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例6篇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1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清醒的认识到这样一个方面的问题:对于我国而言,在各项改革事业横向发展与纵向延伸的背景作用之下,承载着整个现代经济社会安全保障与减震关键作用的社会保障问题备受各方工作人员特别关注与重视。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的实现往往需要以社会保障基金的高效运转为基础,这也就使得社保基金成为了研究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所在,有关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成败更是直接体现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其重要意义是可想而知的。本文试针对以上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现状分析

自2001年以来,社保基金理事会就负责着对我国社保基金的全面管理。在相当长的一段发展时间内,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主要集中在存款以及债券这两个方面。然而现阶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剧与城市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作用之下,全国性社保基金投资领域正呈现出持续扩大趋势。与此同时,新型投资工具的出现于引入使得社保基金能够以更为丰富且多样的方式进行投资领域。简单来说,从宏观角度上来看,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扩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扩大了局部性投资的整体性风险,与此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局部性投资的整体性收益。

2.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自2008年世界范围内的次贷危机不断蔓延以来,全球资本市场既有不稳定问题使得我国现阶段有关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在这一发展背景作用下,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与问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本文由收集

2.1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投资组合风险及问题分析:对于我国而言,结合我国现阶段《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条例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针对社保基金投资行为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存款与国债投资的比例应当始终保持在50%比例以上。与此同时,企业债券以及金融债券投资的比例应当始终保持在10%比例范围以内,其他类型的股票投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投资比例同时也应当严格控制40%比例范围以内。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现阶段全国性社保基金所配备的投资渠道仍旧比较窄,与此同时资产投资的集中性问题仍然比较凸显。总的来说,加大的资产投资比例变动幅度使得我国现阶段社保基金投资的组合无法较为真实与有效的针对风险因素进行合理预防与控制。

2.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操作风险及问题分析:对于我国而言,现阶段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所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社保基金在进行投资操作过程当中,受到社保基金投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对整个市场经济发展形式以及资产价值判断失误以及信息数据失效因素影响而最终致使社保基金投资失误的问题。相关实践研究结果表明:社保基金投资行为的运作往往需要大量具备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人才进行专业性操作,这对于现阶段整个社保基金投资所处不稳定市场的实际情况而言同样如此。

3.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优化措施分析

鉴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现状,全国社保基金在2012年度应当针对投资风险予以更为合理的控制,对于股票投资行为应当继续保持审慎性原则,在此基础之上合理增加投资产品,并针对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其目的在于逐步缩小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以上主流思想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社保基金长期以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以及责任投资为准则,始终落实安全至上、风险控制的投资理念。基于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理念的遵循,结合当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针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优化应当落实在对风险因素的合理规避上。具体而言,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3.1对于社保基金管理而言,优化的关键在于以加强监管的方式合理规避社保基金投资行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基于对监督管理的强化,要想最大限度的规避社保基金投资行为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3.1.1首先,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着眼于对运行独立的专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构建:运行独立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及部门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定期向社会大众针对社保资金的筹集与运用情况进行规范且即使的公式,确保社会公众以及各类型新闻媒体对于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及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作用能够得到充分且有效的发挥,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有效抑制了地方部门或个人以行政名义进行社保基金挪用的违法行为,从而确保了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3.1.2其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着眼于对社保基金投资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通过构建信息披露制度的方式,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保基金的运营以及管理状况均能够以一种相对公开化且透明化的方式所呈现,从而使得社会大众能够明确各个时间段内社保基金的投资、收支、收益以及亏损情况。

3.1.3再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充分遵循安全性、收益性以及流动性的顺序展开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大众普遍将社保基金简单理解为“养命钱”。从这一角度上说,社保基金自身所具备的安全性特征是极为关键的。换句话来说,在针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的过程当中,安全性应当始终是第一位的投资原则。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相关部门机构在针对我国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行为的过程当中,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方式将一部分社保基金投资于安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证券当中(例如国债等)。与此同时,对于风险性资产的投资应当是中采取分散投资方式,借助于此种方式合理控制风险因素,并且还应当在社保基金投资组合中针对风险度水平较高的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予以严格控制。

