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概念范例6篇

海洋经济概念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1

[关键词]沿海滩涂;概念;法律属性;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2 — 0062 — 02

沿海滩涂作为巨大的土地后备资源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以江苏省为例,江苏拥有滩涂面积1031万亩,占全国1/4以上,而且仍然以每年3万-5万亩的速度淤涨,而江苏的人均耕地占有量仅为0.87亩,为此,《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规定,到2020年计划匡围滩涂270万亩。随着开发进度,因沿海滩涂、围塘等的征收而引发的矛盾也频频出现。主要集中在征收补偿问题上,将沿海滩涂定性为土地或者海域的补偿金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此学者、律师、群众纷纷呼吁,国家应尽快明确滩涂、围塘等的属性,出台相关法规,以维护滩涂、围塘使用者的权益。

一、沿海滩涂的概念

(一)地质学上沿海滩涂的概念

沿海滩涂实际上是大陆和海洋的过渡地带,在自然属性上,一般将沿海滩涂分为三部分:(1)潮上带,指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上的淤泥质沉积地带,此地带虽靠近海洋,但并未被海水淹没;(2)潮间带,指平均大潮高潮线与平均低潮线之间,即潮间带之间的泥质、砂质和岩滩等沉积地带,该地带会间歇性的被海水淹没,属于典型的滩涂,或者是狭义的滩涂;(3)潮下带,指平均低潮线以下的浅水区泥砂质沉积地带,该地带是常年被海水淹没的,只是海水较浅。虽然沿海滩涂在地理特点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但实际上它们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在生态功能上是不能分割的,而且在实际中也是常被作为一个整体来开发利用的。

(二)法律上沿海滩涂概念的冲突

目前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而独立的概念。海洋和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都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对其概念和范围的规定也发生了冲突。

1.海洋类法律对沿海滩涂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因此,海岸线便成了海域与陆地的分界线。海岸线是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据此可见,沿海滩涂中的潮间带和潮下带是属于海域的,但不包括靠近海岸部分的陆地。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5条规定:“滨海湿地,是指低潮时水深浅于 6 米的水域及其沿岸淹湿地带,包括水深不超过6米的永久性水域、潮间带(或洪泛地带)和沿海低地等。”据此,沿海滩涂虽也属海洋的一部分,但这里的滨海湿地与地质学上的沿海滩涂是同一个概念,包含三个部分。

这样,在海洋有关的法律中沿海滩涂的外延已经发生了分歧。

2.土地相关法律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滩涂等。最新颁布的《物权法》第48条也规定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滩涂属于国家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可见,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将滩涂作为土地的一种形态,而且这些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滩涂仅指海水高潮线以上的部分。

由此可见,我国在立法上对沿海滩涂的概念是矛盾的,两部分的法律既存在重叠,也有冲突。

(三)冲突的解决

很多学者提出了解决冲突的方案,典型的观点是将潮上带作为土地,而将潮间带和潮下带作为海域的一部分。这样可以兼顾土地和海洋管理部门的权力,节省立法成本,具有合理性,但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沿海滩涂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更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如人为分割,会因为割裂其联系,导致生态功能失调,产生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在法律上应遵循沿海滩涂的自然属性,将其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念我们也要全面地考虑滩涂的生态功能,将沿海滩涂在法律上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因此本人认为,沿海滩涂在法律上的概念应与地质学上的概念一致,包含潮上带、潮间带和潮下带三部分。

二、沿海滩涂的法律属性

那么应将滩涂作为土地的一部分还是海域的一部分呢?该问题的实质是沿海滩涂在法律上的性质问题,即其法律属性。确定沿海滩涂应作为海域还是土地,以此为出发点,才能确认滩涂使用权利的性质,也才可以为主管部门确立一个可以依据的法律标准。〔1〕

沿海滩涂是一个地质学上的概念,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属性,虽然人们对沿海滩涂有了一定的利用,但也仅限于近海捕捞和航运,相对于浩渺无边的海洋,人类的利用规模非常有限,人们可随意使用,并不必担心会与他人产生冲突,所以长期以来沿海滩涂并不是一项稀缺性资源,所以并不需要传统民法定纷止争、物尽其用的功能的规范。而按照传统民法理论,物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和独立物,未经特定化因无从支配和公示而无法成为物权的客体,这也使沿海滩涂设定私权缺乏一定的可行性。〔2〕因此传统民商法理论没有过多的涉及有关沿海滩涂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因没有先例可循,对沿海滩涂的法律调整存在很大争议,立法上也有很多冲突。

(一)土地权属说

如果依据现行法律和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分类,滩涂属于土地范畴,则沿海滩涂存在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对滩涂的使用,按照物权法上土地的用途,分为两种,一是在建设用地上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在农用地上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3〕相应的沿海滩涂也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海域权属说

如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沿海滩涂有大部分属于海域,则其只能归国家所有,个人或者单位可以获得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核发海域使用证。

(三)本人观点

本人认为,如果想要节约立法成本,对现有法律不进行较大改变,则可将沿海滩涂作为海域的一部分。之所以持此观点,有如下几点理由。

1.沿海滩涂的功能更接近于海域

目前对沿海滩涂的利用主要集中在海水养殖、盐业、旅游、湿地生态保护等方面,这与海域的功能基本一致。虽然,沿海滩涂也可以通过填海造陆、围垦等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农业用地,但由于成本和技术问题,范围还是相当有限的,而且本人认为,通过填海造陆和围垦,已经将原来的沿海滩涂在地理性质上变为真正的土地,也就不再是沿海滩涂,应该通过征收等形式予以变更。所以与海洋相连接的沿海滩涂在法律属性上应与海域一致。

2.将沿海滩涂视作海域是大势所趋

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法律将沿海滩涂作为土地加以规定不过是权宜之计,没有修订应该是没有意识到滩涂性质问题,而非有意为之。后来的《海域使用管理法》已经为修订土地管理利用类法律法规准备了衔接制度。

在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之前,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滩涂属于土地的一种,可以归集体所有,所以大量的沿海滩涂已经以集体的名义发包出去。针对这一情况,《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2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用于养殖生产。”在我国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虚位的背景下,将滩涂可以被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修改为沿海滩涂仅为国家所有,可以授权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其成员用于养殖生产。〔3〕可见,海域使用管理法将滩涂作为海域的一部分,我国应该逐渐有计划的修订土地管理类法律法规,使其与海洋类法律之间协调一致起来。

3.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

在罗马法中,规定海岸延伸到冬季最高潮所达到的极限,依据自然法而为众所共有的物。这种传统的对海洋和土地的划分,在当代也没有多少变化。在日本,认为海面以下的地域不是土地。而韩国对沿海滩涂的重视度更高,其将海岸带承认为一个独立的部分,既不归属于陆地也不归属于海域。认为海岸带是近岸带海域12海里和沿岸陆域1公里的范围。〔5〕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对沿海滩涂的利用度还不是很高,所以还没有像韩国那样独立立法的必要,但本人认为国际上通常的做法都是将沿海滩涂作为海域的,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沿海滩涂视作海域。

4.迎合了国家海洋战略的需要

国家的海洋能力(即海权)是指国家分配海洋战略资源的效率,这些资源被有目的整合在一起,以达到国家在海洋或者滨海地区的一种预想的最终状态。海权的获得是通过海洋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的不断融合而实现的,它使国家能够利用其海洋基础资源并利用其外部的机会,建立有利于国家发展并且提高国家国际地位的持久性的海洋竞争优势。国家的海洋能力有赖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与组织结构密切相关。海权只有在不断地战略实施中才能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价值。〔6〕将沿海滩涂作为海域的一部分,实现海洋的完整性,显然会提高国家对海洋的利用能力,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将沿海滩涂划入海洋类法律体系下调整是具有很大的前瞻性和战略意义的。

5.有利于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相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人们对海洋的探索和开发还是相对有限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在不断加强,但由于认识的有限和经济利益的强烈刺激,我国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还存在着盲目过度性和粗放性。而沿海滩涂具有着保护物种与生物多样性、净化环境、调节气候、稳定岸线、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功能,其生态系统却比较脆弱,一旦开发利用不当或者过度,都会带来严重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不利后果。而对于海域的利用,目前还主要集中在养护、养殖、盐田等影响较小的方式上,相对而言破坏和污染的力度较小,且我国对海洋的开发利用较晚,相较于土地开发的粗放和保守,在开发和管理理念上,更为先进和科学。因此如果沿用海洋类法律制度对沿海滩涂进行调整、管理和利用,对于沿海滩涂的可持续发展更加有利。

综上,本人认为沿海滩涂应是包含滨海陆地、潮间带和浅海的整体,而且在目前法律制度下,将其法律性质视为海域更为合理。但随着对沿海滩涂认识的加深和开发利用,我国有必要在将来进行专门立法,届时可将沿海滩涂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进行专项管理。

〔参 考 文 献〕

〔1〕马得懿.法律视域下沿海经济带建设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06):24.

〔2〕马得懿.法律视域下沿海经济带建设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06):15.

〔3〕梁慧星.中国物权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581.

