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例6篇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1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一第一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我市现行标准下省定贫困村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清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和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准识别。考核精准扶贫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系统完整建立、纸质台帐配套管理、数据报送及时准确。

(二)精准帮扶。考核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两个全覆盖,并建立科学帮扶方案和帮扶措施。

(三)精准管理。考核精准扶贫14个专项扶贫工作成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完成精准扶贫信息报送任务,开展精准扶贫宣传、布置公示公告栏;省定贫困村约束机制执行情况。

(四)精准脱贫。考核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任务情况;摘帽和退出程序规范,重点考核两次公示、最后公告、脱贫确认书签订、系统标识等指标;开展精准脱贫群众满意度测评。

考核实行百分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四县市区专项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详见附表。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精准扶贫工作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20xx年、20xx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自查打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扶贫办。

(二)市级考核。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自查打分情况进行数据汇总整理,采取查看资料、专项调查、实地核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绩效考核计分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

(三)沟通反馈。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专题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县市区,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纪检、监察、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三)违反贫困村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四)违反贫困退出规定,不按标准和程序,弄虚作假,搞假脱贫、数字脱贫的;

(五)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第七条 考核结果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开展半年考核,重点考核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对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精准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九条 各县市区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二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把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到20xx年实现6个贫困村销号,20xx年实现1542户、5492人贫困户越线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扶贫成效,推动全镇人民同步进入小康。

二、考核原则

(一)强化领导,明确权责。镇党委、镇政府要将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各村(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各村(社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考核关键,确保工作有部署,到户有对策,到人有办法,实现贫困村面貌大改变,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公平公正。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对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先进村(社区)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及个人进行惩戒鞭策。

三、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四、考核方式

单项考核。

五、考核内容(共100分)

(一)组织领导情况(10分)

1、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将其列入党支部、村(居委)重要工作日程,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5分)。以查看会议记录为主,缺一次扣1分。

2、贫困人口增收情况、减贫任务是否完成(5分)。根据脱贫计划,如期完成脱贫计划得5分,每差一户扣0.5分。

(二)产业扶持贫困户完成情况(10分)

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模式,每年是否新发展1个以上能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支柱产业及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一个2分,合作社能为本村80%以上贫困户脱贫增收发挥实实在在效益8分。如每年新发展2个以上能带动本村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扶贫支柱产业,并成立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受益贫困户占本村贫困户80%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加5分(只成立专业合作社的,不加分;有支柱产业,没有成立相关合作经济组织的,加3分)。

(三)帮扶责任落实情况(8分)

是否按照结对帮扶机制要求落实了帮扶责任及帮扶责任人,确保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每错统、漏统一户扣2分。

(四)三类对象人员完成情况(10分)

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修不起房屋的深度贫困户等工作是否准确地进行了调查、核实、公示并及时上报。每虚报、假报、漏报一户扣3分。

(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完成情况(16分)

是否按计划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组进行了村庄整治,贫困人口的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整村脱贫规划,完成了得满分;没完成则按规划投资比例折算得分。

(六)扶贫项目工程实施情况(6分)

由村级组织实施的,是否在规定工期内按照相关质量要求完成;承包给施工队伍的,各村(社区)是否履行好监督职责。没按要求完成或者监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七)资金管理情况(12分)

各村(社区)扶贫资金使用是否公示(4分),发现一次扣2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账目是否清楚(8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者账目不清,发现一次扣3分。

(八)上报各种表册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28分)

是否按时上报镇下达的有关贫困村、贫困户等各类表册和信息,是否将扶贫攻坚工作相关资料规范存档,并准确无误。凡是不准确不及时按时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六、考核实施

由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扶贫办具体实施,负责对各村(社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

(一)平时抽查占总量30%。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抽查一次工作开展、驻村帮扶情况、工作配合情况、信息和数据报送情况、扶贫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按比例计入年度考核。