3.1.4最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针对既有行政法规加以严格执行:相关部门机构及工作人员在针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的过程当中,应当针对现阶段已有的行政法规加以严格执行,加大对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违纪及违法问题的惩处力度,特别是对于基本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行为而言,监管力度应当不断强化与落实,确保这部分社保基金能够在投资过程当中安全保值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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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对于社保基金所涉及到的投资领域而言,优化的关键在于以分散投资的方式合理降低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大量的实践研究结果向我们证实了一个方面的问题:分散性投资是确保设备现阶段社保基金投资安全以及投资收益合理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应当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首先,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借助于投资组合最有理论实现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有效防范:从现阶段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组合角度上来说,除结合我国现阶段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借助于强制性措施实现对基金资金投向的规范以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人员还应当结合市场发展实际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性决策,在此基础之上针对最优化投资组合予以合理选取,进而获取最高的投资效益。

3.2.2其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借助于分散投资方式实现对市场风险因素的合理降低:分散投资方式应当如何在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优化过程当中发挥其应用优势呢?笔者认为,其重点应当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积极拓宽海外投资渠道: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针对整个国际市场范围内富有国际投资经验与业绩稳健的专业性投资公司进行管理与专门运行。投资公司的选取可以采取招标竞争的方式,吸引国际范围内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竞标作业;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应当积极参与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行为:我国现阶段社保基金投资渠道较少,且社保基金投资行为保值增值实现难度较大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达水平较低,可供投资的产品较少,无法在有限的对象选取范围之内构建最为优化的投资组合。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应当参与开发市场最具潜力投资品种和金融衍生工具。实践表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会伴随着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的增多而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增长趋势,由此也使得社保基金投资状态的保值及增值能力有效提升。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2

在设立初期,“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了离退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重较大的国有企业,大部分省份都面临着养老金缺口,基金结余少,增长也比较缓慢。2005年之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通过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范围,引入更多的劳动者,在退休者缓慢增长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赡养比”有所下降,基本回到1∶3~1∶4的水平,从而逐渐缩小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缺口。目前,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金额不断增长,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告,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已经超过1.92万亿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收益低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的较快增长,对这些结余资金的投资运作工作进展缓慢。目前,我国各地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出和结余资金的管理,据测算,2000年至2008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均收益率不足2%,而同期的通货膨胀率为2.2%。从实际收益率来看,没有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保值增值的目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运行过程来分析,造成投资收益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了结余资金的投资运作。1997年7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这一文件之中,正式确定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的运用范围。根据该文件的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的投资范围是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两类。上述投资规定是从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的角度制订的,但却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狭窄,收益率低下。

对社会统筹资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混合管理导致投资运作面临制约。与“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对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分为两部分,即社会统筹计划的结余资金和个人账户计划中积累起来的个人账户基金。这两部分基金的性质和用途存在差异,社会统筹计划的结余资金是现收现付制下收缴资金暂时多于应支付的养老金而产生的暂时结存的资金,并且在不远的将来即将用于养老金的支付。个人账户基金是积累制的,是账户所有人在工作期间持续不断地向其账户存储资金形成的,并且只能在退休后才能提取资金,因此,个人账户基金结余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增加。上述两类基金性质不同,对投资运作的需求也不同。对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基金而言,能够保证养老基金的当期支付就是成功的,理论上,最好的现收现付制度是收上来的资金正好与当期需要支付的养老金金额相等,即不存在资金结余。但由于资金收缴和支付的时间差,为保证支付的需要,现收现付制下一般会通过制度设计使得基金收入略大于支出,并且不会留存较大的结余资金,一般只保留能够满足三个月养老金支付的结余资金。因此,现收现付制度下的养老基金很少开展投资运作,即使基金结余资金较多而需要进行投资运作时,主要也是投向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积累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金将只进不出,尤其是在制度设立初期更是如此,这会使得个人账户基金能够积累起较大规模的基金资产。基金积累起来的资金要通过投资运作来获取至少高于通货膨胀的收益率,否则基金资产的实际价值就会在积累过程中缩水,从而失去基金积累制的作用。因此,投资运作业务应是基金积累制全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周期较长,其风险承受能力要显著高于社会统筹基金,可以投资的范围可以扩大到股票甚至私募股权等收益和风险相对较高的资产。

目前,我国社会统筹结余资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混合管理,没有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单独核算,进一步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初期就负担了大量的退休者,造成社会统筹部分存在入不敷出的状况,一些地方将个人账户基金中积累的资金也用于了当期支付,这导致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基金处于“空账运行”状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这种管理体制对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方面,个人账户基金的“空账运行”,导致基金没有相应的资金与之对应,不可能通过投资运作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基金无法分离出去单独进行投资管理,只能被动接受社会统筹资金的投资范围和结余资金的整体收益率,而社会统筹基金因为考虑流动性的要求只能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等风险极低的投资品种,其收益率较低,个人账户基金也只能被动地接受与社会统筹资金相同的较低收益率。

