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例6篇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1

1.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严格考核奖惩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陆浑水库管理局每年对安全生产进行目标化管理,做到与水库管理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管理局同科室、科室同班组、班组同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了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年终按照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全面地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1.2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局党委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始终把水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水利工程安全作为水利项目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的前提,全程监管。按照职责分工,陆浑水库管理局成立了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4个二级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工程科负责人任成员,具体工作有工程科负责组织协调,并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管理是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有组长、副组长带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及相关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部署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春季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汛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汛大检查等专项检查;结合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滑坡、高空作业放坠落、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据制定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河道、水闸和水库等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全面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不留隐患。三是提前安排部署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陆浑水库管理局都提前下发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局对二级单位进行抽查,确保安全生产。

1.4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经费

陆浑水库管理局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陆浑水库管理局一向注重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局财务预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满足,并在年初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资金使用包括大坝工程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管理辖区内安全警示标识牌等、添置更新了消防器材,特殊作业人员配备了绝缘鞋、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有利的保障了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1.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保障,近年来,陆浑水库管理局根据自身情况,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包括《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制》《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例会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检查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隐患排查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应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发事件,陆浑水库管理局还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陆浑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陆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陆浑水库管理局水行政执法应急预案》《陆浑水库管理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安全生产档案专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记录经常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规范化。

1.6扎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陆浑水库管理局每年都印发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征求意见,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落实科室对征求意见的合理建议,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台账工作。管理局非常重视职工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单位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科室按照科室特点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采用以老带新、现场实际操作等手段,尽快熟悉和掌握岗位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安全风险降到零。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术水平,实时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总结。

1.7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强化日常作业安全

陆浑水库管理局于2012年成立了应急处理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善后处理小组等应急管理机构,为妥善、及时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性事故提供了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陆浑水库管理局又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修订了《陆浑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陆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加强陆浑水库管理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陆浑水库管理局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事故处理的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同时,对事故的处理程序、报告制度、调查处理、善后处置、总结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日常工作中,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运行管理,作业场所规范整洁,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并明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并相应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确保现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2结语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灾情分析;预案材料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1-0156-03

应急预案是指突发自然灾害、环境公害或者是重大事故等时,有关部门的对上述突发状况所采取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等,防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或者是灾害所造成损失加大。应急预案是面对突发状况时,在短时间内结合社会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救助,也是短时间内有关部门所能采取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

1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顾名思义就是对突发洪水状况所的,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1.1 洪水发生原因

防洪抢险预案中要对洪水发生的原因进行描述,针对不同的原因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洪水发生是由于水坝问题,那么有关部门就可以成立相应的小组对水坝所产生问题进行探讨,找出修理水坝的方案。如果在防洪抢险预案中没有描述洪水发生的原因,相关部门就不能找到相应的有效对策去解决问题。这样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不能及时有效地治理洪水。

1.2 洪水发生所在地区及地理情况

防洪抢险预案中应该标明洪水所发生的地区以及当地的地理状况,这样有关部门和人员就能准确地定位洪水发生地,并针对洪水发生地区的地理形式采取有效的工具进行救助。

1.3 洪水险情状况

防洪抢险预案中应该对洪水险情状况作描述,包括洪水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因洪水所带来的一切问题,或者说明洪水已经造成的损失。有关部门可以针对不同的险情制定不同的方案。一般洪水过后极易发生传染病,所以应急预案中应该标明。有关医护人员就可以针对这一情况对灾害地区人畜进行病害防治工作或者是准备应急使用药品。

1.4 洪水抢救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要标明防洪抢险的抢救工作。例如防洪抢险的调度,根据洪水发生的状况,制定相应的调度方案和抢救措施。还要将受灾地区人员和财产等安全转移出危险区,并根据危险区的交通状况、房屋建筑特点和分布区域制定出应急转移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

1.5 应急的保障

面对突发洪水状况,应急预案中应该指出相关的负责部门和对灾区支援物资的情况。保障在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地抵达灾害现场,防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例如,洪水灾害发生时,明确提出组织防洪指挥部相关人员,并按职责分配各自任务。还可以组成抢险队伍,根据灾害地区情况确定抢险队伍人员的组成和人员的数量,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设备。还要根据灾害地区受灾情况,决定对灾害地区物资的调配。

1.6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一般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要明确应急预案启动和结束的条件以及程序。总之,通过防洪抢险预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对洪水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权利和国家的财产安全。

