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例6篇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1

【关键词】上市公司;企业慈善责任;浙江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很多学者不断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写CSR)。自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公司热衷于社会责任,尤以欧洲和美国为甚,2006年更有“社会责任年”之称。联合国频频召开会议探讨全球公司,尤其是大型公司社会责任实现机制。2008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与会的美国、欧洲、日本代表均表示“CSR的大的趋势就是CSR和企业经营战略的结合”。作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体系高层次的慈善责任(Corporate Philanthropy Responsibility,简写CPR)的履行情况则备受关注。上市公司所履行的慈善责任更易被公众和社会所熟知,从而引起强烈的正面效应,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从过去关注企业是否需要实施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定义、分类等规范性研究,深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作用机理、实现方式等实证性研究,如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声誉的关系等。而本文主要是从上市公司的慈善责任现状出发,通过总结上市公司在慈善责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分析上市公司慈善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比较中美上市公司企业慈善行为的差异后,提出浙江上市公司慈善责任的实施路径。

一、浙江上市公司企业慈善现状

近年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参与度逐年提高。其中,企业作为我国内地最主要的捐赠主体,占据了捐赠领域的半壁江山。据统计,绝大多数(90%)的中国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参加了社会捐赠。另外,根据《2009年上半年全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我国内地的慈善捐赠中,各类企业慈善捐赠达到54.57亿元,占境内慈善捐赠总量的60.3%。但上市公司的慈善行为却是令人遗憾的,事实上,就在数年以前,上市公司的慈善意识可以用淡薄来形容,搜遍从2001年到2007年的上市公司公告,有关捐赠的公告寥若星辰。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透露: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过10万家左右,这表明99%的企业从来没有过捐赠。而另一项关于上市公司在公益方面捐款的统计数据也表明:我国年捐赠超过100万元的上市公司只占上市公司的一小部分,甚至有数百家上市公司的公益捐款为零。但2008年那场世纪强震,让很多公司纷纷慷慨解囊,数以百计的上市公司公告向灾区捐款捐物,总捐款额超过30亿元。不过与此同时,投资者也对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如何也兼顾股东权益进行了强烈关注,促使很多公司制定了《公司捐赠管理办法》,对相关慈善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2008年是上市公司慈善意识觉醒之年。

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强省,在2012年中国各省份GDP排名中,浙江省GDP总量达34606(单位:亿元人民币),排第4位且GDP含金量也排在第4位。快速的经济发展为慈善事业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当许多浙商创办的企业原始资本积累已经完成,社会责任已从觉醒转向成熟。浙江企业捐赠给各级慈善组织的数额比例一直保持在80%左右。省慈善总会最新出炉的慈善基金年度统计表显示,截至去年底,我省已有基金会231个,净资产总额超过32亿元,年公益支出20亿元左右,其中企业捐赠的资金超80%。从总体上看,浙江慈善捐赠指数高,慈善事业发展水平稳定在一个高水平之上,与其经济总量相适应,浙江企业在慈善领域中持续领先。根据统计,浙江有超过80%的上市公司为民营企业,如近40家创业板公司,几乎全为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是浙江慈善事业的主力军。在福布斯2011年中国慈善榜中,浙江上虞龙盛集团(股票代码600352)向上虞市第二轮扶贫帮困慈善冠名基金捐款达5280万元,荣登榜内浙江捐款数额第一位。除了重大自然灾害外,一些上市公司也将慈善的橄榄枝伸向了贫困山区、专业慈善机构、孤残儿童等多个方面。如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向玉树地震灾区捐助2200万元,新湖集团向新成立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捐款5000万元,万向集团通过“四个一万工程”捐出3566万元,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事件性较强,存在一定偶然性。中国慈善榜项目负责人史国伟表示:“事件性捐赠”仍是中国慈善捐赠的主角。一种是青海玉树地震、西南五省干旱这样的自然灾害事件。另一种是由不同部门发起的大型捐款活动,如“慈善万人行”、“春风行动”等,以上“事件性捐赠总额占年度捐赠总额的50%以上。这说明企业参与的慈善行为处于一种随意性、无计划性的状态,而不是一种持久。

2.慈善活动尚未制度化和系统化。一方面,由于缺乏企业组织制度保证,企业慈善行为通常带有明显的分散零碎特征。除少数公司设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外,多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慈善方面还没有实现制度化。另一方面,企业与慈善机构平台建立“伙伴关系”同时,众多企业家普遍担心,在捐助善款的接收和使用上缺乏完善的监督措施;捐款的来源、流向等这些捐款者应该知道的信息没有公开,捐款者的知情权被忽视了。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慈善意识有待加强。我国至今没有建立系统的企业捐赠跟踪和监测体系,企业和相关慈善机构对捐款来源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也不尽完善。经调查,浙江较少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网站上披露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信息的企业也不足13%。对此,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企业未社会责任报告并不说明其未履行社会责任,但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的意识有待加强。

4.企业慈善行式单一,慈善信息不畅通。根据《中国企业家》杂志的调查统计,中国企业捐赠的用途主要在教育科研、扶贫、赈灾等方面,并且在捐赠形式上,中国企业以资金型为主。另一方面,企业缺乏了解公益慈善项目的信息渠道,导致有钱无处投项目。随着“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社会“热词”,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应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并非仅仅是捐款这样的慈善责任,而应容纳提供就业岗位、依法纳税、技术创新、保护环境、关爱员工等丰富内涵。

5.企业慈善行为未与企业经营战略相结合。目前中国企业的捐赠理念还停留在“回报社会,造福桑梓”上,这种理念反映了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分离的二元论。只有少数中国企业能够企业捐赠与树立公司形象结合起来,上市公司慈善责任的履行,对企业本身而言,不仅仅是简单的捐赠及公益活动,更具有经济意义能收获“社会红利”,利于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对整个社会而言,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是额外的社会保障,有利于我国转型期社会的稳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已经超过2000家的今天,这些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被投资者及整个社会所重视。因此在做好公司经营,回报股东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了当前上市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浙江省GDP和GDP含金量均排在全国第4位,在某一程度上,浙江省上市公司群体已经成为创造中国经济文化财富的主力军,但这笔财富资源还没有充分地被开发利用为慈善资源。本文将从企业、政府以及社会三个角度对浙江省上市公司如何更好地建设慈善责任体系提出一系列的对策及建议。

