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村治理方案范例6篇

基层乡村治理方案

基层乡村治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乡村治理 法治化 依法治国

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一方面,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最薄弱的环节,因为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人们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力量不足,也是社会矛盾多发地带,乡村治理法治化任务异常艰巨。而另一方面,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活力源泉。基层干部群众在基层治理法治化方面的创造性实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丰富和完善,只有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将依法治国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各个基层组织,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治”、“家常的法治”、“管用的法治”,法治才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法治中国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石。

一、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困境

(一)科学的乡村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农村治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与农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绝大部分地区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办法。但是各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的章程和村规民约更迭缓慢,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也有些地方制定出台后仅停留于纸面,搁置不用。

(二)乡村干群法治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理理念

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乡村干部对法治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摆上应有位置,一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不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低下,对突发事件缺乏前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也有一些乡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存在断章取义,甚至一些群众不信法,遇到矛盾纠纷习惯于求助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二是法治宣传效果不理想。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贴近性、渗透力不够。

(三)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薄弱

乡镇公检法司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很多地方都只是二人所(庭),且人员老化,工作力量明显不足。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也薄弱,有的县级法制机构只有二人,有的是兼职,而乡镇干脆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这就导致基层法治执行制度刚性不够,比如国家制定的一些配套方案及法律实施细则,基层往往因人手不够、人才缺乏而将之随意搁置,导致乡村治理出现纰漏。

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路径分析

(一)科学立法,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

1、完善乡村治理的立法和制度体系。在“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要求下,加强立法工作,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首先可对乡村法规体系进行动态管理。一方面,根据农村治理形势的变化,首先在乡规民约和地方性规范层面进行调整,时机合适建议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另一方面,对已经修改了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地方性规范和乡规民约也应做出适当调整。其次要清理乡村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比如清理乡规民约、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相关条文可以体系化,有冲突的条文需要修正。基层政府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指导出台村级管理的制度汇编,规范完善包括会议制度、村务财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土地承包等制度和章程,为乡村实现法治化治理提供基础框架。

(二)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

建立乡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广泛吸纳社会精英有序参与决策和监督,同时还要完善法制研讨工作机构,协助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党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架构,召集职能部门、法律专家,就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开展风险评估,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建立基层大法治网络。推进“草根”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民间精英人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强调多元参与,以“律师进村”为载体,吸纳乡贤能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

(三)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和水平,完善工作机制

当前基层治理法治工作面广量大,村级组织无法适应基层治理任务的新要求。因此在当前基层法治机构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不到位的情况下,权宜之计就是充分整合资源,将县、乡镇、村三级法治工作队伍和事项整合起来,切实发挥作用。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实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常态

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经常性开展送法入户、法律赶大集、法制进校园等活动。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建议在农村培育一批农民法治宣传队伍。可制定出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在农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六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在每个村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法治学校,安排“法律明白人”授课。建立普法工作室、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等,集中宣传民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和普法典型案例。

(五)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

基层乡村治理方案范文2

为全面推行“乡村善治工程”强化基层治理工作,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认识

乡党委高度重视“乡村善治工程”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将此作为全面推行“乡村善治工程”的主要抓手。组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2次,乡机关干部职工会议1次,讲明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惩治“微腐败”工作的必要性;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基层治理的必要联系,务必以“一核三治”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动基层治理。

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群众,通过农牧民夜校、院坝会等方式宣讲“乡村善治工程”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的治理方面、目标内容、工作内容,向村民群众讲明要义、讲透方法,确保此项工作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氛围营造

一是为突出惩治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乡纪委通过微信群、qq群、农牧民夜校、走访讲解等方式公开治理重点、举报方式,确保“乡村善治工程”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公开透明、方式合法合规、治理氛围浓厚。二是开展典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群、qq群转发州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利用农牧民夜校,将典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传到村寨,为“乡村善治工程”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线索排查

为将治理工作做细做实,乡党委、乡纪委1.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问题线索收集行动。通过农牧民夜校、村民大会、户主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驻村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走访农户,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收集各类问题线索。对收集的线索要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尚待提高。群众参与度较低,工作开展的被动性较大,村组干部及群众主动参与较为缺乏。

