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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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1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股权激励发逐渐取得了相关企业的青睐和重视,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方式,同时,股权激励也是适合现代企业长期发展的激励手段,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方式去鼓励经营者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本文将主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提供一些帮助和借鉴。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问题与对策

引言: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其发行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性的权益对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的长期性鼓励制度,据实践表明,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切实可行,而且相对有效的企业鼓励机制,今年来,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和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股权激励制度也取得了相应的发展和完善,大部分上市公司肯定了股权激励制度并予以实施,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在今后的股权激励制度实施过程中仍需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

(一)股权激励的含义

股权激励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以股权的形式向公司的管理者或工作人员分配企业收益,使管理者同时承担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角色,这样有利于管理者将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公司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股权激励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收购、复合型等等,其中我国上市公司采用较多的是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模式不要求激励对象实现购买该公司的股票,而是授予激励对象将来按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没有任何的先进支付,因此激励成本相对较低,其所面临的风险也较低[1]。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

从目前来看,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更多的使用股权激励,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方式来实现公司管理层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进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通过稳定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大多都是直接任命的,其行为和薪水都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制,所以,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难度加大。

从股权激励的实施行业开看,电子信息行业实施的较多,而且呈现出逐年增长的发展态势,其次就是机械、设备、仪表类的行业较多的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医药、生物制药行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有13家企业,仅次其后的是电子业,其他行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实施此激励政策,总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业分布相对广泛,而且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尝试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来带动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模式相对单一

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收购、复合型等等,在这些股权激励的形式中,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形式过于单一,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会选择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形式,可见相对于国外的一些国家,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形式都相对保守和单一,而国外的许多国家都不断的在尝试和运用各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来鼓励来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还会挖掘和使用新型的股权激励模式来实现企业的升级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我国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应用和实施还有待提高[2]。

(二)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最初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由国有企业组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有企业才不断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选择上市,在上市后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股权激励制度来推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盲目的选择股权激励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自主性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和限制,同时,由于初期国有企业在股权激励中形成的一些监管制度不适合民营企业的运营机制,因此使民营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和制约。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是一个公司股权激励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监督约束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在一些固定形式下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条件,同时,过多的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激励条件的限度,一般在制定激励条件时都会较低,甚至达不到公司最初的业绩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股权激励政策是无法达到激励作用的,同时也不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股权激励制度只是成为了公司管理者获取短期收益的工具。

(三)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和法律环境

目前,随着股权激励制度受到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青睐,一系列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法律环境也相应的有所改善,但是,我国仍然缺乏一个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环境来保障股权激励的实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股权激励的授权主体、股权激励的对象、股票的来源、经营者中途撤股,购买股权的数量极其比例等方面都需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去确保其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行,同时,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去保障经营者持股的合法性,从而充分的调动上市公司管理者的积极性,最终实现上市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虽然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新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法律漏洞,而且具体实施办法还不够完善,与此同时,新法律法规与原有规章制度之间还存在一些争议和矛盾,这种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和矛盾性更加凸显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三、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

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是一个公司股权激励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所以,我国上市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规范公司的内部结构,并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层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降低公司内部管理层的道德风险,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一个完善和健全和内部治理结构,从而促进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首先,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内部结构监督和管理机制,并总结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初步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股权激励制度,当然,在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要不断推陈出新,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内部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有效的实施股权激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结构都不尽合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还有待提高,其所能起到的制约和监管作用还有待完善,所以,还要改变独立董事的引进方法,适当增加其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从而建立健全公司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改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二)实现多种股权激励模式相结合

目前,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会选择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形式,在经济危机之后,这些上市公司也逐渐认识到实施传统单一的股权激励模式的局限性和不利之处,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很多上市公司实施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经常达不到行使权利的条件,使众多上市公司不得不选择停止使用和实施股权激励,由此可见,结合并实施多种激励形式的重要性,同时,还要不断尝试和探索新型的股权激励模式,从而促进上市公司的稳步发展。一般来说,一种新的股权激励模式,不管其实施效果的好坏,对于上市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进步和创新,只有在股权激励的道路上不断地探索和发现,才能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进步,发现问题并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从而促进上市公司的稳步发展[3]。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股权激励的对象、股权激励的授权主体、经营者中途撤股、股票的来源,购买股权的数量极其比例等方面都需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去确保其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行,可见股权激励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改善,新法规的出台也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但是,新法规的出台也造成了诸多法律之间的不协调,为法律法规的正确使用到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所以,要不断致力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法律法规引发的潜在风险,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去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努力使股权激励的方案符合新的法律法规,同时,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并尽快完善包括税收、会计等方面的专门规定,修改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的规定[4]。

结语: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形成所有者与管理者利益的共同体,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有效抑制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从而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所以,要积极完善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促进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曹晓雪,杨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会通讯,2012,05:36-38.

