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例6篇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1

1.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大特点是,内容多、规定散、补充繁、变化快。这种状况虽然充分体现出了税收优惠政策的灵活性,及时反映了国家的政策意向,但从整体上说,这样的优惠显然缺乏系统性,也不够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大为降低。实施中,这样的税收优惠对征纳双方来说都难以准确把握,加大了征纳双方的成本,容易形成新的税收漏洞。而税收优惠政策较低的透明度,也与WTO规则不相符,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投资环境,不利于外资的引进。

2.税收优惠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由于现有税收优惠范围较为宽泛,临时性税收优惠所占比重较大,同时税收优惠分析、评估制度和预算制度尚未建立,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缺乏必要的制约与监督,再加上在税收优惠作用的估价上存在着过分夸大的倾向,致使税收优惠逐年递增。据估计,每年全国各种税收优惠的税收额在1000亿元左右,大致相当于全国同期工商税收的11%~12%,有的省份高达20%左右。由于有些政府支出项目,必须采用一般财政支出的形式,而这部分支出必须通过政府取得足够的税收收入来满足,若税收优惠规模过大,势必影响政府财政的收支平衡。

3.税收优惠存在错位现象要实现某一社会经济目标,既可以依赖财政直接支出,也可以依赖间接支出——税收优惠;既可以采用税收优惠,也可以采用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选用何者,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但目前由于对税收优惠效应的不适当夸大,以及对各种优惠政策的分析、评估制度尚未建立,造成税收优惠范围失控,效应低下,政府预期难以达到。这是税收优惠的越位。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职能范围的逐渐明晰,税收优惠的“缺位”问题日益暴露。税收优惠的范围与政策取向,取决于财政职能的需要。据此,税收优惠的范围和重点应随着“全能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换,而转向非生产领域。转向是一个过程,转向过程中出现“缺位”不可避免,但新的税收优惠活动领域界限不明,转向速度过慢,甚至滞后于体制的转换,则会延迟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甚至延迟体制的转换。

二、加强税收优惠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法制为改变税收优惠多、散、乱的局面,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国务院,制定单独的税收优惠法规。可以考虑在总则中规定税收优惠目标、原则、方式和审批程序。分则中或按税种或按优惠目标分章,将当前各税种中的税收优惠的具体项目、内容、办法、立法执法权限等,归并整理后一并纳入税收优惠法中。同时应注意税收优惠的时效性,除优惠政策制定时应加强预见性外,对税收优惠法实行定期修订。税收优惠法的制定实施,可以加强税收优惠法制的规范性、透明性和统一性,防止人为因素的越权减免和攀比减免,有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同时又便于征纳双方了解,堵塞税收漏洞,吸引外资。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2

笪桥镇沙田小学积极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优化课堂教学,创新课后服务,让“双减”工作掷地有声,让教育理性回归校园。

一、凝心聚力理念先行

我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部署落实“双减”工作。陈汝坤校长在专题会议上领学了“双减”文件,并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分析解读,要求全体教师提高认识,从减负、提质、服务等多方面入手,为学生搭建全面健康发展的平台。

二、家校沟通同心筑梦

为扭转家庭教育观念,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学校及时召开全校家长会,宣传“双减”政策。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美篇公众号推送、宣传橱窗等载体,对“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课后服务”以及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解读,让家长第一时间了解教育政策和学校新举措。

三、唤醒教师赋能“双减”

教师是学生“减负”的主体,是落实“双减”政策的主力军,学校力促教师成长与发展,多举措激发教师教学的内驱动力。每月开展一次“读书分享会”,引导老师多读书读好书 ;定期开展“三星”(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评选活动,让榜样引领激励成长;还通过教师培训、奖励教研成果,专家讲座等方式,打造敬业乐业精业的教师队伍,为“双减”赋能。

