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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T0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1-0117-02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质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发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质监的快车道。
但是,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积淀了诸多影响发展的矛盾与问题,因此,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新理解
2.1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一是代表政府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三是认真检查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树立好的企业典型,处罚劣质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2.2 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化
不直接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与监督人员挂钩,而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多少来衡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以一个地区、一个监督科室所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及历史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以质量投诉的多少、投诉质量问题的影响来反映监督工作的成绩:以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反映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
2.3 建立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监督站内部应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程序要简化,办法要实用、有效,从而形成一个透明的监督工作环境,使监督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积极的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自己负责、人人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良好氛围。
2.4 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检查环境
主动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相互促进工作质量。通过座谈、研讨、宣贯来相互沟通、理解、支持,使工程参建各质量责任人重视工程质量,并自愿干好本职工作。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分析
从宏观来看,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转变思想管理观念,更应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以取得管理创新的实效。笔者认为,应从对内和对外二方面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3.1 对内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3.1.1 优化机制,打造过硬的质监队伍
将监督科室按工作目标进行分工,即分为主体监督科、装修监督科、商品混凝土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和监督督察科。各监督科对分管工程进行巡回监督,督察科对所有工程进行巡回监督。不定期地对各科所监工程进行调整,使每一个工程都将接受质监站人员的监督管理,使质监站的每一位监督人员尽可能多地覆盖监督工程。
3.1.2 坚持集体执法检查
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规定必须是三人小组集体行动,不得单人到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这样有利于公正执法,业务知识互补,促进综合能力的提高。
3.1.3 实行工程验收内部运行卡制
运行卡内容包括监督科室意见、监督档案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得分情况、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站领导的结论。验收严格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并且强调验收人员在现场提出结论性意见。
3.1.4 监督检查情况的定性、定量评定
每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都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提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的问题分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用分数进行量化打分。工程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可以用日常监督分数来评价工程质量。
3.1.5 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
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
3.1.6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
谁主管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质量投诉,由谁负责处理解决,并根据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监督责任。
3.1.7 周例会制度
每周一上午可定时召开站务会,各科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本周的工作计划。站领导通报质量验收情况,强调日常监督检查应注意的事项。
3.1.8 建立质量监督工作内部通报制度
每周将各监督科发现并解决的问题,监督督察科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停、复工情况等,用“工程质量信息”进行内部通报。
3.1.9 健全监督日志和监督档案的管理
监督日志记录监督人员每日的工作情况,主要是每天检查的工程、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质量状况等。监督日志配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停工整改通知单”,进行三级监督管理。监督档案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每天将各监督科前一天发出的“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按工程归类存档,并进行内容统计,每周将统计情况报站领导。监督日志按月进行整理、归档。主体、竣工验收前,办公室在运行卡上填写日常监督信息。
3.1.10 质量监督工作的年度总结
每年年初,应对去年的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监督工作的重点及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出台站文件,例如:《关于主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关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等。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可以从制度上减少管理漏洞,杜绝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从而对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发挥很大的监督保障作用。
3.2 对外应严格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3.2.1 质量监督的动态管理
将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改为不定时、不告知的日常质量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增强了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3.2.2 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化配合取消质量“控制点”,对所监督的工程实行分级化管理。每一监督科室将所监督的
工程分为好、中、差3个等级,对好的工程进行表扬或召开不同范围的质量观摩现场会;对差的工程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召开工地质量分析现场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观好的工程。监督督察科对所监工程的单位领导进行督导,要求施工单位的总公司领导查看质量现场并到质监站交换意见,或质监站用文字材料寄总公司领导。
3.2.3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包括站制定的文件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质量月报、隐蔽工程施工时间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等。
3.2.4 抓参建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开发、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场配有质量样板照片或质量模型,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且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公示。
3.2.5 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轮岗制和验收抽签制