〔4〕张洪波.浅析滩涂的性质〔J〕.科技信息,2007,(13).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2

关键词:海洋文化;海洋经济;影响

引言

作为海洋大国,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海洋开发关系愈加紧密,海洋经济产值在国家gdp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从2001年占国内gdp总值的3.4%到2007年的10.11%,海洋产业总产值上升了17 695.2亿元[1],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中国很多省市把海洋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海洋文化作为推动海洋开发的隐性力量,为海洋开发提供智力和精神支持,在海洋开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海洋文化对海洋开发的领域,方法和内容也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对海洋文化与海洋开发的关系进行探讨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一、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的内涵

(一)海洋文化的内涵

对海洋文化的定义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倾向于从广义角度定义海洋文化,即认为海洋文化是人类在对海洋实践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2)对海洋文化的定义具有多样性,不同的学者定义的海洋文化是不同的。(3)强调海洋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巨大差别性,海洋文化具有一系列其他文化形式不具有的本质特征。综合以上几点特征,本文认为海洋文化是人类在长期对海洋认识利用基础上,通过海洋实践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包括海洋制度,海洋意识,海洋观念等众多分支。具体表现在沿海居民的行为方式,性格特征,以及一系列与海洋文化相关的艺术,饮食,习俗等众多领域。

(二)海洋经济的内涵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陆地的资源逐渐枯竭,而且开发陆地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伴随着人类对海洋认识的加深,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的经济开发受到重视,海洋经济成为了人们开发和利用海洋的重要领域,国外虽然对海洋经济开展了一系列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是至今为止,国外并没有明确的提出海洋经济的概念[2]。中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了海洋经济概念,并在各级发展报告上频繁使用。最早界定海洋经济概念的是中国的学者杨金森[3],他指出海洋经济是以海洋为活动场所和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和。从经济内容来看,海洋经济包括渔业、种植业、工业、运输业、旅游业等,是一个多门类的经济领域[4];从活动场所看,它包括海岸带、近海和远洋,包括水面、水中和海底,范围极为广泛;从管理体制看,有中央的许多部门,也有地方各级行政单位和经济组织,还有一部分国际联合和协作活动机构;从生产关系看,有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还有不少个体生产者。这些部门和产业,都以海洋为统一的活动场所,既有独立性,又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继杨金森以后权锡鉴、柳时融等学者又对海洋经济进行了定义,近二十年来,学术界一直在对海洋经济的定义进行探讨,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总结学术界对海洋经济的定义。

二、中国海洋文化的特点及海洋经济的现状

(一)中国海洋文化的特点

1.海洋文化地域性明显。中国国土面积大,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广阔,沿海地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具有很大差异,由此中国的海洋文化表现出很大的地域性特征。中国北方的大陆文化发达,对中国北方的海洋文化亦产生了较大影响,从而形成了大陆文化和海洋文化相结合形成的包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在内的北方环渤海海洋文化区域,由于靠近大陆文明发达的中原地区,自元代以来更有卫戍京畿的作用,这一文化区域具有大陆文化和海洋文化的双重特征。以百越文化为代表的南方海洋文化由于远离大陆文化发达的中原地区,民间的海洋活动较北方频繁,其海洋文化更多的显示出海洋文化自身的特点。

2.海洋文化类型多样。作为一个海洋大国,中国海洋文化具有多种类型。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深受齐鲁文化影响又独具自身特色的环渤海海洋文化区,以吴越文化为基础的长三角海洋文化区,和以潮汕地区文化为基础的闽粤海洋文化区。这些文化区域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中环渤海文化区和长三角文化区自古以来就是文明的中心,其海洋文化在具有海洋文化一般特征的同时,又具有大陆文化的一系列特征,表现在海洋文化上就是大气包容,中西文化并存。而闽粤海洋文化由于远离大陆文明中心,所以较少受到大陆文化的影响,其海洋文化更多地表现出富于海洋冒险精神,勇于探索海洋等方面。

3.海洋文化影响广泛。海洋文化对一个海洋国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海洋城市的景观建设,饮食习惯,价值取向等方面。中国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洋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是全方面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海洋文化理解的加深,海洋文化受到重视,海洋文化中开放包容,不断进取的独特气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海洋文化以及海洋经济的重视程度大幅提高,把开发利用海洋作为一项重要政策,随着海洋开发的深入,海洋文化的影响会更加广泛。

(二)中国海洋经济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海洋经济发展迅速,2007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24 92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1%。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14 844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0 085亿元。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1 274亿元,海洋第二产业增加值11 503亿元,海洋第三产业增加值12 152亿元。全国亿吨级港口增至14个,港口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首位,其中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二。海洋油气勘探取得新突破,中石油在冀东南堡新发现10亿吨大油田,中海油在渤海湾、北部湾等海域新发现10个油气田。全国海洋船舶业造船完工量突破1 800万载重吨,新接订单超过7 000万载重吨,同比分别增长25%、70%,其中新接订单超过韩国,居世界第一位。

三、中国海洋文化对海洋经济的影响

第一,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海洋文化的支撑。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强调文化价值对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他认为任何发展目标与发展环境都与文化环境息息相关:“企图把共同的经济目标同他们的文化环境分开,最终会以失败而告终,尽管有最为巧妙的智力技巧。如果脱离了它的文化基础,任何一个经济概念都不能得到彻底的思考。”[6]人们开发利用海洋的历史,也就是海洋文化的创造历史,始终离不开海洋文化经济中的人文特性。缺乏文化基础的经济发展并不能长远。

第二,海洋文化可以解决海洋经济中的问题。中国海洋经济相对于中国的总体经济规模所占比重偏小,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洋经济产值每年增长率都超过10%,2007年海洋总产值达到24 929亿元,但是中国海洋产业还是存在一系列问题,海洋产业发展粗放,第一、二、三产业不协调,第二产业规模相对偏大,第三产业规模相对偏小。在开发海洋上,则存在过度开发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第三,海洋文化会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海洋文化的本质特征是开拓进取,富于冒险精神。它存在于沿海地区人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面向海洋,开发海洋,已经成为中国沿海地区的共识。1978年以来,沿海省份的gdp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都排在全国省份的前列,这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海洋文化对海洋经济的带动作用,海洋文化为海洋经济提供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第四,海洋文化对海洋旅游业的重要作用。中国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洋文化景观丰富,为中国成功的发展海洋旅游业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2001年沿海地区接待外国入境旅游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的43%[7],海洋旅游业已经成为中国海洋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结合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第一,海洋文化观念落后。在中国开发海洋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注重环境保护,对海洋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的现象,导致海洋中物种急剧减少,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海洋意识的缺乏和海洋法规不健全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加强保护海洋意识的宣传,强化对海洋开发的管理与监督,制定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在海洋经济开发过程中存在破坏海洋文化的现象。近年来,中国的海洋旅游业发展迅速,成为了中国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许多滨海旅游城市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投入巨资开发旅游文化景观,打造旅游文化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破坏既有海洋文化景观的同时新建新景观的现象,破坏了海洋文化景观的历史性,降低了其在海洋旅游方面的价值。

第三,人才短缺制约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发展。中国的海洋事业正在高速发展,但是中国却缺乏一支能够适应中国海洋事业高速发展的海洋人才专业队伍,中国的海洋科技队伍规模小,海洋经济从业者的文化素质不高。中国已经认识到海洋文化和海洋经济的重要性,而对海洋事业的开发和利用是以人才为基础的,因此,我们应该建立良好的海洋人才培养体系。目前中国仅有青岛和湛江两所专业性的海洋大学[8],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有计划的建立几所专业性的海洋院校以提高海洋人才的素质,加速海洋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中国海洋年鉴编纂委员会.2007中国海洋年鉴[k].北京:海洋出版社,2007.

[2]孙智宇.中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回顾与展望[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07:5.

[3]张莉.海洋经济概念界:一个综述[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8,(1):23-26.

[4]http://baike.baidu.com/view/59746.html?wtp=tt.

[5]曲金良.发展海洋事业与加强海洋文化研究[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1997,(1):1-2.

