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观点范例6篇

儒家思想的观点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1

关键词: 儒家文化 高校党建 应用价值

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随着社会的变迁,儒家学说在内容、形式和社会功能等方面都在发展。当今社会,儒家文化不断得到重视,并且焕发出新的活力。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氛围下的当代大学生从小就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对儒家文化的认同感比较高,在大学生党建和团建上发掘儒家文化的价值、意义,充分利用儒家文化资源,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促进高校党支部、团支部在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党团服务、创新党建等方面的发展。

一、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的价值

(一)儒家文化对中国中产党人的历史价值。

中国共产党与儒家文化始终是紧密连接的。首先儒家文化中存在大量的唯物论和辩证论,比如《论语・先进》记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明确地否定了鬼神的存在,这是儒家唯物论的一个论证。《易经》中“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则坚持矛盾统一的辩证观点,讨论了两个事物的相对运动变化。等老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都曾受过儒家传统文化教育,在接触到马克思主义这一哲学后重新审视儒家思想,辩证地看待儒家文化,然后站在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剖析中国现状研究中国革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道路。多数学者都承认儒家文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到推动作用[1]。思想中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融合的产物。儒家文化中的德治思想对共产党人修养产生了积极的意义,几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强调党员必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以儒家文化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必将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

(二)儒家文化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党的十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提升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很有意义,此后全国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讨论和实践活动,掀起了一股热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从字面上看只是一个简单的词,要深入理解,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其背后的意义。儒家文化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鲜活的实例。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中国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脱离文化传统,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借助传统文化。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高校的宣传学习中存在学习不够深入,缺乏实际案例,与现实脱钩等问题。利用大学普遍能接受的儒家文化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三)儒家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意义。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为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及为谁培养人指明方向。其中就有说到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要求。立德树人是儒家文化的一个方面,儒家思想中的“仁爱”,“谦恭礼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思想就是立德的过程,通过批判地学习和弘扬儒家文化思想,根据时代的要求诠释,能够达到服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的目的。儒家思想中胸怀天下、立志报国有利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礼记・礼运》篇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孔子之后孟子提出:“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表达了儒家贤哲“尚公去私”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产生过积O的影响,已经发展成为中华民族的“民族魂”[2]。这种甘愿吃亏、乐于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应该被大力提倡,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儒家文化中还有很多此类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联系的主题和内容,需要用现代人的眼光分析延伸,多途径引导教育,使大学生立德树人,做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二、有利于党建的儒家文化要素

(一)儒家大公无私精神有利于塑造学生党员的人格。

一个人的人格品质是其内在的核心力量,是一切行为的源泉,因此大学生党员的人格塑造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儒家文化有利于个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审美观。儒家文化中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的精神对塑造大学生的人格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相通的,儒家文化中修己达人和为人民服务更是高度相通。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儒家推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能帮助大学生党员领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个人品质上,儒家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主张“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的积极主义,提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乐观主义,使学生党员勇于面对挫折,提高抗压和适应能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价值观,有利于当代大学生树立集体主义观念[3]。此外,合理的大学生人格塑造能够端正大学生的入党动机,增强其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形成积极乐观向上的品质。

(二)儒家“修齐治平”精神有利于树立学生党员的理想。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先进集体,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是普通学生的学习榜样。因此,大学生党员必须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为广大学生树立良好榜样。儒家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有利于大学生党员远大理想的树立。这一思想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兴衰结合、个人的修身与国家的发展相结合。大学生党员应当树立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才会从各个方面“修身”,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谨慎地遵守道德准则,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修正自我,完善自我。人的行为是社会的产物,整个社会的风气又是人的风气所形成的,一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对社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孔子也强调“见贤思齐”的榜样学习作用,可见向别人学习的必要性。高校党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他人的关注,良好的行为和思想会间接影响他人。青年大学生必须树立修齐治平的理想,跟着党的方针路线走。

