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例6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1

一、增强包车客运源头治理,完善基本工作

(一)制止客运包车挂靠运营。按照《道路搭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国家执行道路客运企业品级评定准则和质量诺言审核准则,鼓舞道路客运运营者执行规划化、集约化、公司化运营,制止挂靠运营”的规则,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要立刻对存在挂靠运营的客运包车进行彻底清算,经过公司收买的方法理安产权关系;市国资委、市城管局负责监视整改,保证运营方法符合规则要求。关于未按要求理安产权关系的客运包车,交通运输部分要作废其运营资历。关于达不到规则技能品级和类型品级的车辆,由道路客运企业自行组织施行更新,采取公车公营方法运营。

(二)避免客运包车超范围运营。根据《道路搭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高端运营范围不克不及涵盖低端运营范围,省际包车不得逾越车辆《道路运输证》上审定的运营范围从事市际或县际包车客运。为使客运包车运营范围与其营业相顺应,防止超范围运营,各道路客运企业要立刻依法向交通运输部分请求处理省际包车的市际、县际包车客运运营答应。

(三)整合包车客运资本。针对现有客运包车治理中存在的涣散式单车治理、承包运营人自力承揽营业、车辆独自停放、安全例检准则难以落实、驾驶员运用布置随机性强等问题和破绽,道路客运企业要创新治理机制,整合包车客运资本,执行“一致安全治理体系体例、一致组织客源、一致调剂车辆、一致安全例检、一致收费规范、一致车辆停放”的“六一致”治理形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分负责对辖区客运包车施行日常行业监管。

(四)规范包车客运标记牌发放治理。道路客运企业要布置专人做好包车客运标记牌申领、发放、治理、注销工作;对包车客运标记牌执行交旧领新准则,做好发放台账注销;在对客运包车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在本企业立案和车辆安全例检状况查对无误后,严厉按审定载客人数和运营范围与用车单位或小我签署包车合同。交通运输部分要规范包车客运标记牌发放和治理,做好签发前审核和台账注销工作,向符合规则的请求人每运次核发一张,发放台账保管2年。

(五)增强客运包车技能治理。道路客运企业要坚持完善客运包车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准则,布置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按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记入车辆技能档案。承当客运包车二级维护功课的灵活车维修企业该当坚持车辆维修档案,除依照国家规范和技能规范认真执行客运包车二级维护功课外,每次二级维护功课要布置专人上车审核客运包车座位数目和车辆构造、尺寸转变等能否与出厂时坚持一致,能否有改装座位的陈迹,实时发现和改正擅自改装客运包车行为。

(六)严厉客运包车驾驶员治理。交通运输部分和公安部分要严厉执行驾驶员培训、测验准则,严把大中型客车驾驶员培训、测验和发证关。公安部分要坚持驾驶员交通违法、生事信息记载查询平台,向社会供应客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变乱查询服务,实时向交通运输部分出具客运驾驶员三年无严重交通责任变乱证实;要严厉法律,对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越审定人数20%以上、超越规则时速50%以上的严厉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要将屡次违法记载未实时处置的客运驾驶员信息实时奉告交通运输部分和道路客运企业,催促其到公安机关承受处置,交通运输部分要催促客运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置,情节严厉的应调离驾驶岗位。对灵活车驾驶证被公安部分刊出或许撤消的客运包车驾驶员,由交通运输部分依法撤消其从业资历,三年内不得参与从业资历测验。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把客运包车驾驶员聘用关,当面搜检驾驶员的驾驶证件、从业资历和驾驶阅历,与符合前提的驾驶员依法签署聘用合同;执行驾驶员立案注销准则,坚持驾驶员步队相对不变,严禁未经交通运输部分诚信审核的驾驶员从事包车客运营业;客运包车领取包车客运标记牌后,不得私自调整驾驶员。道路客运企业要制订严厉的避免委靡驾驶办法,布置、催促驾驶员应用服务区等设备落地歇息;客运包车每日运转里程超越400公里(高速公路驾驶员直达客运超越600公里)的,必需装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延续驾驶不得超越4小时,或许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越8小时。道路客运企业要按期组织对客运包车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实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置,不时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认识、营业本质和应急措置技艺。

