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例6篇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制度;改革;社会发展

伴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制度问题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紧密关联,逐渐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成为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层面与社会实践层面的研究中也越来越认识到制度问题的重要性。诺斯曾经指出:“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①在这里,诺斯强调了制度以及制度变革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因为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速度越快,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就越加复杂。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需要制度来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哈耶克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甚至认为,制度与规则的存在才是社会产生的前提条件,才使得若干个小群体结合起来组成了社会。制度之于社会的关系便显而易见。社会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秩序等各方面的发展,以下将从中选取三个角度将制度因素结合其中,分析制度与制度改革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并简要分析我国社会发展中制度因素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经济发展永远是根本要素之一,经济发展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也是经济学、社会学研究的永恒主题。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对经济发展本质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到制度的重要性。在经济学领域下,诺斯将制度界定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题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行为。”②根据诺斯的阐述,制度本身就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服务的,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必然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制度变迁理论也随着研究的深入应运而生。

因此,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表明了,一个国家的制度与其所处的经济环境以及经济发展阶段息息相关。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与其他原因相比,决定经济增长的深层次原因即为制度因素。在我国,探讨制度变迁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就不得不提到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社会的重大变革,其带来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对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从单一走向多元,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制度上的转变大大加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结构转型。这一改变究其根本,其实质仍是制度变革。除此之外,改革开放改变了原本计划经济时代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利益的分配不再是国家行政命令一统天下的局面,中国也在改革开放这一根本性制度变革中,摆脱了束缚已久的枷锁,从一个相对封闭的国家逐步成长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力量。

二、制度权威与政治统治

在分析制度因素在社会发展政治层面的影响时,我们会提到“制度权威”这一概念。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要使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必然要涉及到制度权威的问题。所谓的制度权威,政治领域来看,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常提到的政治合法性问题,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这种服从关系直接影响到制度有效性的程度。一项制度的确立必须得到民众的服从和支持才具有其制定的价值。燕继荣指出:“一个社会能否走出‘不断革命’的循环困境,关键还在于能否形成一种合理的制度,确立法理型权威体系”。③这里提到的法理型权威是马克思・韦伯划分的三种政治合法性基础之一。根据韦伯的观点,现代社会主要以法理型权威为特点,其合法性基础来自于人们对正式的合理合法的制度的尊重。由此可见,人们对制度的尊重程度也决定了人们对制度的服从程度,制度权威作为一种服从关系,必然会从各个方面影响政体的政治统治。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制度权威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从政治领域来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等民主制度及其合法性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民主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极大地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我国的政治统治。历经五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表明,人民民主和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其权威地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由此可见,制度权威的有效发挥对我国的政治统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治理的角度来看,制度权威的影响作用也极其深刻,“它一方面通过为政府的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从而为政府的治理行为提供了普遍承认的合法性说明;另一方面又通过制度合法化过程为政府的治理行为提供权威保障”。④

三、制度理性与社会秩序

在西方传统哲学和社会理论中,理性一直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诺斯看来,制度理性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体现在,制度会对社会中一切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等形成一种巨大的约束力量。这种约束更多指的是理性对非理性的约束,这种制度理性的约束力量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正如司汉武所言,“如果说,合理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表征了一种和谐、繁荣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那么,造就这一局面的途径不在别处,而在经由革命或改革,实现制度的理性化变革与调整,也就是制度理性的获得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不是别的,正是制度的现代化和理性化。”⑤由此可见,制度的理性化或合理化程度是社会秩序稳定与否的重要标志。那么,如何获得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成了人们格外关注的焦点。在笔者看来,社会公平是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根本要素。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发展中老生常谈的问题,只有实现了公平正义,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与造成社会冲突的潜在因素才能够得以消除,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制度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是影响社会公平与否的根本因素。因此,从制度层面来看,社会公平问题亦是制度安排是否趋于合理的问题。

一个理性的社会,就是由理性的制度或者制度理性加以规约和保障的社会。我国的制度改革要朝着理性化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从而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契合,有利于维持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就现实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系列制度改革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带来了显而易见的成效,虽然社会中某些问题的不公现象仍有存在,但我国已经稳步走在建设和谐社的道路之上。(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注解:

① 道格拉斯・诺斯.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3.