[2]李赞.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对策——基于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研的分析[J].管理观察,2014,28:73-74.

[3]王雪,张恒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09:47.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2

关键词:农产品;股权激励;解决措施

一、股权激励的概述

1.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是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一种形式,企业经营者给员工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据侧、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使企业员工能够更好的为公司做出贡献。

2.股权激励的本质和目的

很多人都误以为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一种福利,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股权激励的本质说到底是一种激励,它是希望通过股权的形式来分配企业的收益,用以激励企业经营者,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利益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股权激励的目的最根本的就是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未来的发展,而且企业希望通过股权激励这种方式保留企业核心员工,并对他们的贡献一定程度上进行回馈。

二、农产品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内部矛盾,解决了企业问题。农产品内部采用的是一种委托的模式,经营权和所有权同其他大多数企业一样是分离开来的,众所周知,经营者和所有者他们之间所追求的利益是不一样的。对于企业经理人而言,更关注企业的短期效益,而企业的股东则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效益,这样就使得农产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一矛盾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股权激励,这主要是通过让经理人以相应的方式入股公司,掌握企业一定的股权,使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并承担一定的风险,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激励经理人更好地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从而较好的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产品中存在的问题。但是,激励机制虽然对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却并不能完全的消除企业组织的问题。

三、农产品采取股权激励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全,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

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与农产品整体的治理结构息息相关,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的前提,而农产品治理结构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股东大会实际是由大股东操纵的,小股东很难发挥其作用;二是董事会对经理人的有效约束不够,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很可能会造成企业高层和股东合谋,使企业的资产流失。三是监管部门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农产品中,被监督者往往是监管部门的上级,这使得监管部门很难行使其监管职能。

2.业绩评价体系不健全

实施股权激励也必须在企业拥有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农产品现有的评价体系都存在着诸多不足,如评价目标不清晰,评价标准及指标单一等,这就使得很难对企业的业绩和人力资本的贡献进行较为准确的量化并评价。一个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将两类指标有机结合,即能够反映企业人力资本的财务指标以及能够体现企业未来发展的市场价值指标。而这通常较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外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指标的真实性,现阶段,就农产品而言,还有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否则股权激励很难在其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激励方案不合理

农产品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够合理,虽然它包括了多个方面,但是并没有看到对激励对象的明确规定,也没有看到对激励模式的阐述,而且方案制订的程序没有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样就可能导致公司内部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难免会挫伤员工积极性,有的甚至会直接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

4.激励政策实施不当

一个公司的激励政策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是需要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者相结合的。而农产品实施股权激励则是一昧地强调物质激励而忽略了精神激励,它许诺经营者的较高薪酬是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的,经营者要想获得高报酬就需要不断的发挥自身的才能促使企业发展,从而获得较高的报酬,这种激励机制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促进公司发展的,但是也正是由于农产品过于强调物质激励,所以导致了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获得激励奖励不惜采取任何措施,甚至是改变计提折旧方式,卖掉公司资产来提高营业外收入。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会促进公司的发展,还会导致公司面临着重大的风险。

四、解决农产品股权激励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农产品的治理结构可以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通过加大国资委、证监会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积极强化监督机制。实践证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不仅包括企业内部的制衡机制,而且应包括外部监督,应该将内外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企业、股东提出整改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提升企业的透明度,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管理层的短期行为,通过对激励对象进行各项综合考察,包括:素质、道德等,可以有效的规避道德风险问题。此外,还应强化企业所有者对企业运行的监督,不断完善企业的董事会结构,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有效运作,同时还可以增加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以保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2.完善公司内部的业绩评价体系

当前,农产品使用的最多的绩效考核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是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可以很好地提供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信息。但是,该指标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可能低估经营人员的业绩;二是经营者可能高估经营人员业绩并造成行为短期化。因此,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实施方法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订和兑现。农产品要想建立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就需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企业绩效评价激励约束作用正常发挥,将评价结果落到实处。为此,除了不断完善评价系统之外,应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将评价结果作为对企业及管理层评价、任免和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3.设计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