[6]陈智勇.海南海洋文化及其与海南海洋产业发展关系的几点思考[j].海南师范学院学报,2001,(1):23-27.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3

一、中国海洋经济史理论

学界关于中国海洋经济史理论研究主要围绕海洋经济史概念范畴、历史观和方法论展开。其中,关于海洋经济史的研究对象,即海洋经济的概念,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国内最早的著述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海洋经济学科产生之初。但是海洋经济史作为一门学术史被纳入到海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时间则相对较晚。

(一)海洋经济史研究对象———海洋经济的相关概念范畴界定

归纳研究中关于海洋经济概念表述,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经济学意义上的海洋经济范畴。海洋经济概念探索随我国海洋开发实践不断深入,其时代特征明显。由此形成如下各种观点:早期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海洋资源开发论、海洋经济产业论、海洋资源配置论、海洋开发综合论等。海洋经济概念范畴由狭义的海洋资源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逐渐扩展到广义的海洋相关产业、与海洋经济难以分割的海岛陆域产业、海岸带陆域产业、内河经济等多个层次。在海洋经济归属上,相关研究或将其视作陆地经济的扩展和延伸而归为大农业经济一部分,或将其归为与陆域经济相平行的大区域经济。海洋经济体系的相对独立性特征在学界还未完全得到重视。2、史学视角下的海洋经济概念。杨国桢研究发现,早期西方史学研究认为海洋经济即为海洋航运和海洋商业,随着西方历史发展,尤其是十五、十六世纪以海洋为纽带的地理大发现,最终促成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以后,海洋经济在相当长时期内被史学界等同为“殖民掠夺型的资本主义经济”“以海洋为活动舞台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1][2]3、多元学科综合的海洋经济释义。海洋经济的学科交叉特征,以及海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概念磨合,形成了多学科综合视域下的海洋经济概念。杨国桢将其表述为“海洋经济是人类在海岸带、岛屿和海洋(近海和公海)中直接或间接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海洋空间的经济构成、经济利益、经济形态和经济运作模式”,其特征突出表现为历史发展的动态性、起源的多元性、发展模式的非固定性、多层次性,以及与不同经济形态的依附性。[2]

(二)中国海洋经济史理论架构研究

海洋经济史在学理上属于海洋人文社会科学的范畴。顺应经济史研究注意非经济因素、经济史与社会史结合的传统史学向新史学的发展趋势,“海洋社会经济史”提法在中国海洋经济史理论研究中得到更多学术关注。无论是作为海洋人文历史研究的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还是更大范围的中国海洋史,其根本理论出发点都在于矫正中国史文本中海洋史“陆地化”的认知偏差,“让原本附属于陆地史的有关研究回归海洋性的本质”,即要树立站在海洋活动群体角度观察思考问题的“海洋本位”思维。[3][4]就其研究任务而言,学者认为,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旨在“考察我国沿海区域、海岛和海洋国土及相关的外海海域、海外地区间的中国海洋经济活动,阐述这一经济运动变迁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关系、社会组织的具体形态,揭示海洋社会区域经济运动的规律性”。[1]采用“科际整合”研究方法,“将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当作一个子系统,并置于不同时空、内外推拉的海洋经济圈内,对中国海洋发展区域的经济变迁和社会变迁作有机的历史考察”;立足开阔、外向的“海洋视野”,兼顾大陆和海洋,跨地区、区域、国家、大洋,以至世界的“整体思维”,“跳出中国看中国的学术思维”,站在中国经济史立场和世界海洋社会经济史视域,整合各相关专门史研究。[1][5]郑杰文概述了海洋经济史研究的辅助史料文献支撑,包括海洋古典文献及佚文、海洋方志资料、海关物流文献、海洋科技文献情况。[6]另外,作为海洋经济规制层面的中国海洋经济制度和政策也属于中国海洋经济史研究内容。史学视野中的中国古代与当代海洋经济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属于海洋管理史的学术框架。关于历史研究中“海洋管理”的概念界定,学者认为,应“采用管理学中管理的最广义定义,管理的主体不仅是政府与国家,还有民间各种组织、机构,方式,即可以从严厉的控制一直到温和的协调服务;管理内容包括海洋权益管理和海洋经济管理,管理的外延包括海洋、海岛、海岸带和向海洋用力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教育等社会系统和关系,以及海洋政策、理论、战略、观念心理等人文素质,即海洋经济、社会、人文三个层面”。[7]中国海洋管理史研究最核心问题在于要立足于海洋本位的思维方式,即“以海洋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研究的出发点,脱离农业文明的研究框架,以海洋的独立视野研究中国古代的海洋管理,从农业思维中解放出来,从传统农业文化话语的历史文本中发掘古代海洋管理的人文信息”;应采用科际整合的研究方法;其未来的研究取向在于“揭示当代中国海洋管理民间、各行业的相对有序发展与政府、国家的海洋综合统一管理的相对无序进行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7]关于中国海洋经济制度更替和政策变迁的研究主要关注以下问题:中国海洋管理体制变迁历程及演变动因;海洋管理与中国社会变迁关系;海洋管理体制变迁过程中民间、行业、国家政府三者在海洋开发利用上的互动与行为均衡等。这些研究表明,中国古代海洋管理主要是从陆地农业经济角度出发,以行业和部门管理为主,海洋管理中职能交叉,缺乏统一协调现象突出;海洋管理政策调整是中央朝廷与地方海洋社会之间、官方与民间之间几度达成均衡,又在新一轮的不均衡中重新调整的磨合过程,在这一动态历史过程中,既存在服务于海洋经济整体发展的制度与政策,又在不同时期分布着大量部门专项政策。

二、海洋渔业史研究

海洋渔业史的早期著作可追溯至清末沈同芳《中国渔业历史》,该著作虽对明清海洋渔业经济略有研究,但主要内容是大范畴的中国渔业历史。20世纪80年代以来,张震东和杨金森的《中国海洋渔业简史》在海洋渔业史的综合研究和长时段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断代中国海洋渔业史中,欧阳宗书的《海上人家———海洋渔业经济与渔民社会》对明清时期整个中国海域的海洋渔业做了系统考察。区域海洋渔业史研究的地理单元集中在山东、江苏、福建、香港等东南沿海地区。近年来,伴随着海洋渔业统计数据不断完善,以及经济地理学分析手段发展,区域海洋渔业史研究开始由单纯的史况介绍转向遥感、GIS等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技术辅助下的海洋渔业空间规律揭示。#p#分页标题#e#

(一)中国海洋渔业历史沿革梳理

这方面研究成果既包括中国海洋渔业总体发展概况,也包括不同历史时期海洋渔业细分部门(海洋捕捞、海水养殖等)发展。部分学者对海洋渔业领域其他一些细节问题给予了关注,如韩兴勇和于洋、都樾和王卫平关于张骞发展海洋渔业思想和发展海洋渔业实业行为,对中国海洋渔业近代化进程推动的分析;[8][9]韩兴勇对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地区渔业社会经济发展史的研究;[10](P1-220)伍员对解放前浙江海洋渔业金融发展的分时段考察等。[11]

(二)海洋渔政管理与渔业技术研究

海洋渔政管理属于海洋渔业规制范畴,早期海洋渔业专门史著作中一般将其细分为渔业政策、渔业税捐和渔盐政策阐述。新世纪海洋渔业管理更突出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下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在管理手段上,由单一政策措施引导扩大到综合性措施制定和探索,包括海洋渔业信息系统、海洋渔业风险管理和渔业保险制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激励和共同管理、跨界海洋渔业管理等。海洋渔业技术是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资本要素,这方面研究多见于自然科学领域,如郭仁达《现代海洋渔船》等。

(三)海洋渔民社会与渔业组织研究

海洋渔民是海洋渔业经济的实践主体。海洋渔民社会研究的代表性成果,如欧阳宗书的《海上人家:海洋渔业经济与渔民社会》,同时关注渔民生产空间系统(渔场系统)和生活居住空间系统(渔村系统)、静态的渔民在海洋社会中经济行为与动态的渔业经济与渔民社会演进,对明清以来中国海洋渔民社会和渔业经济进行综合系统研究。该领域的其他研究还包括:海洋渔业政策对沿海渔村和渔民生活的影响、渔农文化及渔民的海洋文化活动与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等。渔业组织是沿海渔民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组织。渔业组织问题多单独构成海洋渔业历史著作的一个重要专题。新中国成立之前,渔业组织的主要形式有渔帮、渔民会所、渔会、渔业合作社等;新中国成立之后,产生较大影响的是1954年成立的“中国渔业协会”。经历了近50年发展,近期相关文献多围绕中国渔业协会发展历程和职能演变、地方渔业协会在区域海洋渔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和功能、渔业协会的制度性缺陷及发展方向等方面剖析。概括而言,以上众多有关中国海洋渔业历史的研究偏重于不同年代史况概述和史料整理,对具体历史问题的分析多将海洋渔业经济视为一种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缺乏将海洋渔业视为一个产业的相关分析。该领域研究的一大特点还在于对海洋渔业各部分往往侧重于单一条块研究,对不同部分间的联系及相互影响,及海洋渔业诸多历史事实背后的经济逻辑则较少挖掘。

三、海洋盐业史研究

目前以《中国盐业史》、《中国盐政史》,以及诸多断代盐业、盐政与盐务史研究为代表的盐业史研究,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历史文献。这些研究中渗透着海盐研究内容,但这类史学研究往往关注广义的“盐”概念(包括井盐、池盐、岩盐、海盐等),缺乏关于海盐的独立研究。这主要囿于海盐在诸多方面,尤其是管理制度和政策方面,与其他盐种的一致性,难以将这些文献中海盐研究成分独立出来。下面针对海盐研究文献进行梳理。