② 道格拉斯・诺斯.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

③ 燕继荣. 政治统治的要素和基础―关于政治合法性研究的一般理论[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12):3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和谐社会 制度创新 服务型政府

 

作为社会的一系列规范系统,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实证性存在,是人类共同生活所需要的约束个体行为的规则,也是社会价值体系最基本内容的定在,是人类共同生活样式与价值理念的客观体现,诺思认为它“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它包括人类用来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任何形式的制约”,这些制约“既包括对人们所从事的某些活动予以禁止的方面,有时也包括允许人们在怎样的条件下可以从事某些活动的方面”。因此,实施制度创新、完善制度建设,既是调整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冲突、减少不确定性、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与安宁的基本任务与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整个社会根本价值理念的基本形式。 

 

一、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随着现代法治文明和公民社会的崛起,社会的价值理念与人类的基本生活样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促使我国进入一个经济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要关口。社会阶层的变动、经济格局的变化、利益结构的调整等,使得社会不和谐因素与现象开始不断地呈现,整个社会制度体系也处于不断地调整与失范的状态。因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转型时期的战略任务与宏伟目标。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体系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良性运行的状态,其基本特征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际上,它所反映的正是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是社会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具体而言,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完善的社会道德体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价值体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实现的前提,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导向。 

 

二、政府制度创新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 

 

理论地看,任何一项社会制度都是某种价值理念的体现,反过来讲,任何一种价值理念其客观存在必然体现在相应的制度上。和谐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理念必然要体现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上。要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来说,也同样取决于它有没有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所表现出来的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使社会结构获得平衡,社会各部分及各种力量得到有效的整合,从而使社会保持和谐有序的状态。 

那么,如何实施制度创新,社会制度创新的主体是谁呢?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制度创新主体(包括政府、团体、个人三个层次)为获得潜在收益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其中,政府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因其自身具有的强制优势、组织优势、超脱优势和效率优势,在制度创新中处于核心地位,也通常是制度创新中成本交易最低、影响最大的主导形式。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政府制度创新是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杠杆,中国的改革过程,实质上就是中国政府推动制度创新的过程,是新制度安排被构造及其旧制度安排被替代的过程。同时,作为社会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建设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政府能够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治理、更充足的公共产品和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这同样需要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与创新,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多元化的公共政策诉求和合理期望。因而,以政府制度创新为主体,在整个社会中建立新的行为规则,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人们在新的社会结构中的相互关系,构建既能充分发挥个人潜力,又能维护和保持社会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之间的协调、稳定和平衡的制度,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三、服务型政府的制度创新与和谐社会的价值实现 

 

所谓“服务型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自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首次提出“服务型政府”的概念以来,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就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政府服务理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创新,对行政服务制度的完整性、确定性与规范性进行重新界定,努力构建了公共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和谐公共管理,进而实现“和谐社会”做出了切实的成

效。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3

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社会风险将日趋严峻、传统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思路面临诸多挑战,迫切需要新的理念和创新制度框架,以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客观需要。

一、社会风险管理策略框架及其重要决策意义

社会风险管理(SocialRiskManagement)是世界银行为应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于1999年提出的社会保护政策的全新理念,旨在拓展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思路,强调运用多种风险控制手段,多种社会风险防范与补偿的制度安排,系统、综合、动态地处置新形势下各国面临的日趋严峻的社会风险,实现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风险管理是在全面系统的社会风险分析基础上,强调综合运用各种风险控制手段,合理分配政府、市场、民间机构及个人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通过系统的、动态调节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思路,有效处置社会风险,实现经济、社会的平衡和协调发展的新的策略框架。概而言之,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决策价值。

其一,社会风险管理强调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框架用于社会政策领域,尤其强调系统思维、综合控制和整体协调的管理哲学;强调运用新的方法和工具,包括社会风险的在险价值(VaR)测试、社会风险心理测试方法,并在社会风险定性和定量分析基础上,实现对社会风险的有效控制。在变化、动态的社会风险背景下,孤立、静止、片面的思维和政策框架必然四处受阻,而系统、综合、整体协调与动态调整的思维方式和制度框架将发挥愈来愈重要的决策及政策效应。应当说,社会风险管理正是适应变化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变迁而提出的创新理念。

其二,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强调综合协调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市场保险机制、家庭及民间互助机构在处置社会风险与实现社会稳定上的重要作用。既注重强化并发挥社会保障这一政府主导的正式制度安排的支柱作用,又充分运用市场保险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经济保障功能。同时,充分发挥各种传统的非正规制度安排机制在社会稳定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重视家庭保障、民间互助援助在社会稳定上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和调动传统文化心理、习俗的社会风险自控机制的潜在价值。惟有综合发挥社会保护的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作用,才能更有效地处置社会风险并探索适合各国国情的社会保护机制。

其三,社会风险管理的政策框架强调综合运用风险分析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风险控制工具、风险补偿工具的重要作用并构建社会风险预警系统。与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相比,社会风险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无疑更为宽广,它拓展了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性框架的作用,体现了一种新的社会风险控制理念和更为科学合理的政策思路及创新制度框架。社会风险管理体系自身的综合优势,无疑为在新形势下进行社会保护的制度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制度和管理框架,对有效化解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趋严峻的社会风险,实现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决策意义。