四、活力课堂提质增效

“双减”,减“量”但要提“质”。只有教师真正提高教学意识,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课业减负。一是落实教研备课改革。抓实备课组教研,找准单元重难点,研讨突破教学难点,构建“三学一反思”活力课堂新模式。二是树立名师典范引领。发挥学科带头人、实中名师的辐射作用,努力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三是示范课公开展示。学校的“党员教师”和”优秀教师”带头示范,示范课公开展示推广。四是改进创新教学策略。教师运用先进高效的教育方式,采用学生展示、小组合作等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提升到位。每学期组织青年教师讲过关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促其快速成长为中坚力量。

五、作业布置有效有趣

一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务处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备课组每周研讨作业内容,班级调控各学科作业量,落实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二是校本作业设计提质。推行校本化作业设计,加强日常作业、假期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精选作业教师试做,提高作业质量和效果。三是分层作业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分层设计布置,把作业设为“A类”基础性作业;”B类”研究性作业;”C类”拓展性作业, 因材弹性施教,让作业成为学生学习“爬坡”的阶梯。四是严控作业完成时长。保证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40分钟。五是“红色”育人作业,布置学生办“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手抄报和黑板报;“绿色”自然作业,组织学生清明踏青、重阳登高活动;“感恩”劳动作业,要求学生为父母做一顿饭、做一次家务。六是作业监控科学规范。严格落实“十不准”,通过学生座谈、家长寻访,学校检查等多种形式,坚决杜绝教师随意乱布置作业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六、优化课后服务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3

一、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及其再认识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集中体现为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经合发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在第24条规定:缔约国一方国民或无国籍居民在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有关条件不应比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有关条件有所不同或比其更重;这也适用于不是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通俗地讲,这是指对外国投资者所征收的税收,在负担上要不高于对本国投资者的同类税收。

从概念上看,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各种法律表述中,采用的都是“不得高于”、“不低于”或“不应…有所不同或比其更重”的词句,而没有直接做出“必须完全相同的待遇”的规定;关贸总协定(即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国民待遇的条款中有“一般例外”、“安全例外”、“补贴例外”等例外条款。因此,我们认为,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约束和限制国家基于本国国情和政策倾向对外国投资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税,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排斥涉外税收优惠。

有观点认为: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税收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调节杠杆应尽量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充分体现税收的“经济公平”原则。涉外税收优惠对外国投资者的“超国民待遇”,明显地违反了这一原则,造成了地区和产业间的不平衡发展,损害了民族经济的健康发展。而笔者认为: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和我国具体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之间并不矛盾和抵触。就原则而论,将原则置于“真空”环境中诠释其意义,是不具备现实基础的。原则的实现在于政策的实施,政策是在具体的经济环境中推行的,而经济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和参数构成的制度安排则显现出阶段的不确定性。所以说,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现实状况才是研究税收国民待遇和涉外税收优惠的逻辑起点。现阶段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看作是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现实选择。

首先,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的运用是一国对内统一公平推广至对外统一公平的过程。而我国税法的国民待遇标准尚未形成,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几种主要经济成分,国家税法根据经济发展的策略要求给予其不同的税收调控政策,各主体依法承担的税收义务也迥然不同;同样,由于国家区域发展重点的差别,造成了经济特区、开发区、开放城市、开发带的税收负担明显低于内地。国家内部的税收没有形成一个大致统一的“国民待遇”,涉外税制中过分地强调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显然是不理性的。

其次,涉外税收政策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和现行经济政策的要求。涉外税收优惠和税收国民待遇并存是一定政治经济条件调整的结果。具体而言,当市场发育较不完善,国家急需外部推动力以支持本国经济发展,经济政策强调效率优先时,应适当加大涉外税收优惠的程度;而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趋于稳定化、高速化和法制化,公平问题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矛盾时,则须淡化涉外税收优惠,实现公平竞争。所以我们说,涉外税收优惠是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现实选择,二者是统一的。

二、我国现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其变革取向

现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某些特定地区、产业的涉外企业降低所得税率,同时对新办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定期减免,此外还有再投资退税,对外企免征投调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优惠。税制上的多层次,内容上的泛杂,使得整个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整体性与统一性。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攀比,执法的严肃性弱化,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现实效果已经远离其初衷,具体表现在:

第一,民族经济受到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歧视压力。据有关资料统计,外企所得税负担率在8%左右,内企负担率约28%, 二者之间高达20%的差距,对外企而言是一种优惠,而优惠概念的另一面则是歧视,一个国家怎么能够依靠歧视本国企业而得到发展呢?

