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例6篇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1

近几年来,我国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大纲和题型已基本固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下简称《行测》)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主要考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大多数应试者认为《行测》更像是智力测验,而智力是以逻辑思维能力为核心的。《申论》看似写作能力测试,实为检验公务员工作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归纳、文字表达能力。这些能力也是需要一定的逻辑基础知识为前提的。无论是《行测》还是《申论》,在公务员考试大纲规定的考核目标和内容中,逻辑思维与逻辑应用能力都占较大比重。特别是《行测》,直接考查应试者逻辑应用能力的“判断推理”大约占总分值三分之一左右。综上所述,公务员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考查考生的多种能力,亦可谓“能力倾向”,“而‘能力倾向’是以‘智力’为核心的,‘智力’则是以逻辑思维能力为核心的”。许多应试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复习,但考试成绩并不理想。原因有二:一是应试者缺乏系统的逻辑知识学习;二是应试者未掌握如何将逻辑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应用的方法和手段。而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目的就是将系统传授逻辑学知识和培养逻辑思维能力与应用能力科学合理地相结合。

2高校逻辑学教学现状

我国的逻辑学教学不容乐观。在国外,逻辑教育是面向全民的素质教育,一直都非常受重视。而我国高校逻辑学教育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度非常繁荣,当时逻辑学是高校各层次各专业的必修课,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20世纪90年代为分水岭,除少数高校哲学系外,非哲学专业的逻辑学教学日渐式微。具体表现在,许多高校把原来各层次各专业必修的逻辑学课程从培养方案中撤掉,即便保留也在专业、课时设置上加以限制。虽然逻辑学是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开设的必修课,也只有40多个课时;有的专业把逻辑学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只剩下30课时左右。造成以上困境的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从教学内容看。一些逻辑学专家、学者提出了“形式逻辑现代化”,即以数理逻辑为逻辑学教学内容,这一主张突出了逻辑学的科学性。但是,数理逻辑中大量的符号对学生来说是有难度的;它弱化了逻辑学的应用性,表现在学生所学的逻辑知识很难对提升他们的日常判断推理能力有帮助。众所周知,完成公务员考试逻辑试题所需要的逻辑基础知识,恰恰是传统逻辑知识,而不是现代数理逻辑知识。二是从教学理念看。逻辑学教学普遍重知识轻能力,甚至有教师认为提倡逻辑的应用性实则是贬低了其科学性。所以,诸多一线逻辑学教师在教学中强调逻辑的知识性与科学性,弃逻辑的应用性不顾,也就无从培养、提高学生逻辑思维和应用能力了。而从某种程度上说,提高现代公民乃至政府管理人员的逻辑素养,主要是通过传统逻辑的学习和训练获得的。逻辑学教学内容脱离实际,忽视了逻辑学在普通思维及语言表达上的应用与实践。

3基于公务员考试的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借鉴公务员考试,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反思逻辑学教学困境,逻辑学教育工作者应对高校逻辑学教学现状进行思考,使逻辑学教学能够真正培养、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应用能力,为大学毕业生顺利通过公务员笔试提前做好准备。

3.1转变教学观念高校育人目标也应与时俱进,随社会需求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高等院校市场化这一客观实际。以公务员笔试为例,应试者只有具备一定的逻辑判断与逻辑推理能力,才有可能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反映出社会考试对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的较高要求。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是创新型人才,即“富于开拓性,具有创造能力,能开创新局面,对社会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才”,〔2〕而逻辑思维能力是创新型人才的必备素质。由此可见,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必须使其具备一定水平的逻辑思维能力。

3.2建设师资队伍搞好逻辑学教学的关键在于教师。我国高校在本科阶段设有逻辑学专业的不多,设有逻辑学专业硕士点、博士点的更是寥寥无几,造成高校逻辑学一线教师队伍参差不齐。大多数逻辑学教师都毕业于非逻辑学专业,只在读本科时学过“形式逻辑”这门课,课时少,认知浅,难成体系,更不用说逻辑学学术研究了。前述的逻辑学在高校的困境,使师资队伍不断缩减,导致逻辑学专业难以向更深层次发展。而我们应该看到,高校逻辑学教学能否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适应“公考”等社会考试,一线逻辑学教师至关重要。高校应重视逻辑学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情况,教师可以到逻辑学教学、学术研究水平高的资深院校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的教学、科研水平;还可邀请逻辑学及公务员考试专家、学者来校讲座交流,接触学科前沿动态,拓宽“公考”视野。