养老保险基金的归集层次较低,仍然处于分散管理状态。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部实现了省级统筹,但只是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的省级调剂,基金的实际归集层次并不是省级政府,因此,结余资金实际仍然分散在接近2000个地市或者县级政府的社会保障中心进行管理,这种状况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分布极其分散,基金的结余资金总量上较大,但具体到每个社会保障中心的规模就会大幅降低。一般而言,资产管理行业是存在规模效应的,规模越大的基金越能够获得更多更稳定的收入,越能够雇佣更优秀的员工,投资收益率也越高,目前的个人账户基金很难实现规模效应。而结余资金管理的分散化使得每个社会保障中心都需要留下一定金额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的支付需求,这实际减少了可以用于投资运作的结余资金。缺乏专业投资管理人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现有的社会保障中心的相关人员代管的,并不是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的,这在“存银行、买国债”的要求下是可行的,但如果要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余资金进行投资运作,就需要集合大量的专业投资管理人员从事相关工作。随着近年来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投资管理专业人员的薪酬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已经成为高收入人群,政府主导的投资管理机构很难为相关专业人员提供符合市场水平的薪酬,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不仅要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还要能够保证养老金的支付需求,这要求相关机构不仅能够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还要精通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精算,这种复合型人才更是稀缺。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的政策建议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放开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从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制度设计看,适时开展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工作以实现保值增值是其本质要求。因此,需要结合我国正在开展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相关工作进程,对当前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混合管理的体制进行改革,把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独立出来,理清个人账户基金的基本管理思路,明晰基金资产,允许开展投资管理业务,通过基金结余资金的投资运作,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于社会统筹基金,可以从审慎角度出发,将其功能设定为主要是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支付,如果存在结余资金,也可以继续延续目前的相关投资运作规定,即“存银行、买国债”。设立专门机构开展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作从现实性角度出发,为了尽快转变目前个人账户基金缺乏投资管理而导致收益率低下的局面,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该机构应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人员构成以专业投资管理人员为主,人员薪酬水平要接近市场平均水平,从而吸引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加入。同时,为体现规模优势,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作权限需要上收到中央政府,将资金集中起来之后开展投资运作,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如果暂时难以成立相关机构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作,可以先行委托市场上现有的同类机构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进行投资运作。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3

摘 要 社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制度顺利运作的根本基础,其安全与运营管理效益是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环境复杂性的提高和社保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如何在社保基金安全保值基础上实现最大的增值更成为我国社保管理机构担负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 社保基金 效益 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营离不开社保基金这一根本的物质基础,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来,政府十分重视社保基金的筹集与运营管理问题,社保基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证。但随着社会形势新的变化的出现,我国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受到挑战,影响了社保制度体系的稳定。

一、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转效益的紧迫性

当前内外部环境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因素,使社保基金的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如何有效管理、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成为需要考虑的紧迫问题。

首先,我国人口结构和收入层次的变化要求社保基金必须充分、有效的发挥其作用。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老有所养的问题成为社会普遍担忧的问题,而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基础的社保基金此时能否保障人民生活的能力更显得重要。而且随着各收入阶层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我国社会产生了一些影响稳定与发展的矛盾与问题,而社保基金可以调节收入差异,维系社会关系,并且通过公平的分配给弱势群体来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保证社保基金的充足性和安全效益。

其次,社保基金运作管理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因素的增加也要求必须更为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效益。在社保基金安全基础上实现最大增值是充分利用社保基金的方式,而投资于资本市场则是实现价值增值的主要途径。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创新程度不断提高,投资方式日益多样化和新颖化,资本流动更加频繁,范围也逐步扩展到全球,社保基金投资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对社保基金的安全增值的期望也提高。

第三,社保基金安全与利益屡受侵犯的事实造成的隐性流失迫切要求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我国近几年来出现多次挪用社保基金、违规投资等案件,社保基金被某些地方领导用来弥补财政困境或者被挪用挥霍,或违反投资范围进行高风险投资,严重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社保基金管理面临的效益与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资本运作效率也逐步提高,但我国复杂的社会国情决定了社保基金管理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存在问题。

1.社保基金依然充裕性不足

社保基金中财政拨入的部分占比较大,虽然从统计数字来看全国社保基金的规模已经接近一万亿元,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资金缺乏的现状决定了财政拨入的款项不会无理性的增加,而其他筹资渠道资金也有限,特别是我国社会保障方面资金需求更大,人口基数的庞大、通货膨胀的持续使得在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当代要保持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储备依然责任重大。

