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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1
【关键词】美国次债危机;房地产金融风险;金融管理
一、当前国际房地产金融风险
美国次债危机已对世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所展现出的房地产作为虚拟资产的特殊性和现代金融风险新特征相结合的当前国际房地产金融风险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一)冲击传统观念,充分体现房地产价格的强波动性
美国次债危机是一起典型的由个人住房消费而非房地产投资引发的金融危机。传统理论认为:住房消费引发信贷危机的风险小,而住房投资引发的风险大。这正是我国目前“鼓励消费,抑制投资”的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购房行为和主体的不同在政策上区别对待。但从虚拟经济理论看,房地产属于虚拟资产,其价格具有强波动性,它不仅是一般耐用消费品,更是一种投资工具,房价不只是由土地、建筑成本与消费者效用决定,更重要是由投资房地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和资产升值的潜力决定[1]。这导致住房消费与住房投资并无本质差异,在适时诱因下,两者都可引发危机。 正是房价的强波动性,房地产的高风险和高收益使其成为投资或投机活动的主要对象,这是房地产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现代金融风险新特征
1、现代消费者信贷风险的固有性
美国次级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最初是在美国人信用评价完善,金融业高效监管,经济景气的背景下发展起来,采用了现代风险管理模式,对每个贷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然后根据风险的大小来设定贷款的差异化价格、支付方式和还贷方式,但是其建立的基石始终是消费者信贷。传统的商业贷款可以通过对贷款申请者进行事前的甄别和事后的审核来降低不良贷款率,但是消费信贷者所固有的个体差异大,贷款数额小且分散,致使在美国金融机构对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对象仍因事前的甄别成本过高,缺乏规模经济性而处于两难境地,最终在市场的过度竞争、房地产泡沫带来的财富错觉和对新兴金融衍生品规避风险能力的强化下,埋下了风险隐患。
2、资产证券化具有两面性
资产证券化于20世纪70年代源自美国,能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流动性证券,因而具有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风险的功能,是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最具活力和推崇的金融创新之一。美国次债危机中各利益主体正是由资产证券化连接在一起,但最终也是因这个纽带的断裂导致了危机,并通过其风险传导机制演酿为国际金融危机。这说明,资产证券化本身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具有两面性。如果利用得好,可以增加资产的流动性,转移、分散风险,带来额外收益。反之,则将造成巨大损失。
3、金融风险波及范围广,影响深远
由于美国证券市场的开放性,特别是在当今金融全球化与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国际资本快速大规模流动,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具有紧密投资和贸易关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将所有国家不同程度地引入失衡与危机境地。美国次债危机从次级抵押市场开始,很快覆盖整个资产抵押市场,再传染到国内资本金融市场,随后又波及世界各国形成事实上的全球金融动荡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4、可能弱化本国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国际资本的渗透弱化了资本流入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力,使得本国政府面对金融危机在调控时常陷入两难困境。面对当前日趋严重的全球通货膨胀,加息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从次级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的稳定来讲,加息和紧缩的货币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形成现货和衍生市场的资金链断裂。而当大批无辜者陷入危机的漩涡时,各国就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来制定的货币政策目标,如原先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的国家,为救市不得不采取反向操作,即向市场投放流动性,以保证市场的稳定性[2]。因此,可能弱化本国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成为是现代金融风险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新特征。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从融资看,目前国内的房地产金融主要是以银行信贷为主,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其他方式所占比重仍小,房地产证券化更是尚未展开。整个房地产业的融资几乎完全集中在银行,这势必把房地产的市场风险转化为银行信贷风险,使银行面临潜在的金融危机。
从银行看,虽然我国按揭市场发展时间不长,但在市场竞争和短期利润的追逐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直被奉为优质资产,各银行将其作为市场规模扩张的根本。贷前银行放松个人住房按揭准入标准,缺乏信用评级,次级信用评定更是不确定,贷后又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这样,出现了不少假按揭和假资产证明,尤其是在前期国内股市上涨及赚钱效应诱导下,有些人通过假住房按揭贷款将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同时,没有实现房地产证券化,国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潜在风险逐渐在银行积累。
从市场环境看,从1998年到2006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从426.16亿元增长到2.27万亿元,房地产市场的空前繁荣让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过速增长的风险暂时潜伏下来。但从2007年开始,央行为防止经济过热、稳定通胀预期,连续多次加息,大大增加了购房人的还贷负担。同时,随着中央持续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房价出现了下跌。一旦房价出现大波动,房地产市场呈现周期性的变化,违约情况必然大增,潜在的金融风险也将暴露无遗。
与美国相比,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两大突出情况。一是房价上涨更快。从1998年开始,同样在约8年的房地产繁荣期内,我国不少城市房价上涨了4到5倍,而美国的房地产市价格仅上涨50%。二是面临的风险可能更大。美国次级信用的人仅占整个金融市场的12-13%。并且,美国具有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无法比拟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及产品,个人信用评定,金融监管和法律配套。尽管这样,个人按揭贷款仍引发如此巨大的金融危机。虽然国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除了没有证券化让其风险扩展到整个金融市场之外,但实际上我国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影响可能会更大。
三、对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改变传统观念,警惕风险客观存在