(二)年度专项考核占总量70%。每年12月份,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由镇扶贫办对照年度任务共同对各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值,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得分中。

七、结果运用

(一)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与奖励,并将考核得分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中。

(二)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其余85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在85分以下者,不予评奖,通报批评,对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八、本细则由凤鸣镇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县精准扶贫考核细则三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我县在20xx年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的目标,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主动履行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考核精准扶贫工作。

(二)科学规范。根据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备办);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的22个行业单位;驻村帮扶包村责任单位;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办法由县委基层办商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制订。

四、考核内容

(一)乡镇。重点考核各乡镇对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二)驻村帮扶单位。重点考核帮扶责任单位支持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三)22个重点工作单位。重点考核22个行业单位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涵盖的重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制定行业帮扶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重点考核贫困村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精准识贫、落实责任机制、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日常管理、脱贫重点工作情况、减贫成效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由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参与,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别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考核,再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二)坚持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检查和调度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评估。

(三)各乡镇要加大对非贫困村支村两委的考核力度,制定考核细则,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

六、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挂钩。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先进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当年未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或者考核排名位于同类考核最后2名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在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经纪检、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等。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2

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下简称“生态护林员”)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生态护林员是指在建档立卡人口范围内,由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

享受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的生态护林员范围为部级贫困区县(以下简称“补助区县”),即等14个贫困区县(自治县)。

第四条

建立由林业、财政、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与财政、扶贫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业务职能划分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区县可结合实际,从补助资金安排部分简易装备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

第二章

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情况,结合补助区县贫困人口、贫困程度、生态资源、工作绩效等因素,按照因素法与平均法相结合的办法,会同市级财政、扶贫部门提出补助区县生态护林员年度资金分配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护林员选用与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组织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建立生态护林员数据库,做好数据汇总和信息报送;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级扶贫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

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级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选用和生态护林员数据库信息录入等管理工作;区县财政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工作;区县扶贫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

第八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包括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林业工作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生态护林员选用(续用)、培训、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数据库及档案,及时更新入库和上报生态护林员动态变化情况,组织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开展业务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

第三章

生态护林员选用管理

第九条

生态护林员选用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十条

选用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用。

第十一条

选用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张贴选用公告,明确选用资格条件、名额,选用程序、方式以及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费用,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申报。贫困人口通过村两委向林业工作站申报。

(三)审定。林业工作站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公示。村两委将拟用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

征求村民意见。

(五)使用。经区县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区县人民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签订管护协议。

第十二条

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管护范围、职责、期限和劳务费支付、考核等内容。

第十三条

生态护林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主动要求退出的,应当按照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同时,按选用程序及时补选。

第四章

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乱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碑、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劝止并报告。

(三)做好管护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第五章

第十五条

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区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报送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

一、增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主要工程,我办党组对这项工作十分注重,年头,党组就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首要负责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小组,结合办实践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全年目的任务逐项细化分化,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指导;执行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化,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系统;二是“一把手”认真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工作严密结合,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营业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审核,而且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放在抓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不断完善各项准则,常抓不懈,保证了各项的顺利开展。三是研讨制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施行意见,年头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插。四是增强对指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的党风责任制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党风责任制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本质,筑牢思想防地,严守从政原则。五是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所分担的部分工作中,在落实营业工作的还,落实党风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逐级负责的准则,把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当的详细责任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增强党员指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审核工作,而且督促各科室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分化和落实工作,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寓于扶贫工作之中。

二、增强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办法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一是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指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普通状况下应用每周一、五时间增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学习;二是坚持办指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党风廉政专题教育片,增强廉政和律例认识,筑牢思想品德和党纪公法防地,坚持准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教育本办指导干部要切实实行好“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榜样;三是深化学习贯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本身不足,并进行认真的整改,获得了优越的结果,获得了市指导组的好评。