二是惩治工作同“乡村善治工程”的协调推进力度较为不足。乡镇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近期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迎检,线索摸排、信息收集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统筹协调力度尚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既查“有形”,又查“无形”,督促干部职工立行立改,对基层治理工作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一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基层乡村治理方案范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坚决执行州委、县委工作部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平安红河”建设、依法治县成果,持续用力建强基层组织,推动全镇文明乡村整治走深走实,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引向深入,维护全镇政治绝对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明乡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宝华镇“强组织抓治理普法制促文明”乡村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我镇实际,集中全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春耕生产、复工复产、项目建设同步,深入剖析老问题、直面新挑战、解决真矛盾,进一步激活基层组织的中流砥柱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脱胎换骨的整顿、全面彻底的治理、直抵民心的化育、务实管用的帮扶、坚决有力的打处,着力解决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农户脱贫质量不高、局部地区陈规陋习泛起、少数乡村案(事)件易发多发、民众法治意识淡薄等五个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工作大调研、问题大排查、群众大走访、矛盾大调解,坚决扭转部分乡(镇)和村组问题多根子深、隐患大风险高、危害重影响广的被动局面,固化更多制度性成果,开创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形成文明乡村整治的“头雁效应”,确保广大乡村稳步走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发展道路,为全镇高质量脱贫、与全国同步建成

全面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治理基础。

三、工作时段

(一)3月10日- 3月20日:周密部署、系统调研、全面摸排,制定方案,在摸排中逐个击破、逐案化解、逐件清零。

(二)3月21日- 6月20日:重点化解,紧盯调研和摸排中未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和复杂矛盾,整合力量、完善措施、配套政策,全面清仓见底,确保暴露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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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基层党建, 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

加强党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P7。《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针对当前扫黑除恶的新动向, 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首先,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并使村民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 维护村民的利益, 树立党的形象。各党组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帮助, 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 处理好基层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 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实处、才能更好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才能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再次, 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选举出有党性, 作风优良的党员担任村党委书记或村主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农村的建设谋发展。最后,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二、规范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 完善配套制度以及相关法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基层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四个意识”, 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必须完善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选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首先, 建议对破坏选举罪进一步完善, 我国当前《刑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罪的实行行为是被限制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领导人时, 而破坏村委会的选举并没有被当前刑法所涵盖, 根据前文分析, 应将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情节严重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 从法律上保障选民能充分按照自己的意志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干部, 不受黑恶势力干涉。其次, 建议从技术上细化选举程序, 加强选举过程中的实质性审查, 过滤掉以非法手段参加选举的人和不能胜任管理者职位的人, 使选举结果充分反映村民的意志。再次, 要保障村民充分行使选举权, 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的政治参与环境, 建立起完整的选举程序, 外出人员投票表决不能流于形式, 代选要记录在案, 办理齐全的手续, 并且要备案存档。最后, 要保障村民充分行使自治权, 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 建立责任清单, 村务公开透明, 不让黑恶势力钻法律与制度的漏洞。

三、加强对村委会的监督制约, 完善农村管理制度

要处理好基层政权与村委会的关系, 在保证村民自治的基础上, 加强基层政府对村委会的监督P106。首先, 建立起基层政权对村委会的监督机制, 增强两者间的紧密性。乡镇政府要定期巡视, 对村委会备案事项进行实质审查, 发现村委会有不恰当的行为要予以制止;村委会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关黑恶势力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上级汇报。其次, 建立起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村民自治范围内互相监督, 防止专断。最后, 建立起对村干部的监督与考评机制, 监察人员要定期对党员村干部进行考察, 对优秀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对不称职的党员干部给予惩罚, 防止村干部成为当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避免黑恶势力趁虚而入。此外, 各地司法机关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建立罪责刑相一致的法律制度, 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 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农村黑恶势力的组织领导者、主要犯罪人及其保护伞要依据法律从严处罚, 对其他参加者, 有其他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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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村治理/国际视野/基层组织

一、全球治理涵义的缘起及其观点解读

“治理”源自于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的“引导领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指统理(govern)、引导或操纵之行动或方式,经常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相互交叠使用。长期以来,“治理”一词主要被限用于与“国家事务”相关之宪法议题和法律活动,以及(或)限用于处理各类利害关系人的特定机构或专业单位[1].其中,世界银行在1989年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但现今治理已经超越政府运作范围,而强调权力关系、组织制度和公共事务管理等层面。

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最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注: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成立的初衷是要改善联合国处理国际事务所面临效率不高的问题,希望通过该委员会来增加联合国权限以解决日益纷争的经济与关税问题,讨论安理会否决权代表性,并增设公民社会与非政府组织、诉愿委员会、犯罪与国际法庭以及提升秘书长职权等议题,不过在2003年美国悍然出兵伊拉克,完全不顾联合国反对的行径,已经粉碎了联合国在全球治理议题中所做的努力。)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3].

