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例6篇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内部控制环境 会计信息失真 解决对策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概念及分类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没有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给决策者的决策带来了不良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角度来看,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两类,一类是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一类是会计操作不当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第一类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信息本身的不足和会计技术自身的局限性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客观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简而言之是制度的原因。第二类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操作错误或不当引起的会计信息扭曲了会计信息反映的真实情况。会计操作不当有多种原因造成,其中包括会计人员处理会计数据的方法不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存在错误,还有就是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不恰当等。从会计信息失真是由于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的角度,将其分为有意会计信息失真和无意会计信息失真。有意会计信息失真是指在会计活动中,会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违反会计法律和规章制度,故意采用欺诈或舞弊等手段,歪曲地反映和记录经济活动。无意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守会计法的情况下,由于主观判断失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没有真实正确地记录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客观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和日常经营状况。会计信息失真有多种分类,一般将其分为规则性失真、行为性失真和违法性失真。规则性失真是指由于单位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与实际会计操作不相符,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违法性失真单位的利益相关者,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惜违反国家会计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二、从内部控制环境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 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

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与管理工作相联系,而内部控制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动态性和永续性。在单位内部的整个管理工作中,突击性的措施,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缺乏规范性的规则,不利于单位长远的管理工作。内部会计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与会计信息的质量相关联,但同时它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其它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内部控制中,软控制是不可缺少的,需要得到单位领导的重视。软控制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领导者和员工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者的综合管理能力;二是单位内部人才的开发和合理分派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激励和制约;三是单位内部的氛围;四是组织系统的结构设计,各个部门间的工作分配;五是信息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设计,包括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员工间的沟通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需要其它部门的配合与理解。

(二) 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单位、不同的部门,由于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和独特性,使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单位必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原则和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章和制度。由于不同单位的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制定具体的内部会计控制规章制度和规范上,应完善凭证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科学的预算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因此,单位在确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体系时,需要考虑单位内部的管理体系、财务处理章程、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成本预算与核算等,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考虑单位的长远发展,做出最恰当的选择。

(三)提高全体人员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

规范合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有效和全面开展提供框架支撑,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起到何种效果,则取决于执行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了。如果在执行会计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单位没有适当调整和修改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点和控制方式,就会导致之前设定的控制目标成为虚构的目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不仅仅涉及到会计部门的人员,还涉及到单位内部其它绝大多数人员。也可以说,每一个部门的每一位员工都与单位的会计工作和经营状况紧密相连。从这个角度看,确立单位内部的全体员工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使每一位员工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紧密联系,自觉地做好自己的工作,遵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做贡献。

(四)全方位提高会计监督水平

会计监督体系不仅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还包括国家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单位良好的内部会计监督有助于国家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工作,它是国家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的基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也有助于形成遵守财经法律的良好社会风气。从多个角度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的力度,多样化会计监督形式,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有利于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环境,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结语

单位的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具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因此,必须要改善单位内部的控制环境,加大会计监督力度,提高全体员工参与内部会计控制的过程中,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参考文献

[1] 胡振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治理会计信息失真[J].财经界,2013(08).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文2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劳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同时,虽然为劳动法已经颁布施行,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劳动法》执法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包括不签合同、短期合同过多、试用期签用、劳务派遣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暴露了《劳动法》的执行力不足,特别是合同环节缺少刚性约束。

在《劳动合同法》尚未实施前,我国主要存在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2)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全国人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3)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上述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别是震惊全国的山西“黑砖窑事件”直接促成了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的诞生。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再次起草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就业促进法》。至此,我国形成了以《劳动法》为基本框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三大支柱,《实施条例》为细则的的劳动法律体系。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根据197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然而,截至目前,我国尚无全面、系统地规范劳动规章制度的专门法律法规。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内容要件与程序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以看出,第四条在内部规章制度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内部规章的内容必须合法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第4条的说明:“依法”应当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还要依据该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公平合理并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内部规章的制定程序必须合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草案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第四,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本单位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全体职工和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应当遵守执行。所以必须明确告知广大职工,必须为单位的所有成员所知晓。公示可以采取张贴、印发等手段。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执行力的相关分析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用经济学来研究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问题,是基于以下认识:

以前大多数对劳动合同法的研究,都是以民商法学为背景的,在微观研究、方法论、分析工具及跨学科研究等方面还显欠缺经济学相关理论。经济学认为法律制度是企业面临的一种强有力的外部约束,事实上这种外部约束使的经济学领域的科斯定理中的科斯定理在现实世界中永远是大于零的。经济主体在面临这样强有力的约束时,在进行分析决策时就不得不考虑法律这个因素。通过探究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进行成本决策时的影响,进而分析这个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的深层原因。

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劳动合同而建立关系,合同原则反映在他们建立合同的过程中,而这个过程我们认为是一个博弈互动的过程。博弈就是一个求均衡的过程,最终形成的劳资关系事实上就是这个博弈的一个结果。通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劳动者与企业的博弈进行探究,将能帮助我们很好地认识这个问题。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其中的原因:首先,大、中型企业规模大、员工多、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已经相对成熟、规范,须做的只是进一步的完善,并非全方位的改革或者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规章系统,经济成本相对较低;而相对小企业而言,新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且规范科学的内部规章系统的成本是非常昂贵的。其次,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管理系统完善,对规章制度的重视更多,能更加充分地运用了规章制度的管理功能,提高企业效益;而新的内部规章制度系统对小企业而言,大多数都是一纸空文,无法投入管理,不能带来收益,反而成为悬在企业头上的一把利剑。再次,大、中型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还可以起到规避法律责任的作用,是企业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企业的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法律意识较为落后,管理者对职工的管理还停留在工业时代的传统管理。靠加大劳动强度、增加劳动时间来提高企业收益的情况屡见不鲜。

四、提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制力与执行力的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规范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但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状况和企业状况还需要相当较长时间的发展才能够达到现有法律规定的标准。

首先要从立法的角度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监督。立法机关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实施现状不断地完善健全法律条例。各地立法机关应结合本地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实际现状出台相应的地方法律法规。从立法途径提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是提高第四条法律规制力,将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纳入法律规制范围的根本途径。其次,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纳入行政单位的监督范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在相关管理部门定期登记、更新规章制度。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定期对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监察和监督。再次,引入社会监督,以起到监督企业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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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账户管理;财政国库;制度改革

强化银行账户管理是现代国库制度的关键环节,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一、强化银行账户管理的重要性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往改革的重点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财政资金的收付管理制度未做大的调整。在财政国库管理方面,长期实行以自行多重设立账户为基础的分散收付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这种管理制度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资金管理分散,使用效率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诱发腐败现象。为此,一些地市也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采取过多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推行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等,但都未能从根本上克服这些弊端。综观每一项改革,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是核心。因此,一定要把强化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来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二、强化银行账户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撤并的审批程序,保障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健康运行

一是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对行政事业性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进行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一定要有申请报告,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凡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经财政局审批备案后,行政事业单位持财政局的批复书才能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机制。通过国库管理系统,把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银行账户全部纳入国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对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凡是自行开设没有经过财政审批的账户一律不拨付财政性资金。

(二)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及人民银行逐个核查的形式,多管齐下实施清理整顿,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施清理整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要求新开或保留原银行账户,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二是允许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对以纳入集中支付的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作为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核算预算内、外资金。三是按照政策允许设立专用账户。因特定用途需要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允许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具体指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设立党、团、工会、食堂以及其他需要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四是不允许设立临时账户。因设立临时机构需要发生业务收支的,应在机构办公室所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账户中单设账页核算。

2、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全程监管、责任到位。财政、审计、监察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在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管过程中,对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不按规定变更、撤销银行账户或对批准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不按规定报财政局审核、备案的和逾期不年检或在年检中漏报、瞒报银行账户等违规行为,将暂停或停止对违规单位拨付财政性资金,并依法给予相关单位处罚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行财政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综合控制能力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收付和核算,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调控能力,在财政系统应对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即将原各业务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包括各级预算安排的各项财政资金账户,如财政扶贫专户、预算周转金户等;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的账户,如社保基金专户、国债专户、基建专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户等;以政府或财政部门名义设立的基金及专项资金专户,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专户等。全部移交到国库部门集中管理,各项财政专户资金在保持原资金管理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国库部门统一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强化账户管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财务资金安全运行

账户的日常管理,最重要的是印章管理,因此,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尤为重要,在账户管理过程中,财政国库、单位财务部门应实行公章、印鉴分别保管制度。

一是对公章、印鉴使用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印章的保管分别由分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保管。在日常业务中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离落锁,下班入柜,不得随意借用。印章保管人短期离岗或出差时,应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印章按规定启用或销毁,印模必须登记备案。

