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例6篇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循环经济 资源 措施

一、循环经济概念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按照生态规律运行、实行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经济形态。它不仅要求经济活动遵循一般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且要求遵循生态规律,把经济活动纳入生态系统的运行轨道,力求在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和谐的关系,循环经济也称为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阶段、人均资源占有不足、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保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是缓解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目前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实际困难和障碍,比如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国家还没有指导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资源利用的指标和核算体系也不健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是薄弱环节,有效的激励政策尚未建立起来,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还不够,还缺乏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这些都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障碍。

1.思想认识不足。其表现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不够,或不够关心。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不多。

2.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3.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体制。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但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费用机制。

4.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我国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已滞后于实践。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

5.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利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及消费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一致。中央政府的态度是积极的、明确的,而地方政府的态度则是比较迟缓或者消极;社会宣传、动员机制不够,民众参与低下。由于宣传不够和信息的不对称性,民众不容易获得循环经济的信息资源,社会成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绿色消费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参与意识薄弱;中国目前缺乏大量的群众性的环保组织,造成中间环节的缺失,单纯依靠政府的推动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取得预期效果。企业亟待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投入。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措施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加强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的研究,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同时,我国怎样发展循环经济,这一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理论上深入研究。

1.转变观念,要把发展观统一到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在发展思路上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要把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一道列为基本国策。

2.要搞好规划,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要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及分阶段的推进计划。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要认真转变职能,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3.调整结构,要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

4.健全法制,要研究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要加大执法监督和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2

[摘 要] 循环经济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它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它 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控制等职能。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推进器,政府必须处 于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在宣传、立法、制度、政策法规及自我行为等方面发挥关键 性、导向性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循环经济;政府作用;创新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它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它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控制等职能,而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要推进器,政府必须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处于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

一、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主体地位

循环经济的三个重要环节: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无一例外都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而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对于利益的无限追求,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和环境效益问题。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由于“外部不经济”而引发“市场失灵”的现象,是对循环经济的严峻考验。政府是公共理性的代表,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也是解决市场运行机制缺陷的主体,所以政府理所应当地要担当起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的责任。

(一)政府是循环经济的主导者。政府不仅是经济活动环境的管理者,而且是循环经济的倡导者和引导者。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引导者的责任。第一,作为自然资源的产权所有人,应调整自然资源价格构成,将资源的生态成本、使用者成本包含在资源价格中,通过资源价格的调整引导经济主体用再生资源替代自然资源的使用;第二,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第三,通过绿色采购,绿色消费行为,把企业、个人的生产生活引导到循环经济的轨道上来。政府发展经济的目标不再是单一的经济增长,而是追求经济增长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追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原有的市场体系、市场关系、市场要素都会有所变化,培育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倡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政府是循环经济制度创新的主体。首先,政府是制度创新的直接承担者,因为政府可以采取行动来矫正制度供给不足,而且,政府供给也是最有效的。其次,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具有制度创新的组织者、推广者和维护者三重角色,而这些都与个人和集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通常政府的行为是个人和集团选择的重要参数和条件。再者,从循环经济本身的涵义和特征来看,发展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个制度创新过程,在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除了个人和团体的利益蒙受损失之外,整个社会的短期利益也可能受影响,这必然需要由政府强制执行。最后,作为循环经济核心内涵之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其效益和成本都具有非常显著的跨区域流动性和外部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发展循环经济,治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泡沫,消除新的结构危机,不是市场和企业能够做到的,而必须是政府作为。

(三)政府是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的主体。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科技创新应当由政府与企业共同驱动,并且企业应当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的主体仍是政府,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从科技投入来看,我国科技投入仍以政府为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资金占总产值的比重过低,投资多元化的体制还没形成。其次,从科技资源配置上看,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政府所属科研机构,企业没有成为科技创新的第一主体。据统计,我国科技人员分布在企业、政府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大学中的比率分别为 25%、45%、27%。最后,从我国企业的现状来看,作为我国企业中坚力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风险承担能力小,技术人才缺乏,这就要求政府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实施科技创新,发挥主体作用。

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由于循环经济理念的前瞻性和长远性,并不是每个企业和社会成员都能够理解并主动付诸实践的。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不可能自然形成,发达国家实行循环经济无一不是依靠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实施的,循环经济的实现需要直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间接的习惯与意识约束,以及完备的监督、实施机制的保障。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在宣传、立法、制度、政策法规及自我行为等方面发挥关键性、导向性的重要作用。

