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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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劳务公司;发展

引言: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建筑业,已经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据统计,我国许多地方的建筑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和职工的收入水平已接近或者超过其他行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了增加建筑工程的经济利益,建筑行业采取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的做法。这样做常常会忽略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进而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带来不利的影响。但是,整个建筑行业要想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基本条件就是加强对建筑劳务的管理。所以,建筑劳务公司必须对管理方法及管理策略进行调整,以提高劳务的管理水平,为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现阶段,我国建筑劳务公司的发展状况

自《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于2001年颁布以来,我国的建筑劳务公司经历了近十年从无到有、又懦弱及强的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的问题。

(一)建筑劳务公司资金匮乏

因为建筑劳务公司资金不到位或资金匮乏,在进行实际的管理和发展时,就不能及时的给员工发工资,有时会拖欠很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建筑项目的尾款很难及时回收,就造成了资金周转缓慢的情境。颁布了新的劳动法之后,公司的投资成本和工作人员的薪水就相应的增加了。在此期间,尽管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方面的合同,可是,劳务公司会通过中间人与班组及工人进行建组,从而使建筑行业在根本上成为劳务方面的领导。这样一来不但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施工成本的投入,还增加了施工成本的投入,甚至使有的企业实行层层转包与分包,从而是工作人员很难及时得到工资。

(二)农民工讨薪的现象越发频繁

众所周知,在建筑行业中,最频繁、最普遍的现象就是农民工集体讨要工钱。因为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有时候为了得到更多利益,包工头们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对农民工的工钱进行克扣,有时甚至会出现包工头携款逃走的情况。除此之外,就建筑公司本身而言,在进行施工时也会经常性的出现资金匮乏的现象。一旦无法及时的支付工人的工钱时,建筑公司往往并没有及时的与务工人员交流,这样一来就会加深农民工和建筑公司的矛盾。农民工集体罢工讨薪现象的出现势必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工期产生严重的影响。

(三)建筑劳务公司的资质比较低

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建立健全与完善劳务分包的制度,因为劳务公司的发展时间比较短,所以在公司资质审查和批复及建筑劳务分包的方面还有很多漏洞。也由于许多公司仍旧不了解相关的建筑劳务市场规章制度,从而致使申报建筑劳务的资质范围不完善、劳务公司的资质普遍较低的现象。又因为建筑公司的注册资金比较少,一些公司的注册资金又不到位,而大部分的劳务工公司也只需要五十万的注册资金,这就使得建筑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很低,也就不能灵活的适应当下建筑市场中巨额劳务费的现状。

二、制约我国建筑劳务公司发展的因素

(一)建筑劳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偏低

如果从建筑劳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来说,他们中的大部分接受的教育程度都比较低,文化水平都不高,队伍的组建业比较的松散;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使得接受新技术及新知识的能力低下、整体的业务素质也不高、安全文明的施工意识十分低下,所以很难达到建筑劳务公司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也就成了剩余劳动力转变为建筑劳务公司人员的瓶颈,而最终将会不利于建筑劳务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相应扶持政策的缺乏

为了确保建筑劳务工作人员的利益,劳动管理部门要求劳务公司为工人们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除此之外,不管是在劳务输出场所还是在工程所在地成立的建筑劳务公司,它们的税收征收方式和总承包企业大致相同,所得税、管理费及营业税也涵盖在内。然而,如果在进行投标报价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注明这一部分费用的来源的话,这些成本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来说就如同无根的树、无源的水一样,反而会严重的增加建筑劳务公司的运营负担。

(三)不健全的建筑劳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大部分的建筑劳务公司都没有建立健全的现代化管理制度。一方面,建筑工程施工队长和班、组长仍旧属于工程的核心权力层次,工程的资金、机械和人员也仍然由公司管理级别的“包工头”掌管,所以就导致公司的管理常常处于失控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成本的缘故,建筑劳务公司往往不注重劳动合同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以就会导致出现劳务人员流动性大并且素质普遍偏低的现象。