(三)儒家和谐思想有利于促进党支部的和谐。

儒家和谐思想包含了人际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和谐的思想,这一和谐思想同样能够促进党支部的和谐。将和谐思想运用到党支部建设中更能促进党支部快速有序地发展。《礼经・中庸》中所说的“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要求人们应自觉地把道德规范内化为发自内心的道德约束力。儒家和谐思想蕴藏着丰富的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能丰厚党支部的文化底蕴,增强大学生党员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改善党支部中的不和谐现象。党支部成员遵守和谐的道德标准,融入党支部建设当中,自身发展和支部发展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能有效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但是党支部的学生党员毕竟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个体与个体之间难免会发生某种摩擦,这些冲突和矛盾可以通过儒家“仁者爱人”、“以礼待人”的和谐思想化解。

(四)儒家创新精神有利于增强党支部的活力。

孔子提倡“吾日三省吾身”,学习他人优点,反省自身不足,提高自身德行。对于党支部的发展来说,一味地墨守成规是不够的。发展需要创新,这种创新不是简单地改变一切老的东西,追寻一切新潮的东西。强调每个党员要时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错误并真心改过,不重蹈覆辙。人就是在犯错误―正确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自省自责―防止犯错误―提高修养的过程中成长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党支部也是如此,需要在不断继承创新中发展。每个党员还要对党支部提出合理的建议。去其他先进党支部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茶话会等,以轻松愉快的方式进行交流,形成良性的思想碰撞。开展内容充实、主题积极、形式活泼的党支部活动,让学生党员乐于参加政治活动,增强对党支部的归属感。

三、儒家文化促进党建的途径

(一)端正思想认识,重视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经历了封建社会的历程,或多或少存在封建思想,但它比封建社会有着更悠久的历史,内涵更加丰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儒家文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资源,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建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高校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需要用全新的视角进行破解。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能为党建工作破题提供新的思路。高校党建工作者和思想教育者要用辩证的眼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儒家文化,形成符合党建工作内容、党建制度要求的教育材料,把儒家文化传承落到实处,使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门要认识到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并提供政策和财力的支持。总的看来端正思想、高度重视是儒家文化价值开发利用的前提。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发挥传统儒家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就必须让更多的人了解儒家文化,认识儒家文化。曾指出对儒家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是必不可少的[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儒家思想的导入同样离不开宣传,在高校的党建和团建中要不断融入这一思想,比如在各个班级团支部中召开儒家文化学习主题班会,在班会上进行讨论。发放与儒家文化相关的学习教辅资料。组织儒家文化学习知识竞赛,在学校的各大文艺晚会上融入儒家元素,创造更好的儒学环境,让大W生浸润在儒家文化的学习氛围中。在党支部建设的日常中,有意识地组织一两场儒家文化、儒家先进事迹的学习会。给青年团员、青年党员灌输“仁爱”、“和谐”、“自省”的思想,在学习中不断完善自我,形成良好的儒学学习氛围。

(三)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工作模式。

儒家文化若要在党建工作中发挥实效性就需要大胆实践,以高校辅导员为思政教育前沿的教育工作者,发挥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辅导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首先要深入学习研究儒家文化,具体到党建工作中,对学生在学校的各项党建活动,积极引导参与,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辅导员要深入学习儒家思想,在党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重大主题活动中加入儒家文化,学生“亲其师、信其道”,自然会受到儒家文化的积极熏陶。在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可以适当以儒家文化作为参看依据,在团员推优、积极分子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中,学生有没有做到大公无私地为他人服务,有没有在学生中起到修身、立德的表率作用,以儒家内涵考量一个学生是否符合党员发展的要求。

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思想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对党的成立、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对高校党的思想建设也起到一定指导作用。高校要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可以从儒家思想切入,用好这一武器,切实推进高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及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宁波.近十年来中共与儒家文化研究述评(1920~1949)[J].党史研究与教学,2016(1):102-109.

[2]王祥云.儒家学说的主导精神对民族文化的影响[D].开封:开封大学,2007.

