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养老研究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1
1.前言
1.1研究背景
1.1.1人口老龄化加速
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快速进程中,人类迈进了所谓的“风险社会”。人口老龄化这一世界人口发展趋势,作为人类社会十大长期风险之首被提出。在未来几十年里,中国老年人口的增长将构成我国人口变动的最基本现象。人口老龄化已不仅仅是一个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也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探寻一种经济、合理、有效的养老方式,已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所必须面对的课题。[1]
1.1.2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挑战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现象、新问题也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社会变革的新趋势使得家庭养老也面临着诸多的危机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人口与家庭结构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猛增,养老负担加重;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四二一”家庭模式;农村人口流动给农村老人赡养提出了新的问题。
2.农村社区养老
农村社区养老主要是指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社会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整合政府与社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使老人能在熟悉的环境里得到必要的救助和照料。农村社区养老是农村在政府无力实现全面的社会养老的情况下,依靠挖掘社区自身有限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小范围的社会福利制度。[5]
3.农村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
3.1供需不平衡
农村社区老年人需求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服务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而农村社区养老又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服务质量偏低的特点,这就出现了农村社区养老供不应求,供需不平衡的现状。
3.1.1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资源配置不合理
(1)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公共物品的供给偏向城市,很多方面都将农民排除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之外。(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缺乏各方面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养老资金有限,没条件去聘用高素质的专业服务人员。同时,现有的医护人员还因得不到学习培训,业务能力提高受到限制。[9]
3.1.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供给存在缺陷
(1)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我国农村社区养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过一部单独的法律规范,使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就会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缺乏农民信任的情况。
(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不完善。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对老年人生活极其重要的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监督管理机制薄弱,资金挪用严重。[9]
3.3观念落后,对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认识不到位
观念的问题主要来自社区职能管理部门和老年人本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区职能部门对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再加上自己的观念滞后和服务意识差,使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得不到重视。另一方面是老年人自身对农村社区服务的认识不高,很多老年人对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抱有一直怀疑的态度。
4.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4.1加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资源供给
4.1.1加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
(1)政府作为社会保障责任的承担者,就必须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投入资金,这是不可以免责。近些年来,政府已经开始调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大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
(2)鼓励非营利组织和社会捐赠的投入。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各界都会将获得了部分收益用于公益事业的投入。我们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纳入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范畴,不仅能够为农村社区养老提供资金保障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慈善人士。
(3)农村老年人自己的收入。近些年来许多地区都建立农村老年人高龄津贴以及养老金,加上子女的赡养费用和亲友馈赠,也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甚至还有多余。这些收入虽然不多,但是可以用于一些低收费服务的支付。[11]
4.1.2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1)专职社工可以由村委或者社区基层组织推荐,由村内有声望的老年人或者党员干部来担任,这样能够增加与老年人沟通的便利性,能够更好为老年人提供需要的服务。
(2)加强医护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充分发挥市、县级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有计划有条件的为农村社区医护人员的培训提供支持。派遣城市的医疗护理专业人员、专家到农村挂职或兼职,以指导农村社区卫生工作。
(3)发动社区内的居民充当志愿者。鼓励农村的有为青壮年充当自愿者,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与技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大力宣传或其他途径,发展志愿者队伍,扩大养老服务资源。
4.2加快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12]
(1)尽快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养老服务的法制建设,尽快颁布相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各种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有法可依以及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得到法律保障。
(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试点推广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抓紧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解决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建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社区的辐射作用,实行“就近就医”的原则,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对那些高龄老人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定时为其检查身体,提供康复护理。
