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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2.36+6
一、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分析
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薄弱
部分施工企业领导的思想认识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薄弱,仍然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施工作业安全规章制度普遍落实不到位,特别在安全投人、安全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差距很大。
2.施工安全规程不够健全
现有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或规范主要规定了一般公路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无法适应高速公路车辆流量大、行驶速度高的新形势,以及在不中断高速公路交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的需要,施工安全规程尚不够健全。特别是国内部分高速公路进行的扩建工程,主要采用两侧拼接施工工艺,施工现场与运行车辆会相互干扰,从而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困难,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去研究和解决。
3.施工安全设施不够完善
在已有的施工安全设施中,静态安全设施多,动态安全设施少普通安全设施多,电子安全设施少图形显示安全设施多,声响警示安全设施少适用于一般公路的安全设施多,适用于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少。不能够很好地起到提醒、诱导、警示驾驶人并促使驾驶人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的作用,远不能适应高速公路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
4.施工作业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由于部分驾驶人疲劳开车,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意识淡薄,以及施工安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作业路段现场缺乏足够的诱导、警示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道路施工过程中尚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甚至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二、在高速公路施工实行安全管理的措施
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方面
《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施工生产过程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其部门工作人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企业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2.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方面
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操作失误的霞要方法,尤其是对一线的操作人员(农民工)的教育,他们技术素质差,法律意识谈薄,因此加强安全教育使操作人员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1)安全教育主要抓好五个层面。首先,要做好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其次,抓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第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培训的内容包括: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掌握现场的急救方法,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于其工作具有特殊的危险性,因此,企业应在定岗时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操作技能、身心健康和心理素质好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并定期进行考察、考核、调整。第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教育。
(2)安全教育的方式。安全教育的方式有4个层面。入场教育:新工人进场都应该经过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通过三级教育,使作业人员深入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特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日常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采用安全例会、班组班前活动教育等形式。特殊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属于特殊培训的一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对本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当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安全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当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时,应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深刻领会和理解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继续教育:所有职工每年都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3.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施工安全管理应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锹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施工作业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重点解决本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问题、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问题等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针对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中存在的部分安全设施已被拆除、临时标志和标牌增多,需要傍晚和夜间施工、车辆借道行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设备与行驶车辆干扰等问题,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对策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路政巡查和现场安全督导,及时制止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严格安全奖惩制度,以保证扩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
4.施工安全作业措施方面
为保证高速公路施工时的交通安全,应始终坚持执行“三不准”制度即没有批准施工安全预案不准开工,没有施工作业许可证不准上路,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准参加现场作业。同时,要做到“三个落实”到位即按规范规定的道路施工标志、标灯全部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标志、着装落实到位。应实行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同时应明确规定在施工成本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经费计划,用于购置施工用临时安全标志、标牌以及先进安全班组和安全员的奖励等。
5.机械化施工设备方面
近年来,许多地区高速公路推行快速养护方法,采用高效率、技术含量高的机械化施工.设备,提高了道路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了高速公路上施工作业人员,降低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6.施工信息方面
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要求,针对具体的施工路段情况制定完善的交通诱导方案和作业路段诱导、警示标志,以及醒目的施工管示灯、临时标线带、反光轮廓标和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方案。还应针对扩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特点,对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施工信息的显示与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将静态和动态安全设施、普通和电子安全设施、图形显示和声响警示安全设施有机结合、合理布设,使得驾驶人及时掌握施工、天气等交通异常信息。
三、结语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路面施工存在的危险性大,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则给受伤害的工程施工人员蒙受灾难,给家庭造成巨大的不幸;二则施工企业要停工整顿,支付巨额的经济赔偿,影响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三则造成员工的思想情绪低落,影响工作积极性发挥。因此安全生产,责任重大。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是—项复杂的任务,安全施工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有关各个部门都要认清其特殊性,加强认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炜.《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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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为建设辽北新兴中等城市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建立以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管理机构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渡口设立经政府审批,渡船质量经检验合格,渡工经培训持证摆渡,渡口标志设置规范,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乡(镇)政府和各村(屯)责任制落实,努力实现辖区渡口水上交通零事故,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水上浮桥,水库、公园水上乐园的游览船舶及非载客运输的其他船舶。重点是辽河、清河水域的乡(镇)渡口、渡船、水上浮桥,公路渡口、渡船,非法载客的渔业船舶、农用船舶等非法运输船舶。
