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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1
关键词:先秦 音乐思想 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胚胎”和“萌芽”时期,作为伦理学的“德”的观念发韧于夏代,中经殷周和春秋战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思想,是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上有着重大影响的时期。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在对音乐文化的阐释中,先秦音乐思想凸显了中国传统音乐深厚的伦理意蕴。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德”具有总摄诸体、兼收并蓄的意义及功能。尤其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从先秦典籍《论语》、《左传》到汉代《礼记·乐记》,从战国末期孟子、荀子的《乐论》到魏晋秘康的《声无哀乐论》,以迄于唐、宋、元、明、清,历代乐论、笔记、诗词、小说、曲论、唱论,无不浸润着“德”的观念。谨遵道德规范,乃是中国古代音乐伦理、政治、美感和形态的最高理想。
一、先秦时期的音乐伦理思想著述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精神与音乐艺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中国传统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传统艺术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格的完成。先秦时期思想家学派繁多,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就了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先秦典籍、诸子百家的著述、先秦考古文献(包括出土的文献如“简犊”“帛书”及“铭文”等)、文物实物资料是研究先秦音乐思想史料的主要来源。这些文献史料如儒家孔子的《论语》,孟子、荀子的《乐论》及《周易》“象”,《周丰山“春官宗伯·大司乐”,《尚书》“尧典”、“皋陶漠”,《礼记》等经典;墨家的墨子《三辩》、《非乐上》、《非儒朴和《公孟》;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鞍《商君书》、韩非子;杂家的《管子》、《吕氏春秋》、《列子》、《国语》、《左嘟(先秦史书);以及汉代的《史记》 ,《乐记》(后人记载的先秦历史资料)等均载有一定的论乐文字。
第一个提出较系统的作为伦理学道德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他是儒家的开创者、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在先秦,崇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显学”;以孔子为宗师,孟子和荀子继承和发展的儒家学派建立了一个以“仁”“和”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墨家学派的开创者是墨翟,与儒家并称为“显学”,他们兴起聆儒家学派之后,但所持思想观点与儒家学派针锋相对,是儒家的反对派。在文艺生活中,墨家认为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是应当统一的,违背道德的娱乐享受应该禁止:法家音乐伦理思想出现于先秦,以商较和韩非为主要代表,其核心观点是“不务德而务法”,片面强调社会作用,否认了道德的社会作用。尽管法家的“法治”理论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其“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被否定,因此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孔子及其前的音乐思想是儒道两家音乐思想的共同源头,以老子为最早代表的道家出现于春秋末期,是兼采儒墨而又批评儒半的一个学派,老子和庄子为其主要代表,“道”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核心。
先秦时期丰富多样的音乐生活中,产生了许多很有价值、影响至今的音乐理论思想。诸子就音乐伦理思想的论述相互对立,亦各具其思想之精要,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堪称音乐史上思想繁荣的鼎盛时代。因为封建主义宗法等级统治的需要,儒道两家思想贯穿了2000多年中国发展史,称为这个涣映大国数千年的土流思想而影响于后世,其重要性远在其他各家之上。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2
【关键词】儒家伦理;普世伦理;儒家伦理普世化
一、儒家伦理思想的渊源
儒家伦理思想属于一种具有持久连贯性和地域权威性的特殊文化传统。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伦理传统,儒家伦理文化已经绵延发展了数千年,至今仍显示着不竭的勃勃生机。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明确提出的观点,而每个人都应当得到人道的对待,对他人的态度,我们可以用“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来概括,这两个思想正是儒家思想中的忠恕之道。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还有人曾问过孔子“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答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忠恕之道所蕴含的平等、宽容、理性思维等精神都是极有价值的伦理思想,“人不可自恕,亦不可令人恕我”“于己,不当下恕字。恕之一字,只可说出来,不可说入来”。由此可见,儒家将自律机制纳入了“忠恕之道”当中,充分体现了其理性精神。
儒家思想中对于普世伦理的另一大贡献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就是力量,人类自我中心主义应势而生,并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进程中不择手段,后来就是全球化的自然危机,生态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甚至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那么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成为了人们关心的焦点,也是构建普世伦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儒家思想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人与自然是平等的,即天人合一的思想。人与自然平等的生态伦理观念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所延续下来的,值得普世伦理来借鉴。天人合一把人与自然看成一个整体,注重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孔子提出“从心所欲不逾矩”也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
儒家思想经过历史的沉淀虽然有了新的形式,但他仍然深刻的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他人”“不偷盗,不杀人,不撒谎,不奸”等等,这些思想可以在各民族文化中找到类似的说法。这说明了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着相通的道德信条,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信条依然成立,这为普世伦理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可行性的提示。
二、儒家伦理思想概述
(一)儒家政治伦理思想
