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的特征范例6篇

逻辑思维的特征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大数据;思维模式;嬗变;定量分析;定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8-0106-03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江苏高校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机制研究”(C-b/2013/01/025);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校级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信息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帅(1984-),男,北京人,博士研究生,南京邮电大学发展规划处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张世明(1983-),男,哈尔滨人,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管理思维与实践。

一、 数据及其时代特征

有记载的数字使用几乎与人类文明同时出现。数字的使用是人类抽象思维进步的标志,数字使得量的概念有了准确(甚至是精确)的描述与规定,并可以使用这些抽象符号进行逻辑关系的串接,形成可确信的结果。于是人们掌握了一种工具,可以在逻辑关系内部利用数字对量的变动结果、变化过程、变化的趋势做出可信的结论,这就是数学。数学成为一门学科后,其突出特征是准确性和逻辑性,对人类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而今的数据则大大超越了量的概念,有了独到的特征。

第一,数据用来描述事物的特征甚至是事物本身。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事物的特征包括事物本身都成为了信息,事物的运动就是信息的流动。由于信息运载的便利性,用数字定义的信息,其标识与传输都是最为便利的。因此,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使用数字对事物特征或事物本身进行抽象规定,使事物的世界变成抽象世界中的数字世界,数字也就转化为了数据。

第二,数据是逻辑关系中的数字。数学的准确性是靠逻辑性完成和保证的,因为单个数字只是孤立的量的规定,准确则是要对事物整体的性质特征与运动变化做出一致性描述,实质是用逻辑体系抽象概括事物的系统特征或运动。事物的系统特征或运动过程由事物的各个特征或运动的每个阶段组成;逻辑体系则是由一个个数据组成。因此,数据的设置是为了形成有逻辑关系的数据体系,不与别的数据构成逻辑联系的孤立数据是没有存在意义的。数据的逻辑关系一般有三种样式:一是明确的数学关系;二是用以描述事物特征体系或事物运动全过程的抽象的数据体系;三是数据间的可能性逻辑关系。

第三,数据具有网络效应。数据不仅以逻辑的形式存在,也以网络的形式存在。网络效应指网络中的事物间交融引发新的事物关系或新事物出现的现象。事物间的联系构成网络,使用数据与数据逻辑体系对事物进行抽象标识后,事物之间的联系也会通过抽象的数学方法得到一个逻辑体系内的数据与另一个体系内的数据之间或者数据逻辑体系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是新数据逻辑体系的出现,即数据的网络效应。

数据的规模使用对社会生产与人类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

从生产的角度,数据所代表的信息技术推动了生产技术和产品全方位的发展与革命性的进步。一方面,以数据使用为特征的信息技术不仅使信息类产业和生产部门有了超越工业其它部门的发展速度,而且还以极快的速度渗透到几乎每一个传统的生产行业和最终产品中;不仅提升了工业生产的效率和产品的技术水准,而且还加速了技术的新生旧汰与产品的更新换代;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与产品的发展提升了人类社会的交往水平与规模;物联网技术与产品的发展带动了传统工业产品彼此之间的“智慧”连结,提升了人机交互的技术水平;整个产品世界和人类生活世界的联系水平更为发达。

从人类行为活动的角度看,数据技术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的一切行为方式。相关技术的进步大大改进了人们的交际、交往、交易的条件,交易效率的提升使人们彼此间发生联系的活动规模呈几何级数增长,并在过程中引发依赖交易条件改进的新行为活动模式。

数据的规模使用与相关技术的发展也对人类的思维方式演变产生重要影响,包括定量分析思维和定性分析思维。

二、 大数据时代定量分析思维及其嬗变

量的分析是人类思维能力进步过程中分化出的一类深刻的抽象方法。以明确的数字符号规范量的规定方式,从而有了固定的量的概念。这种固定最大的价值在于抽象后的逻辑环节与逻辑路线是明确且反复可检验的。定量分析因其准确、精确的特征而被大家所普遍接受,其嬗变过程为:

使用数字符号并进行计算。使用数字符号对不同的量进行对应规定,并规定计量单位,通过逻辑的计算方法形成数字关系,得出数据结果。既可以对存在事物进行某些特征的准确概括,也可以对事物的某些发展趋势做出精确推断。

使用数据系统定义事物特征或复杂事物及其运动。以数字符号对事物的特征或事物本身进行抽象的对应设定,按照事物特征之间、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将先前的对应数字进行串联,形成数据逻辑体系,即对应事物及其运动特征的数据系统描述模式。当量的分析方法超越纯粹的数字计算用来描述更多事物关系时,对知识的传承便有了革命性的意义。人类知识的传递经过语言和文字概括阶段后,准确性和可储存性已经大为进步,但语言和文字在传递过程一定存在因理解差异而产生的变异。而对知识体系进行数据关系对应后,因其不可违背的逻辑关系,从而大大增加了传递的准确性和历史一致性。

数据间的构造性关系抽象。如前文所述,数据体系是用数字对应事物特征或事物本身,遵照事物运动过程的内在逻辑规定形成的数据逻辑体系,其来源是事物本身。但随着数学工具的发展,数据间的逻辑计算方式越来越复杂,逐渐出现了单纯数据之间、数据体系之间的构造性逻辑计算关系。由于其并非来源于真实的事物特征及其运动过程,因而可能影响定量分析的精准度。

数据体系对事物运动及其特征体系的对应准确性也有瓶颈,表现在事物的所有特征不能被完全数字化标识;对事物及其运动的逻辑关系的认知受到生产力、思想认识水平的制约;外界环境对事物运动过程影响的不确定性等,这些都影响着人们对事物运动及其特征体系的全面准确认知。数据体系往往只能是对一类相对独立的逻辑关系的准确对应,在更广泛的条件约束下,准确性则会降低。为此,人们对已知逻辑关系的数据体系构成进行检验,采集更多发生的数据,通过数学计算方法检验描述事物逻辑关系的数据关系,以提高其对应描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定量分析在经历最初的数字符号运算关系阶段后,逐步发展到使用数字符号对应事物特征与事物运动并通过逻辑关系建立数据体系以描述事物及其运动规律阶段,大大提升了认识准确性。但数据的规模使用与计算方法的更新也使得人们对定量分析对数据产生了准确性迷信。当下,一切的学科都在使用数学工具,社会科学甚至包括人类的行为、心理、历史变迁都在使用数据进行逻辑概括或计算。然而,定量分析方法并不完美,一旦迷信数学工具,只追求数据间的某些逻辑计算关系,并套用在真实事物运动关系上,反而会增加人们对事物特征及其运动规律的判断的不准确程度。