从以上关于“治理”的论述,可以看出,“治理”概念相对于以前的那种强调权威由上往下、命令的贯彻与服从以及具有公权力政府行为的“统治”来讲,它跳出了政府作为主体的框架,而赋予各种民间组织活动更多的空间,于是治理的范围较政府行政宽泛了许多。至于它和一般的“管理”概念相比较,则又不仅仅限于“技术”层面,多了一些原则性的思考。

因此,在全球治理报告书的目标里,公民社会组织(CSOs)必须担任更大的责任来协助政府进行治理工作,其中各种非营利民间组织又成为了最具草根性的社会自治团体。于是,可由非政府组织(NGOs)共同分享和传递重要信息,运用象征和符号、故事和行动来使改革目标能让全球更多民众予以了解,并通过集体压力协助弱势团体对相关的政府、企业或国际组织产生影响力,以此来说服或迫使特定政府和其它权力对象改变其原有的立场和政策。

二、全球治理在农业部门的应用:乡村治理的崛起与实例

乡村治理是全球治理在乡村部门的具体应用。随着全球治理理论的不断丰富与完善,乡村治理的实践形式也在居民生活中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和自治性。

(一)赋予农业新价值的乡村治理:欧陆可持续发展的传承

如何减少并避免全球化的冲击并非只是发展中国家的专利,许多发达国家也在积极运用全球化治理的观念来化解农业与乡村部门的损失。欧陆国家的一项重要农业政策就是说服农民在耕种过程里,改变过去密集种植和带有大量化学成分助长的耕种习惯,融入到可持续发展经营理念之中。特别是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欧陆思维里,农村经济早被视为是整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农民的角色与价值不再只是生产作物者,更被赋予去维护世人所赖以维生的土地与提供更高质量的作物[4].

在欧洲研究中心任教的Michael Keating 便呼应上述对环境价值与乡村发展必须超越农业本身的看法。他指出当发达国家农业产值不断萎缩时,农业结构便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以重建它的价值,而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为世人重视,农业唯有建立在维护环境的价值里才能凸显它的重要性。尽管乡村的观点与意见已经逐渐为世人所重视,但是解决乡村发展问题时,既不能将社会议题抛弃在经济问题之后,也不能将两者分开来处理。同时,乡村政策应该超越农业本身,横跨多种领域与议题。

他也观察到欧洲乡村发展通常建立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合作协调”(coordinating)的机制上,各国政府已经普遍授权地方政府以及由下往上的策略与机制来促进乡村发展。对于推动乡村政策,则更强调“公—私伙伴关系”(pubic-private partnership )以及维护公众参与的机制。即使政府不再垄断公共事务,并建立种种制度性方案如“公办民营”、“公私合产”、“公私协力”等方式来让民间参与,但是非营利民间组织在经营管理能力上往往也还不够成熟,无法完全承担参与共同治理的责任。因此,政府还须通过不同的指导与训练过程,让非营利民间组织具备基本的“治理能力”(注:当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再只扮演“监督”施政的角色,它们可能与政府进行大规模合作,提供原本由政府负担或政府不愿提供的公共服务,那么它们的“治理能力”需要更加公开地和透明地受到大众监督。具体参见http://www.ap.nhu.edu.tw/cybersun/gg/.),这样,非营利民间组织对于公共事务欲分享“治理权”的诉求才具有正当性。

(二)乡村治理是乡村权力的调整:加拿大纽布朗斯维克省的案例

(三)多元文化主义与充权的社会运动:美国阿拉斯加州的案例

多元族裔共存的乡村人口结构原本就孕育着分歧的文化价值、生活习惯与认知体系,然而在都市化与大众文化的影响下,乡村原有的多元文化价值与体系几乎彻底被瓦解。因此,乡村治理不仅考虑到地方权力结构调整的问题,更需强调“多元文化主义”的特色与“社会充权”的行动能力。1998年,美国阿拉斯加州率先成立了“乡村治理与充权委员会”,在其174号行政命令里,赋予该委员会直接向州长与议会负责的权力,需弄清楚由州政府授权的地方政府与部落治理间的权责关系,并增加对地方自主的权限与控制以及鼓励尊重不同主张、传统与文化的特色。同时,更需检查与改善目前所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包括:公共安全、司法、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管理、教育与公共健康服务。

在他们的“愿景声明”(vision statement)里,确认所有居民皆有权让地区更具“自主能力”与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以及肯定这些多元文化、不同生活型态与社区类型所赋予的“生命力”(注:http://www.dced.state.ak.us/cbd/RGC/Default.htm.)。在这份报告里,不仅凸显出阿拉斯加州乡村地区独特的多元文化、族裔治理与社区发展特性,同时也通过在充权的过程中许多成功的小故事来跟所有居民做经验分享,其中包括:如何与居民沟通,让居民放下戒心(例如:第一杯咖啡的故事、让居民先了解计划并赢得信赖);如何与居民构建一个适合当地需要的健康服务网络(例如:健康预防、健康防护网与建立自尊、危机管理以及居家安全照顾等);如何重建乡村的经济体系来解决失业问题(例如:原住民猎渔技术与生活教育的训练);如何与社区居民共同管理自然资源(例如:告知居民国际保护组织对他们捕猎鲸鱼的看法,与居民共同制定狩猎与巡逻的规则)等。

