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例6篇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市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消防发展时期规划》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每年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经委、建委、教育、民政、商务、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将本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年起按省制定的各类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将消防装备建设和十二支治安联防消防队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部门要将自来水费中1分钱消防附加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把消防设施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八)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依法组织制订有关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九)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场所、老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政府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地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半年内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市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省级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利用技术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不合格消防产品主动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四、加强基础建设。

(十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加快老城区的消防改造;年完成城区市政公共消火栓安装任务,城区公共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经济开发区、周矶、广华、杨市、浩口、张金等地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其他区、镇、处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达到村村都有消防取水台。年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十三)加快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市政府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的建设力度。年前。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提高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

(十四)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防火安全组织。组建治安消防联防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基层单位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社区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镇、办事处活动,夯实消防基础,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十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骨干作用。要加大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公安消防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年配备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器材。公安消防队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灾害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十六)加快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为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建立消防站的单位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车辆、随车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十七)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合同制消防力量建设。年。使消防站执勤人数达到国家标准。乡镇要建立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年底前,张金、浩口要组建专职消防队。鼓励其他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企业、社区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和器材,承担服务区消防安全巡查、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加强群众义务、志愿消防组织建设。年前,每个城市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十八)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登载和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九)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市行政学校要增设消防管理课程。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通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意识。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

(二十)建立消防管理执业资格制度。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建立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和消防执业培训机构。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年底以前公众聚集场所、年以前易燃易爆场所、年以前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必须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书。

(二十一)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自防自救方法。

七、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

(二十二)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地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2

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创建“无锡市“平安校园”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溺水预防、师生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切实规避安全责任事故,全力控制学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事故 ,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零投诉”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增强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安全教育列入学校课程计划,每班每学期配备一本《安全教育备课本》,有计划组织督促班主任每月至少上一次安全教育专题课,安全教育重点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课间意外伤害等内容,教育情况应在备课本上得到具体体现,并要求各班安全委员认真监督班级安全教育与学生安全行为,做好《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记载》。每周行政会议上认真做好上周安全工作汇报和本周安全工作计划,利用校园网络,以《校园安全简报》的形式公告安全工作信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并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常用的安全求生器材使用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安全规定,掌握开展各类活动的组织程序和安全措施,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在各类突发性事故中有效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充分利用劳技课、社会实践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综合演练。假前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往年发生在身边或周围学校的溺水死亡教训,警示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学生家长会,提醒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暑期中应切实监管好未成年子女,严防他们私自下河游泳。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发动教师深入每个学生家庭广泛开展安全家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看管义务,教育学生安全度假。要求家访联系单有家长的签名认可,妥为保管作为学期安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完善并创新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工作责任制度:依据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领导、职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修改、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学期根据考核条例规定进行考核。

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有关师生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资料档案制度: 安全工作固定台帐和当天的履职情况通过学校安全管理网及时上报市局,同时将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管理纸质台帐有机结合,使安全工作更具规范性和说服力。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安全岗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检查、督促,及时记载、反馈。

安全预案制度:根据“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等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有序组织师生进行实战背景下的综合性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风险的水平和能力。

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1、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2、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 3、严禁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4、严禁使用煤气、电炉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器具5、学生在校期间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名的《学生进出校门记载》才能放行6、门卫要确保报警装置正常工作,做好校园周边及放学后校园的巡查记载工作。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车辆禁止出入校园;学校团体用车报局审批,领导应亲自带队,各个环节由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应委托正规旅行社严密组织。学校不擅自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或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加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与督查,每日由至少二名值日教师负责早晨与放学期间学生过往公路安全管理,每月组织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骑车吃东西、骑电动车、搭载、逆向行驶、并排骑车、追逐打闹等违规行为。

加强校园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严把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必须保存48小时)、进出登记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每日由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载。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不宜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岗位。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

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库或专用库,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理。门卫人员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节假日期间安排学校领导行政值日,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消防通道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记载,本学期将组织在“五一”和暑假前两次学校安全设施全面检查维修,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配电间不准堆放杂物,专人管理。校园电网线路应能承受并抗击特异冰雪灾害的侵袭。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做好停车棚、校舍、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日常检查与记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上下楼梯等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并每日安排值日教师在楼梯间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

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体育教师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根据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建议请假或休学。每学期在期中期末组织召开2次体育运动安全专题会议,加强运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每日体育锻炼器械的检查记载,暑假中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四)切实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破盗窃、敲诈、抢劫、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和社会车辆停放点等安全设施,做到信号灯、设施疏导、岗位值勤“三位一体”,确保校门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本学期安全工作行事历:

1、制定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 校园安全设施检查维修

3、正常开展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组织做好记载

4、每日正常上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5、组织开学安全教育,组织第一次班级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6、组织学期第一次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检查活动

