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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1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
随着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以建成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尤其是农村公路路网规模迅速扩大,农村公路建成后运营期的养护管理工作跟进明显困难;同时,由于交通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养护”的思想,着重于农村公路建设,而忽略或者轻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严重滞后[1]。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国农村公路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以及我国城镇化进程和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
一、公路养护的必要性分析
公路养护是为了保持公路在运营期间,经常性保持完好状态,防止随着公路运营时间的推移、交通流的持续增加,以及人为破坏而造成公路质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公路养护有利于减少公路全寿命周期内成本投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环境。公路在我国社会、经济等战略中所具有的地位及作用,决定了公路的养护应当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强制性养护。结合法律法规中有关公路养护的精神要求,制定适合地方公路养护的相关政策,通过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公路养护工作的实施,从而为公路养护保驾护航。
在保障公路养护必要性时,需要保证公路养护工作的及时性,不能因养护滞后而影响公路系统整体建设和发展态势。在实际养护中,对公路存在边沟淤积、路肩损坏、路面裂缝、伸缩缝损坏等一些“小问题” 不可轻视,切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及时做好养护工作,并实施“预防性养护、防治结合”的养护工作机制,这有利于尊重交通出行者的生命,维护财产所有权,保障我国社会文明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相比前期公路建设需要巨额投资,后期公路运营养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就相形见绌了。因此,在有限的养护资金制约及较深的“重建设、轻养护”思想影响下,公路养护工作部门要高质量、高效性地完成巨大的养护工程量,就需要充分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公路养护质量差、效率低、养护资金浪费和设备无效损耗等问题。
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全国的调查来看,现在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普遍存在严重问题是:① 养资任主体不明确,权责不统一;② 养护资金匮乏,没有稳定的来源;③ 体制不健全,管理与养护不分;④ 没有统一明确的养护标准,养护水平一般;⑤ 管理工作博弱,路产路权没有保护。现行的《公路法》中对村道的养护工作责任未做界定,虽然明确乡道的养护责任主体是乡镇政府,但实际上,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设备等,乡镇政府都无力承担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任务,因此,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乡村公路养护缺位的现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牵涉多个政府部门,哪些部门参与,由谁牵头负责,上下级关系如何理顺,权责如何分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养护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县乡村三级公路养护的关键问题。虽然国家对县乡公路养护每年给予一定的养路费切块补助,但县区交通部门基本将其用于县道的养护,而且地方配套资金太少。另外,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也比较突出,以致于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资金投入长期严重不足,大部分村道因此处于失养、失管状态。农村公路养护政策不完善、乡村道路养护工作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失养、失管现象很普遍,路政工作也还未触及乡村道路。由于失养、工作不到位,新建公路在一两年内又变成坑洼路,长此下去,大量投资将付诸东流,造成极大的财力浪费,农民的行路难也将会再现。因没有资金来完善边坡、挡土墙等公路构造物,附属设施差,在自然灾害来临时,极易发生塌方、挡土墙倒塌等险情,缩短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给公路安全和行车安全埋下了隐患,也给公路养护造成了难度,增加了养护压力。养护工程技术力量薄弱,质量不高,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的工人对公路知识了解不多,不懂技术规范和养护技术需求,一般的农村公路养护还仅仅停留在路面保洁的程度,对一般的公路病害,往往是忽略不计,由于养护质量不到位,既浪费了现有的资源,又妨碍了公路功能的正常发挥。特别是养护技术含量高的公路,必须通过培训提高工人素质,可以避免前修后坏,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降低养护成本。
三、搞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措施
为保证农村公路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的农村公路,促进农村公路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就必须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从养护主体的落实和养护资金的筹措等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管理护养农村公路的主体机构,科学划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的共同责任。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长效机制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工作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落实了管理机构,其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担负着制定建设规划、编制养护计划、统筹安排养护资金、做好指导督查等工作,是领导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规划实施、筹集养护工作资金以及协调乡镇政府和组织沿线群众的任务,是直接责任主体;县级交通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承担着日常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是实施主体;乡镇政府也有资金筹措和养护工作的义务,是配合主体。
2、健全管理体制,实行“管养分离”的政策,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农村公路工作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要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这一方向,但是这项改革涉及到国家宏观政策的配套和完善,是一项较为艰巨的改革任务。其中健全机制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新机制,是我国公路养护工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把建设与养护同等重要的思想灌注到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中,实行双重考核机制
公路建设是前提,养护工作是保障。要把养护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处理好“快”与“好”的关系,在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用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力气,投入更多的资金,切实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公路建设是分段分期进行的,建设成就越大,养护工作任务就越重。
4、主管政体要保证资金来源,并建立稳定的来源渠道
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养护资金需求巨大,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总之,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各地相关制度、实施方案的不断完善,使农村公路建设及养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养护和管理水平会不断提高,只要政府认真看重公路的养护工作,并制定合理的规章措施,农村公路将会更好地为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为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有效的交通保障,广人农民也会更加长远地享受到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参考文献
