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1

一、要进一步提高搞好社区老龄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社区老龄工作是社会转型、管理中心下移的需要。社区内生活着大量的老年人,社区内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搞好社区老龄工作,搞好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实现基层稳定,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稳定,实现社会转型、管理中心下移,就必须加强社区老龄工作。

二、搞好社区老龄工作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社区老龄工作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社区老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老年人的安养问题在社区得到基本满足;实现社区老年人与其他人群之间代际和谐,促进社区团结和政治稳定。

社区老龄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社区老龄工作体系和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具有社区特色、功能齐全的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动员和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推动社区增加老年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组织老年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做好老年人的思 想政治工作;动员社区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认助认养特困老人的救助活动;动员组织社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各类老年专业人士参与社区建设,使更多的老年人在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卫生、教育青少年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根据社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当前要抓好:

1、要抓好涉老组织网络的建设。老龄工作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社区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社区要成立老龄工作领导机构或在社区两委班子里指定专人负责抓老年人的工作。社区要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成立社区老年人的组织,也就是老年协会。订立章程,推选热心老龄工作、身体健康、善于联系群众的老年人进入协会班子,特别要注意选好老年协会会长,会长由有威望的,有群众工作经验的,群众拥护的老同志担任。社区内还要抓好老年体育组织、关工委、老年学校队伍建设,可以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老年组织的经费来源问题,根据我市多年老龄工作经验,可以采取会员交一点,财政拨一点,社会捐一点,有条件自己创收一点的办法。

2、搞好硬件阵地建设,就是要搞好“星光计划”的落实工作。具体讲就是“四室一场一校”。要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首先要解决老年活动设施,包括各老年组织的办公地点。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可以学习梅列区圳尾等社区的经验,开展共建和资源整合,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解决硬件建设问题;也可以学习永安龙岭社区的办法,开展社会集资、自建自用的办法;也可以在社区办公大楼建设中规划建设一块老年人活动场址。总之要因地制宜从自己社区的条件出发千方百计地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近二年我市民政部门安排了一些为老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各地抓紧建设同时要加强管理,使之长期、有效地为老年人服务。

3、构建社区为老年服务体系。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是多方面的,有医疗保健、商业购销、旅游交通、文化娱乐、法律咨询、精神心理等方面。有的来自政府福利性公益性服务,有的来自市场方面有偿服务。因此构建老年服务体系政府要有责任,市场要有作为。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把服务向社区延伸,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当前,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个”到位,建立社区老人健康档案,侧重孤老家庭。从社会方面讲,为老服务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发展为老服务中介组织,按照“有偿、低偿”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就近的服务。我们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提供多种服务。也提倡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等到自己成为高龄老人时,又有新的低龄老年人为自己服务,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4、老龄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老龄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老年人的工作要从老年人的特点出发,各项活动要符合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老龄工作必须坚持经常化与制度化,使社区内老年人的事有人管,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老年人的作用在社区能得到发挥。就是要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把社区老龄工作摆上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日程常议常抓。在社区形成维护老年人权益、尊老敬老、关心老年工作的氛围;要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发动和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区建设,积极支持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文明建设、社会公益等各项工作,同时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的指导

1、 抓好“星光计划”这个切入点。“星光计划”是为社区老年人办的实事之一,深受老年人欢迎。根据市民政局安排,我市今年各县城区所在地都会有“星光计划”项目。民政部门要有得力的领导负责抓好这项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老龄办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大家抓住这个机遇,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社区老龄各项工作。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决定》的颁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指导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紧密联系区域实际,下发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将《决定》的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理论学习课程。

(三)开展以“四个一”为载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即举办一次学习报告会、开展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制作一批品味高、感染力强的宣传品。

二、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继续完善已形成的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维权,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渠道,完善计划生育全程办事。

2、加强行政审批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的调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处理率。

3、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和示范协会工作,对已经取得“示范”称号的社区进行评估,对工作出现滑坡的予以取消称号。