二、增强客运包车动态监管,保证运营安全

(一)执行客运包车发车前安全奉告准则。依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履行道路客运安全奉告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走运发[]396号)要求,在客运包车发车前,道路客运企业要明确要求车辆驾驶员向搭客奉告以下内容:道路客运企业称号、客车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视告发德律风;客运车辆审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半途歇息站点;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运用办法;司法律例规则事项,如制止搭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风险品,制止超载、超速、委靡驾驶的规则,特殊是延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越4小时,制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同意的站点上下客,制止携带风险品进站上车,制止改动线路行驶,制止封闭GPS,制止客车22时至清晨6时路过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前提的路段,卧铺客车清晨2时至5时泊车歇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则等。

(二)严厉依照商定开始地和线路运营。道路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对包车客运车辆的运营治理,客运包车该当凭车籍地点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记牌,严厉依照包车合同上商定的时间、目标地和线路运转,随车持有包车票或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形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徕包车合同外的搭客搭车。单程包车回程载客时,须向回程客源地运管部分立案,未经回程客源地点地县级以上运管部分同意,不得回程载客。

(三)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卫星定位监控主体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工作的通知》(走运发〔〕80号)要求,道路客运企业要制订完善卫星定位安装装置运用规则,坚持动态监控工作台账,依据车辆行经道路的实践状况,设置响应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规范;装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剖析处置动态信息;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增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视,制订改正违章和处分办法,实时改正和处置超速、委靡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并抄告公安交管部分,对有屡次违法驾驶行为的驾驶员要按规则加剧处置,情节严厉的要将其调离驾驶岗位,对违法驾驶的卫星定位信息要至少保管1年时间;要按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安装运用状况,保证车辆在线时间。对不按规则运用、成心损坏卫星定位安装的单位和小我,以及不严厉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则赐与处置;形成严厉结果的,依法追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司法责任。

三、增强组织指导,落实工作责任

增强包车客运安全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安全,事关社会调和不变。各级、各有关部分、各道路客运企业要站在讲政治、保不变、惠民生的高度,充分看法增强客运包车安全治理的主要性、紧迫性,具体构建县政府一致指导、部分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客运包车运输安全。

各级县政府要把增强客运包车安全治理工作归入主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增强道路安全整治的各项规则和要求,统策划划客运包车安全治理工作,协调停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催促有关部分、企业认真实行各自职责,狠抓各项安全工作办法的落实。各级县政府及各有关部分要坚持健全指导班子全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首要指导负总责,分担指导直接负责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其他副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准则,抓好分担工作范围内的道路客运安全工作。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2

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年度保证如下:

一、 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 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 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 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 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 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 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100%。

九、 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 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 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 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年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 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保证人:

年 月 日

驾驶安全保证书范文二:

为确保证运输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xxxx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乡、村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单位 :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3

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职责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交通管理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驾驶员工作职责,自觉服从交通管理。发现驾驶员酒后开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

2、爱岗敬业,热情服务,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处办公室对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3、经常维护车辆、定期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司机上班前要认真检查和清洁车辆,做好出车前准备。不出车时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4、坚持节假日车辆值班制度。值班司机不得外出,保证做到随用随到,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需要。

5、加强保密观念,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

二、车辆管理

6、处办公室负责处行管车辆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7、各领导及各科室用车,应提前通知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期间,用车人不得用于其他无关工作的事务。

8、严禁公车私用或司机将车辆外借他人,一经发现,出车费用由用车人自理,对当事人(包括司机和用车人)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私自出车或车辆外借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包括司机和用车人)自负。

9、驾驶员培训、车辆年检、车辆保险、驾驶证年审由处质量安全科协同司机办理。

10、车辆要做到有序停放,集中统一停放。所有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置。

11、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加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严禁公务车辆在酒店、娱乐场所及风景名胜区停放。违反本条的单位、责任人、用车人、驾驶人,被媒体通报曝光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车辆修理及燃油管理

12、司机要加强责任心,做到自己动手,一般故障做到能检查、能判断、能排除。

13、处行管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维修报告,注明需修理的部件、需更换的零配件,经处办主任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修理,否则,不予报销。

14、更换易耗器件(如轮胎、电瓶、坐垫等)由设备科验证核实,然后交旧换新。

15、车辆修理费用由处财务科统一办理,须凭发票、修车清单、经批准的修车报告单,方可报销。

16、处行管公务用车实行用油量与行驶公里数相挂钩的管理办法。处办公室为处行管公务用车加油的直接管理部门,定点加油卡由处办公室统一管理。行管公务用车需加油时,由处办专职工作人员持卡跟车前往加油。加油小票需由司机签字。