2.社保基金整体运作效率不高

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底的近11年来全国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为8.41%,高于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但近三年来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额却逐年递减,这与基金规模的扩大是不相符的,且2011年的投资收益率远小于通货膨胀率,因此实际收益应该是负的,而社保基金各项目之间的收益也存在较大差别,有的收益率连续低于通胀率,所以整体投资效率并不乐观。另外,从社保基金的服务效率方面来看,其改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体现的不够明显,在实际给付中不及时、不足额发放,甚至冒领骗领等,造成严重的公平效率损失。

3.社保基金管理存在安全患

从客观来讲,通货膨胀是社会经济广泛存在的因素,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其变化更明显,因此是关系社保基金保值的首当其冲的因素。而从主观来讲,由于我国社保制度与管理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基金管理人员和投资运作机构的能力限制等,社保基金的筹集运作过程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纪案件就说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环境安全性有待改善。

(二)社保基金诸多问题产生的原因

1.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水平较低

首先,社保基金筹集覆盖面较窄,且筹集方式单一。其一,社保基金除财政拨入外,征缴集中于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度比较小,更不用说外资企业等其他性质的企业,即使是参与筹集的很多企业也利用各种手段和理由欠缴、拖缴社保基金,导致收缴率降低。其二,我国社保基金以个人账户统筹为主,这需要参加人员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一定程度上把那些无稳定收入工作的人群排除在外,特别是农村人口,虽然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制度已经开始推行,但由于经验不足,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原因,使社保基金实际征缴的数额有限。其次,社保基金的申报缴纳过程不规范。当前社保基金登记、申报、征收、核定、支取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导致征管程序相互脱节,使得社保基金征缴基数无法取得准确的资料,征收过程中存在少缴、漏缴的情况,造成了社保基金的严重流失。

2.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限制因素较多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4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现状

我国进入运营阶段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它们的运营收益直接决定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并没有在全国层次上实现统筹,而且由于打通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导致个人账户出现“空账”问题,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相关部门也未公开这两项基金的运营状况。当前处于有效运营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只有中央政府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每年通过年度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基金大致的运营状况。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可以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这一缩影来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现状。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它定位于国家的重要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位和用途可以看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影响着我国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的能力,这也就决定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必须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为不断处于贬值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无法满足其定位需要的。此外尽管我国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消除这部分基金的“空账”状况,实现真正的“实账”运营。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同样是为了满足参保人退休、大病时突然增加的巨额支出,因此这部分基金的运营目标同样应该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资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的范围都经历了不断扩展的过程。

就投资途径而言,从2001年到2003年,即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的前三年,基金的投资范围非常小,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是把安全性作为基金投资的第一目标。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投资途径以外还增加了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但相关部门对基金投资途径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许多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而从2007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如从2007年开始取消了对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的审批限制;2008年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景气,取消了股票指数化投资这一投资途径。此外,从2006年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还增加了境外投资这一途径,更大限度地拓展了基金的投资范围。

就投资机构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设立之初到2003年6月都是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运营,从2003月6月份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引入管理人和托管人对部分基金进行委托管理,而引入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大多为私营投资机构。自从引入委托投资方式以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委托投资资产的规模发展非常迅速,占全部基金资产的比重越来越高。但是从长期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委托投资资产与直接投资资产的比重有待进一步调整。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主要目标在于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情况就成了衡量基金运营效益的唯一指标。我国当前公开的关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数据的仅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项,表1显示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2001年到2008年的投资收益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到,从2001年到200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一直处于5%以下的水平,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以后的实际收益率则更低,甚至2004年出现负的实际收益率。从2006年开始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其中2006年的实际收益率达到27.51%、2007年的实际收益率更是达到38.39%的高峰,而2008年的实际收益率则出现了-12.65%的投资亏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存在如此大幅度的投资收益波动,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不合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控制的能力较弱。从几何平均来看,从2001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平均为8.98%,实际收益率为6.65%,虽然从绝对值来说收益率并不算低,但收益率存在的大幅度波动显示了基金收益的不稳定性,基金的保值增值存在着极大风险。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作为战略储备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现实中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却面临支付与风险两方面的压力,这直接决定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支出压力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我国则是在社会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出现“未富先老”的现象,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增加了我国社会保障的支出压力。图1显示的是我国从1953年到2008年老年人口比重与老年抚养比的变化趋势,其中1993年到2000年主要选取了1953、1964、1983、1990、2000年共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而2000年以后则为国家统计局历年抽样调查的数据,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整理得来。

