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例6篇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1

在公益劳动让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在清明植树中同学们毫不嫌脏、耐心、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作风干的热火朝天,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同学们倍感自豪,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

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雷峰。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我们学院组织的这次活动目的是为迎接新闻评估做的准备工作,我们每个人都是学院的一分子,能够为此尽自己的力更为自豪。不仅能创造好的条件,也为我们自己提供了对专业知识的实践性。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而学校组织的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 劳动关系,公平正义,利益协调,工会,社会保障体系,政府

〔中图分类号〕C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5-0082-04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总体形势是稳定的、协调的,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如何开阔视野,拓展范围,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一、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价值理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我国劳动关系基本完成了市场化,企业与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成为相对独立的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其利益分化、利益差别不断扩大。只有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提高公平正义的意识,使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都得到合理实现和满足,利益关系达到相对平衡,劳动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和谐。

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基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订立合理、公正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正式实施,但一些企业无视法律规定,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不与职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格式却很不规范,合同内容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或者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在劳动合同中强行列入一些“霸王条款”等。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各个社会阶层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只是分工和职业不同 〔1 〕;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工作性质不一样,但都有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政治地位和权益。劳动双方是自愿、互惠的劳动合作与利益共享关系,劳动合同首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仅如此,劳动合同还要体现劳动双方,特别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德。由于劳动者的素质、能力和企业的劳动条件千差万别,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很难制定统一的标准,法律一般只是确定最低水平,企业和劳动者应根据用工环境、企业经营管理、劳动力素质等因素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现实利益。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双方利益失衡,又要承认他们之间正当的利益差别,防止把利益平衡褪变为简单的利益平均,使劳动关系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企业和劳动者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把合同明确规定的各方权利义务转化为现实。当然,劳动合同不可能把所有可能因素都纳入文本中,也不可能预料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企业和劳动者不但要按照合同规定正确执行,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自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法定义务,如劳动双方将自己履行义务的状况及时、快捷地通知对方,企业要提供合理的劳动设施和必备的生活条件,劳动者应遵守劳动道德,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在正式劳动合同背后,还存在着劳动双方的心理契约。心理契约源于企业与员工的心理交往,是基于主观判断和直觉感知所形成的对方应做什么、自己应得到什么的一种心理约定,其核心内容是劳动双方不成文的、内隐的相互责任,需要企业与劳动者共同自觉遵守。如果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双方要以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的态度共同商讨,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修改、撤销或重新签订合同。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保证劳动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使他们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劳动争议处理要做到标准公正、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从根本上矫正劳动关系中的不公平现象,提高劳动双方的满意度和公正感。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如清理双方的债务关系,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和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等,使劳动关系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平稳终结。

二、经济利益协调与非经济利益协调相结合

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矛盾,既有经济性的,也有非经济的。经济利益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非经济利益矛盾则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行为方式、意识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对立和排斥 〔2 〕。由于经济利益冲突比较直观和明显,并且在我国企业改革进程中首先暴露出来,劳动关系各方对此一直十分重视;与此相反,相对隐蔽、不易观察的非经济利益矛盾则往往被遮掩。虽然非经济利益矛盾一般并不激烈,有时只是无形的、潜在的观念意识冲突,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产生严重后果,但是,如果它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不断累加、恶化,带来职工对企业管理层领导能力的不认可,对企业认同感下降,进而出现劳动积极性降低、违反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消极怠工等现象,甚至引发破坏生产设备、群体冲突等恶性事件。在现实中,非经济利益矛盾常常与经济利益冲突纠结、叠加在一起,互为因果,严重威胁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在这方面,吉林“通钢事件”、富士康“连续跳楼事件”、“群殴事件”等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协调,首先是经济利益的协调。经济利益协调就是企业与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双方的经济利益追求都得到较好实现。它对于消减、缓解劳动冲突,缩小贫富差距,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来说,利益协调是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企业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岗位技术要求、职工劳动贡献等,结合社会生活水平、物价上涨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工资标准,并使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企业要杜绝强制、非法加班,当职工正常加班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劳动报酬,毕竟加班工资不是额外的劳动成本,它是企业提高生产效益的正常支出。健全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平等地位,在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等方面同等对待,以岗定薪,同工同酬。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观念,不断改善企业的劳动生产环境,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健全企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等,全面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安全。这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减少企业劳动纠纷、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非经济利益协调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利益协调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企业不但要拒绝残酷的“血汗工厂”,还要反对冷冰冰的见物不见人的“铁血工厂”;在岗位设置、人员安排、激励约束等方面,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实现企业管理的人性化,将情感体贴、人性关怀贯穿到劳动过程中,形成团结友爱、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和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突出和谐理念和人的全面发展,将职工的个人理想追求整合到企业发展中,在注重企业理念共识的同时,重视劳动者的个性发挥;采取劳动协作、业余文化活动、知识竞赛等方式,陶冶职工的情操和境界,增强职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鼓励职工向企业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关心全体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劳动者的心理卫生健康,注重其心理疏导,设立企业心理辅导服务机构,缓解职工的心理压力,提高其自信心和耐挫能力。结合工作岗位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思想意识、法律法规等全方位培训,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使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主体作用