4、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建立执法监督员例会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加强综合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1、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领导小组职责。

2、各成员单位和各级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职责内容,形成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整合。

3、要加强和完善街道主管主任、街道计生办主任例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要形成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经常性协调配合机制。

4、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完善年终工作评估制度,鼓励创新,推广先进经验。

(四)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做好规划统计工作和三级网络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街道办公大厅和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

三、以人为本,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围绕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面向全人群,开展全方位、全过程、个性化的服务,巩固和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

(一)完善信息引导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建立以需求引导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二)结合社区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社区计卫联手服务新模式。

1、加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标准。

2、建立区、街计划生育与卫生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计生专业化服务水平。

3、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制度。继续开展示范站、先进站评比表彰活动。

(三)提高区域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深化做好“*区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

1、充分发挥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在工程各阶段职责落实情况的督察,面向全人群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2、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全程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精致化水平。

3、做好工程项目的总结及评估,制定工程长期推行的实施意见。

(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有*区特色的生殖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区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功能,面向全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包括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面向家庭,深化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探索中心城区弱势群体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模式,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五)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工程,依托区妇保所和7个社区卫生中心为无业或低收入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或低价的优质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坚持跟踪服务;坚持为流动人口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宣传避孕知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保障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

四、立足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文化育文明,以文明促和谐的理念,传播先进的、和谐的人口文化,培育健康科学的生育文明,促进家庭健康和社会和谐。

(一)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宣传渠道

1、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

2、结合街道地域文化建设,利用大众传媒等手段和社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苑和生育文化园等多种载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

3、以“人口文化润*,婚育新风促和谐”为主题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关爱女孩的宣传及救助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新生儿父母在孕前生活习惯、饮食习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出生婴儿性别的影响的调研,寻找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途径。

(二)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在“7.11”世界人口日组织全区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摄影展”。

2、在“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开展表彰、慰问、文艺演出等活动。

开展表彰20个和谐家庭和100名先进个人活动。即表彰计划生育和谐家庭20户;计划生育干部20名(区、街和驻地单位);优秀社区计生工作者20名;计划生育积极分子(优秀楼门院长)20名;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20名;*优秀女孩20名。组织群众文艺宣传活动。

(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做好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协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积极推广新街口街道在流动人口中成立协会小组工作经验;借助“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平台,不断探索宣传服务新模式,做好“生育关怀”工作,利用*区综合救助网络,建立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机制;联合区教委、区卫生局开展“青春健康‘十个一’活动”,探索青春健康教育新模式、新内容,为青少年提供全程化、个性化、专业化宣传教育服务。

五、开拓创新,探索新机制建设

(一)探索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业控人”的流动人口宏观管理方式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机制,与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及能力素质的指导,促进其稳定就业。推广什刹海街道“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的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作用,提高流动人口建卡入机率,提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区综合救助平台,发挥部门职能和优势,关注特殊群体的特殊困难,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经济帮扶和精神安扶,共同探索建立城区独生子女伤残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机制。

(三)完善人口问题研究长效机制。加强人口问题研究,全面落实人口发展规划。重点做好立足于*区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人口动态数据模型,加强数据有效利用;与区科委和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作举办“*区人口、资源和环境论坛”;进一步加强与人口问题研究的专家和相关部门“两支队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人口研究的能力。

(四)建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体系。积极应对我区老龄化日益严重这一社会问题,在“*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问题调查”数据结果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养老资源,协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共同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的为老服务的“四大工程”,探索建立*区“四二一”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和养老保障体系。

六、强基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继续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为载体,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好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结合新形势,充实新内容。

(二)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加强本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巩固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学习人口计生战线上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先进事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3

一、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是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今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明确医疗卫生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积极各类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自身医疗卫生能力和健康理论水平;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基础工作,定期召开医疗卫生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各工作资料和工作台帐;进一步建立病媒生物、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体系,把医疗卫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率