三、大数据时代定性分析思维及其嬗变

定性分析思维完全立足于现实事物特征及其运动实践,它是人们从事物本身及其运动实践出发,用语言对事物的概念进行概括,对事物的特征进行总结,对事物的运动规律进行归纳所形成的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判断,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分析与推理。定性分析思维一直保持从实践中来的逻辑路线,其中不断发展的是逻辑思考的方法。定性分析的基本特征是:(1)只在逻辑层次进行抽象,逻辑的起点与节点是对事物特征及其运动环节的语言概括;(2)对同一事物运动,因所处环境不同,理解的角度、观点、水平的差异,可总结的逻辑线条多,差异性大,无法形成精准的标准;(3)定性分析的工具――逻辑思考方法,没有明确的正确与错误、简单与复杂、低级与高级之分,定性分析的结果自然也如此。定性分析思维模式的主要价值在于:(1)定性分析是对事物特征与事物运动本质的基础性分析。定性分析使用逻辑的方法与观点对事物及其运动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全面分析和综合,从事物及其运动现象中找出反复出现的规律与本质,并用语言对相关概念给予归纳表述,对认识的结果有积累,有分类;(2)只有在概念明确的基础上,所分辨出的事物高与低、长与短、大与小等量的概念才能使用相应指标进行定量分析;(3)定量分析的方法、手段并不能达到描述全部的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水平,只有定性分析模式才有希望更多的探究一个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发现事物运动的规律。因此,定性思维模式对人们鉴定和判别事物属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与评估价值。

大数据时代,定性分析受到单一流程化与概率方法的影响,其认识事物的角度受到局限,认识事物的全面深刻程度受到影响。

一是受到单一流程化思路的影响,使定性分析的路线与结果受到制约。人类与生俱来的思维能力是使感性认识必然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形成认识论体系。这是抽象基础上通过逻辑思维实现的。逻辑思维的步骤与路线就是流程。因为逻辑思维路线的多样性,流程也是多样的。数据涌现的时代会使数据逻辑关系的影响不断增加。数据逻辑关系的主要特征是每一个环节间依靠数学运算关系进行连接,一旦出现错误,计算过程就会停止,逻辑就会中断。当反映数据逻辑关系路线的流程思路大量进入生产生活活动,就会造成思维领域单一僵化的流程化、程序化,影响着人们的思考与行为活动创新。定性分析的突出特征是没有确定的标准以检验方法与结果的对错,这不是定性分析的缺陷,恰是其能对事物及其运动过程有更丰富和深度认识的保证。而定性分析的逻辑路线,用语言描述的概念特征及其组合或排列、排序方式,不同的人与不同的理解角度,其组合与排列方式必有不同,因此定性分析面对大数据时代单一流程化思路,思维效果会受到影响。

二是受到概率判断思路的影响,使定性分析的创新性受到约束。概率是通过大量重复,对每种情况出现的频次进行统计从而得出每种情况出现的比例。一般对发生频率高的事件会认为是必然事件,对发生频率非常低的事件会认为是小概率事件,在概率学范畴小概率事件通常又被认为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概率是一种数学工具,用来对不确定的事件的发生情况做出一定程度判定,但概率不是精确地必然,大概率事件不是必然发生事件,小概率事件也不是完全不发生事件,其准确程度在单次事件中是无法确认的。然而大数据时代对数学工具的推崇以及丰富的数据资源使概率判断的思维有了丰厚的土壤,影响着人们的判断习惯,导致人们根据事件在历史上发生过的频次(概率)去推测未来的结果,而不是分析当前事物的特点是不是具有与历史完全不同的新规律,这对人们认知事物和创新分析造成约束。

结语

人类的思维活动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同时人类思维自身的发展也受到自然界与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当前社会发展的突出特征是数据的广泛使用带来了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人的思维方式也受到影响,不仅有方法上、工具上的进步,使人类认知能力与认知准确性大幅提升,也存在对不同思维方式的负面影响。分析其嬗变过程,有利于人们正确认知与把握数据使用的两面性,在合理范围内发挥其积极作用,规避其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 逻辑 逻辑方法 中医

任何一种理论要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并将反映的内容准确地表述出来,就必须使思维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律。中医理论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正确地反映自然、人体和疾病的本质和规律,就是因为中医思维遵循了一定的逻辑规律。虽然中医没有明确提出逻辑的概念,但却一直在不自觉地运用着逻辑的思维方法,遍及中医理论体系、中医经典著作以及中医教学等各个方面。因关于逻辑方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故笔者搜集近十年文献,作一综述,以期对广大中医工作者的学习和研究提供思路。

1 中医理论体系中逻辑方法的应用

吴永贵等[1]认为中医学科学发现和理论构建的逻辑方法,既有通过归纳法发现一般原理,建立理论体系,也有通过类比、想象、提出假设、逐步验证而形成理论;认为中医学逻辑方法的基本特征是:①多向性和多面性一体的特征;②辨证思维的特征。任秀玲[2]认为古医家运用中国先秦逻辑的“应因之术”建构了中医理论体系。“应之道”指导中医学认识和发现生命运动的客观规律,构筑了生理之应、病理之应和天人之应的理论框架。同时作者认为“应因之术”是以客观事物的实(实体)与形(形象、征迹)为基础,提出的解决名实如何一致、相符的逻辑方法。

刘喆[3]认为类比推理方法贯穿于经络学说的形成过程及其应用。认为脉、经、络的提出,是以类比法为依据的。在经络生理方面,类比推理方法被用于说明阐释其功能作用。文末作者综合地评价了类比法的应用价值,认为类比法在经络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中,一方面给予医家们在理论创新上以重要的指导作用,使经络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获得了形象的基础,促进了它的形成。