3.3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在国外逻辑学教学中,教学内容既包括传统的逻辑学知识,也包括批判性思维培养。事实上,这样的教学内容非常适合我国的公务员考试要求。如前所述,《行测》和《申论》都是以考查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为目标的。从近几年的“公考”《形测》题目来看,在“判断推理”部分,考查过的逻辑学知识都是传统形式逻辑的重要内容。而《形测》的必考题“逻辑判断”涉及归纳论证(又分削弱型、支持型、结论型),更多的是与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论证能力。从“公考”覆盖的范围来看,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缺一不可,批判性思维与传统形式逻辑互为补充。因而,高校逻辑学的教学内容应是:传统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二者兼顾,既要学生学好逻辑知识基础,又要培养学生日常逻辑思维与应用能力。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所使用的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传统的逻辑学教学方法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教师按教材循规蹈矩地讲解内容,没有内容创新,也没有相关知识拓展。在教学手段上,往往是一本书、几页教案加一支粉笔,贯穿起一堂课的全部内容。关于现代化的教学工具,或者是没有,或者是置之不用。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使原本就抽象难懂的逻辑学知识难以被学生接受,更谈不上理解、掌握,极大地影响了课堂教学效果。传统的讲授法可用于传授基础知识,而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则要求教师利用多媒体手段,加强实例教学,例如将社会的热点、身边的实例、社会考试题目等,做成信息量丰富的幻灯片,灵活运用,突出重点,既带给学生新鲜感,调动学生的兴趣,又帮助学生加深印象,牢牢巩固理论知识。此外,教师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按照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顺序,布置给学生一些习题,学生可根据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选择相应难度的习题,循序渐进,充分体现“因材施教”。例如,《形测》中的“智力推理”被应试者普遍反映“难度大”,“易失分”,教师可搜集该类题型,传到网络平台,集中练习,传授解题方法。针对课时量不足的问题,课后教师可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学生在线讨论难点、重点以及案例,教师实时引导、点评和总结。上述方法,一方面让学生学会逆向思维,结合案例理解知识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逻辑学知识的实用性与工具性,潜移默化地培养他们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习惯,从而有效地联结起“知识”与“能力”这两部分内容,实现“学习逻辑学知识,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目的。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2

关键词: 认知规律 逻辑思维 训练方法

过去的语文教学中有“八字宪法”的说法,指的是“字、词、句、篇、语、修、逻、文”八种语文基本知识,其中的“逻”指的是逻辑。《现代汉语词典》对“逻辑”一词的解释:一是思维的规律;二是客观的规律性;三是逻辑学。逻辑学是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的科学,那么语文的“逻辑”应该是指主观“思维的规律”及“客观的规律性”。因为规律意义上的逻辑通常涉及与生活、认知相关的内容。比如,一个人做事有逻辑,讲的是做事的程序;水流动有它的逻辑,讲的是物质自身的运行。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讲的都是规律上的逻辑。那么职业学校高职语文教学的重点应该放在通过认知规律进行逻辑思维训练上,让学生从事物的逻辑规律角度,而不是从逻辑知识的角度认识世界、分析问题、表达思想。

一、在语文教学中,重要的不在于掌握多少逻辑知识,而在于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叶圣陶先生曾强调,语文教学的目标是训练思维,训练语言;语文教学的原则是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并举。教学目标、教学原则,影响甚至决定着教师教的逻辑。语文学科是以育人为出发点,为归宿的,所以,“训练为主线”,是作为主体的学生和作为主导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双向活动必然要采取的形式。

《现代汉语词典》将“逻辑思维”解释为:“人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思维方式。它以抽象性为特征,撇开具体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叫抽象思维。”就语文课程而言,语言文字是思维工具,又是思维的外化。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总是紧密结合的。思维不合逻辑,语言就晦涩难懂;思维有逻辑性,语言就顺理成章。比如,很多同义词,在一句话当中,到底用哪一个最合适,最能达到交际效果,这就是修辞。在刚结束的奥运会上,一句“洪荒之力”风靡全世界。形容力大且用尽全力的词还有“吃奶之力”“熊罴之力”“九牛二虎之力”“扛鼎之力”“回天之力”等。词有本义、引申义,思考的关键是在此语境中的意义。

逻辑思维能力,最重要的是观察、思考和表现事物规律的能力。读书有规律,这就是读书的逻辑;记忆知识有规律,这就是记忆的逻辑;人的生物钟有规律,按照精力的充沛程度安排自己的学习,也是一种逻辑。语文课中的逻辑,应当包括知识意义上逻辑和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教师要花大力气训练学生运用规律意义上的逻辑,训练学生按照事物规律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而不是刻板地背诵和考试逻辑知识。

二、将逻辑与语文内容相融合,在学习活动中进行逻辑思维训练。

语文重在语言,逻辑重在思维。要想方设法将逻辑知识渗透到语文教学全过程,贯穿在词语解释、阅读理解、作业作文、演讲等学习活动中,认识语文内容所表达的规律性的东西,训练按照思维规律表达思想。

能够符合规律的表达思维内容,涉及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是人脑内在的对事物思考的能力,涉及对事物的认识,包括认识事物的表象和本质。这种能力的形成与人跟事物打交道的深度相关,与人的知识经验有关。语言能力是用语言表达思维结果的一种能力。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思维的物质外壳。二者是内在与外在、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思维能力是内在的,看不见听不着;语言能力是外在的,通过外在的物质形式,如语音、文字、词汇表现出来。思维训练和语言训练,这两者是联系在一起的。练习想清楚,是思维训练;练习说清楚,是语言训练。语文是语言的文字表现形式。学习语文不忘分析语文背后的思维规律,就是训练思维;思考问题不忘用好语言表达方式,就是语文训练。

文学也讲逻辑,主要不是讲逻辑知识学问,而是讲文学表达的内容要符合事物认知规律。如李白的《静夜思》,讲的是一个事态的规律,反映的是作者构造的意向规律。学习语文需要逻辑训练,更多的是反映内容规律的训练,构造符合规律的文学意象的训练。

写作最重要的过程是思考。思维能力是写作能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重要的作用。思维是写作的内核,语言是写作的外显,只有思维能力得到了发展,语言能力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议论文是难度较高的一种文体,涉及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需要深刻的思维层次,还需要准确的语言表达。但通过写议论文,却能训练学生对世界的深刻认识,以及训练学生用书面语表达对事物的各种关系、处理事物的复杂想法甚至创见。例如,让学生树立说理从下定义开始的意识,学会对论述对象进行界定。让学生建立这样的意识:每一个论点和结论,都应避免下全称判断,全称判断容易出现各类“逻辑谬误”,给读者造成不严谨的印象。为学生提供思考问题的逻辑图式:首先回答“是什么”――其次分析解决“为什么”――最后谈谈“怎么样”。看似简单,却有助于学生谋篇布局,增强逻辑性。

