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含义范例6篇

儒家思想的含义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儒家 法学思想 当代价值

儒家法思想的法理学意义

儒家法思想中的仁、义及其现代法理学意义。有国外学者认为,“在中国所有的道德哲学家中,孔子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孔子规定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这样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儒家的“仁者爱人”思想,超越人的自私心理,提倡对于他人应有“仁爱”精神的思想,不论在中国的法律思想史上,还有在整个世界法律思想发展史上,都具有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意义。

最能表达“仁”的含义是“爱人”,“爱人”是孔子处理人事关系的基本原则,但由于时代和阶级局限性,孔子的“仁者爱人”虽然有“泛爱众”“博施”的因素,“但不是平等地爱一切人,其带有深刻的宗法等级制烙印,从而使孔子的‘仁’表现出明显的宗法性、等级性、强制性”。但其当代意义也是显著的,仅从法理学角度,我们可以将“仁”的思想进一步推及至罪犯,重新思考罪犯的一些权利,对罪犯应当实行人道主义。

儒家的“见利思义”思想,即倡导人们在见到有利可图的事情时,首先要想到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凡符合道义的利益可以考虑,但不符合道义的利益要自觉舍弃。君子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应把履行道德义务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如果“义”与“利”发生冲突时,应以“义”为上。

春秋决狱、德育及其现代法理学意义。一方面,春秋决狱与道德法律化。在立法上,儒家主张把道德法律化,这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荀子即强调礼为“法之枢要”,又讲“非礼无法”,这是说不合儒家道德原则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可见荀子认为“礼”在“法”之上,“礼”的道德观念是“法”的灵魂和宗旨。到了汉代,董仲舒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直接主张“春秋决狱”。所谓“春秋决狱”,是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便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和其中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另一方面,德育乃和谐社会之本。孔子十分重视道德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把道德生活看成是高于政治、法律、教育、艺术、宗教等其他一切活动的因素,主张用道德统治其他活动。将德育思想直接引入现代立法与司法工作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新修订的《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简直就是直接将中国的传统美德写入法律的。中国自古以来形成了德育传统,把道德的思想暗含入现代法律,有利于法律的普及和公民的接受。毕竟道德已经扎根于群众达数千年之久,有着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力,借助德育之功,行普法之实,是一个明智之举。

中庸与公平、正义、和谐。自古以来,法律追求公平、正义,这与儒家法思想中提倡的“中庸”、“和”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孔子以“中庸”为“至德”:“中庸之为德矣,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庸是中国儒家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不过它也具有法学意义,其早已被纳入到古代法律思想中。孔子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法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中罚”、“刑中”都是讲的公正中直、不枉不纵、无罪无罚的意思。在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之后,“中庸”对古代刑事立法、司法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渐渐地,“中庸”成为是儒家论法和法律的一个重要的思维方式,这极大地提高了“中庸”在儒家法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以至影响到今天。在今天的立法中,在法理学研究上,到处可见“中庸”的指导思想,甚至有必要有意识将“中庸”的思想纳入法理学研究中,在立法司法中进行指导。

“中庸”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和”。《论语》的“和为贵”,“过犹不及”等等论述都阐发了中庸的这一含义。中庸之道包含“权”和“时”两个范畴,“权”是通权达变,讲不违背原则的灵活性;“时”是审时度势,依据原则变通处置。“时”,《中庸》称“时中”为“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权”、“时”既要求有坚定的原则立场,又要求有预测,把握时势的尖锐洞察力和应变能力。

儒家法思想对部门法的现代意义

慎刑:儒家法思想对刑法的意义。儒家法的思想在经历了中华法系灭亡以后,又奇迹般地在现代法理学界复苏过来。在刑法学界,儒家法的“慎刑”思想得到极大的体现,有不少学者并为此找到理论根据,充分论证刑法的道德化,呼吁在刑法立法中应该贯彻“慎刑”的思想,其表现形式主要由“去刑罚化”和“废除死刑”为代表。

在研究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文献中,有一派是主张法律与道德是交叉融合的。在刑法学界正兴起一种“融合论”的学说,该学说强调刑法与道德之间的融合性,刑法具有道德内涵和基础,刑法也具有道德性,“刑法的目的就在于强调推行伦理观点即唤醒道德主义”,并且其道德性可以证明刑法的正当性,还可以排除乱用刑法。这一理论的根源正是西方的自然法学派思想和中国的儒家法思想。

该潮流中的极端例子是“废除死刑”的呼吁。不过恐怕慎刑如儒家者,也不会赞同废除死刑的,有学者说:“废除死刑是必然,但在今天的中国为时尚早。”笔者也认为儒家的慎刑是刑法道德化、轻刑法化的思想来源,但绝对不是废除死刑的思想来源,废除死刑恐怕还是国外发达国家发明的舶来物。