2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常见的问题

2.1 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视度不够

有关部门在面对洪水突发状况时,不能够真正重视应急预案所起到的作用,只是盲目地认为预案只是一个形式,不需要它也能够将灾害防治。这种想法就导致这些部门忽视了预案的作用,草草完成预案工作。使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不能发挥其真正效用,造成灾害损失扩大。

2.2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内容简单

很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只是简单介绍了灾情的状况以及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并没有对引发灾情的具体原因进行阐述分析,导致防洪工作部门不能够准确了解灾情状况,制定出错误的防洪方案。有些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只是简单地将工作分配,没有说明具体应由哪些部门去实施,并且对于工作也不进行细化,使很多抢险工作部门不明白自己主要负责的是哪一区域,造成抢险工作具体实施起来麻烦重重。

2.3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材料不全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不能够对引发洪水的河流或者是水坝的具体情况作全面阐述。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数据不准的情况,这给现实防洪抢险工作的具体操作带来不小的麻烦。有时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撰写者并不能把握住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真正所要表达的内容,通篇是一些原则上的话,没有实质的内容。

2.4 对灾情分析得不够充分

有些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不能够充分地分析灾情,更不用说灾情过后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这就导致防洪抢险工作不能够完善地进行。抢险就是对已经发生的灾害中正在遭受侵害或者还没有被侵害的生命、财产等的抢救工作。如果对洪水的灾情分析不够,有关部门就不能制定出正确的抢救工作,这会给灾害地区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3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建议

3.1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

防洪抢险工作关系着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防洪抢险预案是保障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保障,有关部门必须重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对已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进行仔细审查,在确认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保障应急预案能够切实可行。

3.2 严格审查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材料的描述对于防洪抢险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的材料要经过严格地审查,并找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确认,在保障应急预案真实可靠的情况下,防洪抢险预案才能够有效地进行。在面对突发的洪水状况时,政府可以立刻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编制专业人员和防洪抢险专业人员及地理河水、医疗专业人员等组成。这些人各自在各自所专属的领域发表个人意见,并制定方便可行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防洪抢险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

3.3 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内容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不是纲领性文件,不需要将内容制定得极其简单。可以就某一项展开说明。应急预案的主要工作是统筹、指挥抢险工作能够及时有效进行,所以在内容的设定上,要详略得当,不必要使用一些原则性的话语。应急预案是要具有实用性质的,这就要求应急预案编制人员能够仔细明了地说明灾害情况、救助工作的分配等,做到各部门都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序高效地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3.4 客观真实详细地分析灾情

只有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客观真实地分析灾情状况,有关部门才能针对灾情状况制定相应的抢救措施。这就需要有关人员能够详细了解灾情地区的现状,并能够准确地描述出这一现状。可以通过通讯手段,对处于灾情地区较近的人员进行了解,通过他们的言语描述和图片展示,再结合有关专业人员的分析及建议,客观真实地分析灾情。

4 结语

防洪抢险工作是一项关系着多数人生命财产的严肃工作,在工作中任何一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指挥着防洪抢险工作的进行,更容不得其中出现本可以避免的错误。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是必须引起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的,只有不断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在面临此类情况时,才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刘伟,马海彭.如何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J].现代职业安全,2011,19(11):98-99.

[2]董会利,张改利,罗利姣.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存在问题探讨[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09,15(3):113-114.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3

1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定部门

我国涉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等。此外,我国沿海部分省市也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等级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部门有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

1.1 海事管理机构

(1)《海上交通安全法》 该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34条规定:“船舶、设施或飞机遇难时,除发出呼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第38条规定:“主管机关接到求救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必须听从主管机关的统一指挥。”

(2)《突发事件应对法》 该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1)《港口法》 该法第6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第33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5条规定:“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6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1)《港口法》 该法第32条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保障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3条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44条规定:“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中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从《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从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来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后,在将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进行应急处置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发生位移,事故影响范围发生变化,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权限也相应地发生转变。为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不仅要依法履行职责,还要加强协调配合。

2.1 海事管理机构

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时,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有组织救助的职责。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的阶段,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预案进行救助,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其他部门予以协助。此外,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在管辖水域负责组织、指挥水上事故处置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有责任也有必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政府批准实施。

2.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受有权管理本行政区域港口的地方政府的指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港口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对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并负责组织指挥救助。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权相应地由海事管理机构转移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依法发挥主导作用。

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口危险货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1)对辖区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会同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整合各分预案,做好不同分预案之间的衔接工作;(2)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危险货物总体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3)根据预案和事故等级组织实施救援。由此可见,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论涉事集装箱位于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均负有指导、协调职责。