1.企业自身角度。企业作为慈善活动的最终承担者,是整个慈善责任体系建设中的主角。企业首先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企业慈善行为与经营战略结合,承担起社会责任,造福社会,创立良好的企业形象。(1)发展新理念,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从企业自身角度,企业应重视慈善公益活动,将造福社会作为一个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规避企业慈善所存在的随意性、无计划性、非持久性问题,制定详细的企业慈善计划。(2)创新战略,将企业慈善与经营战略相结合。对发展较为成熟且已经有一定规模的浙江上市公司而言,在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中,明确企业战略显得格外重要。企业应把慈善活动与经营战略相结合,通过慈善活动创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信力,创造经济效益。

2.政府角度。(1)完善相关慈善捐赠法律法规。通过上述中美企业慈善行为的比较,可见政府政策在引导企业慈善行为过程中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拓宽企业捐赠渠道、适当调节免税比例、完善税法体系的协调性显得格外紧迫。政府只有通过上诉措施改善整个慈善行为立法环境,才能更好地增强企业慈善行为的政府驱动力。(2)建立系统的企业捐赠跟踪和监测体系,增强企业慈善行为外部驱动力。完善企业和相关慈善机构对捐款来源和使用情况的披露制度,建立系统的企业捐赠跟踪和检测体系,保证企业的每一项慈善活动都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起到激励作用,增强企业慈善行为外部驱动力。

3.社会角度。(1)浙江省内非盈利性慈善组织的发展。非盈利性慈善机构的发达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促影响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因为成功的企业慈善公益活动通常都会与非盈利性组织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浙江省现在已经具备一批较为完善的慈善机构,例如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省慈善总会等等,它们与企业慈善活动的合作也表现在方方面面。由此,这些慈善组织应建立严格的自律机制,树立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倡导建立良好的企业慈善责任体系。(2)营造正确的公众舆论氛围。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公众舆论应对企业慈善活动给予积极的肯定,不应轻易否定企业做出的努力和表达的善意。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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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mato L I{.Amato Christie t1.The Effects of Firm Size and Indus try on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2

真心感动社会

“慈善捐出的不是钱,而是心。”14年来,全疆数以万计的群众都在默默地参与、支持慈善事业,他们拥有一颗慈善心灵。他们的那份真情让人无限感动,倍感温暖。对弱势群体而言,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帮助,是社会各界力量拧成的爱的合力。

怀着一颗颗真诚向善的心、一腔腔真挚动人的情,14年来,新疆慈善总会策划并组织了一场又一场的大型救助活动,让慈善爱心之光闪耀天山南北。

2000年雪灾救助活动,新疆慈善总会筹集捐款达2830多万元。

2005年10月支援印度洋海啸灾区筹集捐款194万多元。

抗震安居工程,2005年10月,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通过慈善总会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127户特困户援助30万元,解决住房难问题。

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大型捐赠活动支援灾区,新疆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款物5200余万元,救助四川灾区灾民。

2008年南疆雪灾捐助388万元。

2008年南方雪灾捐助5.4万元。

2009年“7•5”事件捐赠款物8000余万元。

2010年北疆雪灾,新疆慈善总会共筹集善款4250.6万元。

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新疆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款物3408.19万元(其中捐款3267.32万元,捐物折人民币140.87万元)。

真情凝聚力量

募集更多的善款是慈善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实施慈善救助的前提和条件。如何激发民众爱心,凝聚各方力量,聚沙成塔呢?14年来,新疆慈善总会不断地创新项目,广纳善源,加强了与区内外、海内外其他公益慈善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广泛、牢固的合作关系,拓宽了慈善资金的来源渠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信任、支持和参与。在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中,探索出以实施慈善公益项目进行筹款的做法,使慈善项目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覆盖面已涉及16个地州市,50多个县。十四年来,新疆慈善总会共募集款物资金达6.3亿,其中用于助学1860万元,助医3.4亿元,助残150万元,助困1086多万元,救灾2.43亿元,助老100.15万元,助孤1241万元 ,见义勇为5万元,禁毒1万元,其他捐助累计143万元。共捐建学校24所、儿童福利院2所、敬老院2所、慈善村1个、资助50余家孤儿院、捐助167家医院的医疗设备等,受益人数达千万人次,在边疆大地上矗立了无数爱的丰碑。

“安老”工作不断拓展新领域,由关注老人温饱向关怀老人生活质量方面深化。总会筹资100.15万元,资助敬老院、老年公寓、老龄事业的发展;开展了为老人提供送医、送药、送健康等一系列服务,以及“百名老人贺新年”、“九九重阳慰老人”等活动,并派工作人员参加了由香港公益金提供的老年院舍培训。