儒商:儒家法思想对民商经济法的意义。中国自古就有“儒商”的说法,这是古代儒家思想对人们经济活动及立法上的实际影响的一种反映。在今天,也应该提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扬儒商的精神。同时,为了保证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和谐,应当在民商经济法中贯彻儒家法的思想。

市场经济的“谋利”需要儒家的道义。人所共知,走向市场,其直接的动机就是“谋利”,这也就是说,人们经商都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运作,到市场上去谋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无可非议。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们谋利益又不能不受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的约束。这就要求市场经营者正确处理道德与金钱的关系,在经营中不能赚黑钱,不图不义之财。儒家思想要求人们见到财时,要用道德作为衡量标尺,符合道义的财利来取,不符合道义的不取。这一道德思想,对于人们正确处理义与利或道德与金钱的关系有指导的意义。

市场经济需要“以人为本”。在市场经营中,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在工厂生产中,要努力地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真正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在经营中,应当本着自己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不销售低劣的商品,不卖冒牌货,更不能推销有毒的食品。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宗旨,才能不断推进这一经济制度的顺利发展。

无讼:儒家法思想对诉讼程序法的意义。儒家法思想中的“无讼”思想至今影响深远。它对于现代民间调节的影响不言而喻,甚至可以说它是当今民间调节的思想来源和形成的历史基础之一。孔子在《论语·颜渊》中说:“听诉,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诉乎!”孔子一贯倡导“息讼”、“贱讼”,这一思想影响了几千年的古代法律思想,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西方国家提倡庭外和解、辩诉交易等与之有类似性,这种实践操作模式的形成如一位国外学者所分析:“法官的功能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来提供最高质量的正义。”我国提倡的调节、和解等也与之相关。总而言之,现代诉讼法中追求的节省诉讼成本的思想与儒家法的“无讼”有着某种关联性和一致性。

我国古代实现了“法律的儒家化”(瞿同祖语),因此也具备了民间调节、和解的基础。影片《真水无香》提倡的宋鱼水精神也在体现这里,还有解放区的马锡武审判方式。《真水无香》后来成为全国公演、全体法官学习的影片,可见调节在我国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因此受到赞扬和鼓励。一些法院甚至对于案件进行量化规定,要求调节的案子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

此外,国外兴起和提倡的恢复性司法与“无讼”也有若干关联。所谓恢复性司法,是指在调解人帮助下,受害人和罪犯及酌情包括受犯罪影响的任何其他个人或社会成员,共同积极参与解决由犯罪造成的问题的程序的总称,恢复性司法程序是排除了审判权主体参与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司法程序的概念,它是一种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程序。恢复性司法程序通常包括调解、调和、会商和共同确定责任等。

小结

在儒家思想复兴的今天,儒家法思想应该受到重视,并且应该让儒家法思想在现代法学界获得一定程度上的重生,如同西方自然法学派在现代的一度复生。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儒家法的思想传统,而且儒家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产生深远影响,有学者称为“法律儒家化”,笔者深为赞同。儒家法思想还应该在现代法学界得到新的解释、学习、运用,并继续影响作用于现代法学,为现代人的生活服务,为构建现代法制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儒家法思想还可以与国外的一些法律思潮相结合,让儒家法思想在世界法学发展历程中发挥作用。希望在今后立法、司法中,应适当输入儒家法思想,为建立和谐法制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2

【摘要】大学阶段是学生形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阶段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中国的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其中既包括可教学的内容,又涵盖了教学方法。如何对儒家思想正确使用成为学者专家关注的课题。文章分析了如何将儒家思想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

【关键词】儒家思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方法

【基金项目】郑州地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七批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ZZJG―C7043)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儒家思想初步形成于春秋时期,从百家争鸣之中脱颖而出。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基本上奠定了后世两千年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作为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瑰宝,儒家文化中所蕴含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主要思想和“仁”的核心精神不断推动着中国历史的发展,激励着中华民族不断奋勇向前,在现在仍然有很大的价值。将儒家思想融入现代教育中,尤其是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人们在钻研的课题。这是因为儒家思想所蕴含的丰富理论和文化资源,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正因如此,我们才要努力将二者有机结合,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让大学生带着严密的思想“武器”进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儒家思想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是几千年以来无数先贤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其中蕴含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一)仁爱大道 ,天下大同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以仁爱对人对己,以仁爱待事待物。意思是在对人对物时,要保持一颗仁爱之心,多为他人着想。对己要严格约束,一日三省。我们常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道理。可以说,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准则。每个人都能做到以“仁”待事待物,所谓的“天下大同”也就实现了。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并不意味着软弱,而是以仁爱对人,这是中华文化的突出表现。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营造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生活氛围是我们所追求的。这一理念对于大学生非常重要,在解决有关人际关系的问题上往往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被应用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让大学生树立仁爱的意识和精神,“克己复礼”,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很有帮助。