参考文献:
[1]丁卫国.加拿大的养老保障制度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J].无锡轻工大学学报,2001.9
[2]王联寅,“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中国西部科技》,2003年第4期,109页
[3]王银秀,“关注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增刊,161页
[4]崔恒展、张军,“试论农村老年人的自养及农村养老中的政府作为”,《济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14卷第2期
[5]曹晓燕,关于发展农村社区养老保障的构想[J].上海农村经济,2009(7)
[6]汤芝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思想战线》,2003年5期
[7]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编(修订本)[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8]岳瑞芳,社区养老将成中国人养老新趋势[ N].新华网北京,2004-10-29
[9]宋国秀,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需求与供给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6
[10]徐志文,谢方.农村社区养老合理性分析及实施对策[J].农村经济,2005,(11)
[11]吴晓东,“中国农村养老供给的困境与出路”,《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1期
[12]袁高鹏,“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考”,《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2月
[13]杨蓓蕾.英国的社区照顾:一种新型的模式[J]探索与争鸣,2000.12.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2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社区养老服务;问题及对策
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规定:60岁及60岁以上的称为老年人,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或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到2010年将增加到1.13亿,2020年为1.72亿,2050年为3.36亿。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型国家行列。
社区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又称社区助老服务、社区老龄服务、社区老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虽然名称各异,但基本上都是指使老年人不脱离所生活的家庭、社区,同时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服务。家庭养老功能有可能进一步弱化,纯老年人家庭、高龄老年人家庭将不断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经受更大的考验,这必然要求政府和社会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社区养老由于吸取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优势而受到人们的认可,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方式,被认为是符合我国老龄化发展现状的养老模式,因此,要努力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以使老年人能安享幸福的晚年,真正做到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
一、瑞金北村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现状研究
(一)研究对象
老龄化社区:是指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瑞金北村社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是典型的老龄化社区,至2012年底数据,瑞金北村社区总人口为一万零四百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有两千余名,占总人口19%。其中80至90岁的老人有315人,90岁以上的老人有314人。
(二)研究过程和方法
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在进行50份问卷的试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对问卷进行微调整后,面向瑞金北村的老龄人共发放正式问卷300份,回收296份,有效率为98.7%。被调查者的最小年龄为53岁,最大年龄为97岁。平均年龄为72岁。并且对五位瑞金北村的老龄人和社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
(三)瑞金北村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现状
1.对老龄化社区养老观念认识不到位。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认识不高,很多老年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社区关系密切性和社区服务对满足自身需求的重要性。在调查老人对社区医疗、家政、娱乐、法律等基本服务项目了解情况调查时,我们发现,76%的调查参与者认为社区没有医务室,23%的调查参与者认为社区有医务室。造成调查差异的原因是瑞金北村原来有社区医院,而早在半年前已经拆除。这表明了老年人并没有充分意识到社区与自身的相关程度,对社区养老认识不足。另外,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调查得知有52.5%的老人与配偶居住,21.7%的老人独居,21.7%的老人与子女居住,4%的老人与子女和老伴共同居住。绝大多数老人身边没有子女能日常照料。这在客观上更需要社区和社会对老人的关注和帮助。而无论是政府、社区还是老人需要对老龄化社区养老观念有着明确的认识。
2.社区服务总体水平低。(1)养老服务种类单一,设施不完善。通过访谈得知瑞金北村社区养老提供的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①过年过节时候上门慰问、发放尊老金;②社会志愿服务,上门陪老人家聊天、进行情绪疏导等;③安康通(应急服务热线);④居家养老家政服务;⑤低保劳保服务;⑥娱乐休闲活动等。社区养老服务对象面狭窄,对于那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自理的老人,服务项目是极少的。缺乏专业化服务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都集中在家政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对于相对专业的医疗服务项目、临终关怀项目及心理疏导是很匮乏的。并且服务内容大多局限于物质照料方面,忽略老龄人精神保障,服务形式过于单一。(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供需不平衡。问卷显示约89%的老人认为社区医院是他们目前认为最需要的服务设施,而瑞金北村的社区医院在半年前就已经拆除,医疗设施不完善,老龄人在社区没有得到社区医疗设施的便利服务。其次,调查显示,瑞金北村的老龄人活动中心等娱乐设施也未完善,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老龄人零散地聚集在社区广场上开展娱乐活动。(3)社区养老服务未分层。老龄人有其特殊性,调查显示,独居老人所占比例为21.7%,不能自理老人占15%。调查显示,在生活服务和家政服务上,社区未为这些特殊老人提供的送饭上门、心理治疗等一系列特殊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缺少专业人员。调查得知,有超过大半数,即82.8%的调查参与者认为社区没有提供聊天解闷服务,只有17.2%的人认为社区有这一服务。而瑞金北村居民服务中心是有提供志愿者进行的聊天解闷工作。但由于老人数量大,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教育及技能训练,综合素质弱,无法给予老人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所以造成了调查结果的差异性。社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情况并不容乐观,有85.5%的调查参与者表示社区没有法律援助服务,14.5%的调查参与者表示社区未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访谈得知,瑞金北村社区是通过与高校合作通过志愿者开展法律讲座的形式对老龄人宣传法律知识,缺少有相关学科背景的社会工作者。