“助学”活动不断创造新理念,由零星救助向规模化、项目化转变。共筹措资金1860万元,受益达30多万人。为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提高业务素质,减轻生活负担,总会配合中华慈善总会在1998年启动并实施了“烛光工程”,给100名贫困教师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共计5万元;为南疆6个贫困县投资10万多元,新建烛光图书馆10个,捐赠图书2万册,受益达2万多人。慈善助学工程,1998年7月,总会为和田地区洛浦县拜西托拉克乡出资50万元建起了华凌光彩希望小学;出资5万元,为洛浦县普鲁乡修缮了校舍;1999年10月为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亚道桥小学捐资5万元,开展了“一对一”助学活动,为千余名特困生重返校园提供了资助;2000年为喀什、和田、克州儿童福利院筹资60万元,用于校舍建设和改善教学设备。2003年在喀什地区英吉莎县莎汗乡助学项目投入10万元,受益学生300人。2003年向吉木萨尔县世华小学捐赠8万元,用于改善学校的教学环境修建慈善标准化体育场;2004年筹集30万元为阿勒泰地区阿苇滩镇扩建成阿苇滩杨咏曼寄宿学校,受益学生500人;筹集4.1万元为巴楚县邓毅之学校捐赠10台电脑,受益学生300人;为全疆24名贫困大学生争取免费上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机会,共为他们减免学费及住宿费57.6万元;2005年“龙子心,新疆行,携手献爱心”慈善活动,以真诚的爱心、实际的行动、可贵的精神和极强的亲和力感动了新疆人,成龙此次新疆慈善三日行共筹得善款、善物合计313万元,捐赠的资金除去必要的成本后全部用于捐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龙子心慈善小学”;筹资9万元捐建和田地区洛浦县多鲁乡“百灵慈善小学”;筹资3万元捐赠自治区团委“天山学子自强助学金”。2006年中华慈善总会与宝马公司合作捐赠50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周边贫困小学的图书室建设。2007年温州商会通过新疆慈善总会出资300万在全疆范围内开展“爱心托起梦想”活动,帮扶百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新生。新疆慈善总会爱心母亲集体共捐助助学金25万元。2007年5月27日晚,韩红、谭晶、甘萍、夏米力等参加了“情满天山―李双江师生演唱会”,门票收入20万元全部捐献给新疆慈善总会。2008年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分六年每年拨付50万元共捐赠300万元作为“恒昌教育慈善助学项目”慈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助学。2009年6月厦门南普陀寺慈善总会通过新疆慈善总会向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学校捐电脑设备30台,价值20万元。其他助学项目累计捐款、捐物900余万元。

“助医”工作逐步增加新对象,在中华慈善总会的支持下,新疆慈善总会共筹措资金3.4亿元,相继实施了“微笑列车”、“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拜科奇” 、“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海名威肝病救助中国行”等大病救助项目,受益人2000余万人次。自2002年开始,慈善总会为全疆16个地州市的20多家卫生院、福利院以捐赠和降低成本的方式购置各类急需医疗器械122台,价值482万元;免费培训业务骨干百余名,缓解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主要矛盾,使全疆几十万人受益。2004年1月筹款55万元,设立“新疆贫弱患者器官移植扶助专项资金”为器官移植患者提供医疗援助;此活动从2002年6月开始启动,在持续六年的“拥有健康生命,共享奥运圣火”活动中,已为120名癌症患者免费提供价值531万元的抗癌药品;2005年同第四七四医院合作,开展“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活动”为53名儿童减免医疗费80万元;为糖尿病患者捐赠价值100万元的药品;2005年由天士力集团向我区10个地州2300名弱势群体捐赠价值27.255万元的复方丹参滴丸;“海名威全国肝病防治慈善救助中国行”为全疆100名肝病患者资助了13.5万元的保肝药品。“微笑列车”是美国冠群公司董事长王嘉廉先生设立的国际慈善项目,其宗旨是为全球所有贫困的唇腭裂患者实施矫治手术。1999年9月,新疆民政康复医院成为“微笑列车”的定点医院。截至目前,“微笑列车”在我区共投入资金近1500万元,对3950名患者免费进行了手术。“格列卫”项目是由瑞典诺华公司资助的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项目,是救助全国城市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及恶性胃肠道间质瘤患者,此项目于2003年在新疆启动,受赠者达95人次,现有52人次在接受援助。累计捐赠价值2680万元。“多吉美”项目是由德国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资助的中华慈善总会多吉美项目,用于救助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癌和肝癌患者,此项目于2007年8月30日在新疆启动,受赠者达31人次,现有20人次正在接受援助。累计捐赠价值1426万元。“易瑞沙”项目是由英国阿斯利康公司资助的中华慈善总会捐助的易瑞沙项目,用于救助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此项目于2007年12月10日在新疆启动,受赠者达52人次,现有20人次正在接受援助。累计捐赠价值535万元。2007年6月上海绿谷集团公司向我会捐赠药品“双灵固本散”427盒,共计价值50万元。该药品全部捐赠给伊犁州慈善总会,援助当地71名癌症患者。慈善助残工程自总会成立以来为我区残疾人事业共投入资金达150多万元,其中,为新疆残疾职业学校捐款40万元建起了微机课堂;为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捐款20万元,用于解决“关怀行动”项目的配套设备;为乌鲁木齐市盲校筹资1.56万元,帮助其改造校舍并资助贫困生;多次举办了具有影响力的助残宣传活动,并为残疾孩子解决助学金;2008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向铁河福利厂捐款30万元,2009年再捐21万元。“感动时尚 城市之光”是2007年9月世纪金花乌鲁木齐购物中心与乌鲁木齐市眼科医院合作通过慈善会捐助16万元救助贫困盲儿童,使他们重见光明。2010年1月在乌鲁木齐市零下30摄氏度最冷的冬季掀起了救助大学生“伏伟鹏”活动,组织了100名志愿者,三天时间捐款达30多万元。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要精神,为加强新疆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减轻农牧民群众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新疆慈善总会本着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争取更多的国际项目和筹募资金,造福新疆贫困百姓的目标,经不懈努力,于2008年5月22日与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彩超捐助项目达成协议,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捐助121台飞利浦“飞凡影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及380台心电监护设备,设备价值总额达1.6亿元人民币;2009年捐助医疗设备价值总额达1.2亿元。

