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例6篇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1

[关键词]项目主导;社会调查;适用边界;应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12 ― 0050 ― 02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时代诉求与回应

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对人才培养有着不同的诉求。工业时代有其显著的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特征,科技知识以高度分化为主要特征。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强调了专业的特殊性、规范化。培养方式主要通过灌输和记忆再现知识,尚能够应对需求,一经培训就终身够用。

后工业社会在工业时代特征基础上,出现了交叉综合,结构调整,更新加快的新变化。这种变化紧靠再现知识很难满足工作需求,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就提出了新的职业和技能诉求。应用型人才需要能够创造,具有有效获取信息、选择信息、识别和整理信息的能力,掌握专业技能和较高职业素养的人才。

国内高等教育顺应这种人才培养需求的变化,开始反思学科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的教学模式,探寻一种新的教学方法来改变授受式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开始在国内高校快速的吸收和推介。

这种方法本身有较久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杜威的“做中学”理论。它强调根据兴趣由学生自主设计、实施,做中掌握知识、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克伯屈对这种方法进行了总结和提升,明确提出和界定了项目教学法。〔1〕德国的职业教育家提出职业教育要培养具有参与设计工作和技术的能力,将职业和学习结合,开创了职业教育的革命性尝试,获得了巨大成功。〔2〕这种培养方法和理念迅速成为西方国家职业教育的主导。

随着新实用主义在中国高校的兴起,项目教学获得了国内职业教育的认可,成为一种广泛采用的教学模式,并进而扩展到基础教学、高等教育等领域。中国知网以“项目教学”为关键词的文献显示,职业教育占总量的70%,高等教育占到15%左右。

项目教学法和具体学科结合,特定学科的项目教学方式。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社会学学科顺应时代诉求,回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是项目教学和社会学学科结合的产物。社会调查是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点形式,也是该专业综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3〕如何通过社会调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与素养,是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探索尚未解决的核心问题。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将项目教学法与社会调查相融合,在机制上使社会调查运转了起来。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根据学生兴趣、指导教师意见和企事业组织需求,形成有实用价值和研究意义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以小组形式完成项目、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培养社会学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提升学生学习兴趣,促其成为认识岗位问题、适应职业需求、发展职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的社会学专业进行了一定范围的实验,和控制组相比,取得了良好的实验效果。作为示范,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开始成为相关社会科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推广。

作为一种人才培养的理念,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适用于社会科学某些课程板块的教学。但是,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这种方法在有效回应了学科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所产生的问题时,也有着新的矛盾和无法解决的领域。换句话说,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尤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一旦超出适用范围,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可能得到相反的功效。

二、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存在一定的学科通用

无论用什么具体形式表现出来,实施项目教学法基本程序和特征类同。由此产生了不同学科的通用现象。具体到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虽然它是项目教学法和社会学学科结合的产物,但在相关联的其他学科中也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遵循项目教学法的基本程序,因此具有一定的学科共通性。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大体上包括六大步骤:选定主题,制定计划、项目实施、报告撰写、成果交流和活动评价。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将依据学生兴趣、职岗要求等选择典型任务。根据所选项目主题,项目小组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安排进度,形成测量工具,选择恰当方式等准备工作。在此之后,在教师指导下,项目小组自主实施项目,发现、分析、反思面对问题和困境,分工协作完成项目测量等工作。项目小组根据实施所获得的数据和经验,形成描述现象、解释原因、形成对策的调查报告,完成项目任务。所形成的报告,小组之间可进行通过展览、报告会等方式相互交流,分享体会和收获。最后,根据调查报告、个人和小组评价等进行活动总结,完成项目。从程序上看,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具有通用性,且对自然科学厘清产品研发、市场需求、市场推广、客户维护等具有重要的支撑功能。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的具体特征,也显示了这种方法不仅社会学学科可以使用,对相关的管理学、经济学、行政学、新闻学等社会科学具有一定的学科通用性。社会调查通常也被这些社会科学分支列为重要的专业课程,也有相关的工作任务需要使用社会调查技能。这种课程设置体现的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不同社会科学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工作任务本身并非单一学科能够应对,往往需要建立在跨学科的基础,需要使用跨学科的内容和方法综合来完成任务。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所具有的跨学科性使其具有一定的学科通用。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以任务为依据,根据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选择设计,对应了相关学科的职业趋向。其过程以学生为主体的主动学习,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而非学习结果。这适应于当前相关学科学生学习状况,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其实施多采用小组合作方式,群策群力,共同分享行动的经验与感受。这有助于不同专业同学形成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这恰恰是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其最终成果多样,不同项目小组根据各自的经验和兴趣,呈现了问题和任务的复杂性,形成解决任务的不同方案和策略。在科学使用社会研究方法基础上,项目成果展示了可操作性。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理念正日益被不同学科所接受,以学生参与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正在根据不同学科特点逐步建立。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建立在学生掌握一定专业基础和方法基础至上,是专业知识学以致用的表现,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行动。各个学科结合自身学科特性当然会有所具体形态的变化,但这并不否定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具有一定的学科通用。