(四)建筑劳务公司不均衡的利润分配

现阶段,由于私营形态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主要形式,不均衡的利润分配现象也就非常明显,而建筑公司的大部分利润都掌握在公司高层中,所以公司的发展状况及劳务人员的待遇也就很难得到改善。

(五)建筑劳务人员淡薄的合同意识

首先,劳动合同签订后,建筑劳务公司不愿意支付所需的各项费用;其次,劳务人员也不想被既定的劳动合同牵绊而影响其选择更好的工作。所以,劳务工作者常常在班组长或是施工队长的领导下,频繁的徘徊于各个施工项目,极大地阻碍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管执行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让其充分考虑建筑劳务的特性,以明确的界定建筑劳务的相关法律性质,完善法律法规,使建筑劳务公司的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及劳务分包等的质量安全、施工组织、分包价格和进度控制等方面的权力与义务得到保障。与此同时,还要运用到市场的信用手段来加以限制和约束。

(二)对劳动合同制度施行稳步推进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工人所建立的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以和雇佣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的。作为把“用工”和“用人”集于一身的市场主体,建筑劳务公司不得不和雇佣者签订直接的劳务合同,并要把其需要履行的义务与责任落到实处,从而使层层依赖、互相推诿而导致劳务人员和劳务公司的关系形同虚设的现象得到改变。

(三)对建筑劳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加强

建筑劳务业富有密集型、高危型和粗放型的特征,要提高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话,必须要确保劳务人员在进入施工场地之前,就拥有较强的劳动技能及比较高的施工技术;并且要和劳务输出较大的地方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劳动关系,进而确保稳定有效的劳务来源,从而可以避免出现非法用工及胡乱用工的现象。只有如此,才可以从根源上使建筑劳务公司的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并能消除繁琐的中间环节,降低劳务成本,进而是建筑劳务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实力大幅度的提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劳务公司为了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就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监督及管理,实现劳务企业的分包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从而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把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实施监管、市场调节和公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和运行机制,从而实现建筑劳务公司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季耀星.我国建筑业劳务市场的演变[J].知识经济,2013(11).227-228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2

乙方: 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和 公司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1‰执行罚款,提前一天按工程总造价1‰奖励。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万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7、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五、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6、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8、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9、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0、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事项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工程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建筑工程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第三条凡市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其相关附属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担保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担保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建筑工程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规定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其他建筑工程按本规定要求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所有建筑工程都应按规定实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第六条建筑工程担保采用保证担保形式的,担保费用可计入工程成本。各方主体所发生的担保费用由各方按规定承担。

建筑工程担保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无效。

第二章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七条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第八条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须同承包商履约担保对等实行,即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应向承包商提供与其履约担保额度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未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筑工程,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第九条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证、银行保函等方式。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可以依法实行抵押或者质押担保。

第十条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一般应为工程合同价(中标价)的10%。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也可以实行分段滚动担保,上一段担保额清算后进入下一段;分段担保基数应与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相一致。

采用经评审最低中标价法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低于1亿元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应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5%;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应当不低于1500万元。

第十一条专业担保公司保证和银行保函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额度内承担保证责任。

承包商已完成担保额度的工程量,而业主未能按工程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以依据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业主违约责任超过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的,承包商在获得担保赔付外,不足部分可继续依法向业主追偿。

承包商依据本条实现债权后,业主需重新作出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十二条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保证担保的,其担保有效期应当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为工程决算审计结论双方认可之日后六个月。如实际开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15日以上,担保有效截止时间应当相应延长。

第三章承包商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担保人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担保。

第十四条承包商履约担保可以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证、银行保函等方式。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同业担保方式,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五条承包商履约担保额度一般应为工程合同价(中标价)的10%。

实行分段滚动担保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履约担保额度应与业主分段支付担保额度相等。

采用经评审最低中标价法招标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履约担保额度应与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相等。

第十六条承包商由于自身原因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承担担保责任:

(一)向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委托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三)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担保公司保证和银行保函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额度内,对业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承包商违约责任超过履约担保额度的,业主在获得担保赔付外,不足部分可继续依法向承包商索赔。

第十七条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同业担保方式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规定,高资质企业可以为同资质或低于本企业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低资质企业原则上不得为高于本企业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保证担保的,其担保有效期应当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为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六个月。如实际开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15日以上,担保有效截止时间应当相应延长。

第四章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第十九条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劳务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付款的保证担保,保证劳务发包人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采用的方式由招标文件确定。法律、法规等有其它规定的,按其它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额度,工程造价不足3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中标价)的3%确定;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价(中标价)的1.5%确定。每一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额度最少不低于30万元。

第二十二条劳务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款项的,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和相关各项费用,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

第五章建筑工程担保机构

第二十四条本市建筑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应当为市区范围内符合规定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或其它法人组织。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所指专业担保公司,是指经营业务以建筑工程担保为主,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中以现金形式注册的资本应当占70%以上,从业人员中应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经济技术人员。

第二十六条专业担保公司应具有相应的清偿能力。担保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50%。

同一专业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合同同时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第二十七条实行保函集中保管制度。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担保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及保函原件等资料报送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4

Abstract: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jointly issued the Pilot Program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The effect of reducing the tax of enterprises by the popularization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is obvious. The labor subcontracting is generally existed 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general tax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effect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on labor subcontracting from subcontractor qualification, service management, acceptance and valuation, financial payment and other aspects and proposes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关键词:建筑业;劳务;营改增;影响及应对举措

Key words: construction business;labour service;replace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impact and respons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4-0057-03

0 引言

自“营改增”试点到全面实施至今,按照2016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媒体大会介绍的营改增最新进展情况来看,营改增在2016年前11月整体减税规模已达4699亿元,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对于国家及企业来讲,营改增的推行不但是财税体制的变革,更是管理机制和模式的改革,从各个行业领域来看,机遇与挑战并存。

“营改增”涵盖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多个行业,建筑业作为改革实施的行业之一,因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现象,因而,受到新政的影响较大。作为建筑行业总承包企业,不管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均应遵守“综合分包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对于劳务分包商的管理,除了按照供应商管理要求梳理分包商身份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外,还应制定劳务分包资质准入制,优先选择有建筑业相关资质且是一般纳税人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在给企业带来全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重大挑战。本文仅讨论一般计税项目下,“营改增”对劳务分包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可能的应对举措。

1 “营改增”对劳务分包管理有何影响?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的生产活动。双方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义务、验工计价的方式方法、财务支付流程及周期、相关管理制度及其他事宜等约定内容,从而确定双方合作关系。营改增之前,由分包方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或服务业统一发票,或分包方由税务局代开发票均可作为支付凭证。营改增后,针对劳务分包的特点及国家营改增政策,对劳务分包的管理以及税负等都有了新的管理要求,具体影响如下:

①劳务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总包方计量滞后、小规模工程周期短、分包方要求一次性验工计价、分包方不熟悉税务办理流程等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分包方无法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进项税票无法及时获取并抵扣,增大了当期税负负担。

②分包方资质和能力问题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总包方无法抵扣进项税。此类情况在建筑行业内普遍存在,如分包方管理规范,长期与总包方合作且信誉良好,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继续合作,该部分税负势必会包含在分包单价中,因无法抵扣而增加施工成本;若不再合作,对企业来说又损失一个良好的合作伙伴。

③其他形式的“劳务分包”,因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总包方不能抵扣进项税。

1)劳务派遣,即建筑总包方企业与普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到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提供人工劳务。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增加总承包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2)零星劳务用工是总承办企业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外剩余的一些零、杂用工,大多使用地方闲散人工临时组合进行小额分包。这类“游击队伍”未注册公司,无营业执照无企业资质,在营改增前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营改增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导致总包方不能抵扣进项税。

3)挂靠队伍,即总包方企业将部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挂靠于某建筑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的工程队伍。名义上是某建筑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在进行施工管理和现场作业,实为不具备企业资质的工程队伍。这种情况,因合同主体、收款方、发票开具主体不一致,造成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不一致”,o总承包企业带来税务稽查、审计、及其他法律风险。

