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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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1

【关键词】微博 语言暴力 人肉搜索

微博语言暴力,是网络自媒体时代,人们在微博这一平台上通过不合逻辑、不守法度的不公正的语言,对他人的人格、情感、自尊、心灵造成伤害的行为。它不仅不符合语言交际的原则和规范,也对微博的语言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最近一段时间,微博语言暴力现象已经从谩骂、“人肉搜索”发展到了“约架”;从虚拟的网络世界逐渐蔓延到了现实生活;从道德、伦理层面扩展到了法律层面。不管是孔庆东骂香港人还是纳税人,这些暴力的形式都只是谩骂,言语侮辱阶段。微博中的“人肉搜索”现象,以道德的名义对他人进行的恶意行为能否在法律中得到体现尚在讨论。而由微博语言暴力延伸到现实中的“约架”或是“现实追杀”则对人们的现实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影响,已经确实需要用法律手段来对这类现象进行约束。

总之,各种微博语言暴力现象形态各异,以影响效果来分类可以清晰地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别,从另一个视角来分析这种网络现象。

一、虚拟网络中的极端言论

网络极端言论会编造或者曲解数据和事实,将现实问题夸大,以求达到危言耸听的效果,这对问题的解决毫无益处。网络舆论环境的复杂性给这一类的语言暴力现象提供了生存的空间。①制造极端言论的群体以网民为主,但是某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炒作学者”也在其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这是此类语言暴力现象较为独特的地方。

微博作为观点的集散地,网民显然可以公开地对某些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几乎所有的公共事件中都存在带有侮辱、谩骂性质的评论,这些情绪性的语言不仅存在于网络中也存在于现实中,极端言论是一种无所不在、最为常见的语言暴力形式。

微博给所有人制造了平等交流的机会,由于现实生活中某些知名学者、名人的影响力,其微博、言论也就受到了人们更多的关注。部分“风头学者”便利用了这样的影响力,制造极端性的言论刺激公众。②这类作者有相当的理论功底,他们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有一定的认识,思想也比较成熟。较为典型的人物是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2012年初的“香港地铁陆客吃东西被骂”事件中,孔庆东在微博中以评论、视频的形式语带侮辱地骂“香港人是狗”、“香港人就是洋奴,给英国爹做走狗做惯了”。而在2012年8月,孔庆东又调转矛头,指向了纳税人,炮轰国人“不交税就滚蛋”。这两个事件中,孔庆东不仅语出惊人更是脏话连篇。类似孔庆东这样的频频发出极端言论的学者往往容易受到媒体的青睐,而在制造这类“风头学者”上,媒体也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极端言论作为微博语言暴力的形式之一,是最为常见也是危害性较小的一种语言暴力形式。网民对某一事件表达出的极端言论只能认为是网民观点的非理性表达。以粗鲁的口头语言形式表达不满的情绪在实际效果上并不能直接促进事件的发展。而“风头学者”们的极端言论则更多的是一种炒作和出位,有一种“醉翁之意不在酒”之意。

二、存在于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人肉搜索”

网络中充斥着鱼龙混杂、形形的观点,但最终形成主流的往往是符合中国社会一般道德的观点。③这就是为什么“人肉搜索”会在网络中如此频繁地出现的原因。众多的网民们并不认为公开他人的隐私是有违法律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是其罪有应得。“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种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是不可否认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语言暴力形式。

网民通过网络搜索当事人的信息和隐私并将它们公布和传播,带动更多的人群对当事人进行围攻是“人肉搜索”的主要特征。“人肉搜索”早在2007年便存在于中国的网络,但在当时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进入微博时代,个体接受的信息量增长,更多的私人信息也通过微博有意无意地暴露出来,这就给“人肉搜索”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在微博上,最为典型的“人肉搜索”案例就是人肉选美小姐事件。2012年7月,重庆某微博了一张“国际小姐重庆赛区季军”照片,在网络上被疯狂的转发和评论,其后更是引发了对三位获奖人的人肉搜索。而当事人三位获奖者的微博无疑给人肉者提供了便利。而在电影《搜索》中也存在类似的情节,虽然作为影视作品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发展带有一定的戏剧性,但是从主人公叶蓝秋最终的结局让我们也能察觉到人肉搜索的巨大破坏性。

当微博遭遇人肉搜索之后,造成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一方面,微博泄露了大量的当事人的信息,这极大地便利了人肉搜索的进行。另一方面,由于人肉搜索引发的群众不满情绪可以借由当事人的微博进行发泄。面对群起而攻之的舆论攻势,个人很难招架得住,尤其是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的伤害是毁灭性的。这与极端性的言论不同,网民发泄的对象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并且人肉搜索也关系到对当事人隐私的侵害,甚至是对其精神方面的伤害。人肉搜索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是一种确实的暴力形式,是一个需要在法律层面讨论的问题。

