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整改方案范例6篇

餐饮整改方案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三节两会”期间餐饮安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为整治重点,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迎接“三节两会”期间的各方来宾。

二、行动内容

(一)在餐饮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处理。

(二)采取重点监督和覆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做法,在辖区监管的基础上,市局将进入部分区、县(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地方政府,督促餐饮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12日)。指导促进各餐饮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日程表,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不合格餐饮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12月31日)。市局将深入各区、县(市)的餐饮企业,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全市餐饮市场现状,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集中和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的餐饮监管模式,特别是辖区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餐饮监管的新突破。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口号: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努力规范餐饮市场,确保百姓餐饮安全。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集中,专题专访和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形成新闻热点,促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为载体,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面上工作总体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餐饮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分工

(一)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负责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3.统筹规划,制定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各区、县(市)政府。

(二)一分局

1.负责市管餐饮企业的检查;

2.负责巡查部分区、县(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媒体宣传。

(三)区、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各区卫生局

1.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2.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反馈报告。

(四)市局政策法规处

1.制定新闻宣传方案;

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联络媒体制作专访专题。

(五)市局办公室

1.负责汇总专项行动进展等情况,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上级部门;

2.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方案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既要与市局保持行动一致,又要体现工作特点。

(二)明确标准、自律先行。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餐饮企业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对百姓负责。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2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1月7日开展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区食品稽查大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百日行动”与“放心早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网格化的督导检查,把责任分解到中队、分解到岗位、分解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以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彰显魄力与信心、以“餐饮监管五统一”的创新举措凸显方法与能力,夯实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让我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成效。

二、细化措施、标本兼治

在此次行动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时期食药监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一是规范持证亮证经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共查处2户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处理。二是利用动态等级评定,认真梳理辖区内317户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情况,保证日常的监督资料的真实、客观、完整。三是逐家检查、一一核对台账,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制度、进货查验、食品采购溯源情况,火锅店、烧烤店是否统一悬挂“生肉来源公示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14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违规现象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四是着重对火锅店、烧烤店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饮单位在明显区域公示火锅等汤料成份,说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剂等;五是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了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对消毒保洁设施不合格的5户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勒令其进行及时整改。六是在检查督导过程中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17份,约谈负责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15户,其中包含季节性餐饮单位98户,此次行动中,我大队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8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1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8份,整改户数68户,承担重大活动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率达到100%;餐饮单位有关添加剂公示率100%;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100%。

三、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一)让安全饮食伴随孩子的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我大队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开学前期对辖区内31户托幼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区“小饭桌”供餐二十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排查,督导“小饭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硬件五统一、软件五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饭桌”符合备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备公示案制管理“小饭桌”5家,通过张贴与区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区“小饭桌”综合整治情况的通告及不符合备案公示制管理“小饭桌”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稽查和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4所大中专院校食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让安全饮食从早餐开始

区食品稽查大队以规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为抓手,严肃整治早餐行业经营不规范行为,着力提升辖区内早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队对辖区内57家早餐摊店的负责人组织召开了“餐具消毒效果达标座谈会”,对餐具的热力消毒效果进行统一要求,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每日就餐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餐具,严禁出现未经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须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按要求进行消毒保洁;早餐摊点必须配备带盖热力消毒保洁桶,统一进行热力消毒;三是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统一张贴由大队免费发放写有“餐具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及举报电话的食品安全小贴士。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进行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4户存在问题的早餐店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区早餐的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三)让创新举措从实践出发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3

一、工作重点

围绕制止学校餐饮浪费,从组织领导、餐饮供给、宣传教育和制度体系四个方面自查存在的问题,摸清浪费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构建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1.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养成爱惜粮食、文明餐饮习惯,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让勤俭节约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各局属学校自11 月26 日至12 月2 日,参照《制止学校餐饮浪费情况检查表》(附件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餐饮浪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建立领导有力、职责清晰、任务具体、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形成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检查表中4 大类26 条检查要点,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和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时完成。根据整改情况,编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2.12 月3 日至12 月10 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市教育局发展处、基教处和学前办负责走访调研各县(市)区。局相关科室将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餐饮浪费情况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广泛走访调研,区分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餐饮,自办外包餐饮等存在的差异性,分类摸排、分类总结。

3.巩固提升阶段。12 月11 至12 月31 日,县教体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希各校积极探索符合本校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各学区中心校要鼓励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广一批示范典型。总结成熟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规定、标准规范,促进形成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县教体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县教体系统餐饮浪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4