4)架子队人工工资无法抵扣进项税。架子队是由总包方内部成立的逐级施工管理队伍,一般由总包方总负责、结构分管人、一般管理员、劳务工组成,架子队通常采用工资单形式进行劳务结算,建筑总包方不能取得发票,进而增加企业施工成本。

5)个人承接工程,即由一个工班长带领一支劳务队伍进行劳务作业,工程款由总包方直接支付给个人,或由工班长按照考勤造表当月结算工资,发生的成本直接进入工程直接费,不产生进项税额抵扣。这是一种介于架子队和挂靠公司之间的分包模式,在营改增之后,随着社会进步及企业管理要求,必定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2 针对“营改增”的不利影响,总包方的应对方式

总承包企业应修改公司原来适应营业税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并推行“劳务分包队伍准入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及结算支付管理,从“甄选队伍―合同管理―结算支付”三步骤逐一落实“三流一致”。

2.1 加强劳务分包准入制,与身份合法的劳务分包公司建立长期协作关系。

两个概念:具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分包,是指分包方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能够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是指只能提供建筑劳务的分包方,在营业税下可以提供建筑业或服务业统一发票的分包方,在营改增后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方。

①明确劳务分包商准入条件,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完善劳务分包商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择优录用。按照分包商的资质、规模、经营范围等确定其纳税人身份,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按照拟分包工程的大小及类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甄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秀劳务分包商,进行施工生产活动。对管理规范,长期与总包方合作且信誉良好,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企业,进行营改增政策及未来税制改革总趋势的教育及培训,鼓励并培育其成为一般纳税人。

②对于挂靠公司,总承包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财务管理政策、以及营改增相关规定,与被挂靠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劳务验工计价,挂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总包方支付工程款,从而实现进项税抵扣,规避法律、税务稽查、审计等风险。

③坚决杜绝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杜绝零星用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包队伍与一般纳税人的分包队伍进行不含税分包单价对比,选择综合分包成本最低的劳务分包商。对于零星用工可与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办理劳务结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规范合同管理,结合税法、营改增政策等修订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做好合同评审和交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

①根据分包商资质、开具税票的能力等综合情况灵活确定分包模式。

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商,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尽量协商采用纯劳务分包模式,由总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器具,总包方自行租赁设备等,以此增加总包方的进项税抵扣。

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技术性不强的专业分包商,总包方在合同谈判时应力争控制主要材料,材料费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率为17%,若总包方自行采购,且在合同中约定主材的设计量或消耗比例,对于超过部分予以调拨并给分包商开具超额使用部分的销售发票。

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分包商,总包方无法掌握主要材料的采购权,在此情况下,总包方应权衡材料费抵扣率17%与专业分包抵扣率11%的差额对成本的影响,与专业分包商谈判,争取适当降低分包单价,拓展企业利润空间。

②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总包方应修改分包合同条款,将分包单价条款修改为含税单价,且列明分包价款和增值税,增加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对发票提供时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

③主管合同负责人应认真落实合同交底工作,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物资、设备、劳务、财务等部门需要加强沟通,确保实现“三流一致”。

2.3 规范劳务分包结算及支付流程,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办理结算,总包方在取得分包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支付。

①坚决执行“先开票、后付款”。为落实该项原则,确保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抵扣进项税,减少资金占用,总包方分管合同的相关负责人,应会同法律部门对分包合同范本进行修订,在合同范本中明确发票类型、税率、发票开具期限等,并在合同谈判中向分包方具体说明,在合同交底环节与相关部门对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求分包方完成劳务结算后在一定时期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的财务人员取得发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②规范挂靠方式下建筑业专用发票的取得,做到“三流一致”。总包方与挂靠公司之间的合同、发票、资金关系往往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总包方与被挂靠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取得被挂靠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工程款由总包方支付到实际现场施工工程队的银行账户,导致收款方与合同主体、发票开具主体“三流”不一致;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总包方与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向分包队伍支付工程款,但取得的发票为被挂靠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的,发票开具主体与合同主体、收款方不一致。为确保“三流一致”,总包方应与被挂靠公司签订合同,被挂靠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总包方将工程款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确保“三流一致”,最终实现进项税抵扣。