三、现实暴力倾向

将现实中的暴力倾向归结为微博语言暴力的形式之一看上去也许不妥,但是这样的暴力形式的的确确是微博语言暴力从虚拟到现实的衍生物。无论是极端言论还是人肉搜索,它们始终没有摆脱虚拟的网络世界,微博语言暴力走向现实,典型的案例是“吴法天约架”事件。

2012年7月份,大学教授吴法天与记者周燕因在微博上意见不合,相约在朝阳公园打架,事后吴法天自称被围殴。当微博已经无法容忍网民的分歧时,语言暴力转变成了现实中的暴力,在现实中对当事人造成实际的威胁,这是微博语言暴力最为危险的一种形式。吴法天“约架案”并不是单个案例,类似的约架事件还有人大教授张鸣“约架”司马平邦,奇虎周鸿祎“约架”雷军。

人们对于不同或者相反的意见越来越缺乏忍耐,微博语言暴力逐步转化成实体暴力,而实体暴力又衍生出更多的语言暴力,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很难想象,网络时代的人们会用一种最为原始、最为野蛮的形式来消除分歧,这与网络时代的意义背道而驰。微博语言暴力走向现实暴力实际上是一种“逆微博”现象,不同于微博极端言论和人肉搜索,它不仅是对不同观点表达的阻碍,更是对网络自由精神的背叛。个体在现实中受到的伤害已经不再反映此类语言暴力形式的影响程度,它更深刻地反映出网民对网络精神的误解。现实化的暴力倾向会对微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极端言论,人肉搜搜和现实暴力倾向是微博语言暴力几种较为典型的类型。用影响程度来划分微博语言暴力的类型并不一定全面,但是可以从中发现各类暴力形式的区别。用这样的方式来观察微博语言暴力,分析语言暴力,对于净化微博语言环境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①②③宫承波 主编:《新媒体失范与规制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174、167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2

关键词:青少年;暴力;犯罪;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220-02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表现出成人化、突发性、低龄化和手段更趋残忍的特点,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省。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应上学求知的年龄,却在看守所、监狱度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断发生?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大量懂法护法有技术的工人,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均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为此,笔者以为,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 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1.1 家庭原因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父母视子女如掌上明珠,望子成龙的欲望强烈,而不少家庭只注重给子女更多的物质生活方面的关怀,往往忽视对子女思想品质的培养。一些家庭中的子女从小在父母宠爱下生活,养成了任性、懒散、贪婪等不良个性。当子女出现不良行为时,转而以打骂等粗暴的方法来予以惩戒,失去教育信心而放任不管,父母对孩子的攻击无法忍受时,就会惩罚孩子,这又向孩子提供了一个攻击的模仿原型,家长对孩子的行踪,缺少监控家长对孩子的行踪,与什么人交往,从事怎样的活动等问题采取无所谓的态度,这种缺乏监控实际上充分体现了家长对孩子很少关心。有很多事例均表明:缺少家长监控可能造成青少年的攻击如打架,骂老师,违反规则等。极易使子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父母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经常采用暴力的方法,家长之间,家长与邻里之间经常发生暴力冲突,这些无疑会在未成年人的认知体系中产生深深的烙印,影响他们的个性,特别是性格的发展。在这些家庭里,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的诱导下感知到暴力的可行性,逐步建立起对使用暴力手段的认同态度。这类未成年人在步入青春期后,出现暴力犯罪就不足为奇了。

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是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每个人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这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1.2 个人原因

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错位是导致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些未成年人以“享乐主义”作为自己生活的宗旨,把吃喝玩乐、寻求剌激当成人生的最终目的。由于错误的人生观形成了离轨的行为模式,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作用下,便会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型犯罪。价值观是对人生价值的看法,对生活意义的评价,有些人以自我为标准,凡是能满足我的需要的,都是有价值的,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不惜铤而走险,违反法律,侵害他人利益。道德是一种社会行为的准则,不同的道德观,导致不同的行为表现方式。

犯罪青少年认知结构的不成熟,容易为眼前的状况所影响;对认知对象在空间领域不能与其他事物或现象作很好的比较,容易产生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由于青春期的内分泌功能旺盛,有时会表现出神经高度兴奋以及抑制的迅速增长或减弱,再加之年龄、阅历、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易表现自己和冲动的特点,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缺乏批判力、内省力、自觉性、预见性和适应性,对处理复杂的事务有困难;认知不能控制情感、情绪的影响,往往会感情用事,一旦有了暴力欲求的倾向,就变得难以抑制。爱虚荣、好逞强、想当英雄,就更容易激动,实践中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在错误的道德观的支配下,美丑不分,荣辱颠倒,为了一时的快乐和自身的利益而实施了恶性犯罪。

