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考核制度范例6篇

河长制考核制度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治理太湖“6699”行动,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太湖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在经济结构调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疏浚清淤和生态修复、体制机制创新和建立完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等方面,细化职责,明确分工,确保全区河道断面水质、河容河貌持续改善,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

在20*年试点基础上,今年要建立全覆盖“河长制”管理,“河长制”河道由4条增加至35条,并由各街道领导担承“河长”,具体如下:

黄巷街道17条,分别为杨木桥河、苏吴河、龙塘圩河、杨刘河、洋槐河、梢汀浜、腐乳浜、黄金岸界河、刘潭桥浜、刘潭河,民丰河、苏屑河、东塘河、西汀河、东汀河、塘沟、陈巷内河。

山北街道10条,分别为赵家浜、大庄河、杨岸河、西坝头河、大吴巷河、东泾河、西泾河、护渎河、沿山河(山北段)、九曲基。

北大街街道3条,分别为内塘河、顾桥港、横浜内河。

惠山街道5条,分别为沿山河、盛岸河、惠山浜(龙头河)、酱园浜、山东浜。

三、考核内容

“河长制”管理主要考核河道断面水质、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措施三大类指标,其中河道断面水质指标根据不同考核要求实行不同考核标准,2009年河道考核标准为:河水不发生黑臭现象,未批准不得随意设立拦河坝;河面无飘浮物,河道无岸脚垃圾;水质考核指标不恶化。

四、考核方式

区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考核河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是我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战略,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街道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本辖区环境质量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本片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以及协调解决“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工作目标。今年全区35条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各街道作为属地河道长效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尽快建立“河长制”领导小组,把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有效实施河道整治。进一步保证人员到位、资金到位、领导到位,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实行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工作机制。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动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互动、监督、支持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对沿河单位和市民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识和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响应、市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河长制”管理工作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2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 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3、加强巡查督办。明确了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每旬查、村级河长每周查,印制了《河长工作日志》并下发到各级河长手中,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河长制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1、河道公示全面覆盖。全镇68条区、镇、村级河道在显著位置安装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河道长度,起止位置,河长、河段长、警长姓名,河长职责,管理目标,举报电话。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工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河长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行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19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11.92公里,总土方14.36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2、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十必接”到位。西团镇2020-2018年度新建、疏通主管网4.5公里(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南至西团泵站,由西团泵站沿新建路向东,经过文化站、西团大桥等沿线);新建、疏通支管网约3.5公里(万家富小区,砖瓦厂,垃圾压缩站等沿线);共计约8公里。2018年新建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西至高速服务区污水管网,共计3.35公里。镇区内描花村、西灵村、九一村建有村庄微动力设施,运行正常。2019年计划在工业园区新增4Km污水管网,改造原大龙集镇范围内0.8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1.2公里,截止目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已建成。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3

【关键词】河长制;管理;实践

1 我市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其中主江堤50.653km,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其中节制闸34座,套闸2座,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沟河纵横,现有港道95条,多为南北走向,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长13km,沿线建有涵洞49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总长123km。其中夹港长14km,涵洞60座,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km,涵洞59座,水闸1座,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km,涵洞92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km,涵洞54座,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km,涵洞25座,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km,涵洞13座,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km,涵洞2座,水闸10座,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km;靖泰界河长53.4km,涵洞41座,水闸9座,提排泵站11座。

2 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2 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巡逻艇1艘,保洁船8艘。三是,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2.3 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乱扔,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无损坏,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2.4 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3 “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3.1 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清除耕翻种植220亩,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清除坟包、坟头227个,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重点治理段3260米,共清杂110556平方米,设置引诱坑18667个,引诱桩1352处,埋设灭蚁药20000包,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挖除成年蚁巢5处,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3.2 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打捞漂浮物2400吨,清理出水口28个,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3 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3.4 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三条红线,创新举措,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5 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整改安全隐患22处,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3.6 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7 水情调度卓有成效

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

3.8 水质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委托泰州市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河道水质监测报告,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4 今后的工作思路

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建立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持续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我市将紧扣省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目标,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资源保护为抓手,力争在河道基础工作上有新进展,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有新突破,在加强河道长效管理上有新成效。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全面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