[3]刘和忠.孔子道德教育思想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2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abstract]the chinese philosophy studies as a whole, the article suppor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said that this viewpoint does not regard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s difference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moreover regards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 identity essentially is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is in a unified intrinsic logical foundation, constituted a chinese philosophy intrinsic logic link respectively. meanwhile the confucian said that two though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as well as the chinese philosophy basic spirit which manifests in the supplementary process regard as are the chinese philosophy main bodies.

[key word]content supplementary; intrinsic unification; philosophy main body

前言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

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3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abstract]TheChinesephilosophystudiesasawhole,thearticlesupportintrinsicsupplementarysaidthatthisviewpointdoesnotregardastheConfucianistTaoism’sdifferencethesupplementarypremise,moreoverregardsastheConfucianistTaoismidentityessentiallyisthesupplementarypremise,isinaunifiedintrinsiclogicalfoundation,constitutedaChinesephilosophyintrinsiclogiclinkrespectively.MeanwhiletheConfuciansaidthattwothoughtintrinsicsupplementaryaswellastheChinesephilosophybasicspiritwhichmanifestsinthesupplementaryprocessregardasaretheChinesephilosophymainbodies.

[keyword]Contentsupplementary;Intrinsicunification;Philosophymainbody

前言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

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4

关键词:儒家文化思想;现代园林;景观设计

园林景观历经了长时间的发展,儒家文化思想始终贯穿于整个设计中,即使在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依然没有消亡。目前,我国现代园林景观设计理念虽然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儒家文化始终渗透其中,例如,著名的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就体现了儒家文化的和谐思想。从儒家文化思想的角度来看园林建设结构,可以从审美本质、功能以及形态3个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古代园林设计处处蕴含着儒家文化,到目前为止,现代社会文明越来越发达,园林景观设计也凸显了这点,但依然融合了儒家文化精神,使社会文明与儒家文化充分融合于建筑风格中,使现代园林景观设计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1从审美本质分析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与儒家文化的融合

通过对现代园林景观设计进行系统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审美本质可以用2个词语表达,一是“比德”,二是“悦心”,从某种角度而言,其是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从古至今,在儒家文化的思想体系中,主要的审美基础是道德,人格伦理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理念,这在大自然中得到了很好地彰显。特别是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中赋予自然植物人的精神,是对人格魅力的一种认可[1]。例如,在现代园林中经常见到梅、兰、竹、菊这4种植物,被称为植物4大“君子”,从设计中可以看出,不论在形式或是底蕴,都蕴含着道德的本质。这几种植物的精神可以从历史众多的文人笔下看到道德精神的存在,如对于竹子坚韧的品质进行了歌颂,原诗句为“大雪压青松、青松挺又直”。从这就可以看出,现代园林的设计利用了象征手法。同时,园林景观设计满足了观赏者全方面的需求,更是让观赏者达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获得一个悦心的认知,而这也充分体现出了儒家文化思想。

2从审美功能分析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与儒家文化的融合

从审美功能的角度来看,现代园林景观设计要求达到成于乐而游于艺的高度,这就充分体现出了传统儒家文化思想。儒家成德思想理念除了体现于园林景观的审美上,还体现于其审美功能上。园林景观具有很大的乐趣,不仅可以体现于精神中,还可以体现于园林功能中,以感性的视角来看,孔子用“兴、观、群、怨”4个词语进行总结。其中“兴”主要是表达人们内心对园林景观的感触,“观”主要是表达人们对景观的欣赏,“群”主要是表达人们表现出来的感情,“怨”主要是一种与群相反的情感[2]。现代园林景观设计讲究的是一种美的意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让整体的设计给人一种朴素简约、随形就势、轻巧淡雅等感觉。例如,在山顶上设计而成的小亭,它本身是给人提供赏景、休息的一个地方,但是人们从低处仰视小亭时,可以感受到一种凌空欲飞之势,观赏这座小亭可以唤起人的某种感情,而人的情感可以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很大影响,这就产生了社会作用。从这就可以看出,孔子对于艺术功能的论述与现代园林景观设计的规律是相似的,因此,儒家文化思想深深额蕴含于现代园林景观的意境中。