为了增多质量监督人员发现问题的角度,把质量问题处理在施工过程之中,避免所监工程成为“自留地”,应不定时对工程的监督人员进行调整,使每一个监督科尽可能扩大工作范围,尽最大可能实现工程质量巡回监督。
对工程主体和竣工验收,采取定时(每周五)、不定人的方式,随机抽签确定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增加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2.6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以往的工程质量初验制度,会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工程质量也不会提高,最终还会给质监站的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应取消工程质量初验,将监督关口前移,改为既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
3.2.7 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专项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质量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关于模板支撑体系的几点规定》、《关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检查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钢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关于高层建筑与相邻地下车库施工相关问题的规定》等技术性文件的执行,有效地防治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大大提高了施工质量水平。
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的专项检查。一是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二是对搅拌站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三是施工现场抽检其坍落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四是施工现场抽取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检验和强度对比试验;五是对基础混凝土进行钻芯取样,检测其混凝土强度;六是对抽检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其生产管理水平,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可能出现质量投诉的地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结果性检验”,如卫生间蓄水试验、地面泼水检查、抹灰的“四角八线”实测实量、电器工程的“抽线穿线”等质量实行结果性检验,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3.2.8 加强对施工质量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
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月报制度,要求其每月向质监站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参建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增进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状况的了解,及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
执行检测机构不合格台帐“零报告”制度。目前,随着检测机构的市场化,不良的市场竞争,导致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致使工程质量没有根本性的保障。因此,要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项目在24小时内报建设单位和质监站,每周向质监站报不合格台账,或“零报告”不合格台账。
3.2.9 定期进行质量大回访
通过质量回访发现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发现日常监督工作的漏洞和偏差,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4、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措施的思考
从微观来说,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对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之外,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应抓住重点,寻求突破,从而落到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个实处上来,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机构应该负责宏观控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查和巡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参建各方偏离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将质量的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给监理,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动态抽查来监督促监理人员忠实履职。通过违规查处,鞭策监理人员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a.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b.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c.切实做到现场检查;d.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e.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4.2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通过检查,促进各个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的提高。
4.3 认真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质量监督工作是由基层质量监督人员来完成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工作的质量水平。因此,需要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个方面。对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培训应当包含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并且是经常性和长期性的。
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上级质监机构要定期对下级质监机构、质监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进行整改,有关人员要调离岗位或降级、降职;就技术装备而言,还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以数据说话。
4.4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尊重建设各方主体地位,保障建设主体合法行使自身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职责
质量监督工作代表政府对工程实施监督,应当着眼于工程重点监督和宏观把关。监督工作重点在于审查各方主体的合法性,指导和监督各方主体建立起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各方质量行为的合法性和尽责性,以达到质量监督的有效目的。
切实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理念,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各方的权力,明确工程质量责任由各方主体承担而不是质量监督人员或机构,督促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使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比如,依照条例规定,竣工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各方主体参加,质量监督工作是在接到业主通知去参加验收,监督参加验收各方主体人员执业的资格和验收工程程序的合法性,如工程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可以宣布验收无效且不同意工程备案和投入使用。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业主单位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指导和监督,因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业主处于中心地位,业主行为的合法性对工程质量是起决定性的。另外,质量监督要特别注意保护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地位和职能,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5、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下,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任春峰,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讨[J],工程质量,2005,9.
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2
标准在前夯实安全基础
近年来,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依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公司综合业务部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下设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名,在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400多人,设青安哨员94人。