二是对印章使用的职能要明确。部门专用章,主要用于单位内部的业务往来。拨款专用章,主要用于预算内、预算外以及专户资金的拨付。

三是落实印章保管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对业务印章的管理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违反印章管理制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实行公章、印鉴分别保管制度,账户管理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相互牵制,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会更加有保障。三、强化银行账户管理应注重的几个方面

目前在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目前财政内部开设的专户过多过滥、预算单位账户无法做到单一、专项资金集中管理后核算与管理脱节等),致使财政对预算单位监管的难度加大。为了不影响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顺利推行,笔者建议今后从以下方面加大银行账户管理的力度:

(一)进一步研究银行账户管理问题,不断增强国库部门调控财政资金的能力

1、明确账户性质。建议财政部与人民银行协商,明确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原有基本账户、经营收入账户、往来资金账户等账户的性质,从而便于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以及规范使用其他银行账户。

2、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原则上预算单位只应有一个零余额账户,即财政资金在到达最终用款人之前,保留在国库或预算外专户。但是,由于改革前的历年结余以及往来款项业务的发生,财政部门还必须为预算单位开设专用账户核算此类资金,当然也有一些预算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联合一些商业银行违反规定,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等,从而出现改革中预算单位账户无法单一的现象,因此,国库管理部门要建立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体系。

3、杜绝财政资金多头开户的现象。随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成为,必然趋势,完全可以保证专项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地支付到位,没有必要设置过多的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精简、优化财政资金专户设置,要对现有专户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归并、撤销,逐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财政性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头开户的现象。

(二)完善资金监控有关办法措施,构建国库动态实时监控系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1、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应改革特点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实施范围、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完善改革体制下“现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单位支出行为。

2、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减少授权支付内容。结合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的“扩面”,将有关采购资金及时纳入到直接支付范围。对于目前授权支出范围中金额较大、符合集中支付条件的转账支出,可改用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3、运用现代电子技术力量,通过支付系统软件进行电子自动监控。如在支付系统软件中输入相关政策、制度、财务规定等设定条件,设置程序由电脑自动审查筛选后,再由工作人员再次审查,还可在系统中设置程序,对同一单位不同账户之间的财政资金划转行为进行控制,可从技术上杜绝随意划转财政资金、逃避监控的行为。

4、将所有的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账户纳入国库监控的范围,预算单位每支付或收入一笔资金,财政部门都能够随时监控。特别要加强对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参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将单位所有存款账户的款项纳入集中支付(单位工会账户以及医保收入专户等特殊专户除外),该账户只作为一个临时的收入过渡账户。单位不能通过该账户提现或转账到财政指定专户外的其他账户,单位使用资金时,必须先由单位将款项转入财政指定专户,再由财政根据单位转入的银行存款额下达指标给单位,单位编制用款计划,财政下达额度后再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从而达到对单位所有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目的。

(三)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与日常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的机制,杜绝单位与银行的违规现象

要尽快改变当前银行账户管理与财政业务管理的脱节状态,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建立衔接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财政部门内部要建立银行账户管理的协作机制。各业务处室对所分管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时,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要积极协作,主动提供被检查单位的有关银行账户资料。

二是财政部门要建立对接受财政拨款的银行账户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机制。凡单位上报接受财政拨款的银行账户时,财政部门必须先经过一定程序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属于财政审批过的银行账户时,方可办理备案和拨款手续。

三是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检查部门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制度,互通情况。实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管理和执法部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的互动。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账户管理;财政国库;制度改革

强化银行账户管理是现代国库制度的关键环节,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一、强化银行账户管理的重要性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往改革的重点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财政资金的收付管理制度未做大的调整。在财政国库管理方面,长期实行以自行多重设立账户为基础的分散收付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这种管理制度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资金管理分散,使用效率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诱发腐败现象。为此,一些地市也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采取过多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推行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等,但都未能从根本上克服这些弊端。综观每一项改革,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是核心。因此,一定要把强化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来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二、强化银行账户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撤并的审批程序,保障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健康运行

一是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对行政事业性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进行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一定要有申请报告,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凡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经财政局审批备案后,行政事业单位持财政局的批复书才能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机制。通过国库管理系统,把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银行账户全部纳入国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对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凡是自行开设没有经过财政审批的账户一律不拨付财政性资金。