4.社区服务产业化水平低。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了社区服务需要走产业化道路,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升,但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化水平低,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市场成分少,企业、第三方、个人等主体涉及较少。不能很好地满足养老服务的市场需求。
5.资金来源匮乏。社区主任访谈透露目前有一名爱心人士向社区捐款一千元用于家政服务,社区用这项资金为社区内一位特别有需求的失独高龄老人聘请了一名家政人员进行服务,每周上门两次进行家政服务。资金来源有限随着特殊弱势老人群体日益增长,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筹集的渠道比较单一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投入于社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去。
二、建构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议
(一)明确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定位
“社区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通过对社区的科学组织管理,以社区为中心,各种社会养老力量以社区为依托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以实现老年保障的目标的一种模式。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当得到充分重视,社区应当明确自身的养老职能,并且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养老的宣传,使老龄人以及社会各界都充分认识到社区在养老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作用。
(二)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调查分析老龄人的需求,对老龄人的需求进行划分。针对年龄不同的老人提供不同的养老服务内容,针对身体情况不同的老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家政服务内容,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定期上门检查,专门的家庭护理服务等服务内容。针对受教育程度不同的老人也开展相应的文化娱乐活动。
(三)完善老年服务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
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建设,社区应当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政府应当重视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扩大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覆盖面,从而为养老服务培养一批专业化人才。同时,要重视对社会工作者等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社区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制度。
重视志愿者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要利用媒体资源宣传社区养老服务优秀志愿者的典型,在社会中营造出以志愿为荣的风气,动员社会各界成员加入到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中来。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跟高校建立长期的联系合作关系,加强志愿者服务的组织性,避免志愿服务的不连贯性。
(四)形成多渠道的社区养老资金来源
传统的社区养老资金来源于政府,但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远远不够,社区养老服务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制约了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所以要发动社会多方面的力量筹集资金。一是政府拨款,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或者是减免税收等为社区养老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社会集资,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捐款和捐物的形式对社区养老作出资金支持。三是发行福利彩票。四个人出资。五是慈善捐助。
(五)增加养老服务的项目,扩宽服务内容和改进服务设施
1.社区提供生活照顾服务。这是最基本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对老年人生活的照料、家庭里卫生的保洁、生活用品代购、个人护理、喂饭换药、帮助洗澡等基本服务。建立托老所,老人日托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对老龄人的全方位照料。建设为高龄老龄人、不能自理的老龄人提供的无障碍设施,从而为老龄人的活动提供便利。
2.社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社区应当建立社区医院等基本的医疗卫生单位,针对老龄人开展医疗保健讲座。定期为社区老龄人开展体检服务,并且最好记录下老人的健康状况。开设医疗服务热线,使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出现身体状况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社区。
3.社区提供心理慰藉和文娱活动服务。社区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老龄人的心理需求,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注意文化娱乐活动的多样性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老龄人的需求。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等供老龄人娱乐和相互交流的场所。注重老龄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办心理咨询室和上门咨询聊天解闷服务,为老龄人提供专门的全面的心理疏导。社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内部周边的空地、公园广场建设娱乐活动场所设施,方便老龄人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娱乐活动。
(六)调动各方力量,促进不同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应当鼓励各方的力量参与到社区养老中来,包括非政府组织(NPO)、企业和个人等主体。第三方通过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来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而政府达到一个角色转变,从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监督和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
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走产业化的道路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是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从行政性经营到市场化经营、从事业化管理到企业化管理、从非经济实体到经济实体、从财政维持到自负盈亏的过程。国家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资,改进社区的管理体制,完善社区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实行收费制度,不再依赖国家,自负盈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不断形成社区发展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郑莘.城市老龄化社区的研究:概念、特点及目标[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1(2)
[2] 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N].人民日报,2011-4-28.
[3] 陈元刚,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9(9).
[4] 高黎.社区服务走向何处一从契约到公共利益[J].社会, 2001(11).
[5] 李晓华.社区照顾模式与中国养老方式选择[J].理论学刊,2005(10).
[6] 文强.我国城市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西北大学,2008(6).
[7] 孙泽宇.关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2).
