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例6篇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乡镇街道机构

2.5 专家组

2.6 联络员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与

3.2 应急处置

3.2.1信息处置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紧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3.3 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3.3.2社会救助

3.3.3调查评估

3.3.4恢复重建

3.4 信息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保障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本生活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本生活保障

4.5 医疗卫生保障

4.6 交通运输保障

4.7 治安维护

4.8 人员防护

4.9 通信保障

4.10 公共设施

4.11 科技支撑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7 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标准(试行)》

7.2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图

7.4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5专项预案分指挥部一览表

7.6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市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__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1;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和省、州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分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镇、街道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以政府为核心,以军事机关为协助,军警民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2。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7.3。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见附件7.4。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

(5)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各类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应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按照业务分工和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市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市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向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 工作机构

各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均应设立相应的处理指挥机构,下设工作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委员会建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既作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又作为应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见附件7.5。

2.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 专家组

市应急委员会建立专业人才库,各专项指挥部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联络员

市应急委员会负责组建全市应急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机构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指定两名联络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下传、反馈、落实和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应急时,相关部门须固定一名联络员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3 运行机制

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应急工作所需,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直(含驻敦省、州直)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及时整合有关资源,建立健全各预案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各乡镇(含乡镇所在地)应急中心,建设好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村屯及森工、矿山等重点企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应急中心的骨干作用,积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1 预测与预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常规数据监测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与预警系统

依托__政务信息网及相关网络,以专家组和业务部门为支撑,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置各类应急信息。

3.1.2 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特别严重级(Ⅰ),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危害范围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严重级(Ⅱ),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较重级(Ⅲ),灾种单一,造成较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般级(Ⅳ),灾种单一,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至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2.1 信息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标准》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报告,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如需核实的信息,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将核实后的信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级别或灾害种类、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整理、核实、报送、落实、通报、沟通和反馈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准确、要素齐全地上报应急信息,迅速将省、州、市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及较大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应及时向州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市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境外发生涉及__市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程序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事发地政府的请求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市直(含驻敦省、州直)单位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需要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并成立现成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个别乡镇、街道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需要宣布乡镇、街道范围内部分村屯、社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3.2.6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任务终结。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 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社会救助

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为主体,建立社会救助、救济、捐赠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

3.3.3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向市政府作出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报。

3.3.4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4 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由市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信息;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市级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具体按照《__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保障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各专项指挥机构为主体,建立并完善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环境监控、日遗化武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市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请市和州级财政适当给以支持。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市经济局具体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重点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公安、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 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市电信局、广电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与电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 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市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借助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教学力量,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及投入力度,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重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 宣传和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印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体、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本地特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7.1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多个乡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乡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城区一个或多个乡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相邻市发生的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雪崩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三)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发生在周边市区5.0级以上地震;

3.发生在周边地区7.0级以上地震(无人地区除外);

4.市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四)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五)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内发生,或在1个乡镇、街道内的2个以上村屯、社区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 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市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六)森林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市政府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5.国内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严重威胁的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连续燃烧120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__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乡镇、街道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5.市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乡镇、街道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多个乡镇、街道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市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市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害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乡镇、街道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市区及重要乡镇、街道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界河和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镇、街道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部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旅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市区及乡镇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乡镇、街道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市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部分城乡居民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市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跨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在我市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范 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乡镇、街道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对1个乡镇、街道内2个以上村屯、社区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动物疫情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我省境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多个县(市)内呈多发态势;

2.口蹄疫在14日内,5个以上县(市)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县(市)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的传入或其他疫病的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县(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

特别重大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越狱或者聚众劫狱事件;

9.出现全市范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对待的事件。

重大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

3.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学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对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影响全市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影响全市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县(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及2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村屯、社区或在一定区域内多个村屯、社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在市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在相邻乡镇、街道有2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多个乡镇、街道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五)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袭击外国驻我市商务机构、国际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六)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市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等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制贩(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

8.盗窃、出 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__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重大制贩(海洛因、冰毒)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附2:

__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主 任:刘有林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洪日南市委副书记

苏景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何效义市政府副市长

马义武市政府副市长

王文学市政府副市长

王静慧市政府副市长

戴兆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金吉南市政府副市长

张旗威市政府副市长

宋文辉市人武部部长

徐永江市政府市长助理

张国凯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孟庆慧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占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玉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洪雨市经济局局长