其四,社会风险管理策略框架是在极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提出的系统处置社会风险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思维。它强调运用复杂性科学的基本方法,探索社会风险管理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预警,风险补偿系统及其各系统的有机组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政策取向,强调层次结构、功能结构的结合,静态与动态的融合,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控制、预警与补偿的结合,分析、决策与反馈机制的结合,寻求最佳的社会风险管理绩效。

在我国社会风险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强调实施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具有更为重要的决策价值和现实意义:(1)运用创新思维对我国加入WTO之后的社会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系统研究,有助于为测度我国入世后社会风险的复杂性,探索系统处置社会风险的方式,提供新的理论分析视角。(2)将为我国入世后有效处置日趋严峻的社会风险提供新的策略框架和政策思路。(3)有助于我们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探索分析复杂的经济社会保障系统的新途径。

二、加入WTO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改革面临的新风险和新挑战

其一,在转型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自身存在复杂性和脆弱性,这能否应对和有效处置入世后日趋严峻的社会风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经济转型的复杂性及其社会保障改革进程的受阻,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正是在我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企改革尚未到位的特定背景下,入世所引发的外部压力,无疑会加剧国企下岗职工分流与再就业的压力,对正在推进的下岗制度与失业保险并轨的改革,产生严重的资金短缺矛盾。同时,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尚未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即便加速扩展步伐,在短期内也较难积累WTO压力下所需的巨额社会保障基金,并对制度稳定运行带来压力。显然,企业改革短期内难以走出困境,随着失业和下岗人数的增加,一方面失业保险金需求在短期内会增大,而下岗分流的人提前退休形式则又会构成长期养老保险金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企业缴费机制受阻,将减少社会保障的资金供给来源。尤其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隐性债务未能有效吸收的条件下,新增社会保险金的较大需求,亦会给制度运行带来潜在压力。在近几年内,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供求矛盾将显得格外突出,并可能大大超出人们目前的估计。

其二,入世后,收入差距拉大的风险难以避免,弱势群体人数的增多,将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行格局产生严重压力。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TO的各项规则的实施,将程度不同地制约和影响各国的社会发展。富国越富、穷国越穷是经济全球化演进中隐含的重要逻辑。在此意义上,入世可能会加剧我国业已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在短期内,我国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将会更为突出,部分农民贫困问题将对我国现行扶贫战略带来严峻挑战。同时,加入WTO将对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带来极为严重的挑战。强化非常规的政策思路以缓解收人差距的继续扩大,强化临时性救助显得格外重要。

其三,WTO将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新旧模式的转型带来巨大的潜在压力。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历程表明,社会保障改革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期。社会保障的若干深层次矛盾正逐渐凸显,如隐性债务的吸收与消化,三条保障线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等对近期和长期的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入世后的全方位挑战,无疑会使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的诸多改革措施受阻。加入WTO引发的新的社会风险,又对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并且会较大幅度地增大改革的成本。因而,加入WTO对我国社会保障的近期与长期的严峻挑战不应低估。

最后,除上述已引起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的各类显性社会风险外,由于经济保障、就业保障、企业单位保障逐渐缺位和社会保障改革滞后,长期积累的隐性社会风险及其严重性不应低估。这主要表现为下岗职工以及基本收入保障难以得到保障的社会群体长期的心理压力及对收入差距悬殊等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心理压抑。这形成不可低估的潜在社会风险,若不有效防范,加以引导或疏导,在特定背景下将可能酿成重大的社会问题。因而,基本经济保障和心理疏导并重,乃是社会风险策略框架关注的一个重要政策层面。宣传舆论机构的正确导向和政府部门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将有助于缓解长期积累的部分社会成员的心理压力。当代风险社会理论认为,风险被定义为违背社会文化规范的行为与不幸事故。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尤其是收入与分配的过分悬殊及城乡贫困人口的增加,无疑会使我国特定制度背景下的潜在社会风险更趋严峻,迫切需要新的思路和新的策略框架。因此,尽快实施社会风险管理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用创新思维构建我国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如何应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背景下面临的严峻挑战呢?笔者认为,应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用创新思维制定应对策略,构建我国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积极的、动态调整的社会风险管理策略。

首先,在对WTO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充分估计和准确测度的基础上,尽快构建我国的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应对WTO的挑战,固然需要完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但必须从战略高度上运用创新思维来构建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我国应对WTO挑战的社会风险补偿新机制。即在强化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拓展社会保障空间,强调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险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和迅速反馈的社会风险补偿机制,研究相应的社会风险管理的政策思路,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尤其是入世后对我国近期内的社会稳定所形成的严峻挑战。显然,如果对现有社会风险缺乏充分的估计、没有决策思路乃致发展模式的重大调整,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空间和保障力度可能会陷于未曾预料的困境。应强调发挥既有家庭保障、民间组织及个人防范与化解社会风险的作用,强调政府、企业、家庭、个人及社区组织的社会风险管理责任,对有效控制WTO背景下的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刚性稳定;内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如何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对实现社会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过程中,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社会控制,但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变化做出重大管理布局,这使得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新问题仍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进行处理。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在于:联合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来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社会系统良序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偏差的剖析。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实现社会管理制度、体制、结构、运行、过程与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动态性、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经济性等特性。关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总结,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归纳与分析。本文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偏差剖析,并提出相宜的“纠偏”之道。