三、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存在一定适用边界

作为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探索和创新,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具有学科通用,尤其是在社会科学学科领域具有很强的通用。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领域,根据企事业组织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设计本专业的项目调查课题。这种实践教学方式有其特定的背景条件与适用范围。

1.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存在学科适用边界

项目教学法在涉及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自然科学中,如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信息信技、机械制造、数控金工等使用较多。这也是为什么职业教育中大量使用项目教学法的原因所在。

至少讲,社会科学领域使用的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与自然科学的项目教学法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自然科学的项目教学,其项目成果一般以具体的物品等实物形成呈现,解决问题或满足需要的产品;其实施方式通常以动手操作为主;实施环境要求较高,基本贴近真实工作情景和环境。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其成果一般是调查报告形式,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其实施方式以研究探讨方式完成;其实施对硬性环境要求较低,只要满足问卷或访谈等开展实施即可。由此可见,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的使用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学科边界。

2.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谨从课程性质边界

高校课程体系基本上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组成,涉及职业能力和素养的主要是后三类课程。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可以在后三类课程中实施,但实施与否、实施程度受课程性质的限制。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前提是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方法基础。专业基础课程涉及理论和方法基础,理论性强,与职业岗位所面临的问题联系不紧密,不适宜或较少使用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的内容与职业岗位所面临的问题联系比较紧密,就适合全部或部分使用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

3.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存在学习阶段边界

如果按照四年学制进行划分,本科学习阶段可以简单区分为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不同的学习阶段有不同的学习任务,也就有了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的学习阶段边界。

低年级学习阶段,学生重点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完成新知识习得任务。这一时期的大学生刚刚接触专业课程,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术语和研究方法,还没有进行系统的训练。中年级学习阶段,学生学习一部分属于新知识,另一部分则进入知识的重建与改组,形成知识巩固和转化的新阶段。此一阶段,学生基本完成专业基础知识积累,掌握了专业基本方法,开始为应用做准备。高年级阶段,学生学习经过练习、实践具备描述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技能,可以从容的进行知识迁移和应用。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不适宜在尚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低年级阶段实施。教学型高校适宜在中年级阶段开始实施,即在二年级下学期到三年级上学期,教学研究型高校适宜于高年级阶段,即三年级下学期及四年级实施。教学型高校因其毕业生较多毕业进入职场,在高年级阶段有比较多的职业资格及岗位实践活动,故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适宜于中年级阶段实施。教学研究型高校因毕业生毕业去向多元,深造学生占有一定比例,就业选择较多,且在校时间实际上交教学型高校学生要长,可以安排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高年级阶段实施。

四、小结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中的一种,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这种方法与小组合作、案例分析、情景教学等各有所长。教学实践中,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具有一定的学科、课程属性和阶段任务的适用限制。因此,针对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及其组合,才能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培养出应用型人才。

〔参 考 文 献〕

〔1〕任魏娟.职业教育项目教学法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8-14.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2

关键词:法学实践教学;社会调查;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7-0145-02

实践教学是法学专业愈来愈强调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改变过于强调纯理论知识的灌输和探讨的教学模式,强调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主要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实际分析及处理法律实务案件和实际解决纠纷能力的培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

社会调查方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社会调查方法是研究性学习专题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τ泄厣缁嵯窒蠼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

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问题研究现状

目前而言,法学专业特色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的理论研究都比较多,且形成一定的理论成果和系列论断。学者黄本莲、刘慧频在《试论社会调查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指出:“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成果拓展了法学思维范式及研究方法,也为法学教育方式的更新提供指导意义。社会调查在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可在法学教育中广泛应用。”学者胡辉、周世中在《社会调查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应用法学专业‘需求导向型’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探索”成果之二》指出:“社会调查是为了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获得对社会的正确认识,通过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一项实践活动。它对提升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者程皓、杨熠在《社会调查与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指出:“将社会调查方法纳入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法学专业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在法学教学中实施社会调查,应当积极发挥院校组织作用,重视师资队伍培养和配套课程建设,完善调查过程监控,及时总结调查成果。”学者郭庆珠、黄国富在《社会调查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指出:“社会调查与现代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有很好的契合性,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法学实践教学中运用社会调查,可以提升学生的实践和思辨能力,有助于现代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社会调查的反思性可以促使法律价值的规范性表达更为科学化,并且能够打破法学理论自我封闭的趋势,扩大法律体系的开放性,为实定法的完善提供动力。社会调查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真正起到作用,需要学生在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社会调查方法的基础上与教学活动实现良好的互动。”学者付胥宇在《论法学专业学生在社会调查中的“五个结合”》指出:“社会调查是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重要环节。提升社会调查能力要考虑法学专业的特点,强调“提出问题”与“大胆假设”的结合,调查方法和调查目的的结合,客观事实和主观无涉的结合,调查信度与调查效度的结合,注重积累和善用工具的结合,这样才可能形成科学的调查结论。”以上研究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社会调查方法的运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简述