(一)宣传教育作用。循环经济离不开良好社会环境的支持,宣传教育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极为重要的手段。把循环经济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进行绿色教育。政府首先要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普及循环经济知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日、节水节能周、循环社会月等活动,加强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和资源节约型产品,摒弃过度消费、奢侈消费,倡导适度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教育,把资源循环利用、节约型社会等知识编入各级普通教育教材,加大循环经济教育培训,培养各级各类的专门人才、管理人才和企业家队伍。总之,政府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社会成员的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资源循环、节约利用活动,使循环经济的发展得到全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支持,营造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立法保障作用。循环经济必须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借助于法律手段来约束企业与社会成员的行为,杜绝过度浪费而耗竭资源的短期行为,以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破坏环境的急功近利行为。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先后制定了《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要求,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不足,在支撑循环经济发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缺乏基本法、综合法与专项法三个层面的整体联动,立法体系不够完备;另一方面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不够协调、有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效果评估机制。此外,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仍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源头防污控污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因此,政府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当致力于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构建,要抓紧研究制定《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与现有的诸如《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等综合性法律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如加紧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项法三位一体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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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强化作用。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经济制度。首先,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利于弥补市场失灵和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由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具有指导性和长远性,因此,把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和各阶段分步实施计划,提出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编制节水、节能、节电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专项规划,对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其次,要构建绿色GDP核算体系。不可否认, GDP是衡量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的指标,但并不是唯一的指标。这个指标最大的缺陷在于,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使用的资源环境成本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得不到反映,资源环境债务在国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上也得不到反映。正是这种缺陷的存在,使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忽视了资源环境代价,造成资源极大丰富、环境容量无限的错觉,而盲目追求GDP增长,最终导致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对资源过度使用,对环境大肆破坏,引发了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危机。因此,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实施和完善绿色GDP核算体系,充分考虑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代价,摒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再次,要改革政府政绩考核机制。当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仍过于强调GDP增长率、财政收入等硬经济指标。政绩衡量导向的偏差,导致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为达到短期内的政绩效果,大上项目、大搞开发,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比拼GDP增长率,在客观上加剧了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恶性循环,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改革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建立一套能反映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考核标准,新的政绩考核导向机制,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引导作用。发展循环经济,政府要通过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方式进行间接地宏观指导与调控,以达到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就目前而言,政府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策激励。有专家指出,在发展循环经济时推出一些激励政策或补偿手段更有效。从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外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都无一例外地在税收、收费、贷款以及资金补贴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予以激励。从目前来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必须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抑制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行为。如运用有效的价格、收费、许可证等多种经济手段,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等激励制度。

二是产业引导。主要是要求用“3R”原则对现有产业进行改造,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健康生活的目的。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实施必要的产业引导。首先,发展生态农业。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农业生态系统内物种共生、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态学原理,因地制宜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原则,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全面规划,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低耗,达到生态和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和自然、经济和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其次,发展生态工业。按照循环经济原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来的多层次、多功能、多结构的变工业废料为原料的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的新型工业系统,是循环经济发展和实践的支柱和主体。第三,发展生态服务业。生态服务业是循环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清洁交通运输系统、绿色科技教育服务、绿色商业服务和绿色公共管理服务等部门。生态服务业是整个循环经济正常运转的纽带和保障。

三是技术支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要有相关的技术作支撑,没有技术上的可行性,或现有技术水平下循环利用资源的成本很高,就没有经济上的可行性,就不可能实现循环经济模式。政府必须支持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搭建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平台;完善创新机制,创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环境,加快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如国家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或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奖励环保做得好的企业和个人,激励社会各界投入到发展循环经济中来;以发展高新技术和环境无害化技术为主要方向,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政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共享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知识与技术的交流,确保不同企业、产业间信息交流的灵活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带头示范作用。适当的政府行为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政府要转变传统发展观念,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把资源循环利用纳入地方政府的年度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将资源回收利用率纳入政府负责人的任期考核目标中,以提高各级政府对循环经济的重视程度。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如果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工作的宗旨,势必会强有力地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表率作用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确定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采购有节能标志的办公用品,通过采购行为拉动循环经济的需求,引导公众绿色消费,以需求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此外,政府在日常事务中要做到节水、节电、节能,用品反复使用和主动回收,始终做到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府通过示范表率作用,能够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循环型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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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建国.中国循环经济战略:优先领域与政策体系[J].经济纵横, 2006,(2).