三、中国基层组织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困境与挑战

以上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阐述和案例讨论旨在说明乡村治理所强调的落实地方分权、尊重多元文化、增加地方居民参与社区政策决策机制、凝聚与动员乡村社会资本以及赋予乡村充权的新型权力关系。而在中国农村地区,历时较长的这种强调由上到下、专家导向、政府主导推进的农业与农村发展政策将面临着乡村治理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乡村治理已经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5].于是,有的学者提出中国目前村民自治的治理结构应该加以创造性转换,建立“县政、乡派、村治”的治理结构[6].有的学者认为如果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将自治扩大到乡镇政府一级,在乡镇长选举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推广经验,使农民能够在乡镇范围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乡村治理的结构性变化,缓解“三农问题”困扰下乡村治理的困境[7].他们都希望通过基层组织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来达到中国乡村治理转换的目的。然而,这些改革方案的设想可能更多地是试图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来实行结构和人员的精简,以解决基层政府财政所面临的问题,或者通过行政执行体制的内部调整增强体制的自我约束以规范基层行政行为。他们过多地倚重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自我完善能力,或多或少地忽视了来自乡村社会潜在的自主能力和政治影响力。

在全球治理的冲击和影响下,当乡村居民、乡村企业与产业不断改变自己企图寻求新的出路时,我们却发现乡村基层政府还在观望中央政府的动作。目前的基层组织体制,如果说在动员和组织经济发展方面是有成效的,那么在改善乡村治理方面,是基本上不相适应的[5].因此,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将进一步分析与讨论中国地方基层组织政府在推动乡村治理时可能遭遇的困境与挑战。

(一)对现行“专家—行政管理”模式的质疑

目前,由上到下、专家导向且政府主导推进的“专家—行政管理”模式已开始面临强烈的质疑。比如体制内抗争(如上访请愿)甚至制造更激烈冲突,而且,在冲突过程中,农民的行动能力明显提高,这是起因于乡村居民对基层政府组织不信任结果的表征。面对农村居民教育程度的大幅提升以及市场上大量快速的信息,基层组织却还习惯性地扮演技术专家与政策宣传的角色,于是地方民众静坐基层政府、激烈抗议以争取外界同情的事时有发生。从基层组织活动的具体考察来看,他们在推动计划时,有时候根本没有机会让村民参与发展计划的拟定,召开村民会议只是政策传达的手段,同时,欠缺持续的参与也让村民不明白这个计划的重要性与对农村生活会产生何种影响。于是,在彼此应付了事与事不关己的互动模式里,往往一个小的引爆点就会引发村民激烈抗议的具体行动。

事实上,有效的对话机制并非来自中央政府更多的资源与行政的授权,而是来自基层与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彼此的信任,因此,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让村民能实质且持续地参与来降低彼此的不信任感,让基层组织与村民在知道彼此的底线后,通过“协商机制”找寻一个可以妥协与忍受的选择,这是农民素质在不断提高和觉醒的必然结果与佐证。

(二)对基层设施建设与财政紧张的忧虑

基层建设不足使基层组织在推动乡村治理工作时面临极大的压力。这不仅是乡村的问题,也是所有都市与各级政府的难题。在财政赤字的压力下,许多基层政府连员工的薪水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要求基层政府比照都市地区居民一样提供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可以说是缘木求鱼。在没有彻底改变地方财政收支划分法或直接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前,任何要求基层政府提高服务内涵、将基层政府缩编或虚化只是治标而无法治本的做法。

在这些乡村地区,先前提供交通、水电、燃料等公共服务的国有单位,在追求自由市场运作目标下逐渐民营化,未来基于成本与经济效益的考虑,这些“半公半民”企业将会陆续放弃或重新考虑对这些地处偏远或人口稀少的乡村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于是,基层政府与这些原先只有义务提供社会公众服务的企业便会发生讨价还价的谈判程序。这些问题将不断地困扰乡村基层政府,并造成无法提供足够且适当的公共服务。

而基层政府的财政紧张也将导致行为的变异,出现目标替代现象。基层政府由于生存困境和体制缺陷的交互作用,自身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却把为公众工作演变成为自己工作。为摆脱财政危机,基层组织本身甚至成为乡村冲突的直接制造者。我们认为,目标替代值得特别关注,因为它显示出基层组织正在生长出对于乡村社会的掠夺特性。如果这种掠夺性不加以有效整治,将会日益严重,将出现西方治理研究中所称的掠夺型地方政府[8].