真爱孕育希望

“弱者面前,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惟有行动,才能让真情闪光。”无论严寒酷暑,脚步从不停歇,新疆慈善总会一行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足迹遍及天山南北的儿童福利院、老人院、社区、医院、学校。他们始终把目光聚集在社会最底层最需要关怀的弱势群体身上,致力于社会慈善事业,弘扬了社会正气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成为推动和谐新疆建设一支重要的生力军。此外,新疆慈善总会还大力实施扶贫济困工程,共筹措资金1086万元,受益人10万余名。为解决我区边远贫困地区农牧民的春荒口粮问题,慈善总会在向社会呼吁的同时,积极与港澳台慈善机构联系,在1999年、2001年、2002年先后接受香港隐名士捐款80万元人民币,发放到和田、阿克苏、阿勒泰、昌吉、巴州等地,为4250户贫困家庭解决了春荒缺粮的燃眉之急,受益人数达2万多人。慈善助困工程,共筹款225万元。慈善总会每年都举办规模不同的送温暖活动达900余次,动员社会力量为社会弱势群体雪中送炭。资助金额200多万元,慰问困难户上百万人,为孤寡老人孩子、残奥会运动员、贫困学生、癌症患者、特困家庭提供了帮助。2007年7月募集30万元的项目经费,在克州实施水窖工程,为周边818户3222人解决饮水难题。实施了“黄丝带”项目,2007年2月由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的高中各科教育光盘、保暖运动裤、羊绒衫,总计价值51万元。按捐赠人的意愿,发放到了少数贫困地区的学生和教师手中,受益人达1396人。筹资623万元,为全疆36所儿童福利院的唇腭裂患者、肢体残疾儿童、心脏病儿童进行了矫治康复手术。由香港大学医学院院长、骨科专家、港事顾问梁秉中教授等人牵头组建的香港关怀行动委员会,于1998年在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设立了“孤儿医疗康复中心”。5年来,投入款物118万元,免费为5000多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

新疆慈善总会在管理上引入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行善,强化慈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机构运行正规化、规范化,依法维护捐赠者、受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慈善的公信力,在报纸和网站上公布善款接收及开支情况。成立总会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做到了透明慈善、公信慈善,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十四年来,新疆慈善事业的大发展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了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普及了慈善意识,传播了慈善文化;十四年来,通过新疆慈善事业的发展,把传统的精神财富与现实的物质财富结合起来,互助互济,使被救助者感受到人间真情和社会温暖,使捐助者内心充实,情感升华,关爱与被关爱的和谐气氛充满了人心;十四年来,这种从物质到精神、精神到物质的转换,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民族团结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促进了自治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历次重大灾难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率先垂范,捐款捐物,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互助之风。不少自治区领导还经常出席总会重大的捐赠仪式,对爱心人士给予鼓励和褒扬。

党和政府对慈善事业的重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新疆慈善总会积极发挥平台作用,在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和需要接受捐助的人群之间牵线搭桥;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活动,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帮助的同时,传递爱心,传递和弘扬一种巨大的社会精神力量,让人们心灵得到升华,慈善意识得到加强,为全社会营造了弘扬正义、人心向善的慈善文化。新疆各民族慈善风气更浓了,在天山南北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慈善明星、慈善家和慈善志愿者,国际社会也有越来越多的公益机构和个人开始关注新疆慈善事业、参与慈善事业,全国很多知名企业家、艺术家、港澳明星也都成了新疆慈善事业的一员。2004年1月3日新疆军区文工团、国家一级演员夏米力成为新疆慈善总会首届“慈善大使”。共捐款近百万元,捐物2万余件,价值40万元。

令人欣喜的是,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普遍提高,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逐步提高,社会慈善文化氛围大为改善。特别是近年来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7•5”事件、北疆雪灾迸发出来的捐赠热情,进一步唤醒了公众的慈善意识。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3

关键词:慈善组织 慈善救助 社会救助

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打造和谐公正社会的新阶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好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具有划时代性的意义。在社会救助领域中,社会互助不仅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而且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慈善救助的现状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慈善组织的完善和媒体的正面宣传及公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慈善救助取得了一定成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政府政策法律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来看,近几年支持力度越来越大。2003年9月22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税[2003]204号文件,对纳税人向中华慈善总会等五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该文件进一步从法律上规范了捐赠抵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一些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老年、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救济、优抚福利、财政、税收、海关等法律法规。更有一大批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物资监管办法》等。特别是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了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都直接从法律上对发展慈善事业给予了支持和保护,规范、促进了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

就慈善机构本身组织的活动形式和内容而言,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例如,中华慈善总会在各地逐步推出“一日捐”、“百万行”和“慈善一元捐”活动。“慈善一元捐”是中华慈善总会面向全社会开展的大规模长期性小额慈善募捐行动,旨在弘扬“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大力呼吁全社会每一个人在不影响捐赠人生活水准的前提下,“自愿捐献,多捐不限”,将每一个人的爱心以小额捐献为载体,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互助互爱的慈善潮和群起扶助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慈善一元捐”所募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助医、助学、助贫困、助弱势群体等。同时,中华慈善总会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等10家组织,于2002年10月30日共同倡导“中国非政府组织反贫困宣言”,这是国内民间扶贫组织发表的第一个宣言。宣言指出,作为一种不同于市场和政府的第三种力量,民间组织在反贫困斗争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国内外各组织应该联合起来加强合作,组建反贫困的国际同盟。

在缺乏外部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民间扶贫组织应逐步完善法权治理结构,而政府则应该制定具体的扶贫项目招标、竞标制度,使民间组织能公平参加竞争,并逐步赋予民间组织在法制范围内的独立性和自治性。2004年11月15日至19日,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等15家公益性机构及国际联合劝募协会等共同发起在北京举行跨国公司与公益事业高级论坛暨公益项目展示会,寻求国际合作达到使中国慈善行为最大化的目的。中华慈善总会先后启动了多项慈善项目,如98抗洪紧急求援行动募捐、烛光工程、微笑列车、雨水积蓄工程、慈爱孤儿工程等,中华慈善总会已经从单纯的资助困难个人和群体,转换为提升素质的方式。

我国慈善救助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百万富翁已经超过300万人,全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已经近11万亿元人民币,而按全市总人口计,一些城市慈善协会募集的善款总额,却人均不足1元钱。多年来,中华慈善总会总共只得到近100亿的捐赠,这个数字只相当于美国戴尔电脑创始人迈克尔•戴尔一个人捐赠的数目。

