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例6篇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1

一、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地位,狠抓落实,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成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基本覆盖了劳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保障安全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2009年未发生涉及我局工作业务的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总体应对工作及分析评估

(一)组织领导体系方面。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日益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应急准备方面。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并在年内举行了地震应急、火灾逃生等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演练活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对应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普法教育,并成立了应急指挥办公室。三是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配备劳动监察车一辆。总体来看,应急预案、队伍、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为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电视台 硬盘播出系统 安全播出 应急预案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电视台节目的传播过程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人们渐渐摈弃模拟数据,选择效果更好的数字信号。在播出系统方面,硬盘播出系统也因其无可比拟的优势,渐渐取代了传统的录像式播出系统。

一、硬盘播出系统的重要作用

(一)环节电视台的资金压力。电视台可以通过广泛应用硬盘播出系统控制电视台的资金投入,从而保证以最低的资金投入进行最大程度化的空间改造。卡碟或者卡带是以往播出系统常用的装配,然而它们需要很高的设备要求。很多情况下由于资金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设备的更新不透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为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与此同时,还伴随着一些人为因素,例如因处理不当致使卡带搞错,卡带混淆等问题。

(二)有助于数字化水平的提升。比起模拟数据,数字信号的优势主要表现为抗干扰能力强,传输信号的质量比较高;图像清晰,换音效果好;有效利用频道资源,传输更多的频道。电视台可以广泛应用硬盘播出系统真正实现电视节目播出全程数字化,至于数字化的优势前面已有论述。这样一来,电视节目播出过程较以前更加简洁、精炼,大大减轻了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从而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节目的质量。与此同时,硬盘播出系统的运用还能够便于电视节目的审查和编辑,而且电视节目的信号不会因为审查和编辑受到干扰,进而确保了电视节目的清晰度和节目的质量要求。

(三)有效的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硬盘播放系统的的广泛应用,使得电视台节目工作人员和播出的劳动强度大大减少。这是因为,硬盘播出系统较以前的播出系统更加精简,能够把节目储存在硬盘内,审查工作者在完成节目的审查后,将其交到总编辑室的编辑人员手中进行编辑,完成上述流程后,就能够交到播出室,通过值班者的最后一项检测,确保无误后,就能进行播放了。由此可见,硬盘播出系统在减轻工作人员和播出的劳动强度方面确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硬盘播出系统应用特点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其的应用,必须切实掌握其特点。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安全性要求高。硬盘播放系统在大大降低电视节目播出的劳动力度方面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要求也相应降低了,也就意味着一些非专业人员也可以操作,那么它的安全就受到了威胁。因此,硬盘播放系统需要更高、更可靠的安全性能。

(二)设备及维护要求高。虽然硬盘输入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电视台节目的资金投入问题,但是还是无可避免地要投入一些必要资金,从而确保其高效、稳定地运作。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电视台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采用设备时,应采用专业视角、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在使用设备时尽可能保证其准确性;在运转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可能会出现需要及时维护、处理临时文件或者垃圾文件的情况,为此要确保硬盘播放系统有一个良好的运转环境。

(三)主备两套节目不可或缺。在运用硬盘播出系统后,一定要选用主备两套节目,确保节目的一致性,且能同时运行。如果主播节目在播放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快速地切换到备播节目,确保电视节目的正常播放,以免出现不可预知的故障导致的播放瘫痪,从而影响电视台的名声。

三、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在加强硬盘播出系统应用的同时,还应对安全播出建立相应的预案,才能确保整个播出过程的安全高效。但是在电视台播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故障主要有:硬盘解码通道故障、播出集群瘫痪、处理器故障、播出控制机死机、同步系统故障、电源系统故障等,这些故障一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排除,将会对安全播出带来极大的影响。以下笔者就其中最为常见的播出集群瘫痪和播出控制机死机以及电源系统故障为例,就其应急预案进行如下分析。

(一)播出集群瘫痪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就电视台播出集群而言,主要以镜像为主,所以只要某一集群出现瘫痪时,就应利用备用集群进行提报,从而将发生故障的频道主路切换到备路应急播出。而如果出现所有集群瘫痪的情况,这对节目的正常播出已经受到影响,此时就应及时的在切换台上采取手动的方式垫播欣赏进行应急,再将全磁带播出的应急预案及时的进行启动,找出目前需要播放的磁带,并将插入播出机械之中,从而实现最短时间内恢复播放,将影响降至最低的同时,全面的启动播出机械手和尚在机械手以及应急录像机,从而更好地参与后续的应急播出,达到渠道硬盘服务器并安全播出的目的。

(二)播出控制机死机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播出控制死机也是电视台硬播出系统常见的故障之一。因此,为确保播出的安全高效,作为电视台必须在硬盘播出系统中配备主用和备用的两台播出控制机进行工作。若主用的播出控制机出现故障,就可以及时采用备用控制机接管控制任务,从而对受控设备进行同步控制,最大化的保障播出的安全。

