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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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为保障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凡沿国、省道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必须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同时,积极鼓励非国、省道沿线学校及幼儿园在条件成熟情况下,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学校及幼儿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校车,既可由校(园)方添置专用校车,也可市场运作租借社会车辆。

二、积极鼓励和扶持学校及幼儿园为学生及幼儿提供专用校车服务,鼓励学校及幼儿园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添置专用校车,鼓励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添置专用校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购校车由县财政对购车单位按每一个乘车座位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购车补助。专用校车在购买及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县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有偿经营服务性质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的30%收取,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优惠。

三、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加强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让其形成拒绝搭乘违法违规车辆的自觉意识。每学期初,学校及幼儿园必须组织学生及幼儿填报乘车申请表;家、校(园)、车三方签订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家长、学生及幼儿、车主各方责任;对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学校及幼儿园要与家长专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责任。

四、校车服务要让利于学生及幼儿,确保乘校车价格低于同类客运价格,学生及幼儿乘车费用开学时一次性缴纳。对就读于小学和初中阶段的生活困难的乘校车学生,由学校适当给予乘车补贴。县财政对学校学生全部按本通知要求落实了校车接送的公办初中、小学,按学校学生总数生平1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专款专用。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渠道不清楚的,按照属地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锁定责任,强化督查,严格标准,实施问责,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各区要结合实际,以“不发生无行驶证、无号牌等证(照)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因超载、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外出教育活动乘坐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中小学生(幼儿)各类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指导,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对影响安全乘车的不规范行为,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查,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间断地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乘车管理督查工作。对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暗访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督促整改;对多次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开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和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集中整治。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以路面查处、学校周边查处、守点守线查处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突出加大对偏远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对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开展以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员工作职责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年春、秋季开学前,要以校(园)为单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讲解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每个中小学生(幼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

(四)坚持校车“户籍化”管理。对符合校车条件、但未申报办证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要督促其尽快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证;对不符合校车条件但仍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要予以严厉打击。坚持实行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员跟车、校车日志、乘车安全管理、中小学生(幼儿)定点定时上下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定的时间、线路运行。

三、突出重点,着力消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问题。全面取缔无证车、超载车和农用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要通过增加车辆、增开营运线路、有条件的区开通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专车等办法,解决好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问题。同时,针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幼儿),可在成本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乘车票价。鼓励达到校车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辆,在约定时段从事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从源头上规范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幼儿)的接送车辆。

(二)着力解决城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问题。针对中小学生(幼儿)这一特殊群体,要进一步研究对策,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方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坐公交车。要加强运营中小学生(幼儿)公交车辆资质审核,确保行车安全。

(三)着力防范春游、秋游和各类集体活动乘车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出游,必须事先加强安全教育,并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幼儿园)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承载中小学生(幼儿)出游的道路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与出行线路相符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出游,严禁车辆在出游途中超载、超速行驶。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当事先与具有三级以上经营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签订包车运输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四)着力解决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要对全市所有校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暗访,严厉查处超载、使用故障车、聘用无证(照)人员驾驶校车等问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时,必须有教师或者保育员在车中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幼儿),严格杜绝超载现象。

四、明确职责,形成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工作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全面协调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有关规章制度。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档案,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校(园)长负责制。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对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相互间沟通联系,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开设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交通安全地方课程。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幼儿)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乘车责任意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小学生(幼儿)乘车方案。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继续坚持“一校一警”制度,安排警力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城市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合理安排线路,增开车辆或者增加班次,解决中小学生(幼儿)接送问题。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校车安全和校车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校车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3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一)

2017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矛盾调处等源头治理机制,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综治工作机制

1、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机构。

2、健全工作制度。各地校园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结合当前校园安全形势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各地各学校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形势研判、情况信息、工作述职、目标考核、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切实落实本地本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命安全教育,并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

5、加强法治教育。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拟创建法治教育示范学校20所。

6、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有利时机,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并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总结,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夯实安全防范体系,提升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7、进一步加强保安培训。切实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及监控、防护、报警设施设备。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安保人员值班备勤工作,强化安保人员培训,提升安保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门卫值班、校园封闭管理、领导带班值班、校园安全巡逻、寄宿制管理等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大力推进校园巡逻队伍建设。各地各学校要抽调年富力强、有责任心的教职工组建校园巡防队伍,充实校园安保力量,并在当地综治、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校园巡防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10、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各地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确保校园无火灾事故。