农民工对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休息权、获取报酬权、劳动保护权、子女受教育权、享受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却缺乏应有的保障和关怀。如何在法律层面保障农民工权益是一项亟待解决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恰恰这个选题,十分适合法学本科学生,作为社会调查技能训练的样板。

学者曾书琴、陈绍华在《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与农民工权益保障调查――以东莞8个特色工业园区为例》中指出:“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从农民工社会权益的角度对东莞8个各具特色工业园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深入分析了各种社会权益的缺失对农民工就业流动的影响,提出了‘积极践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教育平等权,创新保障住房模式,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等对策,以期在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劳资双方共赢。”学者严静在《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的调查分析――以岳阳地区为例》中总结:“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问题主要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保护、工伤赔偿及保险、社会保障制度、遭受不法侵害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该文以岳阳地区为例,从三个视角进行调查分析:一是基于需求层面的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调查;二是基于供给层面的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调查;三是基于现实层面的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调查,主要从立法层面分析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从各位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例如工资发放、生产安全、社会保险等,已经逐渐取得较大的进步和成绩。这些成就也能给参与社会调查的法学本科学生提供正能量的主流价值观教育。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3

关键词:低碳法律制度;社会调查;方案设计;问卷设计

【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1-0038-04

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是因应社会现实需求,为解决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是“问题之法”,没有对问题的准确认识,就无法对法律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更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探讨低碳法律制度安排,对国内低碳现实状况、影响因素、应用困境以及社会需求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整理与评价是该研究的前提性基础。社会调查方法作为搭界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最常用的手段,是进行这一基础性研究的最佳选择。该方法首先是用问卷的形式量化收集的资料,然后对总体抽样进行问卷的施测与回收,同时将结果录入计算机进行相应的统计学分析,这种方法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厘清低碳现实状况、归纳低碳问题成因、挖掘低碳问题本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提供数据支持。

一、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作用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低碳法,现行法律制度安排中也没有低碳的直接论述,低碳立法是一项崭新的、艰巨的工程,它无法像传统领域的立法那样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路径完成。因此,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引入社会调查方法,不仅是一种大胆的尝试,更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法学研究进行优化与升级。

同时,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也表达了法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性自觉。就低碳而言,其研究对象涉及石油、煤炭、电力、原子能、可再生能源等,现有的高碳秩序和格局不仅力量强大、还存在丰富而复杂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这就导致中国现实中的低碳法律问题绝不是在书斋中冥思可以想象的,对许多与低碳相关的现实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从对中国本土现实的理解开始。

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能为低碳立法提供更翔实充分的理由。众所周知,技术创新与制度保障是解决低碳问题不可或缺的两翼,专门从低碳角度进行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但低碳立法的理由和原因究竟是什么,立法的对象和内容应该包含什么,低碳立法的民生民意如何,低碳立法的社会承受能力怎样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仅理论层面的思考是不够的。采用社会调查方法不仅能更真实地掌握这类问题的信息,还能对信息量化分析,归纳聚类,因此,社会调查方法在梳理低碳立法理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也是体现民意、促进人民参与低碳立法的一种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就如同在低碳立法程序基础上设立一个前置性预备程序,它从一开始就对民众敞开渠道,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研究者可将这些意见和诉求融会到低碳法律的草案中。这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基本权力,而且为后续低碳立法环节避免大幅度的修订做了积极有效的准备。

二、社会调查方法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的应用

一部新法的建立,立法前期引入社会调查确是一次全新的突破。就低碳法律制度安排而言,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不仅能将低碳从概念变为现实,更可对今后推行低碳法律制度的客观环境进行科学统计与分析。为此,社会调查要在方案设计和问卷设计两个方面重点切合低碳法律制度研究。

