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例6篇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文1

关键字:工程监理;施工项目;措施方法

中图分类号:TU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不少地方发生多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的事故,究其原因,除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违规操作时常发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得不到有效落实等因素外,监理工程师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实施监督管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如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二、我国工程监理现状

(一)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甚至从未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二)建筑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目前我国的建立市场都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的,但是我们的监理部门仍旧是属于政府部门或者是一些事业单位,这样就会产生一些利益上的便利行为,监理部门可以直接通过自身的关系优势更加容易或者直接的拿到监理权,监理市场内更多的更优秀的监理单位就无法参与进来,然而这样拿到的监理权为以后的监理工作也会埋下一定的隐患。有些业主或者单位个人因为拿到了委托权,就进行暗地里的操作转手到建筑方等方式获取高额的中间利润,如市场上出现的一些监理单位只是挂牌,转包他人,多次转包等行为。在监理部门有业务时临时找一些人员,无业务时解散或转移。这些都是建设监理市场不规范行为的现象。

(三)管理以及权利的不够,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收取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因为管理市场的不规范性,监理人员手中的权力也就很多受到限制,承包人因为各种关系的原因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相应的也会大打折扣。

三、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 充分使用各种监理方式 现场监理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跟踪检查、抽检、见证取样送检。 每天对施工部位进行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旁站应做好详细旁站记录,如砼浇筑旁站应记录配合比、坍落度抽查等情况。混凝土、砂浆、钢材等试快见证取样数量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在《见证记录表》、《监理日记》和《材料、半成品取样送检台帐》上做好记录。发现存在质量、进度、安全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责令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上做好记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采用横道图统计法,定期编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照表,编制形象进度表,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纠正。 根据施工单位的素质,针对重要的分部工程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落实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每项工程至少召开两次工程质量会议,一般在基础完工后主体施工前及封顶后召开,专题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二)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控制

1、采取的方法措施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该日志主要反映进度情况,逐日如实地记录进度形象、部位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因素和自然的各种因素,对停电停水、暴雨、大风应记明起止时间。 检查工程进度:进度检查既要审核施工单位每半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明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以及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及时进行工程量计量验收:验收工程量计量要和质检工程师验收协调进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进度计量的签证,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检查员在有关原始凭证上签署意见,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可生效。2、实践体会 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要制定完善、科学的计划。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要加强对进度计划的控制和检查。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要注重施工进度控制的组织协调。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要利用合同措施控制施工进度。

(三)监理工程师应抓好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单位对于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管理全过程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经验并加以总结,转化成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而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以及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四)做好工程项目的事后控制 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方式,是指根据当期施工结果与计划目标的分析比较,提出控制措施,在下一轮施工活动中实施控制的方式。以下几点是工程项目监理部进行监理的必须工作。 1、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并由承包商自检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不符合预定质量目标的分项工程,应督促承包商整改达标; 2、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评价, 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雨后渗漏、墙体裂缝等,一旦发生,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要在材料、设计、施工、管理上查找原因,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方案,总监审批后,进行整改; 4、督促承包商做好技术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技术数据做准备。 5、参与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对工程作出质量评估。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作为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就要树立高度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组织好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并从工程的开工前期就做好安全监管工程,工程实施阶段落实每个细节上,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样就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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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文2

关键词:监理总监素质

总监,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够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呢?

根据工程建设的岗位需要,总监应该有着比一般专业工程师更高的素质,我认为,做为一个项目的总监,至少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精通的专业技术素质

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是一名合格的工程师。现代工程建设,投资巨大,技术复杂,可能涉及结构、电气、水系统、综合布线、电梯、智能、化工、交通、机械等多功能兼备;涉及的领域较多;应用科技门类广泛;人员分工协作复杂;如果没有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作基础,项目总监是很难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这就要求项目总监应当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因此,总监至少应是精通某一系列工程的工程师。因为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某一领域或某种工程的专业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的基础。

二、充足的项目管理知识

管理学也是一门科学,是对人类行为进行有效地约束与督促的学问。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对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很大程度上是直接面对工程建设施工队伍的。如果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管理学知识,就能在严格监督的前提下有效地调动工程建设队伍的积极性,从而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项目建设规模逐步增大,系统越来越多,协调越来越烦琐,这将要求项目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管理为主线,加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成本三大目标的控制,加强协调好参建各方等的公共关系。还将迫使工程项目管理要从粗放型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