三、增强监管,保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因为财务扶贫资金执行省管县,资金直接由省财务下到达县市区财务的体制。在“十二五”时期,经由国家认定,我市共有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10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35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上一年又补充了247个重点村。国家每年累计投入我市各地的扶贫资金1个多亿元。资金执行省管县后,资金的监督工作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为此,我们把资金的运用安全,资金运用效益,资金的监管作为从源头上管治腐败头号大事来抓,严把四个关隘。一是严把项目治理关隘。坚持一切财务扶贫资金的项目都从村级扶贫规划项目库中提取,在扶贫项目施行进程中,具体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制,财政执行报帐制,工程执行投标招标制,项目完工执行验收制,项目在施行之前,施行的乡镇或单位必需与县(市、区)扶贫办签署项目施行责任书,但凡财务扶贫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基本设备项目,必需经过投标招标方法选择施工单位,在项目标施行进程中,合时组织相关本能机能部分不按期对其施行状况进行检查,对施行好的项目进行表彰,对施行不到位的限日整改。日常的监督工作,由村级项目监督小组,依据村级议事准则进行监督,实时发现问题实时处置;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单位提出请求,由县(市、区)扶贫办组织相关本能机能部分进行验收。二是资金治理关隘。县(市、区)、乡镇必需执行财务扶贫资金专户专人专帐治理,封闭运转。执行严厉的扶贫贴息政策,在借款的安排上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用益”的准则,坚持执行银行与扶贫部分双把关,按顺序立项申报和审批,严厉执行优惠利率政策。因为工作防备在前,办法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三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对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我办经过下发文件,还构成了四个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的对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督促检查落实状况进行了“回头看”,从检查的状况来看,各地整改进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本年省财务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对我市的财务扶贫资金的绩效进行了考评,我市荣获全省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四是抓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依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共同财务部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扶贫办做好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部署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当前,对各县市区财务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曾经完毕,从检查的状况来看,各地的贫财务扶贫资金运用安全,结果分明,发扬了效益。五是抓督促检查。采取按期或不按期督促检查的方法,发现问题实时处置,重点村建设稳步推进,没有呈现损害群众好处的的问题。六是增强责任追查。果断查处违背扶贫政策,损害贫穷群众好处的问题,凡形成严重影响的案件,按照司法律例严厉处置,并追查有关指导和人员的责任,保证财务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四、从严管治,指导干部清廉自律工作落实到位

1、抓四项管治。办党组认真落实指导干部爱人和后代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安居等有关事项申报准则注销准则;认真落实管治指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机谋私的问题;认真管治指导干部应用和把持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问题;管治了指导干部互相请托,违背规则为对方的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方面供应便当,谋取不合理好处的问题。实时提出了将四项管治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主要内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有关科室提出了详细要求。经过管治和检查,没有呈现违背规则的人和事。