您提出的“加强餐饮食品行业卫生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提案建议,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针对社会热点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分别由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我市机构改革目前尚未到位,市政府明确餐饮服务环节暂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政〔〕78号)。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火锅店、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一次性餐盒使用等专项整治活动。4-5月份,为保障牡丹文化节及“五一”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我局组织开展了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蓝盾”行动,对餐饮行业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媒体曝光的“瘦肉精”及“牛肉膏、染色馒头”等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5月12日,我局又专门印发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并于13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各项工作目前均在开展中。6月份,我局印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当前工作正在开展中。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760多台次,执法人员7510多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950户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

二、强化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严把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坚持“三签两审”制度,建立了餐饮服务许可专家评审制度,在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的同时,主要从卫生管理、建筑布局、工艺流程、食品贮存、辅助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审核检查,对关键项目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改正,达到标准后再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许可过程的严格把关,促进了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的改善、卫生设施的增加,从源头上保障了餐饮卫生安全。

三、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年以来,我局在全市推行了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采用公平、透明、高效的方法,运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并对有关卫生水平情况进行公示,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按照量化分级结果合理选择消费。

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的基础上,对餐饮单位卫生许可等10个方面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的一项制度。根据检查情况分别用“笑脸”、“平脸”、“苦脸”三种脸型予以标识,方便群众进行监督,有效促进了企业自律。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为促进餐饮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共悬挂横幅30幅,展示板面15块,出动宣传车40多台次,接受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5月份,对全市27家餐具消毒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以“安全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县(市、区)共举办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18次,食品安全专题讲座20次,宣传、咨询、服务群众近9万余人。通过各种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增强了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了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业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和查处取缔行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范围内餐饮店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保障广大群众消费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无证无照餐饮整治范围主要为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四街道,其余各镇乡(街道)可参照执行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掌握目前无证无照经营的总体情况、形成特点、投诉热点以及产生的主要原因。规范一批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户办理相关证照,开展合法经营;取缔一批达不到规范要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餐饮服务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确保主要路段和小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促进文明指数不断提升,为新一轮国家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力争年底建立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街道的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餐饮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府办常务副主任、工商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环保、卫生、公安、城管局长及中心城区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由工商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各相关局抽调人员集中到工商分局办公。领导小组职责为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治验收标准,组织验收考核,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各街道硬件改造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专项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中心城区钟公庙、中河、下应、首南四街道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以各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为基础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环保、卫生、工商抽调干部参加街道执法队伍,派出所在必要时由所在街道负责联系参加联合执法。

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治期间,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参与。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街道:负责对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管辖地的实际,相应成立由基层工商、公安、城管、卫生、环保、劳动、地税、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查处规范无证无照餐饮业综合治理组织及整治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业的普查认定和整治方案的制订,并实施对管辖地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餐饮业进行长效管理。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做好整改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规范登记注册发照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三)环境保护部门:依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从餐饮业发展客观实际出发,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提出改造措施和执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后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环评验收,并及时出具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环评达标意见书;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四)卫生部门:依照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政府)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按照卫生许可验收标准做好整改后卫生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发证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五)城管部门:依照城市政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抓好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普查认定和执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达标无证无照餐饮业的规范工作;规范餐饮店跨门经营行为和门前三包工作;限制餐饮夜宵营业时间;配合街道、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不能达标,群众反映强烈无证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依照公安工作职能,协助各街道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业的专项整治;为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执法整治过程中执法安全保障和整治区域维稳治安工作。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商、环保、卫生、城管四家单位各抽调2名干部,专门负责落实整治工作一并合署办公。

(二)10月30日前,广泛调研,制定各街道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确定重点区域。在无证无照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各街道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执法部门对的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普查,做好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的取证确认工作,发放餐饮店规范调查表,由各社区民委会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各街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开好业主座谈会,提出整改措施。

(三)11—12月份,以街道为单位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凡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环保部门核发环评意见书,卫生部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部门根据环评意见书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营业执照,发证后的各餐饮单位移交所在街道进行管理。对部分拒不整改且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餐饮经营户由街道组织综合执法队伍予以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障。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无证无照餐饮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根据当前餐饮业规范难、取缔难实际情况,克服困难,制定确实可行方法方式和措施,争取在餐饮业规范问题上有明显突破。

(二)属地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街道在专项整治中的属地管理作用,落实专职人员做好情况排摸、对象界定和方案确定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以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形成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执法治理,实现化解矛盾、突破瓶颈,切实解决餐饮业办证难题。