一个科学的激励方案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激励方案中应该包含股权激励对象、激励模式、激励目的以及股份的分配、管理与资金来源。首先,农产品肯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激励的对象和模式,明确自己实施激励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是基础;其次,需要清楚自己公司的资金和股份问题,正确的划分股权以及制定相关的规则;最后,要加强对该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制定完善的实施和监督体系,保证该方案顺利的进行。此外,公司在强调物质激励的时候也应该注重精神激励,将二者相结合,能够为企业员工提供更多的提升职业技能以及晋升的机会,从而促进激励政策更好的发挥作用。

4.国家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股权激励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综合调节,以及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自2005年以来,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逐渐规范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条件。但同时,还应完善配套的法律环境,完善《公司法》来为中小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打好基础,完善《证券法》来加强、加深信息披露机制等。

五、总结

本文在对农产品相关资料进行了解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民营企业股权激励的概念,目的及其本质,也明确了股权激励时如何起作用的;接下来又了解了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因素有: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正确的激励计划;在财务方面也需要进行改进;要做到以人为本,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最后,指出了农产品股权激励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尝试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厉利锋.股权分置改革后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1.

[2]胡红艳.中小型民营企业激励机制的分析[J].企业家天地,2010(04).

[3]张樊.我国股权激励机制问题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01).

[4]王力.我国民营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问题探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0(05).

[5]席一政.中小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模式选择浅析[J].科技信息,2009(06).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3

【摘要】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安排,股权激励的作用最终要落实到公司业绩增长上。本文通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等问题并阐述了从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

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期权模式受宠、公司董事和高管获得的激励股票数量过多、激励成本过低等现象。制定者没有考虑到在市场低迷时期,股票期权可能失效、给子公司董事和高管过多的激励数量会导致价值分配不均衡以及为了降低激励成本,一些上市公司低的行权价削弱了激励效应等问题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激励的实施效果。

2.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职业经理市场可提供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在竞争和淘汰机制的作用下,经理人由市场选择,经理人的价值由市场确定,形成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出于重复交易的考虑,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更看重自己的声誉,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即经理人为提高自己的身价会千方百计努力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也是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我国目前经理人市场还比较落后并且发展缓慢,现有的公司制企业靠市场竞争机制选拔的经理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小,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经营者是由政府部门任命的。

3.个别存在使用股权激励机制时激励过度

在企业中,一些资深管理者,基于当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避免高位决策失误给自身带来的风险而丧失开拓进取的动力,满足于现状,丧失了许多企业发展的机会。激励过度同样会削弱激励机制的最终效果,目前激励过度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利以激励的名义损害企业利益,中饱自己。

4.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业绩评价体系的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客观和科学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层的努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的效力。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通用性、权威性很强,并且能够作为各行各业参考的统一评价规范与标准。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各式各样,指标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曾尝试使用财政部颁发的业绩考核体系,但由于此考核体系设计较为复杂,可控性和可操作性差,而且多重指标之间的关系不够明晰,甚至指标与指标之间存在矛盾,执行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何量化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股权激励缺乏一个有效的操作平台,其可行性难以令人信服。

5.股权激励中约束力明显不足

管理者违背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其最主要的条件就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了解的信息比委托人准确完整。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路就是委托人获取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对管理者进行约束。但有许多的国有上市公司直接所有者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主管部门,其本身的产权与责任关系就比较模糊,再通过其间接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约束和管理,客观上必然造成“所有者缺位”问题,甚至会造成内外勾结的严重恶果。

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1.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精细的设计是保证股票期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因此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合理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避免与证券会有关规定相违背而被叫停的难堪局面。激励过度,很可能会影响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不需努力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反而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同时会引起市场与股东的质疑。而激励的门槛太高了,经过努力拼搏也无法达到的目标,只能让人望而却步,同样也无法调动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么以什么样的行权价来实行股权激励?权激励的范围和措施怎样?们何日能行权?制定力案时就必须全盘考虑的问题。

2.注重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作用

企业治理结构关键是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力绝公司经营者或日常管理者“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股权激励事关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和公众股东利益,与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严格的审议和决策机制,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其中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计划除了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外,公司外部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咨询机构的意见或建议也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建议建立公司内部人、股东出资人、期权理论专家三方期权激励科学治理机制。公司内部人是期权受益人,股东出资人是期权决策人,理论专家是期权评审人或设计人。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一个管制机构。在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中,一个有效的政府管制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早期发展阶段。政府的政策制定水平、管制过程的效率、机构的廉洁性,对于公司治理体系的形成至关重要。