一是利用妇女节、青年节、控烟日、9.25计生协会日等重大节日契机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居民把被动的“为疾病花钱”转变为主动的“为健康投资”,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的标语、LRD屏、板报、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医疗卫生相关知识,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流动人口四种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对企业、工地职工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

三是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开展各计划生育活动并大力宣传奖扶政策,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及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妇女病体检,为她们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积极与黄山街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单位经常交流,努力使计划生育协会成员数逐年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督促协会单位计生专干及时对单位人员信息进行变更。

三、进一步做好技术服务与药具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国免孕优项目城乡全覆盖。

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巩固优质服务创建成果,促进家庭保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和宣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促进、全社会积极响应、群众自觉参与的预防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工作规范》做好工作。

五是加强药具应用系统的应用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街道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以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二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大病医治、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依法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违法生育责任追究,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高孕前性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单月访视、双月查孕、季度查环”工作,对政策外怀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大月份引产,下大力气减少违法生育。

四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无恶性案件发生。

五、完善信息化建设 提高平台应用率

一是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业务系统数据质量以及应用水平,实现人口基础信息实时更新,充分利用公安、民政、卫生等方面的统计信息资源,每月与住院分娩、妇幼出生、疾控疫苗注射、新农合报销等统计信息数据比对,建立月通报制度,进行查缺补漏,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时效和质量,提高跨地(州、市)信息协查反馈率,严肃处理漏报瞒报出生人口的现象。

二是每周至少2次登录全员PIS平台(迁动信息管理和居住信息管理)、新疆流口平台(反馈协查信息、查看反馈结果、接收网络化协作、受理户籍申请变更),保证平台应用率达95%以上。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深入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新《条例》,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计生协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重点抓好基层计生协工作,提高宣传、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区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健全协会网络。镇(街办)、村、社区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村(场)协会会员比例要占总人口的10%,社区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推行和完善“计生中心户联户管理”模式;

2、经常开展活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要一个季度开展一次活动,一年开展活动不少于四次,并且做到“七有”,即有计划生育中心户、有会员、有联系户、有牌子、有宣传学习资料、有制度、有活动记录;

3、完成《人生》杂志的征订工作。根据市计生协分配的任务,区计生局统一征订,免费发到各镇、街办;

4、村(居)民自治的开展面达100%;

5、向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各镇、街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继续深入开展“两为”活动,即“我为协会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

三、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地学习宣传“一法三规”和新《条例》。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乐于参与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活动,引导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增强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各级协会要不断改善会员队伍的结构,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骨干作用的同时,积极吸收有文化、有知识、有专长,能带领群众致富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为会员,同时广纳社会贤才,组织起能够在多方面为群众服务的队伍。

3、要健全各级计生协会组织,认真培训协会工作人员,努力增强协会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4、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弘扬新型婚育观念。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风进万家”活动,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就是传后人等新型婚育观念,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同时要深入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优生优育知识教育、预防性病艾滋病教育。今年“5·29”是第五个“全国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要重点宣传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动员全社会都来重视预防艾滋病工作。

5、以困难人群为重点,把服务工作做实。要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以老年人、儿童、农村贫困妇女和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困难人群为重点,开展服务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城市,依托社区,突出为群众提供生活和健康方面的服务,为下岗业人员开辟就业门路和致富渠道;在农村,进一步做好救助贫困妇女的幸福工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群众广开致富门路,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在流动人口方面,主动与所在社区协调,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子女上学、租房、看病等实际困难,提供经营信息和技术,帮助他们安居乐业。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5

一、总体任务

年年底前,主城区内个城中村(区 村,区村、村,区村、村、村、村、村、村、村,区村、村、村、村、村,园区村)基本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等主要改造建设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实现收储;在完成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基本实现土地性质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经济资产转为规范的公司制运营(以下简称为“四个转变”)。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保证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建设中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城中村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好村民转为居民后的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等问题。