从图1中可以看到我国从2001年开始65岁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超过7%,达到联合国规定的“老年型”国家标准,正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态势还刚刚开始,老龄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还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2001年到2008年仅仅8年时间里我国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5个百分点。此外,从图1中还可以看到老年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与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呈正相关,也就是说,随着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单位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老年人口数也随之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供养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增加了未来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这必然增加作为重要战略储备资金的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迫切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应付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对该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在未来的支出水平也都直接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未来支出的水平也就越高,对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二)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压力

出于人口老龄化的原因,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支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出现的支付高峰,因此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轨,但在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转轨成本,本该用于积累并进行运营的个人账户基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状态。如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认城市养老金缺口在2.5万亿元左右,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达到6万亿元;世界银行测算的养老金缺口则更大,估计在3~4万亿元左右。如此巨大的养老保险缺口仅仅依靠中央政府掌握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偿付是无法实现的,在基金规模最大时的2008年,基金的资产总额也只有5623.70亿元,即使全部用来弥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缺口,也只能满足缺口总额的20%左右。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巨额隐性债务压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保障基金通过运营实现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得到化解,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规模越大,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因素

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要求的迫切性,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就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然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时必须分析各因素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最优安排。

(一)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不同选择都会影响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效率。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而言,一定收益率的投资项目与一定的风险相对应,收益率越高的投资项目它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也就越高,即使市场上短暂地出现收益率高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由于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就会吸引过多的资本流向该投资项目,从而降低它的收益率而提高它的风险,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各投资项目的收益率与其风险相对应。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营状况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投资途径的选择对收益率和风险的影响。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机构而言,根据运营主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营机构与民营机构两种,而这两种投资机构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从1980年到1990年,民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8%,英国为8.8%;同时期公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4.8%,新加坡和印度为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虽然也同时存在公营机构直接投资与民营机构委托投资同时并存的情况,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2008年的总资产中有3057.89亿元的直接投资资产和2565.81亿元的委托投资资产,但不同投资机构投资收益的相关数据并没有公布。不过我们可以通过2003年引入民营机构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委托投资以后基金的投资收益率的变化观察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民营机构与公营机构在投资收益率上的差异。

(二)监管的有效性

监管的有效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可以按照监管对象的不同分成对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两个方面。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一直处于不断变革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其中的养老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是以基金的存量作为基础的,在基金的存量不断被非法挪用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就无从谈起,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成了无源之水,基金的保值增值的目标不可能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主体包括公营机构和私营机构,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时的收益水平和面临的风险都是存在差异的,这也就为监管部门如何有效地实现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提出了挑战。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历年的资金运营状况,私营机构的收益率要高于公营机构,但同时风险也要高于公营机构,在这样的条件下将社会保障基金在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间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能力,可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收益率并降低风险。

(三)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途径除了小部分存入银行外,大部分都是在国际或国内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因此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为例,在基金设立之初就把股票、企业债、金融债、国债等列入基金的投资范围,但由于缺乏投资经验,还是有64.59%的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持续运营,对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基金的投资途径越来越多地由银行转移到了资本市场,到2008年银行存款只占全部基金总值的10.90%。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展和投资组合的变化中可以看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越来越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完善的资本市场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有利的条件。

四、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路径选择

(一)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

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自身条件和基金投资途径的现实状况,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对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在多年的基金运营过程中逐步确立了“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投资方针。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的战略储备资金,属于全体公民的“养命钱”,在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控制基金投资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对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在基金的四条投资方针中仅仅只有一条涉及基金的运营收益,而且把提高基金的收益放在最不重要的位置,在基金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导致过度的注重基金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存在负相关关系,对基金安全性的过度强调往往会忽略基金的收益性,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收益率的下降。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比较小的初始运营阶段,应该把基金的保值增值作为基金的重要运营理念,把提高基金的运营收益摆在基金投资方针更重要的地位。同时,在基金的实际运营操作中坚决贯彻既定的基金投资方针,使基金在运营中获得足够高的收益并尽量避免投资风险。