1.3 学校原因

来自学校教育的不良因素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一是老师不懂心理学,教育方式简单,动则体罚,其二就是师生关系的不平等,其三是学校管理制度不严,班主任管理不到位,有岐视差生现象。

教育方面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众所周知,社会需要学校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德育应当是放在第一位的教育工作。有的孩子则从小产生了投机取巧、营私舞弊心理,只要老师、家长不发现,就用虚假成绩来蒙混老师和家长。这是当前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很值得人们关注。对未成年人健康心理的产生了不良影响,也是中职生暴力倾向不断上升的原因之一。

教育方法和管理目前存在两种不合理现象:一是严抓严管型。这类学校规章制度过分苛刻,又赏罚不明,因而正气树不起来,歪风又刹不住,对学生产生了消极影响。二是管理松散型。这类学校校纪不严,学生不受约束,因而恶习盛行,抽烟、喝酒、打架、早恋以及拉帮结伙之风蔓延,造成学校秩序混乱,学风不正。这种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创造了机会和条件。

1.4 社会原因

社会阴暗面对学生形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受港台电视的影响,电视剧当中经常出现打斗的场面,有的学生把盲目大胆视为“英雄”行为,他们觉得打架很帅,很威风,并加以模仿。还有许多学生经常打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也有许多打斗的镜头,这对青少年的性格也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这让某些青少年学生凡遇问题喜欢用武力去解决。

我国正处在一个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下,一些人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发生裂变,原有的以集体主义为本位的道德观、价值观产生转变,逐渐形成了以个人为本位的道德观、价值观,甚至出现各种形式的拜金主义思想。由此产生了诸如吸毒、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其滋生蔓延所形成的社会不良风气,很容易污染青少年脆弱的心理,使一些青少年放弃单纯的理想和信念,逐渐精神颓废而心理扭曲。社会的不良示范效应,刺激着他们的暴力心理的形成与发展。随着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世界以其缤纷的色彩呈现在了人们的面前。网络富含极大的信息量,已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乡镇,从乡镇走向农村走入普通家庭,走到我们身边。上网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极为流行和重要的生活方式。,不免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网络游戏常常使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影响工作、生活,荒废学业;网络图片、视频和游戏中的暴力画面使学生耳濡目染,在模仿、冲动下导致暴力倾向的产生。

2 预防对策

2.1 从社会方面进行根本预防

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严肃法纪。

规范文化影像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和打击。同时,要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以寓教娱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青少年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的情操。不断完善有关青少年保护和防控青少年暴力犯罪的相关立法,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成长中的权益,应以详备的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切实的保障。

其次,要清除网络垃圾,净化社会环境。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网吧;切实加强对输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控制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连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净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使青少年能从网络中吸取真正的营养。

2.2 大力加强学校预防

首先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新生入学时就注意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做到有规可行。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再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交往技能和对待问题的态度,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与学生多多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必要的疏导,让学生有一个畅快淋漓地诉说的地方,学校应设立了心理辅导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管理的能力,适应时展变化,提高及时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及日常管理和教育的能力,合理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防止中职生暴力倾向,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根本问题是要加强他们自身的道德修养与自律意识。懂得基本的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规范,从而能够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道德。

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教师良好的师德,使学生处在一个充满希望与爱心、精神愉快又放松的环境里。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纠”,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现代化传播手段,加大法律教育宣传力度,达到对学生违法乱纪预防和教育的作用,从而营造一个培养法律意识的良好环境。

2.3 深入进行家庭教育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许多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进行家庭教育,应当注意做到:第一,教育内容要全面。第二,教育方法要得当。家庭教育方法与青少年成长的关系极大,只有采用“爱而不溺、严而不格、一贯要求”的教育方法,才能使家庭教育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第三,把握教育时机。对行为不轨者应该立即责令子女与其断绝来往,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意识变化,一旦发现思想上有症结,行为上有偏差,应当立即排解、纠正,严格限制他们不正当的物质需要,时刻关心他们的精神状态,力争从家庭内部,从源头上控制子女产生暴力犯罪倾向的可能性。注意子女的交友情况,青少年精力旺盛、善于结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辈之间的行为模仿和情绪感染很容易使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因而,父母应该了解子女所教朋友的思想品德情况。

3 结语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3

[关键词]网络时代;新媒体;中职;班主任工作

现在的中职学生大多数已经是“00后”,他们从小接触网络,手机与电脑比纸和笔更加熟悉,他们也更加习惯互联网,这就要求中职班主任要掌握学生的现状,适当利用新媒体技术。