(三)对乡村治理的范围与影响力调整问题的反思

乡村治理经常面临着治理范围与影响力是否需要调整的难题。实际上,以地理或行政层级来划分治理范围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乡村治理所需要的是如何整合地方合作的机制以及让整个机制发挥更大的效果。

许多人误认为增加基层" 政府的效率就是要进行合并,事实上,合并只是所有可能提升效率的方法之一。合并只适合在民族色彩单纯且提供服务性质类似的地方,合并后的地方政府只节省了地方人事成本,并没有因为合并而让他们提供更有效率的公众服务。因此,我们所追求的效率是要基层政府在推动地方治理的同时,扮演它所应该扮演的角色,以提供更多元且有效率的服务。

而具备多元民族特色或不同社区价值、文化特色的地区,则可能需要重新界定基层政府所服务的范围与项目。在未来的乡村治理中,我们需要改变以前那种以人口数量或地域界线等简单划分区域的方法,而是应根据不同的文化、价值以及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原居民村庄来重新规划出许多不同文化与民族风格的新乡村地区。

(四)乡村治理将面临着都市的压力与发展导向的两难

现在的乡村大多处在都市的,在土地相连的情况下,都市所习惯的区域规划、区块发展模式经常向外延伸,并深刻地影响到乡村地区。有些乡村地区提供了都市发展所需要的土地,然后逐渐成为都市郊区的一部分,甚至成为另一个都市。在这漫无目标的向外扩展过程里,乡村治理陷入一个两难的困境,究竟乡村要往哪里发展?乡村的主体性、价值究竟要定位在哪个基础?便成为乡村治理亟待寻求的方向。

在过去,乡村的价值似乎只建立在便宜的土地、劳动力与农产品上。如今,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乡村的这些优势与价值已慢慢开始消失。因此,如何创造被利用的价值,便成为乡村治理与基层政府努力的方向。从欧陆乡村治理的经验里,我们发现欧陆将乡村的价值塑造成为一个提供不受污染的农业生产基地、一个为世人保护稀有自然环境以及最后一片属于世人的公共空间。

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为0.18公顷,而现在仅为0.085公顷。在耕地面积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也在下降。受荒漠化的影响,我国40%的干旱、半干旱耕地在不同程度地退化。另外,耕地污染也在加剧,约有1000万公顷的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0].

因此,基层政府应该拒绝过去漫无目标或抄袭都市区块经济发展模式的做法,而应该全面审视乡村土地应该如何利用以及乡村应该朝哪个方向发展等问题。

(五)农协等中介组织的重构是推动乡村治理的关键

乡村治理固然需要政府和农民之间的中介组织,但更需要农民与市场间的中介组织。如果我们转换思路,将供销社、信用社改革以及新生合作社、专业协会的发展纳入村治框架,在乡村设置综合性的基层农协,确立其法人地位,以农协或农协式的村委会为主体实施村治,就可以同时借助市场中介的机制,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从流通环节获取必要的盈余用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样不太容易遭到农民的抵触。实际上,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众多分散的农户面对大市场特别是垄断厂商,往往显得势单力薄乃至软弱可欺,倘若把他们适当组织起来,则有助于改善市场地位,降低交易费用,规避经营风险,减少利益流失。

国际经验表明,农民协会(农协)是一种可行的组织形式。考虑到目前我国落后的农业和分散的农户的国情,采用农协这一形式充当农民与市场的中介并借以提高农民自我发展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就更为必要。此外,就中国的实际来讲,已经有工会、青联、妇联、工商联等全国性群众组织,而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一个阶层,也应当有自己的组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决策过程中反映自己的诉求。

有了农协这一联系农民和市场的中介组织,村委会单纯充当政府与农民的中介或者充当乡镇政府派出机构的困扰就可以迎刃而解。

(六)乡村人才与领导者能力的培育是推动乡村治理的保证

如何善用乡村的人力资源与培育领导者能力是乡村治理能否成功的保证。人口外流让乡村人力资源有逐渐高龄化的趋势。因此,除了通过活动来凝聚村民对乡村社区的自我认同与服务外,更需要通过训练课程让留在乡村的年轻人成为新一代的领导。基本上,这种新人力资源的招收活动与领导能力的培育,并不是要否定目前乡村地区的领导阶层,因为传统领导通常是以过去或现有的地位来衡量的,比如现任或卸任的乡镇领导或具有专业技能的专家教师等。然而,一旦传统的“专家—行政管理”模式遭受质疑或逐渐改变时,乡村地区需要一群新的专家与领导来投入乡村治理。