2、抓厉行节省。一是办党组高度注重,把落实厉行节省等有关规则摆上主要议事日程,中心、省、市下发文件后,办党组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的基本上,先后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长进行了学习传达,使全办干部职工可以精确地掌握文件的首要内容和精神本质。依据市委、市县政府《关于贯实中心和省委、省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省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详细规则(发[2012]3号),以及市委办、市县政府办《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省的施行方法》(办发[2012]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践,制订了《市扶贫办贯实厉行节省施行方案》。二是严厉预算约束。2012年预算编制执行“两个零预算和四个负增进一个零增进”,即车辆置办经费零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零预算、车辆运转经费负增进(2012年方案在近三年平数基本上紧缩30%)、大会经费负增进(2012年方案在上年的基本上紧缩10%)、招待经费负增进(2012年方案在上年的基本上增添10%)、机关水电油(不含车用油)负增进(2012年方案在上年的基本上紧缩5%),旅差费在零增进(2012年方案在上年的基本零增进)。三是严控公事招待支出。执行了总额节制,2012年招待经费在上年的基本增添10%,本年招待经费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1.6%。二是上级来人来客需求款待的,严厉依照省、市“三定四禁绝”要求进行招待,招待时请示分担指导赞同后,由综合科安排,由有关指导和科室负责人奉陪,陪客人数准则上不能超越3人。公事招待支出每月一次,承受监督。四是严控公事用车资用支出。车辆执行统一治理,相对固定,执行公事派车准则,由综合科统一调度。车辆维修在县政府收购公开投标方法确定的15家定点维修厂家进行定点维修、在定点加油站加油,修缮和加油由综合科派人参与,按期每辆的车辆的修缮费用和加油费用。制订了严厉的小车治理准则,从各方面节制车辆的的费用发生。本年车辆运转费用比近三年同期均匀数的基本上下降了26.6%。2012年我办没有更新和置办公事用车。五是严控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本年我办没有出国(出境)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预算。六是严控大会费支出。本年来,我办严厉节制大会数目和规划,倡导开小会、开短会、兼并开会,大会都是节制在半天以内,不开住宿大会。本年以来我办严厉节制了大会经费,本年大会费支出比上一年同期紧缩了15.6%。七是严控公事员出差经费支出。本年以来我办严厉节制出差人数,出差由首要指导把关同意,没有呈现借调查、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行。2012年我办出差经费完成了零增进。八是严控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支出。我办没有楼堂馆所建设这方面的内容。九是积极推进公事卡结算准则。依照市财务局《关于具体履行市本级公事卡准则的通知》(财库[2012]19号)求,我办为本办工作人员处理了实名公事卡,处理后,我办严厉依照文件的要求,工作人员出差及处理公事消费,准则上运用公事卡消费。

3、抓小金库管治。一是依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的施行方案》要求,我办党组对“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十分注重,成立了专项管治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全办范围内“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研讨制订有关管治办法。为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深化开展,疏通群众告发信息渠道,设立了告发德律风。二是明确职责,制订了专项管治施行方案。为抓好“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的贯实,我办在2012年6月就制订了开展“小金库”管治工作方案。方案中确立了总体要要求基本准则,明确了专项管治对象和范围,规则了专项管治工作办法和步调,了专项管治组织指导,说明了专项管治政策规则,提出了专项管治工作要求。三是统筹统筹,增强了专项管治协分配合。在专项管治时期,各科室增强协调,亲密共同,把“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与检查有关规律规则执行状况和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密结合,与规范津补助贴治理、节省和节制行政成本支出、增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与财政治理、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相结合,构成了全体合力,齐抓共管,保证了管治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四是标本兼治,增强了专项管治源头治理。我办专项管治“小金库”工作,在果断查处和改正违纪违规问题的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准则建设,逐渐坚持和完善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教育,加强开展“小金库”管治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清廉从政认识。对管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化分析缘由,合时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准则。进一步增强财务进出日常治理和监督,提高财务资金运用的规范性和有用性。坚持健全预算公开和单位财政公开准则,加强预算、财政通明度。进一步规范并严厉执行财政管帐治理准则,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深化部分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准则改革,履行综合预算,落实“进出两条线”规则,执行国库单一账户准则。严禁违规发放津补助贴和奖金福利。增强账户和现金治理,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治理。经过上述办法,我办“小金库”专项管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任务具体完成,没有发现财政治理工作中不规范的景象和问题,获得了必然成效。