(一)海盐业考古探索与文献考证

历史上海盐业是中国历代封建经济的重要支柱。历朝历代海盐生产、盐政管理文献浩如烟海,为海盐考古研究提供了丰富物证和史实。因此,考古、文献考证成为海盐史研究的一大特点。海盐业考古覆盖海盐产地、海盐生产技术、海盐管理等方面。其中实物考古关注的年代主要在时代久远的商周时期,集中于鲁北地区。这些实物考古研究在中国海盐业起源年代和发源地地址上基本达成一致,认为其起源年代早于晚商时期;并对《世本》所载“夙沙氏煮海为盐”的年代和地址给出了较为可信的结论:中国海盐业起源应是在距今5500—5000年前后的大汶口文化中期或略早,制盐地域应在现今山东北部寿光至广饶一带。关于海盐技术的实物考古显示,鲁北地区是我国用淋煎法生产海盐的最早地区,并且早在距今3000年前后就已发展出一套初具规模的技术流程,流程包括摊灰刮卤和煎卤成盐两个环节;在《管子》所载海盐生产资料中,“煮海为盐”实际上只是泛指当时山东北部沿海出产海盐,并非仅指用海水煮盐,也包括利用地下卤水(即“煮泲水为盐”的“泲水”)煎煮成盐,“煮海为盐”的煮盐器具应是山东北部沿海商周遗址常见的盔形陶器,煮盐设施是圆形或长方形盐灶。文献考证与考释上,海盐生产的考证内容广泛涵盖古籍和出土文字资料所载词句、古代海洋生产沿革,以及区域海盐业发展,跨越先秦、隋朝、汉朝等多个历史时期。海盐技术考证集中在海盐第一生产阶段的技术考究、区域海盐生产技术比较、海盐生产技术改革的起源时间、唐宋海盐制法、宋代莆人陈应功开创的“海盐天日晒制法”等。海盐业制度方面主要是对《管子》所载齐国盐业制度,尤其是齐桓公时期海盐管理制度的考证。

(二)海盐生产与技术变迁研究

海盐生产历史的断代时序研究,多关注海盐产地分布及其变化、海盐生产及影响因素、海盐产量等方面。其主要结论为:(1)唐代海盐产地的格局为南多北少,这一时期中国海盐生产重心已由渤海沿岸开始南移至东海沿岸;(2)北方海盐生产虽较之南方落后,但仍能满足本地需要;(3)海盐生产受气候变化明显。区域海盐生产史研究的地理范围主要集中在北方的山东地区、两淮地区,以及福建、宁波、海南等东南沿海区域,研究主题包括盐区围垦、海盐生产和运销等多个环节。从研究朝代看,北方海盐研究时期多集中在先秦商周;两淮地区研究主要在秦汉时期;东南沿海多数研究则推进至明清以及近现代。这基本符合中国海盐生产由北向南的迁移时间趋势。与海盐生产相比,海盐技术研究无论从史料记载还是学术层面的问题关注都略显不足,但不乏一些对海盐技术发展史的长时段系统研究。林树涵通过海盐生产技术沿革史研究,认为中国海盐生产史上存在过三次重大技术革新,分别起始于唐代的广东、江淮,宋代的福建、广东和明代的福建。这三次技术变革分别为:改直接煎煮海水成盐为晒沙土淋滤制卤,再煮卤成盐;改煮卤成盐为晒卤成盐;改晒沙土淋滤制卤为晒海水制卤,再晒卤成盐。[12]纪丽真关于山东海盐生产技术的考察则在某种程度上为上述观点提供了佐证,其研究表明,清代山东盐业生产技术在承接明代盐业基础上,已由淋卤晒盐法发展到了工艺成熟的滩晒法阶段。[13]此外,吉成名还对唐代海盐生产技术的材料及其被用于海盐生产问题作了论述。[14]#p#分页标题#e#

(三)海盐制度与政策研究

海盐制度包括海盐管理体制和海盐运销体制,这两方面的制度建设与改革是政府盐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且这两种体制的演变往往与私盐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盐业运销体制。盐业运销体制不当,将形成不合理盐业运销体制与私盐泛滥相互作用下的恶性循环,这恰恰是推动海盐制度变迁的动力。此外,王日根和吕小琴还专门对清代海盐赈济制度进行了研究,认为海盐行业赈济是对海盐区自然灾害时期盐民的一种间接补偿;经清代规定盐商支盐需纳“赈济灶丁银米”,并开辟各种渠道,建预备仓储谷备赈,以及建盐义仓,逐渐走向制度化。[15]渔盐制度在清代不同地区表现为不同形式,这也是与治理渔盐走私问题密切相关的制度之一。现有研究中提及的海盐政策主要包括盐滩管理政策、盐业生产管理与盐业保护政策,但文献研究多为不同时期政策梳理,对这些海盐政策背后蕴含的经济学原理缺乏深刻挖掘。在这一点上,马俊亚的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他从清朝和民国两淮地区海盐业集团博弈和利益分配的视角,对张骞盐务改革实践困境进行了经济学解析。[16]总体而言,中国海洋盐业历史研究文献浩繁,集中于海盐史考古、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海盐生产、海盐技术及盐政等方面,且大量涉及地方性研究。这主要源于中国海盐资源和海盐生产材料时间空间分布的不平衡。该领域研究的突出特点在于,绝大多数海盐研究关注中国古代海盐资源开发和海盐发展的各层面问题,现代海盐业研究,则由于习惯被纳入到更大范围的海洋产业和产业结构研究领域,很少进入海盐史专门研究的学术视野。

四、海洋贸易历史发展与政策

(一)断代海洋贸易史综合研究①

近三十年来,有关中国海洋贸易史领域的著作主要是断代史。在国外学者中,日本松浦章著有《清代海外贸易史の研究》,国内研究则围绕不同朝代、跨代海外贸易史和区域海外贸易史展开,朝代海洋贸易史覆盖宋、元、明至清初。国内的代表性著作,如李金明和廖大珂的《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黄纯艳的《宋代海外贸易》、喻常森的《元代海外贸易》、高荣盛的《元代海外贸易研究》、陈高华的《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李金明的《明代海外贸易史》、林仁川的《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等。区域海外贸易史著作研究的地理单元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如《福建对外贸易与海关史》、《宋代广州的海外贸易》等。

(二)海洋贸易制度与政策研究

这方面的综合性研究著作有《中国市舶制度研究》、断代的《明代海外贸易制度》和《明代海禁与海外贸易》。海洋贸易制度研究主要关注中国海洋贸易管理管理制度与机构设置(如市舶司、近现代海关),以及海洋贸易立法和法律制度变迁。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宋和明朝,研究内容多为各朝代海洋贸易立法或法律制度演变的考究。在海洋贸易政策研究中,尤为关注明清时期的海洋贸易政策,集中于对明清海洋贸易政策及对海洋与沿海经济兴衰的影响、明清“海禁”政策定性、关于海禁政策是“闭关”还是“非闭关”的争论、关于明清海禁政策与中国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关系的争论等问题的探讨。综合这些研究成果,可归纳得到该时期海洋贸易政策的总体特征,即受陆权思想、陆地威胁影响,海禁成为了明清海洋管理政策的基调,但该时期海洋贸易政策兼具外向性和内收性的双重特征。另外,与海外贸易相关议题研究还包括中国海外贸易网络研究、海外贸易思想研究、中国海运史研究,以及海商问题专题研究等。总体而言,国内外有关中国海洋贸易史研究跨越多个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以及不同的贸易品种和贸易对象。就研究朝代看,绝大多数文献集中于唐代以后。唐宋早期研究主要是沿海贸易,以及建立在海上丝绸之路基础上的对外贸易,此后朝代的研究则以海外贸易为主流。总体来看,这是与中国海洋贸易发展的历史相吻合的。海外贸易在中国海洋贸易发展历史上占据主导地位,而中国海外贸易被纳入到国家管理轨道的起始点正是唐代市舶司的设立。中国大规模的海外贸易拓展以及贸易多元化时期主要是宋元和明清以来的时期,尤其是地理大发现以后,世界范围内的经贸联系的加强,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

五、中国历史上的海洋开发与沿海社会经济变迁研究

在历史文本中,海洋开发史多被纳入海疆史研究视野,但海疆史研究主题多包含海洋权益和地缘政治成分,更强调海防、军事等非经济要素。海洋经济史范畴上的海洋开发则关注经济层面的研究成果。另外,海疆的地理范畴由古代海岸带(包括沿海的陆地、滩涂、港湾、岛屿)到现代涵盖海岸线、海岛、海域的“管辖海域”的扩展,也决定了完整地理意义上的海洋开发,应同时包括沿海海岸带开发和海洋产业开发。本部分主要梳理古代海疆开发意义上的中国沿海海洋开发史文献成果。