在治理国家和社会方面,孔子首先提出了仁礼结构和德治主张,由仁爱之心到礼制,到德治,是以德治国的逻辑进展。礼与仁在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孔子说:“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启子无礼不动,无节不作。”这就是说在孔子看来,礼就是事情之理性,是必须遵循的规律,违礼则乱。礼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本规范。尊礼与不尊礼,有礼与无礼,是治国方针的不同,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兴旺与否。由上可见,孔子十分重视与提倡对礼的运用,提倡尊礼而行,守礼而动,用礼求和。仁是孔子确立的与礼密切相联系的最高人伦道德准则,孔子的整个学说其核心、精髓就是仁。同时,孔子主张礼与仁相结合,关于礼仁关系,他认为,仁是礼的内在精神,礼是仁的外在表现;仁是礼的最高境界,礼是仁的实现途径。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注重仁和礼的结合,实质上是注重了人道与政治的结合。孔子从“仁”这一根本原则出发,还提出了“忠恕”的道德规范。“忠”,尽力为人谋,中人之心,故为忠;“恕”,推己及人,如人之心,故为恕。
孟子在其性善论出发认为礼与仁是人固有的内在品质,仁是君子的品格,并主张治国应循先王之道施仁政等,他的这些思想,丰富了孔子的仁学与礼学。孟子关于礼的论说,集中地表现在了他的关于人性与政治伦理的思想和学说中。孟子对于人性问题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比孔子更进一步把仁、礼推广到治国施政的领域,提出应循先王之道施仁政的政治主张。
荀子十分重视君子人格,并重视君子人格的修养即修身。荀子重视人的学习,对于善学,他说:“伦类不同,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对于君子的修身养心,荀子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为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主张应仁人执政。由此可见,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范畴体系,是以礼、仁为核心逐步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孔子之后的后儒们在对孔子创立的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继承、弘扬、应用、发展中,使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范畴体系不断得到丰富。
(二)儒家经济伦理思想
儒家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构成一个有机的体系。儒家经济伦理的思想出发点是仁者爱人,归宿点是治国平天下,价值尺度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仁者爱人。儒商经济伦理精神的基础是人道主义。所谓“人道”,主要是指人的活动应该符合人的需要,为了人的目的而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应当是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儒商精神,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精神的内容或补充。儒家经济伦理的“仁”,以人道主义为出发点。以仁爱精神经商,是儒商的传统。
外王之道。儒家把“经济”视为“经世济民”的事业,是其“外王”即治国平天下的主要任务。而治国平天下,就是要达到儒家强国富民的目的。儒家把是否能够强国富民,作为评判人物仁义与否的标准。这就是说,只要把国家治理好了,国家强大了,人民富有了,外敌不敢侵略,国家得到统一,就是给国家和人民造福,是最大的“仁”。历代儒家都是把国计民生作为从政的第一大事,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做最大的政绩,主张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生产,移民开荒,兴修水利,在政治方面解放劳动力,严明法制,淳化民风,严惩贪污。与此同时,儒家认为,发展商品经济的目的就是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利民惠民、藏富于民。孔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惠民而不费,孔子认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则可劳而劳之,又谁怨?”藏富于民,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儒家、儒商利民惠民、藏富于民的经济伦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天下为公。这里的“公”,是指公正的思想,它集中体现孔子的“大同”理想之中。儒家的“大同”理想,反映在经济活动中,是一个经济公平问题。由于承认和重视人的平等,因而构建了儒家公正平等的经济伦理的基础,成为儒商经济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交换公平是经济公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交换公平,古今儒商是十分重视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换,几乎都是在“熟人”的圈子里进行,因而,“买卖公平”、“童叟无欺”是最为突出的经济公平原则,也是儒商伦理道德的特点。
(三)儒家家庭伦理思想
家庭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占有中心地位,与这一现实相适应,儒家对于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从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开始的。《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句话是说,仁就是爱人,但首先是爱自己的亲人,也就是首先要处理好家庭关系。家庭关系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相应的儒家家庭伦理也就包括“夫义妇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内容。
父子关系是古代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伦理关系,“父慈子孝”是儒家处理父子关系的基本要求。“父慈”与“子孝”是相对的,一方面,父亲要爱护自己的子女;另一方面,子女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孔子说“父父,子子”,就是要求“父慈子孝”,反映了父子间相互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夫妇的共同生活是组成家庭的基本条件,夫妻关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妥善处理夫妻关系是家庭和睦的核心内容,对此儒家的基本要求是“夫义妇顺”。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纵向的,而兄弟的关系则是横向的,在处理这一关系时,儒家的基本要求是“兄友弟恭”。处理兄弟之间关系的基本要求就是友爱。孔子要求做到“兄弟怡怡”,即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只有兄弟之间情同手足、互敬互爱,才能家庭和睦,才能使父母舒心愉快,才算是尽了孝道。
传统儒家伦理强调亲情的思想在今天仍有积极作用,值得我们继承发扬。儒家主张夫妻恩爱、父慈子孝、兄弟友爱的思想,将为改善目前日趋紧张、冷漠的家庭氛围发挥重要作用。
(四)儒家教育伦理思想
儒家的教育哲学把教化作为儒家最基本的社会职能,孔子提倡“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孟子提倡“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之一,这些思想都把教育放在很高的地位。孔子在教育方面,注重既教人做学问,更教人做人,而且把如何做人放在如何做学问之上,这就把培养人成为有德有用之才综合起来考虑,这一思想,在当代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个人,有了好的道德,再有了好的技术和知识,会为社会做很大的贡献;而即使没有很多知识和技术,也不至于对社会形成危害。相反,一个人如果仅有丰富的知识、很高的技术,但是道德败坏,这样的人,知识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