4、抓清廉自律四个问题专项管治工作。为认真贯实市纪委关于对违背清廉自律规则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管治工作,具体部署在全办范围内对违背规则装备和运用公事用车,指导干部违背规则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付出凭证(简称"红包"),指导干部以各类方式参加赌钱或变相赌钱和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背规则到营业性文娱场合活动等四个问题开展专项管治。我办高度注重,扎实推进部署专项管治工作,保证工作获得实效。一是高度注重,迅速落实。10月18日,召开了党组大会,迅速传达专项管治工作的精神,党组书记、主任毛向东就做好专项管治工作进行了发动和部署。二是坚持机构,增强指导。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成员的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当日常工作。三是制发方案,明确步调。依照市纪委要求,结合单位实践,印发了《市扶贫办关于对违背清廉自律规则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管治工作的施行方案》,专项管治工作从2012年10月起,至2010年2月完毕,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而且详细明确了每阶段的工作目的任务,落实了责任。四是宣传发起,营建气氛。应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专项管治工作有关精神、要求及工作部署,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项管治的目标、意义,加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办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填写了《个人自查自纠状况申报表》和《违背规则装备和运用公事用车自查自纠状况注销表》,并进行了公示,承受群众监督。要求在2012年12月20日前向办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自动交待违背清廉自律规则四个问题的,在综合思索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立场等要素的基本上,处置时可以从宽,以到达惩办少量、教育大多数的目标。自查自纠阶段完毕后,对继续违背清廉自律规则四项要求的,要从严从重查处。重点检查阶段将由党组抽调有关人员组织检查组,对全办开展专项管治工作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置,公开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则,追查指导的责任。从当前我办开展自查自纠的状况来看,没有发现违背清廉自律规则的四个问题。

五、增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利运转机制到位

在抓好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基本上,从健全监督治理机制等方面动手,把从源头上预防管治腐败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各项准则,几项重点工作是: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准则,对有关方面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认真执行指导干部交心说话准则,述职述廉准则,增强指导班子内部监督;本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则,严重事项集体评论决定,分工不分居,增强了指导班子的团结与沟通。二是指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严重事项申报准则,在党员干部中做好八小时以外自律与监督治理准则,增强监督,做到洁净干事。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准则,不断添加工作通明度,具体履行做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渎职追查制等准则;在机关中履行亮牌上岗、公创办事顺序和规范、奉告投诉德律风等便民办法,自觉承受群众监督。四是为贯彻认真市委《关于增强对县级指导班子首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试行)》(发[2012]8号)和《关于施行三重一大集体决定计划准则的若干意见(试行)》(发[2012]9号)规则,制订了相关准则,并严厉执行,做到严重事项决定计划、主要干部任免、主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运用,必需经集体评论决定计划方法明确、权限清晰、顺序规范、执行严厉有用、监督有力、没有呈现违规状况。五是健全准则。进一步规范财政准则,坚持按期财政公开,加强资金运用的通明度。对各类大会、公事招待、小车治理、出差、学习培训等触及职工工作生活比较敏感的问题一按准则做事,用准则管事,杜绝单位开支的随意性。

六、多措并举,具体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到位

我们在效能年活动中,依照市机关效能建设指导小组效能年活动的要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做事效率、改良机关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程度”4大目的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贯串一直、把处理实践问题贯串一直、把保不变、促改制、谋发展贯串一直,努力在提高为“三农”和贫穷群众的服务程度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全力提能提效。为此,着力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1、增强学习、打牢基本。一是先后传达学习了市效能建设指导小组、市效能办下发的一切文件,传达学习了市委市县政府指导关于效能建设和改良机关作风的一切发言精神。我们坚持每周一学习准则,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时学习省、市效能年活动和改良机关作风文件和指导发言,把增强效能建设和改良机关作风教育贯串于效能年活动的一直,筑牢夯实思想认识基本。二是对照检查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照检查本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形态,剖解本人,找出差距,明确努力偏向,并写出阅读领会和交流谈话提纲。到达了改良本人工作办法和工作作风,提高本人工作效能的目标。