据统计,美国公民的捐助额每人每年为人均522美元,基本每年美国都有70%的家庭做了捐赠,56%的18周岁以上的美国人参加了志愿者工作,共从事199亿小时工作,他们的贡献相当于900万名全职雇员。法国有2000万人做经常性捐助,瑞士则有一半人口常年认捐,而我国2000年的人均慈善捐助不足1元。美国人愿意捐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相信接受捐款的慈善机构会把他们的钱真正用于他们所关注的事业上。在美国,慈善组织的管理制度虽然受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保护,但政府的监督却不得干扰这些组织的管理方式、人员编制和财务运作。在我国,捐款的使用透明度低和政府在慈善事业上的大包大揽都是不争的事实,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已经日渐凸显。

首先,慈善机构数量少。我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大约100个,而美国1998年豁免税收减免的慈善公益机构有120万个。其次,我国慈善机构动员慈善资源的能力弱。美国1998年豁免税收减免的慈善公益机构掌握的资金总额为6214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9%,而我国的同一指标不到0.1%。再次,人们观念落后,慈善活动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均阻碍了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顺利发展。最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最早对慈善事业立法的国家是英国。1601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和《慈善事业法》,其立法目的是强制有钱人出钱帮助穷人。美国有一个对慈善部门发展有利的法律环境,政府实行减免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办慈善,鼓励个人、企业和各种机构向慈善组织捐款。政府颁布实施了《美国慈善法指南》等法律法规。同时,慈善不仅仅是富豪的事,民众更是慈善活动的主体和基础力量。慈善已经成为美国一种日常生活和民间传统,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

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但这部法律仅是规范接受捐赠行为的法律,其中的规定并不具体。本文认为,当前亟待出台《募捐法》以规范募捐行为。

除此之外,我国慈善机构多为“官办”,绝大部分慈善组织与民政部门还是“一个部门、两块牌子”。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直接来自于政府部门,它们以一种与政府相类似的逻辑在运作,从而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组织形式与实际运作逻辑的背离。这与通常所理解的慈善组织的民间特性是不一样的,与国际上通行的非营利组织应从组织结构上分离于政府、具有自我控制性的特征也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慈善组织不健全,工作滞后,导致我国的募捐工作农村滞后于城市、个人滞后于单位、日常滞后于危机时期。募捐量少,各自为战和管理混乱,难以动员起大多数民众散财行善,遇到突发灾害性事件只得通过发文件或在媒体上发倡议,自动募捐。还有一些部门虽然可以接受捐赠,但往往不具备储存、管理、运输、分配体系,没有承担捐赠任务需要的专业人员。募捐和捐赠处于无序状态。

我国慈善救助应采取的对策

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的后果之一是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困难群体。因此,中华慈善总会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和困难群体的需求,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慈善事业不是个人对个人的行善,而是社会化、组织化的行为;也不是少数富有者对尚处于贫困状态人的施舍,而是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很好形式,是让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增强城市凝集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帮助社会上最困难的人,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进步。因此,现阶段应该加强如下方面的工作。

建立经常性的捐赠网络和专职人员,积极主动与捐赠人联系,方便捐赠和求助。可采取上门收赠的方式,捐助站要遍布街道和社区,开通捐赠或求助电话等。同时,捐赠物资就地消化,减少成本。如开设“慈善超市”、“爱心超市”,使捐赠物资首先满足本地的贫困家庭需要,以减少成本。

完善社会捐赠优惠政策,扩大社会捐助面。严格执行“企业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全额在税前扣除”的社会捐赠政策,充分调动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华人华侨和国外慈善组织的积极性,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扩大对弱势群体救助的资金来源,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为实施社会救助提供必要的款物补充。

发挥民间慈善组织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每年召开一次或多次慈善组织联席会,根据需要讨论并制定慈善方面的联合行动计划,比如开展募捐活动以及怎样帮助贫困人群等。建立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对求助对象的转介通道。

高度重视慈善工作队伍建设,慈善事业应该由富有爱心的社会精英来做,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度。不断培训和吸引、保留并发挥专业人才从事慈善工作,加强慈善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技能,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慈善工作者队伍。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规范管理,建立吸引志愿者参与慈善事业的管理机制。

重视对宣传工作的培育和投入。应该充分发挥现代媒体在传播信息、动员社会方面的功能,与媒体共同找准宣传报道的结合点,使公众真正了解有关政策,从而有效地激发各方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形成浓厚的氛围。

努力推动慈善法规政策的完善。制定慈善事业或慈善团体组织法规,用以规范和约束慈善组织行为,使慈善机构在运行中有法可依。劝募工作、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是慈善工作的重要方面,这三项工作在运作上都必须不断完善。慈善事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在开拓、发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必然要同国内、国际上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联系,通过交往、谈判等形式达成捐赠或合作进行慈善项目等共识。但最终都将涉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要运用合同来规范。

我国慈善事业在与国际慈善理念接轨、向高层次的社会化阶段发展的过程中,应立足社区,大力发育发展社区慈善组织,实施社区慈善项目,实行慈善事业社区化。在这一过程中,社区慈善事业必须取得政府的支持与理解,社区慈善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非营利组织的理念和规则进行运营,慈善资金的管理应公开、透明,使用须公正、公平。同时加强项目管理,树立品牌项目,吸引社会慈善资源。在选择项目、确定善款用途上一定要优先选择那些对维护社会安定大局有影响、与社会弱势群体需求有直接关系,并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将创立名牌项目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

慈善事业已经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道稳.论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价值转变和价值建设[J].社会科学辑刊,2001(4)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4

慈展会掀起了全民慈善的“蝴蝶效应”,树立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风向标。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社会捐助总量明显上升;慈善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广泛发展;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获得各界广泛认可;慈善事业法制建设提上议程。但是,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慈善需求与资源对接分散低效、慈善认知理念普及不足、社会认同参与不够等问题,制约了慈善事业和社会建设的全面深入发展,举办全国性的公益慈善交流展示会,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愿望与需求。为此,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在深圳联合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2013年9月,继2012年首届慈展会以后,第二届慈展会再次在深圳成功举办,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的828个参展机构和项目参展,举行了12场专题研讨会、5场会、50场互动沙龙和36场公益体验活动,现场签约对接重大项目50个,对接签约金额17.08亿元。全国20多个省市民政系统组团赴会观摩,累计观展人数达14.1万人次,吸引了115家中外媒体、500余名记者到会采访报道,各类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和转载的展会信息超过25万条,社会反响热烈。