徐立君市教育局局长

张久鹏市民政局局长

齐宏市监察局局长

孟兆光市科技局局长

公海波市司法局局长

杨志坚市商务局局长

邹卫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淳市建设局局长

宗立福市房产局局长

徐树森市交通局局长

许斌市农业局局长

刘维义市水利局局长

张宝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福财市牧业管理局局长

姜明学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史桂娟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管玉华市卫生局局长

王玉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树满市人武部副部长

刘洪松市局局长

刘善发市人防办主任

田玉光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

孙景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国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申延军市旅游局局长

吴庆良市气象局局长

傅默然市邮政局局长

唐永新银行业延边监管分局__办事处主任

韩春雨通信公司__分公司经理

吴志义市供电公司经理

祃安源市农电局局长祃

李希根市红十字会会长

苏循延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君市林业局副局长

关元波江南镇党委书记、镇长

柳库大石头镇党委书记

王亚平黄泥河镇党委书记

杨伟有官地镇党委书记

宁欣沙河沿镇党委书记、镇长

金建新额穆镇党委书记、镇长

卢仕洲贤儒镇党委书记

吕立国雁鸣湖镇党委书记、镇长

刘兆华秋梨沟镇党委书记

王凤林江源镇党委书记

曹士忠大蒲柴河镇党委书记

程德辉黑石乡党委书记

王海军大桥乡党委书记

王启立翰章乡党

委书记

孙延富红石乡党委书记

毛廷兴青沟子乡党委书记

刘朋林渤海街党工委书记

刘伟胜利街党工委书记

隋凤贤民主街党工委书记

路景林丹江街党工委书记

赵 红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主 任:张国凯(兼)

副主任:孟庆慧(兼)

杨树满(兼)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wh822493992”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安仁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调研,组成调研组到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部分城乡学校、公共场所、厂矿、建筑工地和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县近三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比较重视,结合安仁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各类突发事件,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1、应急管理机构已经建立。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逐步转隶到了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相关副县长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仁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13个乡镇均设立了社会治安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逐步健全。

2、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县政府编制完成了《安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完成了本部门应急预案共4项45类,应急预案内容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各乡镇编制完成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

3、应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县级建立了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为主的兵民应急救援队,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如县林业局成立了森林消防救援队,县水利局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排和专业技术组应急2支队伍,各乡镇建立了30至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开展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每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对病险水库、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了排查整治;县卫健系统对全县39个农村水质监测点、71个农村饮水工程进行了采样检测;县林业局在进入林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哨卡;县交警大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71处;县教育局对校车安全等进行了排查;县公安局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新冠疫情高发期间,排查农贸市场、超市、饭店等69家、禽肉类摊位40余处;县住建局对建筑工地的临边防护、机械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三是发挥了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作用。全县初步建成了森林火险、旱涝、道路交通、环境污染等信息导入平台,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进行快速研判,有力处置,提高了全县应对突发事件的防御能力。四是配备了应急物质。截至目前,县发改局已储备粮食2600吨。县应急管理局已储备森林防灭火物资油锯21台、风力灭火器12台、机动消防泵4台、森林防火服133套,防汛抗旱物资编制袋2万余只、救生衣200件、砂石400方,救灾物资有棉被1249床、大衣30件,与生源百货公司、麻垅石料有限公司等签订应急物资代储代管协议,基本保证了各类应急物质的储备。

4、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全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按照应急原则和各自职责,做到及时报告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2017年“6.28”渠道垮塌险情,2018年“6.7”洪灾,2019年“7.7”洪灾,2020年“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做到应对有力、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虽然开展了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但没有深入到乡镇、村组进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存在着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知晓度不高等问题。问卷调查中大部分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不知晓。如对73名人员“您是否知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问卷调查中,69人选择不知晓,占94.5%,4人选择知晓,占5.5%;对73名人员“您是否知晓火警电话、急救电话、交通事故电话?”的问卷调查中,答对火警电话66人占90.4%,答错7人,占9.6%;答对急救电话40人,占54.8%,答错33人,占45.2%;答对交通事故电话32人,占43.8%,答错41人,占56.2%。