第二,对外企产业结构的选择调节乏力。现行涉外税制的产业优惠政策导向过于简单。一方面,经济特区内不分行业地实行普惠制;另一方面,生产性企业不分投资规模大小和产业类型享受同一优惠。这样,在同一利润预期的水平上,短期投资和生产要素型的外企将会得到更大的利益。同时,涉外所得税优惠率过低(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按15%税率征税)使得外国投资者保持粗放型产业的边际收益大于其选择集约化产业的边际成本。在预期成本效益的对比下,政府的其他产业调控政策的调节效果被大大抵减,导致国家非重点发展产业的畸形发展和地区间的重复建设,资源配置的低效运作。

第三,涉外税收优惠的地区倾斜客观上加剧了地区间发展的差距。外国投资者及外国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其在决策过程中追求资本效用的极大化目标,并选择能提供实现这一目标的条件区域进行投资。现行税收优惠倾向于东南沿海地区,内陆的投资环境相对缺乏吸引力,必然会造成资本向效用极大化地区流动,形成沿海和内陆两种不同格局,并有逐步扩大的可能。

但是,如果我们把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显露出的一些弊端扩大化,并因噎废食全盘否认涉外税收优惠,全面推行平等的涉外税收政策,显然是很不理性的。如上所述,税收政策是一种现实选择,这和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本质上并不冲突。基于我国现实情况,笔者认为保留涉外税收优惠是必要的。

首先,资金和技术的紧缺是涉外税收优惠存在的前提。改革和开放是同一目标下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互补充和统一的。改革和建设的资金与技术的短缺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国情。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中,一国资金及技术可以从国际资本市场和技术更先进的国家输入,以利于本国的发展和创新。因而开放引资,加强对外技术合作,走国际化的道路是必然选择。同时,法制的有待健全、政府的低效运作、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等因素造成宏观投资环境的欠佳,也是我国的一大国情。所以,涉外税收优惠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作为外商在我国投资环境欠佳的补偿手段而存在的。

其次,保留涉外税收优惠有利于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外国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在现今世界经济循环体系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破坏而不堪重负,投资者投资行为谨慎而敏感的前提下,稳定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取消涉外税收优惠,影响的不仅是税收政策的倾向问题,更主要在于无形中扩大了外国投资者的风险预期,相应造成国际短期游资的“外逃”和中长期投资的萎缩,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

所以,现阶段对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变革应主要以调整为主,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地缩小优惠程度,调整优惠目标和手段,重点突出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要应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认识外资投入量和涉外税收优惠及其他投资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美国对美、日和西欧跨国公司的一项调查表明:他们并不把减免税收以奖励投资看成吸引投资的唯一重要因素。国际上常用斯托伯氏“等级尺度”法来评价投资气候。“等级尺度”共列出八个影响投资的主要因素,其中税收优惠被包括在“外国企业和本地企业差别待遇”一栏中而列第三位,所规定的最高分与“资本外调自由、允许外国所有权的比例、政治稳定”相同。说明税收优惠政策虽是大量引进外资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它不是唯一重要因素。对外国投资者而言,一国的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经济政策的可预见性和劳动力的价值及素质起着更为重要的导向作用。涉外税收优惠作为一种引资手段,其作用的发挥必须同时使投资环境的其他方面同步完善,否则一味的税收高优惠会因其他方面因素的抵消而削弱优惠作用,使得税收优惠所放弃的财政收入和得到的经济效益不对称。

