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例6篇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xx﹞6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 评估现有应急能力。

2.2.3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

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 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

2.2.6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和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

2.4生产保障组

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

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5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资,并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6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并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7设备抢修组

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

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

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

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8医疗救护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转移伤员,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9安全监督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汇报。

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0治安保卫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和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

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1后勤保障组:

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

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2 善后处理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

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

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

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

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

4. 事件分级

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

5. 预防与预警

5.1预防措施

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

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和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

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检工作。

5.2预警行动

响应启动 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

6.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

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

7.应急响应

7.1 响应分级

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和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

7.2 响应程序

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和检修值班人员等)和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和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

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7.3 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和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救援措施

8.1先期处置

8.1.1 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8.1.2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

8.2 应急处置

8.2.1 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

8.2.2 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8.2.3 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

8.3 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8.4人群疏散与安置

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和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

8.5现场恢复

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8.7 信息: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

9.事故善后处理

9.1恢复生产:

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9.2 事故调查:

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9.3 抚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和社会救援资源。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和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

11.2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和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2.预案管理

12.1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

12.2 维护与更新

12.2.1 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

12.2.2 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和改进。

12.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

13.奖惩

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1.1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供电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用电,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电力事故是指自然灾害引发或电力生产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电力事故。

电力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持续高峰负荷供电等引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供电事故和对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事故。

1.5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保证重点,依靠科学。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经济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

成员: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人

2.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业局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省电力公司、市电业局和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指挥市电网事故抢险以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6)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7)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8)宣布进入和终止应急预案;

(9)负责新闻。

2.3电力事故应急办公室

市电力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安排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日常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状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4)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电网调度机构

2.4.1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调度管理所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力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4.2电网调度机构在电力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和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电力事故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事故分级

3.1事故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电力事故分级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3.2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3.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Ⅰ级(特别重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主要交通要道中断行车,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30%及以上,或造成城区及周边地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50%及以上;或因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3Ⅱ级(重大)电力事故

3.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Ⅱ级(重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主要交通要道中断行车,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因重要变电站、配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

(4)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10%以上、30%及以下,或造成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上、50%及以下。

3.4III级(较大)电力事故

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III级(较大)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主要交通要道中断行车,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因重要变电站、配电线路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

(4)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10%以下,或造成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下。

3.5Ⅳ级(一般)电力事故

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Ⅳ级(一般)电力事故: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的事故;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主要交通要道中断行车,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造成市城区全部停电、重要用户停电,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当电力系统运行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用电持续保持在临界过负荷状态时,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调度管理所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4.1.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电力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逐级报告市人民政府、电业局、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预警控制

4.2.1在预警状态下,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立即启动电力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2当用电负荷持续保持在临界过负荷状态、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调度管理所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电网安全供电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4.2.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供电,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上网水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的工作。

4.2.4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全部恢复供电;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3事故抢险

4.3.1当发生重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3.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请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电网恢复

4.4.1在发生电力事故后,要尽快恢复供电。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复供电对于减少停电损失、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4.4.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小水电机组、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

4.4.3在对停电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4.4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5应急救援

4.5.1发生电力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市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5.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以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必须加强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和灾区群众的安全可靠供电。

4.6新闻

发生电力事故后,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预案》处置。

4.7应急结束

4.7.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9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结合电力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及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措施、电网迎峰度夏预案、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制定防止电力事故的处理预案,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1.3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山、医院、金融、通讯中心和新闻媒体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2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在电力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5.2.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通过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向市人民政府请求从其他单位抽调抢险必须的物资和装备。

5.3人员保障

5.3.1结合应急工作需要,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3.2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3.3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6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6.1.1发生电力事故后,市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6.2.1发生电力事故后,市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及时配合生产运行、安监、设计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6.2.2及时总结大面积电力事故大案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7附则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4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邯郸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县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力企业,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县供电公司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县城等重点区域、重要用户及居民生活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县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电力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卫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等为成员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②协调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④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

2.1.2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落实县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②执行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③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④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⑤负责信息。

2.1.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县发改、公安、宣传、财政、交通、安监、医疗卫生等部门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后的新闻宣传,避免由于大面积停电造成人民恐慌。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运输。

县安监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当中伤员的抢救工作。

2.2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2.2.1电力企业职责

县供电公司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县供电公司的主要职责:

①服从县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按照上一级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②启动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③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上级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④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县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⑤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2.2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II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发生电力生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或造成县域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3.2I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电网进入II级停电事件状态:

发生电力生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60%以下,或造成县域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70%以下。

4应急响应

4.1事件报告

(1)发生I级、II级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市供电公司。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县应急预案。

4.2事件通告

(1)发生I级、II级停电事件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I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县政府进行事件通告。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I级、II级停电事件后,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在电网恢复过程,电力企业负责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县城等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2)社会应急:发生I级、II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乡镇及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武装部、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导航站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区域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区域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宣传部门组织人员力量,对居民进行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出现恐慌现象,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区域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4.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县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II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的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用户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停电事件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完善自备保安电源。

5.2装备保障

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县有关部门也应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出现大面积停电后,各有关部门必须保证人员及时到位,以便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电力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工作人员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电力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工作。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县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等部门分析事故发展过程,汲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县发改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5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国家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

2.1国家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国家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2.1.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铁道、交通、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务院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应急响应

4.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l.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6

供电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并明确安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其职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供电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供电企业应建立企业各单位之间,供电企业与政府之间、供电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供电企业应当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用先进技术,重点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加快电力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平台和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做到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改进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抓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是关键。供电企业要把安全应急管理摆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在狠抓落实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理电力事故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安全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电力应急管理组织和指挥到位、资金和物资到位、培训和演练到位、监测和预报到位。在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投入上,要有长远眼光,学会算大账,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投入,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完善预防措施,提高电网突发事件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