11、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两化”体系建设,按照“两化”要求和《襄阳市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对较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2、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函〔2013〕7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函〔2014〕15号)要求。在夏季来临之前和秋季开学之际,各地各类学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六不”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制发、回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等方式,提高学生及其家长对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学生家长的监管责任。同时,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强化宣传教育、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隐患排查,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溺水事故。

13、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襄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和随车监管人员等制度,实现校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构建校车安全培训体系,定期对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在春、秋开学之际,开展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治理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和“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等问题,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14、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要立即停用,并采取封闭等防范措施。有基建施工项目的学校要实行封闭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三年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条件。

15、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季节的特点,加强春、冬季传染病防控。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要加强食堂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五、加强检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6、继续推行学校安全工作明查暗访督查制度。按照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所管辖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17、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地各校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评,考核结果计入各地年度综治工作考评总分,并作为表杨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和镇(区)实行“一票否决”。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二)

根据上级政府、xx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现状,特制订2017年我校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1、强化组织建设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中层领导及各班级安全委员

强调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决策者的角色,确立一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副校级分管领导,设一名得力的安全专干,每班设立一名安全委员。领导小组要全面、具体、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及时计划、布置、督导、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有效研究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

2、强化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基层、各人头上,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到管得有条理,抓得有成效。

3、建立完善有效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制定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类应急预案和活动方案,充分体现科学性、防范性、针对性、实效性。

4、强化安全教育机制。安全工作重在防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素质和防范能力,是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讲座、专业人员报告会、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专题活动等途径进行安全系列教育。

5、强化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xx文化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切实安排好安全工作经费,及时检查、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特别是做好校舍设施,防盗设施,消防设施,实验器材,体育设施等日常检查,维修工作,从硬件上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6、强化安全工作奖惩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安全不工作列入平时及年终考核中,并做作为教职员工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实现的,严格追究先关责任人的责任。

7、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培训机制。学校在参加xx市教育局安全科对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专干、保安等人员业务培训活动的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班主任、任课教师、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8、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机制。学校各种设备、校舍、电气设施、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等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学期开学之前要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平时要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9、完善校园安全预警保卫机制。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力量,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校园监测防盗报警系统等作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结合,促使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安全预警防控网络的形成,并发挥其作用。

10、监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障机制。为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办理好校园责任险,既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又保证学校正常秩序,有效转移,摆脱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尴尬处境。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主要内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人参伤害事故预防预与处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大连市安全教育和管理手册》和《安全教育一日常规》,进一步增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2、加强安全专题教育。开学第一天上好安全教育课,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共公卫生安全等,防学生早晨 、课间、中午意外伤害事故等。 必须把安全教育课列入到学校课时计划之中,并实实在在上好安全课。平时,学校、班级至少每月集中全校师生,上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大课,并作安全教育备课和详细记录。要通过各类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安全教育的内涵。根据不同学生年龄段,安全事故多发的时间段和重要场所等加强教育和防范。

3、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作用,开展青少年xx法教育,以典型的突发事件、暴力事件、法律法规常识为主要xx法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平时自觉行动,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提高学校处理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的能力。

4、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三月、九月定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每年3月26日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以次为契机,开展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意识、安全防范、安全救护教育。要把安全教育与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大安全教育观。

5、注重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自杀、他杀的恶性事件繁盛。建立心理健康排查和教育档案,对心里有严重疾病的人员要采取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加以防范。

6、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安全教育宣传栏、橱窗、网络、电子屏幕等形式,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互联系的教育防护网络,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

(二)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

(1)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经教育局审查,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必须品德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文明服务,坚持原则,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在岗时要做到“三不准”,要按学生上下学规定时间开启校门,校门开启后,学校值班领导、教师、保安人员一律在校门口疏导学生。

(2)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校门要及时关闭,外来公务人员要问明来由,经校长同意,检查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平时接待学生家长和非公务人员一律在警务室。严禁精神失常、酗酒、非正当理由者、闲散人员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校园。

(3)门卫室要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按规定巡查校园,要能防偷防盗,防暴治暴。

(4)凡不属于例行公务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属于外来公务车辆必须登记车牌号,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任何机动车辆禁止出入。

