。
“道德就是这样一种具有文化性、价值性、应然性、实践性的社会文化现象”①,道德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中,道德的形成不是从上到下的简单论证和教化,而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通过约定俗成、践履而逐步形成的。离开人民群众,道德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再说,脱离群众的道德,是一种假道德,而非真道德。
总之,道德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念和善恶观念,它的标准仍然要以它是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代表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为前提,而不能以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和社会利益作为标准。
宗教的起源、本质及其基本特征。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的,而是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于宗教的起源和形成,我们只能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与此相适应的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水平方面找到真正的原因。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指出“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②,实际上指出了那些因自然的社会的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掌握自己命运,便把自己交给了上帝,把自己的本质异化为上帝,由此产生了宗教。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绝不是又可以用其它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③从这一意义上说,宗教本身既无内容,又无本质,但是如果从这一虚构的本质的物质基础角度看,只有到各个时代的物质条件中去寻找。
首先,宗教与哲学、科学等意识形态不同,宗教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的;在宗教观中,“宗教被看成是对某种支配人们日常生活而又采取超人间形式的外部力量的信仰”④,这种信仰的基本特点是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和社会力量超人间化,然后对这种超自然、超人间化的力量进行信仰,这种信仰是无法被感知的,也无法被社会实践证实。其次,宗教大多追求的是来世的幸福;再次,宗教以严格的组织,固定的宗教职业者和规范的礼仪使自己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
道德与宗教的关系的辨析。在前文已谈到,道德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通过约定俗成、践履而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善恶观念,在本质上不是意识形态,只有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才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结构上,因此谈论道德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是在道德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结构的基础上来展开的。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和宗教同社会意识形态都有极其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二者联系十分广泛,而且经常相互影响。这二者之间既有相一致、相统一的一面,同时也有相斗争、相隔离的一面。同一面就是二者的结合,产生宗教道德,二者斗争,导致道德与宗教的分立,各行其道。
在道德与宗教的起源上,不存在谁决定谁,因为它们都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都是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至于二者的产生谁先谁后的问题,本文支持道德先于宗教产生的说法,因为人类产生后,原初性的集体关系的调整是靠道德来完成的,也就是说,这种简单的生产关系的调整需要道德、仰仗道德。而宗教的原处形态即原始崇拜、图腾崇拜等活动,是在道德无法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明现象后才出现的一种对自然的崇拜现象。如此看来,道德和宗教是相互联系而又相区别的,尽管道德先于宗教的产生,但是宗教在形成后对道德也有影响,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把宗教等意识形态上升为统治阶级道德,制约影响人民群众的行为。同时,宗教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也必定会借鉴吸收道德中能和宗教结合的部分,使得宗教道德化。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在当代社会中的思考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是一个值得探究的命题,在上文已经提过,梁漱溟的道德代宗教是在他深入研究中国文化的特点后得出的结论,立论基础是中国没有宗教,中国以儒家伦理本位的思想代替宗教,即是以儒家的道德观念代替宗教,因为儒家的道德观念和宗教的作用相似。而这个命题在当今社会中难以找到生存的土壤,他的这一命题只能限于以儒家伦理为其统治阶级意识的阶级社会中,当今社会,儒家伦理道德虽为道德内容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它对人们的影响已经不及以前那么深远,它也不再作为统治阶级的阶级道德。如此,那我们是否可说在当今社会中梁漱溟的道德代替宗教的命题过时了呢?这更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如果我们继续沿着梁漱溟的道路来理解,那么,以儒家的伦理来代替现有的宗教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因为这个命题本身就是错误的,以旧瓶装旧酒来解决新问题,这是形而上学的表现。那么我们可以来一个假设,把梁漱溟先生所言之道德变更为本文探究之道德,即以新瓶装新酒,道德代宗教变得有意义起来,而这种假设变为现实有无可能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道德是无法代替宗教的,上文已谈到,道德在本质上不是社会意识形态,它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而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两者属于不同的质,以此质替换彼质,恐难实现,道德和宗教虽然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它们仍然属于不同的质,有着严格的区别。
对宗教来说,“宗教林林总总的内容总体上构成一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体系”⑤包罗万象的宗教观念最终的目的是为人生提供一种引导,它用一种幻想的方式构造出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超自然的领域,并且把它作为崇拜对象。而“道德表现为一种具体的社会意识”⑥。道德涉及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它调整的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具体的利益关系问题。(作者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政治法律经济系副教授)
注释
①肖群忠:《伦理与传统》,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5页。
道德意识形态范文6