总监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复合型人才,不能单懂技术还要懂协调,控制和协调是工程项目管理上的两个主要功能,它们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只有做好工程上的各种协调工作才能更有效地对工程进行控制;只有严谨而制度化的控制,才能有和谐的协调。这两者是相互统一的。明确目标,严格控制,优化方案,组织协调,专职专责是管理的中心所在。没有好的管理就没有好的项目出现,必定是一团糟糕。管理是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

三、充足的经济头脑

经济学知识也是监理工程师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对于项目的经济分析及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具备这两方面知识,不但使监理工程师参与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决策、项目招投标工作,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等,拓宽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领域,而且也方便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以合同为依据展开监理业务,并以合同为依据维护自身利益。

四、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基础理论与实践经验像一把双刃刀,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使这把刀失去威力。实践经验对监理工程师是十分重要的。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往往不能很好的利用已经掌握的理论基础知识,从而使建设监理业务不能顺利完成,甚至导致失败。在我国的有关法规中规定: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必须具备一定年限以上的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的工作经验。这一规定,就是为了保证监理工程师具备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下面列出了参加工程建设的11个方面的实践经验:(1)地质勘测实践经验;(2)规划设计实践经验;(3)工程设计实践经验;(4)工程施工实践经验;(5)设计管理实践经验;(6)施工管理实践经验;(7)构件、设备生产管理经验;(8)工程经济管理经验实践经验;(9)招标投标中介方面的实践经验;(10)立项评估、建设评价的实践经验;(11)建设监理实践经验。

五、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监理工程师在开展工作时,会遇到大量的信息处理问题,其中主要是一些施工过程的数据、合同管理、施工进度控制以及大量的施工日记、报表等。没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就不能以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手段来完成信息处理工作。现在的工程建设,计算机已经普及,准确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处理事物是信息时代的基本技能。

六、良好的处事心态

总监是监理组织中责、权、利的主体。总监是项目管理中人、财、物、技术、信息和管理等所有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者,是项目监理的责任和权力主体,是完成项目目标的最高责任者。因此,必须认识到总监地位特殊性,通过合同授与的权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来履行监理合同义务。

总监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总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核心位置,总监的行为及决定直接关系并影响到业主、承包人和各有关方面的切身利益。因此,应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和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和职业道德,热爱监理事业,勤于钻研和守法敬业。

项目总监要有高尚的执业道德,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做事不偏不向,实事求是,不带个人情绪处理事物。

总监理工程师会遇到形形的人,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尚不能规范,少数人的守法观念薄弱,不正之风猖獗的时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站稳立场,洁身自好,带好项目监理机构一班人,在不良风气的浪潮中努力拼搏,为了项目监理机构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声誉而努力。另外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有坚定的敬业精神,能够看到工程监理事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愿意为国家建设和所属监理单位的发展作出贡献。这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思想基础。

七、健康的体魄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文3

建筑安全是施工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近几年来发生的数起事故中监理方受到的处罚提醒着我们,监理方也是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一方,施工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不可以掉以轻心。而施工过程中监理方的管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1.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要求建设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说明了安全工作的重要,预防为主则指明了安全工作的方法。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但现今的监理项目部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虽有,但部分流于表面,对各级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或者是不能落实,以致各别监理从业人员认为安全管理只是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是轻易放过;每个施工项目的监理规划中的安全方案和安全细则也有个别项目未必根据施工实际状况编制,甚至有些只是将原有方案改头换面就用于新建工程,以至于当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是没有可靠的,切实可行的处理依据;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也没有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安全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监理项目部许多都没有定期安全巡视检查的制度,对于安全问题只是提出,没有切实的提出解决和预防今后继续发生类似问题的要求和措施。

1.2安全管理人员的不足

在许多项目存在安全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个别项目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甚至由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或兼职;以至于安全管理工作没办法充分展开,由非专业安全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只是略通皮毛或是不具备安全管理之能,安全工作一般根据现场经验判断,这样一来就会造成管理偏差,使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发生事故后又没办法提出有效的救援和处理意见。