2.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排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散。船舶在航行途中因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而靠泊码头后,或停靠码头的船舶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时,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要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上岸后,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和指导意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具体的应急救助工作。

3 促使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对策

3.1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生效实施以来从未进行修订。受立法当时经济和航运发展水平的限制,该法未对海上应急救助工作作全面规定。随着我国经济贸易和港航业蓬勃发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的风险显著上升。除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程序要求、具体措施外,《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亟待修订,以确保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针对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统一、不衔接而影响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努力形成相关部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此外,对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通过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吸纳,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巩固和扩大实践成果。

3.2 完善各部门现有应急预案

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法定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得失成败,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实化,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要在各自应急预案内预留接口,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和错位模糊的问题,实现不同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顺利过渡,使之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

3.3 加强各类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熟知本部门应急预案,明确自身的职责权限、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联合组织跨部门应急演练,增进对其他部门应急预案的了解,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不同部门的应急预案顺利衔接,形成应急处置的合力。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4

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分管市长传达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市公安局、安监局等县区和部门作了很好的发言,相信对大家很有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理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这一重要论述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已讲的非常明确,我们必须按照*总理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首先,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为群众谋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和损失,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很多公共事件有突发性,有的甚至有不可预见性,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尽到责任做出最大努力而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那就是最大的失职。关键是我们要切实正视各类社会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我们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其次,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要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十分重要的任务,摆到重要的位置。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目前仍然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论在思维方式上还是在工作方法上,都还很不适应,还缺乏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很多突发事件最终暴露出的漏洞和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因此,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理所当然成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检验我们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世界范围讲,进入新世纪,人类面临的发展机遇增多,但挑战也在增加。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干旱、水灾、海啸、飓风等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危害甚烈,传播范围扩大。公共安全事件的诱因和影响呈现较强的世界性特点,增加了预防和控制的难度。从国内来看,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在其危害性、突发性以及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上,都表现出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给我们各级政府及时有效地作好各种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我们自身情况看,既有与全国、全省类似的问题,也有我们的特殊情况。自然灾害多,贫困面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改革滞后,这些特殊的情况,既给我们做好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也给我们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城市、加快西部强市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高度关注全市应急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在抗击“非典”、控制禽流感、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故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特别是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我市在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组织编制了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了25个专项应急预案,大部分已印发实施;90个部门预案正在编制,其中部分已出台实施。全市应急机制初步建立,配合省上在县市区进行了防治禽流感专项应急演练。所有这些,对于政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我们的应急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

一是自然灾害频繁。近年来,雨水、冰雹灾害严重,且灾害区域南移,受灾范围扩大。今年先后发生大风、暴雨、连阴雨、冰雹、雷击等灾害,有11个县市区68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100余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0余万亩,其中绝收面积30余万亩,倒塌房屋5000余间,损坏房屋1万余间,因灾死亡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亿元,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亿余元,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是事故灾难不断发生。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偏高,火灾、煤矿等重点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占全市事故总起数约80%。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37起,死亡198人,重伤639人,造成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2起,均为中毒事件,涉及95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外来人口增多,人员流动日益频繁,流行性传染病预防难度加大,公共卫生应急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农村地区,卫生基础设施落后,人才匮乏,服务能力偏低,农民群众缺乏健康保障制度,还存在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目前,全市社会治安基本稳定,但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1—11月,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208起,受理治安案件15066起,发案总量仍在高位徘徊,犯罪的暴力化、组织化、智能化、动态化、职业化特点日趋明显,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此外,由于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复转军人安置、拖欠民工工资等因素引发的数量增多,总量有所增加。这些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从我们的应急管理工作看,还有很多薄弱环节。一是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一些县区和部门的应急机构不健全、运转不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完善,少数县区的政府领导忽视或轻视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还刚起步,在制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方面,各县区在进度和质量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大部分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到位、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健全等问题;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尚待完善。有的县区和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危险源情况没有很好掌握,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很不完善;四是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的县区和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不清,物资能源保障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群众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安全措施缺乏等现象。