一、网络时代新媒体对学生的不利影响

(一)信息真假难辨,无有效过滤。网络信息的开放性与匿名性使得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尤其是其中带有煽动性与诱惑性的内容。与此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与机构造谣信息与观念不正的信息,不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二)沉迷网络世界,厌恶学习。我国现行的教育体系下,家长、社会对职业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存在偏见,大部分中职生都是中考失败的学生,入学的很大原因都是为了获取一个毕业证,这样就使得中职生群体自卑,有的甚至自暴自弃,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认可,就将目标和眼光转向了网络世界,比如网络战绩、网络婚姻等。这些游戏和网站的存在本身并不是有害的,但在中职生这个群体中,它们对学生的影响是弊大于利。(三)网络影响增大,管理难度增大。网络技术的发展、新媒体技术的更新,让信息传播的速度与范围更加广泛,也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在网络不发达、媒体传播速度慢、影响力小的情况下,校园事件并没有现在这样的普遍性、暴力化。现在的校园事件逐渐呈现低龄化、暴力化等特征,很大原因是学生受到了网络暴力思想的影响。而信息的便捷获取使得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受到极大的挑战,学生的作业不再是自己思考所写,而是从网上“借鉴”,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也不再依赖于教师的课堂讲解,但这些知识的不确定及无过滤也增大了教师课堂教学的难度。中职教师尤其是中职班主任对在网络时代的新媒体背景下如何管理班级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与认识,有的班主任坚定地认为网络、新媒体是管理的大敌,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学生使用手机、接触网络等,但实际效果往往适得其反。要在新的形势下更行之有效地管理班级,就应该抓住网络、新媒体技术的特点为我所用,通过网络与学生更加有效的沟通,从而提高班级管理效果。

二、中职班主任工作与新媒体技术的融合

(一)加强网络学习,提高适应能力。要想更好地运用网络与新媒体管理班级,就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网络的发展使得汉语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每年网络选出的流行语在学生中间流行,如果教师听不懂学生说的什么,又怎么和学生沟通,怎么更好地管理班级呢?为了使网络的出现带来的“代沟”越来越小,就需要班主任、教师也了解网络流行语与网络文化,提高适应能力。(二)用好社交软件,加强实时交流。QQ是学生使用最多也是使用最广泛的一个社交软件,所以班主任要利用好这个社交软件,加强与学生的实时交流。建立班级QQ群,教师作为成员加入,让学生成为管理者,提高学生的自豪感,在群内教师作为“同龄人”参与其中,拉近与学生的距离。班主任可以通过班级群内的讨论及时掌握学生的想法,及时与学生沟通,正确引导学生。(三)开通网络直播,加强课下互动。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播。而一些紧跟潮流的学生已经开通了自己的直播,一些教师也通过直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职学生玩心重,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班主任要积极引导。比如在课上,教师可以开通直播或者学生打开直播,在网络围观下,学生会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在假期的时候,可以在群内通知学生何时直播自己的假期生活,班内其他学生与班主任去参与直播,点赞、送礼物等实时互动,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四)创建班级微博,正确引导学生。舆论的引导作用在于重复播放,加深印象。一些网络上传播的事件以及其评论可以培养学生分辨真假的能力和对事物的理性看法。

微博作为网络上传播最快的途径,班主任要运用好微博这一工具。比如班主任创建班级微博、博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适当更新一些信息,帮学生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网络时代,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和更新对传统的中职班级管理提出了挑战,但同样也带来了机遇。新媒体技术不是洪水猛兽,运用得当也会对班主任的工作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也会对学生的学习、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作者:陈万君 单位: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4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独特的网络传播现象,兼有网络传播的一般特点,如信息传播的交互性、海量化、去中心化等,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点。而“人肉搜索”产生的原因、传播机制与流程以及传播意义也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

特点。有研究者专门从传播学角度分析了“人肉搜索”,认为自2001年“微软陈自瑶”事件以来,人肉搜索的发展呈现出三个特点:从社区问答到专业搜索引擎、从静态信息提供到动态信息追踪和从娱乐性、实用性到议程设置。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人肉搜索具有如下特征:1、交融性传播方式。2、多元化传播形式。3、繁冗复杂的信息流。4、松散的沉浸式参与。有学者从媒介融合及新旧媒介联动的角度提出“人肉搜索”的信息流动具有以下特点:1、大规模的自发的人工参与。2、信息传播渠道有机融合。3、与传统媒介互动日趋紧密、互设“议程”。“人肉搜索”是一种独特的网状传播模式,上述特点融合了多种传播方式,因而赋予其强大的传播力量。