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农村交通和谐发展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大主题,处于基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如何推进农村交通发展是很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从如何营造“法制型”、“文明型”、“发展型”、“和谐型”四型农民方面试作浅析。一、营造交通“法制型”农民
所谓“法制型”农民,主要是指农村农民积极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村民从单纯的方便出行向依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方向转变。我们都知道,困扰着农村发展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法制意识缺乏,交通安全法制并不例外。在一些农村中,农民对交通法规虽然有所了解,但缺乏深刻认识,没有从象赌博犯法、偷盗违法犯罪等的高度去认识、遵守交通法规。在一些农民眼里,想当然认为我驾车惹着谁了,我自己的事,我负责。再则,由于农民文化素质滞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些交通违法放纵泛滥,如在乡村中,大多都知道无证驾车是祸患无穷的,但谁也不会去关注,去制止,一些年青人在购买了摩托车后,稍加摆弄就骑车上路,开起车来风驰电掣,不顾后果。一些长者对自己的小孩驾驶摩托车上路不以为然,甚至有些家长还引以为荣,大肆炫耀。从而造成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滥载、酒后驾车等现象随时可见,引发不少交通事故,影响农村生产生活,阻滞农村交通发展。
显然,加强农村交通法制教育是一个不可容缓的大课题。作为基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农村交通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村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个重点抓实抓好,结合工作实际,抓住有利时机,从深、从细、从实方面下功夫,着力提高农村的交通法制意识,花大力气普及农村交通法律常识,营造“法制型”的新农民。
举措一:抓住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有利之机,在各级政府的协调下,与司法、教育、综治、村委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扩大交通安全宣传,使村民加深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举措二:创新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根据农村实际,利用风俗节、唱山歌、小品、戏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交通法律知识融进农民日常生活,引导农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举措三:从实效上下功夫。通过创建的示范村,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把交通安全有关法规知识送到乡村、到家庭,增强村民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举措四:以交通事故危害为切入点,以案说法。通过组织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事故巡回乡村展播,使群众深刻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从根本上促进农民抵制交通违法,抵制交通事故。二、营造交通“文明型”农民
在一些边远乡村,由于管理不到位,一些村民缺乏文明行车走路意识,认为“山高黄帝远”,交警难得管理一次。再则,有些村民认为乡村道路是我们的天地,要怎么走,就怎么走,任怎么行就怎么行,乡村交通违法“陋习”随处可见。交通安全法律有多严都难以凑效。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在加强交通法规宣传的同时,应从道德教育,伦理关系的教育方面加以引导,把交通安全文明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交通文明建设。同时,可以发挥镇级村级交通安全助理、交通安全信息及村干部或村族中德高望重者作用,把现代交通文明意识融进乡里乡风进行传授,树牢文明交通良好观念,使村民交通出行时,关爱自己,尊重别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村民在乡里乡间也养成人人讲法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风尚,群众乘车出行,驾车上路,时时讲安全、讲文明。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乡村交通“陋习”,抵制各种不良交通现象,促进新农村建设。三、营造交通“发展型”农民
建设新农村是我们党工作的一个主流,农村的发展缺少不了交通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理顺交通安全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从交通安全方面营造“发展型”农民,大力推进农村发展转型。
俗话说:路通财通。目前,大多数农村都实现村村通公路,这为新农村建设迈出可喜一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车辆不断增多,轻便快捷的摩托车已进入千家万户,这对于新农村发展而言无疑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如果缺乏交通安全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不解决交通安全与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是极不和谐的。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深入探索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找出乡村交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和谐发展,使农民深刻认识到安全才是财富,平安才能发展的硬道路。针对农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着重抓好几个方面:
(一)抓好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在镇、村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通过镇、村普查登记,对新购的车辆实行“台帐化”、“户籍化”管理,长期督促办理牌证,强制培训考试,将大量“黑车、黑户”明朗化,使农民大大方便上路行驶,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真正体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文明行车”的现代交通文明理念,扭转失管失控局面。
(二)加大摩托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力度。据了解,随着摩托车的增多,摩托车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危害村民出行安全一大隐患。因此,我们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应合理安排警力,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坚持杜绝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消除群众侥幸心理,使群众认识到无证驾车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提高群众遵章行车的自觉性。
(三)采取惠民便民措施,促进农村交通良性发展。
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3
一、开展了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县政府及市农机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多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分析了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一是拖拉机保有量大,分面面广、监管难度增大。同时,乡村道路条件差,事故隐患多。二是存在无牌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现象。三是部分农机驾驶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
2、制定了农机安全检查及整治措施。一是制定了方案,并下发文件。二是利用短信平台,向农机手发送安全提示信息4700条。三是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1600份。四是我局组织编写了一本《农机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汇编》并印刷了6000本,发放1300本。五是利用乡镇农机站服务平台,整治宣传到村、户,与乡镇农机站签订了责任状。五是组织农机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共检测440台。并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共与机手签承诺书930份。