2.确定涉外税收优惠的重点。外国投资是一种高成本的资本,引进和运用外资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优先解决本国相对短缺的经济部门的发展问题。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要求,我国目前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点在于加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优先发展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加大调整改造加工工业的力度,提高其素质,特别要有重点地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涉外税收优惠作为一种调节的手段,应及时地进行重点转移,由过去的区域导向型适时地过渡到产业导向型上来,将涉外税收优惠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实行双层次的引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具体做法是:第一层次,对投资于上述先驱产业的内外资企业实行完全相同的普遍优惠政策;第二层次,在普惠制的基础上再对投资于先驱产业的外资企业实行特殊优惠政策,体现对其深层次的税收优惠。以此推进外商投资产业部门结构和技术结构的优化。对于一般加工业特别是纯粹劳动密集型、以产品粗加工为特征的中性产业,则应实行和国内企业对等的税收待遇。对投资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限制性行业的外资实行限制性税收政策,如课征附加税等限制措施。

3.采用灵活性的优惠机制,以适应宏观因素的多变性。单纯地以低税率为基本内容的优惠机制体现的是国际间比较利益上的优势,在当前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主要经济大国纷纷出台以降低税率为主要内容的税改方案的时候,这种单一的优惠机制或丧失其作用,或将毫无必要地增加税式支出,背离税收优惠的初衷。单一机制缺乏一定灵活性,难以适应多变的环境,所以,税收优惠的多样化是一种明智选择。例如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延期纳税性质的投资储备金办法或者短期减免税性质的投资抵免办法;相当于提供无息贷款性质的加速折旧办法;到期可以停止或延长的定期减免税办法;以及包括流转税和财产税在内的其他非所得税的定期优惠办法等。针对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偏重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二种形式的现状,适当地减少这两种形式的比例,综合采取上述各种优惠办法,形成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国际国内环境的优惠体系。

4.争取和资本输出国政府签订税收饶让协议,使税收优惠能真正落到外国投资者身上。国际投资所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国际双重征税的存在抵消了东道国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的效果,造成税收的国际转移。而实际上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的对象应该是跨国投资者。而只有在我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的居住国政府(或国籍国政府)签订税收饶让协议之后,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外国投资者税负低于其所在国税负的部分,才不再补征,才可能使涉外税收优惠全部落到外国投资者身上,从而使优惠政策得到充分实现。

5.加强涉外税收优惠的原则性和涉外税法的严肃性。涉外税法是一个国家和信誉的重大体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各机关出于自身局部利益考虑,擅自泛化涉外税收优惠,以税收减免的随意性取代涉外税法的严肃性,偏离了税收优惠的原则。这种做法不仅有损国家,而且使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税收优惠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产生不良的心理预期,以至带来难以估计的后果。所以,中央政府应积极发挥其政治上集权的优势,加大税收的控制力,严格划分税收优惠的权限,将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完全收归中央,并保证执行过程中的政令如一:同时强化涉外税收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和广度;在法和罚上保证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参考文献

①郭庆旺:《税收与经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版。

②靳东升:《税收国际化与税制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③刘心一:《税收支出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版。

④尹音频:《涉外税收论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版。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4

一、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所辖个乡镇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个中心镇设置了个行政部门,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科教文卫计划生育办公室,其他个乡镇设置个行政部门。清退乡镇聘用人员,裁减超编人员,对现有干部实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从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真正转变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服务上来。

二、广开分流渠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对于分流人员的安置,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鼓励机关干部领办创办各类示范服务基地。二是鼓励机关干部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三是鼓励机关干部到村和企业任职。四是鼓励机关干部停薪留职,与机关脱钩,“下海”施展本领。

三、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农村教育改革。通过合班并校、合理定员、竞争上岗、择优选聘等措施,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精简优化教师队伍。按照危房改造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思路,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从实际出发,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共合并撤消了处中小学,使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处,减为现在的处。仅减员和学校合并两项,每年可节约财政开支万元。并计划通过三年努力,把农村中小学压缩到处左右,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到位。,

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5

【关键词】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协调配合

一、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理论分析

1、理论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理论依据主要源于两者在宏观调控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源于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两种政策在运用方式和手段、传导机制、调节的侧重点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也具有一致性和互补性。两者的政策目标一致,即防止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政策的实现手段具有交叉性,财政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与货币政策的配合密不可分,反之亦然;作用机制上都是通过调节社会资金而影响国民经济运行。但两者各有特点,财政政策更具控制性和时滞性,而货币政策更具灵活性。