总体看,两届慈展会均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慈善公益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传播和普及了公益慈善理念知识,推动了公益慈善需求与资源的有效对接。两届慈展会的成果表明:慈展会已成为推进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有益形式。

第三届慈展会“以会为主、以展为辅”,突出“两个基本定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方向,提出了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慈展会组委会决定,于2014年9月19日至21日继续在深圳举行第三届慈展会。

第三届慈展会将坚持“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民共享”的办会理念和“以会为主、以展为辅”的办会思路,以“慈善・助推社会进步!”为主题,更加突出两个基本定位,即“公益慈善资源全要素撮合对接平台和部级、综合性、国际化的年度慈善盛会”,无论在展区规划设置、会议研讨安排,还是在资源对接系统建设上,都更加强化了展会的平台功能和核心价值。第三届慈展会依然沿用前两届“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展会标识和上届“蝴蝶”的展会吉祥物,展馆继续设在深圳会展中心一号馆,展区面积达3万平方米,设置划分了4大功能板块,即展示交流板块、资源对接板块、公益体验板块和展会活动板块。准备开展启动仪式、1+N会议、慈善信息、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绿色展会”行动、“无障碍展会”行动、公益慈善节庆活动、总结交流会等系列活动。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5

曾在上述活动中捐赠作品的画家罗虹在其位于深圳的“罗虹美术馆”内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讲述了自己“被诈骗”的经历。

北京来的“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2007年年中,远在深圳的罗虹接到了“中华慈善总会”发自北京的邀请函,邀请其捐赠作品参加由中华慈善总会主办的“‘真情无价.真爱永存’中国当代优秀艺术家慈善作品公益拍卖”活动,为中华慈善总会“救助白血病儿童”专项基金做贡献。

根据邀请函显示,该活动属于中华慈善总会“慈善书画万里行系列活动”之一,具体由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及《中国书画博览》杂志社承办,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协办。

罗虹告诉本刊记者,在收到邀请函的同时,自己也接到了活动组委会的电话。据他介绍,当时的工作人员曾告诉他,拍卖所得并不会全部进入专项基金,而是作者本人和专项基金各分一半。“因为是做善事,而且又是名利双收”,罗虹称,“自己就答应了”。

对于这一活动的真实性,本刊记者从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官网上得到了验证。该网统计数据显示,本次拍卖活动于2008年3月22日举行,共拍卖了包括罗虹在内的163位书画作者捐赠的170幅作品。在经过无底价拍卖之后,共募得善款近800万元人民币。

“这是第一个活动,是真的”,罗虹称,“关键是第二个活动,说是要给我举办专场画展和拍卖会,要走了我40幅油画。”

“拍卖结束后没多久,一位自称是‘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主任’的 于建华从北京来到深圳,说是一来拜访我,二来给我送来一半的拍卖所得”,罗虹告诉本刊记者。

罗虹注意到,这位工作人员递上来的名片上写着“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主任于建华”。

深圳分别不久,罗虹就接到了于建华打自北京的电话。“他跟说我中华慈善总会想要跟我继续合作,由我提供作品,他们负责给我办画展,然后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我得70%,中华慈善总会得30%。”罗虹向本刊记者介绍称,“我一想这不是名利双收的好事嘛,就答应了”。

“答应归答应,但是我也得核实一下嘛”。罗虹告诉本刊记者,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特地前往北京与于建华见面。在北京期间,于建华不仅安排罗虹参观了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位于宣武区万明路2号的办公场所,还安排工作员陪同他一起就餐。

彻底打消了疑虑的罗虹于2009年3月10日,以“深圳市罗虹美术馆”的名义与于建华所代表的“中华慈善总会”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内容,由深圳市罗虹美术馆提供40幅作品,由中华慈善总会负责出资举办画展,作为该会组织的中国油画系列国际义展活动之一,并且承诺在义展结束后,由中华慈善总会联络慈善家、企业及爱心人士按照作者本人设定的价格区间来认购作品,收入所得30%进入中华慈善总会用以支助贫困学生,另外70%返还艺术家本人。

回到深圳,罗虹便着手筛选并托运画作,在他将40幅作品悉数托运出去。

“涉嫌诈骗,已经潜逃”

“刚开始我还没发觉被骗,到后来联系不到于建华了,我才发觉问题不对了。”罗虹告诉本刊记者,在多次致电于建华未果的情况下,他拨通了中华慈善总会的办公电话。

在详细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后,一位白姓工作人员告诉他称,“于建华涉嫌诈骗,已经潜逃”,并劝其报案。

确认了自己被骗后,不知所措的罗虹听取了中华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建议,选择了报案。“我去报案,但公安机关不受理,说我这有合同,属于合同纠纷,让我直接去法院。”罗虹告诉本刊记者,于建华是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的主任,“协议书”也是以中华慈善总会的名义签订的,所以要只能中华慈善总会了。

然而对于罗虹所说的“于建华属于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却并未得到上述两个机构的认可。

2013年2月19日,本刊记者发函到中华慈善总会,希望能够了解关于“于建华涉嫌诈骗”一事的具体情况及相关处理结果,但在该会给出的书面答复中,并未正面回答这一问题。

在随后的采访中,中华慈善总会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刘芳告诉本刊记者,“就我来中华慈善总会这几年来,没听说过于建华这个人,我可以确定他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刘芳还告诉本刊记者,根据罗虹提供的“协议书”复印件来看,不仅地址不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地址,就连所盖公章也应该是于建华伪造的,建议其向公安机关报案。

那么于建华是否是中慈国际交流中心的主任亦或是其他职位的工作人员呢?刘芳介绍称,“就我知道,不管是2007年也好,还是2009年也好,中慈(中慈国际交流中心)的主任、副主任都不是于建华,至少主任不是”。

对于这个问题,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国际交流部主任张璇及办公室主任张亚楠表现得较为坚决,她们一口否认于建华是该组织的工作人员,并称自该组织成立以来并未有过名为于建华的工作人员。