(5)学校领导、保安人员每天要定时对学校的水、电、门、窗等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和报告。节日长假前后,学校要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长假期间,必须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增派人员,轮流守岗。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要遵受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校长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安全专干要具体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请交通专业人员到校做报告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2)要加强对徒步、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要摸清底数,搞好登记。放学徒步、骑自行车回家的学生要以屯为单位,选好屯长、车长,在屯长和车长的带领下,站队、结队回家。学校要采取措施认真检查、整改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制定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较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采取措施实施救援并进行妥善处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学校要班主任、家长、教运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实施“无缝对接”。

(4)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租用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校园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危及到学生安全的活动。

(5)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配合校车公司每学期组织一次校车安全逃生演练,提高学生避险能力。落实校车照管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学习交通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履行好xx市教育局规定的职责。

3、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1)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加强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初至少集中培训一次,教职工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每学期至少搞一次消防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2)教学楼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并设置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疏散示意图。要保证消防设施有效可用,要配足配齐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定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超负荷、大容量电器,严禁擅自更改用电保险装置。除教学需要外,学校不得在图书室、宿舍和个专用教室等实用电路、电暖气、电烙铁等设备。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2)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电路,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更换,有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用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要注意雨季的用电安全,雷雨天气,要关闭微机房、远程教室和教师计算机电源。

5、加强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要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停车棚等进行勘察,发现险情应立即整改,不得使用险房。停车棚等简易房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能承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扰。教学楼楼梯、通道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楼梯扶手、围墙不能低于规定高度。

(2)操场上各种铁质体育设施,幼儿园大型玩具,要采取防锈措施,并定期检查是否锈蚀断裂,预防伤害事故放生。

(3)学校冬季采暖前要有专业人员检查供暖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锅炉工必须先培训后持证上岗,严防盲目上岗操作,定期检查、保养锅炉及附属设备,做好运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不合格的锅炉不得使用。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畅通,少伤亡,使全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范景玉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柴普军同志、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张学斌、交通局副局长贾明君、安监局副局长、教育局纪检书记、农机办主任以及各地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长”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长”(镇长、村主任、派出所所长、校长)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地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交管站、农机办、交警中队、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议事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及时协调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三是配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各地要在每个行政村中指定一名由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村民爱护道路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底数,敦促无牌无证机动车主办理牌证,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协管员每月要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工作积极性。四是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员每月要向所在地交通安全委员会汇报本村交通安全情况;各地要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责任单位,每半年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二)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即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部门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验收时要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对已建成通车的农村公路,各地要组织全面检查,对于路面过窄影响交通安全的路面,必须组织相关村组按照标准培宽路肩,增大安全通行路面。二是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组织人员对农村道路进行排查,对临水、临崖、高落差陡坡、急弯、桥梁等危险路段,尤其是对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要设置警示标志;在“村村通”与国、省、县道交叉口要设置减速设施,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各地要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落实,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农村地区摩托车办牌办证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动员公安、交通和基层村民委员会,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办牌办证力度。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各地交通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每年开展三至四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超员、摩托车超员、货运及低速汽车超载、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法载客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三是积极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各地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开通“周末学生班车”。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摸清乘车学生底数,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学生乘坐“周末学生班车”,周末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织学生乘坐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车回家和返校。客运企业和车站要主动配合学校,定时安排好客车接送学生;各职能部门应按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四是落实集市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集市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指派一名领导干部值班,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营运客车是否违法超载,其他车辆是否非法从事客运,从源头上严把交通安全关,把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试点准备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将兴隆镇定为试点单位,拟在4月中旬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二)全面铺开阶段(4月下旬—11月中旬)

试点现场会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兴隆镇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

市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完成好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情况差的,将追究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任务分解到人,务求实效。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市校车管理模式,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学生交通安全,努力实现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幼儿园)规章制度管理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到“四定”:定人、定时、定车、定点,“五有”: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接送合同、有应急预案、有管理台账(包括车辆信息登记、学生分组登记、乘车点名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同时加强与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做好校车运输过程的监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校车的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严格加强对过往学生接送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运载学生。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未经审批而非法营业的无证无牌车辆的打击惩治力度,确保我市校车有序运营。

(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企业的监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必须按规定配备标准车辆,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校车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运载学生;督促从事校车服务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严禁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或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记录不良的客运企业从事学生运载服务。

(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的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信息,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推进解决校车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