[3]王德平,等.论推进循环经济的政府规制[J].经济体制改革,200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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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碧英.论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J].经济与管理, 2006, (2).

[6]王华.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思考[J].工业技术经济, 2006,(2).

[7]牛桂敏.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与对策.[J]环境保护,2005, (7).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循环经济;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支持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075-02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1]。我国循环经济理论尚处于起步阶段,以循环经济理论为主题的研究,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逐渐增多起来,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以下这些方面:一是循环经济政策的研究。郗永勤在梳理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政策重点、政策范围、政策手段等方面归纳出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特点[2]。周达从法律、法规、规章三个层次分析我国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得出目前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的不足[3]。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以及对策研究。李海申以河北省为例,结合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的对策[4]。吴晔峰从循环经济的概念入手来探讨发展循环经济的策略[5]。三是循环经济的实证分析。黄文青对广东省循环经济科技创新资金来源情况进行了回归分析,得出了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产值的相关性,提出了循环经济多元化融资的重要性[6]。王晓红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激励效应[7]。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对于循环经济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对环保工程资金投入与循环经济产值的实证分析暂时还没有,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对“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与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补助、企业环保资金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一、资金投入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资源禀赋较差,人均占有量少,资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低下,资源重复利用率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使得我国未来的发展面临严峻的资源和环境瓶颈。

1.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投入的支持

由于循环经济的设备更新速度快,生产设备要求高,工艺流程需要较高的技术含量,因此研发成本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技术要求高,从技术转向实践的过程,也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2.循环经济的高风险性

循环经济在理论和实践上并不完全成熟,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还存在一系列尚未解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极高的风险性,这也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愿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降低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政府应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进行一定的风险补偿,形成完善的风险控制与补偿机制。

3.循环经济的正外部性

由于循环经济产品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正外部性[8],公共性和外部性使循环经济发展容易受到仿冒、窃取等不法行为的侵害,从而使投入达不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企业甚至出现亏损。特别是对一些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性技术和共性技术而言(如废物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投资成本往往大于直接投资收益,从而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客观上要求在国家的合理规划和资金的长期投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

二、实证分析

1.分析思路

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时间较短,数据获得难度较大,给实证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根据现有的湖北省统计年鉴指标,通过一定的综合与归纳,本文选取四个指标进行分析。这四个指标为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补助,企业自筹资金。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指的是以“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产品的价值(现行价),它是反映资源综合利用的一个重要数据,因此作为因变量分析,得出的结论将会从三废重复利用的角度反映出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实际情况。而企业要开展循环经济也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以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补助,企业环保资金三个数据为自变量进行分析。其中,政府投资和环境保护补助反应政府对循环经济的重视程度,而企业自筹资金反应企业自身进行循环经济的主观意愿。

2.建立模型

以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y)为被解释变量,政府投资(x1)、环境保护补助(x2)和企业自筹资金(x3)为解释变量,构建循环经济资金投入影响的回归模型。

y=b1x1+b2x2+b3x3

其中b1,b2,b3为相关系数,反应这三个自变量对产值影响的大小。

3.回归结果

根据表1中的湖北省统计年鉴数据。用SPSS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得到结果如下。

y=5.214x1+27.398x2+2.589x3

依据该表可进行拟合度检验,调整的R方差为0.972较接近与1,因此可以认为拟合度较高。

显著性检验中F统计量的概率P值0,显著性水平α为0.05,概率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α,拒绝零假设,即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全体的线性关系显著,因此可建立线性模型。

4.结果分析

由回归方程可知,“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与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补助,企业自筹资金相关。

第一,政府的环境保护补助对产值影响较大的原因是,环境保护补助具有乘数效应,能够提高企业循环利用三废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愿,增加企业的收益。例如湖北中医学院每吨污水处理成本为0.3元,若每吨获得政府补贴0.56元,该院处理生活污水成了赚钱的买卖。在环境补助中,由于三废的循环利用越多,补贴越多,存在着正相关性,因此对产值的影响较大。

第二,政府资金投入更多的是进行一些具社会福利性的公用环境事业,有些并没有产生产值,但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因此对产值的影响较小。