2、协调配合方式

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方式主要体现在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和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上。

(1)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政府通过直接投资、采购、转移支付、税收、补贴等手段来调节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影响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同时中央银行通过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银行准备金率和央行再贴现等手段,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2)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搭配也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搭配。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通过直接增减公共支出和税收调节经济,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短期效果相对明显。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主要是通过利率变动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时滞性明显,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

(3)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表现为两者在处理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时各有侧重。财政政策要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缩小各种收入分配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保持社会稳定,注重公平;而货币政策侧重效率,这种功能促使商业银行偏重从盈利目标考虑信贷投向,要求货币政策对信贷结构和利率的调节能大体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引导资源流向效益好的投资领域,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二、近年来我国财政货币政策搭配运用的实践及现状

1998至2002年,由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将“双紧”的财政货币政策转变为“双松”的组合方式。从2003年开始,由于出现了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信贷和投资增长过快、外资流入偏多等问题,政府又决定将从2004年开始实施财政和货币政策“双稳健”的模式。从近些年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应用来看,财政货币政策搭配体现出以下新特点。

1、政策搭配的目标

新政策组合的核心思想是防止经济过热。财政政策的目标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与之相配合,货币政策的目的主要是适当回收流动性。在此阶段,财政和货币政策协调开始出现了向“双紧”过渡的趋势。这意味着除了共同作用于传统的经济总量目标之外,财政货币政策在更多的领域内有了配合的实践,例如以应对流动性问题、推进外汇储备管理改革为目的而发行特别国债的行为,以及调低利息税以引导储蓄资金流向等政策。

2、政策工具的协调

近期财政货币政策工具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央行票据大量运用,国债发行趋缓;“中性”税收工具的使用。由于国债管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联接点,为了满足公开市场操作回笼基础货币的需求,近年来央行频繁发行票据进行公开市场操作。2004年,央行票据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头号交易品种。而作为传统的政府支出的融资工具的国债逐渐发生功能上的改变,它更多是通过余额管理的手段调节流动性需求。税收政策的“中性”主要体现为优化税收制度,使税收对微观经济主体选择行为的影响中性化,减少税收的额外负担对微观主体行为的扭曲效应。

3、政策着力点方面的搭配

以往财政往往着重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进而提高社会总需求。而现在政策搭配要求财政政策将总量需求管理转向结构优化,货币政策则更多地负担起总量调控的作用。

首先,财政政策的侧重点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推动经济增长同时,更加注重结构调整。2005年财政预算赤字由3198亿元减少到3000亿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将由2004年的2.5%减少到2005年的2%;长期建设国债的发行额由1100亿元减少到800亿元,减少了300亿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也反映了财政政策的稳健取向。此外,财政支出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如2005年1-6月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教育支出分别实现了同比22.6%、21.4%和17%的快速增长;全国实施粮食直补的29个省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预计也会实现13.8%左右的大幅增长。

其次,货币政策总体稳中偏紧,侧重于稳定经济,抑制流动性过剩、防止通货膨胀。(1)调低货币供应量增长的目标,2003年初制定的广义货币M2年度增长率目标为21%,2004年初定于17%,2005年进一步调低至15%。(2)央行调整了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取消了对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对住房贷款利率实行同档次的商业贷款利率。(3)信贷增长率也较上年有所回落,2005年8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本外币并表余额为20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增幅比上年同期低1.3个百分点。

三、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难点

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必须以发挥自身的能力为前提,但是目前我国财政和金融都面临着一些困难,这种情况导致财政货币政策在协调运用过程中效力不足。

1、财政调控职能弱化,金融调控独木撑天

财政政策的目标是通过改变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的。因此政府有能力改变其收支结构和规模是有效实现财政宏观调控的前提和主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功能弱化,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有所降低,导致财政调控缺少必要的财力基础,调控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双木(财政和金融)撑天,侧重点虽然交替变化,但双木撑天的格局一直未变。我国金融独木撑天并不是金融事业本身真正发达的结果,而是财政收入下滑和国有企业资金紧张衬托出来的。