另一方面,它又阻碍了经络学说的深入研究,使经络的认识停留于表象。高京宏等[4]通过分析历代医家对体质从现象分类到本质分类的认识过程,从初步的现象分类、进一步的归纳分类和深入的本质分类三方面对中医体质理论中的逻辑思想作了简要论述。

邢玉瑞等[5]认为类比思维是中医学广泛使用的逻辑思维形式,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范畴。它与形式逻辑学中的类比法并不完全等同,有其显著的特征与重要的价值。探讨了类比思维的概念、推理形式及特点。认为类比思维是指古人受天人合一理念的影响,在对自然界观察的基础上,将具有相似或相同特征(即象)的事物划为类,并在类的基础之上进行比较、推导,确定不同类间的联系,使知识在不同类间迁移的一种思维方式。其在中医理论体系中的运用称为中医类比思维;类比思维的基本形式分为比类、类推、比附3种;类比思维具有横向运动和联想性的特点。同时还论述了类比思维在建构藏象、经络理论,推论经脉气血运行与多少,阐述脏腑功能及阳气生理等方面的作用。孙雨来[6]认为中医对于治则、治法的确定,多是利用类比思维,取法自然之理,推入医学之中,成为医学之治则、治法。王志红[7]认为以五行为主线的类比法是中医学的主要逻辑方法之一。在五行类比的逻辑式中,其结构是:特殊-(五行)-特殊,五行是中介,借此中介过渡,才完成了由此及彼的类比推理。此外,中医学结合具体的医学理论及诊疗经验,借用五行相生、相克、相乘、相侮的理论类比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指导诊断及治疗,在这些类比的逻辑应用中,都是以五行作为中介而展开的。周唯[8]认为以辨证论治为主的中医诊疗活动是一种科学的、理性的实践活动,逻辑思维是其中普遍存在的思维现象。论述了逻辑思维方法的应用及特点。章新亮[9]认为中医作为传统医学,虽然是通过象形思维来认识事物,但同时中医之象注入了逻辑思维,由象而进入理性分析。即中医认识人体的方法是象形的逻辑思维方法。文中从3个方面进行阐述:①物象以形和意构造逻辑思维;②形和意相结合的辨证思维逻辑;③中医象形观的逻辑形式,其中分为归比逻辑和推理逻辑。卓同年等[10]认为中医历代以来之所以能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施治,除了依据长期的经验效果之外,善于运用成熟的逻辑方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医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积极吸收了东西方各类逻辑思想并不断运用这些逻辑来指导临床实践的整个过程,逐渐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逻辑形态。从本质上说,中医的这些逻辑思想和方法是一种蕴含在各种具体问题之中的应用逻辑,是发展中医学的重要思维工具。鲁兆麟等[11]通过对近代名老中医医案的总结,指出其中运用的一般逻辑思维方法为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临床中分析与综合常结合使用,归纳与演绎也常互用互补。

2 《伤寒论》中逻辑方法的应用

陈宝明[12]认为《伤寒论》之所以能确立祖国医学完整的辨证论治体系,成为历代医家所推祟的不朽之作,正是由于张仲景掌握和运用了正确的思维逻辑方法,从而揭示了六经病证的内在规律。作者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①六经辨证的归纳演绎法。②六经辨证的分析综合法。③六经辨证的假说验证法。其中作者将假说验证法分为了病因的假说验证、诊断上的假说验证、六经病治疗的假说验证、六经病传变的假说验证以及六经病预后的假说验证五点。④六经病的比较分类法。陈瑞春[13]就《伤寒论》中常用的逻辑方法,如比较、分类、分析、综合、推理等方面做了简单的归纳整理。王历等[14]就《伤寒论》中常用的比较法、推理法、分析和综合法以及归纳法作了初步探讨。其中,比较法分为对举比较法和互参比较法;推理法分为判断推理法、排除推理法以及试探推理法。钟玲[15]认为《伤寒论》通过许多条文具体表述了诊断假说的建立和验证过程。如第56条,就体现了一个诊断假说建立和验证的3个步骤。

3 《金匮要略》中逻辑方法的应用

宋建平[16]认为《金匮要略》中所涉及的科学逻辑思维方法有取类比象、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具体等,而且这些逻辑方法在中医学中有着较广泛的运用,并举出《金匮要略》中相应的原文逐条进行了论述。赵力维[17]将《金匮要略》中所运用的比较、分析、综合和归纳等逻辑方法作了简要论述。文中指出《金匮》一书分别从症状、脉象、病机和治疗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并举出关于“异病同治”和“同病异治”的原文为例;对于分析和综合的应用,以《虚劳病篇》为例进行了阐述。

4 《内经》中逻辑方法的应用

史新民[18]认为《内经》中的全息逻辑方法(全息思想:局部显现的信息是整体的信息的浓缩),以天人相应为基础,以生命活动的各层次系统为对象,运用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动静、刚柔等范畴形成具有自我修补功能的公理系统,从而克服了用静止的概念把握运动的状态,用抽象的范畴把握具体生命活动的局限。特别是比类取象、司外揣内、比类别异、慧然独悟等方法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中医的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赋予《内经》以无限的生命力。作者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内经》全息逻辑方法的特点:①《内经》全息逻辑范畴的具象性;②全息逻辑范畴的对偶性;③全息逻辑的非线性因果思维;④全息逻辑体系的自我修补特点。董尚朴等[19]简要阐述了归纳、演绎、类比以及验证在《内经》中的体现。

5 中医教学中逻辑方法的应用

邢玉瑞[20]从明晰概念、严密推理、辨证思维3个环节探讨了逻辑方法在中医教学中的应用情况:①概念的界定与匡正。中医教材对概念的正确定义重视不够,常有疏漏之处,如中医学两大特点之一的整体观念,《中医基础理论》中没有明确的定义;②推理方法的应用。中医学对阳气的生理功能、节律变化的认识,采用了类比的推理方法,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言:“阳气者,若天与日。”③辨证逻辑方法的应用。如反佐法是《内经》提出的组方配伍方法之一,是针对方剂的主要治疗作用与部位趋向,配伍一二味性质、作用相反的药物,以达到纠偏克弊,或顺应四时变化,治不违时的目的,具体应用可分为寒热反佐、升降反佐、开合反佐、动静反佐等,反映了中医辨证思维对立统一的特点。