第三,虽然企业环保资金在环保工程中占比较高,但更多的原因是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而非企业自愿为之。而企业环保资金的效率较低,因为企业环保资金更多的是由企业自己负担,不能够产生足够高的收益,使企业对三废的循环使用没有积极性。

综上所述,虽然大部分三废属于再生资源,可以循环利用,但将废水、废气、废渣变成可利用的产品成本很高,经济性相对较差。循环经济的特点和企业的逐利性决定了仅靠企业一己之力,三废综合利用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因此,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与监控机制,更需要政府部门的投资与引导,完善环境保护补助政策,加大补助力度,通过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愿。

三、对策与建议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在湖北省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投资与补助都不稳定,有的年度较多,有的年度较少,也说明了相关经济政策没有持续性与连贯性,虽然三废综合利用产值在逐年上升,但上升幅度有限,更多的是依靠企业过去对循环经济投入的累积效应,而企业自筹资金虽然占比较高,但主观意愿性不强,导致对产值的影响较小,对此,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1.加大环境保护补助的资金投入

环境保护补助可以激励企业减少生产,驱使企业将污染成本最小化和激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因此,要加强对企业的循环经济补助,保证补助的政策的完善性,补助资金投入的长期性与连续性,加大资金投入的额度,对相关补助资金的施行情况进行监督。

2.发挥企业自筹资金的作用

虽然资金自筹资金的利用效率较低,但自筹资金具有很高的占比。可以通过宣传,加强信息的交流,介绍一些新的循环经济技术,让企业感到有利可图。

3.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产学研相结合

由于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要耗费大量资金人力,光靠企业很难完成,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企业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共同促进循环经济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4.支持重点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

对于一些重点企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激励。重点企业更具规模优势,而且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对其他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有利影响。

5.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长期性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长期支持,因为企业投入巨大,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相关政策的持续支持,才能够使循环经济逐步成熟,走上资源集约型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8-08-29.

[2]郗永勤,赵宏伟.中国循环经济政策的动因、演进、特点与评价[J].中国行政管理,2010,(10).

[3]周达.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现状、环境及导向研究[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0,(2).

[4]李海申,等.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和对策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15).

[5]吴晔峰.发展循环经济对策分析[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4).

[6]黄文青.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1).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4

一、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体系

(一)法律保障方面

保障我国循环经济实施的根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法》),这部法律对循环经济的支持有两个方面:一是将循环经济列入政府主导的财政支持,并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二是注重税收调节的市场手段。当前循环经济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很好的模式、体系与市场基础,所以现阶段政府财政提供启动资金和专项支持在我国非常必要。在政府财政支持循环经济方面,《循环经济法》提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由于目前循环经济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我们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市场刺激手段,在《循环经济法》中只是开出了我们最常使用的优惠税收“药方”。从源头上看,《循环经济法》是《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的延伸和发展。颁布于1997年的《节约能源法》提出对节能产品、技术进行税收、信贷的优惠政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循环经济法》中部分政策是对其的沿袭,差别之处在于更为倚重市场手段。《循环经济法》把《可再生能源法>中对可再生能源诸如优先发展规划、财政专项基金支持、优惠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内容都吸收进来,所以二者在政策上有很大的相似性。

(二)法规、规划和各专业管理部门规章保障方面

1.国务院主要针对循环经济有关法律制定相应条例、办法和发展规划。为了配合能源、资源节约的法律,2007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别强调了财政支持与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国务院文件的循环经济刺激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加大了对企业所得税减免支持力度,提出“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同时“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2012年8月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循环经济的刺激政策更为明确,有四个方面:首先是配合落实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确立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与管理、使用办法,第三是以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环境,最后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

2.部委针对法律、国务院政策制定的循环经济的管理办法。具有代表性的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内容涉及可再生资源管理利用的具体操作方式,尤其是资金使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监督与管理。由六部委联合签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具体提出了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与重点,比如扶持潜力大、前景好的石油替代、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以及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青海省级层面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