1.3安全意识淡薄,监理人员安全教育不够

由于过去建设制度的不健全,建筑生产过程中人们认识不到安全与质量的辩证关系,造成现场施工人员重视生产质量而忽视安全管理。现如今大部分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类似问题,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对于个别工人的违规操作,某些构件未严格按要求施工等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个别监理工程师按照过去经验判断不会出现问题,甚至为了所谓人情,就会轻轻放过,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殊不知许多事故就发生在这漫不经心的过程当中。在各监理项目部对于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文件也没有认真组织学习了解,许多项目对于安全检查也只是虚与应付走个形式。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问题缺乏警惕性,甚至有些项目在工程进度紧迫时,安全管理经常被甩在一边,给进度让路,监理项目部也会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2监理安全工作的改进

2.1加强监理项目部的安全制度管理

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监理公司应编制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规划大纲,对各项目部的安全规划和安全细则编制工作严格审核并进行考核评分,要求安全监理细则内必须切合工程实际,对于现场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响应;对于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严格审查并提出切实的意见。同时各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并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个人,让项目部所有人员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并积极开展定时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更需时时关注,例如:深基坑工程,工具式模板,大跨度混凝土结构等,另外工人生活区的安全问题也需定时检查关注;对于现场存在的与违规操作、与安全专项方案不符等情况汇总后通告施工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对发现安全隐患进行“四定”整改,而且要有切实的预防措施。另外监理项目部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专项资金的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家论证积极参与管理。

2.2落实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工作并不是偶尔关注就能做好的工作,它需要专业人员日复一日的关注工程的每个细节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拥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是构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所必需的;拥有完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及时纠正日常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隐患,同时可以对发生的安全问题和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理和救援指导。同时要求监理项目部的安全资料也必须专门归档完善,这是完善工作的需求,同时也方便监理工程师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也是监理工程师所面对日益重大的安全责任的需要。

2.3增强全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全员安全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强调“安全第一”的观念,也是增进监理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的周期长,环境复杂造成了单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可能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辅助,在监理项目部日常工作将安全的重要性提上心头,在巡视过程中不放过任何微小的错误,对所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汇报或记录,对于公司和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进行及时组织学习了解;加强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杜绝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凭感觉,靠经验的现象,做到安全管理的有理有据。项目部也可以采取安全制度上墙,每个监理人员签署安全责任状,定期进行安全学习,观看安全事故录像等方法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管理的重视。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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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发展方向

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它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实施建设监理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制度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推崇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我国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1996年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本文意在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借鉴国外监理行业的发展,为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指明道路,从而提高我国咨询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

我国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监理的定位不明确

监理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1.1监理的位置定位错误

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1.2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小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的狭小可以通过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来体现。

2.1纵向方面: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十六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前期阶段监理的缺乏,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

2.2横向方面: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当年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得到有效贯彻。

3、监理队伍自身建设水平低

3.1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低。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不熟悉国际惯例,缺乏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参与国际性的监理行业竞争难度较大。此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尚未掌握一套必备的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由于总监对工程项目甚至对于一个监理公司能起到关键性的形象作用和效应,因而要求他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人员素质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了我们监理行业竞争力。

3.2监理取费过低。

十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目前实行的监理费取值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二、国外监理行业的发展

1、高效的咨询服务业

发达国家的监理行业明确界定为咨询业,并都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定了道德规范和准则,监理也逐渐成为高效的并受人尊重的咨询行业。如美国土木工程学会规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了“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日本咨询工程师协会制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行为规范》,其基本原则是坚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中立性、服务性。监理工程师正直、公平、诚信、服务等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充分体现了FIDIC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精髓。

2、安全责任非监理工程师职责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条款)。

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即“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通过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条款)。AIA中提及的建筑师相当于我国的总监理工程师。

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出版的合同条件中及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也有以上类似说明。

3.业务宽深化。

发达国家的咨询监理业的历史长达百余年,业务发展均达宽阔深长的高水准程度,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咨询)任务,覆盖了整个建设的全过程。无论是英国实施的Q.S制,即测量师(QuantitySurveying),还是美国开展的CM方式(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还是60年代以来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广泛采用ProjectManagement即项目管理法(PM制),其核心都是对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资格、职责、义务、工作方式以及同业主、承建单位等关系在法律经济上的定格,他们具体服务的业务范围已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

4.人才高素质化。

国外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大部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监理公司,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能熟练运用FIDIC制订的权威性国际通用的范本和国际惯例。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又如联邦德国克瞄伯康采恩系统工程公司,在100名咨询人员中,有50%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国外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教学,每年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除此之外,国外在吸纳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法国对其资质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历,还必须通过法国建设部“技术监理审查委员会”资审面试确认方可。