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对公民身份、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教育等概念进行分析,是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前提。何谓公民?尽管从古希腊城邦到近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但究其根本,公民(citizen)就是拥有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人。“公民身份”包含三个共同的基本要素:国家、平等、权利义务。就国家要素而言,公民身份意味着作为国家正式成员的资格,即公民是国家的公民,国家是公民的国家。就平等要素而言,公民之间在身份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性内在地要求国家政体应该是民主的,而从历史上看,公民与民主制事实上有着天然的联系。就权利义务而言,公民依法享有市民权利(civilrights,也译作“公民权利”、“民事权利”)、政治权利(politicalrights)和社会权利(socialrights),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服从法律的公民义务、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责任等;不过,政治权利是其他基本权利的前提与保障,公民概念始终以政治权利为核心,公民是“具有某个国家国籍并有权参与该国公共权力行使与监督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总之,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民主,国民依宪法取得公民身份,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公民身份及其民主实践必然形成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又反作用于民主制度与实践。何谓公民意识?马长山(1999)认为,公民意识就是公民自身对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朱学勤(1999)认为,公民意识就是民众对于公共权力的主体意识与监督意识,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周胜蛟和倪洪涛(2008)认为,公民意识是公民对其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知,体现为公民对其权利和义务的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以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念和理性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为核心。郑杭生(2008)认为,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地位、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自觉意识。许耀桐(2009)认为,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公民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依据,以自身作为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感受与理性认识。综合上述界定,可以提出公民意识的简明定义:公民意识就是公民自身对其公民身份的理性认识与价值认同,以及相应的行为倾向。公民意识既包括对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的理性认识(即公民知识),也包括对公民身份所包含的价值理想的理念与情感认同(即公民品格或公民价值),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民参与态度与公民行为倾向(即公民实践意向)。根据公民身份的三个基本要素(即国家、平等、权利义务),可推演出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基于国家要素,公民与国家相对待,国家是公民的国家,可导出民主意识、国家意识等;基于公民平等的要素,可导出平等意识、公正意识等;基于权利义务要素,可导出法治意识(权利义务由法定)、公共参与意识(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公民美德(公共参与必需的道德)等。何谓公民意识教育?郑杭生(2008)认为,公民意识教育就是一种通过学校的、社会的和家庭的各种教育渠道,培育、培养社会成员具有公民意识的过程。简言之,公民意识教育就是培养公民意识的教育活动。严格说来,公民意识教育是公民教育(citizenshipeducation)的子范畴。据《教育大辞典》,公民教育一般指国家或社会根据有关的法律和要求,培养其所属成员具有忠诚地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品格与能力等的教育。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必要的公民知识(civicknowledge)、公民品格(civicvirtue)和公民技能(civicskill),进而能积极并负责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合格公民。公民知识、公民品格(公民价值)属公民意识范畴,是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公民技能就是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涉及批判思考能力、领导能力、沟通与说服能力、谈判与妥协能力等。鉴于公民知识、公民品格和公民技能彼此渗透、相互支撑,且某种教育途径通常对三方面素质均有影响,因而在不那么严格的意义上,“公民意识教育”与“公民教育”大致相当,二者可以通用。何谓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就是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教育活动,以使公民获得对社会主义公民身份的理性认识与价值认同,并形成相应的行为倾向。社会主义公民身份及其意识以社会主义制度与实践为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必然是一种意识形态教育。
二、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有个别学者主张“取代论”,即用所谓“中性的公民教育”替代“意识形态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这种观点是明显错误的,背离了的立场和观点,没有洞悉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及其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一定的阶级或政治集团为实现其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影响,以期转变人们的思想,进而指导人们行为的社会活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解决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行为等问题,还必须解决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问题”。思想政治教育有“泛指”与“特指”之别:在“泛指”意义上,是指人类所有阶级社会共有的从思想政治品德上培养教育人的活动;在“特指”意义上,就是指、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上是在特指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究其实质,其他国家尽管无“思想政治教育”之名,却行“思想政治教育”之实,因为任何国家的统治集团都力图用他们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来影响全体国民,以巩固其统治。在任何阶级社会,思想政治教育都是一种客观存在。西方的公民(意识)教育作为对其国民进行政治社会化的教育活动,就是“泛指”意义上的、西方国家所实施的思想政治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同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公民教育亦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的公民教育”泛指一切民主政体的国家对其国民实施的公民教育,其目标是使其国民获得同该国基本社会制度、主导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和公民技能。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培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因而构成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针对本国公民实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民意识教育即属广义的公民教育。此前,我国或许无“公民教育”之名,但有或者应该有“公民教育”之实。“狭义的公民教育”特指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对其国民实施的公民教育,其目标是培养同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形态属性是各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属性。