(二)集体思想与爱国主义精神

儒家思想讲究天下为公,推崇为国为民的奉献精神。在古代,受儒家思想熏陶的文人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词句,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无不彰显出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奉献精神。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昂扬向上,一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为在儒家爱国思想的熏陶下,无数的仁人志士前赴后继,和平时期献身建设,危难时挺身而出。在当代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要重点加强对这方面内容的强调和教育,传承儒家思想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并与时代相结合,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斗,坚决抵制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思想。

(三)伦理与责任

传统的儒家思想讲究所谓的三纲五常,这其中包含着一些封建的糟粕思想和理论,是我们今天所应该摒弃的。从儒家思想中挖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源绝不意味着照搬,而是要经过系统的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处于儒家思想的人伦关系中的人们要遵行的准则有很多是值得传承的,例如“子孝孙贤,朋友有信,尊师重道”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伦关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其实指出了人们在担当相应的角色中要履行的责任,例如孝顺、贤德、信义、尊重等。当去除掉了人伦思想中的糟粕时,我们会发现儒家思想的人伦和责任思想对于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和谐都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追求精神境界

儒家思想讲究精神境界的提高,而要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要求,进而追求完美的人格,所谓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描述的就是道德上的标准和要求。在儒家思想的指引下,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养成了不惧艰险、高风亮节、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而在当代社会,这种思想并没有失去它的价值,我们应该追求道德和精神方面的提高,传承先人留下的优良的意志品质。这对我们自身、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三、将儒家思想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

(一)引入优秀思想

儒家思想中有一些是不符合时代要求的,但是也蕴含着很多优秀理念。今天我们在对待儒家思想时,应该“取精华,去糟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引进精华理念,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

(二)使用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目前已经充分被应用到教育领域中,利用多媒体设备、网络、视频等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儒家思想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认知。同时,可以借鉴学术界的学者专家对儒家思想的解读和观点,兼顾通俗易懂和深度性,让学生能够深入浅出地了解儒家思想,并对其产生自己的理解。

(三)利用时事热点

目前,社会上对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的讨论越来越多,有关的时事热点已成为社会焦点。教师在教学时,可以引入与儒家思想有关系的时事事件,借以推动学生对儒家思想的学习。

四、儒家思想应用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

(一)以人为本

正如在前文中所论述的,儒家思想的重要核心就是“仁”,以人为本是儒家思想一直推崇的处事法则。所谓以人楸荆是指以人为中心,考虑和处理任何事情要以人为前提,具体应用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就是要以学生为本,将学生作为教育的中心。

众所周知,大学生处在时代的前沿,其思想变化非常迅速,思维也比较活跃,追求新潮,因而对于所谓的儒家传统思想难免会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所以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就更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着想,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思想和意见。在具体教学时,切忌强制学生进行学习活动,而是应多采用鼓励、引导的手法,使得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样就可以增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学生产生畏惧和抵触心理,提高教学效果。

(二)“学思行”结合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思之后还要践行之,笃行之。儒家思想一直主张“学思行”的结合,既肯定了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又强调了学习和思考最终还是要为实践服务。只有实践才能检验学习和思考的成果,进一步促进学和思。

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社会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为社会做出贡献。其中,“学”和“思”在第一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和思考,汲取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内涵,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第二阶段重视的便是“行”,教师要鼓励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知识,指导实践。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各种课内课外的活动,将“学思行”相结合,使三者共同发展。在“行”这一方面,由于学生还没有进入社会,就需要教师和学校予以大力支持,多举办一些有助于学生增长实践经验的活动,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对所学所想产生更为深刻的理解。

(三)因材施教的理念

儒家思想非常讲究因材施教,通过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自身情况,根据学生的实际进行对应性的教育。也就是说,要坚决避免套路化、程序化的死板教学,压制学生的天性。

大学生虽然有其共性,但每个大学生也都有他的个性。教师在制订思想政治教学计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群体的共性和个性,对症下药,因材施教。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学生的情况和需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当然,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师要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细致的观察,了解学生的情况,在不触犯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其次,教师要对学生的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归类总结,由于不可能为每一位学生单独设立一套教学方案,因此要对情r类似的学生进行归类,方便教学计划的设计和执行。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儒家思想对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儒家思想中有一些封建性的糟粕,需要我们进行剔除,并根据新时代的要求,对儒家思想进行适当的改造,使其不仅能够更好地运用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还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做出贡献。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儒家思想得到新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水平也才能随之提高。