2、金融状况不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待加强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银行经营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呆账、坏账等不良资产巨大,在整个金融体系处于很不健康的状况下,货币政策会因此而丧失其调控的基础。商业银行既是货币政策的调控对象,又是货币政策的传导者,应该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化,调整经营行为,并进而影响企业和公众的决策。但目前商业银行的处境使其难以作到这一点。银行“惜贷”现象的出现,可部分地由此得到解释。此外,金融状况的恶化,使资金需求和资金供给的错位难以扭转,甚至由此加剧。金融结构本应随着实体经济结构的变化而相应调整,但在有大量不良资产缠身的情况下,这种调整显得步履蹒跚,迟迟难以到位。这种现状导致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启而不动、控而不止的现象。

3、两大部门协调沟通不力

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是以一定的制度安排为基础的,由于我国对地方财政、银行的职责界定不明确,银行不时被当作了“第二财政”来运用。正因为职责界定不清,从而造就了财政、银行运作的“独立性”,两大部门更多的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根据自己对当前经济运行状况的认识,依据部门的调控机制来制定政策,缺乏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商,常常导致掣肘,相互抵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财政和银行的调控目标错位。运用银行资金充当财政资金投资于基本建设来提高总量需求超出了银行的内在规定性,反而会导致银行不能充分发挥币值稳定的作用。(2)财政信用混乱。各地财政部门为弥补财力不足而多头融资,这部分信用活动游离于社会信用总量的监控视野之外,加剧了金融秩序的混乱。(3)政策性银行缺乏清晰的定位。由于来自财政和银行两方面对政策性银行的认识分歧,导致政策性银行资金运用潜伏着很大风险,资金来源得不到保证,其生存与发展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四、提高我国财政货币政策搭配效果的几点建议

从国际范围来看,各国的财政货币政策以及二者间的搭配框架是多种多样的。一个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也是有所变化的。这说明作为一种制度供给的财政货币政策是特定地域和特定时间的产物,它受到一国的内外经济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制约。各国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财政货币政策,并使其保持足够的弹性、动态性和前瞻性。

1、以制度化形式明确界定财政与银行的职责范围

国有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主导和主体地位,它和财政都属于公共部门,目前我国财政与银行的职责划分既不合理,也不明确,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尽管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但制度化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仅有原则性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明确界定财政与银行的职责范围,使二者各尽其能,避免出现双重管理和对责任的推诿现象。

2、完善政府债务的管理

要参照国际惯例,改变目前多头对外的外债管理方式,逐步对外债的举借、使用和偿还实行统一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中央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对财政债务风险的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实际的赤字率和债务负担警戒线,避免财政政策操作的盲目性。同时借鉴国际财政统计方法,全面准确反映财政现金流量及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3、完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并要加强信贷管理,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环境。要积极稳妥地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为货币政策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闫庆悦:论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搭配[J].济南金融,2002(3).

[2] 丛明:正确认识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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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优点和缺点范文6

关键词:加工贸易 FDI 国际收支“双顺差”

引言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除了个别年份外,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呈现出持续的“双顺差”格局,所带来的综合顺差额的持续增加以及外汇储备的快速累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大部分学者将国际收支“双顺差”看做是中国国际收支的核心问题,并对其成因展开了全面的分析。其中,FDI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被认为是双顺差形成的直接原因。比如,余永定和覃东海(2006)的研究认为,双顺差是中国长期推行吸引FDI的优惠政策, 特别是加工贸易型优惠政策的直接结果;卢锋(2006a,2006b)的研究认为,加工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组合效应是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产生的直接原因。鉴于此,部分学者提出要减少当前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以促进外资对加工贸易的逐步退出,从而达到矫正国际收支失衡的目的。比如,杨立强(2008)认为,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减缓外贸顺差增长的背景下,有必要全面审视加工贸易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吴杨伟(2011)认为当前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重点是减少加工贸易的出口总值,通过调整出口退税率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等促进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的转变,以实现贸易平衡。