三、儒家伦理的普世化特征
1、超阶级性。儒家普世伦理反映了大众利益诉求。儒家普世价值是从儒家思想中发展而来的,能够为全人类所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具体而言,就是立足于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从当今建构普世价值的要求出发,以解决全球问题为宗旨,审视和参照儒家传统价值观,经过挖掘、疏解、诠释,从中获得对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危机和问题有指导意义且能够被全人类普遍认同和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价值观念,以此作为构建普世价值的基础和主要材料。
2、超民族、地域性。普世价值的建构需要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参与。如果没有中华文明尤其是儒家文化的参与,普世价值的建构将是不完善的。一种文化形态要保持不断创生的活力,就需要与不同的文化形态、理念相互碰撞、相互作用。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某种地方性、区域性的文化价值观念转化为一种具有普世性意义的文化价值。这就意味着普世价值是各种特殊文化互相碰撞的产物,只不过每种文化对普世价值的贡献大小不一而已。
3、超历史性。儒家的“天下”视野。儒学初创时期,正是春秋战国纷乱之际,孔子、孟子均周游列国,献计献策,他们服务的对象不是一国,而是“天下”各国。在《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易经》等儒家经典著作中,“天下”二字随处可见。儒家的“天下”观念不仅表现为一种思维视野的扩展——“天下”思维,他还蕴含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以及“天下一家”、“民胞物与”的和谐精神和关爱情怀。由此可见,儒家的“天下”观念与普世价值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这不仅体现了儒家普世伦理的历史连贯性,也为儒家价值转化为普世价值提供了可能。
4、超时空性。儒家思想包含了许多反映人类文明共性,体现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内容,有助于解决当代全球问题,促进世界和谐健康发展。
四、普及儒家伦理的积极作用
儒学中诸如仁爱、人本、和谐、诚信、中庸这些核心价值观念,可以在当代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提升道德、裨益世道人心的实际作用。“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形而上学,“天变,道亦变”则是辩证法,是辩证的发展观。从当代世界发展的基本趋势看,不同质文化的相互碰撞、沟通、交流日益频密,从而形成了文化互补、价值互补的形势。从社会文化角度看,本源于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观念,本源于东方儒学的仁爱、和谐、诚信等等观念,正在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观念。儒家伦理完全可以实现现代转换,适应现代人的精神需要,对于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一,它具有凝聚作用。儒家伦理在中国的影响面之大、历史之悠久已渗入中国人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全民族的共同信念。无论生活在怎样的文化背景,一般都会对平民化儒学表示文化认同。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华人的脚步遍布世界各地。在这种情况下,特别需要发挥儒家伦理联络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的纽带作用,使全世界的炎黄子孙凝聚成一个最大的社会群体,使中华民族自豪地挺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它具有激励作用。儒学倡导的仁爱精神、它的与人为善的价值导向、它的引人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它倡导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当代中国人可以起到激励作用。
第三,它具有制衡作用。儒家伦理特别重视道德价值,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其实不然。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现代人将会更深的感受到价值迷失的苦楚,极端的功利主义导向势必造成人们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滑坡。对于这些现代化进程中的负面效应,儒家伦理可以起到制衡作用,帮助现代人建立起美好的精神家园和意义世界。
参考文献:
[1]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3
论文关键词:儒家;责任伦理;天人合一;
责任,就其本意而言,是指个体对自身分内事务的体验及由此引发的相应社会行为。它是社会成员以至人类群体之间关系形态生成与维系的重要前提。责任伦理实则是由马克思·韦伯提出的政治伦理概念,是指人们在担任某一社会角色并履行其角色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是一种主观的行为道德准则。儒家责任伦理正是儒家要求人们在担任社会角色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具体社会形态下伦理与价值践行集中表达的伦理思想,儒家伦理思想必然被刻上了当时独特的文化烙印,展现出典型的文化依存特征。儒家思想注重对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故有人把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称为伦理道德型文化。这种文化突出了人。但又把人看作是从社会群体需要出发、维护社会群体生存的主体,要求人人都努力完善个人的道德人格,调节好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其中儒家仁民爱物、心忧天下的性命伦理之学,更是被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儒家所强调的“内圣外王”、“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士精神,“修齐治平”、“兼善天下”、“弘毅力行”的君子人格,皆关乎传统儒家的责任伦理,这直接影响着中华民族性格的孕育与积淀。可以说,责任伦理思想是广泛渗透在儒家传统社会的日用人伦之中的。
一
探究中国传统儒家责任伦理,有效甄别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的主旨内涵与整体追求,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求证儒家责任伦理产生的思想背景。本文认为,责任伦理作为传统儒家心性学说道德理论的核心,与传统的天人观和伦理观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先秦儒家所极力推崇倡导的“天人合一”思想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伦理关系价值体系,构成了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
(一)天人观
对于儒家来说“天”是一种始终“形而上”的“超验”存在,天被赋予了最崇高的地位,它是宇宙中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的道德基础和永恒的生命归宿。《周易》有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周易·乾卦·文言》)这是对周人“敬天”思想的进一步拓展,明确地表达了人之本性得自于天、天人相通的基本理念。正因为此,天作为人世的道义原型,“天”的周流运演规律,即“天道”,在源初意义上划定了人之修为合宜性的标准,成为人类社会伦理秩序和个体内在超越性的基本逻辑前提,成为现实“人道”实践的价值本源。¨儒家将“天人合一”拔高为道德境界,以天人同构作为“天人合一”的依据来探求个体人格与社会道德的统一,从天地之道衍生出立人之道,提出“天道远,人道迩”(《论语·阳货》)的新探索,将天道援引至人道。