二、全县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1、周密组织、统筹安排。为做好这次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推广站,安全监理站两站人员为成员。时间从201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要求全局工作人员要以农机安全月活动工作为中心,积极参与到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工作中。同时合理安排好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两不误,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强化责任。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印发农机安全技术知识宣传单。一是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下乡镇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帮农机户排查农业机械故障,消除安全隐患;传授讲解安全技术知识。二是组织农机监理站执法人员逐乡逐村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拖拉机等驾驶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又使拖拉机驾驶员重新认识到安全行驶责任重大,从而使我县农机安全工作迈上新的轨迹。
经统计,活动期间全县共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1700份,共发送安全提示信息4700条,悬挂横幅2条。查获“三无”农机产品3台套,未年检拖拉机90辆,未投保交通强制险的拖拉机17辆/次,纠正违法违规操作拖拉机90人/次,确保了我县农机安全生产。
三、开展了2014年度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及驾证检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各类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我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救护知识、机械常识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参加考试人数700人/次,考试合格后在全县各乡镇圩场再进行参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测规定和省、市农机局的要求进行年检年审,共检审检测各类拖拉机440台,确保拖拉机安全行驶。
四、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办法及农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规范内业管理。
1、我局根据县政府、市农机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股室,农机站职能工作实际,按照“一岗双责”办法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2、加强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激励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强化事故应急处理职责。不断完善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4、继续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人员、办事结果、办事制度。完善层级岗位监督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实行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推进一站办理模式。严格执行农机监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督。
5、规范牌证核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令、43号令、72号令的规定,切实做到“两个不准一严禁”,即不符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坚决杜绝异地挂牌办证现象,截止12月31日,联合收割机挂牌87台,农田作业机挂牌226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检440台,过户160台,补办行驶证21本,拖拉机驾驶证换证20本,拖拉机交强险监督投保率100%。
6、严格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切实加强农机培训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凡未经省农业厅新批准的农机化培训的拖拉机驾驶员一律不得考试发证。
五、存在的问题。
1、农机监理队伍的体制、机制及履职能力与农机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2、农机监理服务组织不健全,乡镇农机管理人员无工资、无办公经费,难以开展工作。
3、农机监理执法装备非常薄弱。
六、2015年主要工作。
1、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2、做好年度拖拉机及驾驶员年检年审工作。
3、依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4
一、漾濞县城区面临的道路交通管理现状范
漾濞县是一个总人口不到11万人的小县,城区位于漾濞上街镇,面积约1.33平方公里,人口约10408人。
1、漾濞县城道路总体概况;漾濞县城有环城路、为民路、新建街、金星路、商业街、农民街6条主要城市街道,其它有文化巷、来龙巷、北门巷以及仁民街等胡同里巷,总公里程6.41公里,原创:城区街道全部为沥青路面,有路灯照明,绿化仅为两边行道树。有4个十字路口,两处交通信号灯和执勤岗亭,城内无公共停车场,仅在新建街设临时停车线,有停车泊位40个,主街道新建街宽10米有中心标线,为民街宽10米,划有中心标线,但无标志,平均街道宽7.1米,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
2、漾濞县机动车拥量及县城内交通状况;
2005年5月止全县机动车总数为3461辆,其中货车238辆,客车55辆,农用车365辆,拖拉机223辆,摩托车2449辆,全县交通警察13人,人均管理机动车266辆,城区日平均交通流量5533车次,人均管理425.61车次,全县机动车驾驶员4152人,人均管理319.4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地人遵章率只有55%,驾驶人遵章率75%,城镇居民日均出行量为6500人次,县城街天交通高峰期人流量8300人次,车流量达2000车次,全县共设两个客运站,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由于漾濞城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停放,所有车辆沿街摆放,小贩以路为市,再加上停放的大小车辆经常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是漾濞县城的交通乱点、堵点及事故隐患所在。
二、小城镇建设中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直接原因引发的思考
“人、车、路、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四要素,不论是哪一个要素的滞后发展都会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甚至阻碍城镇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一)关于“人”的思考
人是交通中的主体,没有人无所谓交通,而人对交通的不理解、不尊重,就会导致产生混乱的交通秩序,使日常的各项工作都无法开展,我县城道路交通管理中交通参与者的主要表现有:
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城市交通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农村县城的交通日趋城市化,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观念都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仍停留在过去小城镇交通意识上,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甚至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以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区别,只图个人方便,不顾交通大局。特别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山区农村进入城区的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更是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他们把在农村长期形成的走路、开车的不良习惯带入城镇,对交通警察的正常交通管理不以为然,甚至疑惑不解,我行我素,对交通信号灯及交警的招呼漠然置之,对驾驶员的喇叭声不闻不问,再加上赶集的村民们无视交通秩序,随意摆摊置点,更使交通秩序异常混乱,异致了各种交通占道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街天,城市街道成了大卖场、垃圾、废弃物满地狼籍,造就了城市的脏、乱、杂。
(二)关于“车”和“交通环境”的思考
1、城市规划与交通发展不同步,交通设施滞后。
在近几年来漾濞县的小城镇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坑洼不平的乡村道路也随之飞速发展,县内机动车拥有量也在随着供求的需要急剧增加,与相应的公共设施不能同步发展。(1)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公共设施的建设都远远的不能满足这种增长的需要,城区道路窄,人车混行,使本已超负荷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再加上商贩林立,10米宽的路面被占去5米,有效路面更加窄小,加上行人购物等,机动车几乎不能行走,特别是在街天这一现象更为突出。(2)交通规划不全,导致了车位不够,许多车辆乱停乱放,停车随意性非常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机关、政府部门,个别驾驶员更为突出,无视交通规则,当街停放。(3)城市建设规划不长远,建筑新设施必先占用或破坏一部分公路,忽视交通,减少公路使用期限,大大的降低了公路应有的通行率和使用率。