四、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内容
1.加强渡口管理。乡(镇)政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本辖区渡口设立实行审批。未经审批的渡口予以取缔。要督促渡口经营人在渡口两岸设置明显标志,并标明渡口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船船名、渡船载客定额以及《乘客须知》、《渡口守则》等各项内容。
2.加强渡船管理。乡(镇)政府要督促渡船经营人主动向船检部门、海事部门申请船舶检验和船舶登记,取得《船舶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未经检验合格的渡船,禁止渡运。要加快渡船更新改造,逐步淘汰取缔木质渡船,提倡使用钢质渡船,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
3.加强渡工管理。交通主管部门和各渡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要对本地渡口工作人员培训、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摆渡工作。
4.加强浮桥管理。各级政府要督促浮桥经营人建立专人值班制度,维持过往车辆通行秩序,确保车辆通行安全。浮桥渡口除按《条例》要求设置标志外,还要设置限速、限重标志,并标明超重车辆禁止通行。要定期对浮桥的浮鼓、桥面钢板、护栏及其它浮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按期申请年检,确保浮桥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开原公园”、“开原水上乐园”的游船管理。要保证游船安全状态良好和各项保护及救生设施的完备。《游客须知》和《安全管理规定》要健全,以确保游客和游船的安全。
6.加强水库游览船舶管理。要保证船舶安全技术状态适航,各种证书齐全有效,救生消防器材符合要求,船员按规定配备。规范航行秩序,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游览船舶安全。落实水库部门的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水库水上安全领导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水上旅游船舶监督管理。制定《水库游览船舶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制度。水库与船舶公司、公司与船舶公司、公司与单位(船)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确保游览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渔船船舶安全管理,要按照《辽宁省渔船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7.依法打击非法载客船舶。严肃查处渔业船舶等非法载客船舶的非法载客行为。坚决打击“三无船舶”航行,依法取缔未经检验、登记的船舶。
8.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乡(镇)政府要全面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渡口事故险情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渡口的监督工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目标和责任范围。公路渡口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渡口、渡船的整治工作。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按照《辽宁省渔船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9.加强执法监督。交通海事部门、水利渔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辖区内渡口、船舶实施安全监管。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渡口、渡船及水库游览船舶的执法监督。水利渔监部门要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执法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渡口及渡运船舶、游览船舶、捕捞船舶、作业船舶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管。
(二)时间安排
全市渡口、渡船及水上旅游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年6月10日-20*年6月30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渡口、渡船和水上游览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掌握渡口名称、地理位置、水面宽度、水深、水流、连接公路名称及公路等级。渡口设立是否经政府审批,渡船和浮桥等设施状况是否良好,渡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实施整治阶段。时间:20*年7月1日-20*年7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目标和整治内容,加强检查,边整边改,落实任务全面达标。
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年8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20*年8月31日前要完成辖区内渡口、渡船及游览船整治验收工作。今年9月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检查验收。
五、认真督查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状况。要深入到各村(屯)进行检查,真正做到各乡(镇)和各村(屯)专人负责,确保监督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对安全管理责任状落实不好或没有落实到位,渡口和渡船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及仍然存在非法渡运、非法载客现象的,要依法监督整改,直到事故隐患消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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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在即,校园疫情防控和复学准备工作是每一所学校面临的一场大考,容不得半点闪失,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清醒认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做好复学工作的同时,要将疫情防控工作和校园安全防范、安全保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立体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坚决落实校园封闭管理
进一步加强学校进出人员及车辆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师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校外师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来访人员体温检测、来访车辆消毒及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切实加强校园三防建设
校园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按标准配门卫、安保力量、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校门口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管理员必须为女性。学校(园)视频监控要实现全覆盖,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更新为高清探头,一键报警系统要接入属地110报警系统,做好技防设施的维保工作。
三、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容易发生滑坡、倒塌、沉降、塌陷等灾害的建筑和设施,重点针对教学用房、生活用房、体育馆、围墙、挡土墙、校园及周边排水通道、雨污管道、电线电杆、高大树木、避雷等设施。加强学校在建、维修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校园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危房的清理整顿。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突出学校食堂、宿舍、实验室、危化学品保管室等场所。按要求配足配齐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急灯正常使用,保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畅通。有关人员要能正确熟练操作灭火、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杜绝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电线乱拉等现象。
五、严格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建立台账。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管理。有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按要求放入专柜,进行分类登记、备案。建立安防设施,安装视频监控、防盗门等。
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学校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必须持有从业健康证,按师生返校健康检测标准执行。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
七、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营运车辆。协同交警部门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缓冲带等交通设施。对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设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八、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