成因,有研究者从“人肉搜索”现象的背景和成因予以了梳理和分析。基于麦克卢汉媒介技术理论,米莉认为在人肉搜索过程中,技术的作用居于次要地位,搜索的结果更多地依赖于看到帖子的人数和这些人的交往资源,维系这一社区的正是沟通与交流。以“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为例,有研究者专门从沉默的螺旋、群体传播和议程设置理论分析了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成因。在规避“人肉搜索”带来的负面作用时,本文认为网络舆论引导与传播控制不可偏废其一。

机制与流程。有学者分析了人肉搜索的信息传播机制,认为人肉搜索的实质是一种信息共享的方式和途径,利用网络作为信息共享的平台,将本来仅为少部分人所了解的信息内容,转变为一种公共性的信息。‘这种人们“创造”信息,并将个人隐私当做公共资源,是“人肉搜索”真正的威力所在,但如果操作不慎,就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王凌云等认为,一个完整的“人肉搜索”传播流程为:一般是由某一事件或人物引发,“人肉搜索令”,紧接着众多网友跟进,纷纷提供线索,最终锁定被通缉者。还有学者通过建立模型来分析“人肉搜索”的实现过程,认为“人机搜索”的起点源自人们从媒体或个人生活经历等信源中获得某一信息的输入,在一定动力的驱使下确立搜索目标,并且将搜索目标投放至网络,然后在一些必要条件的作用下,实现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围绕着搜索目标展开的联动,进而形成目标搜索结果。

意义。从互联网交互式的特点出发,有研究者认为“人肉搜索”的传播意义在于受众的概念将变得模糊,每个个体“民意”都将影响信息内容,并且影响另外一个个体的“民意”,从而产生了“民意”合众力去影响传播效力。“人肉搜索”之于民众的积极意义,有学者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人肉搜索引擎的媒介意义在于进一步改变了传统传媒结构,使民众真正拥有了自己的传媒,摆脱了传统把关人的话语控制和话语。“人肉搜索”真正赋予了网民舆论监督的权利,汇聚了网民集体的力量,必将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代社会心理学:群体极化、社会安全阀

目前以现代社会心理学为视角对人肉搜索的研究,关键词集中在群体极化、集群现象、集合行为、社会安全阀机制等,侧重论述网民情感发泄的成因。

网络暴力:一种群体极化行为。凯斯,桑斯坦在其著作《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指出,群体极化指“团队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之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有研究者从两方面分析了“人肉搜索”的心理成因,首先是群体意志对个人意志的支配,其次是个体责任意识的消失。“人肉搜索”本质上是一种集群行为。刘立红认为,网络群体极化倾向、网络舆论以及人肉搜索三者之间存在结构、上的联系,三者之间你牵引我我牵引你,形成一个具有循环联动效应的链条。网络舆论最终的走向就是群体极化。群体极化隐射了事件整体的发展事态。王筱孛指出群体极化是导致群体意见极端化倾向的原因,并认为网络的匿名性、弱控制性、开放性促成了网络群体极化的形成。

社会安全阀:道德感和正义感的袁达。“人肉搜索”虽然带来了诸如侵犯隐私权等问题,但是不能就此认为“人肉搜索”等同于“网络暴力”。有学者更全面地分析了人肉的成因,以“虐猫”、“华南虎”等事件为例,“人肉搜索”是网民表达正义感和道德感的需要;在“周久耕”、“林嘉祥”等事件中,“人肉搜索”表达了网民呼唤舆论监督权、展望公平正义社会的美好愿景。有研究者指出,人肉搜索具有安全阀那种矛盾缓冲和疏导的功能,为道德意见的表达提供了一个渠道。

法学视角:网络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在人肉事件中,研究者就这两项权利展开了细致的分析。支持者认为,人肉搜索体现了网民言论表达自由的权利,反对者则指出人肉搜索侵犯了隐私权,如何调和这对矛盾一直是研究的焦点。根据“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判决结果,有研究者指出迄今为止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设立“隐私权”,另外,我国现有的隐私侵犯被纳入名誉权侵犯范畴。

“人肉搜索”不一定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有研究者就“人肉搜索”行为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展开了分析。刘锐认为不能简单认定“人肉搜索”侵犯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视搜集、提供的渠道和方法而定。顾理平也认为,网民通过网络的搜索功能搜索到的是隐私主体公开在网络上的信息,一般不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人肉搜索”只是汇集已有的信息而不是歪曲或编造信息。所以不会直接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5

【关键词】无线局域网;安全性;措施

1 概述

目前,无线网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有线网络无法克服的困难,随着无线局域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它已成为网络应用中的热点,然而又由于其涉及的传输介质的开放性,使得数据在通过无线信号向空中辐射传播的过程中,极有可能被一些非法的接收设备所接收,这就给入侵者有了可乘之机。因此与有线网络相比,无线局域网则更易遭受黑客攻击和泄密,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 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分析