目前正于营改增全面推广的初级阶段,管理模式和结算、支付思路的改变,让很多中小企业感到“有压力很麻烦”,因此,作为总包方企业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及时普及“营改增”知识,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推行新政非常重要。在“营改增”的道路上,遇见任何困难,都应该抱着坚定的决心和信心,明确项目管理模式,灵活进行劳务分包管理,以适应“营改增”后不断变化的建筑劳务市场,从而真正实现“减负”。

3 结束语

“营改增”是国家改革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政策,对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推动各行业繁荣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作为建筑企业,要关注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税务制度等,加强学习和培训,谨慎改变经营战略,保持企业活力,平稳过渡,从而推动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建军著.营改增政策解读与企业实操手册[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06-01.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字:建筑施工工程管理

Pick to: a project from the project,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ion audit to, acceptance, data file management, the entire process, any link to each other, there can be no mistake, otherwise it caused loss is incalculable. Therefore, the project sit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ust be one hundred percent, investment val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管理指企业为了完成建筑产品的施工任务,从接受施工任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中,围绕施工对象和施工现场进行的生产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管理的任务是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条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分析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的利用人力、物力,有效的使用时间和空间,采用较先进的施工方法,保证协调施工。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前准备

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于建筑施工工程,也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了解工程概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了解工程情况,盲目工作,等于赤手空拳去打仗。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有备而战。

那么怎样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呢?首先要熟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其次要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弄清完成施工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

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古语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这是不够的。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这样认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管理,落实施工方法,更好地完善工作。

二、建筑施工成本管理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定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和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所以必须细致周密地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在各种合同条款在形成之前应由工程、技术、合同、财务、成本等业务部门参与定稿,使各项条款的内涵清楚,严谨不漏;再根据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指标,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然后根据上述数据进行对比、校正,再结合现行、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在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对项目成本、成本降低率、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详实约定。通过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部和公司总部责、权、利分明,双方按合同中的责任,自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以保证项目能按预期的目标顺利完成。

三、建筑施工质量管理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管理到位。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

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要求等,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的实施,中心环节是落实目标责任和实施目标责任。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管理,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四、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的关键是进度和质量。对于进度,原则上按原施工组织计划执行。但作为一个项目而言,现场情况千变万化,如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所难免,绝对不能模式化,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施工质量能否得于保证,最主要的是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来完成每一工序,严禁偷工减料。必须贯彻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专检、联检,通过层层的检查,验收后方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2个目的:①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②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

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项目施工管理要结合工程规模、特点和要求,确立施工项目的管理目标,建立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项目领导班子要做好相关工作。在明确了项目总体管理目标后,还要明确施工期各阶段的分目标,即工程质量、进度等产品成果性目标, 工程成本、劳动生产率等管理效率性目标。为实现既定目标, 一要明确目标的责任主体, 即谁对目标负责;二要明确目标主体的责、权、利;三要对目标责任主体进行检查;四要采取有效措保证目标实现。具体来说,项目施工管理的首要条件,是一个精干、高效的项目领导班子,在项目经理的指挥下,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加上企业管理体系提供的监督,最终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分析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采取科学的方法提高施工管理素质。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质保安全地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徐成建.浅谈建筑企业的施工管理[J].中国科技论坛,2004,3.