美国次债危机说明了,房地产信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仅住房按揭贷款有市场风险,而且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也存在着市场风险;消费信贷风险是固有的,不仅住房投资能够引发金融危机,住房消费同样也能够引发金融危机。只是房地产市场繁荣时,风险和危机被掩盖,一旦市场逆转时,就会逐渐显露出来。因此,虽然中美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国内银行业及管理层要对房地产信贷风险予以高度关注,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危机在中国爆发。
(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注重金融风险的防范
21世纪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我们须充分认识金融衍生品的两面性: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兼具放大风险的作用。金融衍生品为贷款人提供流动性以及降低融资成本,并通过重新分配风险满足投资者的不同偏好,有效地缓解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的状况。因此,仍需继续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但在建立多元化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同时,还应加强对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监管,严控单一市场风险向其他市场传播。
(三)商业银行应实行严格的贷款审核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我国商业银行一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严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准入标准,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者的收入采取真实性原则,将风险防范在贷款发生之前。二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人住房信贷管理,防止风险贷款大量产生。三是建立并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加强个人信用风险评级,采取严格的贷前信用审核,避免虚假按揭的出现。
(四)监管部门应做好风险提示和检查工作
我国监管部门应做好风险提示和检查工作,一是在房价动态变化的市场环境下,要及时对市场参与各方发出风险提示,提高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监督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和相关政策执行,加大对违规责任人处罚力度。同时,完善个人信贷法规,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从法律上有力保障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三是实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出现的社会经济问题及时分析说明,稳定公众信心。四是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性协调与合作,降低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
(五)避免房价大起大落,稳定房地产市场
在当前经济形势和中央持续严控房价的背景下,我国管理部门要注意加息或减息的影响,防止房价强波动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建成,包双叶.住房消费、住房投资与金融危机[J].财经科学,2008,(3) .
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2
行业迎来改革转折年
今年3月5日,在总理所作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金融领域这样描述: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此前,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则用“异军突起”来评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2016年在第三次提到互联网金融时用词是“规范发展”。今年则从以往肯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转变为警惕、限制该行业存在风险。
“今年对阐述互联网金融的措辞意义在于更加注重行业监管,以此实现维护消费者权益,筛选出优质平台,为日后发展普惠金融铺平道路的目的。”互金业内知名第三方平台生菜网的专家表示,自2016年以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细则密集出台,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与行业改革的持续深入,该行业已经彻底结束了野蛮生长的时代。与此同时,整个行业的监管思路也日益清晰,规范平台的标准和雏形也逐步显现,这为2017年众多互金平台各项改革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因此业内预计,今年政府层面的监管工作将从风险防范方面入手,切实规范加强风险防控力度。这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平台风控水平,不但能顺利通过政策监管,还能解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痛点,将自身平台带入良性发展的道路上。
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认为,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行业监管政策密集落地,金融科技创新方兴未艾,在经历了行业洗牌后开始渐入佳境,因此2017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走向成熟发展的新起点。在新常态下,建设全国性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势在必行,应利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服务工作,及时反映互联网金融风险警情、警兆、警源及变动趋势,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识别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很多地区已经建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体系,以北京为例,在2015年5月上线了“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平台通过对诈骗和已跑路的机构进行分析,对其欺诈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然后将现有的机构数据与该模型进行比对,以发现预警非法集资活动。
数据科技有助防范风险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前几年集中涌现出来,同时该行业也存在着鱼龙混杂的现象,致使投资者很难辨别出问题平台。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出现在P2P行业,各种跑路、欺诈案件较多。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时便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清理整顿”阶段,在处置不同形态的互联网金融时,要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步入这一阶段,O管会越来越严,行业将加速洗牌。”许泽玮表示,今年市场更多会向合规平台倾斜,将不合规平台清除出市场。同时,也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供实践经验,帮助完善监管体系,最终推动整个行业走上规范发展之道。因此,他预计监管层会加速出台更多监管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一方面将会加速此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已出台监管政策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还会针对现有的金融风险和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出台一些配套措施。换言之,未来监管层还会出台更多更细化的监管政策,补充现有的监管空白,进一步加速行业合规发展。