3.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建立共同目标

委托人与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是不一致的。造成了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然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委托人的最终目标,而人也要借企业的经营获取报酬,双方都不希望企业面临暗淡的前景,这就为双方的目标协调提供了契机。在委托契约既定的前提下,人的报酬应当是相对固定,委托人适当的让渡一部分增量价值于人,使企业能够分享增量价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委托双方的共同目标,产生双赢效果。现实中,在委托双方之间建立柔性契约是比较可行的。

4.注重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发挥金融衍生工具等作用

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而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所以,完善资本市场,稳定股市行情,是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首要的工作任务。首先是解决大小非问题。建议“大小非”解禁期限设计应该延长些,可以考虑设定10年甚至更长时间解禁完毕,每年只能解禁部分。这样,就不会对股市造成太大的压力;对大小非解禁后的交易,央企大小非解禁应该明确时间表,市场需要一定时间来吸收股改大小非解禁的压力。其次,引入卖空机制。“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高价上卖出他们并不拥有的股票,然后再在低价上补进等量的股票,从而获得差价收益的交易行为。在有“卖空”机制的情况下,如果股东们对公司的改组还有期望,他们就可以继续持有公司的股票,但会通过“卖空”的操作手法,一方面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向董事和经理传递出不满的信号。此外也会促使所有投资者,关注有关企业的负面消息,他们可以通过“卖空”机制在股价走低的过程中交易获利。如果做空机制能够到位,当价格偏离价值的情况发生时,很多可以选择做空,就可以把价格逼回价值,从而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

5.完善评价指标,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股权激励是建立在对经营者的经营评价之上的,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是股权激励效果得以体现的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和薪酬体系的考验。建立一套能够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经营者努力程度和经营效果,综合评价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考评指标,对于推行股权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应该是全面而又系统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并重,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并重,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并重,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并重。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中应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也应该包括各种专业的金融、会计和审计等独立的机构,从而确保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准确的、科学的考核:既要应用财务指标,也要考虑企业成长的相关非财务指标,体现企业潜在的竞争优势和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效果。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4

关键词:股权激励 盈余管理 修正Jones模型

关于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研究,国内现有文献选取的样本数据均为2010年以前,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创业板上市,中小板与创业板已成为实施股权激励的主力。基于此,本文将研究区间扩展至2012年,围绕股权激励计划公布前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联程度这一主题,运用实证数据定量分析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影响的机制,对已有的研究进行补充,以期为资本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决策提供一些借鉴依据。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是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主流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行权期时的市场价和行权价之差。为获取高额收益,管理层有可能会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之前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以降低授予时的行权价;在行权期,管理层有可能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以提高行权时的市场价。此外,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通常为会计业绩,而行权期间会计业绩考核标准一般都是以公告当年或者前一年的指标为基准的,因此,管理层可能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动机,使基准年度的指标降低以顺利达到行权条件。对于限制性股票也是同理。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1: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之前存在向下的盈余管理。

H2:上市公司在股权授予日之后存在向上的盈余管理。

随着股权激励计划被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用,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中股权激励部分带来的收益也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从激励对象的角度看,所获激励股权数量一般情况下是越多越好,因为获得的激励股权数量越多,未来潜在收益就越大。即使未达到行权条件,也可以放弃行使股票期权或回购限制性股票以避免损失。因此可以推断,股权激励幅度越大,高管通过盈余管理使公司绩效提升的动机也就越强。基于此,提出假设:

H3: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以后的盈余管理程度与股权激励幅度呈正相关。

与传统的激励方式相比,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效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方案中的行权时长对激励对象的收益与风险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能够取得行权资格,会尽可能行权时长缩短,从而能尽早地实现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果上市公司行权时长太短,则管理层更易于采取对当前盈余有利的会计政策来满足行权指标;反之则会加大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难度。基于此,提出假设:

H4: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以后的盈余管理程度与行权时长呈负相关。

样本选择与变量设定

为了保证研究样本数据的有效性与时效性,本文依据以下几条原则选取研究样本:以2011-2012年中国沪深交易所股权激励方案并成功实施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总样本;由于金融保险业的特殊性,排除金融保险业的上市公司;剔除了PT等上市公司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等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剔除了异常数据、相关财务数据缺失的数值。筛选后共得到156个数据样本。实证分析中所用到的激励模式、激励幅度信息主要来源于和君咨询的中国股权激励年度报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主要来源于锐思数据库与国泰安数据库。