公司制定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个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隐患治理、工伤事故、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消防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使用与监督管理、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等。从领导到员工,都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各个班组、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安全指标”!
与时俱进制度三年一完善
自2007年以来,公司将制度三年一完善列为常规工作任务,一方面是为了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动相同步,另一方面是为弥补现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制度缺失。
“如之前规定生产现场抽烟是违章行为。而员工对生产现场的认识存在误解,以为露天工作场所不在此规定之内。因对禁烟场所界定不清,处罚的依据就不明确。制度三年一完善及时弥补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足,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化安全水平!”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刘南平说。
在《南平铝业管理制度汇编》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都有明确详细的说明。目前的版本是2011年4月的。《汇编》根据公司机构及职能调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两项制度。新制度最大的一个变化是惩罚力度加大。2D09年《南平铝业管理制度汇编》中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是一百元,新的规定就改为两百元。为着安全生产的共同目的,员工对此也都表示接受。
严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
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从2009年至今,公司先后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7次,下发《现场安全整改通知单》163份,下发安全检查通报29份,查出整改各种安全生产隐患847项,每年处罚的人次在几十到一百多人次(2010年处罚140多人次),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3份。
公司分阶段制定安全管理重点。目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有两个:一是生产现场的通风,包括通风设备的配备情况检查;二是员工防暑降温清凉饮料等供应情况检查。
“每年6月至9月,公司均下拨120多万元专款用于开展防暑降温工作。其中购买的绿豆、花生等物品,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煮制。每天下午两三点左右,他们负责在工作现场发放。为防止防暑专款被用于购买其他非防暑降温物品,公司要求相关部门上报供应点、计划供应品种;同时派人去现场检查煮绿豆汤的锅、存放的冰柜等物品。”刘南平高兴地说:“根据今年的检查情况看,公司的防暑降温专款落实的很好。”
奖惩分明强化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刘南平在谈到员工违规行为时说:“习惯性违章,真的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员工图省事嫌麻烦,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员工对危险的判断太过大意,尤其是年轻员工或者新员工。在遇到设备出现不正常状况时,老员工的处理办法是找设备维修人员处理,而新员工多是先考虑自己解决,习惯用手乱碰乱拨。比如,有一位新员工看到轧板上有一个气泡,就用手去摸,未意识到作业过程中轧板很烫。还好手套被粘住的时候,员工迅速把手抽回,只是手指受了点轻微伤。还有一个新员工在工作时发现隔热穿条设备突然停止运行后,直接用手触碰感应触头有无反应时,造成手指轻微伤。”
为此,南平铝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加强了新员工的培训力度,实行三级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级:按照国家24小时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规定,公司首先进行为期一天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常见的一危险地带介绍等,最后以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第二级:员工所属单位进行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教育。第三级:班组培训。这是最详细的安全管理培训阶段,包括班组安全状况、环境状况、生产特点、设备危险源、设备防护措施、班组近几年发生事故案例介绍等。考试的方式很灵活,以笔试为主。考虑到部分员工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等因素,班组指定帮带人,负责向其传授安全作业知识、介绍易受伤的危险点、指导他们学习。一个月后由所在部门进行考试,对于写字吃力的员工,采用口述的方式进行,十分人性化。如果帮带期新员工出现问题,帮带人要负连带责任。班组按月召开安全活动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日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处罚单。需要整改的,比如现场设施设备损坏、安全防护装置被移动,以及有些可能是前期准备不足的问题,经沟通后,会根据具体项目制定合理的时间限定。对于可以立即整改的,如个人违章,就地进行批评教育,让其加强安全学习,提高认识,避免再犯。
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保险业;诚信缺失;诚信建设
诚信是保险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2005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文件及规定,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为有些保险企业产生失信行为提供了空间。近年来,一些重大违规经营案件屡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阻碍了保险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
国际着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两年国内寿险保单退保金额巨大,甚至逾300亿元,其中有两成理由是因为消费者被骗。而据某网站的“你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多少?”的投票调查显示:63%的投票者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0%,35%认为可信度为50%,只有1%的人认为可信度为100%。
(一)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加上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使得保险消费者实际上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中,从而妨碍保险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产生次品驱逐良品的现象。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人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此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二)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中介的诚信缺失主要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由于目前我国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数量众多、规模庞大、业务素质及道德水准参差不齐,不少保险人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误导投保人,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保险消费者的普遍不满。
(三)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样表现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使道德风险防范产生困难。
二、保险业诚信缺失症结所在
国内保险业诚信缺失的问题日益突出,已大大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卖方总是比买方更了解产品的质量,而受短期利益驱动,商家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客户获取利益。对保险这个特殊行业而言,信息的不对称还表现在买方或投保人总是比保险公司掌握更多关于保险标的信息,这也是为何在实际的保险交易中投保人骗保骗赔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假如交易双方都想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对方的话,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陷入相互做假的恶性循环,即经济学中所谓的“囚徒困境”。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及保险人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及人的忠诚度、能力及协作精神是保险公司诚信状况的基础,当员工及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整合状况,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由于对保险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岗要求不够严格,保险人总体素质偏低,保险公司难以完全控制保险人的不诚信行为。