1.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方案设计

在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可以说低碳问题触手可及,比比皆是。但是,对这些问题的认知,不能仅停留在一种主观的感性认识层面。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调查绝不能凭借对问题的一点点感性认识就大胆去干,而是先要形成一份完整的、周密的、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帮助我们思考调查的全部过程,并对此做清晰有序的安排和管理。它具体包括八个方面:调查课题的目的和意义、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的理论假设、抽样方案以及资料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调查人员的组成、组织结构及培训安排、调查时间进度及经费使用计划。其中调查的理论假设并不是每次调查都必需的,仅对解释性调查①有用。以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激励机制研究课题为例,我们想要了解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情况,就对其进行如下的调查方案设计。确定该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了解我国现阶段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水平和认识倾向,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课题总目标提供当前低碳立法的客观环境基础。我们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分析及公众的实地访谈,最终确定问题包含低碳意识、低碳行为和低碳态度三个方面。调查采用随机分层抽样的方式,调查对象是普通农民、一般市民、大学生三类。此次调查整体上属于描述性调查,不追求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不需要进行理论假设,数据的分析以描述性统计为主。此外,为使抽样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样本规模控制在500人左右。为更好地控制问卷施测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调查之前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调查的时间大概在暑期,时间为三天左右,调查人员以课题负责人和社会工作系大三学生为主。

2.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社会调查的问卷设计

方案设计是为社会调查提供一个蓝本或路线图,问卷设计则是社会调查的亮点、特色与成败的关键。因此,问卷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调查资料的真实性、适用性,影响到调查方案的执行以及问卷的回收率,进而影响整个调查的结果。就低碳法律制度研究而言,目前尚无一份现成的问卷满足研究需要。自行设计问卷时,研究人员要首先根据调查目的进行一定的探索性工作,也称问卷设计的准备。其次根据问卷调查的目的设计题目与选项,这是问卷调查的重点与难点。再次,按照问卷设计的基本架构进行问卷的文本编辑。最后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

①问卷设计的准备。设计一份问卷前进行充分的准备至关重要。准备性工作往往与方案设计中的许多环节息息相关,特别是与调查内容关系极为密切。例如,前文提到公众对低碳的认识涉及三方面的问题,即低碳意识、低碳行为与低碳态度,到了这个阶段就需要对这三方面的结构和顺序做出安排,并确定每个方面问题的数量,问题的表述形式选择封闭式回答还是开放式回答。仍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这项调查为例,问卷中变量的顺序安排是先低碳意识再低碳行为最后低碳态度,就前两方面而言,调查目的主要是为理论研究提供相对客观的现实素材,因而只需对结果进行描述性的定量分析。题型以封闭式问题为主,题量控制在30题左右。而对低碳态度,我们希望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则以封闭式问题为主而辅之以开放式问题。

②问卷题项的设计与修订。问卷题项设计主要包括问题设计和选项设计。问题设计时,除了要注意题目本身含义清楚、简明易懂,还要注意题目本身的提问方式,要符合一般人的语言表述习惯,不建议使用否定句。选项设计时,要注意各选项之间的互斥性以及答案的穷尽性。此外,问卷的题目与选项设计还决定了问卷本身的信度和效度,只有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问卷,才可能对问题进行有效测量。一般情况下,在大规模施测之前往往会将问卷进行小范围的预测,预测获得的数据就用来分析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③问卷的文本编辑。一份完整的调查问卷通常包括卷首语、指导语、问题和答案以及其他资料四部分。卷首语是一封短信,向调查者说明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单位、保密措施及合作谢意,用语要简短客气。指导语是问卷的说明书,旨在向被调查者说明如何正确填答问卷。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在此阶段重点考虑的是问题的编排顺序,其编排原则是:同一维度的题目放在一起,先易后难,先熟悉后陌生,先封闭式问题后开放式问题。其他资料包括问卷的名称及编号,问卷发放与回收日期,调查人员、审核人员姓名。

④问卷的发放、回收与统计。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是问卷的施测过程,其好坏也直接影响问卷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以公众对低碳的认识问卷为例,我们采用当面发放、当场填写与当场回收的方式,因为这样最容易取得被调查者的合作,同时将干扰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回收后的问卷要首先进行问卷的筛选,剔除无效问卷并对问卷回收率做一统计,一般情况下回收率达到70%~75%以上时,方可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最后对有效问卷进行编码,即是对每份问卷和问卷中的每题、每个答案编定一个唯一代码,并以此为依据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Excel等统计软件对问卷进行数据处理。

三、低碳法律制度研究中应用社会调查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调查为法律与低碳问题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但它也有缺陷。由于问题本身专业性较强,调查过程中存在两个难点:第一,调查往往涉及技术转化、技术创新等商业秘密,容易引起被调查对象的犹豫。第二,有些敏感性问题的调查,往往需要权威部门的鼎力支持,但由于调查者的学术身份缺乏某种权力支撑,调查者学术身份常在调查过程中被责难与挑战。如何能够克服以上难点是我们进行社会调查必须正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作为一种全新的低碳法律制度安排,社会调查方法介入其中还要在价值取向与定性调查有机结合两个方面有正确的认识。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4