3从审美形态分析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与儒家文化的融合

从审美形态的角度来看,现代园林景观设计充分显示出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念,这也是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的一个体现。正是结合了儒家文化思想,现代园林景观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设计特点,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2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人和:人和是孔子的一个重要思想理念,主要是指人和自然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第二,乐和:主要是指柔和婉转的一种审美乐趣。将这2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即为中和,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中庸之道,这是孔子提倡的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当前我国现代园林景观与古代建筑风格发生了较大变化,慢慢融合了一些现代文明思想,但是整体上依然给人一种含蓄婉转的感觉,并没有脱离儒家文化倡导的艺术理念。

4结语

我国园林景观设计一直以来都受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现代园林景观虽然融合了一定的现代文明思想,但也渗透了儒家文化,不同文化的结合使得园林景观更加具有文化内涵,进一步提高了园林景观价值。从当现代园林景观设计的情况来看,儒家文化思想主要是体现于其审美本质、审美功能以及审美形态3个方面,使得园林景观给人一种独具特色的意境美,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洁,李志民.中国古典园林的文化基因[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0)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5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要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的近代分析加以清理的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的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的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我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的方法对待儒家伦理的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的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的完整图象的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的“现代”处境问题。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的处境,可以说是一直处于一种双面受敌的状态之中。这里的近代以来,当然是一个历史定位。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是晚清,这一个阶段中国处于与西方接触的早期状态。人们还习惯于在自己的文化视野中观察了解与自己文化传统不同的相异文化。因此,愿意引进现代西方伦理来审视儒家伦理的人士,还没有将两种伦理传统对峙的思路。而意欲为儒家伦理辩护的人士,也还没有一种将儒家伦理一定要抬举到高于和优于西方现代伦理的强烈愿望。即使在引进与拒斥之间发生非此即彼的分歧时,也还只是在双方的动机上做文章而已。这个时期的典范人物可以说是康有为。他既为儒家伦理辩护,又着意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2]第二个阶段是民国。这个阶段是一个对峙儒家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的特殊时期。一方面,这种定势的形成,是因为中国现代化的严重迟滞,使得中国人极度地焦虑起来。文化焦虑导致人们无法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寻找到兼综两者优势的契合点,而只能将两者关系处理为或为优点云集或为缺陷集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寻找中国现代化迟滞的原因只留下了思想层面的问题。所以,人们一定会在伦理思想的检讨上,陷入一个从思想观念上否定传统伦理的整体主义思维误区,走入一个所谓的“全盘反传统主义”的境地。典范人物就是陈独秀、鲁迅、胡适。[3]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即为了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客观上需要将本性上与任何传统都对峙起来的马克思主义[4]放到与以传统伦理面目出现的儒家伦理的对立面上去。于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严峻批判与彻底否定,就势不可免。即使愿意对儒家伦理表示某种亲合的人士,到后来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思想立场,加入到否定儒家的大合唱队伍当中。典范人物就是冯友兰。[5]

这里所说的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要对付来自单纯的夸奖带给它的不实之誉,所构成的对于儒家伦理的“捧杀”的危险。又要对付来自简单的否定带给它的过当指责,以及由此构成的“棒杀”的危机。前者,使得儒家伦理被理想化了,似乎它只具有值得我们表示敬意的道德理想主义内涵。后者,使得儒家伦理被妖魔化了,似乎儒家伦理只具有伦理中心主义的成分。就道德理想主义而言,它是一种基于人生的道德安顿而言述的理想主义。它具有不因为时代和地域因素变化的永恒价值。而伦理中心主义则是一种基于社会政治控制需要建构的伦理论说,它具有一种因为时代和地域变化而有的暂时性和缺陷性。从前者看儒家,则儒家可爱。从后者看儒家,则儒家可恶。但是,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审视儒家,实际上都是在损害儒家伦理在其元初阶段形成的双旋结构的健全肌体,是对于儒家伦理的一种倾向性的、而非健全的评价。