(二)合理搭配投资组合

通过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但在各个投资项目的资金比例上可能还存在进一步调整的需要。在合理搭配投资组合上,发达国家成功的社会保障资金运营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加拿大养老保险投资部(CPPIB)在实际运作中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这些指数大多为加拿大的TSP综合指数、美国的标准普尔500指数以及MSCIEAFE指数等,实际运营结果表明这种运作方式是相对成功的。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也把一部分基金用于股票指数化投资,但它占全部基金的比重并不高,与加拿大养老保险基金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的方式相比有很大差距。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选择时,应该积极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合理搭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同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不同性质的投资主体所运营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是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路径。尽管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私营投资机构进行委托投资的资产规模达到2565.81亿元,占基金资产总额的45.62%,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仍有54.38%的基金资产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属机构进行投资。而分散在地方政府手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也大部分都是由政府部门下属机构进行投资,基金投资的收益率不容乐观。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际经验,转变政府的职能,把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营的具体安排交给经过政府监管部门严格审核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私营投资机构,而政府部门只保留对申请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私营机构进行审核和对他们的投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通过私营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运营来取得较高的收益,通过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严格监管实现基金的安全,通过两个部门的专业化职能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益与安全双重目标的同时实现。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5

关键词: 农村养老保险;农业资金;解决思路

农村养老保险不但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金融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到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以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金融问题,农村社会保险又与某种融资体系相联系,并影响着社会资金在各产业之间的配置。本文主要关注农村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方式对农业资金造成的影响,即社会保障基金带来的农业资金流出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带来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存量的增加

1993年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推向全国有条件的地区。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虽然不断波动,但总的来看仍呈扩大的趋势。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54亿元。尽管目前看来,这部分资金总量尚不高,但是,随着“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必将大幅增加。因此,有必要对这部分资金的流向加以分析,以明确其对农业的影响。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

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而言,进行投资来对积聚的养老基金进行保值与增值,对于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支付,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使得大量资金向非农领域流动。对于银行存款而言,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存于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系统。农村信用社资金的贷款方向,集中于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其中,乡镇企业贷款有相当大的比重投到非农领域。邮政储蓄系统长期以来实行资金存入中央银行,依赖于储户于转存中央银行之间的存款利差,成为中央银行回笼资金的一种手段,即使将这部分资金推向金融市场,由于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基础建设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所以,农业的贷款并不具有吸引力,银行贷款款的流向,只能以非农产业为主。对于国债而言,国债的发行目的是为了弥补赤字与筹集中央建设性预算的部分资金,对弥补赤字而言,无论是作为政府人员的工资还是用于政府采购,都是使资金进入非农领域,并在非农领域周转。对建设性预算而言,除了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建设和农网改造的资金是流向农业之外,其余国债项目的资金都是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对于其他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公司债而言,更是各种非农产业的主要筹资手段,使得资金流向非农产业。

然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来源,又主要是农业资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因此,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所交纳的资金,也只能是农村人口收入中的一部分。固然,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中包括了大量乡镇企业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非农产业。但是,这些人员是原属于家庭保障范围的,他们向社会保障的转移意味着原有家庭保障格局的打破,使得由他们进行家庭保障的另一部分人群也必须纳入社会保障,以保障其老年消费。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能仅仅面向这些“离土”人员的,还必须包括这些人员所对应的原家庭保障中的人员。这后一部分人群的收入却主要是农业收入,他们交纳的保费,也只能源于农业收入。农村家庭本身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农村居民的收入,不仅用于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还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的投资。就此而言,农业收入与农业资金具有一定程度的等价性,源于农业收入,就是源于农业资金。总的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来源,仍有相当部分是属于农业资金的。

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运作的结果,是资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净流动,其资金来源是农业,其资金使用是非农产业。农村养老保险规模越大,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越多,农业资金的流出也就越多。而从长期趋势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只会越来越广,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只会越来越大,与之相应,农业资金的流出会越来越多。

三、农业资金流出的经济后果

农业资金的流出会造成以下三个主要后果。

1、农业资金流出的最直接后果,是农业的萎缩。作为一个生产部门,农业需要不断的将获得的收入重新进行投资,以维持简单或扩大的再生产。农业资金对农户自筹配套资金的依赖性较高,而农户自筹资金的获得,主要是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因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带来的农户可支配收入的减少,会使农户的生产支出显著降低。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尚不发达,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投资主要是依靠家庭积累,农户缺乏其他的融资渠道来弥补参加社会保险所交纳的资金,这也减少了家庭进行农业投资的规模。

2、农业资金流出的另一个后果,是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不足的恶性循环。农业资金的流出,要求在农业生产中用更多的劳动来替代资本,使农业中劳动力的使用量增加。而劳动投入的边际效益又是逐步递减的,因此,农业资金的流出,使得劳动带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也就越来越小,农村人口的外流规模也就越来越大。不断增加的农村外流人口加剧了原有家庭保障的解体,形成了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而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了农业资金的流失。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农业萎缩的速度将越来越快。