孔子时代,天的观念正处在由天道向人道过渡的阶段。孔子一方面对天命保持了虔诚的信仰,主张人要顺从天命,他提出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三畏说”,畏天命是最重要的观念。另一方面,孔子又罕言神道而注重人道。实际孑L子对天命的窥探与体识主要涵盖了“天道”和“人道”两个方面,一是客观存在的自然之天,以及从中衍生出的“天道”,二是义理之天,以及逻辑性推演出的“人道”。
孔子不仅仅是为了探求“天道”,更重要的是从“天道”中探寻“人道”,其终极指向是要赋予自然之天以人格力量,为人寻求生命关怀。孔子的“天道”就是其“人道”的逻辑依据,表现为“道法自然”。儒家学者中最早将天人关系上升至世界观、本体论层面详加论证的,当属孟子。他大体摆脱了原来的天命论,而倾向于王道和人道的阐释。他在谈及个人修身问题时提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这就是说人必须发挥心思之能,才能了解人的本性,并由此上达天道。至宋明理学时期,张载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程颐则强调“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二程遗书·第二卷上》)朱熹而后将其解释为“盖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王阳明则是直接把先天之理置于人心之中,“仁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新合和畅,原无间隔。”(《王阳明全集·与黄勉之二》)以上各家虽对“天人合一”的理解各有侧重,但在以“人道”配“天道”这一点上却是大致相同的。
牟宗三曾断言:“主体和天可以通在一起,这是东方文化的一个最特殊、最特别的地方,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不同最重要的关键就是在这个地方。”西方传统的自然法则和近代以来的自然权利法论强调人的自然权利,强调人身自由、个人尊严和支配自己行为的权利,即“天赋人权”。这使得西方理解的责任更多地是一种契约型的责任。而中国儒家文化信奉的“天人合一”理念,则为传统儒家的责任伦理提供了与西方截然不同的形成条件。亦正是这种“天人合一”使得世人培养了复归天之正道并尽收天地于己的胸襟,以坚毅前行、不敢懈怠的态度,主动承担起“仁民爱物”、照管家国天下的责任。无限延展的责任意识成为人之为人的根本特征。这就有效地解答了人为什么必须,并且能够“修齐治平”的问题,同时决定了中国人的责任意识与行为主要不是依赖刑罚威慑,而是径需向内求取,即“为仁由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经由修身而深造自得。
(二)伦理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天道运演的规律往往是予以承认的,但却使其存而不论。孔子曾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苟子则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苟子·天论》)他认为恒在有序、化秩万物构成了天道运行的基本特征。这说明儒家认为是人合天,而非天合人的。那么,如何能在天人“交相应”的过程中使“人道”得以参配“天道”?周人在深刻反思商灭周兴的历史经验教训后,得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的结论,提出了“敬天保民”思想,从而改变了殷人只顾“率民事神,先鬼而后礼”的做法,实现了“人”的发现。而后儒家认为“德”作为天的精神体现,人可以取其精华消融于天地之间,与天地合德,至“天人合一”宇宙道德境界,从而实现天人价值的统一。至此,“天道”问题转化成了“人道”问题,也即实现了从“敬天保民”到“敬德保民”的思想进化。
孔子在继承周人开创“以德配天”传统的基础上,对礼乐制度做出了理论上的系统完善,提出了“克己复礼”,就是希望把处于人际关系中的个人予以道德化,把宗法制度下的群体关系予以伦理化,以恢复礼乐有序,天下有道的传统秩序。于是形成了以朴素的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以家族孝悌为核心,外推至君臣、社会、国家天下的一整套伦理规范。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设计是从确立家庭成员的身份伦理开始的,这一点集中体现在“礼”的精神中。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为人们制定了各种规范和准则,其纲领性的表述就是在《礼记·礼运》中说的“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但是民又存好恶争夺相杀之心,“故圣人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礼记·礼运》)儒家认为只有以礼节制,才能使人守“义”,即在关系伦理中自觉遵守身份与角色的合宜性,进而使人道配于天道,实现理想中的“和谐”状态。在儒家看来,个体若能够做到贯彻礼义,维护并践行伦理关系的纲常正道,其社会行为就是一种“善”的践履,其人格也会达致“止于至善”的境界。孔子认为个人只有行为合乎礼义,才能修得君子圣贤的完满人格,挺立于天地之间,故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
儒家从天道运行规律出发,贯通天道与人道,以人道释说天道,然后人道又本于天道,阐释出“德”是作为精神形而上而寓于人心之中的实体,只有“以德配天”,通过修身成仁不断自我超越完善并使之外化,最终实现自我在社会上道德完善的践履,才能达到“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与鬼神合吉”的“天人合一”的完满境界。受其影响,儒家知识分子逐渐养成了一种“躬行仁义、修己济世”的内在品质,并将其自觉运用于个体弘道修德的具体生活境遇之中。从而“舍生取义”这种处于西方文化边缘的“非主流”心理品质,却成为中国人责任人格实现的应然选择。
二
从上述对天人观和伦理观的阐述可以看出,儒家学说不仅仅是为强调“天道”,更重要的是要从“天道”中探寻“人道”,其终极目标是要赋予自然之天以人格力量,为人寻求生命关怀。因此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使人道与天道秩序相感通而连为一体,更重要的还在于使人对万物负有了一种不可推卸的道德上的责任感。正是这种责任感使儒家责任伦理有了得以返回现实生活世界的条件,并阐明人的道德责任既源于天理,又长于人伦,并延续于整个中华文明。 转贴于
1.“仁民爱物”的仁爱精神
“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是孑L子仁爱精神的最直接表述。而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主张则可被视为仁爱精神的直接思想来源。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孟子也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孟子·尽心上》)当然,此时的仁爱精神还带着“爱有差等”的宗法等级色彩,但也正是这种基于人的原始血缘亲情而建立起来的真实、朴素、可信的仁爱思想,之后“在‘推己及人’的感性体验和‘天人一体’的理性论证的辩证统一基础上,成长为一种基于亲情而又高于亲情的伟大人类之爱”。
2.“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和“夫义妇贞”的家庭道德
孔子对周代礼制中的家庭伦理的改造主要体现在他通过对“仁”的阐释,以人所具有的爱人之心作为礼之哲学依据,从而把作为周代贵族家庭中的“亲亲”、“尊尊”的伦理规范和下层百姓家庭中的古朴情感结合起来,为整个社会的家庭伦理找到了人性的哲学根基。他将普通百姓家庭中父母的舐犊之情加以升华,强调“孝”是子女、父母间相互关切、恩爱的真挚感情。在家庭中父亲,子女有各自的家庭责任,做到“父慈子孝”才是亲子之爱的生活情理。孔子将“孝”与“悌”相连,提升了“悌”作为家庭伦理在调节家庭中各成员关系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只有做到兄爱弟悌,才有可能做到“长幼有序”。在夫妻关系上,先秦儒家强调“夫义妇贞”,“夫义”包括对妻子的忠诚;而“妇贞”就是指作为妻子有守贞洁的责任。这些家庭道德也是家庭各成员应肩负的责任伦理,这种古朴的情感伦理成为改善、协调中国千百年来和谐家庭的剂。
3.“内圣外王”的王道信念
儒家以“仁”为本源,以“道”为标准,强调“内圣外王”,是为体现一种追求个人成仁成圣以及追求大同社会的道德理想主义。内圣外王的“本”是心性修养,内圣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外王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士往往经由“学而优则仕”的途径,来实现自己“唯义所适”的道义责任。他们把“立德、立功、立言”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目标和理想追求,起点在自我,终点在政伦合一,以达致“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尚书·泰誓》)的高远境界为己任,勇敢地担负起济世安民的王道使命。王道是儒家学者倾其一生努力追寻的社会政治理想。正是这种王道信念向内作用形成了儒家“内圣”人格品德,向外延伸发展出了“外王”政治实践,并由此培养出了儒家知识分子“死守善道”的牺牲精神,构成了儒士社会责任意识的核心价值理念。