【参考文献】

[1] 曾程,韩亚超,丛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精华的传承研究[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5):33-34.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3

关键词:古代文学; 儒家思想;素质教育启示

作为人类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很早就形成了完整的素质教育的观念体系,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宝藏与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而丰富的儒家文化,既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也规定了素质教育的观念的主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根本点是树立和践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弘扬平等自由和谐的人文主义精神,对于中国主流社会来讲,这种精神就是中华民族传统人文理想中的儒家精神思想。

一、儒家思想与素质教育

(一)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儒家以修身为本、以仁道为重心的人文理想是当代人文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历史和传统纽带,“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崇德修身”、“建功立业”“整体为止”、“仁爱和谐”。儒学中善的观念是以仁、义、礼、智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为基础的,它以君臣、父子、夫妻的伦理关系为出发点,以“仁”为灵魂,以“礼”为框架。“仁”的基本精神以孔子的说法可以概括为“爱人”和“忠恕”, 而“爱人”和“忠恕”的根本途径是“克己复礼”,可以说“克己”与“修身”是孔子道德修养论的一大特色,他提倡通过个体以仁为目标的道德修养来调整整个社会关系。

(二)素质教育的核心内涵

中国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当前的素质教育主要是人文素质教育,即弘扬人文精神的教育。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三)儒家思想与素质教育的契合点

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是素质教育应贯穿于专业和课程教学始终。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以学生的实际和学习需求把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熏陶和培养作为素质教育的理念。因为中国古代文学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教化色彩,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传统思想对古代文学有着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建功立业、治国平天下是大多数古代作家的共同人生目标;把文学作为道德教化成为我国古代重要的文学思想,“文以载道”是我国文学的基本精神。众多古代文学优秀作品具有极为丰富而深邃的人文精神;中国古代文学所展示的是中华民族的生活画卷,它真实深刻地反映了我们祖先的生活面貌,更真切地记录了他们心灵。在当今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要利用文学作品本身的教化作用,全面深入梳理挖掘作品的思想内容,阐释其思想意义或价值,明其所载之“道”,阐释作品包蕴的真善美的光辉,以触动学生的心灵,引导学生能更深一层体会我国文学的基本精神。

二、古代文学中蕴含的儒家思想

在中国古代文学价值理念大厦的构架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参阅文化历史不难发现,灿若星辰的中国古代文学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引领性的作用,大批优秀的作家群体、文学作品以及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批评、文学理念本身就映射着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优秀成分,并将这种精神以文学文本的形式进行凝聚、传承、强化和进一步升华。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理想之塔的构成博大而深邃,精美而瑰丽,千百年来扩散着无尽的阅读、评鉴、感悟的品格张力,不同的文学家、批评家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理解和诠释不尽相同,常有精辟概括之词,不尽一致,各领。中国古代文学中映现出来的儒家理想价值体系,是构成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主流因素。

(一)诗歌

诗歌作为人类文化活动的最古老的一种文学艺术形式,它的社会功能与人文价值,已被世界上各个民族的文化所认同。诗歌所蕴含的内涵主要体现为对人的生命价值、社会责任的实现与追求。

(二)散文

蕴含儒家思想的散文始终存在,作品反映的基本思想人生态度是积极用世,它的许多经世致用的优质是超越时空的,是中华民族文学永远的精神营养,在《论语》、《孟子》到《荀子》这些儒家哲理散文中,随处可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至理名言,社稷的存亡、天下的安危,社会人生和伦理道德成了儒家散文最关注的主题。

(三)小说

不仅诗歌、散文蕴含儒家思想,极具教化作用,小说也具有这样的功能,其作者也总是明确地以自觉推行教化为目地。中国传统小说弥漫着强烈的生命意识,处处显露着对人生存价值的思考和评判。

三、古代文学中蕴含的儒家思想对当代素质教育的启示

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全经济球化时代对人整体性综合素质的看重,要求大学教育必须着眼于学生可持续发展、和谐与法治并重、培育理想的人格和人性,而儒家人文思想的人本主义价值和当代大学教育的努力目标不谋而合。因此,提高大学生素质,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丰富素质教育内容,继承和发扬传统儒家人文思想价值体系,营造良好的弘扬儒家理想价值的校园文化环境。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再造和弘扬有着重要的的意义。