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如何更有效地利用技术手段防控风险?众多业内专家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搭建大数据风控系统,挖掘用户的借贷数据,可以判断用户信用情况,从而有效防范其金融风险。因此科技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竞争进入下半场后能否决胜的关键要素。
目前,从整个金融产业链条来看,大数据风控已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生命线,在个人理财、借贷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数据都将起到核心作用。目前,包括BAT等互联网巨头以及众多初创公司在内的金融企业,都在纷纷布局大数据技术,且应用到了支付、征信、借款、理财、保险等多种金融消费场景。
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
一、房地产金融风险概述
房地产金融就是发生在房地产领域中的货币资金与货币信用的融通。其作用就是运用多种金融方式和金融工具筹集和融通资金,支持房地产开发、流通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良性循环,保障房地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由于房地产金融的融资对象与一般商品不同,所以房地产金融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需要融通的资金量大;二是房地产金融具有较强政策性;三是房地产金融债权有保障;四是房地产流动性可通过证券化经营来弥补。
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房地产作为一种有形资本在金融信贷扩张的推动下出现的货币价格大幅上升,并在进一步的流通运动中因为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或信息不完全而导致未来房地产资产的货币价格出现急剧下跌,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包括单项业务、单个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也包括整个房地产金融体系的风险。房地产业本身是一个高投入、高利润的产业,先天就具备高风险性,金融业介入房地产业之后,如果支持过度,容易引起信用膨胀问题,从而诱发危机。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特点在于:一是社会性。社会性指的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存度过高的问题,一旦房地产经济发生波动,导致金融机构偿债能力不足,容易引发金融机构的倒闭和社会动荡;二是扩张性。现代社会房地产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房地产金融机构互相之间都存在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形成金融风险扩张性机制;三是可控性和周期性。
二、当前房地产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与问题
(一)市场风险
从2004年开始,部分大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较快,出现地区性的房地产热,而后这种房价上涨势头一直扩大到更多的中小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二)金融风险
开发商仅仅只投入少量资金,而后大量的资金则来自于银行。一旦开发商还不了贷款,银行就被套住。如果经济形势不景气,房价可能会在一夜之间跌落,开发商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消失不见,因此会给金融机构留下坏账,这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曾经做过一个研究,通过对世界各地多起银行危机的案例研究得出了一个爆发银行危机的先兆:开始时住房市场的房价涨幅超过20%,在随后两年时间内下跌15%,那么之后银行就会无一例外的出现危机。
(三)银行的过度支持
银行在竞争压力下迫切需要发展壮大,吸收的存款要及时贷出,经常投资于高速发展的房地产业。原因在于:由于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使持有大量房地产的银行拥有更大的银行资本规模,改善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结果又会带来房地产价格新一轮的攀升,这样一种循环过程必然会导致价格与实际价值的偏离,也就形成了日益膨胀的“房地产泡沫”。
(四)供求关系带来的房地产业金融风险
我国的住房政策是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逐渐形成了住房需求持续旺盛的市场现状,根据供需原理,供不应求必然导致房价急剧上涨,紧随其后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新一轮的开发热潮,消费者对市场持续涨势的预期。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很多消费者试图通过买房再卖房来进行以获取高额利润。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为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的提升带来隐患,同时,个人住房贷款的增加也进一步提高了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资金比例,进而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繁荣和泡沫化。
三、建议
(一)商业银行自身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首先,完善银行自身监管机制。加强银行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道德素养,避免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其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不仅要控制资金供给量还要避免信贷过于集中。
(二)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改变房地产融资单一集中于银行的局面, 制定各种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进行房地产投资,吸引信托基金、海外基金等投资房地产业。同时,在逐步完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并加快探索、开发新的房地产金融产品。
(三)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
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国家政治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引导房地产金融机构有序竞争,保证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银行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提高自身研究判断的准确性,实行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出预报,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控和引导,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完善房地产金融的法律环境
通过立法对房地产金融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各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房地产金融的法律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房地产金融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鞠海峰,李乐,刘琦.房地产金融风险理论评述[J].青年科学,2009,(11).