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未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协议已超过有效期限、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的企业、区域、行业等,基层工会应及时代表职工一方启动集体协商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或企业代表发出协商意向书;选择合适的集体协商代表,如了解劳动力市场状况,熟悉各项劳动法规政策,懂得基本财务知识,掌握企业运营情况等,以便有效地代表职工就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进行谈判。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劳动法规政策,坚决制止企业随意加班加点,降低工资标准,故意克扣、拖欠甚至逃避职工报酬,拒绝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相关费用,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等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密切与职工的联系,进一步畅通职工利益表达渠道,主动向政府部门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诉求;全面收集和掌握职工的劳动、生活状况和思想观念变化,及早发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各种矛盾,并认真分析矛盾的内在原因,正确评估其对企业经营、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着力搭建沟通平台,如企业与职工代表交流办公室、基层职工座谈会和企业形势报告会、企业信息网络等,增进企业与职工的相互了解。推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工资集体协议、集体合同等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向全体职工公开。同时,丰富职工民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如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派出工会代表等,保障劳动者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等民利。工会要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调解、立足基层”的原则,加大调节处理劳动争议的力度,主动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协商,主持企业与职工的调解,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当劳动争议进入司法程序时职工诉讼;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机制,通过职工维权热线、工会部门等使劳动争议得到公平处理。关心职工的生活,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构,采取生活救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帮助失业、伤残、疾病等困难职工;设立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为困难职工家庭及时提供有效帮助。

工会要承担协调劳动双方利益的重要职责,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企业工会建设。作为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对劳动矛盾和冲突的形式、症结、产生原因、解决途径等比较了解,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当前,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和运作规范化。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地区,积极创新企业工会的组织形式,依据区域、行业组建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等;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探索劳务输出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等灵活、便捷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劳动者纳入到工会组织中。推行企业工会直接选举制度,强化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密切工会与会员的内在联系;推进工会干部的专职化或职业化,其工资待遇可由工会经费负担,“经济命脉”摆脱企业的控制,从而增强工会维权的力量;设立“工会专用资金”或“工会主席保障基金”,支持和帮助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出现困难或因维护职工权益而受到打击报复的基层工会干部。从长远看,要着眼和着手培养长期甚至终身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使他们成为以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为己任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3 〕。

四、完善劳动者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在和谐劳动关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它能够保证劳动者年老、患病、失业、工伤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帮助他们抵御和消除各种市场风险,免除后顾之忧;同时也能避免劳动者利益损失后直接与企业交涉,从而减少劳动双方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健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逐步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形成相互补充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低的缺陷,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按照“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基本思路,改革和优化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常态化的养老金调整机制等。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强制性参保,扩大基本医疗覆盖面;同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项改革,改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环境;发展社区卫生事业,构建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失业保险方面,把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失业津贴的支付期限,促使失业者回到劳动力市场,实现重新就业;有效衔接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确保失业者获得合理的社会帮助,维持基本生活。工伤保险方面,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的“三位一体”体制,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针对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强制企业为其从业职工加入工伤保险。

