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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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1

关键词:商标商号冲突;商业标记法;交叉检索;行政撤销

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商标和商号所承载的强大竞争力逐步被人们重视,恶意制造商标与商号的冲突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商标和商号的冲突不仅损害了合法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重大侵害。所以,对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进行深入研究,并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对策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

商标是一种一般由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三维标志或者其组合构成的、用来区分不同的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商号是企业名称中的特殊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分不同商事经营主体的特殊标志。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名称、商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构成。如“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海尔”即是商号。

商标和商号冲突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注册在先的商标与核准在后的商号的冲突,即商标权取得在先,商号权取得在后。二是核准在先的商号与注册在后的商标的冲突,即商号权取得在先,商标权取得在后。三是商标和商号的交叉冲突,即将他人(同一个企业或公司)不同的商标和商号分别核准为商号、注册成商标。

二、关于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的近年研究综述

1.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的研究。目前,被大多数学者、专家所公认的一点是:商标与商号的登记或注册机构系不同部门是造成两者冲突的主要客观原因。关于如何从法律规定上避免两者的冲突,有学者主张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到国家商标注册局商号登记和商标注册的部门合一便于对两者的重复检索和统一管理,有利于减少两者的冲突。也有的学者主张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为这部分学者考虑到商号登记的需求较大,将商号登记的管理权收归中央不便于普通百姓的商号注册需求。

2.在立法层面上的研究。在立法层面上,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建议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定、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包含商标、商号在内的统一性、体系化的法律体系。这样,在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下对商标与商号进行管理势必会减少两者的冲突。

另外,很多学者认为商号其实本身具有了知识产权财产性、地域性等的特性,主张将商号权也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之中,对商标和商号进行同等的、一体的保护。

3.在司法实践上的研究。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的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报告是比较突出的成果之一。该报告介绍了有关国家处理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法律对策、理论与实践,指出我国解决这一冲突的关键在于人民法院审慎而合乎理性的判决。

为了依法公正审理商标与商号冲突纠纷类案件,为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提供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带头组织了针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该调查研究列明了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与商号冲突案件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着重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建议主要是从人民法院的角度切入:人民法院应该积极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号,应将误认混淆、损害商誉作为认定侵权的前提,保护在先权利,坚持公平诚信原则。

4.关于解决商标和商号冲突的原则方面。关于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的原则方面,多数学者主张要坚持保护在先权利这一基本原则,这部分学者认为保护在先权利即使法律上的规定,也是实践中处理这类冲突的原则。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不能一味盲目的只追求保护在先权利,也应当注重保护商标与商号在分别使用中已经建立起来的无形财产利益。

三、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原因

1.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客体的相似性。商标一般由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三维标志或者其组合构成,而多数情况下,商标都是由文字形式构成的。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商号(字号)也必须是文字形式。因此,同样的文字可能会以商标和商号的形式同时获得保护,这无疑就造成了商标和商号的冲突。

2.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无形性和地域性。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具有无形性、地域性的特点。商号权因其权利性质也具有无形性和地域性的特点。两种权利的无形性使得自身的边界不易被他人感知,同时使得他人对权利的侵犯非常容易逃避权利人的控制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关于商标权的地域性,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其他商标的保护都受地域的限制。而商号因其核准机关的级别不同和分散的特点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这就使得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极易发生。

3.关于商业标识的法律规范体系的缺乏。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法规。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规定以及对两者冲突的处理只能依据各自杂乱无章、各行其是的单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一个层次分明、逻辑规范、体系完备的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法律体系的缺乏就给了很多不法商家“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4.商标权和商号权授权机关和管理部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的机构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授权机关不同,商标实行的是“全国统一注册”而拥有商号权授予职能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则遍布全国各地,对商号进行核准时就无法做到在商标所用文字领域内进行全面检索和。另外,目前我国商标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内容互不透明,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时难以得到改善。所以,商标权和商号权的确权机关和管理机关的不同也间接造成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问题。

5.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都赋予了商标和商号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吸引力。为了节约投资成本,迅速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提高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傍名牌、混淆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号的现象也迭出不穷。因此,市场经济中巨大利益的驱使是造成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最根本的主观原因。

四、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途径

1.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理论。商号权因其权利性质具有与商标权相同的无形性,在诸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性保护知识产权文件中都是将商号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的。目前在理论上我们已将商号权纳入知识产权体系当中,但是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仍旧主要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大权利。商号权即企业名称权只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所规定。

因此,我国法律对商号权的保护力度是无法和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相提并论的,这就导致实践中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字号注册为商标的情况屡屡发生。在此,笔者建议应当在理论层面上进一步明确商号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使之成为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并列的第四大知识产权,给予其更大力度的保护。从理论的角度给予商号权更大力度的重视和保护。