    (一)社会管理中“刚性稳定”思维导致组织“内卷化”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共同愿望。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效果就是达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矛盾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解决社会矛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此种稳定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稳定”。“刚性稳定”是指单纯地以僵硬的方式压制矛盾,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使得管理者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所谓的“理想稳定”,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不断递增的巨大社会政治成本而导致政治统治的断裂与社会管治秩序的失范。“刚性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体表征为:组织的“内卷化”,它是指一个组织既没有突变式的发展,也没有渐进式的增长,而是处于一种不断内卷、自我复制与精细化的状态。“内卷化”其实是简单复制旧有机制,营造出社会管理表面稳定的假象,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停滞不前,且更进一步积聚社会风险。虽然“内卷化”是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阶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降低通过管、控、压、罚等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程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对话、沟通、协商与协调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这样才能使社会的“刚性稳定”转变为开放的、动态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强大自我修复功能的“韧性稳定”。

    (二)社会管理中嵌入监管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社会网络理论将组织的结构理解为由其中的行动者通过某一特殊类型的纽带联系起来的一张网,并主张行动者之间联系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网络位势能对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网络理论从经验层面论证了所有行为都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组织也是嵌入到具体的关系网络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对组织效能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提供信任、传递有效的信息以及促进问题的解决三个方面的独特功能。因此,嵌入监管能使社会管理主体培育良好的认同权威,这种权威不同于刚性化的权力运作,它来自于社会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与社会管理客体互动的产物。一方面嵌入监管有助于社会整合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整合实现过程也是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层面汲取资源和权威不断拓展的双向互动与彼此支持的过程。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外在于社会的“类别化”管理特性。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单位认同式微,新的集体认同缺位,民众的社会预期处于不稳定与质疑的状态,民众的社会互信度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这种“类别化”社会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别外,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过于注重“硬”体制机制整合,在挖掘新集体认同的“软”文化层面却动力不足。

    (三)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给匮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的制度其实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内在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备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把人们行为的一切都置于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进行调整的空间或领域。一些转型国家的制度化过程经验也表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体制度变迁则不可能成功。如果说正式制度供给是社会演进“函数关系式”的一个常量,那么非正式制度影响则是此函数式的一个重要变量。两种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会管理效能更为显着。我国地方政府往往重视正式制度对行为的规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对行为的影响。现实也表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两者都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及效能。社会管理创新应更加注意区域治理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持续互动过程。社会管理依赖于区域精神、参与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社会管理正式制度的创设要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这样才能将正式制度内化为非正式制度,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

    (四)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问题。

    学界对社会组织的理论渊源、定义、功能、其与国家的关系、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成长的动力困境等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也论证了其具有紧密联系民众、维护民众利益、整合民间资源、积累社会资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提升管理效能等积极特性,因此社会组织被赋予在我国社会管理中发挥“准”主体性作用。我们在肯定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文化氛围的缺失、资源汲取的困境以及制度认同的处境,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态下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应然”状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所培育的社会组织的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有疑问的。这种社会组织所履行的职能其实是属于传统的社区服务,其对社会管理客体的服务属于政府规定的程序性任务。由于受到权力资源依赖、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公众的信任度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协同和培育自我发展的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功能必定是较弱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摆脱社会组织这种限制性困境以达到适应性创新,笔者认为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①社会组织的他律,涉及到法律环境、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为社会组织的创设、发展与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②社会组织的自律,由部门、联盟或组织内部的成员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的利益;③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信度,包括强化自主性、增强公信力、弱化行政性、提升运作能力以及内化组织集体认同等。

    (五)社会管理中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应系统提升。

    随着对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性质、结构与原因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人本理念的认同内化,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强调平等协同式管理。平等协同式管理认为要想使民众真正地认同,就要尊重民众,讲道理释规范。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与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与其他工作方法相比,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其他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相比,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与传统社工相比,专业社工是专业人员的行为活动,其任务都具有特定的诸如社会公平、社会团结、社会整合、社会分配、社会福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等社会性目标,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是通过帮助弱势人群、劣势人群与灾民等“有需要”的人群来“解决问题和需求满足”以发挥社会公平、社会团结及社会福利等作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社工队伍建设问题在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社工人才的教育、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社工社会认可支持程度弱;社工运作独立自主性低等。各地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不是以往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助人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是以民间组织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化的社工模式既要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又要对开展社会工作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进行嵌入,更要主动与所在地行政机关协调与沟通,最终实现其社会服务、社会支持以及助人自助的目标和功能。