经上述严格的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1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高素质、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5.酬金优厚化。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4%之间,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的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4%,德国收5%(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2.3%~4.5%(名为“设计监理费”),台湾省收2.3%左右,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

三、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1.1监理为服务于业主的咨询单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1.2正确理解监理的安全责任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监理工作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④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以吸引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4.1政策法规的引导趋势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多数将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与建造期的现场施工监理工作合并委托同一家工程管理顾问公司承担,而国内工程由于历史因袭性多数项目是管理与监理分别委托的。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建设部在2003年2月以建令[20O3]30号文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中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

…贯彻中央“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

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临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4.2北京国金咨询管理公司的发展路程强有力的证明了项目管理公司的市场生命力

“国金管理”创建于1998年8月,作为北京第一家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企业,在业内尚未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形成共识,并缺乏政策法规的引导情况下,“国金管理”以最大程度满足投资人的建设项目管理需求为己任,通过几年不懈努力,由初期市场初步接受直至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同。成立6年来先后承担全过程管理与监理的已建和在建大中型项目共35个,总建筑面积约225.7万平方米;其中不乏国内顶尖级重大建设项目,如中国最大的社会发展项目——中国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7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及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项目——地处天安门广场的中国国家博物馆改建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国金管理”的实践经验表明工程管理公司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和强盛的生命力。

4.2.1管理和监理的合一

“国金管理”在多年项目委托管理实践中早已推行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合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金管理”具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承接的大型项目中,如:西门子中国总部大楼、恭亲王府、农业部机关大院改造工程等都是管监合一项目。实践表明,通过合并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内部工作界面,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并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也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一般作法非常接近,实现了与国际通用作法的接轨,也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政策倾向及近期颁布的关于推动“管监合一”的相关法规。

4.2.2全过程的融会贯通

“国金管理”不仅具有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并于2003年10月通过了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的综合管理体系认证,即集ISO9001: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1996的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位一体的认证,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综合管理体系认证的工程咨询企业,具有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所需的完备的经营资格。其业务范围向前延伸至项目功能策划与立项研究,向后延伸至施工监理,此延伸并非将阶段性业务简单地堆砌在一起。“国金管理”非常注重使项目前期策划咨询与项目建设期实施的有机结合,将建设期实施及后期管理中反馈的信息、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后用于项目前期的策划咨询,这样的策划与前期咨询的成果具有很高的可行性,一旦经业主或政府批准付诸实施,一般都能指导实践得到落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要推行“代建制”,所谓“代建制”的实质是以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取代原有项目使用单位临时自设的管理机构,从而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由于“国金管理”自发展之初,即将自己业务定位为全过程项目管理,经过多年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所以自推行代建制以来,已先后承接了3个代建制项目,分别为: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北京地坛医院迁建工程及北京工人体育馆、体育场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目前,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其他两个项目也都在井然有序的向前进展。为适应全国各地建设项目对委托项目管理及实施“代建制”的需求,“国金管理”已制定了全国范围的发展规划,正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WTO步伐的加快,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公司将不断涌入中国市场,我国的监理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列。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公司。新晨:

参考文献:

[1]何伯森等.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建设监理.2005年(4):39~41

[2]王素卿.2005年6月30日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3]都贻明.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与事故责任问题的探讨[J].建设监理.2002年(3):55~57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文5

一、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

我国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监理的定位不明确

监理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1.1监理的位置定位错误

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1.2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小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的狭小可以通过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来体现。

2.1纵向方面: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十六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前期阶段监理的缺乏,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

2.2横向方面: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当年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得到有效贯彻。

3、监理队伍自身建设水平低

3.1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低。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不熟悉国际惯例,缺乏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参与国际性的监理行业竞争难度较大。此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尚未掌握一套必备的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由于总监对工程项目甚至对于一个监理公司能起到关键性的形象作用和效应,因而要求他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人员素质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了我们监理行业竞争力。

3.2监理取费过低。

十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目前实行的监理费取值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二、国外监理行业的发展

1、高效的咨询服务业

发达国家的监理行业明确界定为咨询业,并都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定了道德规范和准则,监理也逐渐成为高效的并受人尊重的咨询行业。如美国土木工程学会规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了“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日本咨询工程师协会制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行为规范》,其基本原则是坚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中立性、服务性。监理工程师正直、公平、诚信、服务等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充分体现了FIDIC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精髓。