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尽快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没有为职工留下专门的养老积累,现在个人账户的资金与计账额存在较大差距,处于空账“运转”。为了应对社会老龄化的高峰,必须严格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分账征收,独立运营,互不占用,统筹基金用于当期养老金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储存累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加强社会保险机构的内部审计与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化解隐形债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严禁社会保险积累基金违规投资运营,有效控制基金管理的风险。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将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内,确保他们的基本生存与发展。城市化必然带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劳动关系不清晰、收入偏低、社会保险参保面窄等,现在把农民工完全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难以实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覆盖广、易参保、低缴费、易转移接续,又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首先是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确定合理的保险待遇水平。鉴于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具有较大风险,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与城市职工相同;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可适当降低缴费标准,因为农民工的工资不高,过高的保险缴费将加重农民工负担。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以确保农民工获得平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当然,这些措施只是过渡性的,随着农民工不断消化与转移,他们最终将会全面纳入统一的城市社会保险体系。

五、政府要在劳动利益协调中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资金比较缺乏而劳动力过剩,劳动关系双方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存在明显差别,劳动者对企业的客观依附性日益增加,加上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尤为突出。因此,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政府不但要加强劳动法制建设,严格劳动执法和检查监督,还要正视企业与劳动者不平等的现实,着重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劳动政策法规来调整,劳动双方的行为限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现有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政府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和就业形势、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坚持“劳权本位”原则,把劳动者权益作为劳动法律的基本范畴和劳动立法的起点 〔4 〕;推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修订,以及劳动行政、劳动监督等重要法律关系专项立法;在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劳动保护方面出台更详细的配套行政法规,不断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从长远来看,劳动立法应逐步与国际劳工标准接轨,因为国际劳工标准是绝大多数国家政府、雇主和工人共同达成协议的劳工标准,有利于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劳动关系规范化。 〔5 〕劳动部门要及时制定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为企业与工会组织开展集体谈判提供客观依据;扩大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领域和范围,通过建立不良企业档案、工资支付担保等办法,保证集体合同得到真正履行和实施。政府的劳动执法和检查监督是解决劳动矛盾、保护弱势群体的根本保证。从实践来看,一些地方在执行劳动法规过程中走样、变形,如集体协商制度出现“有‘协商’但无‘博弈’、有合同但合同‘法条化’、‘重’合同签订但‘轻’合同履行” 〔6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经济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更多的是关心企业发展,忽视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甚至是与企业站在一起,共同压制和反对能力偏低又缺乏组织性的劳动者。为此,应加快劳动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经济发达、企业集中的地区可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健全劳动保障的监督检查网络。扩大劳动监察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严惩各种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增强劳动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效力。强化对劳动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如加强劳动监察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监督等,保证劳动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

政府要努力扮演劳动关系秩序引导者的角色,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的沟通与合作。首先,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坚持政府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的主动性、能动性,对其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基本规则、运行程序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专业化的内设机构;负责三方协商的议题提出,督促最终协商结果的形成和执行实施;面对基层小企业比较多、企业方代表产生较困难的问题,可由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代表暂时代表企业方,或者由劳动部门定期征集辖区内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和想法,提交给三方协商会议等。其次,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激化矛盾,并不是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最佳选择。政府要坚持调解与仲裁结合,扩大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引导劳动双方相互尊重、相互体谅,通过平等协商、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为以后继续合作创造条件。针对集体争议涉及范围广、解决难度大的特点,设立专门的集体争议调解部门,形成有效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

参考文献:

〔1〕青连斌.劳动合作和利益共享是我国现阶段阶层关系的主流〔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6).

〔2〕王俊杰.劳动关系中非经济利益矛盾分析〔J〕.理论探索,2011,(3).

〔3〕冯同庆.公正性期待与工会的改革——基于职工群众社会身份向公民转化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1).

〔4〕常 凯.劳权本位:劳动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点和核心——兼论劳动法律体系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01,(6).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3

关键词:核心劳工标准;全球化;多元主体

经济全球化在给国际贸易、投资等带来福利的同时,伤害了劳工权益。核心劳工标准是保障基本劳工权益的规则,但如今在国际上推行的成效不尽如人意。那么核心劳工标准在实施上采用哪些形式,发展趋势及今后前景如何呢?