正如武东生(2013)所论,“由以阶级性为根本属性的、具体的历史的‘国家’开展的公民教育活动,无疑会打上深刻的意识形态的烙印”,“在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上,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并无不同,公民教育究其实质而言,同为‘非中性的’意识形态教育”。仔细对照前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公民教育”的界定可知,就内涵而论,泛指的“思想政治教育”同广义的“公民教育”大致相当,因而在不那么严格的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中国的公民教育”,而“西方的公民教育就是西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就外延而论,“思想政治教育”似乎比“公民教育”还要大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涵盖了对国民的思想观念(包括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公民教育侧重于培养“民主公民”;另外,公民意识教育严格而言是公民教育的子范畴。由此可合理地得出如下结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丰富与充实,公民意识教育不应也不能取代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和宪法法律层面上都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
三、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容
郑杭生(2008)基于其对公民意识内涵的分析,认为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国家主人意识与祖国民族意识,核心任务是培养权利与责任意识,基础内容是培养民主与法治意识,延伸内容是培养道德与文明意识。许耀桐(2009)认为,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应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与义务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此外还要培养公民的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意识。两位学者的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并存在如下共识: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应培养主人(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民主与法治意识、道德意识。不过,主人(主体)意识其实质就是民主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可归入民主与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的外延则过于宽泛,“道德”既有“公德”与“私德”之分,又包括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范畴,因此广义的道德同狭义的、公民身份认同意义上的“公民品格”虽有关联,但不严格对应。总之,学者们当前广泛认可的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法制意识”。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时,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表明,第一,“公民意识教育”与“民主制度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个基本方略,二者相辅相成;第二,民主法治理念、自由平等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党的十在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时,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个倡导”的十二个基本范畴中,“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这五个范畴是对十七大倡导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再次重申和确认,并提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范畴的高度。侯惠勤(2012)认为,核心价值观应该反映“制度精神”,应是国家制度、国家运作模式的灵魂,应奠定国家制度的道义基础和合法性依据,为国家制度的构建提供基本思路和基本方向。韩震(2013)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反映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特征和意识形态特征,紧密联系当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根本性质。在“三个倡导”的十二个基本范畴中,“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这五个范畴无疑最能反映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精神,因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结论:培育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的理念是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公民品格核心的“公共理性”应成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落脚点。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是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公民的理性,是秩序良好的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其目标是追求和实现公共利益。一方面,在思辨层面上,公共理性可从“公民身份”概念中演绎出来,即“公民身份”内在地意味着公民在社会合作体系中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每个公民的诉求和权益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和考虑,因而公民在参与公共事务时应当超越私人立场而秉持一种公共立场,诉诸并追求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上,有序的民主也要求公民具备并运用公共理性,其原因在于,如果公民只关心个人利益而非公共利益,只运用个人理性而非公共理性,那么民主过程势必难以就公共争议达成共识,会导致民主的失序甚至自我否定。公共理性作为实践理性,既是一种理智能力,更是一种道德能力即公民美德。作为理智能力,意味着能够准确分辨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能正确判断各方诉求在何种条件下以何种安排可得何种程度的满足。作为公民美德,意味着尊重他人的诉求与权益,关心公共利益;在面对分歧时,能秉持公正的态度和达成共识的真诚愿望,提出基于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的、有说服力的论证,同时愿意倾听并采纳各方的合理意见而非固执己见;愿意遵循已达成的共识,等等。公共理性是贯穿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等公民意识的红线,健全的公共理性与有序的民主实践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公共理性的养成应贯穿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全过程。另外,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是对资本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的扬弃。一方面,我们要有智慧和勇气来倡导这些代表目前人类价值共识和历史进步方向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正。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不能止步于倡导、宣传这些抽象的价值词汇,更加重要和紧迫的是,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下深入梳理并正确阐释上述理念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的内涵。
四、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