(二)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及人民银行逐个核查的形式,多管齐下实施清理整顿,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施清理整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要求新开或保留原银行账户,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二是允许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对以纳入集中支付的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作为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核算预算内、外资金。三是按照政策允许设立专用账户。因特定用途需要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允许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具体指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设立党、团、工会、食堂以及其他需要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四是不允许设立临时账户。因设立临时机构需要发生业务收支的,应在机构办公室所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账户中单设账页核算。

2、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全程监管、责任到位。财政、审计、监察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在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管过程中,对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不按规定变更、撤销银行账户或对批准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不按规定报财政局审核、备案的和逾期不年检或在年检中漏报、瞒报银行账户等违规行为,将暂停或停止对违规单位拨付财政性资金,并依法给予相关单位处罚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行财政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综合控制能力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收付和核算,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调控能力,在财政系统应对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即将原各业务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包括各级预算安排的各项财政资金账户,如财政扶贫专户、预算周转金户等;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的账户,如社保基金专户、国债专户、基建专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户等;以政府或财政部门名义设立的基金及专项资金专户,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专户等。全部移交到国库部门集中管理,各项财政专户资金在保持原资金管理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国库部门统一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强化账户管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财务资金安全运行

账户的日常管理,最重要的是印章管理,因此,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尤为重要,在账户管理过程中,财政国库、单位财务部门应实行公章、印鉴分别保管制度。

一是对公章、印鉴使用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印章的保管分别由分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保管。在日常业务中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离落锁,下班入柜,不得随意借用。印章保管人短期离岗或出差时,应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印章按规定启用或销毁,印模必须登记备案。

二是对印章使用的职能要明确。部门专用章,主要用于单位内部的业务往来。拨款专用章,主要用于预算内、预算外以及专户资金的拨付。

三是落实印章保管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对业务印章的管理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违反印章管理制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实行公章、印鉴分别保管制度,账户管理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相互牵制,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会更加有保障。

三、强化银行账户管理应注重的几个方面

目前在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目前财政内部开设的专户过多过滥、预算单位账户无法做到单一、专项资金集中管理后核算与管理脱节等),致使财政对预算单位监管的难度加大。为了不影响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顺利推行,笔者建议今后从以下方面加大银行账户管理的力度:

(一)进一步研究银行账户管理问题,不断增强国库部门调控财政资金的能力

1、明确账户性质。建议财政部与人民银行协商,明确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原有基本账户、经营收入账户、往来资金账户等账户的性质,从而便于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以及规范使用其他银行账户。

2、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原则上预算单位只应有一个零余额账户,即财政资金在到达最终用款人之前,保留在国库或预算外专户。但是,由于改革前的历年结余以及往来款项业务的发生,财政部门还必须为预算单位开设专用账户核算此类资金,当然也有一些预算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联合一些商业银行违反规定,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等,从而出现改革中预算单位账户无法单一的现象,因此,国库管理部门要建立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体系。

3、杜绝财政资金多头开户的现象。随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成为,必然趋势,完全可以保证专项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地支付到位,没有必要设置过多的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精简、优化财政资金专户设置,要对现有专户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归并、撤销,逐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财政性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头开户的现象。

(二)完善资金监控有关办法措施,构建国库动态实时监控系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1、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应改革特点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实施范围、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完善改革体制下“现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单位支出行为。

2、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减少授权支付内容。结合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的“扩面”,将有关采购资金及时纳入到直接支付范围。对于目前授权支出范围中金额较大、符合集中支付条件的转账支出,可改用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3、运用现代电子技术力量,通过支付系统软件进行电子自动监控。如在支付系统软件中输入相关政策、制度、财务规定等设定条件,设置程序由电脑自动审查筛选后,再由工作人员再次审查,还可在系统中设置程序,对同一单位不同账户之间的财政资金划转行为进行控制,可从技术上杜绝随意划转财政资金、逃避监控的行为。

4、将所有的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账户纳入国库监控的范围,预算单位每支付或收入一笔资金,财政部门都能够随时监控。特别要加强对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参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将单位所有存款账户的款项纳入集中支付(单位工会账户以及医保收入专户等特殊专户除外),该账户只作为一个临时的收入过渡账户。单位不能通过该账户提现或转账到财政指定专户外的其他账户,单位使用资金时,必须先由单位将款项转入财政指定专户,再由财政根据单位转入的银行存款额下达指标给单位,单位编制用款计划,财政下达额度后再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从而达到对单位所有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目的。