17、司机修车、加油虚开发票、油票的,一经发现,按票据数额的2-5倍处罚。

18、每半年对每辆车辆的修理费、燃油费等费用公示一次。

四、安全管理

19、司机要加强安全意识,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交通及机械事故。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包括碰、擦、挂)的,年终对司机给予奖励。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指经公安交通签字为交通事故),取消安全奖。

20、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服从交通管理被罚款的不予报销。

21、因工作需要使用私家车,单位给予补助,但出车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车辆安全等由车主自行负责。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4

【关键词】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社区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是社区管理的核心问题,因为交通问题关系到社区的安全,秩序的稳定以及社区人们生活的安定、和谐。随着我国交通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近年来,社区交通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做好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建设社区内部各项交通设施,加强社区道路建设,提高社区交通安全水平,打造一个通达度较高的交通运输系统,这样才能维护和谐的社区环境,为人们带来幸福生活。

一、社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业管理机构与人员

长期以来,由于社区管理人员有限,对社区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创建健全、完善的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形成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从实际的社区居民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对于交通安全法规的理解与认知水平也明显不足,所问询的100名社区居民(多数为退休职工、老年人、学生等等)有一半以上对社区内基本的交通规则不甚了解,几乎无人可以完整地说出行车规则以及动车载客的最高数量。

(二)社区交通安全重要性认知不足

最近一些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社区加大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然而社区单位由于认识不足,没能积极有效配合宣传,社区交通安全工作重任全部落在公安交管部门身上,加重了公安交通部门的工作负担,公安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无法长期深入社区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切实维护社区交通的规范。

(三)社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健全

由于尚未形成强烈的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意识,使得社区内部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也处于较为欠缺、薄弱的局面。社区内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具体体现在泊车空间不足,车辆随意乱停的现象时有发生,行车路线与行人路线无清楚分辨,由于没有专人负责监管,使得行车与行人时常拥堵到一起,不仅导致了社区内交通混乱,甚至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这些都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健全密切相关。

二、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一)创建社区交通管理机制

将整个大社区划分为几个区域,单个区域内设置两到三名民警,民警要全面、彻底、细致地了解自身所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状况,以及经常通行本区域的车辆、人群等等。只有熟知了交通环境,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有序的交通管理方案,将具体的安全管理方案提交给当地行政机关,再由行政机关与各个社区所对应的企业、单位等进行沟通、协作,这样才能确保社区管委会与交通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履行社区交通管理方案。

具体的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应该涵盖多方面的内容,例如:社区内交通道路的设计、规划与维修等等,多种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与使用规则,商业点的布局与调动等等,为了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可以创建专门的社区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社区居民都能够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密切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可以试着创建交通管理档案,对于故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记录备案,超过规定次数或情节极其严重的行为则要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处理。

1. 社区内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以社区内各个交通区域划分为基础,创建各个单位的台账,实行台账管理,这其中应该包括车辆台账、驾驶员台账,分配安全管理员协助管理。在车辆台账中记录本社区内所有车辆的基本信息,例如:车主姓名、车辆居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年检状况、使用时间、有无违章记录等等。重点要加强对行驶车辆的追踪式管理。驾驶员台账也要进行详细、科学记录,其中包括:所管辖社区内驾驶员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年龄、性别、任职单位、驾驶时间、有无违章记录、年审状况等等。社区对应单位的交通负责人要同交通民警积极、密切配合,定期将社区内车辆司机组织起来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来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杜绝违规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对台账信息经常进行核对、整理与更新,重点核查车辆的年检状况、违章信息等等,需要年检的车辆必须及时催促车主年检,也要严格监督驾驶员的年审情况。

2. 社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为了全面确保社区交通管理的安全化、规范化,可以创建交通资料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其中的信息内容基本包括:社区中所分布的道路级别、道路长度、基本的车辆通行状况等等,同时要试着与社区对应单位的管理部门取得长期、有效的联系,实现双方的长期双向配合、有效合作,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力度,锻炼一只专门的社区交通安全协助小组,小组成员可以由社区居民轮流担任,由此来调动全体社区居民的力量,使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其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这样才能使社区内部自觉形成良好的交通风貌。

3. 做好社区内交通违规与事故的处理。对于所采用的交通管理机制与方法要试着在应用中探索、选择与取舍,根据社区内部交通秩序状况以及事故状况等进行针对性选择与处理,对于一些违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状况进行针对性处理,实行单位与社区双向配合监管,共同监督社区交通安全,对于情节轻微、影响较小、责任明确的事故可以由民警自行处理,对于情节较为恶劣、严重的事故则要履行正规的交通法律法规程序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首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尽量控制矛盾发生,全面维护社区内规范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氛围,尽量调动群众的力量,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参与、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