2、深化查摆、重在整改。在效能年活动中,我们坚持与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查摆问题做好整改放到突出地位上,把边查边改贯串于活动的一直,务求获得实真切实的成效。从本年3月中旬开端,我们面向社会和面向重点乡镇村普遍寻求意见活动,先后2次发函(100多份)、12次召开座谈会,寻求意见达百余人,2次梳理归结,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承受群众监督;本年5月上旬,我们又面向机关内部,集中开展了“四查四看”活动:即一查思想观念,看能否结实坚持了效能认识;二查学习效果,看能否体会和掌握了效能年活动的主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三查工作作风,看服务认识与实干精神强不强,能否真正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凉;四查工作效能,看能否做到了优质服务和各项工作获得了有用落实。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

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是党和国家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为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切实解决我区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和其它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医疗、入学、住房等“四难”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扶贫精神和《**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贫范围、审批程序、发放

第一条扶贫范围包括本区户籍的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和其它特殊困难群众。低保对象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0元的群众,困难群众指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320元但低于400元的群众。以上对象致贫原因包括家庭人员无劳动能力、因病长期服药、重大疾病、家庭人员残疾等。

第二条审批程序

(一)区级扶贫资金的审批程序:由居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加意见盖章,区社会事务办调查核实,填写有关申请审批表,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5万(含5万元)至10万元的须经区党工委书记、主任批准,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由区党工委班子讨论决定,最后由区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共同审批。

(二)社区扶贫资金的审批程序:按各社区经费开支审批权限执行,专款专用。

第三条区级扶贫资金由区社会事务办发放,社区扶贫资金由社区居委会发放。

二、生活补助

第四条为进一步扩大生活保障范围,除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外,将接近保障线、人均月收入高于320元但低于400元的家庭列入困难群体,按贫困程度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第五条对重度特困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50元残疾补助金;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助金;对家中有两名或两名残疾人员的家庭,给予每户每月200元生活补助。以上补助不得重复享受,按标准从高予以发放。

第六条对低保对象的水电费,给予每户每月15元补助,年底一次性兑现。

三、医疗补助

第七条对本区户籍的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因患有重大疾病需入院治疗的,住院费用除合作医疗补助外,区给予医疗救助。

(一)对低保对象的住院费(除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给予城乡基本医疗救助(按城乡基本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救助后仍不足支付住院费的,给予特殊医疗救助。

(二)低保对象的门诊费用由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给予每人每月42元定额报销。门诊费用在100元以下的报销42元,门诊、住院费医保报销后费用在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80%给予救助。超出5000元以上的,根据家庭贫困情况给予酌情救助。

(三)对困难群众和其它特殊困难群众门诊、住院费(除医保报销外)在2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救助3千元至5千元;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救助6千元至1.5万元;在10万元以上的救助1.5万元至3万元。

四、助学

第八条凡我区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家庭子女考入本科、专科、中专、中技或高中等学校,未接受上级政府、学校和其它单位资助的,对其学杂费给予资助,标准如下。

(一)对低保家庭学生按学校收学杂费的收据给予资助80%。

(二)对困难家庭学生按学校收学杂费的收据给予资助50%。

(三)对低保家庭、困难家庭的高中学生(在本区学校就读)给予学杂费100%资助。

五、慰问

第九条对我区户籍的弱势群体,因病住院或出院后由社会事务办、红十字会组织人员进行探访慰问,慰问金每人每次500元。

六、住房

第十条对低保对象家庭住房出现危房、渗漏或居住面积不足的,经区社会事务办、城管办调查核实后,给予改造、修缮或补贴,具体标准按市危房改造标准实施。新晨

七、附则

第十一条资金来源

(一)区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5

进一步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一是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要形成学理论,学政治,学政策,学业务的良好风气,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关于扶贫工作的新政策、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提高扶贫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本领、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努力打造机关队伍建设素质化、文明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管理规范的扶贫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深入推进扶贫专项资金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上严禁谋取个人利益,确保扶贫资金按照政策高效健康运行。