(三)电源系统故障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电源系统故障也是电视台硬播出系统常见的故障之一。所以,为了预防因为电源系统故障影响安全播出。电视台的硬盘播出系统必须采用双UPS电源进行供电,且在硬盘系统中的设备均采取双UPS电源,若某一路的UPS电源的供电中断,则能利用另外一路的UPS电源供电,但会对大屏监看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及时的将应急监看模式启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电视台硬盘播出系统及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只有切实意识到硬盘播出系统在整个安全播出中的重要性,并结合可能出现的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将其在第一时间内应用于故障发生的时候,从而最大化的减少故障对安全播出带来的影响,确保整个电视台安全高效的播出,为广大电视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文.浅析电视台硬盘播出系统及安全播出应急预案[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3,07:127-130.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3

一、安全作业承诺和措施

1、公司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清障救援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清障救援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安全工作规程,完善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清障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有关安全预案,预案立足实际,尽可能量化、具体,可操作性强。

2、公司加强对清障救援人员的劳动保障,针对清障救援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安全不利因素,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安全作业方案,避免超负荷和疲劳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公司人员作业必须穿明显反光标志服装、防护手套、穿防护鞋,吊装作业下戴安全帽。公司承诺在完成清障施救作业后,清障人员采取必要措施对现场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路面残留物进行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二、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案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施救人员作业时,摆放安全标志,到达事故(故障)现场后,设置清障安全作业区域,以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撤离人员、抢救伤员,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施救人员协助现场交警将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和抢救伤员,同时配合相关部门防止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侵害。抢救财产、转运货物,在安全作业区域内对事故当事人财产及事故车辆装载的货物进行抢救和转运,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对象的损失。引吊、拖离事故(故障)车辆,待交警和养护人员勘察完事故现场后,清障施救人员应当根据事故或故障车辆现在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拟定清障施救方案,并在交警和养护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对车辆进行规范的吊装和牵引操作。

3、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重大自然灾害;剩余劳动力转移;完善;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33-0061-02

本文关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际上是针对重大自然灾害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而言,既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性劳动力转移,又包括在重大自然灾害长期影响下的劳动力转移且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第一,转移的人员是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因此产生的衍生灾害原因而失去土地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且土地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和耕作的灾区失地农民。

第二,虽然失地面积并未达到劳动力转移的标准,但随着自然灾害的衍生效应可能导致土地进一步恶化,无法继续靠土地生活的农民。

第三,有就业意向愿意接受安排转移的灾区农民。

第四,因生产生活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因此产生的衍生灾害影响严重需要临时性转移的灾区农民。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重大自然灾害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应该从管理的视角进行深入研究。

1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件中,管理体系中的“一案三制”是基本内容。一案是指应急预案,三制是指管理中的法制、体制和机制。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分析,很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都没有公开简本,难以进行全面分析。在早几年的预案中,大多没有提及关于“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的内容,有的甚至连提法都没有。最近几年的预案中相对出现了“劳动力转移”的内容,同时增加了可操作性的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在重大自然灾害预案的修订方面进步非常大,实用性的规定逐渐取代了指导性思想。2008年汶川地震和2009~2012年云南的特大旱灾,这两次重大自然灾害也许是有力推进重大自然灾害后劳动力转移方面内容完善化进程的重要契机。

关于自然灾害类预案需要改进的几个建议有以下几方面。

①在当前我国自然灾害管理体系中,除了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外,其他种类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都应该明确把“劳动力转移”作为其框架体系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②各类自然灾害类预案中关于劳动力转移的内容应占各类预案的10%左右,笔者认为这个比例较为合适。根据本文前面对部分自然灾害类预案的字数统计,发现在有“劳动力转移”方面内容的预案中,涉及劳动力转移的内容所占比例非常小,大部分都在5%以下,内容过于贫乏和简单,不足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下的劳动力转移工作。

③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中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与工作内容,制定奖励与问责相结合的激励惩罚机制,并将其细化为具体的可执行的条文,以附件的形式详细展示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流程图与后期转移计划等。这样可以大大增强自然灾害类预案的可操作性。

④在今后的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还要加强专业处置。因为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自然灾害总体预案还是专项预案都没有考虑到时间有事中阶段和事后阶段之分,事中阶段主要是临时转移劳动力,而事后阶段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考虑劳动力长期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必须有专业的安排和规划。

⑤在今后的自然灾害类预案修订时,应该综合各类应急预案中关于劳动力转移方面的内容,找出他们可借鉴的地方和能对其他应急预案的修订起到细化或完善作用的方面,相互弥补彼此之间的不足,这可以避免自然灾害类预案制定者和修订者主观臆测的偏差,这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一个直接可行的途径。

⑥在某些自然灾害类预案中,应该增加相关国家组织的作用,附上我国缔结的一些国际公约中相关的内容。我国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同时,在重大自然灾害后也应享有国际权力,积极接受国外援助以弥补国内力量的不足,还可以在互助中增加国际友谊,交流经验。