(一)中国沿海海洋开发史研究

中国沿海海洋开发史研究多循时间和空间两条线索。时间上着眼于中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总体状况及政策的历时性梳理;空间上针对海洋开发的地域差异,又分离出诸多沿海区域的专门研究;关于区域海洋开发的历史研究则在这两者研究综合基础上完成。中国海洋开发的时序研究,上自先秦两周时期,经秦汉、明清,一直关注至今。在研究范围上,既包含综合性的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国土开发,又强调海洋资源开发的环境生态因素,不乏专门针对海岛、荡地等海洋生态资源和陆海交汇地带的系统考察。各学者研究成果的综合,展现了中国海洋开发无论广度还是深度上均渐次递增的轨迹:(1)两周时期人们对海洋资源的认识利用,主要限于海洋渔业、海水制盐业、海产品的加工和利用。这一时期,海洋渔业捕捞处在起步阶段;海洋盐业资源被纳入到了国家专职管理的轨道;海产品加工的用途由单纯的食用扩展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其他实用层面。(2)秦汉时代,海洋采集捕捞业和珍珠捕捞发达;以盐官为依托、遍布全国的海盐生产和食盐供给体系形成;船舶制造业的规模化和航海航路开辟,推动了中国进入大规模海疆开发的时期。(3)明朝郑和下西洋推动了海军参与海洋经济开发。(4)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海洋开发政策的与时俱进,海洋开发逐渐由传统的资源开发向海洋强国战略和海洋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转变。海洋生态资源开发研究主要围绕海岛和荡地展开。前者集中于明清海岛开发由传统单一模式,向以农业、渔业、海上走私贸易为主、多样并举开发模式转变的探讨,以及明清海岛开发形式的差异性分析;荡地研究主要关注明代荡地土地资源与海洋资源双向开发的综合效益、荡地开发在中国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现代中国海涂围垦的历史沿革和开发方式等问题。区域海洋开发史研究强调中国海洋开发历史进程中因时代、地域差异的特殊性。该类研究围绕地区特定的区位特征和特有的海洋类要素禀赋展开。研究区域集中在环渤海和东南沿海地区,研究内容主要是特定时期区域不同层面海洋资源和海岛开发、沿海区域海洋资源和海洋国土开发历史进程的梳理。相关研究表明,明清时期海洋开发在历史上具有一定转折意义,尤其是福建地区,由过去仅为谋生而进行的经济开发,逐渐转变为以牟利为目的的经济开发,这种开发在凸显其商业化色彩的同时,也显示出了因经济开发活动中的短期行为和嗜利倾向,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失衡,引发或加剧自然灾害的弊端。此外,另一些学者还专门对历史上沿海区域经济开发中生态环境因素,以及江苏古今沿海滩涂的垦殖历史等给予了专门关注和梳理。#p#分页标题#e#

(二)沿海区域海洋社会经济及海洋观变迁

这方面研究既包括实践层面沿海区域社会经济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也包含根植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意识领域的海洋观嬗变。

1、沿海区域海洋社会经济发展与变迁研究。相关研究在地理维度上覆盖中国北部的渤黄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以及更大范围的南中国海区域。其中以东南沿海研究为最多,包括:(1)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展路向演进及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演迁:东南沿海由内陆向海陆发展路向的转折始于唐代甚至更早,到南宋时期初步成形;明清时期伶仃洋区域海洋社会经济的变迁,展示了中国近代意义的海洋文明与传统时期的内陆文明,在伶仃洋区域相互斗争、交融过程。(2)福建、深圳和作为广西开放区历史渊源的桂东南沿海等更小地理单元海洋发展模式的形成探索。(3)中国海港城市及腹地、海湾、海岛历史变迁进程的考察:海港区和湾区的发展在传统与现代、国内与国际力量的磨合中经历了由传统走向现代、由陆地走向海洋的社会经济转型。中国北部海洋区域经济研究见于杨强的《北洋之利———古代渤黄海区域的海洋经济》。该著作旨在矫正中国海洋史研究中重南方、轻北方的研究偏好,致力于从人地相关系统视角,提出以环渤海为中心的古代北方海洋经济史的研究构想。关于更大区域范围的南中国海区域经济史研究,则主要强调海洋考古学对该领域研究的学术价值。

2、海洋要素对沿海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及两者互动研究。这里所指的海洋要素涉及三个层次内容:(1)综合性的海洋经济活动,包括海洋开发、沿海与海外贸易、海洋运输;(2)海关、海防、海疆等经济管理制度与政策等;(3)海洋文化和海洋意识。海洋经济与沿海区域社会经济联动发展研究中,主要集中于海洋经济对广东区域经济历史影响、不同历史时期海洋经济对山东沿海地区向现代化转变过程影响的论述。单项海洋要素研究主要是各要素对沿海区域社会经济的单项或双向、积极或消极影响。所论及的沿海区域社会经济既有关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或经济结构变迁的综合研究,也有专门针对区域农业经济、商业经济,以及经济观念等社会意识形态的单项研究。鉴于海洋经济发展与区域海洋文化的附着,以及两者间共生共荣的融合关系,另外一些学者还对如下问题有所研究:(1)海洋信仰与区域经济发展;(2)海洋区域经济发展与民俗嬗变的互动;(3)中国历史时期海洋灾害与海洋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4)国家和社会在应对海洋灾害时扮演的不同角色;(5)海洋史学视野下的海洋灾害史等。关于沿海民众海洋意识与海洋观的研究,学者主要就中国海洋人文社会大系统中海洋观演变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广西人所体现出的由“近海不识海”到“扬帆向海”再到“全方位开发海洋”的海洋行为,以及由“冷却”到“复苏”再到“升华”的海洋意识嬗变;明代闽南乡绅积极参与海上贸易活动的海洋意识等问题进行研究。

(三)海洋移民问题研究

海洋移民是海洋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杨国桢认为,海洋移民史研究包括在海洋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范畴内。关于海外移民的界定,他们指出,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意义上的海外移民活动,不同于“华人社会经济史”“华侨社会经济史”,但是这些概念间往往难以鉴别,在讨论晚清海外移民时,海外移民与华侨经常可以替代使用。海洋移民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以杨国桢等的《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为代表。其从中国沿海社会变迁与海外移民史交互影响的双重视野出发,致力于对明清海外移民动因,海外移民社会特征及反馈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其他研究还包括台湾早期海洋移民研究、明清国内的海洋移民、明清海外贸易和南洋开发与海洋移民的互动、海外移民与海洋文化的关系研究、海洋移民政策研究、海洋移民的比较研究等。

综合以上研究,虽然在沿海海洋开发问题上积累了诸多成果,但在多数研究中海洋作为第一研究本体的特征不明显,尤其是区域研究层面,多将海洋开发等同于沿海地区的区域开发。而在沿海地区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分异、沿海海洋经济活动与陆域社会经济间交融过程、当前中国沿海海洋经济区外向型经济的历史源流分析等问题研究上,则相对薄弱。事实上,也正是由于沿海地区海陆交界的地理特征以及荡地同时兼具海、陆和生态的三重属性,而中国的史学研究中又未有海岸带这一概念,决定了以往对这些区域海洋经济规律的历史研究,难以将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沿海海洋开发与沿海区域开发明确区分,因此难以避免海洋经济史研究中海洋“陆地化”倾向。系统研究中国沿海海洋开发与区域海洋经济结构变迁历史,还需建立在对不同海洋区域,尤其是陆海交汇地海洋开发综合效益的量化评估基础上。

六、现代中国海洋经济史研究

在现代中国海洋经济史研究的专门著作中,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经济史》主要从新中国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演变、海洋经济政策、海洋产业、海洋经济中技术演变,以及海洋经济理论研究及方法论五个方面,对现代中国海洋经济历史发展进行断代研究。[17](P1-483)其他相关研究情况详述如下:

(一)中国海洋经济理论演进与思想梳理

该领域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现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近二三十年,这与中国海洋经济理论研究,多是在197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提出建立“海洋经济”学科和专门,研究机构后发展起来的现实是相符的。研究内容包括中国海洋经济研究脉络的文献梳理、中国海洋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总结、中国古代海洋发展战略思想、中国海洋经济思想嬗变等。

(二)海洋空间经济与产业演化研究

现代中国海洋经济空间结构演化研究主要在经济地理学视角下,围绕中国海洋地域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集聚态势的演变展开;海洋产业演化研究内容则包括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演进,以及主要海洋产业独特的演化轨迹等。

(三)可持续发展视角下海洋产业演进规律

在海洋渔业研究中,重点关注海洋渔业资源核算、渔业资源保护、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评价等问题。学者关于海洋渔业资源核算的研究包括最大持续渔获量估算、海水产品增养殖、海洋渔业生产潜力和效益测度、海水产品成本核算、海洋水产品捕捞回归分析等。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研究主要包括海洋渔业资源衰退情况分析及经济学解释、中国海洋捕捞作业方式变化和海洋渔业生产的资源经济学分析等。海洋渔业经济评价则多强调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应地,其研究主要采用生态学方法,如生态足迹和人文发展指数、逻辑斯蒂增长模型等。另外,在海洋渔业转型问题上,由于海洋渔业转型是伴随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专属经济区制度建立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就学术界现有成果看,多集中于理论层面海洋渔业转型具体问题探讨,如国外转型经验推介、转型运作机制及评估体系建立、推进区域海洋渔业转型和渔民转产的政策等,对具体转型实践现实的描述和评价较少论及。在海盐业方面,当代海盐经济研究多强调海盐产业布局优化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海盐区产业结构调整等产业经济领域主题。与中国古代和近代海洋经济历史研究主题相比,现代海洋经济的这些特殊议题研究,一方面源于现代海洋经济领域诸多概念范畴的变化,这为学界依据不同海洋经济的概念范畴,形成不同的观点和思想提供了条件;另外,现代中国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也使得对诸如海洋产业结构变迁、区域海洋经济的空间布局等方法的定量分析有了数据支撑。#p#分页标题#e#

七、研究评价与展望

纵观近三十年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有关中国海洋经济历史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多数著述为中国海洋专门史、海洋行业史、区域海洋地方史和各朝代海洋断代史。这些史料和学术研究成果对中国海洋经济变迁全历程的整体梳理颇具参考价值。但需看到,在贯通中国海洋经济历史发展全周期的综合系统研究领域,无论在研究视角、研究路线、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还有待深入。兹述如下:

第一,研究视角上,对中国海洋经济历史源流、孕育和发展历程的解读,多从中国陆地经济主导的区域经济系统着眼,或将海洋经济视为沿海所特有的一种经济形态,或将其割裂为沿海经济系统中陆地经济“向外用力”的一种地理范围的延伸,海洋经济研究过程中的“陆上痕迹”颇多。由于史学研究对考古、古籍文本考证考释等技术的依赖,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史研究在相当长时期内集中在史学界。这种单一史学视野下的经济史往往囿于“注解式”研究———基于古籍史料的历史信息的整理,而对这一漫长历史进程的诸多问题缺乏一种经济学意识的观照。另外,“站在中国看中国”也是从事中国海洋经济问题研究的学者所普遍存在的视野局限,对数千年中国海洋经济的理论探索,长期停留在系统闭合式思维的狭隘层面,缺乏一种全球化视野。

第二,研究路线上,现有海洋经济史研究侧重于单体研究和以朝代形态为界点的时段研究。虽然无法排除海洋经济系统本身即为部门和区域组合的观点,但这种部门或区域孤立式研究思路,难以刻画经济部门间融通,容易造成海洋经济史研究的专业“条块分割”局面。多断点的朝代研究,因无法充分兼顾大历史时期内经济的连续性,也无法对中国数千年的海洋经济史源流进行长周期研究。

第三,研究内容上,以往的海洋经济史研究多零散地分布于沿海社会人文的史学考究中,中国海洋经济史研究缺乏一种经济学关怀。即便是单纯的历史学研究,海洋经济领域诸多文献的零散分布也在某种程度上割裂了史料本身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四,研究范围上,多集中在中国海洋经济实践时序发展脉络的梳理,中国海洋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史研究方面颇显匮乏。海洋经济史研究中“重古略今”和“重南轻北”的研究倾向依然未得到合理矫正。另外,中国海洋经济史诸多措词表达上也有待深究和统一,如中国海洋经济,尤其是古代海洋经济研究,自海洋经济活动出现伊始,有关称谓的表述就被冠之以“产业”(海洋渔业、海盐业等)称呼,其实这些活动远未成熟为一种产业。在诸如这些问题上,还需克服学术盲目的痼疾,真正立足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范畴界定。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4

关键词:国家海洋公园;概念;特征;建设意义

中图分类号:K928.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2.03.016

2011年5月19日,国家海洋局了首批部级海洋公园名单,共7处,分别是:广东海陵岛部级海洋公园、广东特呈岛部级海洋公园、广西钦州茅尾海部级海洋公园、福建厦门部级海洋公园、江苏连云港海洲湾部级海洋公园、山东刘公岛部级海洋公园、山东日照部级海洋公园。然而,有关国家海洋公园的系统研究在我国尚不多见,明确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特征以及建设意义等问题更是迫在眉睫。

1 国家海洋公园解析

1.1 国家公园的概念及特征

在研究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与特征之前应首先明确“国家公园”这一概念。

1.1.1国家公园的概念

国家公园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园,各国政府和学者对其形式和内容有着不同的理解,表1列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表1 国家公园分类体系

和国外相比,我国尚未对国家公园进行明确定义,类似于“国家公园”这一概念在我国有这样几种类型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生态示范区等。国家公园的概念与上述几种类型区域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尽管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对国家公园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其中具有许多共同点,鉴于此,笔者将国家公园定义为:国家公园是建立在对区域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严格保护的基础之上,由国家通过立法划出的具有明确地理边界和一定面积的陆地、水域空间,满足人类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以及游憩娱乐等需要。国家公园通过一定范围的适度开发实现整体地有效保护,既排除与保护目标相矛盾的开发利用方式,以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保护以及适宜的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达到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目的,又为国民提供了游憩、教育、科研等机会与空间,是一种能够科学协调生态系统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关系的保护与管理模式。

1.1.2 国家公园的特征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定义,一个国家公园应具有以下特点:

(1)它有一个或多个生态系统,通常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占据或开发的影响,这里的物种具有科学的、教育的或游憩的特定作用,或者存在高度美学价值的景观;

(2)国家采用一定的措施,在整个范围内阻止或禁止人类的占有或开发等活动,尊重区域内的生态系统、地质地貌及具有美学价值的对象,以此保证国家公园的建设;

(3)该区域的旅游观光活动必须以游憩、教育及文化陶冶为目的,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各种类型保护区的性质差异和管理目的不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国际上各地区设立的各种保护区归纳为6大类[11],见表2。

表2 IUCN规定的保护地分类体系

1.2 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

国家公园是各国目前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国家海洋公园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类型[12]。国家海洋公园通过建立以海洋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和海洋景观保护为主,兼顾海洋科考、环境教育以及休憩娱乐的发展模式,使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目标共同得到较好的满足,因而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上海洋环境保护区设立和发展的主要模式。

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海洋公园发展中,由于不同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以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各国国家海洋公园的类型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也不尽相同,如: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国家海洋公园(National Marine Park)、国家海岸公园(National Coast Park)、国家海滨公园(National Seashore)、国家海洋保护区(National Marine Sanctuary)等(见表3)。

表3 国家海洋公园的名称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13],略改动。

多数的海洋保护区以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的,并不适宜开展大规模的休闲游憩等活动。然而,也有相当数量的海洋保护区能够在确保生态系统保护的前提下,面向公众开展一定规模的休闲游憩活动,这些保护区成为了国家海洋公园的主体,例如:美国的国家海岸公园,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海洋公园等[13]。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对于国家海洋公园的称谓不一,而且在概念界定上也没有一个较为一致的标准。例如,澳大利亚政府认为[14]:海洋公园是一个多用途园区,旨在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兼顾各种娱乐和商业活动,为此实行了分区计划,在海洋公园内划分避难区、环境保护区、一般用途区和特殊用途区,并分别为这些不同的区域设定了具体的目标和特殊条款。我国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处处长陈刚则认为[15]:国家海洋公园具备两个性质,从资源上看是一种允许面向公众开展生态旅游的地方;从自然资源的保护上看,国家海洋公园也是保护区的一种类型。

在归纳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国家海洋公园可定义为:由中央政府指定并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具有一个或多个保持自然状态或适度开发的生态系统和一定面积的地理区域(主要包括:海滨、海湾、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该区域旨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矿产蕴藏地以及海洋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等,供国民游憩娱乐、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的特定海陆空间。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5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海洋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各级政府、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海洋经济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对海洋经济统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赋予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这一新的职责以来,加强对海洋经济的监测与评估能力,增强对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已成为海洋经济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然而,当前的海洋统计工作受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等限制,一方面无法适应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的需要,难以全面、及时反映海洋经济的运行情况;另一方面海洋经济统计数据来源和统计数据质量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科学的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不仅是加强海洋统计工作的需要,而且也将在服务海洋经济管理及决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1海洋经济基本概念和范畴

美国早在1974年就开始了对海洋经济的研究,并提出“海洋GDP”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中国对海洋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1978年“海洋经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建立起来,对海洋经济的认识随着海洋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逐渐深化。目前,国内外有关文献对海洋经济的概念阐述主要有15个,对海洋产业及相关概念的阐述主要有23个。2003年,国务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3]13号)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海洋经济作出定义,“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其相关活动的总和”。2006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在此基础上丰富并完善了海洋经济的内涵和外延,制定了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06),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提出了海洋经济的定义,即“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并提出了海洋经济的产业构成(见图1)。如图1所示,海洋经济包括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两部分。其中,主要海洋产业12个,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9个和海洋相关产业6个,共分为2个门类、29个大类,106个中类和390个小类。因此,从统计上看,海洋经济是一个涉及行业广泛、关联性高、综合性强的产业集合。具体来说:(1)行业广泛性。海洋经济囊括的行业广泛,横跨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门类、70个大类、172中类、313小类;(2)关联性高。海洋经济不仅内部产业间存在着广泛的关联关系,而且通过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海洋船舶等支柱产业牵动着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的发展走势,特别是依托港口优势发展起来的临港工业区、保税区、物流区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区,已成为地区经济重要的经济增长点;(3)综合性强。各种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经济活动都是围绕着“海洋”而展开的,是依赖于海洋的经济活动,海洋为海洋经济活动提供着活动场所、资源依托、初级产品原料等功能。因此,海洋经济不仅包括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还包括为海洋开发活动提品和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是一个多层次、复合型的综合经济体系。本文提出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即是以的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06)为基本依据,其中涉及的海洋经济的内涵及外延皆参考该标准。

2建立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

编制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新职责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全面地反映中国海洋经济总体运行状况,为海洋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依据,实现国家对海洋经济的宏观指导与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全面地监测和评估海洋经济运行状况,更科学地分析和探索海洋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研究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为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为国家制定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与决策判断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有利于海洋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海洋经济统计指标的界定、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渠道,解决海洋经济统计与研究中存在的概念、标准、方法和范围不一致的问题,提高海洋统计数据质量,为海洋经济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3指标体系编制原则与设计思路