    二、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与政策的思考。

    通过对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文献搜集、实地调研、经验总结以及模式对比,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今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切入。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卫生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覆盖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运而生,而且它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系密切。总体来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为两大阶段,1998年以前是医疗体制改革为主的第一阶段,医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扩张和探索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改革的主线。1998年国务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2002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标志真正进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系统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整体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成为此时体制改革的主线。纵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目前已进入整体制度设计、政策实施和模式选择的关键时刻,设计选择何种医疗保险、健康照顾、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模式,至关重要,其中尤以医疗保险制度最为重要,因为医疗保险是医药卫生体制和福利制度运作的主要产出,直接关系亿万国民的身心健康状况、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关系国民素质与社会质量。因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是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议题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创新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以来,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工厂卫生状况、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府承担改善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在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原理和社会互助原则,将人们组织起来,预防疾病和抵御疾病风险,确保有竞争性劳动者的社会需要推动下,英国工会组织首创医疗保险制度,其后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将社会保险制度化,建立完备的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医疗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成为绝大多数人预防疾病的主要方法。综观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例如,非洲医疗保健体系改革创新方向是广泛实施法定保险计划;美洲大陆医疗保险改革动向是扩大医疗保险体系覆盖范围,提高效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医疗保险改革方向是扩大保险覆盖率,多元化筹集保险资金;欧洲医疗保险改革趋势是调整医疗待遇,将社会市场型竞争机制引入健康照顾领域。显而易见,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的最主要形态,这意味医疗保险既是人们享受健康照顾的基本途径,又是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国际惯例”。

二、城乡医疗保险现状与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健康照顾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障,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根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只有少数群体享有“不尽人意”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等问题格外尖锐。更为重要的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还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高出5.4%);年龄差异,例如,城市享有各种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随年龄降低呈递减的趋势,5岁以下儿童无医疗保险比例高达70%;文化程度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人口中低文化程度比例较高,占26.5%,而高学历人口所占比例较低,只占8.8%;职业层次差异,例如,管理人员中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高,其中64.4%的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低,86.8%的人无任何医疗保险,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制度性、结构性、体制性不平等、不公正状况可见一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现行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与医药文化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其发挥积极作用,防病治病和改善健康状况,而且成为制度化不平等的重要根源之一,影响社会正义。首先,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价值理念与价值判断等问题颇多,直接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健康照顾政策模式选择,影响医疗保险服务效果与效率。健康照顾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无法回避伦理道德与价值判断,以中立的价值立场讨论社会政策是没有意义的事情。福利制度精髓是其价值基础。总体来说,目前主流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态度是,疾病是个人不幸与个人麻烦,是个人倒霉,甚至是上天对某些人行为不检、道德沦丧的惩罚,是“罪有应得”和“活该倒霉”,而非典型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议题。对待疾病的这种“谴责牺牲者”取向的社会观念和态度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工业化革命以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目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令人鼓舞的是,2002年SARS疫情用血的代价使国人普遍理解了为什么说,公共卫生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观点,政府加大公共卫生的投资力度,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出现重大转机。然而,在医疗服务市场化和医院费用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基本医疗服务不是福利服务,不是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公共服务,政府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买单”,病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和医院靠吃病人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公民缺乏健康权利,公民无权从国家与社会那里获得应该享有的基本健康照顾服务。这种观念牵涉的深层次理论假设和价值争论是,健康照顾是否是所有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政府是否应承担起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健康照顾服务的责任?社会发展最高目标是什么?欧美国家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些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些基本问题已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并为其国家健康服务制度(英国等),国家保险制度(加拿大),社会保险制度(德国、日本),医疗储蓄体系(新加坡),私人保险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美国)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价值基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缺乏相应价值目标和文化基础,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目标缺乏社会共识,严重影响了制度设计质量。

其次,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目的含糊不清,医学目的和医疗服务目标背离医学的神圣使命,健康照顾不是维护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而是加剧健康不平等和不公正,健康照顾与医疗保障领域中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根源。综观卫生改革实践,长期以来,改革目标含糊不清和充满歧义是卫生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

综观《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见改善国民的健康状况、促进健康平等,维护健康公平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社会政策目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本身成为医疗保险的目的,颠倒了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医学、健康照顾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都是治病救人、预防疾病、阻止死亡、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改善生活质量,并且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的最高目标,而非加剧健康领域不平等。毫无疑问,目前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肯定无助于健康保险的目标。

第三,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基本原则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设计原则和实际运作状况相去甚远,甚至是截然相反,背道而驰。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核心原则和精神实质是“广覆盖、低水平”。目前,医疗保障状况确实是低水平的,但是,离广覆盖的基本要求相去甚远,全国70%人无任何保险是典型例证。从医疗保险覆盖率角度看,目前健康不平等、不公平主要表现形式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小,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提高健康平等程度的关键问题。