2、违反交通法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城市和居民的需求各种因素导致了近几年漾濞县境内三轮摩托车迅猛增加,而这些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大部分都是一些剩余劳动力或外来人口组成,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驾驶技能不高,有的甚至没有驾驶证就开始驾驶三轮摩托车,导致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不了解通行条件,不了解停车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经常违法违章。
(三)关于“路”的思考
1、道路功能不明确;漾濞县内有国道、省道、县乡道几十条,也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些国、省、县、乡道上各种非法占道行为经常发生;村民打场晒粮,堆放肥料,占道放置机建材料、城区道路两侧更是商业、服务业、修理业、商贩、地摊林立,道路成了既是交通又是重要商业区,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率。有大量的公共交通、货运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行人交通,形成交通类型复杂,交通密度大,交通频繁的混合交通,相互干扰,交通安全、畅通得不到保证。
2、路面设施不全;城区交通路面设施差,设备不全,路面标志远远不能满足道路交通的需要,缺少必要的停车场设施,绝大多数的车辆都是当街停放,无法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更加重了交通管理工作。道路没有护栏设施,行人和机动车混杂,埋下了极大的事故的隐患。
三、如何协调交通管理工作和客观现实交通环境的思考
面临着这样的一个交通现状,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使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中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来规范人、车、路、交通环境“四要素”中所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利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管理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这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工作难点和关键所在,从漾濞的现实交通出发,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使人、车、路和谐发展,解决交通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素质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治违章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治本措施。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并自觉依法行车走路,交通秩序才会彻底变好。一方面立足长远,从学校入手,加强小学生遵守公共交通的启蒙教育,使今后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另一方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县内各个乡镇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村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从最贴近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方面入手,灌输给广大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的安全意识,改变过去无视交通在公路上、大街小巷,胜似闲庭信步、无视交通信号,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随意停放车辆,任意穿行马路、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大胆管理;
加大城区人口较为集中的新建街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管理,从潜意识里给交通参与者灌输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并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大胆创新、大胆管理,如:更改上路执勤时间,提前上班执勤规范交通高峰期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经常下乡巡查乡村道路交通情况,委托偏远乡镇的派出所管理交通,加强夜间巡逻机制,减少失管、漏管现象等。不断健全管理体制,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的交通法规出发,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管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
(三)建议政府更新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完善停车场,改变乱停乱放的停车恶习。提出意见和理由,建议政府和城建等部门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城市规模及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并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彻底改变交通拥挤、乱停乱放的现象。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防护栏,划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客观上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
要使县城的交通有序、畅通就必须要加大整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由于目前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警力配置因素,对城区的交通管理,必须联合工商、城建、交通、农机及公安诸警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除了日常管理外,每年定期开展统一行动,打击盗抢机动车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等各种违法行为,治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规范机动车修理摊点,营造严管氛围,以确保城镇交通安全有序,净化交通环境。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
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5
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相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体系初步形成。
区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分别成立了道路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一一明确责任分工,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加强城区外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和整改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整治,推动了道路交通“大安全”工作格局的形成。
(二)大力构建宣传教育网络,营造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交警二大队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窗口单位、路面宣传等阵地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通过培训班、座谈会、内部工作QQ群、手机报、开展专项行动、平安工地建设等方式方法不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广大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得到提升。同时重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专项教育和大练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综合执法素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实施生命防护工程153.59公里,投入资金2736.14万元;路面大中修10.97公里,投入资金697.93万元;危桥改造12座。大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在重要路段加设减速带,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路段逐步减少,安全通行能力逐步提高。共投入资金5925万元,其中公路安保工程14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道路水毁修复工程20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G107绕城线道路修复;危桥改造维修工程2419万元,主要用于渡头桥、茅坪桥、吴山桥、梨园桥、瓷厂桥、花桥、群英桥、大律桥、年溪冲桥、潮田桥、下塘桥等维修改造。
(四)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交通安全隐患。
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源头管控与路面整治相结合、严格惩戒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方向性、苗头性问题,综合施策、攻坚克难。开展“最严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统一行动”、“酒驾”、“