[8] 彭希哲,梁鸿,程远.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9] 李宗华,李伟峰,陈庆滨.欧美社区照顾模式对中国的启示[J].东岳论丛,2006(7).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3
【关键词】 社区社区养老老龄化养老保障
在过去的30多年里,随着生育水平的急速下降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13.26%,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十年来我国总人口增长不到6%,但老年人口增加了44%,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总人口增长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
与人口快速老龄化相伴随的,我国城乡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成为理论工作者和相关社会管理部门面对的重要课题,作为养老支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养老”自然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之一,且相关研究成果数量众多。根据从中国期刊网最新的检索情况看,在1990―2010年的20年时间里,题目中含有“社区养老”的研究文章共有230篇之多。从的时间看,相关研究成果有迅速增加的趋势:在2006―2010年期间发表的题名含有“社区养老”的文章共183篇,占过去20年相关成果总数的79.57%(见表1)。进一步对所检索的文献分析,我们发现,已有关于社区养老的研究存在“七多七少”的问题。
一、经验研究多,理论探讨少
从检索的论文看,很多文章只是根据经验材料,就一个或少数几个社区养老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不少的分析文章大同小异,少有对经验材料进行理论提升,甚至对什么是“社区养老”仍含混不清(李学斌,2008),大多数的研究可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对社区养老概念界定不清,对社会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与区别缺乏把握,严重阻碍了对社区养老研究的深化。经验研究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理论的探讨和提升,则会导致我们对问题的认识只会仅仅停留在表层,甚至可能影响我们对社区养老认识的正确性。仅以“社区养老”的概念界定为例,有人将社区养老定义为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社区安度晚年,还有人则将其定义为由社区提供养老支持,更多的研究则对社区养老的概念避而不谈。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对“社区养老”内涵和外延的明确界定,相关研究的对象和研究的边界就不明确,得出的结论就可能似是而非。
二、定性描述多,定量分析少
在已有的研究中,绝大多数只是对调查材料进行一般性的定性描述,定量研究的数量很少,而且不规范。我们知道,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各有优缺点,即定量研究的不足制约我们对相关问题准确深入的认识。
在已有的相关研究中,不少研究极具“相似性”。有些关于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的研究,所用语言都是结论性的话语,但全文看不到直接的“论据”或间接的“论据”,缺乏可信度和说服力。
事实上,如果我们能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或借用已有的统计数据,对社区养老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对影响社区养老发展水平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进行定量分析,以及量化对比社区养老和其他养老方式下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差异、代际关系差异等,对于深化社区养老的认识、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城镇社区的研究多,农村社区的研究少
从我们检索到的有关社区养老的研究文章中,针对城镇社区的研究占61.30%,而针对农村社区的研究只有9.57%,其余则是不分城乡的一般性研究、或介绍国外社区养老情况等(见表1)。即使在那些“不分城乡”研究的文章中,很多在字里行间仍透露着城市的气息,本质上就是针对城市社区研究的。而另一些研究根本就将“社区”等同于“城市社区”,将“社区养老”等同于“城市社区养老”。这种研究内容的区域特点与我国人口城乡构成特点不相符合。我们知道,我国农村人口占全部人口的大多数,而且,随着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发展,以及农村青壮年人口的大量外流,加上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甚至缺乏,农村养老问题相对于城市社区更加突出,农村养老问题更应该受到学者的关注。
之所以出现社区养老研究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笔者认为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国内社会学对社区的研究本身就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二是与我国养老实践倾向城市有关,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其他涉老服务实践在城镇的发展明显好于农村,在农村,家庭养老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近几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迅速发展,但保障层次很低,覆盖面也有待提高;三是可能许多研究者居住在城市,对城市社区的情况更为熟悉,或更便于调查研究。但是,所有这些不能成为我们的相关研究“轻农村”的理由,只能说明我们的研究中所存在的缺陷。
四、福利传递的研究多,市场化和准市场化服务传递的研究少
在关于社区养老的很多研究中,研究者将社区养老等同于社区服务,而社区服务又等同于社区福利。事实上,服务可以是福利性的,也可以是市场化的或准市场化的,不同类型的服务各有优缺点,具有优势互补性(关信平,2004)。在以往的社区养老实践中,我国确实存在忽视市场化特别是准市场化服务的情况,这可能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和制度依赖不无关系。从西方福利国家的实践看,自上个世纪后期以来,“商品化”成为许多国家福利改革的一个特点或趋势。我国的福利发展水平远落后于西方福利国家,但至少我们可以多研究西方国家福利发展的经验与教训,适度超前的、多角度的研究可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关于社区服务传递方式的研究的单一性无疑会制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五、政府主导的研究多,居民参与的研究少
重政府主导,轻居民参与,这既是当前我国社区养老实践的问题,也是相关研究的不足。事实上,社区居民参与对于社区养老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其一体现的是公民权利。公民,是社区的主人翁,凡涉及每个公民利益的公共事务或公益事业,公民都有权参与。其二体现的是一份责任。社区是全体社区成员的社区,建设社区是每个社区成员责无旁贷的义务。其三体现的是一份力量。将所有社区居民的力量集聚起来,人多力量大。其四体现的是智慧。人多智广,人多主意多(资芯,2010)。固然,在社区养老方面,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没有社区居民的充分调动和参与的社区养老决不是真正意义的社区养老。
除了政府主导和居民参与之外,社区养老的研究还应该更多地关注社会力量的介入,包括一些盈利或非盈利组织、自愿组织等在社区养老中的作用。社会组织是社区养老的重要力量,他们进入到研究者的视野也是理所当然。
六、供给导向的研究多,需求导向的研究少
与政府主导相对应,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更多的是供给导向型,需求导向明显不足。这种现象一定程度上与社区养老需求状况以及对需求导向型服务的重要意义的研究不足有关。加强社区养老需求导向型服务的研究,可以指导社区养老服务形式、服务内容的实践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七、重复性研究多,创新性研究少
严格地说,既然是研究,就应该是具有创新性的。但如前文所述,纵观国内有关社区养老的研究,重复性的研究、“相似性”的研究很多,不少“研究”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是人云亦云。一些文章让人怀疑作者仅仅是为“发表”而写作,缺乏学术追求和社会责任。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得到改变,即使我们“研究”的数量上去了,但研究的质量并没有提高,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会大打折扣。
值得说明的是,“多”和“少”是相对而言的。上述分析中,对于前六个方面的“多”和“少”,我们所说的“多”的方面,也并不是说我国的研究在这些方面已经足够和完善,更不是说我们的相关研究“过头了”,而是为了更加突出六个“少”的方面的研究太过不足。今后关于社区养老的研究,既要深化对六个“多”的方面的内容的研究,更要加强对六个“少”的方面的领域的探讨。
至于最后一个方面的“多”和“少”,则是与学术风气、学术道德等联系在一起,更是值得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EB/OL].人民网,2011-04-28.