本文实证研究的主要变量如下:

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盈余管理程度,通常通过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来表征。夏立军(2003)认为,采用线下项目前总应计利润作为因变量分行业估计特征参数的截面琼斯模型更适用于中国证券市场。结合谷丰(2011)等人的研究,本文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现金流量表法,由式(1)、(2)计算出线下项目前总应计利润GA与线下项目后总应计利润TA:

(1)

(2)

式中,EBXIi,t为经营利润;NIi,t为净利润;CFOi,t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其次,分行业分年度对式(3)进行线性回归,采用OLS方法计算β1、β2、β3系数:

(3)

式中,Ai,t-1为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REVi,t是基准年度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之差;RECi,t是基准年度和上一年度应收账款之差;FAi,t是基准年度的固定资产总金额。

最后,将计算出的β1、β2、β3系数估计值代入式(4),计算出非操纵性应计利润NDA,并通过式(5)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

(4)

(5)

解释变量:将激励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作为解释变量,并选取行权时长当作另一自变量。行权时长指从股权授予日到可行权日间的时长。

控制变量: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还选择了公司规模、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管理层薪酬等控制变量。

模型构建

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所构建的模型为:

DAi,t=α1+α2×SCOPE+α3×DOT+α4×LNSIZEi,t+α5×ROEi,t-1+α6×DEBTi,t-1+α7LNBDi,t+α8×TOP5i,t+α9×LNSALi,t+ζi (5)

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对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从表2股权激励计划公布前后两年的盈余管理统计性描述中可以发现,T年DA均值约为-0.0024,为负值,且远低于T+1年的正值0.117,这说明股权激励前一年整体的样本公司普遍存在对盈余的向下调整。幅度不大的可能原因之一是有些股权激励计划宣布时间较晚,会在当年的前几季度而非前一年作向下调整。而T+1年DA均值约为0.117,中位数约为0.084,说明在实施股权激励以后,管理层对盈余管理有一个向上的反转,初步验证了假设H1和H2。

(二)配对样本T检验

为了排除公司性质、行业、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将T年数据与T+1年数据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通过相同公司前后年的盈余管理变化以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布对盈余管理产生了影响。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表3中T年与T+1年同样本公司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之差的均值为-0.1193,标准差为0.1564,P值为0.000,通过了显著性水平0.01的统计学检验。这说明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的前后两年,盈余管理确实发生了显著变化,证明了管理层确实存在向下调整基准年度会计盈余的行为,同样T+1年DA值为正数,且均值达到了0.117,说明股权激励计划公布以后存在上调盈余管理的行为,验证了假设H1和H2的成立。

(三)回归分析

在SPSS19中对式(5)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从模型整体拟合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方程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虽然调整R方为0.233,相对较低,但是由于盈余管理本身的度量已经是通过回归得出的,再加上股权激励并非是构成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唯一组成部分,所以拟合度不是很高也是正常的结果。

从表4的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股权激励幅度的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股权激励的幅度越大,盈余管理的程度也越大,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设H3: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以后的盈余管理程度与股权激励幅度正相关。行权时长的回归结果较为显著,但系数为正,与假设H4相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不够合理,导致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弱化,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经理人职业素质也有很大关系。此外,还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与净资产收益率、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与资产负债率显著负相关,与公司规模以及管理层薪酬则呈现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对策

完善股权激励方案。应建立“奖励”与“约束”并重的股权激励体系,注重长期经营目标考核,并合理分配管理层的薪酬比例,从而规避风险,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要合理调整股权结构,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丰富内部监督与控制手段。

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环境。应进一步完善会计政策与准则,压缩企业的盈余管理空间,并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和虚假陈述给予必要的处罚,增加管理层违规成本与风险。

综上,本文以中国沪深股票市场2011-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深入研究了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后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会引发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需要从完善股权激励方案、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环境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在提高股权激励效率的同时加强对证券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海洋,赵英.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13(23)

2.何凡.股权激励制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2)

3.林大庞,苏冬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视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 2011(9)

4.徐雪霞,王珍义,郭丹丹.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实证研究―以企业生命周期为调节变量[J].当代经济研究,2013(7)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5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不健全。首先,资本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公众信誉度等。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庄家操纵股市等现象,因此,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和公司业绩及股票市场价格不成比例,降低股权激励的作用。