4.“心忧天下”的忧患意识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4
内容摘要: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历经千年风雨的洗礼和无数先哲的传承、积淀,已成为支撑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包含着许多积极的、具有永恒价值的因素。本文站在现代化角度,对儒家文化尤其是儒家经济伦理思想展开现代化调适和创新,将其结构要素置于现代市场经济伦理要求之下,经现代辩证理性的光照,重放现代光彩。
关键词:儒家经济伦理 调适 创新
问题的提出
儒家经济伦理作为中华伦理中关于经济方面的主体构成,本身熔铸了几十代人的思维和实践成果,它作为整个儒学文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及其在历史的发展和发展的历史中积淀起了既稳定强固又灵活变通、既自成一家又博采众家之长的特质,形成了既内在又超越、尊德性而道学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独特风格。就其基本态势或性能而言,它既充满着历史的相对性和局限性,又具有相对的永恒性和全民性;既有同封建主义道德相贯通的一面,亦有超越封建主义道德的一面。就其后者而言,也许可以说它包含着一些当代的普遍化的伦理智慧和道德精神。
实际上儒家经济伦理总是处在一种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自我超越和升华之中,因为儒家文化体系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体系,它是变通的、而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保持其基本特质的同时,又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变化与转换。因此,它能较好地适应社会实践和理论思潮的挑战而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调整与更新。所以,只要我们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儒家思想的特点,加以批判地继承和发扬,科学处理好儒家经济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伦理的关系,就能使其适应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儒家经济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伦理的关系
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与现代市场经济伦理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由两个有联系但并不相同的层面组成。一是在历史上是否起着积极有益作用,此多是历史评价问题;二是它现在能否起着积极有益作用,此多是现实需要问题。两者有关联但不是一回事。之所以说有联系因为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对现在仍有影响;之所以说不是一回事因为事物本身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变化,这种变化就是经过适应现实需要的改造批判和转向。历史上的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仍保持着它原来的本色,而今天的儒家经济伦理思想经过现实的批判改造和转向,其功能的发挥已判若两物。所以,必须从批判改造和转向这一视角重新审视儒家经济伦理思想对现代市场经济伦理所起的作用。
所谓儒家思想的现代经济作用问题,既不是原来儒家思想的复归,成为现代经济的主导思想,也不是仅囿于过去,完全抛弃和否认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而是一个批判诠释的创化过程,其真谛是站在现代化高度,以现代化为视角,按现代化需要,用现代化手段,批判扬弃其不合现代化要求的陈腐部分;另一方面,挖掘发展其合乎现代化要求的精华部分。
归根到底就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社会的接轨吻合。它是一个双向运动:一是诠释使之适应现代社会,是历史走向现代社会,传统是主动的;二是按照现代化要求去重塑造历史事物,是现代与历史的构合,传统是被动的。两者运作方向相反实质是一回事,其运作标准和价值取向都是现代化,其原型根据是儒家经济伦理思想,其诱发机制都是改造批判,其根本旨要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 ,儒家经济伦理思想确实存在着有利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思想素质,因为它在构成传统文化主导方面、塑造民族心理沉淀层面、铺陈历史涵盖层面等都曾起着和现代仍然拥有更多的牵动性、更直接的认同性、更宽泛的普适性,具有内在形上层面的超越性,正是在这种内在的形上超越性指导下,儒家更积极关注和切入现实社会经济活动,注意研究经济和伦理的关系。
儒家最早认识到经济和伦理矛盾相悖现象,对社会经济活动始终倾注着一种人文主义的终极关怀。所谓终极关怀作为一种意识感受,说到底是“把某种神圣作为生活的真谛”,作为生活真谛的神圣常常是人们最高追求和理想,“神圣的本意,具有分割、限制之意”,它来自拉丁语;神圣“最初用来指不同于常规的东西与超出民众规范的东西”, 它是人们感受的极限,有充分的完美性、圆善性。儒家希望在终极关怀指导下进行经济行动,对经济活动引起伦理变化有所焦虑。就理论原型的内蕴素材而言,儒家经济伦理思想更有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伦理重要思想源泉的内在条件,无论是历史的还是逻辑的。
儒家经济伦理的现代性调适与创新
为适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儒家经济伦理作为儒家文化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整个儒家文化体系正处在一个自我调试与创新时期,以期待作为市场经济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调适、改造与创新发展并不是简单地分清精华与糟粕,把精华部分继承下来加以弘扬就算完事,而是在继承优秀遗产的基础上,赋予其时代和发展要求的新内容和新思想。其中改造的方面主要是应该根据市场经济伦理建构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市场经济建设实践,将儒家经济伦理中有可能适应市场经济伦理建构的部分,升华为市场经济伦理的构成因素。
如对儒家“诚信”的重新认识,可以使其成为市场经济职业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诚实守信自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文化追求的理想人格。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信”是五常之一,“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诚”具有最高的道德境界。诚信是儒家的道德追求。孔子主张做人要诚信无欺,把“信”作为人的立身之本,将其看成社会关系中一种最起码的道德原则。儒家认为,人无信不立。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这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在世上就会寸步难行,讲究诚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做人道理。
在经济领域,《孔子家语・相鲁》曾有“贾羊豚者不加饰” 语,意思是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售假货劣货,不违反职业道德。儒家所以反对经销人员做假,从道德价值的评判上说,就是因为它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诚”德。儒家的“信”,本义就是“诚实不欺”。由此来看,诚信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诚信本身不讲功利,甚至超越功利,但它和功利又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就是诚信的双重性,即诚信的本质是利他的;反过来,在利他的同时又利己,"有德则有财"。从儒家诚信观念中汲取合理的营养成分,对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惩治造假售假的丑恶现象是有益的。