【关键词】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正确把握不断变化发展的世界,及时掌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社会信息,科学认识和分析社会现象十分重要,为此,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及其必要。社会调查是人们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运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收集有关调查对象(社会事实,现象及其规律)的信息资料,并作出描述、解释和对策等的社会认识活动。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能帮助学生学习掌握社会调查的理论和方法,有效提高在社会科学研究及社会工作其他领域中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的科学性和效率。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知识性、实用性。以往课程教学中由于受教学理念和教学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存在重理论、重讲述、轻实践的现象。《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因此,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需要,开展《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创新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极其重要。

一、《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许多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同时也是笔者所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我们通过实地发放和网上发放的方式对学习过该课程的同学以及承担过该课程的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分布于吉林、辽宁、北京、四川、云南等省高校,回收问卷150份,有效问卷136份。

(一)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方面

在教学过程中,能使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原理与原则、基本概念与方法,选题、研究设计、撰写调查报告等理论知识和内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9%的学生认为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90%的学生认为“学习《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有很大的收获”;传统的教学方式重理论知识传授,轻学生自主参与研究,学生能较系统地学习有关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实际社会调研打下了基础, 但却未能充分体现出该课程所应具有实践性的特点。

(二)教学形式方面

通过以往的教学经验来看,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为主,先进行理论讲授,后进行实践,实践往往限定在校内,或者网上调查及收集资料。长期以来,以教师主讲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式,课堂上学生只顾听和忙着记笔记,缺乏课上的吸收理解及讨论环节,学生参与程度比较低,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课堂氛围较为沉闷;这种方法有利于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但是不便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未能很好的结合。问卷调查中,在你曾经学习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组织方式上,排在前面的依次是讲授、案例学习、讨论;但是讨论中,学生主动发言的少,气氛不踊跃,师生互动少;有在课程讲授同步进行课外实践的仅仅有9%;学生在选择喜欢的教学组织方式上排在前面的依次是课外实践、案例学习、讨论;学生们更希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减少理论课程,增加实践课程;希望教师与同学之间进行较多的互动,建立积极的课堂氛围:增强课堂知识趣味性。

(三)考试形式方面

收到的调查问卷中,本课程是必修课的专业,90%以上要求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来考核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有的学校虽然在人才方案上注明由老师确定考试形式,但是90%以上采取了闭卷考试的方式;本课程是选修课的专业,95%的学校不限制考核方式,闭卷考核和课程论文形式由任课教师自行选择,95%的老师采取要求写调查报告、以课程论文的形式作为结业考试形式;但是学生写的调查报告大多数是文献查询的资料整理完成,极少是社会实践活动后的真实反映;教师反映这些考核方式基本能反映教学的质量和学生学习的收获,但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缺乏准确性。

总体看,传统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缺乏实际解决问题的操作技能,还没有完全实现理论性和应用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的,还有一定距离。

二、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

(一)“主体―客体”为主的师生关系

当前,教学活动中还没有摆脱“教育者中心”、“受教育者中心论”和“互为主客体论”,局限于用“主体―客体”范畴来界定师生关系,这种情况也存在于《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往往以教育者的角色自居,自认为是传播知识的主题,学生仅仅受接受知识信息的受体,“讲与听”的教学模式,自然导致,“演员”与“观众”的师生关系;尽管教师在教学的“舞台”上,非常认真的讲课,努力扮演称职的“教师角色”;但是,无法实现师生关系的优化与和谐,不利于构建良性的师生关系,学生成了等待被灌输的、能力缺失的客体,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对人的塑造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体现。

(二)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否

随着社会快速变迁,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学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也随着变化,高校教与学的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学生在社会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情况下,在网络技术和信息传播的多样化影响下,日益游离在课堂、网络与社会之间,一些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受到前所没有的冲击。

(三)理论内容与实际操作的结合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本身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理论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实践环节对于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知识和具体调查研究方法、增强实际工作的经验,以及为将来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社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课程的讲授中,由于学校各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与课程很少能达到一致的,加之考虑到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人身安全等问题,许多学校在人才方案上设置了课程同步的实践环节,但是,却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时量和调研目标。这样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紧密性就不强,直接影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四)教师自身素质

由于部份教师自身素质不过关,教学观念落后 ,不精通网络媒体技术;理论功底薄弱和教学经验的欠缺,这就使得教学中,在教学深度、难度、广度等方面受到限制;有的教师科研能力不强,在设置调查课题方面,不能把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者不能设置学生利用现有的教学环境和社会资源能够获取丰富信息的课题,从而导致调查的实践环节不容易有序、有效地展开。

三、构建“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及实施途径

在社会调查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强化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环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的教学模式。“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中的“双主体”就是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是传授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积极主动进行知识的吸收、应用的主体;“一强化”就是加强实践教学力度;“两翼”分别是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在左翼的引导下,将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技能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推广到右翼的实践活动中去,并在活动中检验学习的效果。学生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左翼与右翼的共同推动下,才能畅游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知识汲取和社会实践调查的领域中。“一结合”就是实践教学和科研相结合。