(二)保重点,力求在“扶贫开发细胞工程”等重点工作上有新举措

1、要突出产业特色。扶贫入户项目要注意与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特色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发展的蛋鸡、肉鸭,的肉鸡、县和的蔬菜、涉县的“三珍”及中药材等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要贴近这些产业,进而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一些交通不便、产业特色还不很明显的偏僻乡村,要了解市场,注意培育新兴产业或产品,进而向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迈进。着力推行“七带动”模式,即公司带基地,基地带专业户,专业户带农户,农户带产品,产品带市场,市场带产业,产业带动结构调整,走出一条产业扶贫新路子。

2、要瞄准贫困群体。瞄准贫困户是“扶贫开发细胞工程”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尤其将80﹪的计生贫困户纳入扶贫开发细胞工程中来。全年6000户的任务必须完成,而且每个县三分之一的村中,每村有10户建成产业扶贫的“尖子户”。所谓“尖子户”就是每户都有一个明白人、一个产业(产品)、具有一定规模、增收快。在此基础上,每个县要有3-5个村建成产业扶贫的“样板村”。在安排资金上要适度倾斜。“尖子户”、“样板村”要耐看、经得起检验。

3、要做到搬得好、能致富。检验扶贫移民搬迁这项工作的标准不是住房条件和环境的好坏,关键看群众能否致富。所以,我们今年在完成省下达的移民搬迁工作目标的基础上,要把移民的富民项目做好,解决发展问题,特别是要为家庭妇女、壮年劳动力提供创业平台。

4、要围绕致富门路搞培训。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有一人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成为脱贫致富的“明白人”。在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提技能,促就业”工程,大力推进“雨露计划”,坚持面向市场,依托基地,加强合作,完善机制,实施定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稳定就业率。全年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80期,培训1.8万人。举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班30期,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1200人。

(三)扶弱点,力求在连片开发等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要打破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统一产业方向,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一是要统筹规划。规划是连片开发的基础,每个重点县要结合我市东部振兴规划和当地主导产业,从发展战略的角度搞好产业扶贫的连片开发规划。可以选择交通方便、扶贫重点村较为集中的区域,也可以选择临近县城或人流、物流较发达的区域,还可以选择目前有一定发展基础且有潜力的区域,从长远发展考虑进行规划建设。规划中要突破村为单元的地域界限,做到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产业目标统一规划,力争做大做强。二是土地合法流转。土地合法流转是连片开发的关键,实现土地合法流转,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级组织的协调能力;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坚持正确引导,不能搞行政命令;在流转方式上要灵活多样、积极探索。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积极性。竞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扶贫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其核心是改变扶贫资金的平均分配,做到谁筹资、就补助谁,谁投入多、就补助多。通过竞争,提高“扶贫开发细胞工程”质量;通过竞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产业集群发展。以此为基础,争取国家、省级连片开发资金。四是要有龙头企业带动。连片开发要和龙头企业实现有效对接。要选择那些具有一定规模、服务全面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措施。

(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在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与管理上要有新突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扶贫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扶贫资金,改变扶贫只靠政府拿钱的现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农户投入为主体,以信贷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扶贫投入机制。要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公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一本清”、村级公示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扶贫资金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准确、安全到位,杜绝挤占、挪用、滞留、挥霍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推进互助金试点新模式,在互助金工作运行上要有新突破。一是已经建立互助金组织、财政扶贫资金尚未到位的要抓紧划拨;二是要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增加互助金中群众“入股”的总量;三是由市扶贫办牵头,开展互助金组织中的会计培训,提高会计的核算水平和预防违规、违法的能力;四是要把互助金的使用与发展主导产业结合起来,与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结合起来;五是要研究呆账、坏账的处理问题,尽早制定呆坏账处理的规范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6

一、“十一五”扶贫工作

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扶贫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七大及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战略思路,紧紧围绕《全省扶贫开发纲要》、全县“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以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新思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县扶贫开发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外争项目、内抓管理,按照“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思路,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我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贫困现象得到了缓解,有力地推动了脱贫致富的进程。三年来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