[2]周星.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预警方法选择探究[J].科技创业,2009,(11).
[3]沈艳兵.金融危机下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J].消费导刊,2009,(1).
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4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 系统性风险 诱因 措施
一、农村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指由于经济环境、金融条件的变动给金融机构或金融参与者造成的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
农村金融风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主要是指农户到期不能够偿还所借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所有的信贷违约风险都不是孤立存在,偶然发生的,而是由一系列的诱发因素所造成的。根据农村金融的信贷违约风险的诱发因素,将农村金融风险主要分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危险及其防范措施。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系统性风险是指那些影响所有公司的,却无法通过投资的多样化来回避的风险,如国际汇率的变动,国家GDP的增长速度等,这是金融领域内的一个重大的问题。
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影响整个农业产业的风险,如地震、水灾、旱灾等,这些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便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产出,农户收入的直减。我国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特征主要有:①没有足够的金融资源进行再生产。在我国,农业产业主要是保有农户生存无忧的粮食供应作物,而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有足够的金融资源进行再生产,大大地影响了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顺利进行。②非农经济在农村经济中比重的较小,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③农业政策和国家地区开发政策的变动。④商业性融资难。由于农作物的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很难吸引外部投资,并且农业产业的资金也向收益性较高的非农产业转移,农村的商业性金融活动难以展开。
(二)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诱因
随着我国经济与工业化的加快,农业经济与技术日趋重要,金融资源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在现实中,农业却难以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服务,其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
1.我国建国以来执行的“以农补工”的经济发展战略。尽管农业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长期执行的却是支持工业发展的“以农补工”的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由此产生的农工产品的“剪刀差”更是导致我国农业的金融资源外流,致使农业经济投资减少,使得农业的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2.农业投资的收益低、风险高、周期长。鉴于农业产业的长周期,对于农业投资进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众多,如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当前及未来的市场状况、价格趋势等,导致农业投资的机会成本与选择成本大。除却农业经济的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周期内的自然自然风险亦造成农业投资主体的现实收益率下降。诸如此类的因素导致金融投资者更倾向收益相对高、风险相对低、周期相对短的工业、商业、运输业等。
3.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不足。作为农业产业投资的主体,政府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于长远的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宏观效应,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故而,政府的投资行为具有引导性、示范性与带动性。但是,基于社会稳定的需要,政府的投资多流向于商业领域与消费领域,从而导致投资主体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降低。
4.频繁的自然灾害致使农业保险体系缺失。农业,被公认为“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低。并且中国农业产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设施、政策体系等均不完善,中国农业每年都在自然灾害中遭受重大的损失。一方面是频繁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业投资的风险大,另一方面是农业的本质决定农业投资的收益低,因此,金融投资者不愿意投资农业。
5.普遍低下的农户收入导致“低质量”贷款农户比重大。长期以来,我国执行“工业先行”的战略,不断索取农业以支持工业发展,并减少对农业的补贴,导致农业产业的弱势化,农民收入低下,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比较穷苦。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但土地资源稀缺性与有限性致使土地常常遭到不法强征、强占,更是使农民雪上加霜。因此,农民的收入低、财产少、有效抵押品不足或没有,贷款的动机比较单一,多以消费为目的,较少考虑到生产的发展需求。客观上与主观上的因素致使农民的贷款“低质量”化,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较高。
6.利率管制严格。我国的利度管制制度一直比较严格,包括信用社在内的正式金融机构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我国的利率政策。利率管制的水平既影响农户的贷款行为,又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当利率管制的水平高时,将增加农户的贷款成本,降低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当利率管制的水平低时,则减少银行的预期收益,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三、我国农村金融系统风险的防范思路与措施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中国的农业产业必须与时俱进,这也就需要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投资。于是,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成为了重中之重之事,特别是防范农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更是首要之事。