[2] 资芯:浅析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现状[J].经济研究导刊,2010(12).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4
关键词:公共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析
现如今在人们慢慢进入到了老龄化的社区中,居家养老已经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虽然是也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法律方面的问题依然是制约了这个模式的发展,因此对于法律方面的完善也是成为了现如今必须要进行解决的问题。
1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分析
根据其相关部门的统计得出,我国在一九九九年便是进入到了老龄化的社区中,并且不仅仅增长的速度比较快,老龄化的情况比较严重,老弱病残也是比较多,社区居家养老主要是一种新型的模式,受到了老年人的喜爱,由于其不仅仅减少了传统家庭年轻人赡养老人的压力,也可以和老年人聚在一起,让老年人可以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比较轻松。地方各个政府和人民政府也是需要积极的鼓励和开拓市场,从而在各个城乡发展这种专门针对于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2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分析
由于我国的养老制度刚刚开始,但是也是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尤其是法律方面并不是十分的完善,以下便是对存在着的问题进行分析。一是根据其立法角度来说。现如今居家养老这个制度并不是十分完善,立方也是存在着滞后,相关养老方面的法律也是比较少,直接的导致了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法律体系并不可以很好的衔接到一起,此外因为法律内容也是存在着缺失,并不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导致其无法可以正常的落实。二是根据其执法的角度来说。多数的时候政府执行力度并不足,无法可以起到执法必严,具有着比较好的立法,如何将其法律政策严格的制定,并且落实到实际之中,也是社区居家养老这个服务方式需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对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同时也是需要合理的去引导以及支持养老经费的问题,但是因为不少地区由于经济和环境方面的不同,其管理以及服务依然是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三是根据法律角度去分析,居家养老依然是存在着相应的权益纠纷的问题,并且多数的权益也是难以进行保障,由于养老者以及服务机构达成了一种比较特殊的关系,其需要签订一种服务以及被服务的合同,由于现如今养老合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这个领域依然是在摸索之中,在进入到养老机构的人群通常都是身体条件比较差,健康方面依然是比较堪忧,此外因为多数的老年人自身经济并不是十分富裕,如果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一些列的权益问题也是随之出现,因此必须要建立起统一的养老服务的法则体系。
3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的对策分析
对于社区养老服务而言,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必须要对其法律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也是需要营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作为一种服务让老人可以切实的体会到这个机构的好处,通过对我国老龄化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从而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出完善,根据其政府作为主导,从而形成一个多层次以及相互帮助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
3.1需要对立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根据国家作为出发点,并且也是需要做好基本以及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对社区居家养老完善的法律,根据其服务的内容以及方式和标准等,从而对资金的额来源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其地方政府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然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域性以及地方性的区别,因此也是需要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满足该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的立法,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则是需要做到积极的配合,对其现如今一些部门存在着社区层面的体现,缺少着整合以及资源分配的情况,要想做到这点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制定出支持非盈利型组织的法律。二是在支持的方面必须要提高力度,使其来自民间的资金具有着良好的政策,在用地方面和税收方面实施相应的保护。三是因为各个地方的差异比较大,因此需要对各种服务的标准以及服务收费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多样化的方式,从而为跨区域的老人提供出相应的保障。
3.2在执法上需要对政府的规定进行明确
对于政府而言,主要是作为执法的主导地位,在居家养老的问题上需要综合的去考虑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建设,并且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需要提高政府的财政投入,需要保证居家养老这个服务方面的经费,同时也是需要避免服务场所或者是机构的建设没有经费,此外该政府的出手补助政策第一时间进行相应的补助,对其经济确实困难的区域进行加大补助。二是需要建立起全面的社区养老服务评价以及监督的机制,在评估上也是需要采取内部和外部相互结合的评价机制,根据其评估的结果从而排出服务质量好的结构,从而对评判结果进行服务,通过采取这种方法可以更好的促进他们和老年人之间的服务,保证居住环境的舒适程度。三是支持社区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也是需要发动社区力量的参与,这样不仅仅可以扩大规模,同时也是能够使其经营多样化,根据其互联网+的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居家养老这个举措。
4总结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后得出,总而言之社区居家养老虽然是被人们的认识程度比较晚,但是这种新兴的顺应时代潮流的出现,已经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支持,在我国政府部门大力的支持下,居家养老服务也是会得到不断的深化,并且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带来一定的便利,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这项利民的举措得到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彭进.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策研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7,24(02):102-106.
[2]张绚蕾.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创新[J].人力资源管理,2017(04):10-11.
[3]王玥.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对策[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4(06):190+224.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5