3、农业资金流出的第三个后果,是降低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提高提高主要还是依靠农业的新要素投入,农业资金的流出,减少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农民对土地的要素投入也就相应减少,导致农业竞争力的下降。而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的扩大,作为资本要素的农业资金的流出也越来越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会因资金的缺乏而难以进行,这就使得我国农业的成本始终偏高,难以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价格竞争。

四、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引起的农业资金流失的思路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农业资金流出,既制约着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危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但是,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又是势在必行的,这就需要一个与农村养老保险同步的农业资金补偿机制。本文建议采用以下思路进行应对:

1、建立农业资金的回流机制

通过建立资金回流的机制,可以抵消建立养老基金的影响,方案如下:

(1)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农业建设国债

补偿农业资金的第一个方法,是把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资金,再用于农业建设。这可以有两种方式:直接投资于农业,或者购买用于农业建设的国债。但是,直接投资的方式是不可行的。一方面,农业投资的风险较高,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投资的安全性则有严格的要求,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直接投资于农业也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所允许的社保基金投资方向也不包括对农业的直接投资。因此,购买用于农业建设的国债,也就作为补偿农业资金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用于农业建设的国债的资金是流入农业的,另一方面,国债作为一种国家信用,其风险很低,也可以满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安全性的要求。

(2)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单纯以购买国债方式来回流农业资金是不够的。就目前的农村贷款而言,主要是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的,而不是用于长期的农业投资。因此,存入信用社、邮政储蓄系统的农村养老保险,是难以回流到农业的。这就必须由财政出面,来引导农业资金的回流。一方面,可以加大国债资金对农业的投资规模,以抵消农村养老保险所带来的农业资金流出。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农业贷款贴息等方式,来促进农业贷款的增加,以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存款流回农业的比重。

2、以渐进方式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

鉴于农村养老保险对农业资金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也必须是渐进的,以避免对农业造成大的冲击。一方面,要使农村养老保险结构与我国的社会结构相适应,使其有一定的地区差别;另一方面,推进的速度又不能太快,以保证资金回流的机制能逐步与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相适应。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是相当不平衡的,农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很大。对农村收入高,农业收入比重低的地区而言,农村养老保险所保障的人口,以在非农产业工作的人口为主,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对农业资金的影响较小。但是,对农村收入低,农业收入比重高的地区而言,农民用于养老保险的资金只能从农业资金中获得。社会保险范围的迅速扩大,会使农业资金大量流出。因此,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必须承认这种差异,农业收入为主的地区,还要以家庭保障为主,非农收入比较高的地区,方可逐步增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比重。并且,农村养老保险的建设,要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相配合,同步推进。

3、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就城镇养老保险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第二、三产业内部的融资方式,来自第二、三产业的工薪收入,以养老基金的方式筹集起来,之后仍然以直、间接的方式投向第二、三产业。而农业养老保险,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不论作为存款还是购买国债,都是用于非农部门。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农业贷款的高风险与土地生产率的下降。由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发达,对长期贷款与农业基础投入的风险难以准确测算,有限的贷放量往往带来高风险,这是信用社所难以应对的。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发达,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资金瓶颈,抑制了农业生产规模效益的形成。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农业对资金的吸引,不能把农村养老保险建成农业生产的融资来源。因此,加强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促进农业收益率的提高,降低农业融资的风险,是将农村养老保险带来的农业资金分流吸引回农业的重要手段。从长期来看,这是减弱农村养老保险分流农业资金的最终解决途径。

注释:

①参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3] gopinath, m., kennedy, agricultural trade and productivity growth: a state level ,analysis,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1982, 5, pp1213-1218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6

1.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理论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客观需要,并根据财政供给的基本范围以及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我国近、中期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总体目标应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界定公共产品的内涵,明确政府职能,充分保障社会公共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政法制化建设。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来看,在现行支出结构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应逐步下降,行政管理费支出比重降中趋稳,社会文教费支出逐步增加等。要逐步降低政府购买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转移性支出所占比重。当然,财政支出结构的目标不是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需逐步实施,系统推进。

2.原则。在现阶段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体现政府职能原则。财政支出结构与政府职能存在紧密联系,政府职能的范围和方向决定着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方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财政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因此,财政职能必须服从于政府的职能,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也要服从政府职能范围。

二是体现社会公共需要原则。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社会公共需要是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石,规范财政支出结构应体现社会公共需要,财政支出范围应与社会公共需要相符。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必须以公共需要为原则来界定和规范财政行为。