(一)确立师生的“双主体”关系

教师和学生都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坚持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其个性的发展,接纳学生、教师由“主宰”向“主导”转变, 学生不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而是要主动地建构信息的主体,学生由被动的听众、观众、转变为参与课堂讨论、发表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的观点,成为积极进行课堂互动的参与者;转变为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的调查主体;使学生的学习变得更加有价值感和实践意义。

(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性质以及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根据教育部精神要求“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各高校要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比重;在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例如根据课程的内容,在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问卷法等知识讲解后,要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开展有针对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做好缜密的安排、调查前的联系工作、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必要时购买学生安全保险、检查学生的社会调查进展、指导学生正确运用调查方法和技巧、解决临时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师生交流和调查总结;学生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在课堂学习的调查方法和具体实务技巧、并运用社会工作等专业课程中学到的沟通、倾听、观察等技巧,开展社会调查;在调查中还要注意社会调查的伦理准则等等。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三)课堂教学手段多样化

在认真讲授社会调查基本理论知识、方法、技巧的基础上,本着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思想,教师要避免“一言堂”;在课堂教学环节中,增加问题研讨、教师和学生角色互换教学活动及实验室模拟的方式,学生可结合课程进度,对于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学习体会和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问卷设计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开展研讨活动;根据设计的课题开展个案调查、集体访谈、实验法应用等模拟训练活动;尝试网络教学与研讨等,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

(四)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

强化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就是将科研活动引入教学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的人才。教师一方面根据当前社会现象选择和确定调查题目;一方面可以与自己及相关专业教师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特别是以社会调查方法收集资料的应用性课题的论证和立项,确定调查内容,制定社会调查方案,同时更要鼓励学生自拟调研题目。学生根据确定的调研题目、组织调查小组,设计调研方案、设计问卷等;学生带着科研任务,做好调查前的一切准备,到广阔的社会空间去收集信息、开展社会调查。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既可以使学生获得研究能力和研究精神,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四)考试形式多样化

对于课堂研讨、社会实践的过程进行实时评估。对于参与课堂互动、实验室模拟训练活动的情况进行讲评,将讲评结果记入平时成绩;在进行社会调查之后,组织相关教师和学生对调研过程中,学生的表现以及调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进行评选,记入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中;或者直接以研究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作为课程结业考试成绩。

(五)教师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当前的授课对象是90后群体,最鲜明的特点是“富于个性与创造力”,是信息时代的优先体验者,其平均智商超过了以前的同龄人,好奇心强、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且大都都有一技之长,形成授课对象本身知识的超前不规则集聚状态,因此,我们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心理分析、结合90后自身特点和时代特点,与时俱进地寻求最适应当代大学生学习此门课程的最佳途径;不断更新知识,更新教学观念,教学主题富于时代性,扑捉课程所在学科最新理论、方法和技巧,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主动权。

四、小结

二年来,笔者所在高校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到社会开展调查活动的环节,进行了“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的尝试,主要利用开课学期所在的双休日、“端午节、五一、中秋节、十一”等时间开展具有明确主题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并对我校几个学期的教学实践进行跟踪分析,收到了实效,学生们通过《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程,挖掘了自己的潜能,增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了创新和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提高了教学质量,实现了教学目标。今后,学校可以与驻区、所在城市的人大、社区、政协等部门联系、就当地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涉及社会发展及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

注释:

①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省略2012年02月03日来源:教育部().

②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省略2012年02月03日来源:教育部().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5

付鑫(1981-),男,河北唐山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教师。

摘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在婚姻家庭法课程教授过程中,长期存在着以传统式教学为主,缺乏对实践教学方法的重视,教学效果不佳,导致学生缺乏思考能力、实务知识和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本文以社会调查方法为例,探讨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重要性及其实施过程。

关键词:婚姻家庭法学;实践性教学;社会调查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

作为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婚姻家庭法学以婚姻和家庭为研究对象,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注重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关注社会现实与时代变迁。婚姻家庭法学与社会学、伦理学等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而绝不是存在于法学这门学科的真空之中。与法学其他学科不同,它具有血缘性、伦理性、道德性和复杂性等自身特点。因此,这门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在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更应该强调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重要性。

本文以笔者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工作为基础,以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现状为背景,以社会调查教学方法为切入点,阐释实践性教学方法对于婚姻家庭法学的重要意义。

一、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现状之分析

(一)以传统式教学为主,缺乏对实践性教学的重视

现在的婚姻家庭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依然采用传统式教学方法,通过灌输的方法向学生讲授概念的内涵、系统的理论和法律的规定,学生也只是被动地接受书本上的知识。这就导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思考和创新的积极性。同时,教师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自身对司法实务知识的缺乏,没有向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知识和机会,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差。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即很多毕业的学生需要经过几年的学习和适应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