三、引导学生关注生活、感悟生活、思考生活,让逻辑变得活生生。

美国教育家科勒涅斯有一句名言:“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其中“外延”一词,是逻辑术语,是一个概念所确指的对象的范围。学生认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是要求认识事物的对象及事物关系。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外延关系,如它们之间相容的关系,包括同一关系、从属关系、交叉关系;不相容的关系,包括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和基础。叶圣陶先生在《作文论》中强调,作文教学必须重视学生生活的源头,在实际生活里训练思想,能够对外界的事物常常持一种观察的态度,以此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和认识能力。逻辑和说理是基本的公民能力。职业教育就应该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思想者与合格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引导学生逐步了解一些普世价值观,如什么是正当的欲望、正派的行为、应有的个人品格、适当的待人之道等。

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如文学作品的意象分析就有意向创造的逻辑组织问题,可以引导学生多体验思考。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学习逻辑知识,用绝大部分精力认知事物的逻辑规律,认识语文内容所表达的规律性的东西,训练按照思维规律表达思想。

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没有规律的世界是不可思议的。职业学校高职语文课通过认知规律进行逻辑思维训练,必将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有所提高,对他们今后的人生也大有裨益。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3

【关键词】初中地理;教学;逻辑思维;培养

逻辑思维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来分析、综合和比较等方面的能力, 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地理事物,把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特点和要素综合成一个整体概念,从而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规律的思维活动。它不是天生的禀赋,任何个体都需通过学习、训练、实践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初中生在学习地理时,往往只记住了零散的、支离破碎的知识点。如果用逻辑的方式把这样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内化为一个知识体系,既方便保存,又方便提取。这个过程要求教师改变自己以传授知识为主的地位,从而转化成帮助学生寻找思维线索的导航者。

一、从现实生活中激发学生逻辑思维的兴趣

心理学家认为,兴趣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原动力,是人们求知的源泉。而我们的教学实践也证明了兴趣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它是学生发展思维的前提和条件。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的一切重要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维指导下进行的。只要学生对一个事物产生兴趣,他们便会积极地探索和研究。因此,根据学生的这个心理特点,我们应当,在课堂教学中尽量提出一些与学生生活贴近的,使学生感兴趣的并且具有逻辑思维的问题,例如冬天冷空气频频南下,夏天的台风等贴近学生生活的常见天气问题,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容易让学生投入其中,在观察、探究的过程中自己动脑、动手,进而锻炼和提高了他们的思维能力。

二、通过思维基本功训练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在初中地理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即让学生在不断思维的过程中学会和掌握思维。这就需要地理教师在教学中有计划、有目的地设计和布置穿插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训练。

1.加强学生对基本地理知识、技能的掌握,为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奠定基础

学生的思维活动必须借助已有的基本地理知识来完成,因此只有正确,全面掌握基本地理知识,技能,才能进一步培养分析、综合、比较等逻辑思维能力。例如在区域地理教学中,必须要理解掌握平原和高原、地形和地势、冷锋和暖锋等基本概念以及明确区域地理的组成要素,包括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等。地理位置包括半球位置、海陆位置、纬度位置;自然地理包括地形、气候、河流、资源等;人文地理包括农业、工业、商业、城市与人口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还有比如要分析好我国地势、地形对气候、河流的影响,必须对我国地形地势的特点有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地势地形对气候的影响:我国地势西高东低,有利于海上湿润气流向我国内陆推进,为我国广大地区带来丰沛降水;对河流的影响:我国大江大河大多发源于第一级阶梯,自西向东奔流入海,在阶梯交界处,水能资源丰富,有利于修建水利工程。因此,区域地理学习中有关的地理知识和地理技能应受到师生的重视,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奠定基础。

2.结合教学内容培养的逻辑思维能力

结合初中地理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为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关键。首先每个教师应该认识到必须有意识、有目的地结合初中地理知识的教学,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地理教师只有在加强基础知识的同时,自觉地、有目的地挖掘教材本身的逻辑因素,重视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不断提高。比如在区域地理教学中,一般情况下以区域的自然与人文要素为基础,运用综合分析、比较概括等方法类比区域差异,抓住主导因素,突出区域特征。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进而提高思维的辨证性,超越“非此即彼”的思维局限。以西北为例,由于深居内陆的地理位置和重要山脉阻隔的地形因素,导致降水稀少,气候干旱,进而影响河流特征,以内流河为主,植被也呈现干旱景观,由草原逐渐过渡到荒漠,干旱的自然环境又引发了一系列人文地理现象,以畜牧业为主,灌溉农业为特色。其次,地理课不是逻辑课,在初中地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做到结合有机、渗透自然、要求适度、方法得当。如日本的气候学习中,由复习亚洲气候类型入手,回忆出东亚的季风气候中温带季风和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气温和降水的特征,比较日本的气温和降水特征,分析得出日本比同纬度的东亚地区冬季气温偏高,夏季偏低,而年降水量偏多。引导学生认识到日本受海洋影响较多,形成了海洋性季风气候。促使学生把前后章节的知识串起来。使“气候的分布”这个难点不再是一个孤立的、难以理解的知识,而融入了整个的知识系统中,加强知识联系,建立结构体系,内化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综合等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鼓励学生多做题巧做题,加强逻辑思维训练