(三)《保险法》不完善,执法不切合本法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国际惯例不能体现,许多具体案例无法可依。比如,我国《保险法》规定了重复保险的定义和分摊方式,但是,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是不完善、不严谨的,并且对于被保险人的索赔没有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此外,对于近因原则等国际惯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各种不诚信行为缺少相关的惩罚规定,这些法律漏洞形成了我国保险业的诚信问题的一个很大来源。我国对《保险法》的执法也常常不切合本法,有些执法者对《保险法》及保险的相关概念和原则不清楚,同时由于《保险法》的不完善,在具体操作时常用其他法律条款代替,造成误判。
(四)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诚信的保障机制、惩罚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乏。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监督没有完善的相关法律的强制约束,失信行为的屡禁屡犯也就在所难免。
三、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为我国保险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与此同时,当前的严峻形势对保险企业的诚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完善诚信体系,规范诚信秩序,是当前我国保险体制改革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着手。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由于保险机制的固有特性,无论是保险的买方还是卖方都不可能如愿获得足够的信息,这种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很容易被保险市场参与者所利用,并导致保险市场运行的低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使买卖双方能够站在同一平台上平等、公开地对话,建立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惩罚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也是减少商业活动中诚信缺失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强化保险监管力度
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的监管一直是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点话题,从两次《保险法》的修订都把强化保险监管手段和措施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可以看出其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继第一次修订增加了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查询权,增加了对保险违法行为处罚的措施,加大了惩治力度等规定后,第二次修订草案拟增加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等;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对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处分财产等。只有更加有效的进行保险监管,才能使保险这一社会的“稳定器”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三)提升员工诚信服务意识,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
保险市场上的各种行为主体应该转变观念,重新认识企业利益、个人利益与诚信的关系,树立维护诚信行为的责任观。在保险公司的员工培训及对保险人的培训中,应重视诚信教育,增加诚信内容,特别是要规范保险展业行为。保险机构要制定并遵守规范的业务程序管理,完善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要改进、优化保险服务,及时兑现理赔承诺。要落实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从营销员招聘到市场退出的管理办法。
(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实保险诚信的具体条款,将保险人、保险中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各有关方面的行为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之中。要加大依法查处各种失信行为的力度,重点是要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骗保骗赔的行为。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草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保险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自律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强化了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手段,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可抗辩条款”的增加,能有效减少保险人的“逆选择”现象,有助于解决困扰保险行业已久的“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更加体现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五)建立统一协调的保险信用管理体系
第一,要完善保险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解和评价客户咨信和风险情况的机制,及时掌握和制止不诚信行为的发生。第二,要完善保险信用监管机制,推行违信惩罚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保险人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把保险信用管理制度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框架,做到明确目标,统一领导,有效考核考评,各有关方面及时互通信息。
参考文献:
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魏华林.保险法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保险业;诚信缺失;诚信建设
诚信是保险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2005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文件及规定,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为有些保险企业产生失信行为提供了空间。近年来,一些重大违规经营案件屡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阻碍了保险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两年国内寿险保单退保金额巨大,甚至逾300亿元,其中有两成理由是因为消费者被骗。而据某网站的“你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多少?”的投票调查显示:63%的投票者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0%,35%认为可信度为50%,只有1%的人认为可信度为100%。
(一)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加上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使得保险消费者实际上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中,从而妨碍保险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产生次品驱逐良品的现象。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人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此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二)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中介的诚信缺失主要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由于目前我国从事保险业务的人数量众多、规模庞大、业务素质及道德水准参差不齐,不少保险人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误导投保人,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保险消费者的普遍不满。
(三)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样表现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使道德风险防范产生困难。
二、保险业诚信缺失症结所在
国内保险业诚信缺失的问题日益突出,已大大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卖方总是比买方更了解产品的质量,而受短期利益驱动,商家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客户获取利益。对保险这个特殊行业而言,信息的不对称还表现在买方或投保人总是比保险公司掌握更多关于保险标的信息,这也是为何在实际的保险交易中投保人骗保骗赔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假如交易双方都想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对方的话,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陷入相互做假的恶性循环,即经济学中所谓的“囚徒困境”。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及保险人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及人的忠诚度、能力及协作精神是保险公司诚信状况的基础,当员工及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整合状况,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由于对保险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岗要求不够严格,保险人总体素质偏低,保险公司难以完全控制保险人的不诚信行为。