省级层面上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对于建立区域循环经济模式,促进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以前结合青海省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青海省实施办法》、《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方规范性文件主要有:《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意见》、《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方案》、《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项目认定管理办法》、《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青海省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等。这几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柴达木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0年3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由地方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有利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微调、产业政策趋紧的新形势下,争取到更大的支持,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在2010年8月11至12日召开的全省循环经济大会,明确提出了建设高原区域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总体要求,全面部署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会后,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2010]70号),提出的20条政策措施,涉及园区建设、产业发展、财税扶持、资源配置、人才保障以及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这些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操作性强,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基础性和政策性问题,创造了更为宽松、更加有利的现实条件和发展环境,进而形成了举全省之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的发展合力。与此相适应,在9月成立了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省政府各部门先后制订了《青海省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对循环经济支持一枝独大,刺激循环经济的市场机制还有待深入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其进行扶植是必要的,但目前支撑我国循环经济体系的投入过分依靠财政,政策上只在税收和优惠贷款方面进行了说明,对循环经济中企业行为和产业塑造并没有提供有效的市场刺激,在大部分地方“吃饭财政”状况下很难实现政策预期效果,循环经济政策很容易流于口号和形式。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基本手段,市场机制渗入是循环经济得以实现的关键。没有市场机制在循环经济中发挥最基本的资源配置作用,恐怕会部分成为计划循环经济模式。

(二)与国家层面循环经济法律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尤其是地方立法等还远不完善

从2005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着手循环经济地方法规的制定,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只是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意见、鼓励政策等,并没有出台具有强制力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循环经济没有具体落实到法律制度框架内很难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容易使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与政策导向飘忽不定,长此以往循环经济的内容在地方就会变得越来越虚,与中央保持一致落实循环经济战略的希望也就越来越渺茫。

(三)现有循环经济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循环经济政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它的公平性、普适性、合理性和明晰性都相当重要。所有这些决定了它的可操作性。我国循环经济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忽视市场机制,导致政策的公平性、普适性、合理性和明晰性缺失;在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地方缺少与中央配套的法规,执行循环经济的主体、程序、条件根本没有明确,地方循环经济执行力缺乏强度。

三、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需求评价

总体上,中国的循环经济在经过理念倡导和国家决策两个阶段后,自2005年进入全面试点示范阶段后,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就遇到了怎么做的问题。这一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府制定什么样政策来推动循环经济实践,二是政府如何指导,或者企业等实施主体如何具体发展循环经济,即遵循什么样的实践方法和模式。

按照政策作用的对象和性质,任勇等人的研究认为,我国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应由基本政策、核心政策、基础政策和宣传教育政策组成。基本政策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的和普遍适用的指导政策,统领核心政策、基础政策和宣传教育政策。核心政策是直接推动循环经济重点实践领域,如企业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的政策,核心政策的形式可以分为法律法规及标准、经济激励政策和行政监管制度等。基础政策是为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实践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政策,如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国家价格、税收、金融和产权等基本经济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干部政绩考核等绩效考核政策。

综合考虑试验区循环经济发展阶段、试点内容、新的政策动向、和上述已有研究成果等四个方面的因素,目前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制定的循环经济优先政策或紧迫的政策需求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定直接针对循环经济实践(试点)重点领域的具体政策,特别是经济激励政策。二是发挥基本法循环经济的规范管理功能,加快试验区促进与扶持循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建设;三是健全与完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动态跟踪和监察循环经济推进程度提供依据。

四、试验区循环经济政策的重点及发展方向

(一)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综合经济政策

1.在重要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循环经济政策的着力点在于培育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循环经济深入的推动作用。我国曾在不同行政区实践的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等效果并不理想,最重要的原因是过于依靠政府,不能通过市场获得经济收益。因此,要大力发展环境产业市场,充分利用环境企业的成本利益机制,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驱动机制,构建“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对循环经济的推动作用。根据资源消耗外部性的强弱确立不同经营模式,组建竞争有序的循环经济市场运行主体。优化循环经济市场运行环境,构建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资源稀缺性和市场供求关系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2.循环经济政策应鼓励利用市场手段吸引各类资金进入该领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与水平。针对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投资与经营主体单一的局面,既要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大规模吸引各种类型的资金进入循环经济领域,更要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循环经济工程资金需求量巨大,是吸引社会资金、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政府应切实承担自己的环境事权,通过财税政策、价格政策、专营及监管、融资方式引导等,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降低市场准入,使各方资金合理进入循环经济投资领域,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强化政府对循环经济投资的宏观调控能力,应尽快建立中央、地方或跨地区的循环经济投资专项基金及相关的投资管理机构。