多实践,多做地理习题是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地理习题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练习,可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配备各种习题,特别是应增加活动题、填图题、综合题,以加强学生逻辑思维的训练。同时在解题的过程中也应加强分析推理判断能力的训练,以强化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四、关注思维能力较差的学生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4

关键词:知识逻辑;认知逻辑;过程和方法逻辑

新课程改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我们转变教学观念,促进课堂变革,关注学生发展,教师可以运用新颖别致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课堂“精彩纷呈”。然而,笔者在平时的教学与听课实践中发现,有一部分课堂在形式丰富的表象下,往往呈现的是教学环节组织的混乱,学生无法形成有意义的学习;而另一种课堂却截然不同,教师只运用简单的几张幻灯片,整堂课却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深深吸引着听者。这两种课堂最大的差异来源于课堂教学设计有没有遵循一定的逻辑思维。

一、教材的知识逻辑

教材的知识逻辑是指教材从整个结构体系到每个知识的叙述都要遵守逻辑学规则。新教材强化了知识的来龙去脉及逻辑关系,使知识的呈现、各知识之间的相互关系更符合科学发展和人类认识事物的逻辑规律。例如,《生活与哲学》第一单元教材的知识逻辑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生活与哲学》第一单元围绕的一条主线就是哲学和生活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介绍什么是哲学,还是介绍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派别,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特征的阐释,都是置于生活、实践和时代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生活和实践既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现实的、历史的起点,也是哲学的逻辑起点。在这里逻辑和历史、逻辑和现实是完全统一的。因此,本单元是全书的逻辑起点,居于起始的位置,起着引领和导入的作用。

从“哲学的一般”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哲学绪论的“绪论”角度看,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两大哲学的基本派别放在这里讲,符合教材的知识逻辑。

二、学生的认知逻辑

教师的教学设计仅遵循教材的知识结构是不够的,还必须与学生的认知逻辑相吻合。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逻辑选用最具针对性的逻辑思维方式进行教学设计,组织教学。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按照教材的知识逻辑组织教学符合哲学发展史,符合从“普遍到一般”的哲学思维,但由于这块内容中已经涉及对物质、意识概念的理解与运用,而这两个概念及这两者的关系要到第二单元“探索世界”版块中才具体涉及。在对物质、意识概念没有明确、准确区分、把握的基础上,让学生去区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去理解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唯心主义的两种历史形态,显然是有很大难度的。教学实践也表明,按照教材的知识逻辑去处理这块内容,教师讲解得很费劲,学生掌握得更是“囫囵吞枣”,还需要学完物质、意识概念后进行再次“返工”。因此,笔者在进行这块内容的教学设计时,大胆地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块内容空出来,等学完物质与意识的概念及辩证关系后再回过头来学习这块内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异常轻松,学生掌握得也很到位。

三、过程与方法的逻辑

在具体的课堂教学设计中,要注意过程与方法的逻辑。教学逻辑性的设计,有一个环节至关重要,即教学过程中问题的提出、分析和解决的全过程要符合逻辑。“问题”是学生思维的开始,但并不是所有的提问过程都是逻辑思维的教学过程。如果所提问题和原有的认知结构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将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应对问题进行预设,形成问题串,问题与问题之间应该合乎逻辑。

例如,在讲解唯心主义的两种历史形态这一知识难点的时候,笔者进行了这样的教学设计。

多媒体展示:圣经“上帝创世说”及中国古代的“女娲造人说”

教师设问1:中、外的这两种观点是属于唯物主义观点还是唯心主义观点?

学生回答:唯心主义。

教师设问2:也就是说,在宇宙中有没有上帝?女娲?(世界上有没有上帝?女娲?)

学生回答:没有。

教师设问3:但是在一些人眼中,在持有、认同上帝创世、女娲造人观点的一些人眼中,有没有上帝、女娲以及其他的一些神?

学生回答:有。

教师设问4:也就是在他们看来,上帝、女娲以及神等是客观存在的还是主观的?

学生回答:客观的。

教师归纳、讲解:对,在他们看来,上帝、女娲以及神等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在我们看来,在我们唯物主义者看来,这些东西是主观的,所以我们给“上帝、神、绝对精神”这些东西一个名称叫“所谓的客观存在”――事实上不存在;把客观精神(神、上帝、绝对理念、绝对精神)当成世界的主宰和本原,这样的观点我们称之为“客观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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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医教育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

中医学作为东方科学的一部分,其思维方式具有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的双重特点,同时代表东方主要思维方式的非逻辑思维的顿悟、心悟和直觉被大多数中医学者认为在中医思维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的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是在以西方逻辑思维为主的知识体系下培养出来走入大学校园的,这造成了学生对具有逻辑与非逻辑双重思维模式的中医药理论的学习在认知上产生了障碍。当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并没有完全认识到思维问题是中医教育的关键问题。只有从培养学生逻辑和非逻辑思维两个方面着手,使学生充分认识中医学自身的思维特点,才能培养出合格的中医药人才。