6 小结

通过大量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发现对中医关于逻辑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其中逻辑方法的研究更是寥寥。透过此综述可以看出,逻辑方法的研究虽然遍及中医理论体系、中医经典著作以及中医教学等各个方面,但论述多是只言片语,没有系统地进行深入研究;或者只论述了个别逻辑方法,很不全面,存在诸多问题。逻辑学虽然对中医来讲是一个新概念,中医学没有具体讲述逻辑学的知识,然而中医学这个严密而完备的理论体系,却处处体现着逻辑学理念和方法的运用。中医经典著作作为中医的根基和灵魂,逻辑方法的运用更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故加强中医领域内,尤其是经典著作的逻辑方法的研究,已成为新的突破口,同时也为广大中医人提高临床辨证的思维能力,加速自身思维的改造,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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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 喆.从类比逻辑方法看经络学说的起源与发展[J].甘肃中医学院学报, 1994,11(2):39.

[4] 高京宏,龚海洋.中医体质学研究的逻辑思想浅释[J].中医药学刊, 2005, 23(2):316,335.

[5] 邢玉瑞.孙雨来类比思维与中医藏象学说的建构[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2,26(6):414.

[6] 孙雨来.类比思维在中医治则治法中的意义[J].中医药学刊,2003,21(3):370.

[7] 王志红.五行类比的逻辑结构[J].云南中医学院学报, 1996,19(4):23.

[8] 周 唯.辨证论治中的逻辑思维应用举隅[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3,27(5):335.

[9] 章新亮.中医象形观与逻辑思维浅探[J].湖北中医杂志,2003,25(2):6.

[10] 卓同年,谷培恒. 论中医临床思维的逻辑方法及其运用[J].新疆中医药,1999,17(2):1.

[11] 鲁兆麟,杨蕙芝.近代名老中医临床思维方法,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172.

[12] 陈宝明.《伤寒论》六经证治思维逻辑方法初探[J].大同医学专科学校学报, 1999,19(4):27.

[13] 陈瑞春.陈瑞春论伤寒,第1版[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1996:28.

[14] 王 历,周纯杰.《伤寒论》的逻辑方法初探[J].中医药学报, 1988,16(3) :18.

[15] 钟 玲.浅谈《伤寒论》中的几个医学逻辑问题[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91,14(3):21.

[16] 宋建平.《金匮要略》逻辑方法拾隅[J].国医论坛, l991,6(6):10.

[17] 赵力维.《金匮要略》几个逻辑方法举隅[J].吉林中医药, 1986,6(2):9.

[18] 史新民.《内经》全息逻辑方法的内涵及其特点[J].中医药学刊, 2003,21(9):1543.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3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三段论;逻辑

中图分类号:B08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0(C)-0245-01

尽管作为语词的“逻辑”含义很多,但本文就指逻辑学。从逻辑学创始到现在的2000多年,对于逻辑本义的界定,可谓是古老而又常新的智者论坛。清代学者严复从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出发认为逻辑“是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明其本体之尊;为用之广,则变逻各斯为逻辑以名之。”(1)西方逻辑学之父亚里士多德在其《工具论》中指出,逻辑学不同与关于本源的科学,而是与他所讨论的范畴,推论和分析等形式相关的科学。(2)也有将逻辑与思维相联而论其本义者,章士钊说:“逻辑者,正思之学也,或日思思之学。”(3)此说认为逻辑是研究正确思维的科学。而恩格斯指出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科学。”(4)还有从逻辑内容自身的特征方面定义逻辑的。“通常说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就思维形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5)这是凯恩斯的定义。就针对此定义波兰逻辑学家卢卡西维茨教授却强烈反驳说:“思想是一种心理现象,而心理现象是没有外延的。一个没有外延的关系并不比数学与思维的关系多。”

金先生的断定自有他深邃远见的意蕴,然而逻辑观是每一个涉及逻辑的人所不可逾越的一个关口。本文循着“抓住主要矛盾”的思路,欲从学科的发端中,做些寻求学科本质特征的尝试。我所指的“主要矛盾”是指构成逻辑主要内容的推理部分。逻辑课程的内容直观地告诉我们推理这一逻辑形式涵盖着判断和概念的部分。概念和判断上升为推理是一种高级的逻辑认识形式。黑格尔认为“推理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

波兰逻辑学家卢卡西维茨教授指出亚里士多德直言三段论是由前提的合取式为前件,由结论作为后件的蕴涵式,而不是以“所以”构成的推论式。这概括了亚里士多德直言三段论的式在表达形式上的特征。具体说来有三种情况:

1、亚里士多德对于正确的式,在《前分析篇》中均采用以字母来表示变项,以自然语言词语表逻辑常项,它们排列在一起来进行三段论的表达。并且总将变项中的谓项放在主项的前面,以现在所说的AAA式为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这样表达的:

如果A表述/属于所有的B

如果B表述/属于所有的C

那么A表述/属于所有的C

若令划线部分分别为α、β、γ,则上式可简单表示为:如果α并且β,那么γ。2、但在《后分析篇》中也有用具体词项代入表达的三段论的例子。不过其中主、谓项的顺序失去了以字母表达时的“矫揉造作”。如:

如果所有的阔叶植物都是落叶性的,

并且所有葡萄树都是阔叶植物,

那么所有葡萄树都是落叶性的。

2、对于具有不正确的前提组合,亚里士多德应用具体词项来示例。此时语言表达亦好理解。

这种具有清晰的规律性的表达形式显然不是偶然所为,而是亚里士多德潜在意思的体现。本文认为在亚里士多德的头脑里始终严格地区分着三段论的一般式与具体应用形式。并且让学习者知道这种区分对理解“逻各斯”的意义。这里的“三段论的一般式”是指由字母及逻辑常项表达的形式如:1、其中字母可表示任何的词项,常项起规范作用,于是一般式具有表示沿着一定规范使各种词项发生联系的作用。这种联系在大脑中的印迹也可称为是一种“图式”或“模式”也有称为“序列”或“空架子的东西”这可能就是所谓逻辑是“关于形式的科学中的形式的含义”。其正确性由于不依赖于具体的词项的意义,故而可用表任何意义的字母表示。前件的组合形式及这种组合对后件的必然蕴涵才是影响形式正确性的因素。正如追随亚里士多德的逍遥学派的意见“属于逻辑的仅仅是变项中陈述的三段论规则,而不是它们在具体词项中的应用。”对此卢卡西维茨教授也说:“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一种在普遍词项领域内关于AEIO关系的理论。”对三段论一般表达式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逻辑中蕴涵关系的存在。上面谈到本文认为的所谓“具体应用形式”是指一般式经设定代入具体词项后所得到的表达式如上例中的2。它只是三段论一般式的具体实例,是逻辑形式应用于具体词项而已,它不属于逻辑却被逻辑象“月映万川”一样地潜在地映射着。这种形式一方面以可能的反例检验着一般式;另一方面又反应出逻辑形式的工具性特征来。平常所谓逻辑是工具性学科正是通过具体应用形式体现出来的。具体应用形式含有称之为材料的东西。我认为材料是在表象基础上经过初次抽象而达到的意义与符号的统一体。不属于逻辑一般形式是除去了材料而只留它的符号特征的形式。“除去”是经过大脑再次抽象实现的。正因为二次抽象,所以一般形式具有超越、涵盖具体应用形式的功能。

作者单位: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政治教研室

参考文献:

[1]《严复集》第四册.民出版社,1984年版.中译本.

[3]《逻辑指要》.第二章“立界”.三联书店1961年版,P7.

[4]《马克思恩格思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P233.

[5]《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H.迈尔.杜平根译.1900年版,P236.

[6]《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卢卡西维茨著.李真,里先译.商务印书馆P22,P13,P14,P25.

[7]《知识与文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P253.

[8]《逻辑哲学》.郭英译.商务印书1985年版.

[9]《金岳霖学术论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P462.

[10]《小逻辑》.黑格尔,P355.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4

【关键词】初中数学;教育;思维

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行,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数学教育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授数学知识,让学生背诵枯燥的公式、运算繁杂的数据,要发展学生的智力,提升学生的数学素养。影响学生数学学习能力高低和效果好坏的因素很多,但是其核心因素是数学思维。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是数学教育的核心,是全面提升学生数学学习能力的关键所在。

一、对数学形象思维的分析

在数学教学中,思维是非常重要的,R.柯朗在《数学是什么》中这样解释:“数学,作为人类思维的表达形式,反映了人们积极进取的意志、缜密周详的推理及对完美境界的追求。它的基本要素是:逻辑和直观、分析和推理、共性和个性。”我们常说的数学思维。主要包括形象思维、逻辑思维、直觉思维等。形象思维是指借助数学形象或表象。反映数学对物象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能力。在数学形象思维中,表象与想象是两种主要形式,其中数学表象又是数学形象思维的基本元素。

1 数学表象

数学表象这一概念。是指对已经感知过的观念形象的一种重现。数学表象常常以反映事物本质联系的特定模式。即结构来表现。例如,数学中“球”的形象,已是脱离了具体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形象,“球”这个概念在数学概念中是表示定点距离相等的空间内点的集合。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它所涵盖的内容包括:集合内的点(球面上的点)与定点(球心)之间的本体联系,距离相等。数学的表象就是对事物的本质联系用一种可以分解的结构模式进行拆分和重组。从而分析其形式和特征。

数学表象在人的头脑中是通过对客观事物、模型、几何图形、代数表达式、数学符号、图像、图表等的重现而形成的。而数学的形象思维恰恰是以数学表象为主要思维材料的一种形象思维。因此。在初中数学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发展和培养学生的表象思维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接受课程中抽象的内容。善于利用表象思维能力去分析事物的性质特点等。从而利用这些特征学会解题、学会认知。培养学生的表象思维就是要使学生在几何学习中。对基本的图形形成正确的客观的表象,抓住图形的形象特征与几何结构。辨识不同关系的各种表象,在代数、三角、分析等内容的学习中。重视各种表达式和数学语句符号等所蕴含的构造表象。

2 数学想象

数学想象是组成数学形象思维的一部分。也是一种重要的形式。学科里通常把数学想象分为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种类型。 转贴于 首先,再造性想象指的是,根据数学的语言、符号、数学表达式或图形、图表、图解等提示,经过加工改造而成的新的数学形象的思维过程。再造性想象具有两个特征。一个是生产的新想象虽然没有感知过。但是并非是自己完全独立创造出来的,是根据别人描述或者示意再造出来的:另一个新形象是头脑中原有的表象经过再加工或改造。其中包含着个人的知识与理解能力的作用,因此又有创造的成分。学生在平时的数学学习中的想象,很多都属于再造性的想象。因为学生的心智发育还未完全成熟。很难对新的表象创造出独立的、全新的想象。所以,学生只能在教师的教导和自己的学习中。经过再加工、再现等方法去展开想象活动。其次,我们要分析的是创造性的想象,它一般指不依靠现成的数学语言和数学符号的描述。也不根据现成的数学表达式和图式等方法的提示,只依据思维的目的和任务在头脑中形成独立的新的形象的思维过程。这种想象能力一般多出现在数学家和科学家的头脑中。一般中学生是比较难达到这个高度的,但是可以朝这个方向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想象能力。

二、对数学逻辑思维的分析

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是逻辑思维的两大组成因素。形式逻辑思维就是依据事物的形式。有规则、有逻辑地反映数学的对象、结构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对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认识过程。这属于逻辑思维发展的初级阶段。对于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辩证逻辑思维,就是一种从运动过程及矛盾的相互转化中去认识物质客体。同时还要遵循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去认识事物本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学生运用更多的是哲学的思考能力。坚持客观的评价和认识事物。因为。就数学这门学科来说,本来就具有极强的逻辑性和系统性,是一门论证严谨、逻辑严密的学科。数学中的公式、定律和法则等。都是通过严谨的逻辑思维才能推导归纳出来的。所以在教学当中,我们一定要教会学生层层论证、逐步证明、反向验证等方法,这是一种掌握数学学习的技巧之一。如果学生没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很难把数学学好。所以,在平常的习题练习当中,教师一定要教会学生如何进行论证和检验,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对数学直觉思维的分析

