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例6篇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1

在举国上下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刻,中央颁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坚持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收获很大,体会很深。

一是提高了对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提高了对做好党校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教育工作与党政其他部门工作一样,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工作。要做好干部教育工作,必须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要有较高的政治水平;二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三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四要有奉献精神。所以,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干部教育工作重要性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是开阔了视野。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联系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联系干部教育工作的实际,无论是理论和实践,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总结,特别是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要探索。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使自己对开展干部教育工作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惟有不断学习,努力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党校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2

一、创新培训理念,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性。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落实这一新要求,要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的理念灌输到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创新教育培训的理念。

一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价值取向。确立干部教育培训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把干部全面发展作为干部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认培训是干部应该享受的权利和福利,不断满足干部个人多层次的需求和实现干部的全面发展。要突出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在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方法、培训内容上不搞一刀切,逐步实现干部参加培训自主化、课程供给菜单化、教育方式多样化、学习时间弹性化,使广大干部真正学为所需、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二要强化整合资源理念。整合资源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要放开视野看培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理念对教育培训机构、阵地、师资、设施等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市场调节来统一协调培训需求和培训供给,通过优胜劣汰,引导培训机构在竞争中以效益求生存,从而提高培训质量。要改变过去培训资源部门所有、地区分割的现象,鼓励和支持各方面力量创办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市场竞争,逐步、有序开放干部教育培训市场,鼓励成立大的、实力强的社会教育培训集团。要树立人才资本的观念,确立干部教育培训是培训生产力,是最具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生产性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

三要强化统筹发展理念。要把阶段性工作和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当前工作和长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认真分析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及其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系统性。在保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连续性的同时,又要适时摈弃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做法和模式,保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张力,把继承和发展、推陈和出新统一起来,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不仅承担起现实发展的责任,也能承担起未来发展的责任。

二、创新培训内容,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要从提高干部能力和满足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科学设置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努力克服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学习与运用难结合的状况。

一是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要针对时代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了解广大干部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什么、想知道什么,需要通过培训学习解决什么问题,着力选取那些与工作联系紧密、有利于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的更新知识作为培训施教的内容。要把培训内容定位在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上,定位在涉及社会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上,定位在教育引导干部用科学的方法研究解决社会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上,实现学习理论知识与培训业务技能、传授实用技术与明确政策任务、培训学习与学以致用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二是由补偿型向超前型转变。因干部所在部门和行业的差异性、干部素质的层次性、干部对培训需求的多样性,就要求培训内容要创新,实现培训效益的最大化。传统的干部教育培训,从很大程度上讲只能算做是一种补偿型的培训,往往是为了应付某些事项而采取的应知应会培训、缺什么就补什么、以会代训。这种补偿性质的培训,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学习上的本本主义,参训人员学的东西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只能起到临阵磨枪的作用。干部培训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趋势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仅仅是现在缺什么就补什么,而且要做到将来需要什么,现在就学什么。

三是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要根据各级各类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培训,开展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技术、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心理调适、公务礼仪、应对媒体等方面的训练,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要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帮助干部增强科技意识,掌握科学规律,培养科学思维;开展经济、法律、管理知识的培训,丰富知识底蕴;进行文学、艺术、历史、哲学、音乐的学习,陶冶情操,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促进人文精神的养成。

三、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干部教育培训的灵活性。

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当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培训渠道不畅,教学质量不高,方法陈旧等,这都需要在科学发展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一要拓宽培训渠道。要综合运用委托培训、合作培训、自主培训等多种途径,大力整合干部培训资源,既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又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形势的联合办学。打破传统封闭模式,大胆地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的领导讲课,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干部培训基地,采取干部挂职锻炼、外地培训和出国出境培训等形式,建立“纵成线、横成网”的教育培训体系,促使培训学员不能停留在学了什么、而应致力于学会什么,不只是需要明确学习什么、更应当知道怎样学,真正把应学到的知识学到手,转化为实际的工作能力