四、结论与思考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强势介入、地方乡镇政府逐渐虚化以及国家财政日益紧张的压力,目前在中国乡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强调由上到下、专家导向、政府主导推进的农业与乡村发展政策将面临全球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的挑战。

今后中国政府在推动乡村治理工作时,应该反思现行的“专家—行政管理”模式,检验乡村治理的范围与影响力,解决地方财政与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应该重新寻求发展方向,重新建立乡村价值以及凝聚地方人心与培养新地方领导等问题。

最后,我们提出几点建议作为日后乡村治理计划拟定行动策略的参考:应评估现阶段乡村地方居民是否有意愿或具备“志愿参与”的动机?乡村居民希望通过何种方式来参与并如何决定地方未来的发展方向?社区组织或非营利民间组织是否能够积累足够的“社会资本”而不需要政府补助?如何动员社区的资本去执行乡村发展计划?以及地方行政机构是否有能力“自发性”地去落实乡村治理目标等问题。

「参考文献

[3]Global Governance,Published by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in Cooperation withthe Academic Council on the United Nations[ACUNS]and the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TheBooks and Study Commission Reports on the Subject Include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Governance,Our Global Neigborhoo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5]赵树凯。乡村治理:组织和冲突[J].战略与管理,2003,(6)。

[6]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J].江苏社会科学,2002,(2)。

基层乡村治理方案范文6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综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淇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工作,牢固树立“抓综治、保稳定、促发展”观念,把加强综治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一是在思想上摆正位置。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责任明确化。把目标管理职责和综治“打、防、建、管、教、改”6方面任务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年以来,对8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或批评,对2名领导干部实行了戒勉谈话,表彰先进单位65个,先进个人130名,19名干部因综治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三是制度规范化。制定了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综治工作的轨迹,通过召开现场会,适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完善了工作推进机制;四是保障多极化。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综治组织,配齐配强了综治工作人员,结合村两委换届,对全县村级治保会、调委会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了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政法机关警力向一线倾斜,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达到5人以上、3人以上、2人以上。*年,在全县推行了“大学生村官计划”,行政村通过竞争上岗配备了190名“大学生村官”,优化了基层组织的年龄、知识结构,为基层综治工作注入了活力。县政府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开源节流筹资金,为政法综治部门解决基础设施、交通工具、技术装备等经费,县、乡两级分别按人均0.3元、0.2元的标准将综合治理专项事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期予以拨付,为综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障;五是宣传多样化。将每年三月份定为“综治宣传月”,利用宣传车、新闻媒体、综治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综治知识,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从*年开始,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法律政策明白诗”上墙,将60多种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写成100多首通俗易懂的诗歌,喷制在各村的显要位置,一首诗宣传一部法律,一首诗明示一种行为,群众喜闻乐见,起到了前移黩化的作用。新华社和*先后对这种普法宣传形式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综治工作思路和措施,探索社会长治久安的方式方法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抓好治安防控和严打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发生。一是以打开路,集中整治。从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问题着手,从人民群众愿望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认真谋划严打整治工作。*年3月,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严打集中活动,对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展开了凌厉攻势。*年4月,抽调100名政法干警,划分六个战区,开展了“除霸治乱”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的突出治安问题。*年7月,以解决农村宅基地中的违法现象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村宅基地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年6月,为优化投资环境,又开展了“弘扬社会正气、打击邪恶势力”集中活动,严厉打击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暴力阻扰施工为代表的各类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4年来,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6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59人,打掉犯罪团伙119个,整治治安乱点33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67次,保证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逐年提高,达到了90%以上。在今年全省开展的“命案侦破攻坚战”中,现行命案发三破三,积案存5破3,均居全省先进位次;二是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为突破口,狠抓“四队一工程”建设:成立了以巡警为主的30人专职治安巡逻队,使治安在前治设防,警力在一线加强。从县直单位及有关企业抽调干部职工,成立了50人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增强对城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建立了以民兵和群体为骨干的乡镇专职巡逻队、护厂人、护校队、护村队共248支2235人,达到了处处巡逻不留死角,天天防范不留空隙。组建了铁路治安联防护路队,将境内铁路划成21个责任段,使护路任务落实到沿线每个乡镇、每个民警、每名护路员。聘请出租车司机、环卫工、送水工、个体商户等人员组成的“治安信息员”队伍1000余名,成为政法机关的“了望哨”、“巡逻车”。在铁西工业区实行的警、企、村三位一体的“共建联防工程”,构筑了治安承包、内防外控的治安防控模式,其经验在全省综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三是完善了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预警机制,根据各类案件的发案时间、规律变化,以及辖区社会治安信息的变化,力求“全面控制、突出重点、整体联动、科学用警”,有效地实现了对社会面的控制,可防性案件得到了大幅下降。