3.1编制原则

海洋经济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系统,具有行业广泛性、关联性、综合性等特性,为满足海洋经济管理与决策中对统计指标的需要,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统计指标应科学、客观地反映海洋经济运行情况,系统而准确地把握海洋经济活动特征和发展规律,为海洋经济宏观管理与决策提供决策支持。(2)代表性。统计指标选择旨在全面反映经济情况的同时,力求选取代表性指标突出反映海洋经济统计与监测的重要方面和内容。(3)可操作性。统计指标要尽可能依托现有统计制度,突出指标体系的可获性和可操作性。

3.2设计思路

1)按照与产业分类的对应关系,以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为参考依据,以海洋经济活动和相关地域经济活动为核心进行构建为进一步突出海洋经济的特性,并便于与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对照使用,指标体系编制中参考了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中海洋产业分类框架,在海洋经济基础指标设置上以产业为主线选取代表性指标进行指标体系构建。同时,为了反映海洋经济所依托的相关地域经济活动(如临海(港)经济区、海岛等),在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中设置了专题指标,来反映上述区域与海洋经济密切的经济活动。

2)根据海洋经济统计指标的功能、效用和重要性,将海洋经济统计指标划分为基础指标、专题指标和辅助指标三个类别面向社会各界对海洋统计的多元化需求,按照不同指标的功能、效用和重要性,将海洋经济统计指标划分为基础指标、专题指标和辅助指标三个类别。其中,海洋经济统计基础指标重点面向海洋经济统计与监测的业务化工作,是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核心部分;海洋经济统计专题指标重点面向海洋经济的专项调查工作,主要是反映与海洋经济有关的典型区域发展情况,包括沿海地带开发区、海岛经济两类;海洋经济统计辅助指标重点面向海洋经济分析评估的业务需要,主要是反映与海洋经济有关的地区社会经济活动。三个类别指标体系面向海洋统计的不同对象,解决不同问题,其重要程度依次降低。

3)依据海洋经济多行业门类的特性,按照“总分结合”的原则,将海洋经济统计基础指标划分为通用指标和业务指标两个类别由于海洋经济涉及的行业门类繁多,尽管各产业在从业人员、财务状况、能源消耗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共性,但是由于各产业业务领域差异较大,因此难以采用统一的指标反映各海洋产业自身的特色。因此,在指标体系设计中采取“总分结合”的原则,将指标划分为反映各产业共性的通用指标和反映各产业个性的业务指标两类。通用指标是指涉海企业和单位共同拥有的,可以便捷地从现行的定期报表中取得的指标,涉及财务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水和能源消费、用海状况六类指标;业务指标是指各海洋产业的业务活动指标,主要是根据各海洋产业业务经营特性而设计的指标,按照各海洋产业业务特点分列其业务指标。

4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框架和指标设置

4.1指标体系基本框架

依据海洋经济统计指标编制原则和设计思路,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指标、专题指标和辅助指标三个部分,见图2。

4.2海洋经济统计基础指标

海洋经济统计基础指标针对海洋经济统计与监测的业务化工作,包括通用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其中,通用指标是指针对各类产业的普遍共性提取的各类涉海企业和单位共同拥有的指标,包括财务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水和能源消费、用海状况6个类别32个指标;业务指标是指按照各海洋产业业务经营特性而设计的指标,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上搜救服务业、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海洋文化产业、海洋科技、海洋教育、海洋管理21个类别164个指标。为尽可能满足海洋经济统计的各方需求,在具体指标筛选上力求突出行业代表性、公众公认性、社会关注度、可获可比性的原则,在多方意见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指标(见表1)。

4.3海洋经济统计专题指标

海洋经济统计专题指标针对海洋经济的专项调查工作,主要是反映与海洋经济有关的典型区域的发展情况,包括沿海地带开发区、海岛经济两类。其中,沿海城市开发区11个指标,海岛经济22个指标(见表2)。

4.4海洋经济统计辅助指标

海洋经济统计辅助指标主要是反映与海洋经济有关的地区社会经济活动共22个指标(见表3)。

5统计数据资料来源、缺口及改进建议

5.1统计数据的资料来源

鉴于当前海洋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海洋经济统计指标的数据来源包括涉海企事业、涉海部门、海洋管理部门、统计部门四个渠道,从数据来源性质来看,具有间接性、多源性、不稳定性、地区差异性四个特性。为保证海洋经济统计指标的可操作性,并为地方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等用户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依据,在考虑现有数据来源渠道和相关统计制度的基础上,梳理了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数据来源,参考数据来源如下:

(1)来源于统计部门的指标58个,主要是通过各级统计局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如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等统计制度)和普查资料获取相关资料或信息,涉及财务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沿海地带开发区、海岛经济、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等方面内容;

(2)来源于海洋管理机构的指标78个,主要是通过各级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的常规统计和专项统计获取相关资料或信息,涉及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技术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文化产业等产业以及海洋管理、海岛经济、用海状况等方面内容;

(3)来源于涉海部门的指标78个,主要是通过各级涉海部门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获取的资料或信息,如农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的统计制度和相关资料。其中:涉及渔业部门11个指标,旅游部门9个指标,交通部门25个指标,科技部门22个指标(与涉海企业交叉的指标有9个),教育部门6个指标,环保部门4个指标,海关部门1个指标。

(4)来源于涉海企业的指标69个,主要是通过各类涉海企业直接获取相关资料或信息,涉及财务经营状况、水和能源消费、科技活动等通用指标以及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等业务指标。上述的指标数据来源主要是针对各产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管理情况提出的参考来源,这其中既包括统计基础良好,具有比较完善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数据资料,可以直接获取基础信息的指标;也包括需要建立新的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才能得到的数据指标,即统计资料的“缺口”。

5.2主要统计数据资料的缺口与原因

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资料缺口,主要是包括:一是面向企业的指标,如财务经营、从业人员及报酬等相关指标;二是新兴产业的指标,如海洋文化产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技术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相关指标;三是与海洋经济密切联系的区域指标,如沿海地带开发区、海岛经济等相关指标。上述指标存在资料“缺口”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方面:

(1)体制机制障碍束缚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受限于现行的行业管理体制,海洋经济统计很难掌握或共享“第一手”资料,各级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层层设限,数据同源和共享是当前海洋统计工作中面临的较大问题。同时,随着管理层、研究层和社会公众对海洋经济工作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现行的统计制度和数据基础远远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各界对海洋经济统计数据的需要。虽然,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由21个涉海部委组成的海洋经济统计信息网,但是部分新兴海洋产业(如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还尚未纳入海洋经济统计信息网范畴,统计渠道不稳定、不畅通也是当前海洋统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2)海洋经济尚未作为独立经济领域。现行各类行业统计中,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统计,尚未把海洋经济作为单独领域独立出来,因此很难分离出“海洋”与“非海洋”的成分,特别是海洋服务业受中国服务业统计工作整体滞后、新型服务业态统计尚未规范有序等因素制约,海洋服务业统计问题更为突出。

(3)对行业协会统计重视程度不高。行业协会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补充,利用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能有效与涉海企业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的机制。目前,涉海行业协会尚未纳入海洋经济统计范畴,一方面缺乏政府统一的管理,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自身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5.3关于改进现行统计工作的相关建议

针对现行海洋经济统计状况,建议海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采取分步实施、分步建设的策略。近期目标是加强和规范海洋统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海洋产业统计方法的研究,特别是新兴海洋产业调查方法研究。远期目标是积极拓展海洋统计数据获取渠道,逐步健全完善海洋统计制度。结合统计基础和资料来源缺口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逐步扩大海洋经济统计信息网。应在目前海洋统计信息网基础上,积极吸纳涉海行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参与,通过海洋经济统计信息网的平台逐步建立起长期、互信的沟通与协作机制,不断拓展海洋经济统计数据获取渠道,从而提高海洋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

海洋经济概念范文6

关键词:广东;海洋生态文明;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5-46 -03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在党的十会议上,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2015年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海洋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部分,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在资源不断枯竭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转向海洋,我国在中共十报告中也提出海洋强国战略,“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沿海省份之一,濒临南海,海域辽阔,海陆架宽广,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2004年广东省政府做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决定,建设海洋强省,此后广东省坚持海洋开发与海洋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2015年广东省海洋地区生产总值达1.5万亿元,占全省GDP的21%,海洋经济全国领先。但是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海域污染、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因此客观描述、分析目前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发现海洋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完善海洋的开发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生态文明

关于生态文明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认识它,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发展阶段,学者陈瑞清(2007)认为,从人类和自然的关系来看,人类先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三个阶段,并即将迈入生态文明阶段;从狭义角度来看,余谋昌(2006)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的第四种文明,它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方面,并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共同构成了社会文明,其中,物质文明是物质保障,政治文明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智力支持,生态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础,它们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简言之,生态文明就是用新理念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工业文明发展的基础上,用更文明的态度对待自然,积极谋求发展的同时认真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二)海洋生态文明