二要优化教育手段。加强远程网络教育工程建设,实现师资力量和信息共享,改变内地和欠发达地区教育培训水准较低的局面。着眼于干部掌握信息的需要,发挥现代多媒体教学设施作用,加大电化教学网点建设,改革传统及培训方式,把课堂设到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和乡村组,提高教与学的效益;加大干部读书网络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把干部集中培训与加强自学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和实际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把理论阐述和现实问题研究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充实干部教育培训成果。

三要改进教学方式。培训目标上要做到既传授知识,又发展干部能力,培养干部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在教学内容上要注意整合学习内容;在教学方法上要重视干部能力动性的发挥,提高他们思考、研究和驾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风格上要寓教于乐,选择多种信息沟通模式,举办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对学习时间长的培训班,可以组织学员开展研讨、社会调查或外出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把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整个教育培训活动的全过程,使之很好地转化成为教学相长的课堂、沟通交流的平台、探讨问题的论坛和提升素质的纽带。

四、创新培训机制,突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要围绕“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目标,结合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实际,积极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

一是创新宏观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主管、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克服宏观管理中出现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努力实现由条块分割管理向归口统一管理,由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由微观管理向宏观指导和调控的转变,形成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培训管理格局。同时充分发挥调训单位、施教单位、参训单位等管理主体的作用,使其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3

被组织上列为后备干部,是年轻同志成长道路上的一次飞跃,也是一种荣幸。以怎样的姿态成功地度过这一特殊而重要的成长阶段,对后备干部而言,是一件值得慎重对待的事。

一、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影响和决定着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和人生追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后备干部必须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完成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并使自己健康成长。

二、保持轻松自然的心态

作为后备干部,往往容易产生两种心态:一种是洋洋得意,处处有一种优越感,好像有一种光环罩顶,表现在工作上,耐不住性子,好像一只脚已踏进了领导班子的门内,架子、盛气或多或少地表露出来。如果年纪轻轻就急于扯旗子、放号子,甚至摆谱子,将是最致命的行为选择;或者急火火地就要摘星星,忙乎乎地就要捞月亮,就会犯急功近利的错误,欲速则不达,势必栽跟头;或者与被列为后备干部之前的谦逊、含蓄相比,行为过于张扬,判若两人的“戏剧化”转变,也会令人生厌。实践证明,后备干部愈是想急于求成、急于表现、弄虚作假,组织和群众就愈不会接受。另一种则是诚惶诚恐、患得患失,茫然不知所从,浑身上下不自然。表现在工作上,处处谨小慎微,甚至变成了“套中人”。如果因为“后备”在身,使自己谨慎有余,开拓创新不足,做事情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放不开手脚,深怕踏错了节拍,走岔了路,影响形象,以致工作上政绩该突出的却不突出,个人形象上本应崭露头角的却平庸无奇。这两种心态都不利于干部进步和成长,年轻同志被列为后备干部后,仍需要一颗平常心,平心静气地面对组织、面对群众、对待自己,始终保持一种平和自然的心态。惟其自然,心情才能自如轻松,才能争得一个风调雨顺的环境。心态轻松自如,其行为才能自然,为才能群众所接受。

三、耐住寂寞等待机遇

机遇对后备干部尤为重要。但是,即使是后备干部,并且是优秀的后备干部,也不可能在一次或一定时间都得到提拔使用。因为干部的选拔使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古人讲天时、地利、人和,现在讲机遇。正是机遇不同,有的后备干部进了班子,备而得用,有的则仍要等而待用,这是客观现实。后备干部如果能顺利地及时走上领导岗位,当然是比较幸运的、令人高兴的。但实践中,往往后备干部并不都是进步得这样“顺心顺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第一要耐住寂寞。同是后备,提拔有先有后,暂时没有得到提拔也属正常。要耐住寂寞,切不可坐立不安,更不能因此就“着急上火”,怕“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表现出不耐烦。后备干部如何对待后备时间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考验。切不可错过了一两次机会,就认为自己的一生成了“过去的一页”,就陷入一种顾影自怜的寂寞之中。能不能耐得住这份寂寞,如何正确对待这份寂寞,是一个关键,战胜它,就能继续砥砺前行,沉湎其中,积极进取的精神就会迅速萎缩。孰是孰非,当有清醒认识。第二要矢志不渝。后备干部即使是没得到提拔使用也属正常,因为后备毕竟是后备,得不到提拔重用并不意味着后备干部本身有什么错误和问题,况且干部的选择使用,并非硬性规定在某一个年龄段上。只要是人才,即使后备的时间长一点,年龄大一点,也仍然有被委以重任的机会。在自己未能及时走上新台阶的时候,不能一蹶不振,更不能消极沉沦。一个成熟稳健的后备干部,应该对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追求矢志不渝。只要“我心依旧”、蓄势待发,必有阳光灿烂、鲜花绽开之日。