河道管理“河长制”是河道管理重要机制,我市将充分发挥这一管理机制的作用,推进全市河道长效管理。一要,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督促各镇(办事处)抓紧建立二、三级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逐条逐段落实河道“河长”,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二要,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认真履职,在水利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区域内骨干河道、二、三级河道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提出建议,为“河长”开展工作提供支撑。三要,抓好河道管理考核工作。加强骨干河道考核组织管理,严格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估和措施跟进,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四要,加强职工培训。制定技术人员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实施。

4.2 加强河道资源管理保护

根据“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原则,针对不同河道的功能定位,编制重点河道的保护规划。建立骨干河道巡查制度,积极推行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制止和打击侵占河道水域、岸线资源、非法采砂取土等行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工作。加大管护经费投入,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开展河道空间和河势监测,促进河道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4.3 加大经费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及时上报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专款专用。

4.4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河道管护标准

加强和完善河道管理单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河道管理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河道管护监督控制,提升河道管护标准,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长治久洁”的总体要求,以关注水问题、提高水质量、改善水环境为核心,扎实开展全县河流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县域河流河容岸貌,真正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有关乡镇和部门履行编制整治规划、整治河容岸貌、清理疏浚河道、取消污水直排、限期改善水质、保护饮水安全、消灭管理盲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等管理职责。争取到2010年,我县境内河流城区段实现景观化,非城区段达到乔灌草护岸,切实提高我县河流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

三、实施范围

我县辖区内大凌河、老虎山河、小凌河、什家河及其主要支流。

四、组织实施

(一)县域内重点河流实行分段负责制,有关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河流水质状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河流的水环境现状(河容岸貌情况、阻塞淤积情况、堤岸防护情况等)、污水排放(排污口位置、排污单位、污水量、污染物浓度、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建立台账,并制定相应整治计划。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河长”制管理工作进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辽宁省污水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将我县辖区内的河流水域划分为禁止排放区和允许排放区,并报市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排放区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和直接排入污水,已有排污口的排水应在确保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排放水污染物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超标排污单位的处罚力度,定期公布影响跨界断面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名单,督促排污单位完善治理设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对跨界断面水质流域内排污单位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控水质变化情况。

(三)其它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水利部门负责对全县河流的河容岸貌、清淤疏浚、排污口截污封堵、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倾倒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对具备封堵条件的排污口坚决实施封堵,整治和取缔临河取土、河道挖沙,做好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河流流域矿山生态破坏查处和恢复工作的协调指导;林业部门负责河流两岸护岸林、草地建设与保护的协调指导,防止植被破坏;农发部门负责河流两岸面源污染控制的协调指导;动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协调指导。

(四)各排污单位应深化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域内全河段由县长担任“河长”,乡镇段由该乡镇乡镇长担任“分河长”。为加强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河流实行“分河长”制管理,切实担负起对河流的管理职责。

(二)调查摸底,明确责任。各“分河长”要对本辖区的河流全程踏勘,查找存在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列出整治计划、明确管理责任、按期推进实施,确保河流长治久洁。

(三)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承担治理义务,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等,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检查,力求实效。各“分河长”既是操作者,也是监督管理者,有关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督促检查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有关乡镇和责任部门要在4月30日前将“河长”制落实情况及实施方案上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917352)。

六、考核办法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5

2、各级河长开展巡查(调研)情况,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3、河长办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

4、河道专管员开展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5、制定年度总体目标,细化年度计划任务、治理项目清单、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6、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不力、失职的河长、有关人员要实行通报、约谈和处分。

7、建立河道专管员管理、河长巡查、河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共享、考核问责与激励奖惩等基本规章制度。

8、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9、设区市、县每年对辖区河长开展工作培训

10、各级财政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特别是保障河道专管员补助、补贴和相关设施设备配置。

11、建立“一河一档一策”。

12、通报、挂牌督办问题以及上级河长办批办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落实。

1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4、河道治理

15、河道治理

16、河道治理

17、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18、重点行洪河段内侵占河道清理

19、①禁养区和可养区250头以下未改造达标的生猪养殖场关闭拆迁。

②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年度任务。

③生猪年出栏量总控制。

2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化肥、农药利用率。

21、不符合水域规划的网箱养殖清退

22、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23、市县城镇污水处理率(%)

24、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情况。

25、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处理率(%)。省级及以上1分,省级以下1分。

2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7、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28、主要流域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29、小流域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30、饮用水水源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31、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达标