儒家伦理自近代以来遭遇到的这种双面受敌情景,最终使得儒家伦理的处境变成为两种对峙的评价观的战场:一方面,站在抨击儒家伦理的伦理中心主义视角的激进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坚决的予以拒斥,并且不承认这种立场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6]而站在捍卫儒家伦理的道德理想主义立场的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则坚定地予以辩护,认为儒家伦理是解决中国现代困境、乃至人类困境的良方。[7]

而且,从态度上讲,激进主义拒斥儒家伦理,自始就是一种全盘的拒绝。这种拒绝,既落在社会政治控制上,也落在人伦道德的理想导向上。其基本理由是,其一,就社会政治控制而言,儒家伦理导致了专制政治。其二,就社会生活来讲,儒家伦理的守成取向,约束了中国人的创造力。其三,就儒家伦理的人伦关系调整功能分析,它引发了“以理杀人”的恶劣情形。其四,就儒家伦理借以存在的封闭社会文化性格来讲,它使得中国陷入了自我锁闭的状态,而难以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8]

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的辩护,则需要区分情况来对待。早期为儒家辩护的保守主义,是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一的形态。因此,这种辩护愈是坚定,就愈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种保守主义无法解释近代中国在社会政治的运动上面,为什么不能与他们认为的落后的西方媲美。他们的辩护,显然与时代脱节。到后来,保守主义逐渐裂变为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后者,即文化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的理由,着重点并不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政治功能上,而是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的整顿人心秩序的社会功能上,以及它应当的、或潜在的政治功能上面。因此,他们为儒家伦理辩护的基本理由则在于,其一,儒家伦理与专制政治没有必然的联系。儒家伦理乃是一套建立在道德理想主义基础上的实践伦理体系,它是要使人成为人,成为高尚的人。其二,儒家伦理是具有导向创新的思想特点的。其三,儒家伦理对于心性问题的强调,与“以理杀人”不仅没有联系,而且是尊重人性的、尊重日用理性的。其四,儒家伦理推动的是一种中庸态势,因此,它对于中国人避免偏激,择善而从具有积极意义。[9]

两种倾向的评价,显然是难以调和的。造成这种以对峙态度来对待儒家伦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儒家伦理的外在社会功能的理解与评价的差异。二是对于儒家伦理的理论结构的认知区别。两种倾向的论说各自具有自己的历史理由,它们从各自论说轨迹上来分析儒家伦理也具有其自圆其说的理论态势。但是,在两种论说的框架内理解儒家伦理论说,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二、双旋架构

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的思想内容结构真正如激进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所说的那样,那么,我们如何可以将他们各自声称、却又互不调和的历史真实性与儒家思想的本真结构吻合起来?另一方面是,假如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古典社会发挥了如此积极或如此消极的单一性作用,它如何可以与以完整的形态存在的古典社会--即一个既有优长之处、又有短绌之点的社会结构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前者,是从儒家伦理的自身结构完整性上着眼看问题的。后者,是从儒家伦理的社会效用与社会依托上着眼看问题的。显然,我们只有将儒家伦理视为一个既具有“优点”、又具有“缺限”的完整思想体系,我们才足以全面地审视儒家伦理,既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以一个健全的伦理结构,而避免肢解原本和谐地共存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内涵。同时,也给予历史上的儒家伦理一个完整的作用于社会的状态,使得人们足以理解儒家与古典中国社会内在地互动的真实状况,并避免就其积极作用而单纯赞扬儒家、或就其消极作用来单纯否定儒家。