第四,目前医疗保险范围过窄,许多疾病、药品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诊疗和药品目录范围,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基本医疗保险沉淀资金过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有效发挥预防疾病、抵御医疗风险和改善健康状况的作用,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要。目前,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均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和医疗服务体系。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不同,各地制度框架设计与保险待遇存在显著不同,人为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成为影响企业竞争的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主要关注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和住院治疗,轻视门诊和常见病诊治,许多地方基本医疗保险设置了起报线,对未达到起报线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不利疾病预防,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甚至贻误最佳治疗时机,且不利于医学模式转变。如何处理大病与小病关系的同时,如何处理预防与治疗的关系同样直接影响服务范围内容。目前,各地医疗保险范围与保险服务内容主要局限于医院门诊、住院和大病治疗服务范围,对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等非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容的关注不多见,缺乏相应优惠鼓励政策,医疗保险服务工作重点不是如何预防疾病和防止保险对象不得病,而是侧重于疾病治疗特别是晚期的无效治疗,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加剧卫生资源紧张状况。不难想象,前述价值观念与制度安排必然结果是,企业和保险对象缴纳相当保险金,但医疗保险门槛过高、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导致大量保险资金沉淀。如广东1999-2003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高达128.73亿元,占全国的19.2%,引发人们思考举办医疗保险目的何在,致使相当数量医保对象抱怨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医疗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第五,医疗保险筹资融资和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保险基金分散和统筹层次较低导致基金难以发挥大数法则,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有待提高,个人费用负担的比例过高,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筹资公平问题突出,难以充分体现社会保险性质和国家社会福利责任。基本医疗保险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基本特征是其强制性、非营利性和国家的社会保护责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每部分又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两块。总体来说,目前医疗保险筹资融资,特别是基金增值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银行的存款利息,难以有效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此同时,由于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多是地市范围,参保人数有限,基金相对比较分散,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因各种各样原因,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封闭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有待提高。最为重要的是,城乡70%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医疗保障,全靠家庭和个人力量抵御疾病风险,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快的背景下,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卫生筹资公平性位居世界末尾。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高的背景下,居民基本反应方式有三,一是应就诊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二是减少治疗和降低治疗标准。三是患病后等待拖延,或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或拖成大病,形成恶性循环,既造成医疗资源闲置、浪费和误用,又引发严峻的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议题。如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城乡患者中未就诊比例为48.9%,其中城市为57.0%,农村为45.8%,与前两次卫生服务调查相比,患者未就诊比例出现明显增高趋势。未就诊原因中,38.2%的患者是因为经济困难。城乡居民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70%)。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发挥社会保险互助互济作用成为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当务之急。

第六,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行政管理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各种医疗保障形态之间缺乏应有的、紧密的制度联系,政出多门、部门交叉、城乡差别和制度分隔的状况比较明显,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整体作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迫切需要系统性、制度化整合。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形态多样,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工作,卫生部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民政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中组部和全国总工会负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事业,各类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商业保险,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每种医疗保障体系均有一套独立运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体系,行政管理成本巨大。更为重要的是,除行政管理成本之外,目前各种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相互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为造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分隔、城乡差别、身份歧视和健康不平等,既不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政出多门,交叉重叠、多头分隔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的格局,又不利于统一、协调、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七,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改善国民身心健康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尚不理想,难以充分发挥正面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社会投资与社会预防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和政策模式选择任重道远。众所周知,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归属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卫生政策范畴。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预防疾病,治病救人,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降低疾病风险,改善生活质量,主要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分散、城乡分隔和制度化健康不平等等原因,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不仅难以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积极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度化健康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性根源,加剧社会不平等与不公。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的积极社会影响、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同样尚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社会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是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而不是有意或无意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

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与全民医疗保险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尽快建立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为建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如前所述,虽然目前的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和系统性问题,但是,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不是完全否定现有的制度安排,而是根据中国社会实际情况,参照国际经验和世界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创造独具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所谓“一个制度”是指重新整合、重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将其统一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种标准”是指根据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设计多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标准,以便将所有国民都纳入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当中,从而形成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目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和改革思路,来自卫生改革困境,来自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来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和基层工作者的探索创新,来自建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医药卫生改革的效果越来越差,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国民处于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完全背离了医疗保障的国际惯例,全民性医疗保险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而且拥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只不过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相互分隔,没有形成一种统一、整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人数有限,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太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城市就业者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的,没有考虑到低收人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城乡结合部或农转居群体、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人为的将许多群体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为解决覆盖率过低的问题,全国各地的一线工作者已经按照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思路在探索创新,例如,广东东莞特别为农民工设置了一种缴费标准,上海市特别为农民工设计了城镇综合医疗保险制度,还有不少地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为农转居群体提供社区为基础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的优点众多,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现有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弊端,有助于重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首先,“一个制度、多种标准”改革原则的精髓、实质与革命之处是旨在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彻底改变以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依托的选择性原则、城乡差别对待和身份歧视等价值理念,充分体现普及性、全民性、平等性、公民权利、基本需要、健康优先等现代福利价值观念。其次,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充分体现国家福利责任、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等社会政策目标,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目标,有助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第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真正解决了如何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原则,既考虑中国社会状况,又考虑医疗保障发展趋势。第四,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显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改善、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改善生活质量。第五,“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彻底改变医疗保险现有的筹资机制,真正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作的筹资机制,特别是彻底消灭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抵御健康风险的自费医疗。第六,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彻底改变目前城乡分隔、分散和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系统整合和平等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最后,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发挥积极的健康保障作用与影响。