(三)《保险法》不完善,执法不切合本法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国际惯例不能体现,许多具体案例无法可依。比如,我国《保险法》规定了重复保险的定义和分摊方式,但是,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是不完善、不严谨的,并且对于被保险人
的索赔没有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此外,对于近因原则等国际惯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各种不诚信行为缺少相关的惩罚规定,这些法律漏洞形成了我国保险业的诚信问题的一个很大来源。我国对《保险法》的执法也常常不切合本法,有些执法者对《保险法》及保险的相关概念和原则不清楚,同时由于《保险法》的不完善,在具体操作时常用其他法律条款代替,造成误判。
(四)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诚信的保障机制、惩罚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乏。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监督没有完善的相关法律的强制约束,失信行为的屡禁屡犯也就在所难免。
三、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为我国保险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与此同时,当前的严峻形势对保险企业的诚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完善诚信体系,规范诚信秩序,是当前我国保险体制改革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保险业的诚信
建设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着手。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由于保险机制的固有特性,无论是保险的买方还是卖方都不可能如愿获得足够的信息,这种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很容易被保险市场参与者所利用,并导致保险市场运行的低效率,因此,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使买卖双方能够站在同一平台上平等、公开地对话,建立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惩罚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也是减少商业活动中诚信缺失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强化保险监管力度
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的监管一直是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点话题,从两次《保险法》的修订都把强化保险监管手段和措施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可以看出其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继第一次修订增加了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查询权,增加了对保险违法行为处罚的措施,加大了惩治力度等规定后,第二次修订草案拟增加的监管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等;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对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处分财产等。只有更加有效的进行保险监管,才能使保险这一社会的“稳定器”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三)提升员工诚信服务意识,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
保险市场上的各种行为主体应该转变观念,重新认识企业利益、个人利益与诚信的关系,树立维护诚信行为的责任观。在保险公司的员工培训及对保险人的培训中,应重视诚信教育,增加诚信内容,特别是要规范保险展业行为。保险机构要制定并遵守规范的业务程序管理,完善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要改进、优化保险服务,及时兑现理赔承诺。要落实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从营销员招聘到市场退出的管理办法。
(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实保险诚信的具体条款,将保险人、保险中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各有关方面的行为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之中。要加大依法查处各种失信行为的力度,重点是要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骗保骗赔的行为。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草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保险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自律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强化了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手段,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可抗辩条款”的增加,能有效减少保险人的“逆选择”现象,有助于解决困扰保险行业已久的“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更加体现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五)建立统一协调的保险信用管理体系
第一,要完善保险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解和评价客户咨信和风险情况的机制,及时掌握和制止不诚信行为的发生。第二,要完善保险信用监管机制,推行违信惩罚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保险人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把保险信用管理制度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框架,做到明确目标,统一领导,有效考核考评,各有关方面及时互通信息。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魏华林.保险法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3]傅夏灵.我国商业保险个人人营销中的诚信问题[j].就业保障,2007,(9).
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石油化工 质量 管理制度
一、严格的检查,确保油品的合格
对于企业的发展产品的质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了确保生产的石油合格率,营销公司从源头抓起,严格的对油品质量的检查化验。争取把每一滴油做的高质量,高水准,这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过硬的生产技术。
中国的石油化工下属有着各大的石油储存库,所有的油品多数都是从那里进的货,对生产石油化工的现场,做了严格的把守,对每一滴石油做了详细的化验,确保出炼油厂后的每一滴油都是高质量的。检查的对象有石油化工的生产基地,储油库,加油站以及进行石油配送的油罐车。为了落实质量第一的目标方针,主要抓严格的规范和严谨的态度和诚信的保证原则,在管理上提倡秩序的严谨和对工作的负责态度,确保每个员工都具有高责任感,高责任心和高素质的员工。这样既保证了高质量的油品还简化了管理的强制性,这主要是员工们的自觉性和觉悟性高。
二、石油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
石油化工的质量管理工作一定要实施统一的管理,统一的领导以及分级的管理,分区域的负责管理制度。石油化工的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一个具有高强度领导才能的人才来管理。一些复杂的石油化工质量问题的解决需要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制定出详细的石油化工的质量管理表格,实施每天,每周,每月的定期严格检查确保石油化工的质量没有问题。管理的制度要加强,需要一定的惩罚和奖励的政策实施,对一些在工作上不细心,不负责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罚算是警告,对一些对工作认真负责,做事踏实的优秀员工,应该给予奖励的鼓励,表扬和推广。石油化工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为了惩罚某个员工或奖励某个员工而制定的,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达到优越的管理水品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及方法。因为石油具有易挥发,易爆炸,易燃烧的特点所以在石油质量管理制度别规定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特点来大力的开展石油的生产。为了预防石油危害的发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防范措施,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安全的保障能力。大部分的石油化工企业积极的采用了一些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的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石油质量管理水品。要求每个员工的做好各自负责的基础工作,不断的提高石油质量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标准性。本着现代化的管理水品去发展石油质量管理制度。这对石油化工及各大企业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石油质量管理分配