于是,如何凸显儒家伦理的历史真实结构,就成为我们勾画儒家伦理的完整面貌的前提条件。很明显,假如我们站在激进主义或则是保守主义的坚定立场上对待儒家伦理,就无法完整地看到儒家伦理的全貌,相应地,也就无法给予儒家伦理一个理性的评价,更无法勾勒儒家的现代处境和未来远景。我们只有寻求一个兼综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分析儒家伦理的方法优势、以及兼综二者伸张的儒家伦理在当下的或积极或消极作用的作用机制,才可以指望对于儒家伦理有一种健全的理解与评价。舍此,没有合理理解与评价儒家伦理的路径。

其实,只有从儒家伦理元初就具有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的双旋结构,来看待儒家伦理的思想结构与社会功能,才可以指望真正理解儒家伦理的历史形态,也才可能构想儒家伦理的“现代”出路。这是儒家伦理自身显示而出的一种自己要得到理解的理解进路。它不是一个善意的或恶意的理解者所可以依靠自己的善良意志或恶劣心境就能够改变的一种理解路径。

因此,反观儒家伦理的历史结构形态,就变得格外重要了。从一部儒学史来看,构成它的核心观念体系--儒家伦理,既作为一种历史相沿以下主题一致的思想体系而延伸,又作为一种与古典中国历史和谐而在的观念体系与行为方式而演变。从其诞生以来,就以其双旋的构成显示为一种具有复杂性的思想体系。一方面,它以其道德理想主义为核心的个体心性儒学支撑着古典中国的理想思想世界和理想政治世界,适应着古典中国社会运行对于理想精神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其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政治儒学支持着现实社会、现实政治的有序运作,发挥着社会政治的控制功能。这两个思想层面是同构的,是水乳交融地作为一个思想体系的两面,由儒家思想家提出、阐述和付诸实践的。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各有指向,以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人心秩序,以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社会秩序。[10]

具体分析起来,这一双旋架构乃是儒家伦理从元初结构(原始儒家)到晚清时期(实学理学)一直延续的一种理论结构形态。我们当然看到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这一说法所具有的一种偏离历史组合,而形成的理想化的儒家伦理结构的性质。因此,仅就其历史的具体结构而言,儒家伦理在不同的儒家伦理思想家那里,是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思想体系--在某个具

体的儒家思想家那里,或则他思想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要浓厚一些,或则他的伦理中心主义

偏向要强势一点。但是,他们的思想指向则始终是双向的。这种双向指向的偏重点,受到思想家思想兴奋点和时代指向的影响。这正是有所谓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区分的理据

所在。也是个体心性儒学排拒社会政治儒学,指斥后者歪曲了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真精神,而社会政治儒学批评个体心性儒学,指责后者迂远而无力处理实际的政治事务的原因所在。因此,要恰切地解析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首先要坐实在双旋结构的偏重方面,然后才可以透入到双旋结构的整体结构之中,展示这一结构的完整内蕴。

从双旋架构具有的各自的思想指向,各自的作用对象,各自影响中国历史的状态,各自存在的理由上来看,儒家伦理在阐释它的具体思想家那里,都不尽相同。就个体心性儒学而言,它在两个历史时期具有特别的衍伸能力--一是春秋战国时代,一是宋明两朝。前者以子思、孟子为代表,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为典范。他们围绕的伦理思想主题主要的是道德理想主义。关注问题的思想进路是由内圣而外王。化解外在紧张要素对于内在理想道德的挑战,是他们最为紧要的思想聚焦点。而这一儒家伦理形态对于古典知识分子--士人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它维持着上层精英社会的价值世界。它对于中国古典历史来讲具有着一种促使人们追寻理想生活的动力功用。因此,它的存在理由深深植根在人之为人的尊严和社会之为社会的秩序之“人性”的土壤之中。就社会政治儒学来讲,它也在两个时期显现了某种辉煌--一是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二是明清之际。前者以荀子、董仲舒为代表。后者以明清之际三大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象征。他们围绕的思想主题是如何使得混乱社会走向秩序井然的社会。他们对于伦理道德如何可以成功化解与其他社会要素的紧张关系,从而能够将社会纳入一个由自然秩序提供了正当性支持的和谐体系之中。这一儒家伦理体系主要以影响政治家和社会各类人士为主,它维系着古典中国的政治秩序,支持着古典中国的礼教结构,制约着大众的社会性行为。它使得古典中国足以将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组织起来而不至于陷入紊乱状态。因此,在儒家伦理理论中一直凸显的两大主题--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个体心性儒学,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就分别由各有源流的“两派”儒学家们进行了专门精深的阐释。[11]