一、 全球化给劳工权益带来的影响

全球化最早是1985年由T·莱维提出的,形容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包括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中的扩散。经济全球化下贸易竞争更激烈,使劳工权益保护问题愈加突出。

经济全球化的“双刃剑”效应对劳工权益影响也是两方面的。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劳工权益得到整体改善和提高。商品、资本和人员的国际流动给绝大多数劳动者以新的选择。出口增加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工资水平,工人素质和福利改善的空间得到提升。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获得明显的降低成本的利益,尤其是有利于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

另一方面,劳动者相对于资本的弱势地位更加凸显。发达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冲击,这种低工资国家的竞争还迅速威胁到了一些白领工人,例如印度已成为世界级的数据处理和软件开发中心。发展中国家政府出于吸引外资的考虑,竞相把劳工标准降到最低点(Race to The Bottom),可劳动者更关注社会公平。两者关系平衡不好造成社会矛盾激化。1999年WTO西雅图会议期间,工会等团体组织抗议全球化造成了劳工条件的全球性恶化,一直到魁北克美洲国家组织首脑会议、歌德堡欧盟峰会、热那亚八国集团峰会和香港部长会议,都伴随着反全球化的公众抗议。

二、 核心劳工标准在国内的实施

国际劳工标准名称的出现要比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早, 但目前国际上没有确切的定义,与劳工标准混用,一般把它分为核心劳工标准和经济性劳工标准。核心劳工标准在台湾称基本劳工权利,包括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消除就业歧视、禁止使用童工四项内容,主要体现在8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经济性的劳工标准是指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并对商品的成本产生直接影响的标准。

1. 国内法是实施核心劳工标准的根本保障。没有一个国家明确反对保护劳工权益,也不反对国际劳工标准本身。劳工权益是国家自主决策的,国内立法的完善和司法、执法实践是国际劳工标准实施的根本表现方式。例如以色列修改了《青年劳动法》,明确14岁到15岁的儿童在学校放假期间、并应仅作为一种例外措施,可以做强度较轻、不可能对儿童的健康和成长造成伤害的的工作,以使国内立法同国际劳工标准相符。荷兰否决一项与禁止强迫劳动公约不符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劳工获得地区就业办公室的许可才能终止劳动关系。中国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七条第一款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2. 美国国内法歪曲利用核心劳工标准。美国大肆倡导将劳工标准与贸易在WTO体制内挂钩,并以其经济霸权优势推动在双边和地区贸易协议中附加劳工标准内容。美国国内贸易立法更是体现了这一导向。1933年的《国家生产恢复法》要求只有符合包括组织权和集体谈判权在内的美国国内公平劳工标准的产品才可以进口。1983年的《加勒比盆地经济恢复法》规定受益国家的标准包含工人享有合理的工作场所的统计和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这种用国内法要求他国遵守核心劳工标准的做法,理论上存在国内法域外适用的效力缺陷,且与WTO的非歧视原则不符。

事实上美国对劳工权益的保障状况并不佳,目前美国仅批准了两项核心劳工公约,这与他要求其他国家遵守的政治主张是互相矛盾的。究竟是是美国不愿意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还是自身就存在不能见光的缺陷呢?他在其他国家的舆论压力下,会不会也考虑对一些核心劳工标准条约的批准呢?有一点是确定的,如果美国在施行核心劳工标准上“道德迟钝”,却指手画脚其他国家的劳工权益保障问题,肯定会遭到其他国家诟病的。

三、 当前核心劳工标准的国际推行方式

国际核心劳工标准的推行主体主要有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多元主体采取多样化的推行方式,包括且不限于法律手段。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主要采取公约、协议、生产守则、软法、普惠制五种方式实施。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4

劳动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党的执政基础所在。阐释当代中国劳动关系应放在社会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及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特征视角去理解。我国非公企业党组织处理劳动关系实践涵盖了党组织成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发挥、培育企业先进文化等各个方面。党组织处理非公企业劳动关系,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劳动矛盾。

关键词:

非公企业党组织;劳动关系;和谐;国家治理

2012年,党的十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再次明确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工作。那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企业要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发展,党组织将如何发挥作用?本文的研究将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当下我国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后,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如何认识当代中国的劳动关系。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劳动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和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劳动关系,也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1]中国的劳动关系矛盾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又有中国的特殊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基础必须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以及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公正的分配制度、完善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界定何谓和谐劳动关系,有学者认为它是指处于一定组织状态之下相互沟通、依法协调、有序参与、积极有为、公平正义、和睦相处的劳动关系。而有学者更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一种现代劳动关系,涉及不同的利益群体,包括国有企业职工、非公企业中各种社会阶层人员,这种和谐是利益的和谐,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利益的平衡。建立在这种新型的和谐劳动关系应借助制度化的、规范的平台和渠道,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达成双赢局面。我们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形式,它以实现利益为基础,以平等为前提,以对话和协商为手段,以实现双赢为核心原则,以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此为逻辑起点,我们应将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理解放在更为宏观的、更为战略性的框架中去思考。