(三)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与日常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的机制,杜绝单位与银行的违规现象

要尽快改变当前银行账户管理与财政业务管理的脱节状态,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建立衔接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财政部门内部要建立银行账户管理的协作机制。各业务处室对所分管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时,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要积极协作,主动提供被检查单位的有关银行账户资料。

二是财政部门要建立对接受财政拨款的银行账户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机制。凡单位上报接受财政拨款的银行账户时,财政部门必须先经过一定程序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属于财政审批过的银行账户时,方可办理备案和拨款手续。

三是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检查部门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制度,互通情况。实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管理和执法部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的互动。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文5

近几年来,x行为实现“健康强大”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内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力度,促进了全行内部工作质量的提高,为加快业务有效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内部控制制度在建立、执行和落实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制约着全行内部工作质量的提升,现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对我行内控建设浅析如下,以对加强全行内控建设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当前我行在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对内控的认识和理解不够

在当前业务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各行为实现业务经营计划,都将业务经营放到了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而加强内控管理则显现的有些苍白无力。殊不知我们的管理者对内控制度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关系着能否正确规避风险和稳健发展,如果认识出现了偏差,或不全面,内控制度就很难得到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就不能有效发挥其对业务经营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有时还会严重影响和制约正常业务的发展。今年前五个月,全国x行系统共揭露和暴露各类案件62件,涉案总金额2.97亿元。频发的经济案件,一是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二是严重损害了xx银行的声誉,三是严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一个案件发生后,领导的精力要跟进去,有关部门的精力要跟进去,发案机构很长时间得不到安宁,正常的工作秩序必然受到影响,四是干部队伍“损兵折将”。

2、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

有序、高效、全面的内控制度是我们稳健、合规经营的前提和基础。而目前我行内控制度的某些方面还不能适应严格内控制度的需要。一是内控制度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项新业务的不断开展,我们的内控制度也始终处于不断的更新完善之中,某些内控制度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但仍在延用。二是内控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现在,我行内部监督部门虽然成立,并名义上相对独立,但很难超脱于各职能管理层。

3、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

一是内控制度的严肃性不强,越权行为还不能完全避免。如一些基层营业单位一级法人意识不强,违反中小金融机构授权授信规定,越权违规放贷,帐外经营等。二是查处不严,违章不纠现象还较为普遍。还存在一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人为惯性。尤其是对一些没有造成损失或较小损失的操作行为,习惯上口头一说,不了了之。或为了局部利益,有章不循。

4、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一是一些单位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差,认为风险防范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部分单位员工法律、制度意识薄弱,相互之间无原则信任,监督作用失效,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二是一些单位领导对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对各项内控制度重视不够,侧重业务发展,忽视职工教育。三是一些单位领导无视法律,法规及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个别行为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5、内控监管责权利不明确,致使某些监管流于形式

通过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市各行普遍存在专职监督人员偏少,监督不细的问题,使一些问题不能得到真实反映。其次是监督力度不够,处罚过软,人情大于制度规定,使一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体系

我们应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导》等要求,从组织结构、风险控制、会计管理、计算机操作、授权授信、内部管理等方面制订完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业务经营的主要方面、重点环节都应该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办法、措施和规程,整体监督制约机制要健全。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我们应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和业务特点,制定有关授权管理、信贷管理、资金交易、会计出纳、计算机管理、稽核监督、安全保卫等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和规定。形成一套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控制体系。

3、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日常内控管理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岗位责任。按照业务流程的要求,将业务工作细化为各个具体的岗位,然后按岗位确定职责、权限,做到定岗、定责、定职、定人。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正确行使职权,发现问题按照责任制逐级进行追究。

第二、重塑银行“三铁”,提高核心竞争力。“三铁”即“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铁账本”是对会计质量的一个最基本要求,在新形势下,我行更应将“铁账本”作为自身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项会计报表,以保证会计报表能准确地反映各项经营活动,增强会计报表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严禁虚报、瞒报经营成果,严禁伪造、篡改账据,尤其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建立以事后监督为主的内部监督防线,利用事后监督这一事中管理手段对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隐患降到最低。“铁算盘”是指银行工作人员要有过硬的技术手段,即算得准,算得快,铁到账不错一角,款不错一分。“铁规章”是我们的立业之本,是“三铁”的灵魂。