2.1隐藏SSID

SSID通常是由AP(Wireless Access Point)广播出来,无线网卡可以查看到当前区域内的SSID。但处于安全考虑,AP也可以不广播SSID,此时用户就要手工设置SSID才能进入相应的网络。SSID技术可以将一个无线局域网分为几个需要不同身份验证的子网络,每一个子网络都需要独立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用户才可以进入相应的子网络,这样就可以允许不同的用户群组接入,并区别限制对资源的访问,防止未被授权的用户进入本网络。常用的搜索隐藏SSID的方法有三种:暴力破解法、工具分析法和Deauth攻击法。

2.1.1暴力破解法

SSID是由一串字符组成的,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和符号,因此,可以采用枚举的方式猜测出SSID,目前已有这样的软件,如CHARON。虽然暴力破解的速度往往比较慢,但在足够的时间内肯定能找出隐藏的SSID。

2.1.2工具分析法

在AP与客户端通信时,通过抓包工具捕获一定数量的数据包后,利用Netstumher、0mniPeek等工具分析出无线网络的SSID。

2.1.3 Deauth攻击法

Deauth攻击通过发送Deauth攻击数据包,可以迫使AP与合法客户端之间断开。对于已关闭SSID广播的无线网络设备,由于原本连接的合法无线客户端会尝试与AP再次建立连接,此时可以使用类似airodump ng的无线探测工具即可捕获重新连接时无线数据包中的SSID信息。

2.2 MAC地址过滤

MAC(Medium/Media Access Contr01)地址是由48比特长的16进制的数字组成,任何一块无线网卡都存在唯一的MAC地址,可以在AP中建立允许访问的MAC地址列表,通过MAC地址列表可以允许或者拒绝无线网络中的计算机的访问,原则上每个网卡都有唯一的MAC地址,但实际上MAC地址也可以伪造。在捕获的数据包中,不仅能获得SSID的信息,还可以分析出合法客户端的MAC地址,然后篡改伪造成合法的MAC地址,就可以通过MAC地址验证。

3 WEP与WPA加密

3.1 IEEE802.1lx标准

现在许多技术都被用于无线局域网如WLAN、蓝牙等,尤其是IEEE802.11系列的WLAN应用最广泛。802.1lx定义了无线局域网技术的一系列标准,此标准由电气电子工程协会(IEEE)制定。而倍受广泛使用的无线网络加密方法WEP与WPA都是建立在这一标准的基础上。

3.2有线等效保密(WEP)

WEP(Wired Equivalent Privacy)是802.11标准的一部分,保护无线局域网中链路层数据,使用RC4(Rivest Cipher)串流加密技术达到机密性。标准的64比特WEP使用40比特的钥匙接上24比特的初向量(IV,initialization vector)成为RC4用的钥匙,并使用CRC 32的校验机制检验完整性。

由于WEP的设计相对简单,因此存在许多不足:

3.2.1 RC4算法中存在大量的弱密钥。所谓弱密钥是指密钥与输出之间存在所不应具有的相关性。在24位的IV值中,就有9000多个弱密钥。当攻击者收集到足够的含有弱密钥的包后,就可以对它们进行分析,只须尝试很少的密钥就可以接入到网络中。

3.2.2 ICV(Integrity Check Vector)算法不太适用。WEP ICY基于CRC 32的校验算法,该算法常用语检测传输噪音和普通错误。

3.2.3缺少密钥管理。由于是共享密钥加密,所以使得用户的机密密钥必须与AP的密钥相同,且同一服务区内的所有用户都共享同一密钥。倘若其中一个用户密钥遭到窃取,则会危及整个网络的通讯数据。

3.3 Wi Fi保护(WPA)

WPA(Wi-Fi Protected Access)技术是一项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其核心是IEEE802.1x和TKIP(Temporal Key IntegrityProtoc01)即暂时密钥完整协议。TKIP较好的解决了WEP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3.1初始向量的长度增加一倍,达到48位;

3.3.2用Micheal算法取代CRC检验算法;

3.3.3 TKIP和Micheal使用一组从主密钥和其它派生的临时密钥;

3.3.4自动重新生成密钥以派生新的临时密钥组;

3.3.5将IV用作帖计数器以提供重放保护。

使用WPA并不代表无线网络的安全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了,新的威胁主要有两个:(1)会话劫持攻击的威胁。当使用“公众热点”时,仅使用802.1x认证,此时无线网络特别容易受攻击。(2)单向认证可能会遭到“中间人”的攻击。假设黑客对无线局域网客户端伪装成AP,而把远程身份验证拨号用户服务器又伪装成客户端,经过单向认证后,黑客便允许当中间人角色,能完全窃取无线局域网客户端的任何数据。