上述研究从理论层面定性分析了加工贸易型FDI在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从经验出发提出了解决措施。本文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借助于系统的国际收支和对外经贸统计,通过数据分析手段展现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的确切影响,并通过情景模拟展现如果没有加工贸易型FDI 的支撑,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的格局是否会发生改变,从而为以往的经验分析提供更为严谨的数据支撑和论证。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形成与现状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客观经济背景

加工贸易型FDI是指在东道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并逐渐成为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外资政策取向以及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具体来说它是中国出口导向型外资鼓励政策、加工贸易鼓励政策、以及国际产业转移共同结合的产物,见图1。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出口导向型”FDI的政策鼓励。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利用外资规模非常小,从1978年后才开始逐步确立积极利用FDI的总战略,并体现在此后的每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中。总体来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战略基本属于“积极利用外资”和鼓励FDI进行“出口导向型”(姚枝、仲何帆,2004)投资,目的在于通过外资的引进来解决中国工业化建设中的资本短缺、外汇短缺和技术短缺问题。

从对待外资的态度看,“六五”和“七五”规划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并适当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八五”规划开始明确了“扩大外资规模,积极利用外资,并以直接投资为利用外资的重点”的战略思想,并在此后的每个五年规划中得到了贯彻。从引进外资的方向看,“出口导向型外资”属于外资引进的重点。在“七五”规划中正式提出利用外资实现“出口创汇”目标的政策取向,“八五”规划至“十五规划”继续贯彻了这一思想,“十一五”规划中没有明确提到鼓励FDI进入出口产业,但“抓住国际产业链转移机遇,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则隐含了该层意思。

为了贯彻鼓励出口导向型投资的外资战略,在1979年到2009年间,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外资投资方向、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多个政策文件,比如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4、1997)等官方文件中明确表明,用于出口创汇的外资企业将获得包括廉价的土地使用、信贷支持、所得税减免和出口产品免交工商统一税等外资优惠政策。此外,国家还给予出口创汇型外资企业的外贸进出口自营权、报关权、经营自等。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加工贸易的政策鼓励。一般来说,加工贸易鼓励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于通过让利给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加工制造活动,以达到促进本土制造业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被中国政府认为是“较快地提高出口产品生产技术、改善产品质量品种、扩大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务院于1979年9月颁布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该办法针对加工贸易本身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比如对于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国家减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加工成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对与来料加工有关的设备进口,以及外商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生产用车辆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等。

3.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华投资中的国际制造业转移倾向。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日等发达国家,亚洲“四小龙”开始向中国、东盟等发展中国家进行劳动密集型、部分资本密集型或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品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新形式,跨国企业开始将信息通讯产业、飞机制造业、集成电路产业等高端制造业的组装和装配环节从发达国家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承载国际产业转移功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国内就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一方面大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在东道国组装加工后再出口到其它国家,形成 “三角贸易模式”。因此,国际制造业的转移促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这也是1992年以后来华FDI在加工贸易领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状况

承载国际制造业转移功能的FDI,面对中国政府的出口导向型外资战略取向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其最佳选择就是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同时,FDI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既符合中国政府利用外资实现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也符合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充分就业的经济稳定目标。因此,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伴随着1992年中国对外的进一步开放而快速发展起来,并且成为了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见表1。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促成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决定性条件

加工贸易型FDI若要促成持续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的形成,需要两个必要条件:首先,加工贸易型FDI自身的对外经贸活动必须处于持续的贸易顺差状态,且其贸易顺差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状态;其次,加工贸易型FDI所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能够决定资本金融账户的顺差状态。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状态及其对经常账户的影响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见公式(1),EXFP和IMFP分别表示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货物出口额和货物进口额。EXFP和IMFP的计算见公式(2)和(3),其中,EXF和IMF分别表示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数据来源于《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0》和国家统计局2010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XFP和RIMFP分别表示外资企业出口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和进口的比重,经验取值为80%和50%。

TBFP=EXFP-IMFP (1)