1当前中医院校大学生思维方式存在的问题

中国已经历经百年西方文化洗礼,当代大学生更是在数学、物理、化学等西方科学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对于医学的认识大多来源于以西医为主的医院,对中国的古代传统思维在社会生活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但对于古代科学技术的理论认知和建构方面,则较难理解传统的思维模式。学生进入中医药院校以后一开始学习的就是中医基础理论中的“元气”“阴阳”“五行”“命门”“三焦”等基本概念,这些基本概念在目前的解剖学并没有严格的对应物。学生在对这些基本概念的学习中仍像在中学时对于概念的认知一样,注重对其物质实体性的把握,用逻辑论证去分析,把高层次还原为低层次。但这种形式逻辑的认知方法在这里遇到了困难,因为概念是思维抽象的结果,而中医学的概念不是实质定义,而是思维到最高层次的哲学概念,即“形而上者谓之道”的思辨最高阶段,不能用形式逻辑的属加种差的方法去界定其内涵和外延。由于学生对中医基本概念的认知困惑,进而对由中医的基本概念建构起来的中医理论系统也不能完全的理解,甚至持否定的态度,有的甚至会排斥对中医的学习。中医学强调唯象联系,突出宏观整体,重视和谐平衡,与学生以前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和认知习惯格格不入,不易理解难以接受,另外,中医和西医所认知的客观对象都是人体,其中有一些相同语词构成的概念,在其内涵上是不一致的,如“心”“肝”“脾”“肺”“肾”等,西医对这些概念是实体和解剖意义上的解释,中医是系统和功能的认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易造成混淆,尤其是刚入门的学生,对以后的学习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对专业失去信心。

2中医思维中的逻辑与非逻辑解析

造成中医院校大学生在中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医理论的思维形式与学习者的习惯的思维形式不一致。而当前的中医教育模式并没有从中医自身特点出发,而是模仿西医教育模式,这样造成一些中医药院校学生和中医研究者对于中医学产生困惑,并极大的影响着他们对中医药的学习和信任度。

中医学知识和所有的古代知识一样,以自然哲学为背景,在中国传统的求同思想的影响下结合当时的简单解剖知识和临床实践发展起来,始终没有与伦理道德、艺术、宗教、等文化分离,主张“天人合一”,在《黄帝内经》中就有“智者察同,愚者察异”的字样,求同即求得万物的整体和谐统一。其理论体系从思维的角度上看,既有逻辑思维的概念、命题、推理,又有非逻辑思维的形象、直觉、顿悟,而作为中医学最主要的特点——整体观指导下的辨证论治过程中,非逻辑思维占主要方面。

2.1逻辑思维是科学思维的最普遍、最基本的类型,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客观世界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过程,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其理论体系上来看,中医学是具有完整的概念、命题、推理的理论体系,从元气——阴阳五行——藏象学说——气血津液——经络——病因病机——辨证论治,层层深入通过演绎和比类推理将整个人体的系统性、整体性体现出来。在其具体应用方面主要是以辨证逻辑为指导的,从对阴阳的消长平衡分析法,到五行生克制化的制约法,到治疗的本标缓急法,再到经脉脏腑的运动传变法,最后到运用自如的知常达变法。

2.2非逻辑方法包括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它们与逻辑思维相比,缺乏分析、综合、比较、分类、归纳、演绎等逻辑内涵,而是强调感性认识,以意象、联想和想象或直接领悟来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及规律,甚至有时伴有“灵感”这一特殊的心理体验及心理过程,使认识主体的创造力达到超水平的发挥。非逻辑方法历来被认为在中医学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如匡调元所说:“在传统中国医学学术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靠直觉领悟与形象思维而不是靠逻辑思维[2]。”中医学中的非逻辑思维方法体现大量的形象化、类象化、比象化语言和思维的应用上,如四诊上形象话语言的应用,发热、恶风、恶寒的“翕翕发热”“蒸蒸发热”“淅淅恶风”“啬啬恶寒”等,湿邪所困的“腰重如带五千钱”等,对于脉诊“如盘走珠”与“如刀刮竹”“如循琴弦”与“如循刀刃”等;在辨析病因病理变化时,六淫学说用自然界风、寒、暑、湿、燥、火的特征作类比来说明病因病理,建立了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性结合的病因观念,如眩晕欲仆、手足抽搐、震颤等病症,都具有动摇的特征,与风之善动相似,故归为“风证”;在确定治则治法时,如“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温病条辨·治病法论》)。又如“增水行舟”法、“釜底抽薪”法、“提壶揭盖”法、“导龙入海”法、“引火归原”法等都是通过事物本身的形象结合个人的感悟和经验沿着取象比类的思路生发出来的。这种用心领、会意、体悟的思辨功夫,追求言外之意、象外之意[3]。这些知识来源于历代医家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和判断,基于主观的直觉、预感和洞见而深深植根于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之中。这些知识就象中医中的阴阳的概念一样含有大量非语言、非概念形式的信息,语之则不能尽意,故“圣人立象以尽意”“用意以明理”,所以历代医家总是把“医者意也”作为行医的最高境界。“医者意也”在对中医的认识中甚至可以作为中医非逻辑思维方法的代名词,它不仅体现在形象思维方面,而且与直觉、顿悟密切相连,它能激发思维主体的想象,蕴藏着极大的创造力,使认识主体的创造力达到超水平的发挥。它不需要琐碎的实验数据和指标,也不需要在此基础上的分析、推理,它保持了认识活动本身的整体性,在广阔的联系中认定疾病,能够揭示局部的、分割的方法甚至很难揭示的人体奥秘。中医这种“医者意也”心悟的能力是建立在医者的两个基础之上,一个是医者的知识结构基础,另一个是其临床实践的经验基础。所以,中医本身具有极深人文内涵的医学典籍和经验积累性决定了”医者意也”作为个人自身对健康与疾病问题所能领悟的深度,只有把对经典著作的理解与临床经验结合起来,充分运用逻辑和非逻辑思维,才能够“心悟”到人体生理和疾病的本质,才能领悟到中医诊治疾病的最高境界。