总而言之,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严峻,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各级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借鉴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的教训,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针对当前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紧建立和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下发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专项应急预案和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尽快制订、修订、完善各自承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同时,要制定好演练方案,扎扎实实地组织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及时编制完善本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的是,应急预案一定要管用,注重可操作性。在制订和修订预案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都要围绕各类突发事件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谁去处理、怎么处理这个重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同志的意见。要明确预案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运行流程,通过演练和应急实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动态预案修订机制,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急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切实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要与应急管理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与各专业指挥机构相协调。市上已经成立了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靠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加强与各专业机构间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对县市区和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的组建不是削弱现有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不是包办代替,而是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协调,进一步发挥现有各专业机构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管、市政、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矿山建筑等队伍和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人民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要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整体推进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分析,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在利用好传统主流媒体的同时,更多地运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发挥其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信息传播、宣传教育作用。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阵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调集和发放机制,确保一旦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二是建立完善物资、装备、技术保障制度。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采取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必要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切实解决应急处理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和装备,并建档建册,建立数据库,以备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三是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保证应急工作的经费需要。四是不断提高公共设施的保障能力。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应考虑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经贸、煤炭、商务、电力、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煤、电、油、水、气等应急保障工作,交通、通信等部门要合理配置和调度运输、通讯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狠抓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预案完善的重点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基层的应急能力,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和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建设,做到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社区是应急处理的第一线,要切实抓好社区的应急工作,使应急管理覆盖每一户家庭、每一个人。要结合我市农村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更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是国际公认的应急管理重要部位,更要有完善的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确保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必须明确,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地负起责任来。各级各部门要将预案制定等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教育管理部门要把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自救互救常识。市上关于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意见已经下发,对今年年底前和明年的演练做出了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要通过演练,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指挥水平和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应对有力的全社会防灾减灾良好局面。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工作。时值年末岁尾,各项工作头绪繁多,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心致志地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进一步理清明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新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

一要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要切实抓好冬灌、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争取明年夏粮获得丰收。抓好果园冬季管理,大力推广“四项”关键技术,完成“大改形”50万亩,巧施肥100万亩,力争明年全市优果率达到70%以上。继续加强禽流感等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要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切实做好以果品为主的农副产品销售工作,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要搞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快实施以农业产业化和劳务输出为重点,以农村道路建设、小城镇建设、绿色家园建设、农村“四改”和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2+5”工程,迅速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

二要加强工业生产调度。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业生产调度,加强督促协调,突出抓好重点企业、盈利大户和适销产品的生产,以促补产,以超补欠,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要动员各企业开足马力,挖掘潜力,加班加点,千方百计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进一步加大市属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要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加强与驻咸大企业的联系,全力支持他们加快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调整优化结构,开发新的产品,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三要不失时机地开展招商引资。继续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务不动摇,切实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已经完成全年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总结经验,提前做好明年各项基础工作,并利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的时机,采取寄一封贺年卡、发一条祝福短信、打一个问候电话等措施,加强沟通联系。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区,要抢抓本市籍在外人员元旦春节期间拜年走访和回乡探亲的机会,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和收集咸阳籍在外的经济界人士回乡线索,主动约见,登门拜访,宣传有关政策,邀请考察,推介项目,争取投资,并发挥他们交流广、信息多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客商来咸发展。

四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快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市级领导包抓的21个重点项目,要狠抓落实、确保落实,并提早动手,认真做好计划新开工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快“填坑槽、补凹陷”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计划任务。要加大“双创”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快城区拆墙透绿及绿化亮化、公厕改建、市场改建、城区道路改建和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使城市尽快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净起来,给广大老百姓营造一个舒适、干净、美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要认真做好财税金融工作。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弥补市本级财政收入硬缺口,力争完成全年财税征收任务。要严格支出管理,过紧日子,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纪律规定,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

六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要深入开展“携手慈善、共创和谐”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抓紧落实和下拨救灾救济物资,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和移民搬迁工作,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安全过冬。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带头深入灾区、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贫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

七要全力维护“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要在全市范围内对可能引起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稳定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全市大局稳定。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5

市畜牧2011年、2012年共制定了《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2个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内容,要求各县区始终把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并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与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工作。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全市已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运转机制。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工作预案体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宣教教育工作。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点,利用安全月宣传日,在各重点区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就大家关心的安全生产等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做出解答。二是深入组织应急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突法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阳光工程”这个平台,先后在各县区“阳光工程”培训点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应急工作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应急经费和物资储备不足。

2、基层应急工作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科学、系统、有效的培训,基层应急处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应急防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常识不足,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充实队伍,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各部门工作的衔接。

2、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加大防灾抗灾救灾人员、资金、装备投入力度,加快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综合应急能力。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6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

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况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明确救援小分队的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

4、预防与预警

4.1预测预警

4.2事故预防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2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设备

应明确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如: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土石方工程设备:挖掘机、铲车、吊机等;

海上(水上)结构物施工:起重船、救生船、救生艇等各类船只、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