创新方面是指对儒家经济伦理要赋予时代和发展要求的新内容和新思想。当然,传统伦理文化的创新,在基本理念的确立上,不是以挽救道德理想主义、恢复伦理中心为取向的,也不是为求新而求新,将传统伦理文化弄得面目全非就是创造转化,更不是对传统伦理结构要素加以再排列、再组合,重建其伦理的结构性机制,重造其伦理理念的权威导向。而是将原结构打散,进行要素分解,当弃则弃,当改则改;并以市场经济为现实动力,以服从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确认世俗权利的基础上追求崇高为模式,以道德与社会各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健康互动为社会根基。这样,将原结构要素置于现时代市场经济伦理要求之下,传统伦理理念将在现代市场经济伦理的统帅下,各创现代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各建现代个体道德与公共道德。使传统伦理经现代辩证理性的光照,重放现代光彩。
(一)创新要在概念、范畴和命题上赋予新的思想内容
如义与利;个人与群体。传统的儒家伦理导向是重义轻利、轻个人重群体。但如今,市场经济必然导致追求物质利益、注重实际功效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必然要求在个人与群体的利益中寻求新的平衡。肯定、鼓励个人财富和社会地位以正当手段的自获性,在理论上予以论证,并用法律、规章等形式规定下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建设的基础。
(二)要赋予儒家经济伦理新的思想理论
可以将儒家传统伦理的良心论,用来培养当今市场经济“道德的经济人”, 即在富有道德心、愿意共同合作、关注他人与社会的基础上,求取合理合法满足个人利益的人提供思想资源。市场经济在其理想目标上,是将人塑造成生活丰裕、精神健全的完整的人,它内在地需要人的理性观念和伦理觉醒。“良心”,作为人之为人的根据与象征,即是个人合理行为的道德基础之一,又是关注他人与社会公义的原初动力之一。如果在市场经济驱动下从个人利益的基点迈向社会公义的目标之途中,获得人的“良心”的支持,那么建立起“个人-社会”的稳定趋向关系之桥就多了一种辅助资源。
(三)建立并健全规范、开放的制度伦理
所谓制度伦理,就是着重从制度方面来解决市场经济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它通过制定、完善并执行各种符合伦理要求的规则、准则、戒律等来规范、约束道德实践主体的行为和方向。社会规范伦理是通过某种公平合理的选择形成制度性的道德体系。而制度性道德体系是客观的社会存在,它不会为道德实践主体的个人偏好所左右,而且是对个人的偏好和价值追求起着规范、制约和矫正的作用,从而把他们纳入统一的社会秩序之中。儒家提倡的一些经济伦理思想也只有在规范的制度条件下才可能实现。如“以义取利”、“诚信为本”、“群体至上”和“互助合作”等伦理思想,在缺乏规范、放任自流的制度伦理条件下是不会发生什么作用的。相反,在规范的制度伦理条件下,儒家所提倡的那些经济伦理思想不仅可以融会于现行制度伦理中,而且这种思想的发扬将可以激发主体能动精神,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契合时代主流,做到与时俱进
为了使儒家伦理更好地与中国当代市场经济的进程相结合,不断使其更换新鲜的血液,以焕发出新的活力来适应时展的需要。必须与时展的主流相契合,做到与时俱进。在中国农业文明时期(或封建社会时期),政治是时代的主题,儒家伦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意义上的“治国平天下”,能否取得政治上的成就看成是“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内容,也被视为当时的最高价值,而服务于“政治本位”社会的价值取向为主的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也就是表现在要求人们恪守那些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
而在中国工业文明时期(或者市场经济时期),以及在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过程中,经济也就成了时代的主题,这样儒家伦理“治国平天下”的主要内容也就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即由原来的政治意义上的“治国平天下”变为经济意义上的“治国平天下”,把能否取得政治上的成就看成是“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内容,也就变成为能否取得经济上的成就看成是“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内容了,经济意义上的“治国平天下”也被视为当时的最高价值了;同样而服务于“政治本位”社会的价值取向为主的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也应该变成服务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为主的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也同样相应地表现在要求人们恪守与市场经济相应的儒家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所以,必须将儒家伦理中服务于封建等级的道德理想和规范变革为服务于市场契约的道德理想和规范。这样,儒家经济伦理也就契合了时代的主流,做到了与时俱进,那么,儒家经济论理也就变成了时代的新儒家,将以崭新的内容和浓厚的现代气息成为未来时代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为中华民族提供奔向更高文明目标的精神动力。
总之,儒家经济伦理只有保持和发扬自己的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伦理建构需要,通过改造与创新,才能有发展前途,才能以自己的特色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为振兴中华民族、造福人类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周敦颐.周敦颐集[M].岳麓书社,2007
2.郭庆财译注.论语.孟子.老子.庄子 (上)[M].古籍出版社,2006
3.刘乐贤.孔子家语[M].燕山出版社,1995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5
论文关键词:周公;儒家;精英伦理
关于儒家伦理是精英伦理还是大众伦理的问题,吾淳先生指出:“当我们仔细考察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时候,就会发现儒家伦理有十分确定的适用性,它的主体定位是古代社会中‘士’以上阶层,或士大夫阶层,孔子与孟子等早期儒家创始性人物又将其叫做‘君子’。显然,这是一种精英定位。”并从儒家伦理的基本内容层面作了系统和深刻的阐释,本文试图从周公伦理思想——儒家理论的渊源上来进一步证实儒家伦理的精英定位。
一、周公伦理思想的精英特质
(一)周公“德治”思想的精英定位
周公认识到了“德”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力量,“德”才作为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而出现。周公再三讲要“敬德”、“明德”,要“明德慎罚”,就是要实行“德治”。在各种诰词中,“德”字频繁出现就是绝非孤证。
周初,有鉴于夏商两代的兴衰为周的所以崛起和灭商提供理论论证,周公提出了“天命糜常”的思想,并把“天命糜常”的原因归于统治者是否明“德”,他认为统治者只有崇德、修德、明德,才能得到上天的庇佑。《尚书·周书》中说:商代的先祖是有德的,所以“天命”归于商,统治了好多年,后来殷王“不敬厥德”,于是“早坠厥命”。西周的先王是“明德”、“敬德”的,所以“天命”就转移到了周。为了保住周的统治地位,使得周的统治得到上天的庇佑,周公提出了“敬德保民”的“德治”主张。