3中医教育中逻辑和非逻辑思维的交融

为了使学生对上述中医学思维方式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解决中医学习中的困惑,在中医教育中,应加强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的培养,从思维知识的渗透和中医文化氛围培养两个方面促进逻辑和非逻辑思维的交融。

3.1逻辑思维方面在教学中加强思维知识的渗透,在中医基础理论教学中,应该让学生从中医基本概念出发,了解中医理论体系的建构的命题和推理过程。在中医经典的教学中,应分析其中的逻辑思维方法,如以《内经》的阴阳学说为例,《内经》提供了一个辨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相统一而以辨证逻辑为主,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相统一而以演绎推理为主的逻辑思维模式。将其分为6种主要模式:比类对应式、互含递进式、转化循环式、消长平衡式、揆度合参式、正反逆从式[4]”。其中最常用的是“比类对应式”即“取象比类”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导源于《墨辩》的类概念和《周易》的卦辞、爻辞[5]。《内经》中所讲的“援物比类、化之冥冥”,“不引比类,是知不明也”,都是指的取象比类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掌握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把两个或两种不同的事物或现象联系起来加以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相类似或共同的地方,然后把已经知道的某一事物或现象的有关知识和结论,推论到与之相类似或有共同点的现象和事物,也可能具有相同的知识和结论。这样一来万事万物都可归到阴阳五行的范畴之中。在中医诊断教学中,可以穿插中医经典当中的一些案例进行分析,将中医学的基本思维方法蕴涵其中,比如对《伤寒论》中的一些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使学生对张仲景的“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治则有更深刻的理解,还可通过中医辨证论治中“审证求因、法随证出”及中医经方分析中“以方测证”等推理分析方法为例去说明中医中逻辑思维的应用[6]。

3.2非逻辑思维方面:加强中医文化氛围培养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有氛围里发展出来的,与儒、道、佛、技有着割不断文化的渊源,它的起源深受古代唯物论和辨证法思想的影响,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而且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各个方面,涉及人文学科和人文知识,如阴阳、五行、易学、哲学、道学、道德、养生等,与传统的自然科学,如天文、地理、时令、生物(药食)形体等共同构成了中医药学独特的理论体系,因而具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双重属性[7]。它与当时的其他学科建立了同构系统的联系,因此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古代科学环境下的中医师甚至平民百姓,都能自觉地接受中医理论,不会有不理解说不清的困惑。例如,“天人相应”“五行相克”“血脉同流”“经络相通”“子午流注”等通过意象、联想和想象,甚至直觉心悟创造出来的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主观直觉特点的命题,采用当前现代科学研究的生理、病理、生化等定量研究方法则很轻易的就会被否定掉,如对其传统文化的内涵有了很深的理解,认识到中医学的多元性的特点,再利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探索其未来与发展,也许会找到其有效途径,所以,对于中医院校学生中医思维的非逻辑思维的培养,一个是在专业课课程的教学中,把形象思维、直觉思维这种非逻辑思维方法的优点和长处进行透彻的分析,启迪学生积极思辨。其二从文化的角度认识中医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开设有关古代哲学、古代文学等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课程或讲座,在讲授过程中应注意传统文化和中医相契合的中医文化学内容,学习和掌握有关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人文知识;在专业课讲授过程中教师授课除了传授中医的基础知识外,还应将中医的历史文化背景、哲学根源、认识论、方法论等理论特色贯穿于始终;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也应体现出其传统文化的积淀,如在辩论赛上多设计与传统文化相关的辩题、开展校园传统文化节及传统文化知识竞赛等等。让学生在掌握中医知识的同时,逐步加深对中医非逻辑思维方式的认识。

另外在中医思维中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是交织在一起的,在逻辑与非逻辑思维的培养中还应注意两者的交融,使学生学习运用正确的思维去学习中医理论,把握中医思维的精髓,把逻辑和非逻辑思维渗透到理、法、方、药的各个环节中去,成为合格的中医药人才。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张苇航,张炜.探索中医复杂性之路[J].医古文知识,2004,21(3):10.

[2]周瀚光.传统思想与科学技术[A].匡调元.中医病理学的哲学思考[M].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131.

[3]姜莉.立象以尽意用意以求理[J].辽宁中医杂志,2007,34(4):431.

[4]匡调元.中医病理学的哲学思考[M].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129,131.

[5]卓同年,谷培恒.论中医临床思维的逻辑方法及其运用[J].新疆中医药,1999,17(2):2.

逻辑与思维的知识点范文6

为了行文方便,本文不再列小标题,只是基本上按照“程文”的顺序就有关问题逐次进行论述。

1.“程文”说:“逻辑学与逻辑思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逻辑学指一门思维科学,逻辑思维指一种思维活动或思维方式……逻辑思维的形成到逻辑学的诞生,是从逻辑规律和逻辑推理被人们不自觉地运用,到它们的形式被人们自觉地研究并加以系统化的飞跃。”②我们认为,“程文”这里所论逻辑思维与逻辑学的区分是正确的。逻辑思维也就是合逻辑的思维,是人们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运用,逻辑学是人们对逻辑思维的研究,是人们对逻辑思维中所运用的思维形式(概念、命题、推理等)及其规律的逻辑总结。

但是,使笔者不解的是,“程文”所引《大学》中的一段话:“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③这段话显然应属于逻辑思维的范围,竟被“程文”称之为“逻辑关系研究”,并且是“对命题逻辑的基本关系即蕴涵与逆蕴涵也有准确的理解”④。(这样它岂不是应属于逻辑学范围了?)而“程文”所引《墨经》对有关条件命题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的理论概括:“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本来属于逻辑学的范围(它是墨经逻辑学的一部分),竟被“程文”归属于“命题逻辑的运用”⑤!