直觉思维在数学学科的学习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它主要是指以一定的知识经验为基础的。通过对数学对象作总体观察,而在瞬间顿悟到对象的某方面的本质,从而迅速地对数学对象作出估计判断的一种思维。在表现形式上。一般有以下特征:直接性、快速性、整体性和不可解释性。数学的直觉思维是一种非逻辑的思维活动。是知识能力经过长期积累和反复思考以后,某一瞬间触发了灵感而不自觉地对事物本质作出的一种判断。这种思维能力在学生的身上常常表现为对某一问题的突发性的好奇发问。或者是对教学内容的一种直接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一定正确或者全面。但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如何尊重学生的直觉思维,懂得将其不全面的直觉思维,加以逻辑的锻炼,从而帮助学生从数学的学习中,体会到数学的乐趣和魅力,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学习数学。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理性 感性 逻辑思维 形象思维

当谈到理性与感性时,人们很自然就会联系到“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必然发展”;“感性认识阶段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等等这一系列的哲学论题。的确,就认识事物的过程来看,认识必须经历多次反复最终形成无限发展。同样的道理,作为20世纪新兴学科的艺术设计,其被认识的过程也是必然要经历这种阶段的。虽然今天它所涵盖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已基本完善。但是,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所谓的纯艺术思维方式之间的矛盾纠葛一直是如何较为正确认识艺术设计所面临的课题之一。人们通常孤立地看待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认为前者过于理性,是哲学家的思考方式,而后者比较感性,这才是真正的艺术思考方式。一些从事设计艺术实践创造的工作者很容易陷入所谓的纯感性的经验思考中去,并且始终把持着这种不科学的思维方式而津津乐道。甚至连某些相关教育工作者也只是流于表面地利用一些思路不甚清晰的经验或教条来传道授业,而很少能在较深层次去探讨设计艺术在思考与制作过程中的科学因素。毋庸置疑,这种做法是极其有害的,这种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因此,本文试图就艺术设计在创造及实践过程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区别与联系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旨在引起对设计思维如何以更科学面貌出现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艺术设计中的逻辑思维

“逻辑”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方面,在传统逻辑影响下,“逻辑”被认为是研究思维的科学。而在现代逻辑中,它却被普遍定义为研究推理的科学。事实上,由于传统逻辑把逻辑和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混淆了,带有严重的心理主义色彩,因此“逻辑研究推理并且主要是研究推理形式”⑴这一解释则更显得合理一些。逻辑本身存在着一种内在机制(也可以说是本质),即“必然地得出”。逻辑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这样写到:“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被设定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地由它们发生。”⑵亚里士多德通过其创立地四谓词理论和三段论具体阐述了这种“必然地得出”乃是可以依据一种能行的方法一步一步进行的。现代逻辑在传统逻辑观念上有了重大突破,并且得出了逻辑的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构造形式语言,另一个是建立演算系统。在今天,通过这两种特征的实施及运用,“必然的得出”有了更明确的有效性。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逻辑是一种有规律的,严谨的科学方法。

另一方面,“思维”相对来说则主要在于心理范畴,它是“感觉、知觉、记忆、思想、情绪、意志这一系列心理过程中的一种心理活动”⑶。它的类型也是非常繁多的,“譬如从表述的角度说,有形象思维、技术思维、逻辑思维;从认识的角度说,有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知觉思维、灵感思维;从哲学的角度讲,有具体思维、抽象思维,此外还有单一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顺向性思维和反馈性思维,等等”⑷。

逻辑因素在思维领域中起作用就是一种“逻辑思维”(或“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是以推理为表征的,极不同于想象、联想,也不同于音乐、美术所体现的形象表达(虽然音乐、美术中也有某些逻辑因素的存在,但主要还是以形象因素为构件的)。推理不仅可以使人们获得不能由经验直接得到的知识,而且还能获得不能由感觉和知觉直接得到的知识,因此可以说是一种较纯粹理性思维活动,更多地以必然的前提推导出必然的结果,尽管其推理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但最终“必然地得出”却是唯一的。

逻辑思维对于艺术设计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逻辑思维的进行是通过一系列的推理而寻求“必然地得出”。而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艺术设计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它的最终结果就是要获得“必然地得出”——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领域中满足目标市场,体现多种功能,实现复合价值。因此,当逻辑思维被引入设计领域时,它便可以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理性方法或工具,从而指导艺术设计的思考及实践过程。

艺术设计在实施制作之前肯定受到某种需要、目的或精神趋向的限制和驱使,这就需要运用一定的逻辑思维对各类相关因素进行充分理性的分析和理解,从而力求在造物过程和造物产品中体现这种需要、目的或精神趋向。在这一阶段,艺术设计首先获得的是一些必然的前提(在此可被称为“命题”),逻辑思维的作用就是以这些命题为基础,通过多样性的推论形式最终获得“必然地得出”这一结果。我们以对一个椅子的设计为例来进一步说明逻辑思维的运用。在设计椅子之前,设计者获得了如下信息:A.人们正需要一种造物,可以满足“坐”(有时可能是“躺”)的需求;B.这种造物必须让人在生理上感到舒适;C.此造物应符合一类人的文化心理;D.这一造物须被安置在恰当功能空间中。首先,根据第一条命题的规定,设计者通过逻辑思维得出这样的推论:应该设计出一种有一承重面一支撑体或有多承受面多支撑体的造物;其次,通过第二条命题,设计者推导出了需要一种符合人体工学的一承重面一支撑体或多承重面多支撑体的造物;第三条命题则进一步使推论走向对造型和色彩以及心理因素的思考中去;而在最后一条命题中不难发现,这种逻辑推论最终结果必然会要求一种实用的、体现功能的、在一定条件下体现文化内涵的、多联系的造物。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例子只能体现一个简单的逻辑思考过程,实际设计思维中可能会有更复杂的成分,推理顺序可能并不像此例一步一步进行,推理的形式也可能是多样化的,并且还可能伴随着形象思维的参与。但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在这种理性思考过程中,设计须掌握较为清晰、明确的设计目的,以便通过随后相关思维活动将其转化为设计方案或实际造物。