【关键词】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日趋明显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4+2+1”结构的家庭数量日益增多,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机构养老已无法满足我国剧增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顺应时代的潮流、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把推行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放在了重要位置。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即在适合的环境中养老,自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推行以来得到了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的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事宜的社会化服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结合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老年人可以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中享受由政府购买、社区负责提供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生活照料,如为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为老年人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洗头、洗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游玩等;其二,技术护理,包括为老年人做心理疏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的休闲娱乐场所,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帮助老年人重新树立生活目标等。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情况
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社会机构有偿提供和政府购买无偿提供,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已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方式。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植和养老成本的居高不下导致机构养老也逐渐失去市场主导作用。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就成为必然选择。综合全国各地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普遍方式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社区负责招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即家庭养老加社区服务于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提取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二者的优点,是未来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
政府于2001年实施的“星光计划”,我国开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探索工作。2005年在全国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和目标。2008年全国老龄委联合多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参与养老行业的实践。比较各地的发展情况,苏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更快发展,苏州市提出了机构运作、虚拟养老、集中居住、应急服务、志愿服务等五大养老体系,推动了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作支撑。首先,除了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障条例》可作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外,我国没有明确的社会保障法律。相关的制度条款缺乏法律权威,致使大多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其次,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没有有效带动市场和非盈利机构的积极参与,缺乏市场力量,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模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养老服务多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致使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数量不足;再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三)基金筹集渠道单一,覆盖范围小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养老行业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大量的财政预算将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于养老行业,福利彩票和慈善捐赠波动性大、缺乏稳定性也不能充分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小范围开展,先满足生活极度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大范围开展,形成规模效应。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单一,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老年人料理家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等。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关注较少,陪老人聊天解闷、社区集体休闲娱乐这样的服务却少之又少。这样的服务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优质、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阻碍了我国养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
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从事居家服务行业的人员物质报酬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法规,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范畴,充分利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性,调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制化建设。当前应积极筹建国家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利、财力保障机制、社会参与、服务准入、服务资源分配、服务模式等内容。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治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家庭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政府为主导、社区委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和运作机制。采取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社区服务资源利用率。社会群体加大监督评估力度,建立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高水平的服务指标体系。服务过程中采取统一的计量和考评标准,建立操作性强、适应性强的规则体系,实现居家养老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治理,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服务的多元化和针对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要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聊天解闷、集体娱乐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可以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社区集体服务等多样化服务。通过实现服务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四)强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专业化素质较低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素质高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首先,建立一系列人员培训和考核标准,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服务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年轻人在空闲时间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弥补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缺憾,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1] 邹欣雨.社会发展视角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3.