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与制度基础,首要条件是无形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是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健康保障议题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在某种程度说,全民医疗保险并非创新之举,而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写照。1949年以来,在东西方冷战和政府实施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国家逐步建立起以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全民医疗保障。这种广覆盖、低水平全民性医疗保障制度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人所共知,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人的人均期望寿命由建国时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岁,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彻底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国际性地位显著提高。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医疗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决定性因素。纵使是从经济因素考虑,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都能基本实现全民性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肯定能够负担“广覆盖、低水平”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换言之,经济因素和国家财力是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能否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取决政府首脑的政治意愿,取决于社会各界人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取决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制度性基础。这意味只有当全社会普遍充分认识到身心健康状况与健康保障在社会生活,在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个人福利水平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之时,只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医疗保障与全民医疗保险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之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才具备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

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诸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首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统一、系统整合、科学管理、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等角度设计制度,从公民权利、身份平等和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差别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角度设计制度。其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价格、医疗收费政策和医疗机构激励机制的改革,彻底改变医疗收费与医护人员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杜绝以药养医,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良性健康运作奠定社会基础和适宜的社会环境,谋求多方共赢的发展。第三,明确规定卫生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确定健康照顾服务在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框架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国策性地位,将健康需要满足作为社会政策议程的头等大事,确定国民健康状况与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大政府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多种承诺。第四,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与政策选择侧重于防止大病、重病和住院手术的流行观点,将大病、重病的医疗互助和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积极防治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健康状况。同时,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侧重疾病治疗、大病治疗、住院手术和慢性病治疗的流行看法,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前移,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事业,实现治病到防病,疾病治疗到预防疾病,末端治疗到早期干预,医疗保险到健康维护的转变。第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框架,确保国家对健康、教育、福利、社会保障、公共住房、就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解决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融资、监管和保值增值问题,合理测算缴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缴费标准之间的衔接过渡和整体安排问题,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封闭增值运行。第五,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歧视,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缴费标准和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过渡,实现保险制度的异地使用,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移动性”特征,使其成为劳动市场运作的社会基础设施。最后,在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上,整合、重构各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政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统分结合、系统整合、运转灵活和健康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五、简要讨论与基本结论

中国正处于翻天覆地和史无前例的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社会管理机制,重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框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重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构和谐社会等多种社会发展主题高度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如何整体推进,确定优先次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制度框架建设与政策模式选择显得格外重要。在这种宏观社会背景下,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议题,理所当然处于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心位置,处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地位,其重要性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直接关系所有公民的健康状况。中国社会发展状况说明,目前绝大多数国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要已经满足,身心健康已成中国人最重要的基本需要,如何回应社会需要,满足健康需要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健康是人类最大的福利。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那么就什么都没有,就谈不到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谈不到幸福美好生活,谈不到建构和谐社会。

社会制度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制度建设;意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3-0027-0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的、后发的,特别是正处于转型期的国家中,要构建一个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赖于一系列成熟、完备的制度。因此,深入分析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对于理解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成熟、完备的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制度是人类社会赖以形成秩序和客观发展的保障,社会要稳定要发展就必须形成成熟的各项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始终是在寻求和构建一种合乎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律,促进人的发展的社会制度中前进的。因此,成熟、完备的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制度保证。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按照一定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制度构成了生活共同体的结构,并界定着该共同体。制度的功能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1.形成合理的产权安排

产权是人们拥有的对资源的用途,收入和可让渡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产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规定了经济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结构,并且会影响到法律结构进而对社会的结构产生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发展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和谐就必须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这不仅指经济活动,甚至还包括政治活动和思想活动。因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面临着经济、社会的转型,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不同阶层的分化已经出现,利益矛盾开始凸显。利益矛盾说到底就是产权安排出了问题。产权不明导致了资源使用中的搭便车现象,免费使用资源,免费使用别人的创新成果,甚至把自己经济活动中的代价和成本转嫁给别人,这就导致了矛盾错综复杂和利益冲突。