2、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从我国法律法规的发展历史看,股权激励的政策环境还不成熟,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困难。譬如,已颁布的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有效;股权激励计划在税收和会计制度方面缺少相应的规定;对于股权激励方案中的业绩考核指标也只有建议性的参考。

3、经理人市场不成熟。大多数的经理人都是由行政部门命令,如果经理人的选拔不能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手段完成,那么经理人的个人素质得不到保证,因此即使是在毫无瑕疵的大环境中,股权激励都无法有效、实施,其积极作用无法发挥。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干预过度等致使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随之产生,例如提供虚假信息就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机会,提高了管理人员操纵股权激励的可能性。

(二)公司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对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及运作的机制和规则。尽管我国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形成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仍由内部人构成。通常管理层自主决定股权激励的相关决策,使股权激励变为管理层 “自己奖励自己”,失去了其本来的激励意义。

2、股权激励自身缺陷。①股权激励对象考核方法单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方法而言,基本为传统的业绩考核标准,主要是使用净利润增长率、ROE或 EPS 等,使用的财务指标不全面,非财务指标涉及也较少。

②股权激励机制的激励力度有待加强。管理者的持股比例较低,使其无法将股东利益与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甚至导致管理者追求短期行为,导致股东的权益受损害。

③股权激励行权指标过。低问题。上市公司的行权条件参考于经营业绩,然而,行权要求的门槛太低,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实际净资产收益率,十分容易就达到要求,这使得激励计划有变相成为福利计划的趋势。

3、管理层存在道德风险。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的任期普遍有限,加之与股东的利益方向具有不一致性,使得上市公司的高管很容易会在其任期范围内更倾向于采取短期经营行为,以谋取更高的自身利益。

4、缺乏股权激励必要的配套制度保障。①会计制度层次。公允价值估计没有可参考的、具有建议性的规定,各个企业采取的方法大不相同;股权激励费用的分摊规定不够详细,增加了公司的随意性。②税收制度层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激励对象无法从股票交易中获取利益,但却立即交纳个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施行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措施

(一)政府治理层面问题的改善措施

1、加强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的建设

适度扩大股市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入市质量;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投资结构,大力发展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严格对资本市场中中介机构的监管。

2、建立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法律法规对实施激励计划的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股权激励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得到全方位指导,监督与保障。

3、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

加快经理人市场的建设,不断完善选拔制度,废除经理人行政任命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选拔、监督作用,为经理人创造公平竞争、严格监管、有效流通的市场环境。

4、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管

监管部门在审核、批复企业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监管股权交易及企业信息的披露时,都必须采取最高要求,严厉杜绝、打击一切不正当行为,并且作为政府部门,不能有、受贿等恶劣行为。同时审批速度需加快,尽快实施符合要求的股权激励。

(二)公司管理层面问题的改善措施

1、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独立的董事制度,应适当增加独立董事的比重,引进外部董事;加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的评估审核监督,定期了解财务、经营状况;严格控制好财务报表,防止发生舞弊,避免股权激励成为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手段。

2、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①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要多样化。不同的激励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选择时可结合公司的行业性质、企业特点等因素选用混搭模式,从而达到最优的激励效果。

②股权激励强度要适中。激励不足,管理者很难尝到被激励的好处,从而积极性不高;激励过度,使得获得奖励相对容易,管理层就没有理由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为公司服务。

③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要科学。采用多种业绩考核指标结合的激励体系,也可考虑财务与其他非财务的指标相结合,对反映公司业绩的定量指标进行专门的独立审计。

3、降低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培训上市公司管理层,使其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管理职责和在公司长远发展中的重要性;管理层应严己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为股权激励提供的保障制度要配套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范文6

[关键词] 股票期权 激励 虚拟股票期权

一、中国的股票期权实践和虚拟股票期权的提出

2006年,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分别于年初和9月正式颁行,两办法消除了经理股票期权(Incentive Stock Options,简称ISO)的部分制度障碍,截止2008年5月6日,A股市场共有67家上市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对我国的国企改革以及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各个方面: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公司人的长期激励不足问题;有助于公司降低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引进高级人才;可以促使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趋向一致;可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必要的风险;可以较大地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并可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等等。

由于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现阶段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在外部环境、内在因素及操作技术等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推行和健康发展。