1.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基础部分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资关系是其中之一。涉及劳资关系不能回避马克思的劳资理论。马克思的劳资理论以历史的、现实的人作为研究出发点来探讨劳资关系主体,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分析劳资关系问题。依此原理,在一个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各生产要素处于稀缺资源且流动不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生产力,充分让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能极大地缓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由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与劳动关系必然回归到现实社会基本关系。因此,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破除计划经济劳动关系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现实的和谐劳动关系。近年来,在实践和谐劳动关系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协调劳动关系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党政领导、社会协同、企业与职工参与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初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双重转型期,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差距扩大化等问题,沿用传统社会管理只强调政府一家独大的作用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需要,而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参与。因此,要加强社会组织在劳动关系中的协同作用。在面对企业内出现的各种劳动纠纷,应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渠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对话交流、平等协商、相互谈判、规劝疏导,发挥化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作用。

3.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非公企业劳动关系是指企业劳动者与企业主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等,其中经济关系是基础。这种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存在。只有平等合作,劳动关系各方主体才能达成契约。平等合作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也是劳动和谐的基础。一般地说,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着资本者和劳动者两个主体,从生产要素属性来看,资本要素和劳动力要素都具有两重性,即资本要素具有增值性,又有人格化资本产生的贪婪性和剥削性;劳动力要素具有创造性,又有劳动者有权利与资本所有者共享企业剩余而产生的革命性。因此,劳资之间可能存在着“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状态。但是,无论是对劳资方中任何一方,利益的一致性和正向性既是合作的初衷也是合作目的。双方通过平等合作达成契约,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因此双方会处于“合作博弈”的状态。必须强调指出,我国的非公企业劳资关系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产生劳动关系。这种企业劳资关系性质是以合作互赢、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社会关系,与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矛盾不可调和有着本质区别,从而决定了劳方和资方在根本利益上一致性,决定了劳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

二、我国非公企业党组织处理劳动关系实践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增长,许多非公企业创造性地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相应地党组织在各自企业开展工作,发挥了党组织应有作用,党组织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成果广泛存在于我国的劳动关系实践之中。

1.党组织成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在实现企业劳动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现代社会,人民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参与、行政参与、决策参与都是公民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在企业劳动关系中真正发挥作用,就应该在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有话语权,真正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与企业经营管理层双向沟通“无缝对接”。当党组织能参与管理层的活动,在企业经营决策中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就能有效协调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维护与协调职能。当前,在一些上规模的非公企业中,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形式有:党组织成员以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身份成为企业管理层,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机构;党组织负责人或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企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经营管理会议,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建立了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双向沟通机制,对涉及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带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有关广大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增减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重大沟通会议;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参与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党组织真正做到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在维护企业劳动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以“党内带党外”互动帮扶影响劳动和谐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就十分强调党员质量。列宁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2]p51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一直就坚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基层普通党员的带头作用。强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近年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化,“两新”组织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在“两新”组织实现“双覆盖”、“双增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两个作用”。各地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截至2013年底,162.7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58.4%。在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取得了可喜成绩。温州的正泰、德力西、华峰等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从温州各级党政机关退休的干部余热,聘请他们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有些人还在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董事或办公室主任等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以他们的年龄、资历、资源、能力、多年党务工作经验与威信,确保党组织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有机统一。在他们得力有效工作下,这些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以紧密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创新组织活动、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环境”等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到了“关键时刻站得出、困难时刻上得去”,“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次品”,以自己的“有为”赢得了“有位”。为此,正泰、德力西、华峰等集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3.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会、共青团、妇联都是在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重要社会团体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力量,在维持社会和谐、服务社会、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党的十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充分认识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它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例如,华峰集团于1998年7月成立工会后,党委实行党工团一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工会“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优势,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权益集体协商机制,在促进企业和谐中扮演了“调节阀”的角色;集团党委不断强化党团建设,在党团活动中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为党团员提升专拓宽员工上升的通道和平台,有效扮演了“助推器”的角色;集团党工团组织致力于员工关怀,大力开展以“竞赛奖金”、“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困难帮扶活动,积极建议并促成集团先后出资1亿元,让劳动者获得劳动收入之外的经济援助,为企业发展扮演了“稳压器”的角色。集团党工团组织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上级表彰,获得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单位”、“浙江省先进团委”等多项荣誉称号。