(二)实践性教学方法单一,效果不佳

随着国家重视和学校探索,法学领域采用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有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庭旁听、社会调查、实习等形式。由于受传统教学方式和思维的影响,在婚姻家庭法学领域采用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还是比较单一,比较常见的就是课堂上常用的案例教学法。而对于其他实践性教学方式,有些流于形式,有些则根本没有适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使用的很多案例不是真实的案例,而是虚构的事实,这样的案例不具有典型性和社会性,不能真正反映法律和社会现实的冲突,使学生缺乏对现实婚姻和家庭的正确认识。

如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家庭和社会中的这些弱势人群,教师会在课堂上强调对这些人的特殊和重点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务中,他们的处境和权益保护状况如何,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性教学方法,如社会调查、实习等方式才能了解,才会有真正的感悟和体会,才会真正理解该规定的重要意义。

(三)学生缺乏思考能力、实务知识和对社会现实的关注

由于教师采用传统性的、单向的教学方法,学生经常处于被动型的接受知识的学习状态,而没有作为教学过程的真正主体参与其中,没有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就导致学生缺乏主动思考能力。教师的讲授过程可以让学生学习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建立比较完整的知识构架,但是,这种教学方法阻断学生接触司法实务知识,造成理论和实务的脱节,缺乏实务部门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这也就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非常困难的缘由。

同时,婚姻家庭法学这门课程更是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改变,婚姻家庭法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从建国之初到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1950年和1980年两部婚姻法,2001年对婚姻法尽一步修正,针对随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又出台了三个司法解释。由此,可以看出,婚姻家庭法不是固步自封的法律,而与社会发展极具关联性。而传统性的教学方式,无法让学生真正切实感受现代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进步,无法让学生亲身体会现实情况下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问题和困境。

二、社会调查教学方法之重要性

社会调查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是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情况、某一问题或某一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了解、反映客观事实。同样,社会调查对于提高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具有积极效果。

(一)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认识

在社会调查的整个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地位,而老师仅仅负责指导和安排工作。从调查的主题选定、调查问卷设计、实际调查到调研报告的写作,学生需要以理论知识的学习为知识背景,以社会现实为对象,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在调研的每一环节中,学生都会以所学的相关知识来看待现实问题,而现实问题又会促使学生运用、思考所学知识。这一过程印证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真理,加深了学生对婚姻家庭法知识的学习和认识。

(二)培养学生的沟通和交际能力

为了解社会某一问题、某一现象的客观现实,需要调查人员深入“基层”,与相关人员接触和沟通。社会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个人访谈和问卷调查。访谈对象和调查对象大多是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程度、不同阶层的陌生人,而且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个人隐私较强,这就加大了调查的难度。为确保社会调查任务的完成,调查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在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无论是个人访谈还是问卷调查,学生都会慢慢地学习,如何与不同人沟通和交流,取得对方的信任,获取相关信息。他们会注意到面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交流方式,通过恰当的一言一行来拉近与对方的距离。在社会调查中学到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更是不可或缺。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多会从事法律方面的事务,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从事的职业,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法律顾问,都需要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尤其是从事婚姻方面的事务更是如此。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大多是家长里短,情况复杂,这就需要法律工作者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了解纠纷的真正缘由,找准症结所在,运用情、理、法来化解纠纷。

(三)加强对家庭和社会的关注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细胞”。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1]家庭虽小,但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毛主席曾经说过:“婚姻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其普通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之一。”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学生可以更真实地、亲身了解婚姻、家庭状况,加深对家庭的认识和理解,掌握社会现实和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这些认识和感悟为更好地学习婚姻家庭法提供了现实背景,增强学生对婚姻家庭的认同感,使“婚姻家庭”不再是虚无缥缈的想象。

(四)提高创新和写作能力

社会调查方法又是一种创新,有利益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在社会调查的每一环节,学生都需要去积极思考、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如主体选定、问卷设计,如何调查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同时,社会调查方法又可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撰写调查报告是锻炼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撰写调查报告,不仅要客观地反映调查的实际情况,而且还要总结其经验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基于社会调查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写作能力,它可以作为学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理想选择。

三、婚姻家庭法课程社会调查环节之设计作为社会调查方式之一的问卷调查,其环节主要包括选定主题、问卷设计、问卷调查、问卷统计和撰写调查报告。

(一)选定主题

关于社会调查的主题,老师不应该自己确定,要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集思广益,最后确定具有可调查性、时代性和现实性的主题。如何选题,老师要指导和启发学生,着重调查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与冲突,这样的调查研究,对理论和现实才具有实际意义。