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校领导值班制度、门卫值班制度和定期巡逻制度。教育引导住宿学生不随意离开公寓,不随意在公寓内串门。学校宿管人员、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要熟知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和应急处置方法,指导学生开展防控活动。
九、严格防疫物质储备管理
消毒物资存放在专门存放点,储存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落实视频监控。建立学校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日报告制度,每日盘点疫情防控物资库存,规范领发手续,建立台账。防疫物资要分类保存,做好开窗通风工作,定期做好贮备仓库卫生工作,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物资安全。
十、切实强化警校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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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我镇认真贯彻“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方针,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对某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镇长担任组长,由一名副镇长负责专门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原有3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2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并在车辆、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及时组织相关站、所、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安排布置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全镇x个村委会、x个社区以及镇辖区内的x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防汛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等五个责任书,并要求企业与车间、班组,社区、村委会与村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同时,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台帐,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定期研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各企业召开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煤矿生产安全。我镇根据县安监部门和煤炭监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某镇煤矿安全整治,督促镇煤矿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的投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档案及台帐,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今年共组织对镇煤矿进行安全检查9次,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
2、非煤矿山安全。一是把好入口关。对申办采石厂、砖厂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实力、条件符合的才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批。二是加强检查。每月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矿(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年共对企业开展检查90次,对一些厂(矿)企业违章企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了整改建议书14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并进行了督促整改。帮助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档案台帐,积极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依法生产。
3、道路交通安全。在交通安全方面,我镇一是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机动车档案、台帐及各项规章制度,由各社区、村委会与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二是及时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在每星期星期四马尾冲、星期六文华街天、星期天某街天组织人员同某公安分局民警上路巡查,对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半年以来,我镇共出动车辆162辆次,出动人员324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章970起。
4、学校安全。我镇对学校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实验室、小卖部、教师住宿区,校园内的摊点,学生食堂等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实行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通过学校自检自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有效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安全。我镇辖区内共有液化气站、氧气站、油站共15个,我镇经常组织人员对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建立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台帐,以确保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生产安全。
6、消防安全。在消防安全方面,我镇一是对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对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进行了及时调整。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三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点林区明确专人24小时巡查监控,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7、食品卫生安全。配合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对城区各饭店、宾馆、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部分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体户进行了思想教育,并责令其当场销毁所经营的过期食品。
(三)注重宣传,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我镇以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整治、“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我镇共组织厂(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4期参训人员达145人次,积极配合厂(矿)企业开展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培训400人次,教育率100%,通过培训,各企业厂(矿)长、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思想素质提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利用星期天在松江花园设宣传点,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在某、某街天则组织人员采取散发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共上街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2892份,接待群众咨询346人次。
(四)防患未然,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镇除了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进行规范和完善外,还及时制定了《某镇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某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扑救森林火灾方案》、《某镇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某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等几个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临危不乱。
(五)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及事故处理工作
为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妥善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我镇一是强化值班制度。镇政府、镇企业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全天通讯畅通。二是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及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事故各项处置工作,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或少数工人业主、工人安全意识较低,使一些责任制度未落实到实处。
(二)安全工作经费紧缺。由于缺乏安全生产整治专项经费,导致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由于群众出行问题得不到解决,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屡禁不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各厂矿(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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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是进一步维持学校管理,促进教学进步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细则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