周人所说的“德”的具体含义包含“敬德”、“保民”两层意思。其一,“敬德”是对“己”,即如何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周公提出个人德行应以周文王为典范,艰苦奋斗,不图享乐,爱护人民,这就是周人对“德”的“内得于己”的要求。周公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史记·鲁周公世家》:“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晡,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勿以国骄人。”不仅如此,周公也要求成王要修其德,成为“德”之楷模,《诗·周颂·噫嘻》载:“噫嘻成王,即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此外,还告诫成王要以“德”待物、待人,“德盛不狎侮。
狎侮君子,罔以尽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尚书·旅獒》)。也就是说,身怀大德的君王,待人不会轻蔑怠慢。轻慢官员,就不能使官员尽心;轻慢百姓,就不能使百姓尽力。不贪恋美色歌舞,处理任何事情都会正确无误;戏弄人将丧失德行,玩弄物将丧失抱负。
其二,“保民”。周公确信此“天命”就是民心民力,故而在“敬天”的同时,极力倡导“保民”、“急民”、“康民”、“裕民”。因为只有实现“保民”、“裕民”,才能使“天命”不移。周公深刻意识到做好此事绝非易事,所以他曾一再告诫康叔:“天畏柒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义民”(《尚书·康诰》)。而要达到真正永久“保民”的目的,必须在治国治民策略上进行变易,以免重蹈夏商灭亡之覆辙。
此外,周公还对官员提出了无逸、禁酒的要求。周公认为贵族官员也应当努力从事生产劳动。《尚书·无逸》中记载,“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即不要迷恋于赏玩、逸、嬉戏、田猎之中,让百姓交纳赋税供自己享乐。可见,无逸的伦理要求同样不是对大众的普遍要求,显然是对贵族、官员的要求。而禁酒的命令中说,“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幸”(《尚书·酒诰》)。即要求官员做到:“‘我民迪小子惟土物爱,厥心臧。’聪蝗祖考之彝训,越小大德,小子惟一”(《尚书·酒诰》)。事实上,促使禁酒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殷亡的教训。“厥或诰日:‘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尚书·酒诰》)。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有资格和条件饮酒者大都是统治阶层,而所以禁酒的原因也是吸取殷亡的教训,其针对统治阶层内部的特征是显而易见的。
可见,“德”既是一种伦理规范,又是一种政治准则,周人倡导“德治”,便成为伦理与政治联姻的标志。清代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周代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间的深刻联系:“其所以析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于此,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而制度典礼之专及大夫士以上者,亦未始不为民而设也。”也就是对“民”则要从“保民”、“惠民”入手,做到去荒政,察民情,慎刑罚;“敬德”与“保民”显然是对贵族和统治集团而言的,并非对大众的伦理要求。
(二)周公“礼乐文化”的精英定位
制礼作乐,是周公对中国文化的莫大贡献。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看,周公制礼作乐,借鉴于夏商二代,有所选择,有所发展,把夏、商、周三代礼乐文化推向了发展顶峰。所以孔子由衷地赞叹:“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礼乐文化是中国文化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完备的文化形态,而周公是礼乐文化最重要的创造者。
而周公所作的礼乐文化有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即“敬德保民”。“敬德”,是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有德才会得到上天的保佑。“保民”,是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保民”实际上就是保社稷、保国家。《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基本上概括了周公的历史功绩。周公在“因于殷礼,所损益”的基础上,创立了周礼。《左传·文公十八年》说:
“先君周公制《周礼》日:‘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周礼》规定了周代各种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分封制、嫡长子制、严密的宗法制、等级官制,以及许多礼制,包括伦理道德规范等。它区别了以维护、巩固上下贵贱宗法等级关系为目的,以亲亲、尊尊为核心内容的等级制度格局。“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到了“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极其重要的作用。礼乐文化是一种制度文化,它的基本特点是,以礼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和核心,明贵贱,辨等级,正名分,一切人和事都要遵循礼的规范和准则。礼分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种。五礼的节目繁多,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基本上涵盖了国家、社会和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乐,通常与礼相配合,行什么样的礼,配什么样的乐。礼乐配合,文质彬彬,可谓尽善尽美。
但我们必须明确,在规定了诸多的“礼”之后,还有一个重要的思想,那就是规定了“礼”的适用范围,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记·曲礼上》)。下面我们仅通过对“婚礼”的相关规定来说明“礼”从其本质和功能上讲是一种对社会精英的伦理要求,而非对社会大众的普遍伦理要求。关于婚礼,《礼记·效特牲》说:“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昏义》亦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谓“附远”、“合二姓之好”,都是要使周族与异姓通过婚姻关系变得亲近起来,形成一种以亲戚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联合,这是西周时期、特别是其初期的政治需要。“同姓不婚”之礼制虽然有优生学上的考虑,但从以上的记载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更多的是与政治上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密切相联系,其旨趣也是维护周天子“天下大宗”地位出发,积极与异姓联姻,巩固周天子统治。正由于西周婚姻具有强烈的政治联姻性质,因此周人对婚姻之礼十分重视,也特别强调双方家族的政治地位。当然,这种政治联姻所约束的对象也就是王室和贵族了。我们也承认,在周代的官制中也有婚姻的专职管理人员,民间的婚姻也因循着“婚礼”的一般规定,甚至在今天我们仍能看到,也就是说,婚礼已经成为中国婚姻家庭文化的一般伦理规定。但在周公和儒家的思想里,更多的则是强调婚礼的政治性质和政治功能,对象也显然主要是王室、贵族等。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某种精英伦理对一定的社会一般成员产生影响而否认其的精英本质。所以,我们应从注重“礼”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功能来理解其精英定位。
二、孔子之儒家是周公精英伦理的传承者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周公的德治思想和礼乐思想都是其精英伦理的表现,而孔子在这两个方面也继承了周公的思想。以下就通过孔子及以后诸学者的论证证明之。
孔子本人肯定了他的思想与周公思想的内在关联。孔子讲:“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自己以周道的继承者自居,并力图复兴周礼。子日:“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於我老彭”(《论语·述而》)。《论语·述而》篇说:“甚矣,吾哀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意思是说,我哀老得多么厉害呀!我很久没有再梦见周公了。又说:“周公之才之美”(《论语·泰伯》),“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