(一)我国防范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思路
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5
关键词: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关系
我国财政与金融风险的界定
财政、金融风险是我国经济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着力探讨的热门课题。对两者的系统研究,将促进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财政职能与金融职能的成功转变,顺利实现传统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过渡,以及金融体制的创新。
财政风险象一切经济风险一样,是由经济活动中的多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引发的。财政活动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它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极为复杂。财政风险是财政矛盾的激化,风险的大小受经济因素的影响程度而上下波动。这些影响因素既可能是财政内部的不完善或不规范行为,也可能是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财政政策和相关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发生了偏差甚至背离,由此产生了财政风险。若从微观经济角度来衡量其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则是一种易于估量的、有形的经济风险。而财政这一在宏观经济活动领域中产生的风险,不仅包含不可估量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经济风险,而且可能导致经济秩序紊乱甚至危及社会政治安定。
金融风险是资本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价值或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它可以表现为一种货币制度的解体和货币秩序的崩溃,也可以表现为某家金融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中因不确定性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它既包括金融机构从事融资活动,从事投资和资产运用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金融风险,也包括个人及其它非金融业的工商企业在从事融资活动时产生的风险。金融活动的不确定性是指因经济波动或金融制度的缺陷、运行秩序紊乱等原因导致的金融领域一系列矛盾激化,对整个货币制度、货币秩序的稳定性造成破坏性威胁。
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紧密相连,其原因是财政与银行实则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存在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财政负责政府资金的筹集与运用,银行则负责信贷资金的存入与投放。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杠杆,两者互相影响、彼此推进发展。当银行受体制、经营不善等因素的影响,效益下降,形成不良资产而引发金融风险时,它会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转嫁给财政。反之,当财政出现收支矛盾激化而形成风险时,它必将波及到银行。因为作为我国主体的银行与财政一样,资财归政府所有,任何一方出现问题,最终都由政府来兜底。从我国经济体制的演变过程来看,银行与财政盘根错结、纠缠不清,无论是财政风险,还是金融风险,都有对方的因素起作用。因此,要真正弄清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系,必须深入分析金融风险中的财政问题与财政风险中的金融问题。
金融风险中的财政问题
财政体制变革中隐伏的金融风险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实行统收统支,国家财政集中大部分的国民收入,再通过计划手段分配经济资源。国有经济的生产和投资主要由财政注资完成,企业的生产积累多数上交国家财政,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由国家确定。这期间,银行完全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只扮演一个出纳和记账员的角色。因此,此时的银行自身并不存在风险问题。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入,国家主动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储蓄来源从财政转移到居民手中。与此同时,国家财政实行“放权让利”的“分灶吃饭”体制,使财政集中的资源大大减少,表现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下降到2000年的14%左右。这样,财政便没有能力向企业注资,于是推行“拨改贷”改革,将财政无偿拨款变为银行有偿信贷,以及要求银行统管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而“拨改贷”的计划经济色彩和银行代替财政向国有企业供给流动资金,实质上是银行代行财政职能,将财政的包袱抛给银行去背的做法。在政企关系尚未理顺的前提下,我国的国有企业不具备硬预算约束,自我积累意愿较低,自我发展能力有限,却有着强烈的投资冲动,不断地追求规模扩张,使得企业负债中高达8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视银行为“第二财政”,还贷意识淡薄,对高负债有恃无恐。加上不少企业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缺乏效益,亏损严重,造成银行大量的逾期、呆账、坏账等不良资产。另外,银行本身的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过度追求信贷的扩张,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在信贷软约束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贷款风险,埋下了风险隐患。这几年,仅四大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接收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就达39万亿元。综上所述,我国财政体制在变革过程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已成为产生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财政与银行不规范的关系导致金融风险