三、构筑“民调”大格局,探索综治工作新路子

新形势下的综治工作,只有“创新”才有活力。近年来,我们在落实好综治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锐意进取,积极探索新路子,使全县基层综治工作充满了活力。一是建立“四级网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格局。建立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完善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调处制度,县每月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行政村每10天排查一次,重大节日、敏感期随时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二是开展“一干一警,双岗双责”活动,打牢基层平安工程。向全县每个行政村派驻一个基层创安工作小组,每组由一名干警和一名干部组成,干警主要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干部主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人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实行双岗双责。三是创建“治安民调中心户长”机制,丰富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一名有威信的人为中心户长,负责本区域内的“四联”工作(联安、联宣、联学、联帮),达到四治,即治安促文明、治安保平安、治安求发展、治安促稳定。四是设立“民声服务电话”和“稳定工作明示墙”,畅通干群联系渠道。在每个乡镇和行政村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联系方式公布,并绘制出化解矛盾程序示意图,群众有什么问题和意见可随时和干部联系,在干群间搭建“连心桥”;五是召开“村情民意恳谈会”,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区)主要领导定期到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地接受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逐项落实解决,并定期反馈意见。同时,各乡(镇、区)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随时收集和解决群众的问题,做到了“电话叫,干部到”,给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这些做法的推行,在全县形成了“领导包案、基层疏导、群众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夯实了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一、全民参与,突出一个密字,构筑立体防控体系

(一)领导重视,构筑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该县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一是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策上支持、资金上倾斜。县委、政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把目标管理职责和综治任务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二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年以来,对8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或批评,对2名领导干部实行了戒勉谈话,19名干部因综治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三是健全制度,完善了综治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召开现场会,适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等形式,使全县综治工作形成了抓争创促稳定的热潮。四是完善了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预警机制。强化调研,研究辖区社会治安信息变化,掌握各类案件的发案时间、规律变化,可防性案件得到了大幅下降。

(二)人人参与,打造专群结合、形式多样的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综治组织,配齐配强了综治工作人员。结合村两委换届,对全县村级治保会、调委会进行调整和充实,并通过竞争上岗配备了190名“大学生村官”,优化了基层组织的年龄、知识结构,为基层综治工作注入了活力,确保了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政法机关警力向一线倾斜,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在5人、3人、2人以上。二是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为突破口,狠抓“四队一工程”建设:成立了以巡警为主的30人专职治安巡逻队,使治安在前沿设防,警力在一线加强;从县直单位及有关企业抽调干部职工,成立了50人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增强对城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建立了以民兵和群众为骨干的乡镇专职巡逻队等248支2235人,并成立由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等人员组成的“治安信息员”队伍1000多人,做到了处处巡逻不留死角,天天防范不留空隙;组建了铁路治安联防护路队,将境内铁路划成21个责任段,使护路任务落实到沿线每个乡镇、每个民警、每名护路员,做到了“一保四落实”;在铁西工业区实行了警、企、村三位一体的“共建联防工程”,构筑了治安承包、内防外控的治安防控模式,该经验在全省综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三是创建“治安民调中心户长”机制,丰富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一名有威信的人为中心户长,负责本区域内的“四联”工作(联安、联富、联学、联帮),达到四治,即治安促文明、治安保平安、治安求发展、治安促稳定。

二、打防结合,突出一个细字,润物细无声

(一)铸政法铁军,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社会稳定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该县积极打造政法铁军,法院、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连年被表彰为省市先进单位。政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开创了治安防控和严打整治工作的新局面,从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问题着手,从人民群众愿望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做好严打整治工作。*年以来,先后在全县开展了严打集中活动、“除霸治乱”专项整治、“农村宅基地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弘扬社会正气、打击邪恶势力”集中活动等专项治理行动67次。4年来,共打掉犯罪团伙119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59人,整治治安乱点33个。在今年全省开展的“命案侦破攻坚战”中,现行命案发3破3,积案存5破3,均居全省先进位次,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发生。

(二)抓工作创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春风化雨。该县注重“创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宣传工作,通过开办《法制方圆》、《政法天地》等栏目,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送法进厂矿、学校、农村,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组建综治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综治知识。并创造性地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法律政策明白诗”上墙,将60多种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写成100多首通俗易懂的诗歌,喷制在各村的显要位置,一首小诗明示一种行为,一首小诗宣传一条法律,一首小诗讲述一个道理,群众喜闻乐见,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原省委副书记郑增茂、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清林专程到该县调研“法律政策明白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重点下沉,突出一个实字,实现两个转变