在这里,孔子认为周公的才能和美质谁都比不上,周朝的道德就是最高的道德。
孔子在“德治”理论方面也坚持和发展了周公的思想,强调了统治者要“以德”治民。他说:“为政以德。
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孔子也强调要保民、富民。《论语·子路》篇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日:‘庶矣哉!’冉有日:‘既庶矣,又何加焉?’日:‘富之。’日:‘既富矣,又何加焉?’日:‘教之’。”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为“庶而不富,则民生不遂,故制田里,薄赋敛以之。”民富之后为何要“教之”、“以何教之”,朱熹解释道:“富而不教,则近于禽兽。故必立学校,明礼义以教之。”可见,在孔子看来,统治者只有“以德”治民,统治才会长久,而保民、富民、爱民等思想则是内在于统治者的“德”里。显然,在这里孔子的“德”实质上是统治者为了实现长治久安之“德”,而非大众之“德”。
孔子也在坚持和贯彻周礼,《论语·先进》篇说:“为国以礼”,并且认为只要“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只有“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为此,他要求人们从语言到行动做到“非礼勿视,非
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对于那些破坏周礼的僭越行为,孔子更是痛心疾首,“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面对“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地奔走于列国,其目的就是想恢复周礼。《论语·子路》记载孔子说:“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成也。”《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说:“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杨宽先生解释为:“这是说有人召我去,难道是徒然白白召我去的?假如有人用我,西周的治道就可以在东方传播了。”
很明显,孔子讲的德礼也主要是针对诸侯和士大夫的,而非普通老百姓。《论语》中的这些论述显然是针对统治阶级的道德要求,而让孔子最不能容忍的行为是统治阶层中对礼的僭越。而孔子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周公本身也属于最高统治阶层,也体现出了孔子伦理的精英定位。
孔子以后的思想家大多都认可孔子和周公的伦理思想之间的渊源关系。《淮南子·要略》说:“有周公之遗风,而儒者之学兴。孔子开宗立派,首创儒家学说,寻根溯源,乃植本奠基于周公。”韩愈实际上也论证了周公和孔子之间的关系。在《原道》中说:“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苟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韩昌黎集·原道》)。”陕西岐山周公庙保存的一块清代康熙十九年《重修周公庙募缘疏》石碑,碑文乃“关学三李”之一的李柏撰写,碑文开头便为:“道生天,天生尧舜,尧舜以所得于天之道传之禹、汤、文、武,禹、汤、文、武传之周公,周公传之孔子。则是,周公之道,上承尧舜而下启孔子者也。承尧舜,则尧舜无子而周公其子,启孔子,则孔子无师而周公其师。”钱穆先生言:“周公之定宗法,则固兼存天下之万姓百氏,而同纳于此一礼中,固不限于一姓一宗之私而已也。故孔子虽殷后,亦深契于周公制礼之深义焉。故谓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而始产生孔子,不能谓由有孔子而始有中国文化之创造也。”杨向奎先生的《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一书中,在谈到关于周公创立的西周礼乐文明与儒家思想历史渊源时曾写道:“没有周公不会有武王灭殷后的一统天下;没有周公不会有传世的礼乐文明,没有周公就没有儒家的历史渊源,没有儒家,中国传统的文明可能是另一种精神状态。”刘起舒先生也说:“孔子之学全部与《尚书》有关。他的学说的主干,就是承自周公的四项遗教,完全是从《尚书》篇章中周公的各篇诰词中学得的。”
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文6
体育伦理学的是以体育道德为研究对象,揭示体育运动中伦理道德的本质及规律,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内容之一。卢元镇先生认为“体育伦理学是研究体育道德的学科,是运用伦理、道德观点研究体育领域中体育道德的本质,基本矛盾和各种体育道德现象发展规律的学科”;龚正伟老师将体育伦理界定为:以体育(指身体活动)为中心所形成的各种伦理关系以及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伦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体育伦理的内部基本结构要素包括:体育伦理意识,体育伦理关系和体育伦理活动。由此可以看出体育伦理学不仅研究的是专业或者职业体育者,还包括了从事体育活动或与体育活动相关的人相互之间的道德联系。体育伦理学同样适于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大众体育以及学校体育,而不仅仅局限一于竞技体育。传统武德不论是在大众传习、学校体育、还是竞技武术中都是体育伦理学的研究范畴。
二、武术伦理的内涵
武术伦理的体现主要在于武德。武德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停的革新,不论从古代早期的军事武艺还是到清末的民间武术,又或到现代法制社会下的武德,但其万变都未离开一个“德”字。在春秋时期的《左传》中这样定义武德:“武有七德,禁暴、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可以看出是对武者自身的道德要求;古代对武德的明确定义虽然较少,但其内容却是以儒家“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伦理思想为核心,依然是对武者道德素养的规范;在现代对武德有这样的定义:所谓传统武德,是指长期来在习武群落中形成的对习武者的行为规范要求。它协调着习武者之间的相互人际关系,影响着习武者的各类活动,可以看出武德依旧是习武者在处理人际关系、日常行事的行为准则。
三、武术体育伦理相关研究现状
通过检索“体育伦理”、“武德”、“传统武术”等关键词发现,虽然关于此三方面的单一研究众多,但是关于传统武术的体育伦理研究几乎未有涉猎。仅有部分研究中略有提及。李宏斌博士的《中原传统武术文化的伦理意蕴及其价值》研究中,深入阐述了中原传统武术文化的生态伦理思想、生命伦理底蕴、道德教育内涵三个方面,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思想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命伦理关怀是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内容,道德是武术的灵魂,武术缺少了道德的承载,其本身就失去了意义。在谢刚的《中国武术中的“武德”培养与提升》一文中,提到了武德是中国伦理、文化和传统的社会道德观念体现,是武术的伦理规范及习武者的德行准则的总和。张绰庵,韩红雨的《中华武术谚语文化特征管窥》研究中,指出了武术谚语的伦理性特征,武术谚语以儒家文化为底蕴,推动了中华武术的传承及习武者的行为规范。在孙术友的《武术伦理文化与构建和谐高校校园的研究》的中,认为武术伦理文化武术人与他人处理日常关系的行为准则,包含了信、勇、礼、仁、孝、忠、节、义。其实其武术伦理文化就是指的传统武术武德的伦理思想。王春光,李跃忠的《中华武术伦理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研究中认为:中华武术伦理的形成是经过长期的积淀,变化形成的,是由一种“下位文化”即俗文化,慢慢的演变为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行为标准、道德情操、审美情趣、处世态度等方面的一种渗入中国社会文化深层的文化。现代社会应当发扬中华武术伦理中的自强不息、见义勇为,明礼诚信、崇德扬善的精神品质。由此可见,关于武术伦理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同时亦不够全面,需要广大学者予以关注。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