32、省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断面数

33、河长信息公开

34、河(段)长信息、工作进度报送及宣传工作

35、为了解群众对河长制的满意度,省河长办将在河道流域内开展民众满意度抽查。样本总量20份,分电话调查和现场调查两部分。

36、有效处理举报投诉

37、因工作存在问题或进展不快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河长制工作机制有创新,整治成效突出的,根据工作难度、突破程度、效益程度和推广程度适当给予赋分;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领导肯定,在全省推广的适当给予赋分。

1、健全组织体系,设立村级河道专管员

2、河道专管员开展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3、建立河道专管员管理规章制度

4、各级财政落实河道专管员经费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6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区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我乡辖区内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现将我乡2018年度“河长制”推进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乡党委政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研究出台XX政【2018】69号暨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XXX河长制实施方案》,召开了乡、村两级全体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动员,让乡、村干部明确河长制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及工作内容,各村也分别召开会议安排动员;在各村街广播滚动播放,同时还悬挂横幅、制作发放宣传单,让群众理解河长制重要性,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在全乡掀起环境大整治高潮。

二、河湖渠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我乡辖区内河流一条,为XX溪,流经XX村、XX村;全部确定了总河长、副河长及村级河长制,责任到人。做到辖区内河流河长制全覆盖。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成立机构。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河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乡级“副总河长”,乡成立河长办公室,制度上墙,乡党委书记兼任河长办主任,XXX副乡长任副主任,河长办经办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河长办,办公设施齐全。聘请两名河道专管员,负责河道日常巡查,河道保洁,按月打卡发放工资100元左右,由乡财政从“河道专管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从而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实现河长工作常态化管理。

四、河长公示牌及监督电话的筹备情况

我乡认真按照区河长办发文标准,投入1万多元制作了1块乡级公示牌并安装到位,下一步我乡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实现公示牌全覆盖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制度建立和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完善了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实行乡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会议落实一季一调度等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定信息统计联络专员,按照要求每周向区河长办报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在管理和督查过程中保持图片信息及时更新滚动,到目前已经报送信息9篇。

六、河长制主要任务明确情况

通过治理,做到“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因地制宜;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保护目标。

七、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乡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海飘垃圾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海飘垃圾污染,资金缺乏。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刚刚开始阶段,很多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主动参与的少,环保意识淡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省区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乡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相关会议,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长负责制,各级河长是河湖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整改及时。乡村干部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切实做到立即行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

3、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乡把水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计划开展污染源排查,并建立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相关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继续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特此报告

 

             中共XX县XXX委员会

              XX县XXX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早部署、全面发动,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实现绿色发展、顺应群众期盼、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强富美高”的有效举措,坚持党政领导、河长主导、属地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现,在2017年度南通考核中取得第一等次的好成绩。

一、河长制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凝聚河长制工作合力

1.构建全覆盖的治水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河道管护不留任何盲区。按照“生态保护、党政主导、综合整治、强化监督”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由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担任总河长,共有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我市16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长江和19条一、二级河道的河(段)长,同时每条市级河道安排一个市级部门作为联系部门承担河道河长办职能;三、四、五级河道由458位镇、村干部担任河长,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做到责任网络全覆盖。

2.落实全方位的工作保障。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由我担任市河长办主任,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制度,并确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巡查制度,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加强了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区镇河道保洁奖补资金超1000万元,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即报即批,各区镇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保证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

3.动员全社会的管护力量。去年以来,河长办印发《工作简报》10期;在《启东日报》上刊载河长制报道63篇,上报南通河长办信息182条,录用44条,启东电视台制作主题宣传片3期;悬挂河长制宣传标语731幅,向各街道、镇(区)、村发放河长制宣传折页5000多份,全市制作等级河道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我市还积极探索实践,在南通率先实施“河长助理制”,在长江启东段和市管一、二级河道配备了20名市级助理,由市级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助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河长统筹协调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履行好服务河长巡河、日常巡视、督促管护、指导治水、交办督办、信息上报等6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河长执行力,启东的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今年在南通各县市区全面推广。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了“协会河长”20人、“巾帼河长”40人、“网格河长”40人、“老干部河长”50人,履行河长制工作政策宣传员、环保先行员、河道守护员、管理监督员四大职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格局,得到了南通的肯定。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河长履职真抓直管