EXFP=EXF*REXFP (2)

IMFP=IMF*RIMFP (3)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结果见表2 ,表明加工贸易型FDI从1994年起开始产生了持续的贸易顺差。

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持续性贸易顺差是否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则需要对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与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进行比较,结果见表3。从2000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开始超越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的贸易差额的规模,成为货物贸易差额状态的决定性力量。所以,自2000年伊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顺差状态直接决定了整个货物贸易的顺差状态。

此外,对于我国,货物贸易是经常账户的构成主体。2000-2011年期间,货物贸易顺差在经常账户顺差构成中占据的份额最大,即使在比重最低的年份2004年,其值仍然达到85.63%。因此,货物贸易的长期顺差也就决定了经常账户的长期顺差。

以上分析表明,从2000年起,加工贸易型FDI成为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形成的主体力量。

(二)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及其对金融账户的影响

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记账原理,金融账户项目的差额状态由直接投资差额、证券投资差额与其它投资差额三者共同决定。中国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表明,1993之后我国金融项目下的证券投资差额和其它投资差额基本处于逆差状态,因此金融项目的持续顺差完全来源于直接投资顺差,亦即FDI的净流入。

每年流入我国的FDI中具体有多大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迄今缺乏明确的统计数据,在理论界也没有精确计算方法,因此本文用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重作替代指标。考虑到来华的外资企业60%的产品用于出口(潘益兴,2006),形成外资企业的出口统计部分,那么,外资企业的年度总产出的计算方法见公式(4)。则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出口额与外资企业总产出之比的计算见公式(5)。

TPF=EXF /0.6 (4)

RFDIP=EXFP /TPF=EXF *0.8/(EXF /0.6)

=0.48 (5)

其中,TPF表示外资企业的总产出,RFDIP表示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也表示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FDI占每年来华FDI的比重。公式(5)的计算结果表明,每年来华的FDI中有大约48%的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

上述分析表明,从1993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为每年我国金融账户顺差的形成贡献了约一半的份额。

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后的中国国际收支状态的模拟分析

为了进一步显示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具体影响,我们考虑以后两种情景下的国际收支格局:一是完全剔除FDI中的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二是假定加工贸易型FDI转变为非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

(一)剔除加工贸易型FDI之后

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2。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均出现顺差和逆差交替的状态,亦即单个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同时顺差的格局不会出现,除个别年份外二者基本呈现“逆差+顺差”共存的状态。因此,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双顺差”的格局会完全发生改变,既不存在双顺差状态,更不存在双顺差的持续问题。

(二)加工贸易型FDI转化为非加工贸易型FDI后的国际收支差额格局

假定在某种政策环境引导下,来华的加工贸易型FDI全部转化成非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3。其中,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不会发生改变,但经常账户却出现持续逆差。这表明,1994-2011年期间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状态也发生了完全的改变,见图3。

当前国内外经济要素的变化、加工贸易型FDI的调整方向与国际收支的发展趋势国际产业转移、中国政府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出口导向型FDI的鼓励政策是来华FDI对加工贸易偏好形成的客观经济原因。分析表明,每年来华外商直接投资中约有48%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加工贸易型FDI从2000年起,促成并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的格局。

本文的分析表明,FDI退出加工贸易领域,确实有助于贸易顺差的减少,但有可能会形成经常账户持续逆差和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格局。而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意味着中国将丧失在制造业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这将会给国内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更会阻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因此,加工贸易仍需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减少并取消加工贸易优惠政策或限制外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做法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是不可取的。一方面,继续积极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契机,通过加工贸易型FDI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是现阶段中国需要坚持的外资战略;另一方面,外资完全退出加工贸易领域后会导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所以,尽管是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格局,但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途径不在于改变FDI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而在于如何引导国内资本的输出。比如,通过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投资,在保证高质量外资输入的同时让国内资本输出,实现资本金融账户的逆差,从而配合经常账户的顺差,达到国际收支均衡。此外,对具有国内市场潜力的加工贸易实施特定差别的出口转内销专项政策,也将有助于国际收支均衡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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