中国古代文学对生命价值精义的阐发,已深深渗透与中华民族的观念、习俗和思维方式之中,是民族传统拥有更多光华,使后人成长拥有更多钙质,为我们国人贮藏着取之不尽的营养。

参考文献:

[1] 徐放.杜甫诗今译[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5.10.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儒家德育思想;高校德育;必要性;可行性;应用途径

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将本民族文化中由道德理想、精神风貌、核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以及德行修养的实践方法等所构成的道德体系,传授给年轻一代的大学生,并导入其生活和生命的过程。因此,高校德育必然包含了文化认同的内核,学生健全而稳定的道德人格也只有在个体文化自觉和自主的基础上才能够得以形成和发展。而儒家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不但是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主流,同时也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道德教育范式。如果能够在开展高校德育工作的过程中充分挖掘儒家文化所蕴含的德育思想,并以此来丰富高校德育的内容体系,滋养当代大学生的精神世界,无疑将会大大提高高校德育的质量与成效。鉴于此,为了加深对儒家德育思想的认识,促进儒家德育思想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应用,本文从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应用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的应用途径等三个方面入手,针对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研究。

1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应用的必要性

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应用的必要性,可以概括总结为如下两点:首先,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的应用是传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题中之义。虽然说,近些年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反思我国当今的教育内容结构却可以发现,目前的教育内容结构明显存在偏向认同西方知识体系的情况,关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少,这一点在高校德育工作中亦是如此。高校德育工作作为面向整个教育链顶端学生的道德教育工作,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知识的高素质人才,理解和认同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和价值观念则是必不可少的,丢弃历史上积累的文明,空谈发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由此可知,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应有之义,而儒家文化及其所包含的德育思想作为我国文化的精髓和道德教育主流,其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应用相应地也就成为了传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题中之义。其次,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的应用是提高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近些年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为高校德育工作带来了诸多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挑战,各种不同的文化和思想开始涌入当代大学生的视野,为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以及道德素养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这样开放、多元、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仍然依靠传统的单一授课的模式来开展高校德育工作显然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教育成效的。以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本,借鉴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文化理想和道德智慧,将学生塑造成为一个真正具有文化根基、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性与自主性的个体,才能够确保学生在多元文化的浪潮和泡沫中始终坚守本心,成长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而儒家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儒家德育思想作为我国历史长河中道德教育的主流,在开放、多元、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其在当代高校德育中的应用相应地就成为了改变我国高校德育工作低效、枯燥现状,提高我国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一个有效途径。

2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应用的可行性

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应用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目标上具有一定的契合性

儒家德育思想的核心在于“仁”,“仁”是孔子最早提出的儒家教育思想之一,他的“立仁”说中,“仁”的内涵涉及了多个方面:首先,“仁”指的是“爱人”,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应该要互相尊重、互相喜爱,肯定和重视的是人的价值和尊严。“爱人”作为儒家德育思想的核心“仁”的基本规定,不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也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其次,“仁”还包含了“仁”的一贯之道,也就是儒家思想中的“忠恕之道”,在“忠恕之道”中,“忠”指的是“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恕”指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最后,“仁”还包含了“仁”之本,也就是儒家思想中的“孝悌之道”,在“孝悌之道”中“孝”指的是孝敬父母,“悌”指的则是尊重兄长。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儒家德育思想的核心,同时也体现出了儒家德育思想中做人的基本准则和道德人格追求,希望能够通过道德教化来教导人们如何做人,并最终达到“立德树人”的目标。而这一教育目标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教育目标之间虽然并不完全相同,但无疑存在一定的契合性,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同样是“立德树人”,促进学生身心各方面素质的全面发展,同样也要做到“爱人”“以人为本”。因此,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目标上的契合性,为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可能。

2.2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契合性

在儒家德育思想的内容体系中不但包含了很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同时也非常重视道德实践,而这些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不但在诸多方面都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内容是相契合的,同时其中关于道德实践的内容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例如:儒家德育思想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与当代高校德育中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是高度契合的;再如:儒家德育思想中的“身体力行”就充分体现了在道德实践方面必须脚踏实地的要求,对于当前高校德育缺乏实践内容,以枯燥的理论讲解和道德灌输为主,而却脱离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的不足,无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完善。由此可知,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而且还有助于当代高校德育内容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从而为儒家德育思想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保障。

2.3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契合性

除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外,儒家德育思想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方法上也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从而进一步验证了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应用的可行性。例如:儒家德育思想中所提出的“因材施教”“举一反三”“知行合一”“循循善诱”等教育方法,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而这种教育方法上的契合性,无疑为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便利。