一是内部人控制问题仍较严重。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或掌握实际控制权者不是股东,而是公司的实际执行者或经营管理者。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国家股所占比重相当高,股东大会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股权激励机制必须是建立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而在真正股东缺位的情形下,公司经理人既可以作为国有股的代表不理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又可以作为内部人不理会国家这个大股东的意见。目前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主要为内部人,内部人通过控制董事会影响甚至操纵股东大会。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存在内部人控制的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那只能是自己激励自己,或者说股权激励的决策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国内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度(即内部董事人数/董事会成员总数)为100%的占样本数的20.4%,为50%以上的公司占78.2%;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占样本总数的47.7%,表明内部人控制现象确实较为严重。内部人控制下的股权激励不仅达不到所有者通过股权激励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的目的,还可能引发公司管理层在实施激励计划前刻意降低公司收益率,进而压低股价,甚至利空以打压股价;而在实施股权激励后,释放隐性收益,驱使股价回升,人为加大股价波动,从而获得超额收益;严重者甚至直接进行“会计造假”,虚报利润或者隐瞒成本,以求获得并兑现巨额的激励股权收益。这不仅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甚至有可能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二是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特征明显。股权激励就是要建立经营者和股东一样都关心股价的机制。股权激励机制实现的基本逻辑是:提供股权激励方案―――管理层积极工作――公司业绩上升――公司股价上涨――实现股权激励目标。从理论上说,股票价格应当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这也是股权激励制度的一个核心假设。

但是,这个“核心假设”在股票市场上往往很难得到印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很难通过股票市价得到体现,可能出现公司业绩并未下滑而公司的股价却大幅下跌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而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形。从而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期权不能获利,而亏损公司的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进而大大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

三是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绩效考核是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从实践和发展来看,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包括考核上市公司的生存能力、盈利能力、创值能力、成长能力以及竞争能力等方面,尤其以创值能力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愈来愈重要。创值能力是指一个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经营者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二是经营者为股东创造的财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多以创利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是最常使用的业绩考核指标,但资本市场中的估价主要依其未来潜在的盈利能力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来预期),而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则多以创值能力作为考核指标,并把创值能力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的主要指标。在股权分置情况下,当非流通股价格无法以流通价衡量时,非流通股股东倾向于以净资产最大化为目标。股改完成后,由于所有股票都能够在二级市场上流动,伴随着股票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恢复,股票市场中的市值表现将真正成为公司、行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反映。国资委规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应当考虑将市值指标引入国有股股东的业绩考核体系。证监会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关于将股票市值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的相关规定。将市值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不仅是“资本市场一个全新课题”,而且是正确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措施。

鉴于以上各种问题,综合各方面经验,本文提出虚拟股票期权制度(Phantom Stock Systems,简称PSOS)。

二、虚拟股票期权(PSO)的技术设计

1.激励基金的提取

公司的激励基金是公司开展整个PSOP计划的基础和资金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是本计划实施的最终受益者,所以在公司准备实施PSOP计划前,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以比例f0提取并设立公司的首期激励启动基金F0,有

F0=Z0×f0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F0:首期激励启动基金;

Z0:首次实施该计划时企业的EVA值;

f0:首次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注:EVA是在扣除了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在内的全部资本成本的经营回报。公式为:EVA二税后净营业利润一资本成本(债权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成本))

以后每年从其当年创造的价值EVA中按一定比例fi提取第r年的激励基金Fi,进行虚拟股票期权的奖励。

公司第i年(i≥1)激励基金的提取数额可由下述公式确定: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Fi:公司第i年提取激励基金的数额

Zi:公司第i年的EVA值

fi-1:公司第i-1年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gi:公司第i年的超额EVA增长率,其中,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EVAi:业在第i年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的大小;

EVAi-1:企业在第i-1年所创造的经济增加值的大小。

将EVA作为期权有效期内业绩的评价基础,只有当EVA >0时,企业的价值才真正增加了。

2.确定公司虚拟股票(PS)的内部市场价格

用于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虚拟股票,应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并将其价格高低作为公司业绩的评价指标。那么,如何合理确定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实际上就变成了如何合理地评价一个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只有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联系的虚拟股票内部市场价格,才可能有效的发挥虚拟股票期权计划的长期激励作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是弱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的关联程度不高。因此,以股票价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是不合理的,比较合理的指标是EVA。

公司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pi 的确定方法如下:

(1)在公司准备实施PSOP计划时(即i=0时),明确规定公司虚拟股票的基础价格p0为每股净资产值;