各大石油化工企业只重视生产的利益效率而不重视石油质量的管理,其实石油生产的效益和石油质量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石油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对提高石油的效益起着直接性的作用。对如何发展石油化工质量管理,采取的一些有效措施有三点,第一是首先保证生产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每个员工的安全观做到管理严谨,安全第一的地步。安全管理也主要是以防范为主,保证了防范措施就保障了安全,做到防范于未然。第二是各个石油质量管理级人员分工明确,有目标,有目的的实行高效率的生产成品油。做到人人负责,人人管理的目标。这样有利于发展和促进石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的效率。第三是程序化管理,根据石油质量的管理的所在员工的区域,对石油生产质量的管理的强化控制。严格的按照进行制定计划的实施,评估,改进的步骤来进行程序化的管理石油质量。这样的过程确保了严谨的科学性,明确出了各个流程的责任主体,主要的工作要求及工作标准。切合实际的落实了认真做事,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一系列的流程步骤。石油质量管理责任的分配能按时的完成需要完成的任务,而且能够井然有序,分工明确,这为生产成品油节省了许多不必要的时间和资金。
四、结论
随着国际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石油资源的短缺和需求,石油的生产就需要提高并且保证石油质量的合格,现代石油经济市场的竞争力极具增加,如果无法保证石油质量的问题那将降低在国内外石油经济市场的竞争力甚至丧失名诚信。
为了开展石油化工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以程序化管理为主导,强化程序化的管理。其次要把目标化管理作为核心,实现服务中心。第三要以项目化管理为方法,运用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对如何开展石油化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做出分析和研究。石油化工质量的管理工作是对提高石油生产率和加强企业在石油经济市场的竞争了的主要手段。这样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国家的经济市场及国内的石油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席淑琪,刘芳,吴迪.微生物对地表水中石油类污染物的降解研究.南京理工大学学报,1998,22(3):232~235 .
公司惩罚管理制度范文6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我国很多的企业虽然已经建立了会计核算制度,但是其中一部分都没有遵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度,有一部分企业甚至都不清楚企业会计核算政策,在分析制度和报告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变化性;还有一些企业没有专门的监督企业会计核算的机制,对各工作岗位的约束力不高,制度监督的执行力不强,经常会出现会计核算工作会受到一些企业内部人员干预的现象,企业的高层干预会计工作的现象也频频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往往会造成效率低下,工作缺少必要的规范化,可能会出现会计核算工作会按照某个人的意愿来做,甚至还会催发工作人员的念头,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管理水平的发挥,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效率的高低取决于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素质,可是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往往不重视如何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而是仅仅关注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如何提高。只有接受过系统化的、正规化的会计培训的财务会计核算人员才有资格做相关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有的企业雇佣一些素质相对来说比较低的员工,甚至连从业资格证书都没有,更谈不上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原因是这样可以降低工作人员的雇佣成本,即使他们聘请了高学历高素质的会计工作人员,如果不能提供较好的待遇的话,高学历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也会为了得到比现在好的发展机会而跳槽,造成会计工作人员的流失,从而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很多企业往往不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因而会计工作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能够跟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慢慢的被社会所淘汰,不仅阻碍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发展,而且也满足不了现代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严重响应了企业的发展管理水平。
3.企业财务部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的发展下去,必须要建立一套相对完善和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经营管理制度,只有这样在面对日趋变化的经济市场的时候才能使企业免受损失,而且可以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提高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增加企业为社会带来的社会效益。根据研究发现,我国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能力,即使有的企业可以勉强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但是执行起来效果也相当的不理想,会计工作人员具有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在工作的时候往往不注重效率,也不会想到如何创新来提高效率,严重制约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发展。
二、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制度的完善应该受到企业相关的管理人员的重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是在遵循我国会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活动和发展目标,制定出一系列的包括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岗位设置、会计岗位职责在内的管理方法。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完善的话,就能够为工作人员提供核算企业信息的规范,进而可以缩短会计核算工作的时间,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又好又快的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同时,企业也应该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一方面设立薪酬激励措施,给予达到奖励标准的人员响应的奖励,把物质奖励和职位奖励结合起来可以更有效的激发会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对于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人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为了提高工作的质量,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度,以免产生不满。
2.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企业在招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时候应该制定一系列的上岗考核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质量,入职后进行严格的培训,使他们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完整的知识结构,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学习永无止境的理念,鼓励他们充分的挖掘自身的价值并应用到工作中去。一个优秀的会计核算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等等,因此企业在设置考核环节的时候道德和法律也应是重要的评价标准。其次要定期的对公司的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不断的更新他们在会计核算领域中的知识和技术,使其专业技能不断的提高,从而当面临日趋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时,他们都可以从容的应对。最后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职位考核制度,使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价值,激发他们的活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门就是财务部门,因此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组分部分之一,它对推动我国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的发展具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企业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而且要着力于研究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这样每个工作人员就会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比较明确,从而使会计人员的核算工作受到制约,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的核算按照规范的和标准的步骤进行。
三、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