三是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效益涉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都可由市场解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特别注重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共产品中的纯公共产品,因其社会效益最高,应首先保证这部分支出,然后再安排准公共产品财政负担的部分。政府应根据公共产品社会效益的不同,分层次、有重点地确定财政支出范围。

四是注重财政支出结构相互协调原则。财政支出结构的协调主要指结构内部各个要素的相互适应,是明确支出重点与非重点的平衡发展,而不是各个要素不分主次的平均发展。在不同的条件下,各要素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的地位不同,有着明确的主与次、重点与非重点的分别。支出结构的协调是动态的协调,是支出各要素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实现各支出要素之间相互促进的发展。五是体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财政支出结构按行政级别划分有中央、省、市、县、乡各级财政支出,由于各级政府职责权限不同,财政支出范围也不同,即事权与财权应相一致。国家可通过立法等形式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根据各自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权。在明确财政职责范围的前提下,合理、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范围。

3.总体思路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前提是科学界定我国财政支出的范围,明确政府及财政应当承担什么事务,应重点支持什么,重点控制什么等等。因此,我国财政支出调整的总体思路可作以下考虑:(1)确保国家政权建设支出需要,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权建设支出属社会公共需要支出,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只能由政府财政通过税收筹集资金予以解决。(2)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逐年增加,但仍存在支出比重较低、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的问题,这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3)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私人投资者通常不愿介入或介入不充分,政府财政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4)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的支持力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客观要求,财政预算内投资要退出“竞争性”领域,逐步让位于市场,财政主要增加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研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

二、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对策思考

根据上述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及总体思路,针对目前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在近、中期应采取下列对策:1.逐步解决行政事业经费增长过快的问题行政管理、外交、公检法等部门执行社会管理的必要经费支出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属于公共需要,是财政必须保证的部分。但我国行政管理费支出与世界各国相比较高,2000年达17.42%,增长速度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针对我国现状,可采取如下改革措施:(1)进一步精减机构,控制行政编制,提高行政支出效率。1998年以来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人员,但仍然存在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人员费、办公费居高不下,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要严格控制政府机构的公共经费,改革会议制度、公共用车制度和招待制度,减少会议费、车辆购置维护费和接待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事业单位可分为三类:一是社会公益型,如基础教育、技术推广等;二是准公益型;三是经营型。对这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财政应保证社会公益型经费,对准公益型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方式,并适当核减部分经费,把经营型事业单位推向市场。

(3)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贯彻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作用、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其它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和促进事业的发展,建立一套能全面、系统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报表体系。

2.改革财政投资体制财政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是经济建设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对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起,中央政府针对我国存在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连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有力地拉动了我国经济增长,但同时中央政府承担了很大的债务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必然的,总体来看,应以企业和家庭部门投资为主,政府投资只能限于公共需要、私人不愿意投资的领域。要把过去财政对生产、经营领域的投入转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工程上来,并随着财力的丰裕逐步增加投入,通过转变资金投入方式,为市场经济和企业平等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经济建设主体应由政府转向企业,财政只进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从直接投入生产领域,逐步转移到为生产建设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上来,转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项目,转移到共同需要方面来。要改革国家政策性投资体制,财政预算内投资不宜实行有偿使用的方式管理,宜采取无偿投资的方式;由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的投资,应采取国家资本金投入的方式。

3.优化社会文教支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政府早已提出科教兴国战略,200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完成213亿元、科技支出完成373亿元,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2002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51亿元,安排科技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7.84%和9.38%.总的来说,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中,基础教育基本上属于公共产品,整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从中受益,具有正外部效应,其经费应全部或绝大部分由财政供给。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更多地带有私人产品的特性,其费用可由受益者来支付一部分。因此,按照公共财政理论,高等教育可以由政府来办,也可以由私人来办。对此,国家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应为义务教育提供资金保证,为重点高校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基础科学研究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其成果为社会所共享,其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应用型科学研究由于可以市场化,财政不应负担经费或酌情负担一部分。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科技力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政府应提高对科学研究事业的财力投入,并使科学投入的增长快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同时,在科学研究支出总量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基础科研的投入力度,优化科研支出结构。

4.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内在稳定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许多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由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负担。另外,社会保障支出划分不明确,支出比重低的现象仍然存在,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必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现行支出分配结构,尽快使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同时相应削减行政经费和一般事业经费支出,真正把社会保障支出作为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使各类城镇企事业职工都参加失业保险;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