(二)引进技术、现代化管理

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交通安全管理也受益其中,在现代化科学技术的有效支持下,社区交通安全管理逐渐朝着自动化、科技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未来的交通管理势必会逐渐摆脱人为操作的局面,朝着科技、网络管理的趋势前进和发展,从当前来看更多的城区已经配置了交通闭路监控系统,社区交通安全管理也要顺应形势,在社区内部引入现代化网络信息系统,打造网络式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社区的交警责任人可以利用交通网络系统来提供社区内交通概况信息,凭借网络系统开展交通管理工作,达到社区交通的安全化、自动化管理。针对这一客观形势,就要试着提高社区交警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要尽量配备一些不仅具备扎实交通专业知识的交警,同时也能够熟练操作与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这样才能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起来。

加强社区车禁系统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交通,就要从交通车辆的技术化管理入手,安装社区车禁信息系统,对过往车辆实行刷卡识别处理,严格监督外部车辆,例如:出租车、非社区私家车等车辆的出入,对于一些较为特殊需要出入社区的车辆,例如:货车、施工建设车辆、搬家车等等则要进行登记,实行门卫监督制度,一切非社区车辆的出入必须经过门卫核查、登记后才能进入社区。

增设社区视频监控系统。为了切实维护社区生活安全、交通规范,可以在社区内的一些重要路线配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社区主要交通线路都能够被严格监察,力争达到社区主干道视频监控的全方位涉及,积极巡视、监控社区交通安全,特别是处于动态运行的交通设备,以及车辆的停靠状况等等,一旦出现违规、违章的交通车辆,则可凭借监控录像资料来进行取证、处理,从而达到有效的监控效果。

三、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健全、完备的社区交通基础设施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为只有规范化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备才能使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区内各个车辆、各个驾驶员按照设施规划来规范行车、停车。

(一)加强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与更新

社区要加大力度完善社区内主干线路的维修与养护工作,确保社区内道路平坦、宽阔,经常实行道路质量硬化检查,全面维护社区内交通道路的质量,及时检查各项车辆通道有无隐患因素存在,根据社区内建筑的建设情况对道路进行规划、维修,重点加强对居民楼前道路的维护与保养,尽量高筑路基,减少低地、洼地的出现,控制积水现象,必须为社区居民留置出足够活动的空间,防止出现由于道路狭窄、交通拥堵出现交通事故问题。

(二)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泊车问题是社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大问题,安全泊车的前提是要拥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泊车系统,为安全泊车提供充足空间,可以选取两个居民楼的空间,利用其修建泊车场,确保每一名车辆都能够安全、有序停放,或者修建地下停车场,试着将停车场入口与人行道路口分离开来,二者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这样就保护了社区内老幼居民的安全,也可以通过扩展社区道路来设置临时停车位,这样就能够有效规范泊车空间,确保社区内的所有车辆都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秩序进行停泊。

(三)增设交通标识设施

通常情况下,社区内道路较为曲折,会有很多拐点和分支路口,为了减少由于道路伸展复杂所造成的交通运输问题,就可以通过增设交通标识设施来解决。针对社区内典型的区域,例如:学前班、学校、十字路口等地方可以增设减速带,或者其他缓行提示灯,也可以通过安装测速仪器等来监督各个通行车辆,通常主干线路上的车辆航速要控制在20km/h,分支线路的行驶速度则要在15km/h,也可以在车道两旁比较醒目的地方增设一些宣传标语,用来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为了切实保护社区内老幼人群的生命安全,也可以通过配设三角塑料凳、架设石柱等进行隔离,设置出一个无车区,有效限制各式车辆的涉入,全面维护行人安全。

同时,也要注重行车、泊车区域远离居民生活休闲区域,这样才能为社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社区生活环境,这样才能维护社区生活的安定、和谐,提高社区生活质量。

(四)做好社区巡逻检查工作

在社区内设置巡逻车辆,对小区的交通状况进行动态观察、监测,并与保安建立好联系,在双方的有效配合下,进行全昼夜的观察,对于一些交通违规行为,例如:不按规则停车、车辆超速行驶等等,则要采取合适的惩治手段,或给予警告、或给予扣分,如果出现无法处理的矛盾问题时,则要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以此来维护社区规范的交通秩序。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程施工、社区内重大活动等社区内交通难免会受阻,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内保安人员、交警要做好社区居民出入维护工作,特别是对于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要特殊关照、可以带领他们穿过交通干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将老年人送回家,将社区内人身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维护整个社区的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当社区内商业点在举办各种促销或其他大型活动时,要在各个路口配置保安,负责整条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做到责任详细规划,分工细致。