[2] 宋言奇,杨.居家养老“五大体系”的发展探索――以苏州为例[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0).
[3] Kiyomi Asahara,Yumiko Momose,Sachiyo Murashima.Long-Term Care Insurance inJapan[J].Disease Management and Health Outcomes.2003.11(12):769-777.
[4] 徐寒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问题研究――以北京市R社区为例[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5] 任炽越.居家养老是全球趋势――推进杭州居家养老[N].杭州日报,2010(4).
[6] 李川渝.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7.
社区养老研究范文6
关键词:互助社区 养老产业模式 长青村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山东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项目编号:09CJGJ36)
一、山东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2012年2月山东“两会”召开期间,养老问题成为一个焦点话题。老龄化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急剧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缓慢成为制约山东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针对山东省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现状,民建山东省委提交了《关于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引入非营利机构的建议》,建议发展由政府和非营利机构合作参与的新型社区养老产业模式。由于社区养老产业模式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推广面临着缺乏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的困难。
(二)山东养老产业发展主要问题
1、机构管理不完善,行业发展无秩序
目前山东地区每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速为70万以上,而全省养老机构仅有1000多所。与此同时,山东省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床位也无法满足众多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山东地区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以50床位以下的小型养老机构为主,且普遍存在监管不力,质量追踪体系不够完善,分类不够科学等问题。
2、经营方式落后,服务质量低
当前省内养老在老年人日常照顾、医疗护理等方面仍然停留在比较原始、粗放的状态,护理人员护理经验严重不足。相关护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护理培训与认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较其他省市差距很大,这也成为了制约本省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3、养老观念传统,产业模式落后
据调查,山东地区倾向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到了全部被调查人口的89%以上,仅有不到11%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这与山东传统儒家思想的广泛传播关系密切,但也在一定限制了市场需求的增加。一方面,这是我国老有所养的传统思想的集中体现,但在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山东地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落后的现状。养老市场产业模式落后,行业质量良莠不齐严重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对养老机构的认可程度。
二、菩提长青村互助社区经营模式的优势分析
(一)菩提长青村老年互助社区经营简介
菩提长青村是在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后建立的社区,于2000年竣工。建立初期,长青村是一种公私合营的非盈利的老年互助社区,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安置在大地震中无家可归的老人。在此时期,该老年互助社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捐款和政府补助。后来,菩提长青村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民间非营利养老机构。现阶段,为了减少对外来捐赠的依赖程度,长青村选择了一条新型的老年互助社区发展之路,为在养老人提供了不同一般社区照顾的服务模式,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自立自足的产业社区模式。
(二)长青村老年互助社区产业优势探究
1、“老有所用”的建设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的“老有所尊”的养老模式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单纯的物质赡养已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而原有的以“养老”为建设思路的养老机构也因为难以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而遭遇经营困难。长青村充分尊重老人的自立、自强的精神需要,努力满足了老人“老有所用,老有所尊”的精神需求,以老年人种植蔬菜园为例,这种方式让老人在劳动中享受生活,在自立中享受到了人们的尊敬。
2、“互助社区”的产业模式
为了尽量满足老人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将养老社区建设成为老年人结交朋友,充实生活的新的“家庭社区”是长青村老年互助社区产业模式的又一大特色。在这个社区内,没有明确的“服务者”和“被服务者”,每个人都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服务的接受者。
3、“独立自主”的经营理念
经济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都为台湾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政府对长青村的财政支持和社会对长青村的经济捐赠。为了使长青村能够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长青村选择了一条“独立自主”的经营之路,它通过自制自售手工艺品等方式,将养老这项社会工作顺利发展成为了一条新的产业模式。
三、山东省推广菩提长青村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SWOT分析
(一)山东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优势
1、良好的经济基础
推广这种新型的养老产业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其中,包括了场地租赁费用、新的养老理念宣传费用和人员培训费用。初步核算,2011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GDP)4542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这种持续的经济发展为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2、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加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山东省全省平均受高等教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8.69%,每10万人接受大学受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000年3331人上升到8694人。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人们对新的养老观念的接受程度也逐步增加。从“老有所养”的传统思想到现在“老有所用,老有所尊,老有所乐”的新型养老理念,新型的养老思想已经逐步深入人心。
(二)山东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劣势
1、养老机构发展基础差