2 完善管理协调机制

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力转移管理协调机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完善我国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的行政体系

我国应该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的行政管理体系。

①应该建立专门的指挥机构,组建国家层面上的全国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指挥中心。

②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挥中心要成立专家智囊库以提高决策和方案的科学性,专家智囊库应有辅助政府指挥决策的地位,可以杜绝政府决策出现盲目。

③在地方上建立执行机构,如在地方上可以建立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平时负责收集各国和本国的自然灾害资料,建立并维护本地劳动力数据库,做好防灾工作,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办公室将以全国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指挥中心的方针和政策为依据,直接负责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执行与处置。

2.2 完善重大自然灾害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部门协调

我国应该设置一个独立于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部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被赋予权力可以享有决策、协调和调度的权力,把劳动力转移作为重点协调工作来做好。

首先,避免多头管理,设立独立协调部门负责协调特大旱灾后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工作,但要赋予其决策、协调和调度的权利。把劳动力转移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应做到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总体规划,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打下了基础。

其次,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帮助农民更新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择业观,客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敢闯敢干、奋发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消除转移就业的思想障碍。

2.3 健全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信息管理机制

劳动力信息资源对重大自然灾害下劳动力转移工作至关重要。如何完善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在重大自然灾害下转移劳动力的能力,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健全信息管理机制。

2.3.1 建立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

劳动力转移工作是建立在掌握大量信息资源基础上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信息收集,包括灾害频发的原因、时期、种类、每年因自然灾害迫切需要转移的劳动力人数等等。掌握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劳动力的综合信息,同时进行信息数据监测与定期调研;另一方面要及时更新劳动力信息数据库。我们需要通过调研或者监测的方式对不同地区的劳动力信息进行定期汇总,同时要将掌握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和归档,在此基础上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信息库,以便政府在重大自然灾害后能有效利用数据库中完整信息帮助劳动力顺利转移。其次,完善信息处理机制,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处理和存储,以便及时查询。为此,我们还需要分析我国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出现的地域、持续时间、重大自然灾害出现后会对当地居民造成多大的负面效果以及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素等,这些科学数据将作为政府决策指挥机构重要的参考依据。

2.3.2 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力量为农村劳动力转移铺就社会关系网络平台和通道。

①搭建政府部门间的绿色沟通渠道。我们应该考虑搭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绿色信息平台,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畅通的绿色信息平台有利于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以保障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顺利进行,笔者认为绿色信息平台应该使用统一标准以便对比信息。最重要的是自然灾害后畅通的绿色通道能为他们提供各种用工单位信息和省外劳动力招聘信息,帮助他们实现转移就业;要加强对劳动力转移管理部门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不能仅仅把劳动力转移的最终处理结果作为唯一的考核指标,还要将他们在处理劳动力转移工作各个阶段的表现、行动力都纳入考核。绿色信息通道既要有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功能,又要有主动反馈信息功能和激励各级劳动力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和汇报的功能。

②政府要为农村劳动力搭建关系网络。政府部门特别是负责劳动力工作的政府部门掌握着劳动力市场的优质信息资源,应该更好地加以利用建立起有利于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关系网络。

③充分发挥中介等第三方组织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沟通网络中的纽带作用。重大自然灾害后,政府虽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网络沟通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一些微观层面的劳动力转移工作可交由第三方机构如中介机构来完成。劳动力市场中的第三方组织可以在用工企业、负责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部门以及农村劳动力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并形成一个劳动力关系网络。当然,这些都要求中介等第三方组织必须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尽快发育成长起来。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5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的级别,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响应措施

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4.2.1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附则

6.1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劳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6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下列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组织体系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事故现场指挥组、事故现场施救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保障组组成。

2.1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成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统一指挥、调度,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辖区部队迅速赶赴现场施救,遏制事态扩大,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参与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维护社会稳定。

2.2办公室

主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区监察局局长

区人劳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区交通局、区建设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总工会、质监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做好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及、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3事故现场指挥组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区武装部部长

成员: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人劳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做好事故现场指挥工作。

2.4事故现场救援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辖区各有关医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监护、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人员疏散等工作。

2.5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劳局、区监察局、检察院以及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参与事故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2.6善后处理保障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人劳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区总工会、事故单位以及事故所在镇办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伤亡者的事故伤残鉴定,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慰以及依法做好伤亡人员的补偿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各镇办、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事故报告机制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镇办或直接上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市属以上企业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当同时上报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镇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

凡属于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均启动本预案,并在启动预案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超出区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市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指挥协调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

在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应急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5.3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群众安全疏散及应急人员的安全。

5.4信息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工作。

5.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指挥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负责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保险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

由事故调查组负责进行事故调查。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各事故组分析总结应急处理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宣传和演习

7.1公众信息交流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企业、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2演习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