4、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道德品质的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懂法、守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加强专业知识理论的培训,使他们按规程规范操作。三是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利用金融系统先进手段和典型人物教育全行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干部、员工把热爱本职工作作为优越感、当成职业责任。教育他们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利,抵制不正之风。在业务处理上严格把关,不循私情;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敬业精神,把振兴农行事业作为已任。使员工懂得工作与生活、做事与做人的道理。

5、严格执纪、违章必纠、维护内部管理的严肃性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力量,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建立一支业务过硬、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的高素质监督队伍。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内控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二是组织开展好合规教育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加强对信贷、财务领域的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建立每个环节、每个层次的后评价制度。无论违规违章造成损失与否,都必须严肃对待,对违规违纪的人员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加大对各类案件及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对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该开除的坚决开除,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交,坚决改变查而不处、处而不力的现象。

监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为指导思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及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基金及其他资金)。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三条科学设置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和“授权批准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分工,审核、拨款、账务、印章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必须分离设置、科学授权,不得相互交叉和实行兼管。

第四条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强化岗位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实行定期轮岗。对掌握资金安排、拨付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有计划的轮换交流。

第三章资金收付管理

第六条完善资金收付制度。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不断加强财政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健全用款计划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将用款计划审批作为预算执行的核心环节,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加强授权支付审批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项目进度,严格审批授权支付额度,逐步缩小授权支付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和现金支出在授权支付中所占比例。

第九条强化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积极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和比例,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用途、金额和支付对象的审核。

第十条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财政各科室要严格审核有关支付凭证,对不规范的支付凭证拒绝受理。

第十一条及时清算资金。对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的资金要及时进行清算。

第十二条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办法。

(一)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由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预算单位按部门预算上报的年度分月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月拨付。

(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项目用款进度及收入缴库进度等填制财政资金请拨单,经财政局管理科室、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同意后拨付。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由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用款进度以及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进度等填制财政资金请拨单,经财政局管理科室、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同意后支付。

(四)补助下级财政的资金,由财政局国库科根据核定的体制补助、专项补助和其他补助指标,将款项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临时调度资金,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五)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由用款单位根据项目用款进度填制财政资金请拨单,经财政局管理科室、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同意后拨付。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由用款单位根据项目用款进度等填制财政资金请拨单,经财政局管理科室、分管局长、局长逐级审核同意后支付。

第四章会计对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三方对账制度。财政、银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预算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日清月结制度,定期核对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资金账务。

第十四条加强财政内部对账。财政内部各科室(单位)要加强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实际拨付资金的对账,确保预算执行数据的关联性、一致性、完整性。

第十五条实行对账单三人审签制度。每月银行对账单要由经办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核签字,保证银行对账单与资金账务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账户管理

第十六条财政资金账户的设立必须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开户。

第十七条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设置财政资金专户,实行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建立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一口支付”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十八条慎重选择财政资金开户银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原则上应在国有、国有控股银行开立财政资金账户,并从经营资信、资金安全、管理服务等方面,审慎选择和严格把关。

第六章印章与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实行印章、票据三人管理制度。各经办人员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分别掌管相关印章、票据,任何人员均不能以任何理由统管、代管全部印章、票据。印章、票据保管人短期离岗或出差时,应在科室(单位)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确保凭证传递安全。对财政资金付款凭证应有专人负责与银行交接传递,并按传递时间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妥善保管凭证。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要作为会计凭证妥善保管,应转交记账人员的凭单要及时转交。

第二十二条加强凭证归档移交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按规定建立档案,及时归档。如需移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

第七章银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规范选择银行。与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利事项,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

第二十四条与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凭证、票据、报表等,要由专人交接签字、及时送取。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对银行进行考核。根据银行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况,对银行进行季度或年度考核。

第八章财政信息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逐步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纳入财政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明确管理员岗位职责。财政信息系统技术维护工作要求专人专岗,并且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第二十八条规范维护流程。技术维护人员严格按照书面维护单对财政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禁止擅自使用管理员权限对系统内单位、人员、科目、资金、账户、流程、权限等业务数据进行更改。

第二十九条加强身份认证。建立密码、密钥等身份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要求,按照实名制的原则,在信息系统中设置用户名和权限,关键环节设置密码、密钥登陆管理,所有操作环节实行实名记录,日志信息要求长期保存。

第九章安全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追踪问效制度。对专项资金和重大资金的支付使用,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三十一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财政监督部门要对付款单的财政记账联定期进行抽查,对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资金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并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