虽然现阶段山东地区养老机构众多,但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服务质量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备,民营养老机构尚未形成良好的市场效应和规模效应。因此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推广前期将存在不可预测消费时滞和消费群体购买风险。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对养老机构的不信任感,提供人们对养老机构的接受程度,将会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
2、劳动者要素供给约束增加
养老服务人员平均技术水平差、理论知识单薄是当前民营养老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新型养老机构的推广对当前的养老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老年护理技术之外,还要求该服务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常识、文明礼貌。这对劳动者要素的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成为新型养老产业模式推广的约束条件之一。
(三)山东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机遇
1、历史发展机遇
未来一段时间,将是山东省优化产业结构,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关键时期。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将为山东地区新型养老产业的推广提供了更多有利的发展条件;世界老龄化进程的推进与对养老问题的关注为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新的机遇。而与此同时,政府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如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任务,也为推广养老产业模式提供了新的机遇。
2、两岸交流合作带来的机遇
相关养老产业经验的缺乏为山东省地区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而台湾地区长青村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营建可以成为山东地区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学习对象。随着两岸的合作交流往来的越来越频繁,也有越来越多的大陆学者选择赴台进行学习。更多的学者了解到了这种新型养老产业模式,也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四)山东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威胁
1、严峻的经济形势
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山东经济的持续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债务危机已经找到了比较合适的解决方式,但短期内经济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作用对山东经济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2、根深蒂固的养老观念
山东地区是儒家思想的发祥地,是孔子的故乡。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而“孝”正是其仁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的观点表明,侍奉父母应该做到经济上的赡养和生活上的照料。正是由于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仍然持有“去养老院证明自己的子孙不孝”的想法。这也成为山东推广新型养老产业模式的阻碍与威胁之一。
四、山东应对推广难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1、完善养老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基础养老设施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扩大现有养老机构规模,努力为老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帮助现有的养老机构提高现有服务水平和所住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提高所住老人的满意程度,满足老年人的娱乐需求。
2、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服务标准化目标
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硬件服务资源质量,引领服务质量全面协调发展,将满足需求作为衡量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妥善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养老产业服务标准化进程,把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纳入服务标准化目标之一;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者管理培训教育,为推广长青村新型养老互助产业模式奠定产业基础。
(二)增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增强养老机构监管力度
1、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前培训,促进产业养老服务质量升级
严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任职前培训,将职业认证列为任职人员必要标准之一;严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从业资质选拨,提高招聘门槛;加强对专业护理人员的技术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评定范围,努力吸引优秀人才。
2、提高养老机构监管力度,实现养老机构全面发展
增强养老机构监管力度,完善养老机构监管机制,提升养老产业进入门槛;将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列入监管进程,注重养老机构质量划管理与一体化标准,努力实现养老机构全面发展水平。
(三)学习长青村产业模式,宣传新型养老思想
1、以非营利组织为载体,进社区举办公益宣讲会
选取有地方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大型社区,通过社会公益组织的宣讲,传播长青村新型养老产业模式,为山东将非营利组织引入养老产业,创建新型的养老产业模式作群众铺垫。
2、推动企业进社区,提供老年人亲身体验机会,挖掘市场潜在购买力
通过抽取地区幸运老人的方式,提供免费的短期体验机会,让老人亲身体验新型养老服务所带来的乐趣,从而扩大新型养老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的挖掘本地区的潜在购买力,引导更多的老年人更加便捷的消费,得到优质的服务。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建立高校合作关系
以纪录片的形式真实再现长青村互养老模式,透过报纸等传媒方式有效快速的扩散到千家万户,为更多需要养老服务的家庭提供便利;鼓励当地高校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期密切合作的关系,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实践和探索机会;吸引了更多人才的关注,为本地养老产业的创新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四)提供优惠政策,促进现有养老机构改革
1、提供优惠政策,加强政府针对性支出
作为当地政府,应努力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加大相关产业财政支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提供信息服务,建设完善养老体系发展模式,建立科学的养老产业的布局规划,为养老机构提供方便的交通和适宜的环境;加强政府财政养老支出,增大对老人福利、疾病治疗的针对性支出;实行企业扶植政策,促进企业与养老产业相关的企业加强合作,努力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2、促进两岸交流对话,努力吸引外界投资
设立相关法律制度,以法律规范相关产业的发展,为长青村新型产业在山东地区的推广奠定基础;加强两岸交流对话,建立两岸长期的互惠共利合作关系,学习台湾相关养老产业模式;投资引诱政策,撬动民间资本,吸引外商投资,尤其是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人才,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