2、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应急队伍救援能力有待加强。各应急救援队伍缺少专业、系统的培训,县相关职能部门到各乡镇对照应急预案开展有效的应急实战演练不够,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不平衡。二是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到位。少数部门没有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常态化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排查不到位,存在只排查不整治现象。三是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薄弱。一些部门的应急预案未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员和社情等实际情况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应急预案实用性不高。

3、突发事件应对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全县应急联动响应工作机制还有待加强,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存在响应不及时、配合不到位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树牢安全意识。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好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经常性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和应急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突发事件的特点、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律的知晓度,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县应急管理局每年要组织好相关部门到各乡镇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完善好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好培训工作。同时,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组织好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参入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郊开发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崆峒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配备了突发公共事件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预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预案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滞后,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宣传培训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07〕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区发改局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崆峒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实施。规划应体现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专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预案体系。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区政府统一协调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统一为应急委员会,区应急委员会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均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本地区及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

三、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区政办发〔2007〕94号)文件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监控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同时,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务必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报预警工作。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预警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等,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对不及时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区党校培训内容。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四、不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应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资源共享和功能整合的基本要求,在加快区改府网络应急平台和移动应急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建成连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加大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力度,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坚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乡村要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逐步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筹建。要把筹建应急管理专家组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应急管理的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业类、社会安全事业类和综合管理类五个类别,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建完成各自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并于10月底前将专家组名单以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将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区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都要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区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都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同时,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增强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各项预案切实可用、行之有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六)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区、乡两级及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和紧急避难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事件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合力

(一)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区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西郊开发区、工业园区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承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财政部门建立储备金制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对规划布局内的监测预警、应急平台、物资保障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5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政[**]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65号)、《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发[**]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为目标,重点解决防范和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岳西建设。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县政府正在组建县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并将承担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人员名单,于**年11月20日前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办)。要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机制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各相关领域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三、扎实推进基层应急预案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启动社区(村)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县直各单位均应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单位预案,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县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安监局、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等单位,督促各级各类企业,县教育局要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争到**年底,所有乡镇、社区(村)和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加大对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制订管理的指导力度,逐步实现预案管理的动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基层信息报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办[**]83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设立信息直报点。要大力发展基层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同时,通过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办)。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负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并对应急处理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特点、趋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常态下,**年实行统计信息年度报告、**年起实行统计信息月度报告制度,在非常态下按要求实行及时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按时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办)报告相关信息。

六、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一、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

近两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制订了一批既符合实际又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20****年以来,我县制定了《****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14个部门根据自身部门职责制定了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全县16个乡镇、办事处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目前,我县已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联动,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为应急处置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应急管理机构逐步完善

20****年5月,我县印发了(茌政办发[20****]3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县政府信息办主任为副组长,县政府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王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我县16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情况,全部建立了以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领导的临时应急组织。目前,我县正积极探索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的新模式,督促各乡镇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

(三)应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制定了应急管理值班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节假日及汛期、麦收、全县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切实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发挥应急指挥平台作用,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二是制定了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及科普宣教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普及应急知识。今年,我县将20****年5月26日-6月1日确定为全县应急知识宣传周,通过自主宣传、媒体宣传、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学校、企业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应急常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制定了应急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了应急管理手册。今年9月-11月,我县分两个阶段,组织全县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全县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我县结合实际,编订、发放了****县应急知识宣传手册,提高了全县人民对应急工作的认识。

(四)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加强

近年来,为更好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我县有重点地组

织了应急演练活动:

2005年7月,开展了全县防治禽流感应急演练。

20****年8月,开展了全县食品安全三、四级重大事故应急演练。

20****年7月,开展了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演练。

20****年8月,开展了全县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0****年10月,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尽管我县应急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县应急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有些单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机构的单位还存在着人员不整、不到位的现象。二是预案体系不完善。我县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虽然在20****年开始启动编制,但还有应该制订的应急预案尚未完成,特别是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重点单位差距较大。三是应急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时候应急值班人员不够到位,存在离岗、缺岗现象;应急信息报告不及时等方面。

三、下一步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和打算

1、进一步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三个层面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一是对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牵头组织做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专项应急预案、16个乡镇、办事处应急预案的修改工作,重点解决好预案衔接和实用问题,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督促各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力争实现预案全覆盖。同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2、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信息汇总和应急值班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程序,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切实做好重特大事故现场救援指导、协调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应急监测和预警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源排查,切实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做好社会公布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