4.培育企业先进文化,为非公企业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理念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非公企业文化建设在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中取得丰硕成果,一大批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形成和构建的背后都与非公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相关,也与企业党组织工作紧密相关。近年来,中央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提出以培育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地许多非公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有关精神,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识到企业文化作为企业软实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了诸多的文化理念。如泰昌集团党总支2005年成立时,集中打造集团文化体系:理念文化、核心价值观、人才价值观、企业愿景,围绕这四方面文化体系,企业从经营管理和运作的规律出发,制订周密计划,精心设计载体,把增强企业党建活力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取得好效果。该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的创造力,以员工的名字命名小发明小创造,对好的发明,经泰昌科协评估后,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这个措施实施后,先后有“世袍放样法”“小军切割法”等30多项小发明小创造得到命名。在集团先进文化理念运营下,泰昌集团先后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浙江温州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

三、当前非公企业党组织处理劳动关系理论维度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理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并用新理论指导社会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历史责任,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个重要特征。但是理论创新必须有一条基本遵循,即“老祖宗不能丢、大道理还是要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依然是党组织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指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劳动矛盾是调整市场化劳动关系必然选择。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指导地位前几年,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爆发后,西方许多学者都在深思危机的根源。原以为被西方学者奉为“经济学圣经”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新旧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能给他们提供正确答案,可是事与愿违。这样,他们将目光转向了马克思,“重新发现”马克思,《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再度畅销,他们也确实在这些原著中找到了正确答案。这就是恩格斯所指出的:“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3]p79可是,现实中还有人认为马克思在研究劳资关系中使用的是阶级分析方法,更多地解读的是由于剥削的存在使得劳资双方不可调和,从而得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不可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实上,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一种严重曲解,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4]p691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为我们研究劳动关系提供了钥匙。首先,从生产力来看,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力生产水平总体处于低下,许多劳动者没有太多的专业技能,相互间可替代性强,导致工人间竞争激烈,资强劳弱的局面无形之中就形成了,由此,各种不公平、不合法事件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加剧了劳动关系紧张。因此,发展生产力,提升劳动者知识、技能,掌握核心技术是缓解劳动关系紧张局面的根本动力。其次,从生产关系来论,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使得我国生产关系发生了转变,已从单一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导致我国劳动关系的类型变得复杂多样,既有公有制中劳动关系,也有私有制中劳动关系。对待这些不同类型劳动关系,就应该坚持辩证的观点来分析问题。我们认为公有制中劳动关系不存在着根本性质不同的对立面,劳动中产生的矛盾是由于分工不同而造成的,是暂时的;而私有制中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着性质的对立面,但是,合作、共赢、共享是主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应该寻找利益最大化,就是求同存异的过程,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经济起着主导作用,不断再产生出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关系,能对非公企业的劳动关系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措施得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我国是可以实现的。最后,从上层建筑来说,恩格斯早在1890年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说,上层建筑的法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相抵触的一种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4]p598其“发展”进程大都“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成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的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一再突破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5]p702这充分说明了法与经济对和谐的重要作用。深入分析非公企业中劳动矛盾,就会发现我国体制转轨中引起的“制度不对称”问题,如有关农民工的户籍制度、子女入学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因此,要实现劳动关系的公正,必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充分保护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使劳动关系在规范制度下有序运行。

2.是实现劳动关于和谐的基础力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是代表整个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组织,承担着整个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委托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党一贯坚持的根本方针。要认真贯彻好这条根本方针,其实质就应坚持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把工人切实当作企业的主人,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当前,我们应不断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坚决纠正各种忽视工人阶级重要性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这些错误言论和行为,背离了党的根本方针政策,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和谐与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事实上,只要是理性人都明白。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实现企业和谐、社会和谐关键是发展,是人,而发展最根本出路在劳动,在人。为此,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真正把职工群众冷暖系于心上,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帮助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决策机制、工资增长协商共决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独特作用。