4 无线局域网安全防护措施

既然安全防御技术都不能完全确保无线局域网的安全性,我们在使用时就更应该注意。由于无线信号是在空气中传播,信号的不封闭性是造成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就应该注意合理的防止访问点的天线,限制AP的分布密度和发射功率在一定的范围。将天线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尽量减少信号泄露到无法控制的空间。

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即虚拟专用网络可以用于无线局域网。VPN是指在一个公共的网络建立一个临时的、安全的连接,是一条穿过混乱的公用网络的隧道。使用此隧道可以对数据进行几倍加密达到安全使用网络的目的。对于安全性要求更高的用户,将VPN安全技术与IEEE802.1lb安全技术结合起来,可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利用对AP的合法性验证以及定期进行站点审查时,为防止非法AP的攻击。在检验过程中不但AP需要确认无线用户的合法性,无线终端也必需验证AP是否为虚假的访问点,然后才能进行连通。通过双方的验证可以有效的防止非法AP的接入。

网络暴力存在的原因范文6

从心理学的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分析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及家属可能存在的心理障碍。并基于存在的问题,从信任缺失、信息不对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调适的有效途径,即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沟通模式,发挥心理沟通的积极作用,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外部环境,发挥政府、媒体、公众在重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伦理责任担当,促进医患关系向更加理性、和谐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医疗纠纷;心理障碍;认知;伦理责任

医疗纠纷指病人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行为、不良结果及其产生原因认识不一致,引起的医患纠纷[1]。由于我国当前医疗体制的不健全,医疗纠纷等事件往往会作为诱因,进一步影响个体的认知、情绪及行为,严重的会引发医疗暴力事件等情况。研究患者及家属在医疗纠纷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探索预防和调整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患者及家属面对医疗纠纷常见的心理障碍

1.1认知障碍

一是对非理性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存在心理认同。人民网《2015医患关系修复度报告》显示,仅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2]。近年来,“医闹”及袭医事件频繁发生,这一方面反映公众对非理性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存在心理上的认同,另一方面也反映公众的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规、条例知之甚少;二是对医疗纠纷归因方式存在偏差认识。国内外一致承认的疾病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为70%~80%[3]。但由于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医学的复杂性和特异性缺乏全面理解,再加上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对医疗效果充满正向期待。此外,网络时代的到来,医疗事故、医患矛盾等在网上曝光度日渐增加,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公众对医院及医生的不信任感和对医院的片面认识。若出现意料之外的医疗情况时,患者及家属就会自然地把责任推到医院和医务人员身上,认为他们在医疗过程中定有医疗过失、不作为等问题,这种归因会进一步影响患者及家属的情绪和行为。

1.2情绪障碍

一是易怒冲动情绪。由于我国当前医患关系是建立在结果导向的基础上,若在就医后或医疗过程中出现与期望效果的巨大差距时,特别是出现手术失败、致残、致死等情况,这种事先的、临时的、短暂的医患“信任”就会被打破[4]。信任感是个体基本的安全体系中最为深层的要素,如果信任缺失的话,那么个体的安全感会遭到破坏,个体的行为也会受到焦虑的全面扰乱,而变得易怒且冲动[5]。在负性结果出现时,患者及家属也容易因此迁怒于医生,认为医生存在失职的情况,认为医院没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二是跟风从众的情绪。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在群体压力下,在认知、判断、信念与行为方面与群体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现象[6],是一种缺乏独立意识的表现。近年来,医疗暴力及袭医事件愈演愈烈,这从某种层面也折射出公众的从众心理。

1.3行为障碍

在错误的认知导向和非理性情绪下,患者及家属会在行为方面出现障碍,一是易于出现非理。当出现不良医疗结果时,患者及家属的情绪和心理会失控,容易做出一些有失常态的非理,如围攻医院、侵占医疗办公场所、抢夺医疗文书、停尸设灵堂于病房、毁损医疗设备、殴打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等;二是易于借助网络开展声讨。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在医患双方不易于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患者或家属从以往的线下医闹事件逐步开始在网络媒体上延伸。通过网络媒体消息,经传播及辐射,进一步制造舆论话题,吸引媒体和社会关注,加上一些媒体失真或不客观的渲染与炒作,引发网络的负面效应[7]。与此同时,在互联网上相应衍生的讨论话题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观点、情绪的传导,造成非理性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助长非理的升级。

2分析与思考

患者及家属在医疗纠纷过程中出现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方面的心理障碍,归根结底是由于医患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现状相关,医患间的信任缺失、需求与信息不对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都是诱发心理障碍的原因。