在分别审勾勒了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的各自存在情形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儒家伦理的双旋架构如何或紧张、或和谐地构成为完整的儒家伦理体系?这是由三个理由所注定了的。[12]其一,从思想主题上来看,不论是倾向于道德理想主义的儒家思想家,还是倾向于伦理中心主义的儒家思想家,在思想的主题是都是围绕天人关系、人性善恶、内圣外王与德主刑辅四个问题域,展开其伦理运思的。其二,从所有儒家思想家的思想意图上来看,则都是围绕既整顿人心秩序、又整顿社会秩序两个目标展开思想历程的。他们都是在“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的思想对局中陈述自己的伦理观念与政治主张的。其三,从儒家思想家设想的理想政治蓝图与实际政治状态来看,在前者,他们都是对于基于理想的大同社会表示认同的。在后者,他们都是对于现实政治的非秩序状态表示强烈的不满,因此要加以规制化的。因此,所有儒家思想家之所以有理由被成为“儒家”思想家,可以说是基于同一个理由,即他们对于“三纲八目”都有共同的、积极的认可--从一个道德理想出发,改善社会人生现状,达到一个最为理想的状态:其体现为一种道德理想状态,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体现为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与社会政治生活状态,就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说古典中国历史上对于这一理想原则没有认同感的话,那他就不是儒家思想家了。所以,即使是被心性儒学思想家蔑视的外王派儒学思想家,也从来没有在自己的伦理陈述中,对心性问题完全掉以轻心。反过来,心性儒学思想家对于政治问题的连带关注,历来就是体现他们思想特质的地方。所以,荀子要讲“伪善”,王阳明要讲“杀心中贼”紧要的同时讲“杀山中贼”。在儒学史上,没有绝对偏离儒学双旋结构的儒家思想家。

儒家伦理以其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指向,和以其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两条环绕儒家伦理之以内圣外王为中心的理论中轴,形成为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没有前两者略为偏离儒家伦理言说轴心的理论结构,就无法显示儒家伦理丰富多彩的理论内涵。而没有后者显示的中心性,就无法显现儒家伦理的统一理论结构。因此,儒家伦理以内圣外王为轴心统合了个体心性儒学与社会政治儒学。

三、理想寄托

儒家思想的观点范文6

关键词;五四时期;新儒学派;文化兼容I传统文化

文章编号:1978-7-80712-402-3(2011)05-101-02

1914-1919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暴露出资本主义文明的种种弊病,这时,国人开始惊醒,开始反省,“全盘西化”的文化主张与改革思想受到越来越多的怀疑和否定。现代新儒学派是在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和重建中国文化的使命感刺激下应运而生的,代表人物有梁漱溟、熊十力、马一浮等,他们“力图恢复儒家传统的本位和主导地位,重建宋明理学的‘伦理精神象征’,并以此为基础来吸纳、融合、会通西学,建构起一种‘继往开来’、‘中体西用’式的思想体系,以谋求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现实出路。”