由于财政、银行的职责界定不清,使得两者的运作呈现出一种貌似互不相干的“独立性”。双方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都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确定干什么或不干什么。这样一来,两大部门更多的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依据自身对经济运行状况的熟悉及部门自身的机制来运行,缺乏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沟通,存在银行与财政之间职能的“越位”与“缺位”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
财政与银行的调控目标错位。当财政财力不足而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应时,不是去加强财政,而是简单地让银行“双肩挑”,使银行过多地承担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发展甚至社会安定的责任,致使信贷职能与财政职能划分不清。由于超出了银行效能的内在规定性,自然是收效甚微。比如在结构调整问题上,在每次总量扩张中,结构失调不但不能扭转,反而不断加剧。这是因为银行“独木难撑天”,反而增加银行的风险。
行政干预的影响。我国国有银行一直受政府的控制,实质上是“政府的银行”。财政实行“分灶吃饭”后
,地方政府有了相对独立的财权与事权,企业效益直接影响着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为保护地方利益,政府凭借行政手段指令银行对不景气的企业实行贷款挂账或减免利息;对一些经济效益差的项目,所需资金也要银行提供。加上企业在兼并、改制与破产中,政府不合理的介入,使债权难以落实,形成许多不良资产。另外,当财政出现赤字时,为解决资金缺口,往往强迫银行贷款,作为财政资金补缺的渠道,挤占了大量的信贷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跳不出供给制窠臼。这样无疑给银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政策性贷款加大了金融风险。政策性贷款是为实施政府政策而发放的,以政策性银行为载体,不以盈利为目的。据统计,90年代以来,政策性贷款已占国家银行贷款总量的1/3以上。我国政策性银行自诞生起,财政、银行对它的熟悉上存在分歧,致使营运中出现很多问题,并且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其政策效应未能得到应有发挥。面对这一新的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视其为一块“肥肉”,融资劲头足,而运用效益却很低。当前,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得不到保证,资金运用潜伏着很大的风险,其生存与发展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银行的财政负担加重
从1978年起,财政几乎年年出现赤字,拨给银行的信贷基金逐年减少。非凡是1983年企业流动资金供给由银行统一治理后,财政很少给银行增拨信贷基金,反而加强对银行税利的征收。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618.49亿元,税前利润总额931亿元,缴纳的营业税与所得税合计为348.99亿元。1999年营业税税率由5%调增为8%,可见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逐步加重。另外,财政借款及大量不良债权和冲账使银行自有资金占信贷资金来源的比例由1980年的19%下降到1999年的8%.这其中还依靠1998年中心政府指令财政部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进行注资,才使商业银行的资金充足率达到8%,基本上符合国际清算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的下限。如此沉重的财政负担使银行自身的经营体系显得脆弱,降低了防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影响
积极财政政策是我国经济处于通货紧缩时期,货币政策启动经济乏力的非凡情况下而采用的。它对经济的拉动效应较为明显,1998年对GDP的贡献率为5%,使经济增长率达8%;1999年在更为严重的环境下致使经济增长率达到1%;2000年的经济增长率达9%.无可否认,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复苏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启动经济的效果与预期的仍有差距,它的运用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财政部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补充了银行的资本金,增强了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但财政必须保证其发行的国债获得2%以上的收益,否则财政不能按时向商业银行付息。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的这部分资本金也将成为虚假资本,随时会引发金融风险。
1991999年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100亿国债,2000年发行1500亿国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同时,地方政府和银行落实4000亿相应的配套资金以拉动经济。不尽如人意的是,国债资金的使用带有很强的计划性。许多地方政府沿袭过去争项目、争投资的做法。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不按用途使用国债资金,项目前期预备不足,相应配套资金不到位,财务治理混乱等情况,造成一些“半截子”、“豆腐渣”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国债资金。要知道,积极财政政策是防范和治理通货紧缩的短期手段,本身是以巨大的财政赤字为代价。若投入的资金大量流失,不能发挥效益。不仅财政背上巨额债务,陷入赤字—借债—赤字的恶性循环中,而且银行也会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到时,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共沉浮。
财政发行的国债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而不用于加工业及其他方面,其目的在于克服经济中的短线瓶颈,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这一决策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安排的投资中,偏重于资本密集、规模较大、并由政府全资包揽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劳动密集、中小规模、以及吸纳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生产建设项目,则较少考虑。至于将增发的国债用于消费性的转移支付如支持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则更欠考虑。因此,积极财政政策难以迅速带动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使得在此严重的经济形势下,财政支出极度扩张,增收缓慢。由此影响到银行,增强金融风险程度。
财政风险中的金融问题
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对财政的影响