3.在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市场体系的建设中政府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加注重维护并健全循环经济市场体系,合理利用循环经济市场机制。政府应主导循环经济运行规则体系的制定,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主要通过财政和金融手段调节循环经济运行,包括征污染税、资源税,提高资源密集型行业贷款利率,降低资源再生与污染治理企业贷款利率和相关环节税率,在高耗能领域合理利用有利于我国的进出口税率。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清洁生产专项财政基金管理,逐步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体系。组建国有循环经济投资公司,兴建大型循环经济公益性基础设施,加大跨地区的环境治理项目投入。

(二)加快试验区地方法制建设,制定促进与扶持循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循环经济地方立法应当立足本地区实际,确定符合地方特点的立法项目,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循环经济地方立法框架。循环经济地方立法更应突出实际效果,增强可操作性,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实际问题。在发展循环经济初期,循环经济地方立法宜采取专项法和配套法为主,“立、改、废”相结合的模式,整合法律资源。专项法重点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配套法重点解决循环经济理念和法规整体修改完善问题。循环经济地方立法要重视经济的合理性和技术的可行性以及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在看到循环经济发展对立法需要的同时,还要看到满足法规施行的可能性。

1.制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当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可以按照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立法法》的规定,结合《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意见》、《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实施方案》等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在充分领会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符合《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标、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参考《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成果和立法经验,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规定》的程序,加紧制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为试验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支撑。

2.制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条例》。在修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修改完善《海西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同时,研究制定《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条例》。该单行条例以提高经济活动的资源效率、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规范资源有效利用的以下各环节:在资源开发环节,健全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确立原始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在资源消耗环节,设置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加强盐湖、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资源等消耗的管理,实现能量和资源的梯级利用、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益。

(三)健全与完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

1.科技研发促进制度。该项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加强生态设计技术、工艺优化、资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循环经济信息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建立系统的技术规范。鼓励在有条件的行业或地区,实施循环经济科技研发的产业化与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和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适用的技术,增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推动试验区科技支撑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的建设。

2.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制度。该项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容、渠道和方式:规定试验区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规定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的措施、办法等。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循环经济 资源 措施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从资源流程和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影响的角度考察,增长方式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传统增长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另一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开始向中收入国家迈进。国际经验表明,从低收入国家步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对任何国家的成长来说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它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又是一个“矛盾凸现时期”。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1、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资源禀赋较差,虽然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电油运的持续增长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研究表明,如果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使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降低到1.54吨标准煤,那么能源消费总量就能控制在30亿吨标准煤;再生铝比重如果能从目前的21%左右提高到60%,就可替代3640万吨的铝矿石需求。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2、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水环境每况愈下,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农村环境问题严重。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左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率低。比如,按现行汇率计算,2009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钢铁27%、氧化铝25%、水泥40%。即使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我国资源利用率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为35%左右。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4、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在资源环境方面,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5、发展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向自然过度索取,导致生态退化、自然灾害增多、环境污染严重,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损害。要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二、目前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实际困难和障碍,比如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国家还没有指导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资源利用的指标和核算体系也不健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是薄弱环节,有效的激励政策尚未建立起来,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还不够,还缺乏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这些都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障碍。

1、思想认识不足。其表现: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不够,或不够关心;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不多。

2、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3、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体制。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但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费用机制。

4、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我国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已滞后于实践。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

5、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利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及消费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一致。中央政府的态度是积极的、明确的,而地方政府的态度则是比较迟缓或者消极;社会宣传、动员机制不够,民众参与低下。由于宣传不够和信息的不对称性,民众不容易获得循环经济的信息资源,社会成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绿色消费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参与意识薄弱;中国目前缺乏大量的群众性的环保组织,造成中间环节的缺失,单纯依靠政府的推动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取得预期效果。企业亟待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投入。

三、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

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加以推进。

1、转变观念。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把发展观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

2、搞好规划。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

3、调整结构。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以及开发区的盲目发展。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开发区要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和改造,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4、健全法制。研究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加快制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再利用品标识等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5、完善政策。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企业改革,研究制定有利于企业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政策。

6、依靠科技。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等技术,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7、示范推广。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提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城市发展的思路;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在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微观基础。

8、强化管理。加强企业资源环境管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企业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车间、班组岗位责任制,完善计量、统计核算制度,加强物料平衡。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坚持节奖超罚,调动职工节约降耗、综合利用和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循环经济;新农村建设;农业循环模式;耦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103-03

河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大省之一,但当前的农业生产状况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资源浪费严重、环境质量较差、产业链条较短、经济效益较低,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如何寻找一条新的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循环经济的提出为解决该课题提出了新的思路。在新时期,河南省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没有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的支撑,将是难以实现的。