3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中的应用途径

要实现儒家德育思想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有效应用,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可以将儒家德育思想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之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是组织开展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平台,同时也是儒家德育思想融入当代高校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了实现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高校德育工作中的有效应用,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多角度、多渠道、多方法地对学生开展传统道德文化教育。例如: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可以巧妙地融入优秀儒家德育思想,这样不但能够丰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内容,同时还能够开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思路,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次,可以将儒家德育思想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的文化修养和道德品质,并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德育成效。因此,将儒家德育思想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通过利用校园广播、校园报刊、校园网络以及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规章制度的制定等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打造高校学生优秀传统文化道德教育的硬环境和软环境,无疑是将儒家德育思想应用于高校德育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例如:可以借鉴儒家文化中的“仁爱”思想,营造校园“仁爱”文化,逐步构建相互帮助、相互友爱的良好风气,以此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儒家德育思想的德育价值。最后,可以将儒家德育思想融入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之中。各种道德理论和道德准则只有真正地付诸行动才能够最终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因此,社会实践教育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拓展,是开展高校德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学生脚踏实地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有效渠道。在将儒家德育思想应用于当代高校德育工作时,同样也应注意其在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环节的融入。例如:学校可以依托本地的人文底蕴,结合儒家德育思想中的某些观点,组织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再如:可以在讲解儒家德育思想的基础上,根据其中的某一点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志愿活动等等,从而让学生在实践中切身体会我国的传统美德,实现儒家德育思想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有效融入。

参考文献

[1]单纯.儒家思想的魅力[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

[2]杨柳新.古典儒家“大学之道”与当代中国大学德育[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1).

[3]何英.古典儒家思想与现代德育建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11).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儒家法律思想;德治;法治;现代化法制

中国的法制建设从夏商的奴隶制开始历经封建君主专制等直到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其中儒家的法律思想对整个现代社会的影响作用不可忽视。在过去两千多年时间里,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道路虽然相当曲折和坎坷,但其强大的生命力始终没有减弱过。究其原因,儒家法律思想及其价值观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因素,那些关于做人、处事和立国的名言早已深入人心,并在潜移默化中传布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是历史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是适应特定的历史需求而产生的,因此它必然具有封建社会的特征,带有一定的消极因素,但并不能因此而抹杀儒家法律思想中所蕴含的合理内核。其思想对中国当代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影响都值得我们深思。

一、儒家法律思想概要

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就法律层面而言主要强调的是“德主刑辅”,这四个字体现了孔子对法律建设的关注,也体现了其法治思想的精髓。

在过去的两千多年时间里,儒家法律思想的强大生命力始终没有减弱过。其法律思想及其价值观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因素,那些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方面的名言早已深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并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二、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新的思想。思考儒家“德治”与“法治”思想的现代意义恐怕首先要注意的是,儒家的“德治”与“法治”的含义和今天我们所倡言的“德治”与“法治”的含义是有很大差别的。尤其要注意我们今天所说之“法治”与中国古代所言之“法治”的不同。事实上,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中国的儒家把道德看作一切的根本, 而在治国安邦方面, 法律只是处于从属的地位。“法治”和“德治”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用以管理国家的两种根本手段,在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文化史上,也同时进行着关于德与法孰重孰轻、孰先孰后、孰优孰劣的辩论。在今天和谐社会建设中,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我们要在大的方面发挥好其维护稳定、保护人民和国家安全要求的同时,从细微处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度。在培养我国公民良好法制素质的同时,培养公民良好的道德素质,才能真正造就出扶正祛邪、扬善惩恶,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健康社会,实现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儒家学说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法律思想和治国之道,因此我们要有选择的继承,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做到“以人文本”,使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衡量法治现代化最根本的标准就是法律能够保障人性的健康发展。儒家的亲亲相隐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得以存在和延续几千年,其根本的理由和基础就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和满足了人性的根本需求。

(一)明德慎罚的思想:儒家认为对于犯了罪的人应该先对其进行道德教化,如果教化不成,再对其实行刑罚。这样一方面可以起到减少犯罪的作用,增强法律的权威,并且让人们对法律有感激之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人定国、抑制暴政、抚恤于民的作用。惩罚犯罪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改造。通过改造使得被破坏的物和社会关系得以弥补,使得公平正义得到兑现。