频频以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工作人员身份出席各类活动

本刊记者在公开新闻报道中查询到,2007年中华慈善总会发起公益拍卖活动时,于建华以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国际交流部主任的身份出任了活动组委会的副秘书长一职;2008年汶川地震后,于建华又以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的身份从某书法家处募得价值近400万元的书法作品;2009年在马来西亚艺术博览会上,于建华又以中华慈善总会、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主任的身份接受了某网站文化频道的视频专访,并在其中提到了2007年的公益拍卖活动和2008年的“5.12”捐赠活动。

对于于建华频频以中华慈善总会和中慈国际交流中心工作人员身份出席各类活动的现象,刘芳告诉本刊记者,“以前也接到过举报,但对于这种事情我们只能是有人举报后发公告,因为被骗的主体不是中华慈善总会,我们报案,公安机关不会受理”。

在本刊记者采访结束之后,中慈国际交流中心于2013年3月4日在其官网首页上登出声明称,于建华不是该中心工作人员,从未担任过主任职务。

公益慈善活动总结范文6

一、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慈善事业是分国忧、解民困、非盈利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帮扶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区经济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困难人群的各类救助需求日益凸显并不断变化。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事业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作用,对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乐善好施、扶危济困”为宗旨,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区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和互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和救助。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政府推动和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

3、民间运作,志愿参与。进一步壮大慈善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发展,创造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自愿参与慈善事业。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管理方式,提高慈善社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

1、慈善组织网络实现基本全覆盖。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健全的区、镇街、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进一步夯实区慈善总会工作网络基础,优化区慈善总会组织结构。

2、善款资金规模实现新突破。建立完善以企业冠名基金为主,定向劝募资助金为辅,日常募捐为补充的慈善资金募集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十二五”末慈善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提升慈善实力。

3、逐步实现慈善救助专业化、社会化运作。开展慈善救助项目化运作,每年打造1-2个有影响的慈善项目品牌,提升慈善救助专业化水平,努力引导多元参与、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的形成。

4、慈善队伍、慈善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促进慈善志愿服务经常化、普遍化,着重推进慈善义工组织建设,着力开展和完善监管工作,促进慈善组织良性发展。

5、慈善工作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大力推进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促进慈善工作透明、可持续发展。

6、慈善文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大力培育慈善文化,慈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能够有效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积极性,慈善文化较好地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和保证

(一)建立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和网络

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区级慈善总会工作机制。2013年完成第二届区慈善总会理事会换届,在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基础上,建立专职工作机构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慈善工作网络。区慈善总会下设镇街二级慈善分会,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村)建立试点慈善工作站,将慈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初步形成覆盖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的慈善工作新格局。另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努力在专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群团组织、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组织组建慈善分会或联络站,创建并不断扩大慈善服务队伍,集聚慈善服务资源,推进慈善工作日常化、慈善救助活动经常化、与慈善服务对象联系紧密化。

(二)建立完善以冠名基金为依托的长效劝募机制

稳定的慈善资金是慈善事业持续有效发展的有力保障,多渠道、多形式的挖掘慈善资金是形成稳定的慈善资金来源的必要手段。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冠名基金工作,保证善款有稳定来源。2013年制定《区企业冠名基金实施方案》,设立“创始基金”,采取一次到位或一次认捐分年到位的方法,引导和吸纳经济效益较好并有慈善认捐意向的企业为主要对象进行捐赠,奠定善款基础。

二是加强个人冠名基金运作,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氛围。2013年根据《关于开展6311帮扶解困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并实施《“区6311帮扶解困个人慈善冠名基金”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帮一、一次认捐、分年到位的方式,为区管副职以上在职干部设立个人冠名基金,努力将活动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慈善带头工程”。在此基础上,面向社会推广和发展“个人冠名基金”,出台《区个人慈善冠名基金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整合社会个体、行业人群(教师、医生、警察、IT从业者)等力量,进一步创新创优慈善工作劝募机制,努力打造“全民慈善参与工程”。

三是巩固“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工作基础,以长效活动扩大慈善工作覆盖面。深入持续的开展“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简称“一日捐”)活动: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1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引导和动员单位职工捐出一天收入,企业捐出一天利润,充实区级慈善救助资金,增强为政府救助筹集款物的能力。

四是精心策划专场慈善活动,以主题宣传形式扩大慈善工作影响力。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时快速反应,构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工作平台,及时启动劝募和救助机制,增进社会各界对慈善功能的信任和认可。发挥区慈善总会三级工作网络优势,每年在“春节”、“三八”、“六一”、“重阳”等不同节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策划组织专场慈善活动。同时,依托一些捐款数额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广场捐赠活动,以此推动宣传慈善工作和企业文化。

(三)建立完善以慈善项目为载体的救助机制

以项目化运作做为慈善救助主要形式,紧紧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孤、助残”等政府最关心、社会最关注、企业最乐于捐资的方面,发挥常务理事单位作用,认真梳理部门、单位、行业等慈善救助的项目意向,每年拿出1-2个区域内暖心的、吸引力强、预期效果明显的公益慈善项目供社会选择和参与,有效对接社会慈善主流需求,逐步实现慈善项目救助提供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和救助工作开展“行政化”向“社会化”的转变。

一是开展资金项目救助。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每年列出当年“慈善资金救助菜单”,如“一对一”助学、“贫困重大病家庭”等救助菜单,向社会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和宣传,引导爱心企业和个人进行慈善救助。

二是开展实物项目救助。进一步加强现有慈善超市建设,重点解决目前慈善超市运营资金不足和实物尚未按需捐赠的问题。逐步将临时性救助向阶段性和经常性救助过渡,努力打造2-3家慈善超市建设典型。同时,着重通过加强实物需求信息搜集,主动实物需求信息,在部分社区设立捐赠点,引导公民“按需捐赠”,提高慈善实物使用和处理效率。