二是坚持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双庆同志兼任,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并明确各相关实施部门的责任。各区政府、区管委会都要参照成立相应的机构,充分发挥好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导作用。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城中村改造一定要以规划为龙头。城中村改造规划要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引下,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体现保障公共利益,凸现政府主导作用。改造规划必须经市规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是坚持市场运作。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对城中村的房屋进行拆迁和对村民进行补偿安置。拆迁后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收储。改造前期资金支出可通过招商引资或由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市、区各相关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单位都要全力以赴投入到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提前谋划,及时跟进,不断拓展业务服务范围。

三、重点工作

(一)搞好规划编制。主城区个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经市政府审定后作为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文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辖区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辖区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月日前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二)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在完成城中村房屋、土地等基本情况的摸底详查和改造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月中旬完成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机构、改造方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居民安置、市政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经济测算、进度安排和未来社区经济发展等主要内容在内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抓紧拆迁安置。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城中村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先安置、后拆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于月底前完成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鼓励货币补偿和异地实物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做好现有村民的回迁安置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基本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进行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完成后的土地收储工作,确保完成拆迁腾地与收储的总量平衡。拆迁安置中要做好细致的宣传和耐心的解释等项工作,由市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各区政府、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工作,有效减少各类不稳定问题发生。

(四)加快土地报批。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在月底前,基本完成将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此项工作可直接按现有政策操作,即除地块坐标材料需报省国土资源厅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报批,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力争在月底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全面将城中村剩余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法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依法完成对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补偿。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今年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并完成目标任务,也关系到项目建设和实现“四个转变”能否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必须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发现政策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五)下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农办、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协助,于月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对集体所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并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力争在月底前,完成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加快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年底之前,要全面对集体经济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组建成立新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股份合作制或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的现代企业,争取实现正式挂牌运营和规范运作,为今后的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六)实施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年底前基本完成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的登记和换证等项工作。

(七)实施撤村建居。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力争在底前,依法将城中村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街道命名、街路标志和楼院门牌标志设置及组织机构工作交接、成员分工、定点办公等过渡性并转入正常运转,切实担负起城市社区综合管理职能。可采取一村改一居,也可打破原村界限,按照社区布局和居民数量设立居民委员会。

(八)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协助,结合城中村房屋拆迁、土地征转等工作进展情况,于月初开始,同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拆改工作和配套建设;力争在月底前,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基本完成主干道及其地上和地下各类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居民安置房具备使用条件,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居民安置房的确权、发证等项工作。

(九)妥善安排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以及改造后的城市管理工作。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社区治安、就业、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项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四、优惠政策

(一)用于安置城中村原村民的住宅用地,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安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可以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缴纳;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土地,依法公开出让。

(二)政府所得土地出让收益除刚性支出外,主要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原村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

(三)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荣誉称号,承继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及其他承包租赁合同、档案资料,沿用原有的自营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及资质。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等费用按辖区居委会标准执行,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并列入本级预算。

(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派驻的社区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开支渠道不变。

(六)城中村居民已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方式、渠道不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含在校生),由本人自愿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核身份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对已达到或超过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达到周岁及以上、女达到周岁及以上)的城中村居民,向前一次性补缴满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未达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但不足年(男达到周岁以上,女达到周岁以上)的,按照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满年的差,一次性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式逐年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年(男在周岁及以下,女在周岁及以下)的城中村居民,在企业就业的按城镇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九)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相应年份全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城中村居民补缴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市、区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负担,个人负担和利息。政府负担部分全部纳入统筹,个人负担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于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政府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向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城中村居民根据就业情况由企业和个人负担。

(十)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补费城中村居民给予补贴。

(十一)城中村居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流程、补缴标准、记录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等有关事宜,可具体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中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号)精神执行。

社区老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6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我市实现“以港兴市、全面跨越”总要求和全面打造富强、文明、秀美、和谐新**的进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级宣传、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决定》精神,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累计少生了35万人,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等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后我市面临的人口问题仍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违法生育有上升趋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流动迁移人口不断增加,人口对资源、环境等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畏难情绪,一些地区还存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不稳等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我市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二、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坚定不移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进一步把工作任务从单一的控制人口数量转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人口发展上来,把工作理念从单纯强调完成各项指标转移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把工作方法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移到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服务等综合措施上来。到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