(二)“礼法合治”思想的价值:儒家法文化的“礼法合治”思想主要强调犯罪的综合治理,即将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统一起来。通过发展经济、教化等一系列措施来预防犯罪,使犯罪得到控制;通过对已有犯罪的惩罚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礼法合治”思想的重要内容——“防患于未然”的法律思想,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仍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导致大量犯罪现象的发生。面对着犯罪率不断上升的社会现象,我们应该“以史为鉴”,加强道德教育,减少法律实施的压力和困难,为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人伦”思想的价值: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亲属之间有亲情是很自然的事情,互相怜爱、互相隐私亦在情理之中。因此法律绝对不考虑人情合理的成分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我国现行立法中也借鉴了“人伦思想”的合理成分,在立法中适当保护家庭了家庭成员不相举报的权利。衡量法治现代化最根本的标准就是法律能够保障人性的健康发展。人性的根本需求使维护家庭和睦及稳定成为人们的一项基本的道德义务。并且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唯有家庭稳定,人们方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总之,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昌盛,法治环境和文化是必不可少的。几千年来,儒家思想一直在中国人的意识形态中占据主流,儒家传统法治思想对新中国法治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在大胆去除其糟粕的同时,我们要依据国情,继承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合理因素,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以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 邵方.儒家思想与礼制—兼议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思想的礼法结合[J].中国法学,2004(06).

[2] 陈帅.论儒家法律思想对现代法制建设的意义[J].林区教学,2008(06).

儒家思想的含义范文6

Abstract:This article from “kernel” the angle reconsiders in the West political thinking natural state theory, the resolution “54” the challenge which proposed to Confucianism.

关键词:孔孟 仁 意义

Key words:Confucius and Mencius kind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21-02

一、“仁”的政治含义

几乎所有学者都承认,孔子的主要思想是“仁”,孟子继承、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尽管“仁”字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但把他们明确作为一种思想提出来,孔子是开创者。不过,两千多年以来,学者们大都囿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解释“仁”,把“仁”的思想作为儒家的伦理学说。近代以来,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冯友兰认为“《论语》中言仁处甚多,总而言之,仁者,即人之性情之真的及合礼的流露,而即本同情心以推己及人者也” ,徐复观认为“仁只是一个人自觉的精神状态……一方面是对自己人格的建立及知识的追求,发出无限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对他人毫无条件地感到有应尽的无限的责任” ,李泽厚从血缘、心理、人道、人格四个方面来理解“仁”,认为“仁”是以实践理性为特征的思维模式 。

该从何处着手推衍孔子“仁”思想的政治含义呢?朱熹的做法有启示意义。《论语・颜渊》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朱熹对这段话的解释是“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论语章句集注・颜渊》)朱熹将“己”解释为“人欲”,将“礼”解释为“天理”,从而把“克己复礼”解释“存天理、灭人欲”,从这出发,朱熹发展出了新儒家的理学派。朱熹对“仁”的理解进一步的强化了“仁”是伦理思想的观念,使得后世学者对“仁”的理解进一步偏离了孔子的本意。不过,朱熹的做法说明“克己复礼为仁”在孔子“仁”思想里的重要意义,理解和解释“克己复礼为仁”是解读孔子“仁”思想的切入点、起点。

我也把“克己复礼为仁”当作为理解和推衍孔子“仁”思想政治含义的起点。“克己”,最直接的理解就是要克制自己,包括利益、权力等,这是一种非个人主义的态度,是和那种追求个人私益、不顾他人利益的做法相对的。“克己”不是“无己”,“克己”不是没有个人利益,只是反对侵犯他人利益。“克己”的思想也不同于集体主义,是介于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我把它称之为克己主义。有些学者把“仁”的思想归结为道德伦理观,依据之一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这是后人曲解了孔子的思想,孔子反对的只是不正当的利益,反对的只是不顾他人利益、牺牲他人利益的作法。孔子虽然提倡道德教化,但并不排除功利主义。

孔子说,“仁者爱人”,“爱人”是“仁者”的本性,也是“克己”的原因,“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如果人的本性中没有“爱人”的因子,怎么能建立“亲亲”的理想社会呢?关于“仁者”的本性为什么是“爱人”,孟子提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包括“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孟子更明确的提出“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也即是“仁政”的主张,并提出了具体的政治原则和施政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仁政”不同于西方的福利制度,而是一个包含福利思想又高于福利思想的概念。福利制度只是经济分配领域的一种制度,而从孟子上段话来看,“仁政”除了涉及经济分配领域外,还涉及刑法、教化等领域。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仁政”,但从他的理想社会来看,“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就是他心目中的仁政。提出“仁政”与福利制度的区别这个命题,主要是为下文的论证服务。