前面我们已提到过现代逻辑的两个特征:构造形式语言和建立演算系统。当建立演算系统这一特征体现在思维活动中时就能转化成一种科学的方法对艺术设计过程予以指导,尽可能摆脱盲目的经验化技术表现。

众所周知,物质世界存在着三种规则基本形:圆形、矩形和三角形。艺术设计总是以这三种基本形为基础创造出千变万化的复杂形态的。但是,如果缺乏演算系统推论的话,设计者所创造的复杂形很可能存在着过于感性的因素。换句话说,当没有逻辑演算参与形的创造时,感性直接创造的复杂形很难以规律的形式体现,符合功能和审美造型原则的几率是很小的。这就会导致浪费大量资源、资金和时间用于经验的探索,得不偿失。所以,建立了演算系统的艺术设计就有了产生造型推理规则的可能性。同理,艺术设计如果在色彩领域运用逻辑思维进行演算推理一样可以掌握适当的色彩规律,尽量避免了视觉或感觉带来的误差。以色彩调和为例,孟谢尔从均衡的角度提出了互为补色的一对色彩调和关系上的分量方法。他用公式表示了色面积的均衡,这可以通过色彩明度数字与纯度数字的乘积比例来完成,即

(A色的明度×纯度):(B色的明度×纯度)=B面积:A面积。

综上所述,在艺术设计中引入逻辑思维是大有裨益的。至少,逻辑思维可以作为一种方法或工具被用来减少可能由感性材料和认识局限所产生的偏差,拓展了形象思维的作用发挥范围,并与之共同发展构成较科学的方法论。

二、艺术设计中的形象思维

在谈及逻辑思维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决不能忽视和否认形象思维的存在和意义。作为思维方式的一种特殊状态,形象思维是一种较感性的思维活动,具有与其他思维方式极为不同的特征。

首先,“形象”要素是其核心。

人类对事物的感知最初是通过感觉器官进行的,这些事物的信息以各种形式的形象作为载体,通过感觉器官传达给人类大脑,从而形成诸如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等感觉形象类型。艺术设计“既是艺术的,又是科学的一个部门”⑸,其成果既是艺术品又是一种产品。从艺术的角度说,形象是艺术作品的基本特征,从产品角度说,形象是设计产品的视觉叙述。没有了形象,设计艺术就没有了思维载体和表达语言。它与文学、音乐等其他文艺形式有所不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能凭感官直接把握的,需要通过语言的中介,经过读者的联想与想象才能得以实现;音乐虽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听觉,但其创造的形象却是不够明晰、不够确定的,仍然需要通过声音的中介,引起听众的联想与想象。”⑹艺术设计中的形象则不同,它是一种视觉形象,在时空中有明确的形式,感官可直接把握。

第二,“想象”是形象思维的基础。

古代哲学家很早就把想象力看作是人类认识自然,认识自我的一种心理机制。黑格尔曾说过:“如果谈到本领,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⑺。心理学通常认为:“想象是人脑对已有表象加工改造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⑻。因此,想象是形象思维的较高级阶段,也是艺术设计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思考方式。一般情况下,它要通过两个阶段才能体现创造性。第一个阶段是掌握现实形象阶段。此时,想象通过各类感觉器官获取大量具体详实的形象资料。这就为进入下个阶段做了一个现实预备,从而使形象思维的运转拥有了切实的原材料。第二个阶段是选择加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理性因素已开始启动,即通过蕴涵在设计作品中的目的性和设计者自律的目的性对感性形象进行规定,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筛选出合目的性的形象素材。

第三,“联想”是形象思维重要手段。

休谟曾认为:“当心灵由一个对象的观念或印象推到另一个对象的观念或信息的时候,它并不是被理性所决定的,而是被联结这些对象的观念并在想象中加以结合的某些原则所决定的”⑼。在想象的基础上将各类因素观念进行有机结合,艺术设计的创造性便可以得到发挥。因为设计者经历过想象过程后,在思维中已有了一个感性到理性上升的阶段,而联想则将理性阶段再次溶于一种感性范围中去,并通过感性形式表现,从而取得合乎设计要求的形象。

由此可见,形象思维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发挥很大的主观能动性借助想象、联想甚至幻想、虚构来达到创造新形象的思维过程,它具有浪漫色彩,并也因此极不同于以理性判断、推理为基础的逻辑思维。

那么形象思维在进行过程中有哪些方式呢?从一般意义上说,设计者在运用形象思维创造时通常采用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深化法”,即通过对来自生活但比生活更典型更集中的形象进行加工和深化,在思维中创造较为生动的新形象。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加强和深化必须以现实生活为依据,在客观基础上进行分析。第二种是“分化法”,它类似于图案中的写生变化,即由一种形象拓展出多种形象,并保持原形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符号。这种方法在心理学上被称作再创造,它主要是以再想象为基础的。第三种是“变异法”。在这种方法指导下,思维活动中往往带有某种虚构和幻想成分,同时也最具创造性。设计者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在已有的形象资料基础上分解、组合、打散、构成为不同新的形象。这种思维方法在毕加索的绘画中比较常见。他的《亚维农少女》就曾将处在右下方的一位少女形象通过打散构成创造出一种耳目一新的造型。

形象思维通过上述的特征及方法在设计过程中体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作为设计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给设计者提供三种具体表现形式:首先是原形模仿表现形式。这是一种建立在深化法形象思维基础上的表现形式。设计者在设计实践中以各种原始的生活形象为原型,通过深化法,以一种模拟写实的手法表现出来,使目标消费市场产生共鸣,达到最终审美目的和实用目的,完成多种价值的实现。其次是象征表现形式。它可被视为分化法形象思维的具体表现。设计者主要从原始形象中提炼出一般性共同特征,并以自己创造的抽象、形象语汇和符号以象征的手法分化出一般性质的形象。这种形式多用于标志设计中。最后一种是规定性表现方式。这种表现形式是建立在变异法形象思维之上的。一般来说它又可分为两种规定性:其一为原始规定,即设计者以约定俗成的形分接、组合成其他约定俗成的形,或以抽象、再造形象创造出约定俗成的形;其二为现场规定,即设计者以约定俗成的形象打散、构成为另一种新的抽象、再造形并在与目标市场交流过程中现场传达新形象的特性,或以新的抽象、再造形组合构成另一种新的抽象、再造形并在与目标市场交流过程中现场传达新形象的特性。总之,无论哪一种表现方法都是形象思维在设计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它是一种实用的方法,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三、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联系