改革以来,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治理办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业务也开始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营治理方式上仍存在较大缺陷。国家银行仍沿袭国家机关治理体制,未能真正建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机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造成经营成本过高和治理效率低下,使得银行效益下降。与此同时,银行的财政负担又未减轻,其自身的积累速度放慢,于是银行业作为财政稳固财源所具有的持续性受到影响,波及到财政的收支平衡。
金融机构重组方面的财政负担。
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机构重组的负担直接或间接地转移给财政。在处理金融机构的关闭、破产。或者为了化解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中,中心银行往往要损失部分过去的老贷款或增加新贷款给予支持,中心银行的贷款损失实际上由中心财政来垫底。另外,中心财政经常提供某些形式的暗补贴。例如,某国有商业银行在接受被关闭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债务以后,减免该银行一定期限内应缴的中心银行贷款利息,那么应交税金相应减少,这实际上接受了财政补贴;或者,某国有商业银行偿付了被关闭信托投资公司的外债后,该银行上缴的利润减少了。
对于地方财政而言,同样要经受金融机构重组带来的压力。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
当地方金融机构自有资本不足,以及经营治理不善导致亏损,出现支付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动员地方国有企业向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注资,以缓解支付危机。或者给予这些有支付危机的金融机构以税收减免,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对金融机构分立、合并时,地方财政往往要投入一部分资本金予以资助。
在地方金融机构出现资不抵债而破产关闭后,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存款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不得不动用本地单位的存款,甚至财政性存款去偿付自然人的存款债务。有时还以某些优惠条件让本地企业收购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变现。不仅造成地方财政资金捉襟见肘,而且连累了不少效益好的企业。例如,资不抵债146亿元的“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境内自然人存款由广东省政府垫付。
财政体制不健全下滋生的“畸型儿”——农村基金会,最终缘于政策、治理等问题而在全国范围内整顿关闭,对县、乡一级政府的财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农村基金会的大面积亏损导致缺乏足够的资金偿付存款,而这些存款直接涉及到农民利益,处理不好将影响到农村政权稳定。因此,县一级政府动用财政性资金分期偿付,乡镇一级政府拿不出钱来偿付的,承诺延期偿付,并同意存款者用存单抵缴应交款项,这对举步维艰的县乡财政无异于雪上加霜。
上述这些都是财政资金信贷化的表现,使金融风险转变为财政风险。
金融资产治理公司运行的风险。
我国从1999年起先后成立四家资产治理公司,用于收购、治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同时,运用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资产置换、转让及销售等市场化债权重组手段,实现对负债企业的重组,推动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企早日脱困。其目的是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四大AMC所需资本金全部由中心财政投入,人民银行只做业务上的指导。它能否良性循环,事关金融风险的化解程度及财政负担大小。从三个方面可看出它的运行中存在的风险。
AMC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有可能与债务企业谋合套取财政补贴。在AMC运行成本高,不良贷款回收率低的情况下,财政每年弥补的亏损将增大,界时财政将不堪重负。
国有商业银行一边将不良贷款存量划给AMC处置,另一边又不断的产生新的不良贷款,使AMC永远脱不了身,积累越来越多的风险,将财政也连累进去。
消费金融风险政策范文6
1金融风险的概念和主要种类
金融风险是指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个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或投资经营活动中,因各种金融因素的不确定变动而受到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主要种类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购买力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证券价格风险等。
2金融风险的成因和特点
金融风险的根本原因是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的原因在于:①经济主体多元化。每个企业都要自己作决策,连消费者也要自己决策,所以风险问题明显化了。②经济机制发生变化。许多行业出现生产能力剩余,据统计有5%的商品供不应求,30%的商品供求平衡,剩下的是供过于求。企业在投资方面存在着困惑,导致风险突出。当前我国的金融风险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①集中性。我国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银行,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②隐蔽性。我国各种金融风险以隐蔽的形式潜藏着。③社会性。我国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人们的金融意识在增强,但风险意识还很淡薄。一旦金融风险暴露,就会引起群众不满甚至闹事,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3金融风险的影响
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金融风险可能转化为经济危机,导致证券市场崩盘、本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巨额外汇资产逃逸、银行出现疯狂挤兑、企业债务危机、金融机构倒闭等等。国家金融风险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国家经济停滞、陷入社会动荡、乃至局部战争。金融风险对微观经济的影响。金融风险可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直接的或潜在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加大经营管理成本;可能降低资金利用率、增大交易成本。严重的可导致个人倾家荡产,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产生危机或者破产。