1.高效率推动工作部署。河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市总河长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第一时间作了动员讲话、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并多次组织巡河活动;市副总河长汤雄副书记和我分别召开了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一河一策”编制评审会,组织主管河道流域工作推进会,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统筹和分解;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充分发挥河长作用,按时巡河、及时交办、督促整改。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动作快、部署落实早,要求一次比一次高、举措一次比一次实。同时,各镇(区)也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多主题开展河长制动员会、推进会和交办会,确保了河长制工作全面快速推进。

2.常态化开展巡河与问题交办。河长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完成了巡河,去年6月21日,王晓斌书记、黄卫锋市长率领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区镇负责同志对长江启东段进行了首轮巡河。首轮认河、巡河后,巡河工作渗透到每位河长的日常工作中,各级河长或专程、或与其他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巡查责任河道,确保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黄卫锋市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先后巡江8次,全面落实好长江(启东段)河长制各项工作。各级河长坚持把部署会议和交办会议开在河道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把整改检查纳入下次巡河内容,“一竿子”抓到底,去年,市级河长共进行5轮问题交办,交办问题857件。今年以来,全市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村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河长制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均为南通市第一。

3.大力度推行督查考核制度。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年初下发工作要点,按照上级考核部署,制定出台考核制度和细则,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市效能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方式,全方位了解河长制机构设置、巡河情况、“一河一档”建档情况等,督查情况及时向市、镇两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河长制办公室不定期会同各联系部门、各镇(区)负责人进行河长制工作交流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强化信息共享,组建了河长制QQ群和微信群,实时分享工作动态。

(三)坚持水岸同治,统筹治理成效明显

我市坚持以“三清一取缔”(水质清、水面清、岸坡清,取缔污染源)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系统思维抓统筹,标本兼治抓整治、督导检查抓落实、完善体系抓长效,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迈进。

1.突出“水质清”,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扎实开展沟河水系连通工程,今年,村庄河道疏浚工作超额完成,疏浚横河80条、泯沟4855条,土方526万方,完成占补平衡面积3010亩,并对今年所有疏浚河道实行整河发包,推广“水面种植、水下养鱼”的生态护河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头兴港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章码头,完成头兴港两侧17条流入保护区的河道涵闸工程建设,两岸绿色廊道初步完成;一级保护区内80户居民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水系调整进入设计阶段,道路建设正在推进;推进中央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北两岸100米区域砂石码头搬迁、污水排口封堵、违章建筑拆除、农宅和企业搬迁、景观打造及船舶驱离等工作;5月初,市政府对头兴港河实行停航,确保水源地水质。三是深入推进全市33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2002年10月1日前设置的87个排口的备案登记工作,对22个非法排口进行封堵或纳管,所有排口纳入河长履职巡查的工作重点。

2.突出“水面清”,强化水生态修复。一是实施生态河道样板工程,围绕“水形态自然、水环境优美、水服务优化、水质量达标、水管理严格”要求,明确生态样本河道5大类15项指标,5月中旬,我们对惠萍、圆陀角、北新、合作10条河道开始样本试点工作,列出“生态样板河道”目录,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全年打造生态样板河道157条。二是实施活水畅流工程,出台《启东市河道阻水设施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共清理沉船601只,其中包括住家船281只,拆除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7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没收电捕器58套,打击非法捕螺127起,查处电捕鱼103起。特别是在河长制工作初期,短短一个多月时间,连兴港内168条外来船只全部清零,恢复水体通畅。三是实施河道长效管护工程,提高机械化管护效率,目前我市共有大型机械保洁船2艘,机动保洁船16艘,区镇共有保洁船34艘,大型保洁船均已安装监控系统,能实时查看保洁船动态作业情况,同时,对我市1—4级河道和重点区域的泯沟进行了录入和更新工作,目前河道管护系统共有94728个监测点,比去年增加了800多个监测点,河道管护系统监控范围不断扩大。