二、从“仁”的角度反思西方政治思想中的自然状态理论

自然状态理论是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其在近代的代表思想家是霍布斯(Hobbes)、洛克(Locke)和卢梭(Rousseau),正因为自然状态理论是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建立的基础,现代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Rawls)和诺奇克(Nozick)也把自然理论作为建构个人政治哲学的开端和起点。“仁”的思想是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孔子把“仁”作为建构儒家理想社会的开端和起点,因此,从“仁”的角度反思西方政治思想中的自然状态理论,能够进一步发掘“仁”的政治含义和价值。

霍布斯认为,“在人的天性中我们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 笔者认为仅仅把人性简单说成是恶的这不符合人类的经验事实。这种理论没有看到人性中的“不忍人之心”,而仅仅偏执于人性一方面就认为人与人之间处于战争状态,事实上霍布斯的理论也被后世的众多学者批判。

最值得反思的是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不仅仅因为洛克开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洛克传统” ,而且因为按照洛克自由主义传统建立的西方政治制度在现实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康晓光认为“自由主义成了和共产主义一样的乌托邦。”洛克把自然状态描绘成田园牧歌式的理想状态,只不过为了避免“人们充当自己案件的不合理的裁判者”而建立国家,洛克还根据自然法认为,人的财产权是天赋的,“任何人都不应该侵犯另一个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这个观点意义重大,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权是西方政治思想给全人类的一个礼物,自洛克之后,凡侵犯、剥夺个人财产及其权利都是违法的。我在这里要重点引用的是诺奇克关于权利的论述,诺奇克认为,人所拥有的各种权利仅仅具有否定的意义,“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命拥有权利,但这并不能使他拥有要求别人为自己提供食物的权利,国家也可以对他的这种要求无动于衷,因为国家要进行财富的再分配,就必须从个人那里征税,但国家没有为此而征税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拥有的仅仅是不受伤害和不涉的权利。” 从诺奇克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发现,西方自由主义的权利观点存在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对无产者来说财产权是虚设的,对于将要饿死的人来说国家没有义务对他救济。

从以上西方思想家的自然状态理论中,我们会发现,理论的起点和基础存在偏执,不是偏执于人性恶的一面,就是偏执于权利不受侵犯的一面。而在这两个偏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西方政治制度存在缺陷,这种缺陷就是忽视了人性的善因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没有关爱和对弱势群体的照顾的社会不可能是理想的社会。其实,现代西方社会里种种的负面因素早已经在经验上证明了理论的不完美。

三、“仁”的思想能有效消解“五四”对儒学提出的挑战

1916年,陈独秀在《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上发表《吾人最后之觉悟》称,“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此东西文化之一大分水岭也”“此而不能觉悟,则此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徜徉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之觉悟为吾人最后之觉悟。” 这是新文化运动之所以要打倒旧道德提倡新道德之依据,这场运动发展为“打倒孔家店”、否定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也为以后的儒家文化复兴提出了一个挑战:儒家文化是不符合科学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有碍中国富强,所以要被打倒。自此以后,如何应对民主问题便成了复兴儒家文化的一个挑战,一个迈不过去的坎。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等新儒家立志于从儒家心性之学中找出和西方民主思想对接的因素,在他们四位联名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还专门指出了中国文化之发展与民主建国问题,而他们提出的理由无非是儒道主张限制君权、儒家有天下为公等思想,这些思想和民主思想是兼容的。张君劢还专门指出,“我考儒家思想之范畴,曰外物之有,曰致知穷理,曰心之同然,曰形上形下相通。此数原则中,何一不可与西方哲学相联系者乎?何一反于科学者乎?何一妨碍民主政治者乎?” 从儒家思想中的某些观点与民主思想兼容方面来论述儒家文化存在的合理性,为儒家文化复兴寻找基础是“五四”以后文化民族主义者或文化保守主义者的主要想法。不过,这种方法只是用儒家文化去附和西方民主思想,而他们在论述的时候也常常出现比附的情况,还没有真正找到儒家文化独立性的基础和价值。

如何解决“五四”时对儒家提出的挑战?如果光从如何与民主对接来看,这个挑战肯定解决不了,肯定要走入死胡同。我认为,应对这个挑战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超越民主。而要超越民主,只有从孔子的“仁”思想出发。民主不是人类政治制度发展的最终形态,而且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西方民主政治存在的问题早已经暴露无遗,民主制度理论的缺陷也不是秘密。因此,民主对我们提出的挑战已经是一个不重要的问题,已经是一个不再关乎儒家思想生死存亡的问题。孔子“仁”的思想就是对这个挑战的最好回答,像我在上文中分析的那样,“仁”的思想是一种比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基础理论要优越的思想。今后,我们的挑战应是如何完善“仁”的理论,如何从“仁”这个政治哲学的基础理论出发建构一套新的政治制度,并在现实中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