7、上报9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8、组织国庆安全教育与假期值班

9、迎接“无锡市“平安校园”考评

10、签定安全责任状

11、开展特异体质学生情况调查

12、暑期安全家访情况公告

1、每日正常上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学期第二次班级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3、组织学期第二次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检查活动

4、上报10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1、每日正常上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学期第三次班级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3、组织学期第三次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检查活动

4、体育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5、 期中学校安全设施检查维修

6、上报11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1、每日正常上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学期第四次班级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3、组织学期第四次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检查活动

4、上报12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5、组织开展元旦安全教育,安排假期值班

1、每日正常上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2、组织学期第五次班级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3、组织学期第五次学生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检查活动

4、上报1月份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5、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资料汇总,完成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考核

6、完成学期安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3

一、上半年政府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旗委、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政府旗长担任组长,分管旗长具体负责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全旗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西防委发〔2018〕5号),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动机制、消防安全信息公告机制和重大问题抄告机制。旗政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把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安排部署。

(二)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成。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旗长办公会议,安排经费在巴拉嘎尔高勒镇建设4座、巴彦花镇建设2座消防水鹤。二是旗消防救援大队于2019年5月27日向旗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请示》(西消〔2019〕1号),于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消防装备、经费保障。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6月23日,已拨业务经费49万元。二是加大营房改造投入。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合理规划营房功能,全面改善营区的生活、训练环境,投入20余万元用于营区功能用房改造及购买日常训练器材及灭火救援装备,投入经费超过实拨业务经费的50%。

(四)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所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梳理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三定”方案中。

(五)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全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已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

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一)工作部署及公告情况。根据盟安委办工作要求,我旗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消防救援大队及商务局组织旗内各社会单位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系列挂图》等宣传产品共计200余份。

(二)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组织旗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深入旗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医院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10余次。

(三)组织重点警示约谈。6月26日,旗安委办组织文化、住建、教科、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日,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旗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展开警示约谈。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里关于消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和执法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督促单位自查自改。我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完成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报告及消防安全承诺书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盟安委办统一部署,我旗开展了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回头看”等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导社会单位进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了社会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巩固了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六)行业系统集中排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行动”、“六大攻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深入旗内各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账,知道整改责任单位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依法督促整改,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文体、商务、民政、消防等部门共计检查社会单位105家,发现火灾隐患2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5份,罚款33001元。

(七)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根据《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已确定在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印象商务酒店和德克隆时代广场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联合惩戒推动整改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33号)要求,旗安委会对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存在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挂牌督办。

(九)开展突出重点防范工作情况。夏季是我旗的火灾高发季,各类庆典活动多,致灾因素多。针对此情况,旗安委办于6月26日召开约谈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设有住宿功能的旅游景点、在建建筑工地宿舍、学校宿舍楼、医院病房楼、儿童用房及养老院等要害部位的监督抽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及时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一时难已整改的隐患单位,书面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十)加强消防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每日消防安全常识及风险提示,同时在旗内各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材料。

三、存在的问题

受历史条件影响和自然因素制约,我旗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火灾隐患依然不容忽视。我旗“三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牧区火灾隐患依然突出,整改难度较大。二是城镇和牧区消防建设发展不平衡。城镇建成区消防水源建设与国家标准仍有差距,牧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对滞后,防控火灾能力较差。三是居民和社会单位的消防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日常生活中,违章用电、用火、用油现象依然存在,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5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二】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今年我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我校严格树立学校疫情无小事的观念,将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成立由元校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苏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抓教学的主任(尚主任、万主任、李冬冬主任、石校长、牛主任、刘主任、莫主任)为年级负责人,各班主任为班级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并建立起由学校领导牵头、校医为骨干、班主任为网点负责人的覆盖全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元校长召开春季预防传染病的专题会议

年级召开春季预防传染病的专题会议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1.充分利用校广播、班会、学生集会、健康教育课、健康小报、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学生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师生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增强他们的防病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规范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制度和疫情监测及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具体措施,重点加强冬春季、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年级每日专人负责检查教室和环境的卫生,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文明班级量化考核中去,以提高同学们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抗病能力。

3.加强饮水饮食的安全卫生监督。学校由专人负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加强校园消毒和教室的通风换气管理。在冬春季节,建立专人负责制,做好校园消毒和各班教室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工作,以保证学习场所空气清洁、流通。各班既要扎实开窗通风,又要填好记录。

5.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由校医室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切实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每日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做好晨检、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查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6.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更新、充实卫生必备设备,准备足够的消毒、预防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7.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及转入新生的卡证查验工作,为有效预防学校传染病提供科学参考。

8.配合地段防疫部门,做好学生常见传染病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各种传染病传入我校。

消防安全专题报告范文6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