(七)市物价局:负责对校车进行成本核算,核定收费标准。

(八)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学生集中住校后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配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校车标准审定、交通标志、停靠站点及行驶线路的设置和维护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校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校车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校车法规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市教育局要经常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有内容、有记载,并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校车单位的业务培训,强化校车运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2.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市新闻宣传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理解和支持校车安全管理的正确舆论导向。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校车申请入户管理程序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取得校车行政许可后,方可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申办校车入户登记手续。

1.提出校车使用申请。由车辆所有人填写《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后到教育部门办理校车申请。车辆所有人不属于学校的,应提供学校租赁该车的相关证明。市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办学资质、资产评估报告、服务范围辐射区域进行评估,对使用校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行听证会制度(不批准的,由校车管理部门说明理由),然后提交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待市教育局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2.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所有人应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驾驶人具体情况。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驾驶资格。对租赁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该学校要掌握驾驶人基本情况,并与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纳入源头化管理。车辆所有人持《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办理的校车注册登记资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录入信息、签章、建立档案。

4.确定校车性质。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审查车辆所有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凭证时,应审查《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相关校车许可材料,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确定专用校车或非专用校车以及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或其他校车,并存入本地机动车管理档案。

5.核发校车标牌。经审核符合校车许可条件的,由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已配备校车安全设备,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时一并核发校车标牌。

(三)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让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学生乘用车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真正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教育、交通运输、公安、物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监管,确保校车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有序经营,不得随意抬高营运价格。教育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运载学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台帐。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运营者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学生乘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确保我市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的有序运营。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6

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体局及县安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和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为加强领导,县教体局将安全工作领导组调整如下:组长王威麟,副组长叶红、张正光、毕永生、章韵琴,成员有许启福、章熙庞、邵风华、汪云路、洪东来、周金文、葛有钦、许长富、倪向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普教科,具体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演练、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健康教育、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各校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要制定或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校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时,要紧紧围绕学校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师生要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晒衣被、常锻炼。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和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积极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安全演练。今年3月22日(星期一)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学校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等组织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5月12日和9月18日全县各校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还要不定期组织住校学生进行消防演练。5月19日开展全省安全教育日活动。

3.扎实开展“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活动。今年4月份第一周是第四个“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溺水已成为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第一杀手。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教育。同时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提醒学生家长在夏季要教育孩子注意游泳安全。

4.积极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今年9月第四周是“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各校要围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努力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最低限度。

5.6月份继续开展预防血吸虫病、艾滋病和三项专题教育活动。100%的学校要开设三项专题教育课,中小学生对血防知识,预防艾滋病和的知晓率达90%以上,真正让师生健康、快乐成长,当前中小学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已刻不容缓,今年我县必须创建两所县级中小学预防教育学示范学校。

6.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教师,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要配备师生心理咨询的兼职教师。

7.积极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教育。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教育师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8.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各校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力争做到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三、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

各校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安全常规管理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平安校园”的建设是动态的,各校要认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创建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建成平安校园。

二是继续抓好校车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有校车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校车的统一标识、统一改装,符合校车的管理要求。

三是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以及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努力,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是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小学教学点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要定期开展学校及教学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五是强化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县教体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着力从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充实管理力量等方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学校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班额,对教学楼、宿舍楼等楼梯口、楼梯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认真进行排查,安全出口标志要明显,上、下楼梯的中间线要划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是加强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继续在学校开展禁止学生携带刀具、督促学生及时上缴刀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对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的危害性的认识,同时要强化检查,今年的春、秋两学期,各校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清查管制刀具的行动,努力消除校园携带刀具的安全隐患。

八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指导和检查,严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所有学校食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严把饭菜质量。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门前饮食摊点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净化学生的就餐环境。

九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门卫值班和保卫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和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记录工作,坚决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认真落实学校24小时安全巡查值班制度。

十是学校要加大对体育比赛、课程、锻炼、场地等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在实施体育活动时的安全。

十一是加强防雷工作,我县是雷暴活动频繁地区,年均雷暴日数50天以上,雷暴破坏力大,各校要进行年度防雷检测,并建立完善检测档案,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准入制度。学校对自聘的工作人员要每年进行政审一次,对身体健康、政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建立档案。

十三是对一年级新生入学和幼儿入园要进行验证登记,对没有接种疫苗或漏种疫苗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及时补种,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十四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对学校组织的春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告、审批制度,确保师生校外活动的安全。

十五是健全安全工作台帐,及时记录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确。

十六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

四、畅通信息,检查监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