四、正确对待职务升迁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4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争当群众满意的好公仆----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2011年11月4日到6日,县委、县府决定在全县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两天半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建设活动,意在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我县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县走出困境的根本保证。我们干部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新的执政目标,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强化干部“五种”意识和弘扬“五种作风”。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营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的书局面。二、强化干部意识。强化干部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 三、发挥干部作用。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你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干部都要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四、 树立干部形象。一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弄清楚群众到底想什么、盼什么、争什么,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来。二要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干部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干部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干部干给群众看,领导干给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三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干部的基本要求。普通干部,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领导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每一名干部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五、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许有的党员同志会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人人参与竞争,我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哪有精力去关心别人呢?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已不自觉地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尽管经济转轨,竞争意识增强,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我们整个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仍然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所决定的。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员的天职,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靠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工作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从而形成千百人的实践活动。 之所以有些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恰恰是由于我们党内的极个别人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心里装的不是群众,而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从这些腐败分子演变的过程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忘记了群众,忘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私欲膨胀,争名夺利,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深思和警觉。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的,要真正做到这一点。 六,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干部的职责。"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七,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尽管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八、要做到坚持学习,树立正确人生观。 一个优秀的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认真、系统地学习,特别是学习政治理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共产党员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才能具备建设社会主义的业务能力;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防腐拒变的能力。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首先要讲学习。讲学习是讲政治的前提,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我们面临着复杂的形势,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和倾向的干扰。要做到这些,不学习、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是不行的。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坚强的党性和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我们要联系实际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国内各种各样的考验,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从根本上说靠的是邓小平理论的指导,靠的是全党对这一理论的学习和实践。今后,我们要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仍然要靠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仍然要靠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认真实践这一科学理论。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号召全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掀起学习的新高潮。 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在思想上保持高尚的境界。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但精神境界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学习和实践中培养和塑造的。讲正气,必须养正气,这就要不断的学习和读书,知识多了,本领就会增大,精神境界就会提高。读书使人高洁。在这方面,老一辈革命家为我们作出了光辉的榜样。一个不读书、不学习的人,必然会鼠目寸光。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形势,一些人之所以犯错误,甚至犯罪,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不读书、不学习,不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 九、一个合格的干部,就要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 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今天,我们干部应继承先贤的优良品质,具有更高尚的情操。我们孜孜追求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争取全人类的解放。当然,这不是说干部要做苦行僧,干部也同样需要一定的物质享受;但是,在物质享受面前,每个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用党纪国法管好自己的头脑,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今天,面对着灯红酒绿、花花世界,有些同志变得昏昏然,在物质享受面前翻了船。这方面的例子太多太多,在我们身边就有为了几百元、几千元的赢头小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有在公款宴会上大吃大喝的人,当然更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达数百万元者,这些人尽管只是干部中的少数,但他们的行为已经给我们党抹了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一现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我们每个干部在生活中应该做到: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我们每个干部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十五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我们干部的纯洁性;也只有这样,我干部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带头人。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5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要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

答: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迫切需要,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特别是能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治国理政的领导人才,这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向未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实现新的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进一步推进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传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承传统,就是要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方法和工作制度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结经验,就是要全面吸收在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任务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体现在制度里。与时俱进,就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开拓创新,就是要紧密联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的突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中央审时度势,制定颁布了《干部教育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干部教育条例》是中央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规章,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它的主要内容?