2、安全责任非监理工程师职责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条款)。

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即“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通过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条款)。AIA中提及的建筑师相当于我国的总监理工程师。

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出版的合同条件中及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也有以上类似说明。

3.业务宽深化。

发达国家的咨询监理业的历史长达百余年,业务发展均达宽阔深长的高水准程度,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咨询)任务,覆盖了整个建设的全过程。无论是英国实施的Q.S制,即测量师(QuantitySurveying),还是美国开展的CM方式(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还是60年代以来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广泛采用ProjectManagement即项目管理法(PM制),其核心都是对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资格、职责、义务、工作方式以及同业主、承建单位等关系在法律经济上的定格,他们具体服务的业务范围已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

4.人才高素质化。

国外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大部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监理公司,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能熟练运用FIDIC制订的权威性国际通用的范本和国际惯例。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又如联邦德国克瞄伯康采恩系统工程公司,在100名咨询人员中,有50%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国外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教学,每年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除此之外,国外在吸纳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法国对其资质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历,还必须通过法国建设部“技术监理审查委员会”资审面试确认方可。

经上述严格的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1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高素质、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5.酬金优厚化。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4%之间,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的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4%,德国收5%(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2.3%~4.5%(名为“设计监理费”),台湾省收2.3%左右,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

三、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1.1监理为服务于业主的咨询单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1.2正确理解监理的安全责任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监理工作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④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以吸引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4.1政策法规的引导趋势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多数将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与建造期的现场施工监理工作合并委托同一家工程管理顾问公司承担,而国内工程由于历史因袭性多数项目是管理与监理分别委托的。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建设部在2003年2月以建令[20O3]30号文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中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

…贯彻中央“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

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临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4.2北京国金咨询管理公司的发展路程强有力的证明了项目管理公司的市场生命力

“国金管理”创建于1998年8月,作为北京第一家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企业,在业内尚未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形成共识,并缺乏政策法规的引导情况下,“国金管理”以最大程度满足投资人的建设项目管理需求为己任,通过几年不懈努力,由初期市场初步接受直至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同。成立6年来先后承担全过程管理与监理的已建和在建大中型项目共35个,总建筑面积约225.7万平方米;其中不乏国内顶尖级重大建设项目,如中国最大的社会发展项目——中国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7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及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项目——地处天安门广场的中国国家博物馆改建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国金管理”的实践经验表明工程管理公司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和强盛的生命力。

4.2.1管理和监理的合一

“国金管理”在多年项目委托管理实践中早已推行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合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金管理”具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承接的大型项目中,如:西门子中国总部大楼、恭亲王府、农业部机关大院改造工程等都是管监合一项目。实践表明,通过合并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内部工作界面,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并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也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一般作法非常接近,实现了与国际通用作法的接轨,也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政策倾向及近期颁布的关于推动“管监合一”的相关法规。

4.2.2全过程的融会贯通

“国金管理”不仅具有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并于2003年10月通过了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的综合管理体系认证,即集ISO9001: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1996的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位一体的认证,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综合管理体系认证的工程咨询企业,具有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所需的完备的经营资格。其业务范围向前延伸至项目功能策划与立项研究,向后延伸至施工监理,此延伸并非将阶段性业务简单地堆砌在一起。“国金管理”非常注重使项目前期策划咨询与项目建设期实施的有机结合,将建设期实施及后期管理中反馈的信息、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后用于项目前期的策划咨询,这样的策划与前期咨询的成果具有很高的可行性,一旦经业主或政府批准付诸实施,一般都能指导实践得到落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要推行“代建制”,所谓“代建制”的实质是以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取代原有项目使用单位临时自设的管理机构,从而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由于“国金管理”自发展之初,即将自己业务定位为全过程项目管理,经过多年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所以自推行代建制以来,已先后承接了3个代建制项目,分别为: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北京地坛医院迁建工程及北京工人体育馆、体育场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目前,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其他两个项目也都在井然有序的向前进展。为适应全国各地建设项目对委托项目管理及实施“代建制”的需求,“国金管理”已制定了全国范围的发展规划,正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WTO步伐的加快,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公司将不断涌入中国市场,我国的监理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列。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公司。

参考文献:

[1]何伯森等.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建设监理.2005年(4):39~41

[2]王素卿.2005年6月30日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范文6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还不够重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内投资商对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按计划经济的模式相应成立一个具体实施项目的管理班子(即业主代表)。从政策处理到选择施工单位及工程施工时的质量、进度控制和资金支付管理统一自行负责,现在要转移给监理工程师来具体实行全方位管理,还不很放心,仅出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才使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实施,但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大部分业主认为对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是为了应付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有的采用内部监理)。他们把工程监理人员作为业主管理工作班子中下工地蹲点的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来看待,目的是为了加强业主方的技术管理力量。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监理工程师是独立、公正地按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工程技术标准、经济法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为依据行使监理职权开展工作的。由于业主对工程监理制度认识上的差异,给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2、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的体现方面,国家的有关部委所规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中虽然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还不够明确,除公路工程外大部分行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只提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洽谈监理合同时具体商订,也没有讲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要进入工程的施工合同。国内目前尚无统一的土木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有的省市各部门还另作规定,这方面的要求很少提及。例如国内的有些监理规定中讲到监理工程师有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的职权,但实际上在一般的工程监理合同中不可能出现。所以在大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体现监理工程师的应有职责权利,而有的就根本没有进入施工合同文件。这样就给实施职责时产生较模糊的概念,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工作很难开展,工地上碰到什么间题,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得随时向业主代表汇报。监理工程师也无法独立、公正地来处理施工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体现不了其应有的监理作用。

3、近几年来大部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是拼盘的,资金到位很困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领导整天忙于筹集资金,并千方百计动脑筋省钱,把不该省的监理费用也想省,招聘或委托监理工程师时也尽量压低监理费用,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业主代表的统一管理调度。有时工程的资金支付不出来,他们就请监理工程师出面想办法去应付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也出于无奈只能找工程施工上某项程序还不当等为理由而推迟签字,从而来达到推迟付款的目的。为了支持业主的工作和维护业主的威信,有些监理工程师也做了些违心的事,失去了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公正性。

4、行政领导的干预,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难以适应。特别是工程的工期变更。承包商按照合同工期安排了较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有些行政领导出于某种政治上的需要,很关心工程的进度,经常提出要提前完成。这样多次变更工期就打乱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使承包商的压力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包商的利益,而且还不能提出索赔,只有想办法全力以赴去抢进度。业主代表也为了抢进度想出办法搞劳动竞赛,以工程进度的快慢排名次来进行奖罚,这样就势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既无权阻止业主工作的随意性做法,也无权为承包商的利益着想提出其应有的索赔,同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也只好有所放松,否则就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而受影响,承包商和业主都不会满意。

5、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的应有职责和权利的体现。有些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工程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经验,同时还缺乏工程经济、财务、法律和金融贸易等相关知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在管理中碰到施工单位做的程序不当或工程设计上本身的问题,可自己却搞不清该如何去判断处理,提不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有个别人由于政治素质上的因素,工作责任性不够强,从而使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信任度的下降。

二、怎样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目前各行业的工程项目建设普遍要求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而且已从内部监理逐步规范到外部监理,政府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要真正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加强监理工程师的队伍建设,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等条款,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体现。

1、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加深和规范工程监理制度,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是进行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需要。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工程师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具有对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并应遵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履行工程监程的职责和义务,真正体现监理的公正性。用自己良的服务态度、熟练的岗位技能和丰富的知识、经验服务于工程建设,搞好监理工作,赢得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作的重视及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2、应把监理工作较规范详细地纳入工程施工的承包合同中,国际上通用把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明确了工程实施管理中有关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工程中的监理操作程序和有关事件的处理等。在国内公路工程和一些特大型工程项目中采用较多,但有些地方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中对业主有制约的条款基本上作了变更(包括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等)。象目前一般的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根本就没有采用这个国际通用合同条件,也没有按国家的有关工程监理规定来执行。我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明确”。今后凡采用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应该要按上述的规定来执行较妥,业主和承包商及承包商和分包单位所签订的各种合同也要监理工程师的参加和认可。

3、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并批准后介入比较合适,当然有些国际项目和特大型项目采用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跟踪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在项目开工前招聘监理工程师事实上已经迟了,因为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前要有一个全面了解的过程。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领会业主对该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及意图;了解和熟悉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了解参加投标及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主要是了解对该项目实施的资源投入等情况);了解业主拟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等。这样监理工程师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为以后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