(二)问卷设计

问卷设计是社会调查主题的具体落实,是保障社会调查质量的重要环节。问卷设计要做到“前思后想”。“前思”是指设计与主题相关的内容。“后想”是指问卷设计要有针对性,要有取得相关信息的选项,要有后面撰写报告所需要的内容。“前思后想”就是指问卷设计的内容要全面而不繁琐,有所指而不盲目。例如,在调查离婚诉讼过程中儿童权益的保护问题时,我们需要思考该主题涉及的内容,包括儿童和父母的基本情况、结案方式、儿童直接抚养人的确定(主要是确定依据)、抚养费的负担(负担方、支付方式、数额)以及探望权。

同时,问卷设计内容的语言表达方式也需要注意。根据调查的地域、人群,采用贴合其实际情况的语言表达方式。如调查老年人的生活状况问题,由于老年人年纪大,理解能力下降,有好多不识字,文化水平不高,因此,在设计问卷时,要尽量使用平常的、当地的生活用语和简短语句,这样有利于他们理解调查内容。

(三)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是获取信息的非常重要的环节,其进行的如何直接影响着整个调查的质量。学生做好问卷调查,要做好两点:一是态度端正,一是方法恰当。学生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认识到问卷调查的重要性,力求调查的严谨性和客观性,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应付差事。其次,在问卷调查时,学生要讲究方式方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耐心讲解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打消被调查人的顾虑,通过自己的真诚和热心,拉近距离。

(四)问卷统计

问卷统计是对问卷调查资料的整理和统计。统计要做到信息的客观和真实,因为其是后面撰写调查报告的直接信息来源。学生在进行问卷统计时,不仅仅是数据的整理,也是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的过程。

(五)撰写调查报告

在调查结束后,研究者应就整个调查活动提供一份全面的调查报告,将社会调查的过程、方法和结果,以文字、数字或图表等形式,向他人进行详细的说明。[2]撰写调查报告是对整个社会调查活动的总结。因此,学生在撰写调查报告时,要尽可能的反映此次调查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基本情况(调查目的、人员、地域、数据收集情况)、情况分析(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策和建议。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家庭方面的社会调查多会涉及被访者的个人隐私,因此,在撰写调查报告时,要有保密意识,尊重被访者的隐私权。

课题:本文系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构建婚姻家庭法学实践性教学体系——基于保定市高校的实证分析”(编号:201301008)的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范文6

1.基本思路

(1)明确社会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社会实践的目的应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立足社会实际,以训练学生社会调查和行政工作的各种能力为首要目标,在加强学生对我国国情、民情尤其是行政管理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接受系统、科学的行政管理思维和社会调查专门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他们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2)实践教学应增强现实关联性。远程开放教育主要是面对基层培养应用型管理人才而非理论研究型人才。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层次的学生大多来自社会生产一线,他们虽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与工作实践,但文化基础薄弱,对事物的认识多为低端的感性认识,难以自主地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社会实践的行动、自主地在教学环节中将所学理论与科学的工作方法同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社会经验有效结合[1]。因而实践教学切不可照搬普通高校传统教育的做法,应当结合学生实际适当淡化实践教学的理论色彩,增强其现实相关性,使社会实践与学生的工作实际和社会经验结合起来。(3)实践教学应结合学生实际,采取分层(分类)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电大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学生的构成相对复杂,大多数人所从事职业与本专业相去甚远。这些不同职业的学生,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因此,满足其需求的路径和手段也应当不同。在实践教学的改革探索中,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类型细分,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予不同的指导。

2.多元化社会实践形式的开发设计

为适应电大开放教育办学及其学生的特点,我们结合中央电大的相关要求,针对行政管理专业及其学生特点,开发设计了使用于不同学生人群的多种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方式,即随岗实践、专题调查和自选调查,并对各种实践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说明。(1)随岗实践:依托学生工作岗位就地开展社会实践的方式。随岗实践主要适应于本职工作与专业对口的学生学习需求。依托学生工作岗位就地开展随岗实践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既有利于保证学生实践学习时间又没有耽误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学生紧密联系本工作岗位或本单位的实际,选择课题,边工作边调查,达到以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本职工作的目的。(2)专题调查:属于定向题目的调查,学生按照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独立完成社会调查,以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素材撰写调查报告。专题调查经过教师或教学机构对调查主题的确定及调查问卷的设计,使调查的对象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调查过程可控,真正地解决了以前社会调查的实效性问题,真正使学员的社会调查落到实处。(3)自选调查:自选调查作为原有社会实践形式进行保留,但又与原来的做法不同。以前的自选调查是针对所有学生的统一要求,现在的自选调查主要针对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但学习和工作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提倡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自选调查的方式。在自选调查中,要求学生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社会需求,根据自己具有的主客观条件,自行选择适宜课题,进行调查,达到通过实践,加深对所学理论与方法认识的目的。

3.实施专题调查探索社会实践改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