答:《干部教育条例》全文共9章、57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构成了完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体系。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干部教育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条例适用范围。第二章管理体制,规定了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工作分工,明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明确了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对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类别、时间要求和培训期间的待遇等作出了规定。第四章内容与方式,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学方法等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和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从目标、标准、机制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基础建设工作作出了规定。第七章考核与评估,规定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对考核与评估的主体、内容和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第八章监督与纪律,规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主体、权限和范围。第九章附则,规定了《干部教育条例》的立法授权、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问:请问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干部教育条例》是如何体现这些要求的?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必须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把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作为根本任务;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等等。

《干部教育条例》把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这些要求细化为各项具体规定,贯穿于全篇,体现在各章各条之中。其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这些要求: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体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基本要求,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保证。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来开展。这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向前发展、有所作为的基本前提。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这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途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这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任务。

问:干部教育培训有其自身的规律,请问《干部教育条例》对此是如何体现的?

答:准确把握和科学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干部教育条例》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把“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确定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体现了党和国家需要与干部个人成长需要的统一,强调要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员培训、保证质量”体现了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强调教育培训工作要面向全体干部,既要讲求培训的规模,更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全面发展、注重能力”体现了全面和重点的统一,强调在全面提高干部各方面素质的同时,要将提高能力放在突出地位,通过教育培训使干部的各种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强调要真正把所学知识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统一,强调既要不断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历史经验,又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干部教育条例》提出的这些原则,充分反映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在规律和时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理念,是对干部教育培训成功经验的新概括。

问:广大干部非常关注《干部教育条例》对他们参加教育培训作出了哪些规定,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干部教育条例》依据宪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是指干部在岗工作期间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培训的时间、物质保障等。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是指干部为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教育培训。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干部在享有教育培训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干部在履行接受教育培训义务时,应获得相应的权利保障。《干部教育条例》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这是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以往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比较重视,工作也比较到位,而对一般干部的教育培训,措施不够有力,培训任务落实得不够好。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的同时,也应当抓好一般干部的教育培训。这是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顺应广大干部培训期望的要求。

问:完善培训内容与改进培训方式,是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请问《干部教育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干部教育条例》着眼于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方面作出了许多创新性规定。一是明确了依据,规定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来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二是拓展了内容,在强调政治理论培训是重点、必须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的同时,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由过去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这两类,拓展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五个方面。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基于广大干部全面发展的需要,也反映了世界教育培训发展的趋势。三是抓住提高能力这个关键,对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作出了新规范。规定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这些方式方法,有的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有的是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新鲜经验的总结。通过这些方式方法的综合运用,最终达到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的目的。

问:请您介绍一下《干部教育条例》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可靠的基础建设来保证。《干部教育条例》在第五章和第六章,专门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机构、师资、教材和经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机构建设方面,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的目标要求。强调要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切实发挥有关部门和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同时,对引导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优化配置等也作出了具体规范。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基本原则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目标要求。

同时,还对专职教师的素质能力与选拔管理、兼职教师选聘以及师资库建设等作出了新规定。在教材建设方面,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体现开放性、多样性和时代性的教材体系。在经费投入方面,提出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并要求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问: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是很多干部都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干部教育条例》在这方面作出了什么规定?

答: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保证。《干部教育条例》围绕提高培训质量这个核心,明确提出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的目标要求,并初步构建了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的框架。首先是明确了考核内容。规定要从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成效进行了解、核实与评价。其次是明确了考核的实施主体。规定应当区分组织调训、干部在职自学、干部自主选学、境外培训这四种培训方式,分别由相应的考核主体实施考核。第三是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或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问:近年来,干部群众对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请问《干部教育条例》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当前,在少数地方和部门的确存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这些问题尽管只是个别现象,但严重干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干部教育条例》在这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提出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和评估制度,以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二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培训机构遵章守纪、有序竞争,优化服务、提高质量。三是针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在履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较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5条禁止性规定。并明确提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上述规定和措施,对于解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问:最后,请您介绍一下如何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体会范文6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