限摩规电”、“限货治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营转非大型客车整治”、“百日会战”春运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计400余次,严厉查处了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争道强行、随意加塞、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现象。非机动车存在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现象。行人闯红灯、乱穿行等行为更是经常发生。客运大巴不进客运站、在城区非法停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随意停靠、调头、抢道行驶等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残疾车等非法营运屡禁不止,行人过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良现象比较普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落实不够,摩托车载人超速现象普遍,农机设备非法载人、面包车非法营运时有发生。少数交通参与者在面对公安交警的严格管理时,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甚至谩骂、恶意投诉、攻击执勤交警。
(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公安交警、相关职能部门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执法管理缺乏合力,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如教育局的校车管理平台无法与交警执法网络平台对接,当教育部门监测到有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却无法交交警部门处理。农用车上户在农机部门,当农用车使用存在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也无法处理。如郴州城乡结合部大量的农用改装车拖钢筋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没有监管主体。二是绿化管理不到位。如郴州大道很多路段绿化带树木太高,很多路牌标识被遮挡,行人、驾驶员视线都受阻,经常出车祸。类似现象在夏蓉高速路口、107国道绕城线都存在。三是仰天湖大景区道路建设标准不够,不适合大型客车上路,但却经常有旅行社大型旅游巴士不听从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及当地乡政府的劝阻,将车开上去。四是车辆源头管理不足。由于广东严格管控物流运输车辆,义捷物流、湘粤运输等多家物流公司无法在广东注册,于是转到我区注册,车辆营运却在广东,导致无法监管,这一类车辆数量较大。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滞后。
城区交通路网功能建设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关注度高。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速度慢,部分开发的商品房未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建有停车场的商品房没有合理对外开放。由于市政工程没有统筹规划,经常开挖街道,造成道路多处破损,路面质量严重下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西南山区乡村公路等级不高,设计也多是依山而修,安全隐患大。有的乡村道路危险路段未设立警示标牌,缺乏标志、标线、护栏、球面镜及减速带、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
(四)警力不足导致执法难以到位。
一是正式警察少、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交警三大队现有正式警察20余名,负责北湖区2乡2镇9个街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积大、人员少,即使加上运管、城管、教育等部门的力量也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漏管失控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交通管理不能全覆盖。二是执勤执法车辆不足。车改后各个单位公务用车都非常有限,且多数车辆已严重老化难以适应日常工作需求。三是一旦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后续处置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涉事司机和车辆没有购买保险的,对善后处置带来很大隐患,出现家属无休止上访闹访等事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相关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教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要把司机驾驶员和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依法公开曝光处置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让群众和驾驶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存敬畏,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
要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机制。制定出台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准确划分职责边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督查和约谈制度,定期考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着力推动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履职负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城区道路的养管力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损毁和出现故障的标志等相关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抓实“两站两员”,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三)坚持管治并重,优化执法环境。
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共同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推行由公安交警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车辆管理,严格实行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测和审验。推动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停车资源。继续抓好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对逾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依法公开曝光。对注册在本地运营在外地,对本地经济贡献小的运输类企业建议逐步清除出去。
乡村道路行车法律法规范文6
一、加强领导,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安全工作是市乡两级政府的重要安全工作。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九成左右,通过加强管理,努力降低事故,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市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要落实三个责任,第一是落实政府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第二是落实运输企业和经营者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是落实安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各自的监管责任。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抓好平安畅通市区工程和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预防领导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月、季、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示,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在市政府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责任;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
1、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好乡村的交通安全宣传。
2、宣传部门:负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社会氛围。