坚持依法管理。人口计生、纪检监察、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不定期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社会公众人物征收决定向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曝光;是党员、干部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高收入家庭在征收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其收入难以确定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评估其收入。探索建立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民主推荐、先进评选审查制度、再生育审批结果备案制度以及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逐步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切实加强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管,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结合“五五”普法,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大众传媒、各级党校、教育部门和社区、渔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等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和知识性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每年集中组织策划一批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宣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组织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树创宣传亮点,弘扬婚育新风,促进生育文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坚持优质服务。深入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重点的已婚育龄妇女妇女病检查等服务项目,到“十一五”末我市已婚育龄妇女服务检查率达到90%以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开展“人性化”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切实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分类指导,以渔农村为重点,把渔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深入实施“计划生育固本强基工程”。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强化基础信息和生育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工作。加强“计卫”合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之中。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创建活动,规范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示范乡镇(街道)”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村居)”创建活动。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三、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以“优生促进工程”为载体,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合作,科学制定和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重点抓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倡导科学婚检,卫生、民政、人口计生、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检查制度,不断提高婚检率。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积极探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培养工作,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

四、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全市“一盘棋”管理

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全市“一盘棋”管理服务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外来流动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员,并解决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编制。根据“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要求,按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数,以户籍人口的投入标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建立由各地流动人口协管员统一采集源头信息,公安、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统计等部门互相交换、互相补充信息,流入地和流出地及时交换变更信息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使用。流出地政府要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工作。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出租房主以及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基层公安协管员要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采集的有关职责,计划生育专职人员重点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孕前宣传服务,完善孕情检测、孕产期保健和生育通报等制度。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中介为纽带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渔农村要加快构建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要体现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优先照顾。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全社会兴办以“爱心护理”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事业,通过创新体制和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重视和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

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生活

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依法落实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制度,特别是要依法落实企业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开展定期督查。深入实施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渔农村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足额领到奖励扶助金。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按照省、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运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制度,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帮助。建立完善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和集体收入分配、改水改厕、新技术推广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渔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新渔农村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和“生育关怀行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福利事业的深入发展。

七、完善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口信息综合开发利用

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化工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从社区到省五级互联互通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县(区)级以上配备2台以上信息网络服务器,乡镇、社区配备必要的专用电脑,计生年轻干部均达到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以上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信息网络作用,按照“一数一源、共建共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利用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加快建立人口信息互换共享机制。在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税务、统计、人口计生等部门相关纵向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以人口出生、死亡、婚姻、生育和迁移流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交换工作,推进人口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起市、县(区)两级区域人口基础数据库,发挥人口研究专家小组作用,定期开展人口研究课题,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加强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数据的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信息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人口布局调整和优化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八、切实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发展

建立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到2010年,全市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25元,并继续安排“十五”期间已将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届时,全市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按当地常住人口人均达到30元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药具等机构从事公益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配强领导班子,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有1名具有医学背景的科级领导成员。对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注意培养和使用。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安排1次干部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到2010年,人口计生部门90%公务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基本达到本科学历,市、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60%乡镇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大专学历。

各地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公务员和1名专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事业干部。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相应的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每个社区(村居、单位)至少配备1名主要精力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员,2000人口以上的社区(村居)按2000:1的比例配备计划生育服务员,并实行“县管、乡聘、社区(村居)用”的用人机制,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

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以及评选劳动模范要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代表名额。乡镇(街道)挂靠在社会发展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级待遇。乡镇(街道)专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连续任职5年以上,工作年限达到15年,且考核称职,近5年内考核有二次被评为优秀或二次被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评为工作先进的,任职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到“十一五”末,力争社区(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最低报酬标准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

九、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决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