海洋生态文明作为生态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术界尚未形成明确、统一的定义,马彩华(2010)借助生态文明的概念用于海洋领域,提出海洋的生态文明指人类按照客观规律开发和利用海洋,实现经济和社会进步,实现人与海洋和谐的社会文明形态。学者刘健(2014)提出“六因子论”, 他认为海洋生态文明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海洋意识、海洋产业、海洋行为、海洋环境、海洋文化和海洋制度六个因子相互作用,实现人类、海洋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所以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实现人海和谐,人类与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这一方面要保护海洋系统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是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满足人类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综上所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在海洋生态文明理论的指引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和保护海洋,解决人与海洋的矛盾,治理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高海洋生态社会生活水平,发展海洋科技和海洋教育等方面的具体探索和实践。

二、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根据前文对海洋生态文明相关概念的界定,对于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现状的研究,从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环境、海洋资源、海洋文化建设和海洋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海洋经济现状

据2015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珠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3796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1.3%。首先,从海洋经济总体实力来看,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经济数据,2015年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保持全国领先,海洋地区生产总值达1.52万亿元,约占全省GDP的20.9%,海洋经济成为广东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俨然成为广东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其次,从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来看,海洋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10年的10:42:48调整为2015年的1.5:43.5:55,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所发展,基本形成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二)海洋生态环境现状

1.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2015年广东省在春、夏、秋、冬季对全海域水质进行监测,包括盐度、PH值、油类、悬浮物、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无机氮、铜、铅、锌、镉、汞等,依据《海洋水质标准》2015年广东省海域春、夏、秋和冬四季,第一类水质占近岸海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89.1%、67.2%、79.2%和87.5%,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年均值为4%,比2014年有所增加。广东省绝大多数海域水质属于清洁或较清洁海域,劣四类海域主要分布在湛江港、汕头港和珠江口的局部海域,其中主要污染物质包括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

2.海洋生态多样性

海洋生态状况的检测主要是开展对海洋生态多样性的检测,主要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大型底栖动物。广东省对雷州半岛西南沿岸、珠江口及大亚湾等重点海域进行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结果表明:(1)浮游植物类,雷州半岛西南沿岸海域多样性指数平均值① 为3.6等级为较好,珠江口海域平均值为2.23等级为中,大亚湾海域平均值为2.01等级为中;(2)浮游动物类,雷州半岛西南沿岸海域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2.82等级为中,珠江口海域平均值为3.95等级为较好,大亚湾海域平均值为2.9等级为中;(3)大型底栖动物类,珠江口海域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1.36等级为较差,大亚湾海域平均值为1.92等级为较差。

(三)海洋资源现状

1.海洋生物资源

广东省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共有浮游植物406种、浮游动物416种、底栖动物828种。鱼类、虾类、蟹类等的数量占据全国前列,2015年广东省渔业经济总产值2532亿元,同比增长7.8%。此外,广东省大多数海域地处热带,海洋生态系统类型丰富,海洋珍稀物种分布最多。2015年广东省对主要珊瑚分布区普查,共记录了石珊瑚8科18属35种,鱼类10种,其他无脊椎动物14种;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目击海豚2416头;江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海豚约300头;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截止2015年共孵化6f多只小海龟。

2.港口资源

广东省拥有众多港口资源,其中最为代表性的五大港口,分别是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珠江港和汕头港,它们为广东省交通运输、贸易往来等提供了便利。2013年广东港口全年共完成货物吞吐量15.6亿吨,居全国第二,同比增长11.08%,从主要港口来看,广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4.72亿吨,同比增长4.7%;深圳港货物吞吐量2.34亿吨,同比增长2.6%;湛江港货物吞吐量1.8亿吨,同比增长5.3%;珠海港货物吞吐量完成10023万吨,同比增长29%;汕头港货物吞吐量5038万吨,同比增长10%。

3.滨海旅游资源

广东省地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气候温暖,空气质量状况优良,海岸线曲折,总长达4300千米,大大小小的岛屿约有1000多个,此外广东省各地滨海风情习俗独特,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丰富。据统计,广东省共有可开发滨海沙滩170多处,沙滩总长约570公里,近年来,全省各沿海城市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形成一批著名的滨海旅游度假区,其中阳江大角湾、汕头中信高尔夫海滨度假村、汕头南澳岛等被评为国家4A景区。

(四)海洋文化建设现状

1.海洋文化宣传

海洋文化宣传是海洋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及海洋国防等海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活动,举办海洋知识竞赛和海洋主题演讲活动,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增强海洋意识。2015年5月,惠州开展“美丽海洋,魅力惠州”海洋文化主题活动,通过对海洋生态、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的展示,引导公众认识和关注海洋。2016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在广东阳江市海陵岛启动,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共400多人参加,活动期间组织增殖放流等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海洋。

2.海洋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公共设施建设是海洋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应积极实施海洋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建设海洋博物馆、海洋馆、海洋公园等。目前广东省形成了以深圳海洋馆、珠海广东文化公园、湛江霞山观海长廊、广东海洋大学水生博物馆等为代表的海洋文化公共设施,2016年7月,阳江市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被国家海洋局列为首批国家海洋廉政文化示范点。

3.科教投入

广东省在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南海海洋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增设一批涉海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和部级重点学科、本科重点专业,加强对海洋相关重点学科的建设,这为海洋的开发和保护提供了人才保证。在资金扶持上,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并提出科技专项资金向海洋倾斜的政策。

(五)海洋管理现状

1.组织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

2009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和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的开发和管理,承担海洋经济运行、海洋环境监测以及处理突发涉海类公共事件等工作。根据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设立办公室、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资源环境管理处、渔业与远洋捕捞处、水质量安全监督处等9个机构。

在规章制度方面,主要是制定和颁布政策法规,包括综合性法律法规、海洋性法规和渔业性法规等。近年来,广东省颁布一系列涉海法规,包括渔业管理、休闲渔业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砂开采管理、人工鱼礁管理、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等条例,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对新的现实问题,政府与时俱进地对相关条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例如,2013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提高海洋渔业发展水平的意见》,201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在深圳湾部分海域设置禁渔区的通告, 2015《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渔业类)》(2015年修订版),同年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6年公布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治理与保护的具体实践

广东省及各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近海海域生态进行综合治理与保护,包括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人工鱼礁建设、海域海岸带修复和建设海洋类保护区等。“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确定沿海各市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程17项;投入8亿元资金建成人工鱼礁区40个,礁区面积2.4万公顷,在粤东、粤西等多个海区开展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活动;2015年共投建成海洋与渔业类保护区101个,保护区数量、面积和种类均居全国首位;2015年,湛江、汕尾、潮州等沿海城市投入7亿元开展港湾整治;2020年,广东省计划全省沿海红树林面积达到3万公顷以上。

三、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自中央和国务院大力推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来,广东省作为先行省也在积极地贯彻和执行,在海洋环境治理、海洋文化宣传、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为满足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海洋开发的规模和强度也不断加大,尤其是早期海洋野蛮开发造成许多生态破坏遗留问题,广东省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随着沿海城市化建设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海洋作为众多流域和陆源污染物的总汇,陆源排污量日趋增加,这主要包括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等。2015年广东省入海污染源中,市政排污口污水水质超标高达51%,排污河污水水质超标率超过40%,河流径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271.39万吨,部分海域尤其是珠江口海域污染严重。目前污染治理方式仍以末端治理为主,缺乏对陆源污染的源头控制,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被动局面。

(二)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

目前,广东省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新兴产业比重低,说明目前广东省海洋经济仍然是粗放型的,耗能大、产品附加值小的传统产业仍占据重要的比重,尚未形成集约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违背。此外,海洋科研力量较为薄弱,尤其是粤西地区,高校、研究所类等机构较少,难以为新兴的海洋产业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三)海洋文化建设薄弱

海洋文化建设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广东省在海洋文化建设进程上比较缓慢,这主要表现为公众海洋意识薄弱、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等。首先,长期以来从社会到个人多重视陆域发展,海洋观念较为薄弱,政府对社会公众关于海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力度不足。其次,广东省对外缺乏对本土海洋文化品牌的宣传,在现阶段省政府宣传部门缺乏与文化传媒企业的合作,政府应当利用传媒受众范围广的特点,开发一些具有广东省本土特色的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等,在发展海洋文化产业的同时,提升广东省海洋品牌知名度。

(四)海洋管理混乱

首先,在管理规章制度上,大多是针对某一海洋功能区或区域制定的专项规章制度,制度冗杂、互相冲突,此外政府推出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细则和执行标准,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其次,在管理体制上,我国实行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使得各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缺位和越位等问题。最后,在具体实践上,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模式,缺少与公众的沟通和协商,缺乏公众参与,使得执行进程缓慢。

四、结语

综上所述,广东省在未来应继续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问题为突破点, 以规章制度为准则,实现人类和海洋的协调发展,促进人海和谐,努力建设美丽富饶的“海洋广东”,强力支撑广东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瑞清.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J].北方经济,2007,(07):4-5.

[2]余谋昌.生态文明是人类的第四文明[J].绿叶,2006,(11):20-21.

[3]马彩华,赵志远等.略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参与[J].中国软科学,2010,(s1):172-177.

[4]刘健.浅谈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基本问题[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4,(02):29-32.

[5]厉丞@,张朝晖.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综合分析[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03):87-95.

[6]傅英,龚耘.中国海洋文化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管理观察,2011,(27):194-195.

[7]王琪,张川.海洋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其变革取向[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06):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