一、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及其特征

农业作为直接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生产的基础性产业,是人类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影响和依赖最大的第一产业,其可持续发展对整个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乃至决定性作用。农业循环经济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发展中,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依靠科学技术、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调控农业生产和消费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地降低污染排放和资源利用损耗,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1.物质的循环利用性

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是“资源农产品废弃物”的线性模式,而循环型农业经济则是“资源农产品(消费)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把废弃物重新纳入农业经济生产循环之中,通过资源再生、物质循环,以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率和最终废物“零排放”。

2.资源的再生利用性

传统经济模式以“大规模生产、大规模消费”为主要特征,具体表现为资源的一次性非再生利用和废物的直接排放。而循环经济是以生态学理念为指导,注重物质与能量的循环流动和对外部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因此,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与废物零排放便成为循环经济的主要追求目标,并成为其主要特征之一。

3.经济的协同发展性

农业循环经济中的生产不再是单一的生产过程,而是一个系统的生产链条。循环经济利用系统论原理,通过废物资源化利用、要素耦合等方式与农业中的相关生产环节或农业外的相关产业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网络,延长农业生态产业链,组成一个完整的农业循环经济大系统(见图所示)。

4.农业的生产关联性

农业循环经济是要充分打造“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模式,这就需要把利用不同原始资源的第一生产环节与消耗第一生产环节废物的第二生产环节,以及以此类推的第三、第四生产环节有机地组合在一起,结成产业生态链条,这样才能保障物质流的最大循环。

二、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系问题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这是构建农业循环经济系统必须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的主体似乎是农民和企业,但经常存在政府职能“错位”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还陷于对经济活动中的公共权利进行限制和审批,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管理,习惯于直接的微观控制而不是间接的宏观协调。例如,在推进河南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低价征用土地,忽视农民利益;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向企业施加压力,忽视企业权益;为扶持企业,在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给予优惠,违背市场规则;减税幅度过大,所减税种偏多。在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的过程中,农民的意愿必须得到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不能发生职能的“错位、越位、虚位”,还必须做到“职能回位”,发挥“引导职能、协调职能、调控职能和检查监督服务职能”,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的构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三个效益”的关系

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的顺利构建和健康运行都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作为经济学基础的“经济人”假设,同样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循环经济系统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三个基本命题:第一,“经济人”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他们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第二,“经济人”在行为上是理性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只要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证,“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主角的农民和企业,其根本动力是成本―收益框架下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而不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农业循环经济系统建成,无疑会带来一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正是政府部门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的目标所在,但绝不是大多数农民和企业所首要追求的。所以,政府要在构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中顺势而为,充分挖掘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的巨大潜力。

3.外部效应与成本收益的关系

外部性是指企业或个人向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效益,构建农业循环经济系统同样存在外部性的问题,从成本收益角度看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收益的流失。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农业本身具有很明显的“收益外部化”。在工业化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农业平均每年要把一部分新创造价值的无偿贡献给工业;二是对其他行业成本外部化的接受。和工业、交通运输业等其他非农产业相比,农业更容易成为成本外部化的受体,工业“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正在由局部向整体蔓延;三是生态环境及景观功能的无偿提供。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的构建将促进农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还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发展,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完善农产品安全体系也可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对生态环境的成本外部化。主要体现在农业使用物污染和农业废弃物污染两个方面,农业耕作时的介质如农药、农用塑料等,都会造成环境污染。这些损失被转嫁给了其他经济主体;不恰当地处理农业废弃物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如一些地区存在着焚烧秸秆的现象,相当于把保护环境的责任转嫁给了社会。

三、河南省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在现实中,我们需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以促进河南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各地区地形、气候、资源等的差异,可以形成多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循环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体农业循环模式

该模式利用农业生产体系内部物种之间的互惠互利、相克相生,使废物量排放最小,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合理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多种资源,使之成为物质循环利用、多级生产、稳定高效的农林复合循环生态系统,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经济、生态、社会的三大效益。基本模式包括立体种植模式(林―农―药―菌种植等)、立体养殖模式(禽―鱼―蚌养殖等)和立体种养结合模式(桑基鱼塘、稻田养鱼、林牧间作等)等。