2.实现激励效应

制度借助奖励机制对行为主体产生影响,传达了什么行为受到鼓励、什么行为受到惩罚的信息,任何一个行为主体必须要考虑制度传达的这些信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互动,要实现互动,政府必须重新进行角色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达到政府培育市场,市场解放政府,政府解放企业,企业解放生产力的目标。只有依靠制度的激励效应,通过制度激励使政府明确任何越位,缺位都将付出高昂的成本。

二、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1.建立健全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是由统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力机构自上而下设计出来,强加于社会并付诸实施的。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制度设计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对于正式制度而言,就是要建设以宪法为最高权威的完备地法律体系,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达到保障公民权利,避免权力滥用和法治的目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它要求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整和处理,在法律规范下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揭示,构建社会结构的关键要素是整体而非个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整体上整合资源,平衡社会关系。从整体上整合社会资源、平衡社会关系必须寻求整体规定和调控最一般、最抽象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依据,而不能由具体法律规范作为实施和实现其目标的依据。因此只能在宪法规范下,在部门领域内实施和实现社会资源的整合以及社会关系的平衡,对于我国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完善非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是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是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习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因素。非正式制度是社会结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正式制度而言,非正式制度具有自发性、非强烈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依靠人的全面发展而得以实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也好,人与自然也好,最终都是由人与人的关系所决定的,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贵在实现人格的完善,实现人与人心灵的和谐。从现实来看,社会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一些人道德观念淡薄,是非界限模糊,荣辱不分,善恶不辨。成为阻碍社会和谐的一种严峻挑战。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在健全正式制度的同时,更要重视道德体系、价值体系、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深层次非正式制度的完善,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确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精神。社会道德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行为活动的价值准则,是促进和谐社会人际关系协调一致的必要支撑。道德既是一种善恶评价,也是一种行为标准[3]。社会道德的规范和原则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会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起着不可替代的调节作用。社会存在和发展需要有共同遵守的道德范围作为人们行为活动的最基本的准则,使人们能够获得心理平衡而不致于心灵扭曲、精神颓废,并在不断自我反省的过程中自觉追求社会的真、善、美。

3.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

制度构成的第三部分是实施机制,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健全以外,更重要的是看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特别是正式制度就形同虚设。历史上以人治为主的国家,并不是没有制定法律,却没有建立与法律制度配套的实施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量完备的正式制度和完善的非正式制度,同时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机制。不同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需要不同的实施机制来完成,实施机制的建立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但是所有的实施机制都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任何人、组织一旦破坏制度,必须付出高昂的违约成本。一个人或组织成为违约者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是因为他们的利益与成本之间存在的差距。只有将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有机的结合,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功能,才能打牢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就现阶段而言,这就要求建立以“法治”和“德治”为核心的制度实施机制。

三、制度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制度基础的动力来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提出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型期,是一个矛盾的凸显期。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实现制度的创新,打破旧有的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制度安排,创设符合我国实际的制度,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制度层面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发展。

第一,制度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创新是指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内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即包括理论创新,也包括实践创新,是对传统观念理论、体制、技术进行革命性扬弃的过程,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求得新发展的过程。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从社会经济形态看,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从社会技术形态看,我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期。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着新课题。如:人们收入差距和社会差别迅速扩大,带来了群体心理的冲突;公共管理职能不完备,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等。这些新问题的解答前人没有给出答案,唯有在创新中找出路,在创新中求发展,才能实现突破,创新已成为时代的精神,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义之意。

第二,以政府为主体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制度的转换与交易的过程,目的是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更简洁、更清晰的自主性选择与发展路径,创造一种更公平、更自由的经济活动的环境,可以分为供给主导和需求主导两种类型。制度创新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个人、团体和政府。这三种主体的制度创新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的作用更大、更重要。它能为个人和团体的制度创新提供外在环境的支持或约束,政府在推动制度创新过程中消耗的政治成本及实施新制度所需建立的组织成本最低,个人和团体的制度创新必须转化为政府的制度创新才能得到推广,并对经济社会产生效应。

第三,推进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和谐社会的形成关键不仅在于论证社会制度理论层面的正确性,必然性和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在于社会治理者的治理行为的道德性、公正性、民主性、合法性。因此,制度创新因该围绕着社会治理的主体――政府来进行。

加强行政主体的一元化建设。所谓行政主体一元化建设就是在一个国家中,只能由一个行政主体相对独立的统一的履行国家行政职能,承担和实施国家的行政权力,行政主体的一元化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原则,是行政效力与效率的根本性决定因素,行政主体的一元化要求是与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分工细化要求相一致的,他可以使职责明确到具体的主体,使行为主体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相配,这对于强化中央的权威是大有裨益的,可以使司法系统从地方政府的强控制中解脱出来,更好的实现其监督职能,为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作用。同时为制度创新提供持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