四、完善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于社区安全的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对整个社区居民的启迪,可以在社区的大门口拉条幅、贴标语等来向人们宣传社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让人们时刻树立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或者通过向社区居民发放交通安全教育小册子,使更多的社区居民时刻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意义,在行车、步行以及外出等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则,维护自身安全,也为他人带来良好、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

五、结语

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源自有序的交通秩序,必须做好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社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序的交通秩序,为社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使更多的人不受交通车辆的不良打扰,这样才能实现对社区交通的有效管理,全面提高社区生活水平,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大队.开放式社区道路微循环改造汇编,2010年.

[2] 周江平.微循环理论与支路交通[J].城市交通,2010(5).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5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有限公司)《**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和“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内所有部门、科室。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驾驶人员以及车辆交通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督导。

组 长:初卫星

副组长:王勇 张廷欣

成 员:邢国利 金征农 汪国勇 周承波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廷欣

安全管理员:周承波

第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培训,负责对车辆挂牌、维护、年检、保险、维修、油料使用、非工作时间用车、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卫生进行统一考核监督管理。并设立车辆及在岗驾驶员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第六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维修考核等规章制度,完善车管部门、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等各级职责。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级车管部门及驾驶员应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第七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须与局(营销部)领导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八条 驾驶员上岗条件

(一)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劣迹、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上岗前经理论、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上岗驾驶员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持有《上岗证》。

(四)《上岗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从严控制,分级负责”的原则。除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外,其他任何领导(副科级以上)不予办理《上岗证》,不得驾驶公车。

(五)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市局(有限公司)安保科每年审验一次《上岗证》,对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视情给予缓审,直至吊销《上岗证》。对已调离驾驶员岗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回《上岗证》。

第九条 在岗驾驶员每人每年须向所在单位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有:理论教育和考试情况;安全行驶及奖惩情况;事故登记和处理情况等。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第十二条 提高安全意识,讲究文明礼貌,做到七不开,即:有经验不开英雄车,技术好不开冒险车,路面好不开侥幸车,行人少不开麻痹车,任务重不开急躁车,心里烦躁不开斗气车,无交警不开自由车。

第十三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行驶;严禁争道强行,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 **区局(营销部)所有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机动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有: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情况;车容车貌和日常管理情况等。

第十六条 车辆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坚持三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四勤(勤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保养)制度,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七条 对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送货车辆只能按规定路线行驶,专卖稽查用车只能用于专卖稽查管理,严禁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其他工作用车,先由用车单位、部门领导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之后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批,再开据《派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使用,对非生产经营车辆和非值班车辆坚持“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上岗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十九条 租用系统外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签定《租 赁合同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严禁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开公车,严禁驾驶员以公名义私自出车。一经发现,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车管部门负责人、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非在岗驾驶员、非驾驶员、在岗驾驶员200元的罚款。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医疗费用),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正式工驾驶员待岗一个月,外聘人员予以辞退。扣罚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资5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维修、加油及各种手续证件办理,由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实施,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车辆出现较大故障由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鉴定并报局(部)领导签字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外出车辆出现故障急需维修时,应先告知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取得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三条 带车外出执行任务时,带车人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带车人因不尽职责而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带车人的管理责任。带车人和司机要做好车辆的看护管理工作,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第二十四条 班后一律将车停放在单位院内;车库内严禁堆放杂物挤占车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分别处以30—5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五章 加油管理

第二十五条 车辆用油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加油单(本、卡)制,驾驶员凭加油单(本、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不能打白条,其他所用油料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购买、结算。长途车辆需要在外地加油的,应开据正规发票,归队后将加油凭证交给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验证,签字后方可报销。根据所有车辆状况逐一制定耗油标准并做记录,月底进行考核,实行节奖超罚制度。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交通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每周必须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记录。

第二十七条 教育内容要贴近工作实际,其内容: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车辆电路、机械常识、车辆简单故障的排除,职业道德、相关规章制度等。

第二十八条 提倡驾驶人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各项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和考试,无故缺勤者,罚款自理。