3、安监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注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审核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5、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城建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和道路排水、窨井盖、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道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8、质监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9、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和防范措施。
10、气象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及时向媒体、道路业主及运输业主、场站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建设、管理。
11、卫生部门:负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救援工作。
(三)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生产与安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组织、协调、隐患排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根据我市部分运输单位机动车登记转入个人户的实际,建立车辆动态监管体系。要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做到企业生产和安全效益紧密挂钩、协调发展,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弊病。
二、强化管理,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驾驶人安全监管。
1、驾驶人培训机构(学校)要严格按照培训考试要求,组织驾驶学员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增加交通安全教育课比重,增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驾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
2、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人取消营运资质。要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交通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交通运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备案。运输企业要抓好所属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将客运企业和场站对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定期审验营运资质的依据。
(二)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通过安全检测。
2、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和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辆的行为。
(三)加强道路安全监管。
1、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道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道路业主,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道路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凡未同步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需要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应当纳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范围。
2、交通部门要对所有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进行整治,要加强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桥梁等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并优先计划安装防撞护栏。
3、道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以及道路养护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按要求排查整治的,要责令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因排查整治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奖优罚劣以及有关部门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的重要依据。要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车辆、驾驶人年检年审情况。要依法加强对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坚决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通事故发生。
3、交通运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从业资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和安全要求运输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夯实基础,构建基层基础防控网络体系。
(一)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性投入。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专项用于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科技建设、装备建设、人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力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要充实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乡镇司法助理员、农村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加强对农村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不力的现状。
(三)扶持农村客运加快发展。
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道路技术等级,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和市场监管及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文明交通工程。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新闻单位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学校为主,社会其他监管部门为辅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在辖区所有全日制中小学校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结合中小学生特点,继续稳定推进“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通过开设以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中,将教育质量与办学质量挂钩,将学生的安全出行与学校的管理责任挂钩。要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工程,全面推行交警“护学岗”、小学生“路队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学生集体出行审批和内部校车管理等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并全部登记在册,逐一建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没有上路营运资格、未通过年检和各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和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在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进一步深化“护学岗”机制,在地处交通复杂、繁华路段的中、小学、幼儿园明确“护学岗”民警及负责人,确保上、下学时段有民警执勤,保证师生通行安全。
教育部门要与城建部门共同开展由于学校布局不良,造成学生上下学拥堵路段的调查,并尽早拿出解决方案。
五、快速反应,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努力形成一套指挥有力、反映迅速、各司其职、科学预警、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辖区道路情况要心中有底,努力做到“情况清楚、对策及时、措施落实、成效突出”,妥善处置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交通意外情况。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搞好协作联动,并确保110、122、119、120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加强督查,构建交通安全工作推进考核奖惩体系。
预防交通事故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完善组织体系入手,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按照平安畅通市区和畅通工程的总要求,对乡镇进行必要的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