4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4.1宏观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宏观金融风险防范着眼于整个金融市场,防范者本身并无风险,而是对市场上所有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管理,目的在于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以便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金融环境。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市场运行的法规体系。制定一整套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和各种交易规则,从而有效地消除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性,降低金融风险。这种法规体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制定经济实体经营范围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金融规范化、法制化环境。这是宏观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一个关键性环节。第二,制定市场运行办法和有关法律。强化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实体降低金融风险,从而降低整个市场的金融风险。
2)制定恰当的经济政策。经济政策是金融监管当局调控金融活动的指导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措施。包括中央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直接实施或控制的全局性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外汇管理制度等。又包括对具体的金融活动所做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对商业银行规定利率浮动幅度、对企业要求开立“基本账户”制度、对证券交易制定涨跌停板制度等。经济政策是金融市场上影响重大的一个不确定因素,它的任何变动都可能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因此,经济政策必须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和可持续的,否则会加大金融风险。经济政策还要适应市场,适时调节。如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率或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债券来调节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调节基准利率来调节资金的供求,在外汇市场上购进或抛出外汇以保持汇率的稳定等。
3)对市场进行监控和约束。金融监管当局要对各经济实体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和市场退出进行全程监管。首先,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严格审批,设立金融机构必须有法定投资者数量和足额自有资本金,要有足够的合格的业务管理人才,以及其他必备的条件,把好金融风险防范第一关。其次,对各类机构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合规性监管和金融风险监管,主要有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现场检查是指监管当局派出由专家和稽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经济实体进行全面或某一方面的实地检查。非现场检查是指连续地收集和分析经济实体的各种报告和各种数据,从而评价其经营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监管方式。最后,对机构的市场退出,也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对金融机构接管、合并、兼并、收购、破产的法律和法规,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对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须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金融监管当局要组织、参与或监督整个清算过程。
4)提供适当的市场保护机制。金融当局对已出现问题的机构,还可进行适当的保护和挽救。如对出现亏损或有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注入资金,使之有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对已无独自经营能力的,可指定或参与决定由另一家更稳健的机构来接管或合并,以保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设立市场保险制度或保护基金,为商业银行提供日常清偿力的援助。尽快建立我国的存款保护制度。要根据我国金融机构类型较多以及分业管理的实际,建立分业的存款保护体系。针对银行、信用社、证券、保险、信托的不同特点,建立各自的保护体系。鉴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较大而抗御危机的能力较弱的实际,当务之急是要建立面向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护体系,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保护体系。在形式上,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护体系应以互助担保为主要考虑方向。
4.2微观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微观金融风险防范是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减少或避免各种可能出现的损失,以便在日益动荡的金融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微观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人员要对自己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认真实施,监督人员对决策和实际操作都要进行严格监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各经济实体要特别加强各项业务的监控,使所有业务和流程都置于监督和约束之中。
2)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或工作细则,规范操作行为。各经济实体严格依法办事,不仅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且当利益受损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经济实体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或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带来的危害。如商业银行制定的防范信用风险的一些工作职责、涉外企业制定的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