第三十条 通过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使每一名驾驶人员都熟知交通法规和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理论常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遏制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续岗,不合格者待岗学习,再进行补考,当月内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正式工调离本岗位,外聘驾驶员应予辞退。

第六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实施必要的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单位报案。及时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报告事故的大小、性质、经济损失等情况,并于12小时内向市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详情。不得隐瞒不报。

第三十三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出事地点,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处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四条 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科室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将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报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奖励原则

(一)各科室应把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奖励内容,积极开展“优秀驾驶员”活动,以此来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当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岗驾驶员,局(部)给予通报表彰,返还当年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再奖励与上缴风险抵押金同等数额的奖金。

第三十六条 处罚标准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依责任的大小,按下列标准给予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的,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负主要责任的,扣罚8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80%的经济损失。

(三)负同等责任的,扣罚5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50%的经济损失。

(四)负次要责任的,扣罚1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10%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 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饮酒和醉酒驾车的处罚

(一)饮酒驾车的处罚

1. 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3个月的工资和6个月的所有奖金。

2. 违反第二次:正式工驾驶员扣罚6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及全部安全责任金。

(二)醉酒驾车的处罚

1. 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扣罚个人缴纳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12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只发最低生活费,并待岗半年。

2. 违反第二次:经市局(有限公司)批准,正式工驾驶员开除公职。

第三十九条 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章未列出的其它违规行为,按本单位及其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责任事故隐瞒不报,一旦核实,部门、科室主要领导承担与责任人等同的处罚金。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局(营销部)交通安全责任部门也是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 “领导干部”是指局(部)副局长(副经理、工会主席)以上干部。

第四十四条 “经济损失”是指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金额。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则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平安、保安全、促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整治为先,预防为主,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要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车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严厉打击我县校车各类交通违法及违规行为,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进一步规范校车的管理,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积极探索和建立我县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放置校车统一标识;随意改装、加装座位;校车不按规定定期检测、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使用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日至8月24日。在此期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的现有校车进行自查,查校车资质、查驾驶人资质,通知校车使用单位到具有检验资质的安检站对校车进行检测,并于8月24日前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复印件分别交县教育执法大队和县交管大队备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校车主动停开、禁用,对车况破旧、达到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对学校租赁客运公司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合同。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教委牵头,会同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抽调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校车资质。要按照《县教育委员会、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5号)等文件要求,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是否齐全(包括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卫生器材等),有效且达到“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是否是9座以上客车,是否按农村客运车辆参险要求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等,是否喷涂统一中英文外观标识和运行线路,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校车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校车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校车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员,要责令校车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校车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各校车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安检站对校车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校车使用单位利用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车辆、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校车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使用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或自备不符合校车条件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规范租用或自备车用于接送学生的行为,严禁学校租用或借用、自备不符合校车准入条件车辆或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如非法改装车辆、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无牌证、假牌证或报废的车辆)接送学生。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租用学生用车时,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一是到有资质的经营单位租用车辆;二是确保车辆符合客运车辆条件并无安全隐患;三是驾驶员必须持有交警部门颁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执照,在近三年具有安全驾驶经历。

6.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县教委、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出规模、人数和次数。如非必要,各校均不得外出活动。如确需集体外出,需制定严密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把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教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

(三)巩固提高阶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9月16日至10月5日。建立健全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要把交通安全管理贯穿到学校日常的教育管理活动中。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严管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形成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五、任务分工

建立校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委牵头,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参与,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县教委要与县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和县安监局配合,严把校车准入关,并做好办理校车手续的相关工作,负责将取得校车资格并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登记造册,并抄送县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和县安监局。开学前要划定各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开学后要会同县公安、运管和安全监管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和在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道路上运行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要督促校车使用单位遵守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年终目标考核范畴。配合县交巡警大队对无牌无证接送学生车辆及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配合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对不按核定线路运行校车的处理,配合县交巡警大队和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对无校车通行证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处理。

县交管大队要严把校车和驾驶人审批的准入关,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及驾驶人归档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法规教育,开学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要配合县教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学后派交警到校园进行交通安全讲座等。要加强校车路面管控力度,警力随着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做相应调整,采取定时、定点检查和随时、随地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和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县运管所要积极配合县交巡警大队和县教委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做好校车运行线路的核定等工作。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对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车辆按客运车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按非法营运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县安监局要将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的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校车及驾驶员的登记、办证工作,加强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教育。摸清学校非法接送车和学生私自租车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按照管理权限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及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行为。对使用无校车通行证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态度,切实提高对校车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动员,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