3.解决劳动矛盾应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的是要解决好影响发展的各种社会矛盾,以和谐共赢总揽全局;要解决好旧有的以人治为主要方式的治理思维,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路径选择。在这一战略目标下,解决劳动矛盾,必须转变思维,加强法治保障,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从源头治理劳动矛盾。为此,清醒认识矛盾性质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准确把握主要矛盾,才能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法。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问题,其性质是人民内部矛盾,其主要矛盾表现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之上的劳资利益诉求不一致性、利益差距不平衡性、利益实现渠道不同性。为此,对待劳动问题,必须采取民主法治协商办法解决。一方面,以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公平仲裁人的角色,相应地,要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协调配合,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另一方面在健全劳工维权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障制度中,在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和职工民主管理等依法维权机制前提下,要引导劳动者,回归理性,遵循法定的程序,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再则,也要建立长效机制遏制“资强劳弱”,完善劳动争议和的调解和仲裁处理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职工权益,在实践中实现“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胡磊.论马克思劳动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拓展[J].社会主义研究,2012,(5).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5

人们常说,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没有劳动就没有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不论是什么劳动,都是光荣伟大的。那么有关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1

劳动的感受和在劳累时大汗淋漓的感受,这些都不是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体会到的,这种感受是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最光荣的感受。今天城建局扫大街义务劳动,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保证了街道的整洁,虽然我们大家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但是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通过这次劳动使我们增强了同事之间的凝聚力和团结精神。

打扫开始了,在局里领队的领导带领下,每个同事都认真地做好自己负责的工作,在打扫中干得热火朝天。在街道两旁,参加活动的各位同事们热情高涨,扫地的扫地,倒垃圾的倒垃圾,大家干得热火朝天,将近2个小时的劳动以后,一条街道终于打扫干净了。通过这次义务劳动的实践,启发了我们在义务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引导我们去了解劳动的价值体验环卫工作人员的辛苦。义务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大家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劳动。参加义务劳动的光荣感,有利于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我们的宠爱,使我们对劳动的概念了解肤浅。这次的集体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城建局的领导们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这次实践,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无论是会还是不会,你都要有勇气面对它,尝试一下。做了,你是困难的领导;不做,你是困难的俘虏;而我在实践中收获了许多,同时也发现了许多自身的不足。所以,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更加努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2

义工社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大家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每个人都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正因那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务必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用心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义工社实践活动提高了大家的社会实践潜质。引导了大家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职责感和社会适应潜质。而义工社组织的劳动,更让大家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这天,对于一些出生牛犊的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这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学生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此刻的学生,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学生越能适应它。

从中受益,我们义工社也就应多带动些人来参与这种活动。提高大家的道德素质和修养,让每个人都能有一个美丽干净的生活环境。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3

在x月14日,我参加了一个王国栋妈妈组织的活动——去潍坊社会福利院参加义工活动,印象颇深,令我记忆犹新。伤感签名男生潍坊社会福利院我来过一次,是小学老师组织的,但是我们看的不是老人,是一些婴幼儿,还有残疾智障的孩子。当时我才上五年级,我的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但这次我却是在上了初中之之后的,感受不一样,对在福利院的人想法也不一样了——我的想法由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变成了同情还有为他们尽一份力。这次,我长大了,我想为社会做出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到了福利院之后,我穿上了印有“潍坊义工”四个字的鲜红制服,那时,我的感觉就像我真是一个潍坊义工一样,情绪有一点激动,还有想立马为他们干活的冲动。

公益劳动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工会;权益维护;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创效;阳光文化

近年来,国际国内钢铁市场总体形势“疲软”,涟钢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境。面对企业严峻形势,涟钢工会始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减债降负、挖潜增效”工作大局,提出了“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职工积极性的调动者、做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组织者”工作理念,主动作为,为企业发展发挥了工会作用。

1.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1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制度

加强源头参与、源头维权。一是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了一次职代会,按要求和程序把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涟钢职工奖惩办法》、《华菱集团整体资产H股上市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提交了职代会审议通过;二是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对职工的经济权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双保险”,达到互利共赢;三是组织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生活物资、药品的质量与价格,食堂饭菜质量,安全管网、劳保用品、防暑降温、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等情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同时参与企业市场调研、营销采购储备人才招聘、职工住房购买、任职资格考试、中层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等监督活动。