2.1信任缺失是最根本原因

在医患关系中,信任缺失也是一个显著的特征。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彼此不信任的医患双方在激烈论战时,极其关注结果,往往对彼此都心存戒备甚至产生敌意,患者不相信医生会尽职尽责,医生不相信患者会通情达理[8],由此导致医患间的沟通进一步陷入恶性循环,成为患者及家属在医疗纠纷中的心理障碍。

2.2信息、需求不对称是主体原因

由于医学教育受生物医学教育模式的影响,医生更关注的是病人的“生物医学因素”,只注重看“病”,不重视与患者的交流,缺少情感交流,忽略患者心理等发展性需求,造成供需的信息和需求不对称。加之医学的专业性过强以及部分医护人员沟通意识与能力较弱,都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进而诱发认知、情感和行为方面的心理障碍。

2.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是体制原因

当前我国处理医患纠纷的法律还相对不完善,虽然政府积极寻求和优化对策,但不少政策还未完全“落地”,且依法进行医疗维权的法律流程相对复杂、进度慢、耗时长,导致公众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与主动性不强。由于缺乏外在的法律约束,患者及家属会运用自我内在的行为判断方式和效仿同类群体的“相似”行为处理医疗纠纷,易在非理性认知和情绪影响下激发非理。

3调适对策

3.1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患沟通模式

有效的医患沟通是避免医疗纠纷和相关心理障碍发生的有效手段。以往“以医生为中心”的医患沟通,医生作为专家只需完成对患者的准确诊断及适当治疗,而病人则被动服从。随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转变,心理上的关注成为医患沟通的新方向。心理学上提出人与人的交流要有“共情”元素,这就要求医生在疾病诊治外,还需要换位思考,理解病人的疾苦,建立与病人的信任关系[9]。为适应医患沟通模式的变化,要注重对医务工作者、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包括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以人为本”“仁爱精神”“公益之心”等职业素养,构建新型医患信任关系,规避医患接触过程中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的心理障碍。

3.2发挥心理沟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积极作用

在处理医患纠纷的接待投诉、交涉谈判和解决协议三个不同的阶段,要针对患者及家属不同的心理特点,运用心理学知识与沟通技巧,化解患者及家属的心理障碍。在接待投诉阶段,要运用倾听、共情等方式,让患者及家属尽量释放愤怒偏激的情绪;在交涉谈判阶段,要采用客观、公正、理性、冷静的方式给予患者及家属各种质疑合理的解释,缓解他们焦虑的情绪;在解决协议阶段,要坚持原则,果断迅速,热情耐心,帮助他们平静、理性对待结果。

3.3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外部环境

通过外在法律保障从机制上帮助医患建立良性关系循环,要进一步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法规、条例,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的操作与流程;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积极作用,优化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方式和效率。在流程方面,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医疗鉴定的相关流程,开辟医疗纠纷“绿色诉讼通道”外,还需要发展和完善医疗纠纷的非诉讼机制。此外,还要注重培养公民法治意识,通过强化公众的主体意识,提高公众的权利意识。

3.4发挥政府、媒体、公众在重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伦理责任担当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相互关系的原则和规范,是指导行为的观念与是非对错判断的哲学思考[10]。在医疗纠纷这一法律与伦理的博弈中,医院和媒体是博弈的局中人,公众是旁观者,三者基于各自的立场看待问题。作为媒体,在宣传医疗相关事件时,要坚守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努力成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协助者和推动者;作为公众,应当冷静、理性对待网络新闻、舆论话题,不随波逐流,不任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新闻与话题,不以泄愤为目的发表不当言论,激化矛盾;作为政府,应当建立良性的舆论氛围,规范互联网舆情信息的处置机制,建立辟谣机制,对于不当不实的言论给予相应的处理。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Z].2010.

[2]韩芳芳.2015医患关系修复度报告[EB/OL].(2015-09-25)[2016-01-25].

[3]汪健健,赵丽萍.医院暴力事件现状及对策研究进展[J].医学与社会,2013,26(3):13-16.

[4]徐昕,卢荣荣.暴力与不信任———转型中国的医疗暴力研究:2000-2006[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1):82-101.

[5]殷向杰.医患纠纷协同治理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4.

[6]吴静,白桦,胡晋红,等.社会学及行为学研究伦理审查特点概述[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3):325-328.

[7]孙璐露,杨淑娟,李森,等.医疗纠纷中医院与媒体博弈关系调查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4,34(3):66-68.

[8]吴秀娟.用信任之手,推倒横在医患间的“墙”[N].健康报,2016-01-29(005).

[9]张燕,肖涛,刘哲宁,等.以人为本心理干预模式在医疗纠纷防控中的应用[J].中国医院管理,2012,32(1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