(一)畅通渠道,变堵为疏。该县一是设立“民声服务电话”和“稳定工作明示墙”,畅通干群联系渠道。在每个乡镇和行政村把县四大班子包乡镇领导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联系方式公布,并绘制出化解矛盾程序示意图,群众有什么问题和意见可随时和干部联系,在干群间搭建“连心桥”。二是实行县公检法三长在县局集体接待来信来访制度。三是在各乡(镇、区)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党员稳定现任区,随时收集和解决群众的问题,做到了“电话叫,干部到”,给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

(二)心系百姓忧,变被动为主动。一是开展“一干一警,双岗双责”活动,打造基层平安工程。向全县每个行政村派驻一个由一名政法干警和一名干部组成的基层创安工作小组,干警主要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干部主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人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双岗双责。二是县四大班子包乡镇领导和各乡(镇、区)主要领导定期到各行政村召开“村情民意恳谈会”,面对面地接受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逐项落实解决,并及时反馈意见。三是建立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民调网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格局。县每月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重大节日、敏感期随时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在全县形成了“领导包案、基层疏导、群众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了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保了无集体赴京、省、市上访事件的发生。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近年来,淇县县委、政府把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采取抓领导、严责任,抓宣传、造氛围,抓队伍、促保障,抓基层、打基层,抓创新、举亮点等措施,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进步。1994年以来,连续10年被评为鹤壁市综治工作先进县,*年10月被命名为河南省“治安模范县”。

一、抓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机制

淇县县委、政府始终把抓综治、保稳定作为各级领导的政治责任。一是把综治、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二是实行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综治工作制度。三是建立了以落实“四制”为重点的综治考核与激励机制,年初有安排,半年一检查,平时有督导,年底总考核,奖惩兑现。*年以来,先后对8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对2名领导干部实行了戒勉谈话,表彰先进单位65个、先进个人130名,19名干部因综治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二、抓宣传,构建综治宣传工作机制

一是将每年三月份定为“综治宣传月”,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综治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积极配合,利用宣传车、标语、图版、传单、咨询台、综治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广泛宣传综治工作;二是在县电视台、电台开办了《法制方园》、《政法天地》等栏目,定期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案说法;三是组织县综治成员单位开展了“法律进厂、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捐赠法律书籍,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各乡镇均组建了文艺宣传队,有条件的村建立了法律宣传一条街,向农民群众宣传综治知识和法律常识。从*年开始,在全县农村推行“法律政策明白诗”上墙,将60多种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写成通俗易懂的诗歌,喷制在各行政村的显要位置,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省委政法委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新华社和*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五是全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个,138所中小学全部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向青少年及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综治宣传工作的深入,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全县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抓队伍,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调整充实了县综治办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6人;各乡镇均有一名副书记主抓综治工作,配齐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政法机关警力向一线倾斜,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达到5人以上、3人以上、2人以上。为强化基础,行政村全部成立了综治办,由村主要领导任综治办主任。4年来,先后5次对乡村基层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由综治委、综治办领导和专门机关工作人员授课,提高了乡村综治办、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全县推行“大学生村官计划”,175个行政村通过竞争上岗全部配备了“大学生村官”,优化了基层组织的年龄、知识结构,为基层综治工作注入了活力。“大学生村官”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于*年8月11日进行了宣传报道。县、乡两级分别按人均0.3元、0.2元的标准落实了综治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4年来,共拨付综治经费90万元,为综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抓基础,完善打防控体系建设机制

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治理行动。4年来,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6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459人,打掉犯罪团伙119个,整治治安乱点33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67次,保证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逐年提高,达到了90%以上。淇县被评为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县公安局副局长焦树泉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在今年全省开展的“命案侦破攻坚战”中,现行命案发三破三,积案存5破3,均居省市先进位次。二是完善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城区组建了30人的交巡警巡逻队,8个乡镇各建立了1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17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十户联防巡逻队。厂矿企业、内部单位、学校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护厂队、护校队,全县各种治安巡逻队共248支2235人。三是完善了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预警机制。全县共聘请出租车司机、环卫工、送水工、个体商户等人员组成的“治安信息员”队伍1000余名,成为政法机关的“了望哨”、“巡逻车”,形成了严密的治安防范网络。铁西工业区实行的警、企、村三位一体的“共建联防工程”,构筑了内防外控的治安防控模式,其经验在全省综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四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实现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及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