(2)假设以后各年的虚拟股票价格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率为gi,即

pi=pi-1×(1+gi) (i≥1)

其中,gi的确定方法如下:gi=[EVAi- EVAi-1]/ EVAi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EVAi:公司第i年的经济增加值

EVAi-1:公司第i-1年的经济增加值

3.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

(1)授予对象

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包括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同时应兼顾企业的优秀员工和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

(2)授予时机

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授予时机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一次的业绩评定的情况下,而针对公司科技人员的授予时机一般在每年一次的业绩评定和科技人员在科研方面有重大成果的情况下。针对公司的其他人员,只有当其对公司有重大突出贡献时,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以对其进行一次性的期权奖励。

(3)授予条件

只有当虚拟股票期权的获受人通过考核后,才能授予。

针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应着重考察公司内部各项财务指标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考核;

针对公司科技人员的考核应着重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和对公司的经济贡献情况进行考核;针对公司中其他员工对公司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应由公司对其贡献大小进行评定。

(4)虚拟股票授予数量的确定

①根据公司首期激励启动基金F0和基础价格P0,共同确定公司初始发放PS的总数量。以后每年发放PS的总股权数为:

式中Ni为第1年发放PS的总数量。

②在每年发放PS前,应从从中提取一定比例n%的数量作为公司实施PS的积累股权,主要用于对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的PS发放余下的部分(1-n%)Ni即作为在第1年结束后对关键员工发放PS的基数。

③根据第i年参与PS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比例划分上述基数(1-n%)Ni为:

管理人员发放总数:Mi=(1-n%)Ni×mi/(mi+si)(i≥0)

科技人员发放总数:Si=(1-n%)Ni一Mi (i≥0)

式中各符号含义为:

Mi:公司第i年结束后对参与PS的高层管理人员的PS授予总数;

Si:公司第i年结束后对参与PS的科技人员的PS授予总数;

mi:公司第i年参与PS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人数;

si:公司第i年参与PS的科技人员的人数

④确定管理人员的个人发放数量。将管理人员的PS总数中的x%作为第i年结束后公司对管理人员的实际授予数量,剩下的作为积累,用于管理人员受聘或升职时的授予。则管理人员个人发放PS数量为: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Q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管理人员被授予的PS数量;

u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管理人员的PS分配比例系数

⑤确定科技人员的个人发放数量。将科技人员的PS总数中的y%作为第i年结束后公司对科技人员的实际授予数量,剩下的作为积累,用于科技人员有重大科研成果时的授予。

则科技人员个人发放PS数量为: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为:

Q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科技人员被授予的PS数量;

rij:第i年结束后,第j个参与公司PS的科技人员的PS分配比例系数

4.虚拟股票期权(PSO)的行使

(1)PSO的授予期和授予时间表

PSO的获受人只有在PSO的授予期(Vesting Period)结束以后,才能获得行权权。PSO的行权也应按照其授予时间表(Vesting Schedule)进行。授予时间表可以为匀速的,也可以是加速的,还可以是二者相结合的,可以针对不同公司、不同人员具体制定。

(2)PSO的行权价格

由于公司的虚拟股票的内部市场价格每年只确定一次,故以每年确定的内部市场价格为标准来确定当年公司新发放的PSO将来的行权价格。

(3)PSO的行权方式

PSO的行权方式包括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并出售三种。

①现金行权――PSO获受人在行权时,按事先约定的行权价格向公司支付行权费用,购买公司的虚拟股票(PS),并由公司将虚拟股票划入行权人在公司内部的虚拟股票账户;

②无现金行权――PSO获受人在行权时,行权人用其行权后所拥有的公司虚拟股票(PS)来支付行权费用,并由公司将余下的PS划入行权人在公司内部的虚拟股票账户;

③无现金行权并出售――PSO获受人在行权时,行权人将可以行权的PSO行权后立刻向公司出售所得的PS,以获取行权价与当年售出价之间的差价所带来的利润。

(4)PSO行权后虚拟股票(PS)的售出

PSO获受人行权以后所获得的虚拟股票,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向公司售出,售出价格为售出当年最新确定的PS内部价格;也可以在公司内部同其他员工协议转让,其转让价格可以是当年最新确定的PS内部价格,也可以是以PS内部价格为参考的双方协议价格。

参考文献:

[1]王芳:让股权激励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N].中国信息报.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