一、吸收外来文化融人民族文化

五四时期,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中国知识分子对此做出了不同的反应,综合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西化论者,二是本位论者,三是调和论者。历史证明,这三种文化价值观都是不切合实际的,是行不通的。而现代新儒学派则另辟蹊径,以文化批判和文化认同的观点,将西方文化融入民族文化之中,熊十力说:“确信中国文化不可亡。但吾国人努力于文化之发扬,亦必吸收西洋现代文化,以增加新的原素,而有所改造,不可令成一种惰性。”此观点在当时是易被普通民众所接受的,也是比较合理的。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印度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各有其体用。在中国这个有着深厚传统文化积淀的国家,要“全盘西化”是完全行不通的,余英时说;“中国文化重建的问题,事实上可以归结为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与中心观念在现代化的要求之下如何调整与转化的问题。”于是,现代新儒家提出“老根发新芽”的理念将中国传统之精华――真儒学作为现代性的延续。而不致出现中国民族文化体系的断裂,在此基石上又吸收外来文化之所长,补儒学之不足,以求真正做到“返本开新”。这是现代新儒家在对中西文化作出全面反省的基础上确立的共同信念。

“民族复兴本质上应该是民族文化的复兴。”现代新儒学家把民族危机归结为文化危机,而摆脱危机的出路在于“从我们民族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发掘出仍然具有生命活力的‘源头活水’,以作为吸收外来文化和实现民族文化之重建的基础和动源。”他们认为,民族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精神遗产,是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结构的所在,真正的复兴之道必须要建立在深厚的文化基础之上。新儒学派颇为理智的承认西方文化的优长之处,“西洋政治思想、社会科学、皆非与吾人脑袋扦格不相入者,当采西人之长,以收明辨笃行之效。”对于西方先进的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务必学习融会贯通于民族文化之中来。其有着文化兼容并收的思想。

二、借鉴柏格森生命哲学观,诠释儒学人生价值

柏格森生命哲学以生命冲动为基石,以时间为本质,以直觉为方法,把对世界整体和人的存在的认识推向非理性的直觉,蔑视科学理性和物质生活,弘扬生命主体的能创性。这种崇尚变化、生命超越物质的观点与中国儒家反科学、重体悟的传统观念相契合,故而被现代新儒家所接受。在生命哲学的引导下,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贺麟等新儒学家们重新诠释了儒家仁学、道德观及人生理想,“从而生命化了儒学、直觉化了道德,为生活于日益发达的科技文明中的现代人确立安身立命之所,使传统儒学获得新生。”大胆借鉴西方哲学为我所用,努力把传统儒学从死亡的边缘拽回来,以梁漱溟、熊十力生命本体观最具代表性。

梁漱溟以陆王心学为依托,从中国哲学“一天人”、“合天德”的传统思维模式出发,糅合柏格森生命哲学,创立了“新孔学”。重新解读了儒家“万物生化”的变易思想。梁漱溟把它与柏格森哲哲学之“生命”等同起来,使之成为宇宙的本体,一切生物都是由生命本体派生出来的,他说:“他(指孔家)以为宇宙总是向前生发的,万物欲生,即任其生,不加造作必能与宇宙契合。”他认为宇宙不是一个静态物,而是一个大生命,梁漱溟将“生命“衍化为一种人生观,提倡人们“积极作为,奋勉向前”,以体现生命的真正意义。将柏格森生命绵延、创造不息的思想与儒家“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结合起来,这种自强不息的人生观可以激励人们为挽救民族危亡而奋斗。

熊十力援柏格森生命哲学入新唯识论体系,使儒学哲学生命化。新唯识论讲体用不二,这里的“体”指“心体”、“性体”,即生命存在的本体,是宇宙万物的本根及其生生不息的源头活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道德的主体。他说:“本体即是生命,夫生命云者,恒创恒新之谓生,自本自根之谓命。二义互通,生即是命,命亦即是生故,故生命非一空泛的名词。吾得自家生命即是宇宙本体,故不得内吾身而外宇宙。”认为宇宙与个体的关系就如“月映万川”一般。其“人心本体”又与柏格森生命哲学相配合,中西兼容,具有创造性。在他看来,仁心、道德自我、真己等非自然的精神等同于“生命”,照此推理,道德生命也是宇宙本体,是人生价值的根据,是万41:之始,故而“达到宇宙本体的途径,舍个体之生命体验和道德践履莫由。”

三、新儒学派文化兼容思想的现代意义及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