1.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

一是制度保障。修订《涟钢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司、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应公开的内容,公司高中管人员的薪酬收入、车补、电话费等情况,二级单位收入分配、节余工资发放、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等职工普遍关心问题得到全面公开。二是检查保障。为确保厂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工会每季都组织检查并通报。三是实施网络公开。2011年,公司在内部网络上开通了厂务公开专栏,共分生产经营、营销采购等8个一级目录和38个二级目录,使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在网上得到公开。

2.做职工积极性的调动者,着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2.1推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创效活动

大张旗鼓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是工会的传统品牌项目,是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涟钢制定了《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对合理化建议的提出、评审、反馈、奖励、表彰进行了规范完善,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今年来,该公司各单位共报送3288条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推动了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深入推进群策群力活动。2010年,涟钢开始推进群策群力活动,从公司到分厂到车间到班组层层进行发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减债降负、挖潜增效建言献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1年,各单位申报“群策群力”项目28个,通过批准实施项目13个,今年1-8月,又有公司级项目10个,分厂级项目158个,车间级项目110个,其中公司级群策群力项目《提高铁水直接入炉率》取得初步效果,铁水直接入炉率大幅提高。目前,群策群力已成了职工自发行动,企业职工改进管理、促进生产的日常管理工具。

大力加强班组长培训、班组长公推直选以及班组对标竞赛活动。班组是企业的“细胞”,其活力决定着企业的活力。为充分激活这一活力,公司从“班组长培训、班组长公推直选以及班组对标竞赛活动”三个方面来提升班组管理水平。一是开展班组长培训。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班组建设、班组长培训存在的问题和班组长的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从各班组中选拔优秀班组长进行授课,组织经验交流。二是开展班组长公推直选。通过试点推行、职工公推的方式,对年龄较大、班组管理工作效果不佳的班组长进行公推直选,这样有助于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发挥班组效益最大化。三是开展班组对标竞赛活动。劳动竞赛不仅需要物质奖励,更离不开精神激励,公司从今年5月份开始,连续4个月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的单位送去了喜报和奖金,这种传统的敲锣打鼓形式在职工中反响较好,也起到了激发职工创造热情的作用;同时,又通过召开班组对标竞赛交流会的形式,及时交流典型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营造了良好的“比学赶超”竞赛氛围。

2.2做实扶贫帮困工作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近几年企业在经营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关爱不减,按照涟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在没有完成利润指标的前提下,是要减发职工绩效工资的,但近几年涟钢普通职工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11、2012连续两年对在册职工、内退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在2003年就成立了困难职工扶助中心,曾得到黄菊、王兆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今年,企业又对帮扶体系进行了整合,将离退休职工纳入扶贫帮困体系,享受与在岗在册职工的同等待遇,同时加大对职工患大病的补助力度,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今年1月至8月,共补助(慰问)困难职工2000多人次,发放困难补助金(慰问金)149万余元;选送职工荣誉性休养568人。在今年5月份的湖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评随机抽查中,职工对公司领导班子的满意率达98%,对公司工作的满意度达99%。

3.做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组织者,着力促进阳光文化落地

3.1大力开展“追寻劳模足迹,弘扬涟钢精神”系列活动

一是用劳模现身演讲激励职工。今年从4月初开始,涟钢工会从历届劳模中挑选出带有典型代表性的劳模10名组成巡回宣讲报告团,以劳模现身讲述的形式深入各二级单位以及车间、班组进行宣讲,深受职工欢迎。二是用劳模形象影响职工。组织了《劳模—钢铁脊梁》劳模文化墙、“劳模风采”进班组、“劳模风采”专栏摄影等系列宣传活动,该公司对部级劳模7人,省、部级劳模22人,市级劳模18人,公司级劳模的照片和优秀事迹集中在文化墙进行展出;1000名在岗劳模风采张贴到班组;约6000幅劳模风采照片刊登在该公司内网,起到了用身边的劳模激励职工的作用。三是用文字宣扬劳模精神。很多职工撰写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在公司内网、《涟钢报》、《索桥》和《脊梁》等网络、报刊上发表。四是用实际行动赶超劳模。各单位认真组织“我向劳模怎样学,我在岗位怎样干”员工大讨论和“劳模精神落地在岗位、见效于行动”的比学赶超活动,切实保障学习劳模精神活动的延续性,在全公司形成了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