1、整村推进。“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省级整村推进285个。目前,省下达234个,已实施完成163个,正在实施71个;市级配套和市级部门挂钩实施完成33个。196个整村推进,共投入财政资金2900万元,完成群众投劳折资1245万元。

2、易地扶贫开发。按照“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的原则,共实施完成易地搬迁安置685户3050人,其中财政易地搬迁安置560户2500人,国债易地集中安置123户550人,共投入财政资金152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75万元。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导,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200人,其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短期引导性培训2000人,共投入培训资金110万元。

4、科技产业扶贫。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旅游、矿产、水电、畜牧、生物资源开发五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科学选择项目。完成战河乡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县高原牦牛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烂泥箐乡2000亩脱毒洋芋种植示范基地和西川乡4000亩核桃标准化种植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

5、农村民居、安居项目。完成安居工程1436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2500户。共投入扶贫资金1200万元。极大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6、信贷扶贫。积极与金融部门合作,利用信贷资金扶持发展种养殖业,促进群众增收。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650万元。

7、社会扶贫。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争取在人才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挂钩到乡,科级领导联系挂钩到村委会,部门联系挂钩到村民小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挂钩帮扶制度。共累计投入各级各类帮扶项目50个,帮扶资金14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1、高强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扶贫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不断充实和完善扶贫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四套班子及各涉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各乡村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2、精心组织,落实目标责任。为把各类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县与乡签订了项目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状,乡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对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县对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把扶贫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明确任务,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确保扶贫工作件件有人抓、有人管。

3、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1)项目管理。一是瞄准对象,科学规划。根据先难后易的原则,深入乡村调查研究,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困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筛选项目,自下而上制定规划项目。二是严格公示公告制。省、市项目批复后,县乡两级通过电视、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个工作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投资情况、工程质量、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设立标志碑进行公示。做到了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公示,使项目资金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多次到各项目点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班子按南中北三个片区,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进行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管护人,做到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五是严格验收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先由乡村自查自验,再由县扶贫领导小组逐一对扶贫项目进行县级验收,最后报请市级验收。要求县乡两级验收覆盖率达100%。

(2)严格资金管理。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拨款程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4:4:2进行拨付。资金拨付实行四级联签制(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三是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所有扶贫资金全部在财政直接支付,到户资金一律实行一折通支付。乡村不设扶贫项目资金户。四是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到村到户,规范安全。五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完善了资金县级报账回补制,每批次资金报账由用款乡提出申请,经县扶贫办审批后,由县报账中心按批复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审核,报账再回补剩余资金。六是大宗物资进行招投标统一采购,严格管理。七是严格审计制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书。八是每年组织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一至二次的检查监督。

4、扶贫先扶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使项目区群众户均有1人掌握1—2项农村适用技术。

5、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把农民群众作为扶贫开发投入主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积极动员投工投劳。“十一五”以来共累计投劳折资3564.2万元,占总投资的14%。

6、部门协作,整合资金。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资金。一是整合扶贫内部各项扶贫资金;二是整合外部门投入。

7、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在发挥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实行社会帮扶和挂钩扶贫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合力推进扶贫工作。

8、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责任。树立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工作成效

扶贫开发投入资金明显增加。年至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投入逐年增加。

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全县贫困人口从年20.9万人减少到年的18.4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减少2.42万人,低收入人口减少0.5万人。

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从年782元增加到年1614元,增加106.39%。

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载体,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完成农田建设2769亩;通电89件,345.12km,解决用电困难56个村1265户4535人;通路49件,23.34km,解决了34个村1947户8627人通路困难;水利工程完成193个件,659.8km,个水池(窖)1199个,解决22050人23708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新增灌溉面积5003亩,改善灌溉面积5222亩;1436户6892人告别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茅草房、杈杈房,2500户居民住上安全抗震民房;易地安置685户3050人达到了“搬得出,安得稳,能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