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民营 经济 转变

论文正文:

民营企业经济转变策略

第一,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新形势下民营建筑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

民营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挑战增加,压力增大。

一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加快。我国已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高潮期,城镇化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要把城镇化作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城镇化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在47%左右,城镇化率以每年提高1.5%的增长速度,要最终达到80%的目标,建筑业至少有20到30年的发展黄金期。因此,我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促进发展最大的潜力也在城镇化。城镇化将为建筑业提供巨大的国内市场。同时,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而工业化建设预示着一个庞大的建设市场。工业化、城镇化标志着建筑业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呈高增长态势。据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2010年下半年全国新开工项目增速达81.1%,显示未来仍有大量在建投资项目支撑较快的投资增速。与此同时,在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下,民间投资进一步回升。

三是区域经济发展对建筑业的中长期机遇增多。2009年国家批复的区域经济规划数量超过前4年的总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等一批区域经济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四是从行业投资态势来看,新兴工业领域、朝阳产业的投资呈爆炸性的增长;城市化的持续发展会带来巨大的地铁、轻轨、大市政以及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机遇;

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会使环保市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市场;低碳经济会给新兴的能源带来可持续的建设市场。当然,宏观因素也必然影响和制约建筑业的发展。近期中央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一系列政策对房建施工企业也有抑制。建筑业总体上还处于施工总承包低价值、低利润阶段的发展水平,这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作为建筑企业,要善于把国家投资方向化为转型升级的目标,要善于把市场优胜劣汰化为转型升级的动力。

第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为目标,科学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正值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的时期。各级政府较强的投资能力特别是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带来建筑业的巨大需求。同时,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虽将继续进行,但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不会改变,住宅建设随着购房群体的经济实力水平的提高,对建筑业起到强劲的拉动作用。环保、节能、减排、低碳等绿色生态经济对建筑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当然,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也面临着劳动力资源短缺、劳动力成本快速提升、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不配套、高级建筑人才匮乏等新的瓶颈。

为此,十二五期间,民营建筑业的发展要以产业化发展为基本途经,以提高创新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基本手段,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在国家宏观经济指导下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围绕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我们要在行业规模、企业发展目标、从业队伍、技术发展、环境发展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目标。同时要紧紧抓住建筑行业产业化这一目标确定通过变革生产方式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行业发展活力;提高专业化发展能力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技术进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好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强对行业发展管理提高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才聚集能力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资源保障。

在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时,作为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意观察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动向,以此作为制定建筑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外部条件。要研究超前的对策,迎接挑战,在竞争中谋求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建筑业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出台实施要注意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筑经济发展的复杂性不但在于宏观动态的可变因素多,而且还在于相互间的联系性和制约性,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专家们的论证,不断完善建筑业十二五规划方案;

三是建筑业规划的制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务实进取。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这样才能减少制订规划的盲目性,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制定好科学性、超前性较强的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第三,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建筑业经济转型提供持续动力和活力

启东的建筑企业经改革改组和资产重组,南通二建集团、启东建筑集团和启安建设集团等都建立起了集团母子公司体系,经多年运作形成了协同发展、共同壮大的格局。每个子公司都自成体系,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发展的经济实体。在创新体制机制实践中,南通二建集团不断健全母子公司组织体系,完善企业本部、地区总部、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组织框架,建立有利于增强企业实力、调动经营者和主要骨干积极性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的达标考核力度,推动子公司向更高层面的发展。

同时建立了内部资本市场。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资金信贷额度相互调剂,服从集团整体发展需要,资金实行风险抵押、有偿使用,参照银行信贷模式,加上企业自有资金的高速循环、期限灵活、回收有保障、相互无风险的特点,真正发挥了内部资本市场的独特功能。启东建筑集团首先从完善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入手,通过与各子公司签订内容全面、约定详细的《内部履约协议书》,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体制,使下属单位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实体,增强子公司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提高了各子公司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其次,通过制订企业管理的标准化流程督促企业有章可循。近年来先后制订了经营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等16项经营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组织施工生产。

再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用人用工、绩效考核、经济分配、财务管理、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职责明确,赏罚分明,营造以制度管人,以规章管事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目前启东建筑集团各下属子公司都形成了由经理、经营科和项目经理、工程科、质管科组成的二级管理体制,科学管理实现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有利于建筑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民营建筑企业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快体制机制的创新:

一是要加快经营机制的改革。要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为纽带,调动企业经营层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健全母子公司组织体系,完善企业本部、区域公司、子公司和项目部的组织框架,加大对子公司的达标考核力度,推动子公司向更高层面的发展。集团母公司要逐步增强科研开发功能、工程总承包功能和投融资功能。

二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各集团公司以资产增值为前提,通过调整考核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调整股权结构,逐步推动集团及各法人子公司的股权向经营骨干层集中。适宜、合理的股权设置,激发了管理层的创业热情,增强了企业人、财、物集中调控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推进项目管理机制创新。要认真总结项目股份制、项目抵押承包制等成功经验,提高员工参与项目的积极性。要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核算考核,按照岗位责任,明确责任成本指标,坚持绩效考核与项目的全员薪酬利益挂钩。要通过管理机制创新实现企业从侧重职能管理向侧重流程管理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传统的人、财、物管理向人本管理、品牌管理、风险管理和诚信管理转变,实现企业管理的新飞跃。

第四,全方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建筑业转轨变型的新跨越

启东的建筑企业经多轮改制组建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后,解放思想,创新经营拓市场,经受住了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呈现出经济增长快、经营效益好、竞争实力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如今,这支铁军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根本,实现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型创新,努力打造全国建筑强市。

一是科学谋划市场布局,占领市场高地。在市场布局上,坚持点线面结合,形成区域优势。壮大传统市场,增强市场开拓的占有率;发展新兴市场,增强市场开拓的渗透力;抢占潜在市场,增强市场开拓的影响力;开辟海外市场,增强市场开拓的扩张力。加大市场信息收集和项目跟踪力度,重点以省会城市或地区级城市为突破口,加大拓展力度,实现由点到面扩张。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市场开拓的主战场,特别是抓好二、三线城市的市场开拓。要充分发挥特级资质企业的品牌优势,继续实施大业主、大项目、大市场战略,攀高亲结高缘,与大投资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协同发展。

二是以结构调整为抓手,占领新兴市场。在项目定位上实现多层次拓展,实行高位竞争,要利用品牌、人脉、资本、管理等优势,在科技含量高、建设难度大、利润水平高的建筑领域占有更多的份额。要向铁路、高速公路、地铁、隧道、港口、桥梁、市政等大型基础设施方面承接更多的项目。在加快调整经营结构中,要向建筑产业上下游拓展延伸,进一步完善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产业结构体系,加快发展工程总承包经营模式,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在做大做强建筑业的同时,积极向房地产业、商贸业、服务业、机械制造业、休闲农业等行业领域发展。

三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构建信息产业优势。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抓住国家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契机,着眼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依托集团技术优势和市场平台,积极发展新兴科技产业。加强企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逐步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要以深入开展QC小组活动为抓手,规范施工工艺,提炼施工工法,攻克技术难关,全面提升工程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和企业产业层次。通过发展信息技术在建筑企业逐步实现企业商务电子化、经营网络化、管理系统化,形成企业反应、决策、运转的高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的执行力、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从传统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转变。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优秀团队。要着力培养好四支人才队伍。即:懂经营、会管理、善开拓的公司经理队伍,能干、会算、善管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队伍,精经营、通法律、会谈判的报价师队伍,技术熟、工作实、有经验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队伍。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和谐协作的员工队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以打造全国一流建筑强市为目标,优化外部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建筑业是启东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优势产业。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建筑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力加强人才支持、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建筑经济做大做强的步伐。

一是要提高组织领导和服务引领力度。建筑主管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安全监管上来,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全力以赴做好品牌推介、行业包装等工作,为企业开拓市场牵线搭桥。工商、税务、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重心下移,服务前移,在资质晋级、金融信贷、特种人员、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是提高监管督查力度。要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抓手,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全力清除违规施工、违章操作、无证操作现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组建好劳务公司和劳务基地。建立培训网络。努力解决企业急需的技术熟练的农民工等劳动力资源。要在劳动力较富余的省份建立长期守信的良好的劳务分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