2.“程文”认为,文化有两个基本的构成部分:价值体系和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包括道德观念、政治思想和。众所周知,道德观念、政治思想和都属于意识形态,都是有阶级性的。知识体系中有的内容没有阶级性(如自然科学),有的也是有阶级性的,如哲学(哲学也属于意识形态)。这样看来,在阶级社会,文化的主要内容乃是属于意识形态的,是有阶级性的。马克思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⑥因此可以说,在阶级社会,每一时代的文化思想的主流都必然是统治阶级思想的体现,它们的作用也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但是,“程文”却认为希腊文化并非如此。“程文”说,“希腊哲学的主要取向,就是认知主义”⑦,希腊哲人满足于仅仅为了认知而生活。

难道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让我们看看关于这一问题的权威著作是怎样说的:古希腊的社会是奴隶制社会。古希腊的哲学家同时是奴隶主。“古希腊哲学是奴隶主的世界观,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和柏拉图的理念论,作为理论两者是不同的,以至对立的。但德谟克里特和柏拉图作为奴隶主的哲学家,他们的理论却都是为奴隶制度的合理性作辩护,为巩固奴隶制度服务的。他们都认为这种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制度,奴隶按着本性,天生就是安分守己,从事沉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则按照本性,天生就是发号施令,从事政治、文化、军事活动。奴隶制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改变了奴隶制就是违反了自然,悖逆了宇宙自然和人自身的本性。”

3.“程文”所以要曲解古希腊哲学的根本性质,关键在于要论证希腊哲学的根本取向决定了希腊必然会产生逻辑学。“程文”说:“希腊哲学的认知取向,代表了希腊文化的主流,反映了希腊文化的终极关怀。”⑨而“希腊文化的终极关怀,对逻辑学的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⑩难道希腊逻辑学的产生真的是由于希腊哲学的所谓认知主义取向决定的吗?不,如上所说,所谓希腊哲学的认知主义取向就是虚假的,而希腊逻辑学的产生是希腊哲学、文化的认知主义取向决定的说法,则更是荒谬的。试看马玉珂主编《西方逻辑史》(高等学校哲学专业教材)对这一问题是如何论述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城邦国家里出现了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这种新兴的阶级代表进步的力量,同地主贵族奴隶主阶级进行各种政治斗争。代表不同阶层的利益的思想家、哲学家的不同观点的争论,就是这种政治斗争的反映。在古希腊,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斗争涉及政治、伦理、法律、宗教、哲学等各个方面。‘百家争鸣’,论辩之风甚盛。争鸣、论辩,不编辑。能停留在简单的说明或陈述上,需要有说服力的推理和论证,需要增强理性思维能力。于是,作为说理论证的演说术、雄辩术便应运而生。”(11)在这些演说术和雄辩术的基础上,逻辑学也就逐渐形成了。“由此可见,逻辑学的产生同论辩、证明直接有关。”

可见,希腊逻辑学的产生不仅不是由于希腊哲学的所谓认知主义取向决定的,而恰恰是希腊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发展的表现——“百家争鸣”的产物。

“程文”为“希腊文化的终极关怀,对逻辑学的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这一观点,提供了两条论据。其实这两条论据也同样适用于我们的观点。“程文”说:“首先,希腊文化的认知取向就使逻辑思维得到充分的发展。对希腊人而言,无论是认识外在的自然,还是认识自身,都是要运用推理、进行论证的。”(13)然而,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百家争鸣”,不是更需要运用推理、进行论证吗?“程文”说:“其次,科学总是因应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希腊文化的终极关怀也呼唤逻辑学,因为人们的认知活动十分需要逻辑的规范,借以澄清谬误和诡辩。”(14)然而,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百家争鸣”,不也同样需要逻辑的规范,借以澄清谬误和诡辩吗?

4.“程文”之所以要曲解希腊文化的特点并进而曲解希腊逻辑学产生的原因,关键是为了论证中国文化的特点与希腊文化根本不同,因而决定了中国不可能产生逻辑学。

“程文”说:“中国文化以道德与政治的两位一体作为终极关怀。”(15)又说:“内圣外王之道,道尽了中国文化的终极关怀。”(16)“在中国文化中,表面上至高无上的价值是道德,实际上至高无上的价值是政治。”(17)笔者认为,且不说“程文”对中国文化特点的概括是否片面化、简单化,我们只强调一点:正如上文所说,在阶级社会,一个国家的文化特别显示出道德和政治的重要地位,这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必然的。不仅中国如此,希腊也如此,只是“程文”未能正确认识希腊文化的特点而已。

“程文”为它的观点“中国文化的特点决定了中国不能产生逻辑学”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证,但这些论证都是不能成立的。现择其要者反驳如下:

“程文”说,中国文化中由道德与政治结成的价值体系,与逻辑学的价值中立的本性是不相容的。它甚至引证牟宗三的话,说“是以知性中的成果,即逻辑、数学、科学,亦未出现。这一层领域完全成了一片荒凉地,意识所未层贯注到的地方。”(18)又说:“儒家不反智,只是把智当作道德与政治的御用工具……但是,由于道德与政治所结成的价值体系主宰一切,独霸一切,价值中立的知识根本就没有地位可言。”(19)笔者认为,把政治、道德放在第一位,决不意味着就不要发展非阶级性的科学——逻辑、数学、科学。因为,任何有头脑的统治者都会知道,发展逻辑、数学、科学,从而更好更快地提高整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水平,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是维护国家政权的最根本、最好的方法;至于说中国文化价值观决定了逻辑、科学、数学从未出现,这完全与事实相背。中国在近代以前,科技一直处于世界的先进行列,这已为中外众多的科学家所肯定,岂是可以由“程文”一笔抹杀的。

说把“智”(也就是指所谓价值中立的知识性科学:逻辑学、数学、科学等)当做政治的御用工具,这也就是它的地位,又说它根本没有地位可言,这完全是自相矛盾;并且,既然是“工具”,当然就有必要强化这种工具。也就是说,即使在道德与政治的价值体系主宰一切的情况下,也必然会发展逻辑科学,又怎么会不可能产生出逻辑学呢?

“程文”说:“先秦诸子就有不同的政治要求或善恶观念,例如,墨子主张‘兼爱’,杨朱主张‘为我’,已是互不相容,孟子更一概否定,斥之曰:‘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那么,逻辑应该与谁的政治要求一致,为谁的善恶观念服务呢?难道不同的阶级或派别有不同的逻辑?”(21)笔者认为,说逻辑学要成为政治道德服务的工具,是说不管墨子、杨朱、孟子的政治道德观念如何不同或对立,他们都需要同一的逻辑学工具,而决非是说必须创造出不同的阶级或派别的不同的逻辑学。这正像不同的工匠制作不同的家具,所用的工具却完全可以是相同的一样。

“程文”说:“当《墨子·小取》提出‘辩’要为‘审治乱’‘处利害’服务之时,也就赋予‘辩’以意识形态的属性。”(22)笔者认为,第一,这种说法是片面性的,试看《小取》中关于“辩”的性质和作用的论述的原文:“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乃)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编辑。言之比。”显然,《小取》并未把“辩”的作用归结为“审治乱”和“处利害”,而是指出它具有明同异之处等等作为认识和论说等工具的作用,而作为认识和论说的工具,当然也可用于“审治乱”和“处利害”。因此,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小取》的说法是把“辩”归结为意识形态一类的。

第二,究竟“辩”是属于意识形态科学,还是属于工具性科学,决不能仅看《小取》有关“辩”的作用的几句论述,而是要看《小取》的全部具体内容。限于篇幅,对于《小取》的具体内容这里无法展开解释(关于《小取》的具体内容在许多中国逻辑史著作中都有详述,读者可参看),但总体上看,《小取》的内容无非如《小取》所说,是“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亦即是关于“名”(概念)“辞”(命题)“说”(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论述,也就是逻辑学的有关理论。

“程文”说:“当墨家将为‘兼爱’和‘杀盗’两个互相冲突的政治主张进行辩护的意图强加于推理之时,就陷入‘杀盗非杀人’的诡辩,导致一系列矛盾……断送它的逻辑前途,因为一个包含矛盾的理论不可能成为逻辑学。”(23)笔者认为,第一,说墨家的“兼爱”和“杀盗”是两个互相冲突的政治主张是不正确的。“兼爱”是要对广大的人民群众平等相爱,而“杀盗”则是要对破坏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坏分子进行镇压。正像我们现在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刑事犯罪分子进行镇压一样,在当时要达到“兼爱”,也必须“杀盗”。因此,“兼爱”和“杀盗”在墨家的思想体系内是完全一致的。第二,“程文”把在一个形式化逻辑系统中包含有逻辑矛盾和一个非形式化系统中某一个局部(在一个举例中)包含有逻辑矛盾混淆了。一个形式化逻辑系统中如果既推出了定理P,又推出了定理非P(┑P),这就是出现了逻辑矛盾。而根据数理逻辑定理(P∧┑P)B,即逻辑矛盾命题可以推出任意命题,这样的逻辑系统自然是无科学价值的。但是,《小取》中的“杀盗非杀人”,只是作为“是而不然”(前提为肯定命题但却推出否定结论)的推理形式(“盗,人也……杀盗非杀人也”)的举例来讲的,即使这个举例是不当的,也不会导致《小取》所构建的逻辑系统的全部崩溃。第三,其实《小取》中对“杀盗非杀人”的论证,并非就是诡辩,相反,倒是一个精巧的论证。我们知道,“人”这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指包括一切坏人和一般人在内的“人”,狭义则仅指不包括坏人在内的一般人。“盗贼也是人”,其中的“人”乃是广义的人。“××坏极了,简直不是人”,其中的“人”乃是狭义的人。《小取》关于“杀盗非杀人”的论证正是在区分“人”的两种不同含义的语境下进行的。试看《小取》的原文:“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24)很清楚,“盗,人也”中的人乃指广义的人,而“多盗,非多人也”等等句中的“人”则是狭义的人,因此,说“杀盗,非杀人也”和“盗,人也”并非是逻辑矛盾。事实上,这样的论证还是很有道理的。反之,在论证时如果分不清两种“人”的含义,倒确实会造成思维混乱。如:“杀人者犯死罪,对杀人犯处死刑是杀人,因此,对杀人犯处死刑犯死罪。”这不恰恰是诡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