餐饮整改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市餐饮行业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含饮食摊点,下同)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逐步建立餐饮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我市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本辖区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分类如下:

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上述餐饮服务项目均属于清理整治范围,各类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堂,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饮食摊点和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也属于清理整治范围。

清理整治工作以学校、车站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附近,居民小区,农村集镇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取缔以下5类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

1、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2、存在其他安全隐患,规模较大的;

3、经多次责令改正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

4、擅自利用住宅楼从事经营活动,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

5、对水源、空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四、清理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进行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年10月底前,全市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在餐饮业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监管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管理和服务,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的生存空间,从根本上遏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

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职责

按照《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政府的决定,在机构改革未到位前,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和任务维持现状。划分职责如下: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确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统一领导辖区各部门的重大联合执法行动,整合地区执法力量,形成打击合力;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探索机制,制定疏导政策,开展有效的疏导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配合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告知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对申请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但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进行指导规范,督促其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的,责令关闭;对经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的,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组织查处取缔。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在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过渡期间,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衔接。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组建到位后,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组织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取缔。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为无证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5、公安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环保、城管、市容等部门的执法进行保障,依法查处防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6、环保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行为;查处餐饮经营者违法违规排放噪声、油烟等污染环境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牵头组织查处。

7、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取缔乱摆、乱设的饮食摊点。

8、市容局负责对乱放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

9、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农家乐餐饮的管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做好无证无照农家乐的规划引导和规范管理工作。

10、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食堂、餐厅及学校周边餐饮的监管。

11、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内餐饮经营的管理,协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对景区、景点、旅游接待单位、旅行社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提供场所、介绍客源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1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站点内的餐饮经营的管理,协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对交通运输站点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提供场所、仓储、运输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13、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餐饮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不断改善饮食制作和就餐场所的卫生条件,确保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主动配合上述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要同期对其他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六、清理整治工作步骤

1、调查摸排、组织部署阶段(年1月4日至年1月31日)。卫生、工商部门对餐饮行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年2月1日至5月31日)。集中整治前通知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告知书,予以事前宣传和告知,确保整治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联合执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钉子户”,确保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相关前置许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具体疏导措施,形成疏堵结合的工作机制。

3、深入推进、巩固规范阶段(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清理整治结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

4、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成员单位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效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

年10月,组织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不回潮、不反复。

七、清理整治工作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前置许可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办证效率,为餐饮业经营营造一个宽松的办事环境。实行联合审批制,缩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各部门应按照承诺的工作时限,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证照,避免审批手续长时间流转造成经营户事实上的开业经营。市卫生局按照《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确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承担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2、减免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实行透明和统一的收费。凡涉及前置许可的部门,要一律实行阳光收费,并在现有基础上,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两年内,免收新申办个体营业执照登记费和副本工本费。对确实生活贫困、开业资本匮乏的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失地农民、残疾人、两劳刑释解教人员等从事餐饮经营的,前置许可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免各项收费。严禁随意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搭车捆绑收费。

3、实施分类管理,堵疏互相结合。要将“源头治理、堵疏结台,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对于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前置许可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疏导政策,帮助业主创造条件,改变自身状况,改善经营环境,力争使其达到办理证照的条件。对整改后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可采取劝其搬离现址或转变业态等方式;对采取上述措施仍不服从管理的钉子户,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妥善处理少数民族群众从事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发挥民族宗教部门作用,积极宣传民族政策,有效化解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餐饮工作中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各前置许可部门既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又要实事求是地区别不同情况,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疏导规范。

4、抓住重点区域,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管,督促其完善基本卫生设施,持证照经营,确保用餐食品安全。规范学校、建筑工地食品和集贸市场内、交通运输站点及其周边、街头露天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日常监管,营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规划部分路段区域,允许流动摊点集中经营,或按时段集中经营,建设“餐饮一条街”、“餐饮专业市场”、“餐饮夜市”等,建好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必要的卫生、环保要求,低价或无偿提供给贫困的弱势群体经营,引导小餐饮摊点入市规范经营。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餐帮厨,着力解决城乡居民食品消费不安全、不放心、不方便等问题,确保整治后不反弹。

5、明确公共服务行业责任,切断无证无照经营条件。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提供水、电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八、清理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将无证无照餐饮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实施单位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实施单位要针对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深入动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2、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发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无照经营属于非法行为的意识深入人心。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3、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本辖区的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