2.有机农业发展模式

该模式以开发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业、有机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有机消费领域所构成的生态产业链为目标。遵循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不采用基因工程和不施用化肥农药等化学合成物质,而利用生态农业技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旨在建立作物、土壤微生物、家畜和人的和谐系统。通常采用的耕作措施有种植覆盖作物、轮作、秸秆还田、生物防治病虫害与用有机饲料喂养家畜等。

3.产业链循环模式

该模式以产业为链条,将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连为一体,使上游产业的产品或废弃物转变成下游产业的投入资源。在同一个产业系统中,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和农业有机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从而使资源和能源消耗少、转换快,废弃物利用高,减轻环境污染。如甜菜种植业――制糖加工业――酒精制造业;果树种植业――果汁加工业――畜禽养殖业等。其基本模式有种植业(养殖业) ――加工业――植业(养殖业);种植业(养殖业)――初级加工业―延伸加工业。

4.废弃物与资源循环模式

该模式利用农业废弃物与农业资源之间的循环发展经济,其特点是投资少、风险小、效益高,农产品无污染、无公害,节水、节肥,既降本增效,又能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如“三位一体”模式,即沼气池――猪舍(或牛舍等禽舍)――鱼塘(或果园、日光温室等);“四位一体”模式,即沼气池――猪舍(或牛舍、禽舍等)――厕所――日光温室(或果园、鱼塘、食用菌等)。

5.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模式

该模式是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把现代化技术与传统方法通过合理的投入和时空进行结合,使农业生态系统保持良好的物质、能量循环,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模式。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全面规划、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对中低产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对高产地区进行生态功能强化,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持续发展,及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综合治理模式有土壤改造、植被的恢复与重建、防治土地退化、小流域综合整治、土地复垦等。

四、河南省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框架

1.调整农业结构和优化农业经济布局

根据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农业结构的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调整河南省农业的区域布局,建构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开展农业的专业化生产与区域布局,要建立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所要求的适度经营规模和产业聚集地,为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与农业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与产业化开发提供原材料基地。

(1)种植业。一是建立有机农业开发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建立生产基地,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测土配施肥技术的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积极向全省推广;三是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主要采取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气化等形式,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和材料化水平。

(2)林业。一是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通过造林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灾害;二是加快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步伐;三是改变林业生产的粗放经营方式,加快淘汰小造纸、小型木材加工等项目。

(3)畜禽养殖业。一是建立规模化养殖农场建设;二是加大对养殖排泄物的集中管理程度,使排放物及时得到加工,顺应时令进行农田绿肥实施,确保被农田吸收利用;三是加大对畜禽的防疫和卫生工作。定期给养殖户进行科技培训,给予养殖户养殖卫生方面的知识传播,确保畜禽养殖安全进行。

(4)水产业。一是建立自净式水产养殖模式。主要针对设施渔业,通过配方饲料、精量投饵、合理品种结构等措施,确保水体清洁卫生,循环使用;二是建立规模化适宜密度养殖模式。尽量采用配方饲料、精量投饵、合理品种结构等措施外,根据品种特点将养殖密度控制在适宜的范围;三是要加大对水产品的病害防疫工作,定期对养殖水域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养殖水源符合养殖物的质量标准。

(5)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立加工废弃物集中利用模式。在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就地利用模式。对于易腐败或附加值较低的农产品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采用就地利用的循环模式。

2.面向新农村建设的循环经济制度创新

这是有利于人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创新不是追求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是兼顾社会效益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创新。不仅不能加剧对资源的掠夺和对环境的破环,而且必须能实现资源再生产与持续利用,以及对自然环境的维持与保护。制度创新所创造的效益应是涵盖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寻求的是社会福利的持续化,它所产生的推动力也将促进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上的合作。当前,政府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

因此,要研究和建立起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一方面促进各子系统内的“循环”畅通,另一方面要避免各子系统“接口”之间的“堵塞”现象。要在产业结构、价格、税费、投资、补贴、信贷、消费、政府采购等一揽子问题上,制定有效、配套的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制定现代循环农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在于农业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农业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以及农村社区“清洁化”建设等方面,需要提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途径、目标和模式及相关的工程措施、支持重点领域与保障体系。

3.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耦合机制

在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系统内,产业和产业之间、行业和行业之间都要形成相互耦合的循环系统,循环经济才能真正“循环”起来。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有利于资源回收再利用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税费改革;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投资政策向推进循环经济倾斜,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参照国际标准规范,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环境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等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与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适时推进农村地区旧村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