3.突出“岸坡清”,强化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沿江沿河非法码头整治行动,交通、水务、海事、公安及属地区镇联动,沿江19家非法码头已全部拆除,实现了设施拆除、堆场清理、复垦复绿“三到位”;加大通吕运河干线航道5个非法码头整治,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提升整改到位;今年5月15日对新联建材联合执法,至此,头兴港36家清理类码头“两断三清”工作全面推进;新三河港交通枢纽工程全面启动,规划建设水闸船闸“套闸”、水利风景区、港口码头集聚区,目前规划设计已经进入招标程序,预计年内完成勘测设计,2020年投入使用。二是开展涉河违章拆除行动,一季度对8条省管河道两侧河道管理区域内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地毯式排摸,对150个涉河违建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目前共拆除涉河违建39宗,面积共2144平方米,年底前全面清除河道管理区域内畜禽棚舍、民居棚披、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点、废旧厂房等各类涉河违章。三是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印发了《启东市沿江水域船舶治理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我市长江沿线非启东注册的各类杂船整治工作,共完成杂船整治469只,其中拆解243只、驱离226只,有效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四是开展“河道绿色廊道”行动,实施河道两岸退耕还林、拆违补绿、见缝插绿1500多亩,加强了对一、二级河道毁林处置力度,完成通启运河合作段因农光一体、高压廊道造成毁林的整治工作。

4.坚持“一取缔”,强化水污染整治。治水要治岸,治水先治本,河长制开展以来,我市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取缔工作。一是推进畜牧养殖场专项整治,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1883个,去年已治理并通过验收认定合格的养殖场818个,其余于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实现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率100%。今年3月完成协兴港闸区域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15家重污染养殖场全部拆除、平整、补绿,整治面积达40900平方米。二是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印发了《启东市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分部门整治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54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19日起“清理类”企业全面实施断水、断电,目前已关停或拆除化工、印染企业或污染生产线(工段)11家(条),其它“清理类”企业拆除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推进城乡污水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多次召开全市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工作专项推进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编制了《启东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37个村庄污水集中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68个村庄纳管处理设施建设,集中纳污率达25.9%,2020年实现全市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3200万,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江海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西线管网重建工作,吕四污水处理厂正在推进纳管工作,年内完成吕四屠宰场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吕四启海交界至吕四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二、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二名。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暴露了很多问题。

从客观上看,我市处于下游地区,河道自净能力弱,上游来水水质也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水体水质。同时,我市河网密布、沟河纵横,河道日常管护工作面广量大,沿岸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污水乱倒、乱排现象,秸秆等乱抛入河现象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历史欠账较多,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河道现象长期存在。比如通启运河近海段有大量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冲洗水等很多直排入河道。污水纳管等基础工作长期滞后,环境基础工业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乡镇污水管网没有完全按照十必接要求接管,特别是镇区管网杂乱无序,雨污不分,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都不能正常运行。

从主观上看,主要表现为工作的不平衡性,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各级河长推进河长制工作存在不平衡性。少数河长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有的区镇河长未能落实按时巡河制度,个别河长从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从未完整地巡过一次河;有的河长APP上有巡河痕迹,但只为考核需要,无实际成效;有的河长对责任河道管护内容不了解,不清楚身上的“担子”,河长制成了“冠名制”;有的河长虽然组织巡河活动,但交办问题不全面,或者交办问题不落实。部分区镇河长推进工作力度不大,对于硬任务缺少攻坚克难的行动,去年3月份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活动,要求6月份完成整治任务,沿江共六个区镇河段长,只有一位河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三位河长能开展整治活动,但存在整治不彻底问题,导致非法码头出现回潮现象;两位河长在市领导的多次督促下,才于今年1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是联系部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去年,市管局、监察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专门建立了由4人以上组成的联系河道河长办,但有些联系部门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不完善或没有专门机构,有的联系部门只有1人兼带河长制工作;有的联系部门缺少工作主动性,河长巡河跟着走,缺少与河长的汇报和请示,缺少与相关区镇的沟通;有的联系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高,片面认为河长制只是河长的事、业务部门的事、河长办的事,工作停留在敷衍应付的状态;有的联系部门缺少本流域河道管护的组织协调,只有少数联系部门召开多次协调工作会议。

三是区镇河长制工作的不平衡性。年初,根据上级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各区镇对河道违法乱占、乱建、乱排情况进行摸排,部分区镇上报数据有顾虑,能少报绝不多报,能不报就不报;有的区镇对市河长交办的问题未能落实,部分交办问题牵涉到群众矛盾、金额赔偿等难点问题时,整改措施迟迟不动,甚至出现拆后复建的情况;有的区镇河道长效管护措施不到位,河道清理只做靠近路边的两侧,河道中间囤积大片恶性水生植物,界河整治工作也一直是盲区,整治不彻底、不到位。