无论是逻辑思维还是形象思维,它们在艺术设计中总是互不可分的,既有本质不同又是相互统一紧密联系的。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以抽象思维活动为主,而后者则是一种具像的思维活动方式,其各自特点前面已有阐述,而二者的联系则表现为:

一、逻辑思维的推进往往伴随着形象思维的发生。以刚才那个椅子的设计为例,在涉及每个命题步骤时,设计者不可能抛开一切形象只单纯抽象地进行推理或只是以抽象概念为理解基础进行抽象推理,而肯定会在大脑中浮现与各个命题步骤相关的形象。比如,第一个命题规定的是一种造物,可以满足“坐”(有时可能是“躺”)的需要,这时设计者至少可以通过想象和联想得出这种“坐”或“躺”的情景以及用于“坐”或“躺”的承受物一般意义上的形象。另外,在建立演算系统进行推理而获得符合规律的形式及色彩关系活动中,基本形和色彩形象是肯定会伴随推理发生。

二、在设计中,以逻辑思维为主的理性思考指导着形象思维的具体运用。前述形象思维的“深化法”、“分化法”、“变异法”等多是在推导或建立演算系统的方式下进行的。以一个或多个命题为基础,建立多项演算系统,得出符合设想或构想的最终形象,体现审美规律的同时,满足市场需求。

三、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发生的先后次序不以二者各自特点而孤立地、明确地体现出来。更多情况下,二者可能同时发生或间歇式发生,并无先后顺序。在逻辑推理和逻辑运算的过程中包括了各种对形象的运用和理解;在运用形象思维进行发散和创造时,也有逻辑规律的运用和指导。

需要指出的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要共同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将理性与感性互溶,第二个阶段是通过感性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在第一个阶段(接受计划酝酿方案时期),以逻辑思维为主的理性思考及创作思维需要和以形象思维为主的感性思考及创作思维结合,但设计者偏重于理性的指导,寻求规律,抽象地或概念性地描述设计对象;在第二个阶段(表现方案逐步实施时期),理性和感性的思考及创作思维成果需要通过感性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设计者需要以形象、想象、联想为主要思考方式,抓住逻辑规律,运用形象语言。总而言之,虽然我们将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相互界定,但是二者的统一性却不能被湮没在纯的对立性中的,设计者需要把握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特性灵活运用。

对于感性与理性在艺术相关问题上的探讨由来已久,并且形成了多种不同的但都相对完善的理论和观点。然而,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对感性与理性对立统一的进一步认识只能会更趋成熟。设计艺术作为一种较为年轻的艺术科学,也是应该努力寻求其感性与理性最佳契合方式。而在通过对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分析中,这种契合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已初现端倪。艺术设计既具有严谨、理性的一面,又有轻松、活泼、感情丰富的一面,只有将理性和感性共同融会于其中,科学与艺术那种紧密的结合才会以独具特色的方式在艺术设计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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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⑴王 路.理性与智慧[M],46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⑵苗田力.亚里士多德全集[M],3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⑶王 路.理性与智慧[M],4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⑷王 路.理性与智慧[M],4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0.

⑸诸葛铠.图案设计原理[M],61页.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⑹王宏建,袁宝林.美术概论[M],87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⑺瑜青.黑格尔经典文存[M],32页.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

⑻叶奕乾 祝蓓里.心理学[M],160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⑼休谟.人性论[M],110页.商务印书馆,1980.

A Blend of the Rational Knowledge and the Perceptual One

--The Distinction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ogical Thought and the Visualized One in Design Art

HAN Chao

(Art Dept., Suzhou Univ., Suzhou 232001, China)

逻辑思维的特征范文6

一、利用地理图表(尤其是地图)来培养学生地理逻辑思维能力

地图是地理学科的第二语言,是地理知识的主要载体,也是中学地理教材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整个中学阶段的地理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中,它是重要的载体。因此,教师可在平常的地理教学中,先让学生认识地图符号,再让他们理解各种地理符号所代表的地理事物或地理意义。虽然地图本身是形象的,但地图上的各种符号是对各种地理事物的抽象,地图是抽象化的形象。所以,通过阅读地图归纳区域地理特征,概括地理演变过程,能促进地理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

以右图为例,图例中共有8个符号:国界、水域、水坝、河流、山地牧场、雨育农业、灌溉农业和城市。教师要让学生分析图示地区雨育农业区和灌溉农业区的差异时,可以这样讲解:雨育农业是在干旱、半干旱或半湿润易旱地区完全依靠天然降水从事作物生产的一种栽培制度。图示地区雨育农业区位于平原向山区转换地带,地势较陡;冬季较为湿润,热量条件较差;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土壤肥力较低。而图示区域的灌溉农业区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地形平坦;终年少雨,气候干燥,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冲积平原,土壤肥沃。这样,学生通过分析地图就知道了当地地理环境的变化,逻辑思维能力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培养和锻炼。

二、构建逻辑思维导图来培养学生地理逻辑思维能力

在有关区域地理的考查中,教师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指导学生学会分析理解区域特征、地理分布、地理变化、地理成因,学会分析区域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要想实现以上目标,可以借助构建逻辑思维导图。以2013年高考新课标全国文综卷II第37题为例,教师可根据材料构建如下思维导图。

该题考查的主干知识是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和差异性,目的是要我们科学引种。澳大利亚西北部在种植速生桉后,经济得到了发展。种植速生桉能增加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但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原有植被退化,地下水位下降。故我国西南地区不适宜大面积种植速生桉。在以上的分析过程中,学生能够学会对思维导图进行分析,能把复杂的地理事物或地理现象分解成有利于理解的一个一个单一的要素,还能把它们联系起来,地理逻辑思维能力自然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