三是开展造血型项目救助。2013年起,每年拿出10-20万元慈善资金为受助对象开展造血救助试点工作,围绕就业岗位提供、生产物资供给、生产技术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选定符合困难群体需求的造血型项目,充分发挥区慈善总会理事作用,通过理事单位(企业、机关部门)与困难群体结对,因地制宜地开展风险小、易推广的救助项目,与受助人签订慈善扶持协议,将慈善救助由单一的捐款、捐物转化为如送岗位、送技术、送种苗、给予小摊位补贴等,扶持困难家庭掌握一门以上的生产技能,积累一定的生产资金,逐步实现脱贫并逐步致富。同时,设置一批慈善造血救助基地,选择有爱心、有一定生产规模、适合贫困户就业的农村合作社、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为受助对象提供生产扶持和就业岗位。

四是开展义举项目救助。在慈善救助“有钱出钱”的救助方式上,搭建“有力出力”的平台,通过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拍、义诊等“义”字类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使慈善公益广泛的融入社会文化生活,推进慈善工作普及化。在开展项目救助的同时,还要注重建立和实施包括救助管理、资助反馈、绩效评估等在内的运作机制,有效提升慈善救助专业化水平。

(四)建立完善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公开透明的信息反馈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强化监督是为了促进慈善组织自身不断完善,为慈善事业创造可信、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一是规范机构运作,强化工作民主决策。区慈善总会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审议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会长或副会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商阶段工作安排和重要慈善活动,落实任务;区慈善总会专职工作机构业务碰头会每周一次,主要沟通信息,安排日常工作,通过三个层次的规范运作,努力保证慈善工作决策的民主性。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慈善总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资金管理、项目运作、财务审计、社会监督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以制度促进慈善工作规范开展。通过民政网站设置“慈善信息公开园地”,将慈善资金募集、慈善救助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建设、办公职能、捐赠热线、捐赠账户、办公地址、活动信息等全面向社会公开,用透明赢得公信力。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定期接受审计,公开透明的开展慈善监督工作。

三是建立慈善爱心档案,加强捐赠信息反馈。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要为每个慈善捐赠企业和个人建立“慈善爱心档案”,及时准确的记录每一笔捐赠资金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慈善义举行为。以“慈善一封信”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慈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定期、及时、主动的反馈,保障社会特别是捐赠者的知情权,提升捐赠者和社会对区慈善总会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五)建立完善以慈善活动为主体的宣传机制

当前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要以加大慈善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通过慈善文化的感召,积极带动和引导公民慈善意识的普遍提高,营造“人人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慈善事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一是稳扎稳打,做好慈善活动本身宣传。依托每一次慈善劝募和救助活动,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慈善网页、高新(手机)报刊、区电视台、区电台等网络、平面、电波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慈善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展现慈善工作实效。增强受助人的归属感,提升慈善工作社会形象;从2013年开始采取不定期的形式编印区慈善总会工作简报和宣传资料,以信息、图片、图表等形式及时记录和反映慈善工作进程;积极挖掘和大力宣传慈善爱心人士爱心事迹和受助对象中“勤劳、自强、有德、互助”的典型家庭(个人),用身边故事打动人,引导社会主动捐赠,培育积极向上、互助友爱的慈善氛围。

二是主动服务,完善慈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慈善人士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激励机制,使慈善人士的爱心付出得到社会及时且高尚的认可。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牵头,每年由区政府对捐赠者开展评选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给予社会荣誉;为爱心人士开展及时性褒扬宣传,通过联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为所有冠名基金的企业和个人颁发荣誉牌或证书(赠送慈善纪念品)、向爱心人士单位致感谢函等,让爱心人士在参与慈善事业的同时获得“慈善荣誉感”,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同时,鼓励和支持慈善受助对象在有能力的时候,通过参与慈善捐赠、义工服务等各类慈善活动回馈社会,营造良性循环的慈善事业氛围。

三是深入研究,重视慈善文化培育。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政府宣传工作年度计划,推动广泛宣传;借势借力区内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场有影响的以慈善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定期组织慈善爱心人士开展参观交流和娱乐活动,增进情感交流,让爱心人士感受到慈善集体的氛围,将慈善工作向深处做好、做实。

(六)建立完善以慈善队伍为支撑的服务机制

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在于培育慈善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服务群体,提高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保证服务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广泛性。

一是加强现有慈善工作人员培训。区慈善总会要将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培训体现专业特色、学以致用。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工作人员短期培训,开展事务训练讲评,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探索义工服务与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区慈善总会义工中心,作为区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慈善义工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承担慈善总会救助项目的落实,社会服务项目的开展,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弘扬义工精神,推广义务服务。义工中心在区慈善总会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义工中心主任由区慈善总会常务副秘书长担任,义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慈善总会。队伍建设上,2013年区慈善总会要建立以党员干部带头、高校大学生为主、社会爱心人士为辅、行业专业为特色的慈善义工队伍4-5支,如高校慈善使者、大学生村官慈善服务队、慈善出租车队,慈善艺术团、慈善义诊队、慈善法律咨询团等。同时将重点放在镇街和社区,按照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2014年前各镇街慈善分会均建立1个义工服务站,建立一支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的30-50人左右的义工队伍,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慈善义工服务活动。服务领域上,围绕善款救助、社会服务和紧急救援等慈善工作主要方面定期开展慈善服务,同时兼顾服务于社会的环保及公益事业。服务方式上,以“一帮一”结对子为基本方式,同时向团体化、专业化的方式转变;区慈总要拿出一定数额的慈善义工服务专项基金给予支持和推动。服务时间上,应坚持经常化,通过义工服务规范和登记方式,将服务时间由节假日型向定期型和长期型转化。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的义工登记、管理、评选、服务等办法,建立义工档案,开展业务培训,优化义工服务,核发慈善义工证书和标识卡,不断发展壮大慈善义工队伍,逐步规范、固化志愿服务体系。

三是鼓励和支持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要积极培育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慈善公益组织发展,培育一批富有公信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并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的有关规定,做好管理服务与监督工作。拓展慈善工作思路,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探索政府购买慈善服务,加强慈善总会与其他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活动合作,提高救助实效,创新慈善工作机制。

四、加强对慈善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