三、下阶段河长制工作设想

下阶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河长制项目推进为抓手,切实推进“五强化”,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

一是强化河长履职。根据省、南通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即将出台的《河长履职办法》、《河长问责办法》等要求,出台我市河长履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特别是市、镇两级河长的主持制定整治方案、主抓方案组织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督查考核等工作职责,村级河长的常态化巡查及长效管护职责,实现压力的有效传导,责任的逐级落实,实现从“河长制”向“河长治”的飞跃。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认真总结“三河”整治、“河岸共治”成功经验,梳理工作特色亮点、树立工作典型,形成示范效应。重视首创首发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扩大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南通及至全省的影响。坚持以点带面,通过打造生态河道示范样板工程,形成“启东特色”、“江海韵味”的河道治理管理模式,实现全市河长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专项、样本抽取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河长制工作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党政干部巡察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加强动态考核、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日常监测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第三方监测与媒体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实施对河长、河长办和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考核。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切实加大河长制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河道治理投融资机制。加强水利、环保、建设等专项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酱参与生态河道建设,加大城镇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把生态河道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反馈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感谢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之于恒,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17〕114号)要求,现将朋普镇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按照市级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朋发〔2017〕72号)于2017年8月23日全面印发朋普镇各镇、村两级河长,同时印发了“弥勒市朋普镇镇、村二级河长巡查检查记录表”,要求各级河段(片)长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及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交镇河长制办公室存档备查。方案细化了六项任务,明确了朋普镇河长制实施范围为所辖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境内主要河流南盘江流经朋普镇3个村委会长33.4km,甸溪河流经朋普镇7个村委会长27.7km,林就河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12.5km,甸惠渠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37.8km,新沟流经朋普镇2个村委会长26km。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朋普镇设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王敏为总河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文为副总河长,其他副职领导和村委会(社区)书记、主任分级分段任河长的河长组织体系,并在朋普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告,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体系、镇级督查体系,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下设在水务所,配备三名河长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阶段目标等。安装朋普镇河长公示牌16块。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朋普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尽快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于2017年11月14日印发《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七项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朋发〔2017〕97号),印发朋普镇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建设验收制度(试行)、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督察制度(试行)、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要求按照七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朋普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办法,明确了河道管理保护、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按照《朋普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村(社区)级河长不少于每月2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朋普镇两级河长监督巡查检查19次58处,巡查检查均有记录表和图片资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制定了镇级督察体系,由镇党委、人大、纪委、党政办负责对镇、村二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整改上级各部门及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镇级河长及三项会议制度要求整改落实的事项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利用街天开展了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题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河长制宣传单500份,上报朋普镇信息办河长制类信息5篇。要求各村小组进行河长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广播宣传,加大群众河长制知晓率,逐步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

(五)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朋普镇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总计126条(段、个),其中纳入市级河长管理9条(段、个),纳入镇级河长管理28条(段、个),纳入村级河长管理89条(段、个),河湖库渠名录已编制并层层分解到村到组,明确了镇村两级河长,各段保洁巡查员。正组织编制和开展镇级“一河一策”方案和信息系统建设。

(六)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经过摸底排查和两级河长的巡查检查,发现朋普镇邻村河湖库渠普遍存在有生活垃圾的现象,通过朋普镇镇村两级河长、镇级责任部门、对应村段(片)长及村小组巡查保洁员上下协作,积极引导村民将日常生活垃圾送到村组指定堆放处统一处理,逐步提高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朋普镇河湖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是甸溪河从北向南流经弥阳、新哨、竹园到朋普,沿线村组密居,存在村民把生活垃圾倒入河道的现象,朋普地处下游,上游漂浮垃圾顺流而下,给河道管理保护带来了难题。二是由于甸溪河朋普镇高速路立交桥段施工建筑垃未清理彻底,存在淤积堵塞问题。三是沿线村庄多,存在围垦河提现象。四是集镇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域环境。五是南盘江河道存在私自采砂现象。六是镇内水域丰富,纳入河长制管理河道达126条(条、个),镇级财政资金紧缺,难以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