2.健全法律体系,建立统一的商业标记法。如上文说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将商标权和商号权统一在内的法律法规。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没有涉及商号、商号权。所以,关于商标权和商号权的规定以及对两者冲突,相关部门只能依据各自内容不同甚至存在交叉或空白的单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管理和处理。这种法律现状势必会导致法律资源的浪费,也使得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难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笔者建议在我国现行《商标法》的基础上,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纳入其中,再结合实践中商标和商号冲突的现状和处理经验,构建一部全新的包含商标和商号注册(核准)、管理、冲突解决等相关规定在内的《商业标记法》,并在该法中明确商号权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3.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纵观目前的商标和商号冲突纠纷,其中有大多数都是商号(字号)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翻译的侵权类型。上述已经提及,商标商号纠纷多数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而驰名商标宣传力度较大、广为公众知晓,其商品或服务一般质量较高、信誉较好,因此,驰名商号无疑成为了不法商家混淆真伪、误导公众、恶意抢占市场份额的最佳选择。所以,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大力整治商号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这样势必会大大减少商标商号纠纷。《商标法》第13条第2、3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此,为了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商号(字号)登记”的情形进行明令禁止。

4.商标注册、商号登记管理方面。(1)建立商标和商号交叉检索制度。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商标与商号的交叉检索制度,即将本地区的商号和商标全部纳入字库,同时还应将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商号也纳入在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应将商号(字号)在字库中联网检索,如浙江省就规定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本省知名商号相同或相似。

(2)改革商号登记制度。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这就造成了我国商号唯一性行政级别低的现状,也间接导致了大量的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等国家成功的经验,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将企业名称登记的职能收归到省一级工商行政部门,提高商号唯一性的行政级别,在较大的地域范围内保护合法商号。

5.司法方面。建立行政撤销的前置程序,确立司法最终救济的原则。目前我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商号被发现侵犯了他人在先商标权利,受害人直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以没有权限推诿。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自己已作出的核准企业名称的行政行为会有承担行政诉讼的风险。

笔者认为,立法上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合理的风险分配,使工商行政部门消除顾虑,认真执法,及时纠正错误。在这一基础上,对于商号商标冲突案件设立工商行政部门行政撤销的前置程序,先将权利冲突的问题解决,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侵权问题。同时确立司法最终救济原则,以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为商号和商标冲突的最终处理结果,保证结果的权威性。

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对合法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损害,也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阻碍。要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从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角度同时着手无疑是全面、妥善、快速、有效的重要方法。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9页

[2]付永萍.《商标与商号之间权利冲突研究》.载《新西部》,2007年年第12期

[3]王海敏.《试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及其法律解决之路径》.载《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上)期

[4]宿迟,赵国虹.《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页

[5]周彩云.《企业品牌战略之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救济》.载《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12月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2

一、实践性是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类专业所要研究的是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为实现公共利益,针对公共事务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公共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该专业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及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的应用型人才,实践与操作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1],实践教学的效果是决定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公共管理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应用性,如果公共管理类专业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出来的只能是死记教材内容、缺乏动手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二、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实际操作等手段,获得基本技能和感性认识,进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教学活动组合[2]。它既包括验证性实验,也包括为解决实际生产和社会中的具体问题、提高创新能力而开展的参与性和研究性活动,还包括以了解社会和国情、提高全面素质为宗旨的假期社会实践。公共管理类专业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包括课堂实践环节、毕业实习环节、暑期实践环节等,大部分学校把毕业实习环节作为实践教学的主体。以笔者所在的河北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所开设的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包括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具体性质,在进行案例教学的同时适当加入实践教学的内容,但很少涉及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从毕业实习环节的教学来看,这三个专业主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前几届毕业生的实习情况,85%以上的学生选择了分散实习的方法。在暑期实践环节,主要采取了学生自由组织实践小分队、并由教师进行指导的方式,大部分调研主题均能够结合当前公共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原有实践教学模式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无论在课堂教学环节、毕业实习环节还是暑期实践环节,均没有很好地体现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来讲,不能不说是教学内容方面的缺失。(2)由于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找工作等原因,原有毕业实习模式造成了更多的学生选择“分散实习”,在这种模式下,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很难得到保证,实习过程往往变成了“放羊”管理。(3)暑期社会实践的效果并不明显。根据笔者对另外几所学校的调查和访谈,发现上述河北师范大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前我们急需探寻一种新的实践教学模式。

三、对公共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及途径的重新认识

1.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和具体内容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学,除了要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外,更应加强学生公共管理技能的训练。公共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公共管理能力,提高学生公共管理专业技能,提高学生解决管理中具体问题的实践能力,这包括管理、组织、决策和执行等一系列能力。[1]结合本科阶段学生的特征,笔者认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阶段所要训练的技能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管理技能、社交沟通技能、行政执法技能、调查研究技能、统计分析技能、公文写作与处理技能等。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应主要围绕上述专业技能展开训练,逐步提高学生对公共管理类专业技能的认知水平和实践水平。

2.实践教学的途径选择

传统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的重心放在了最后毕业实习阶段,由于受到找工作和考研的影响,很难保证效果;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尽管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但实践内容又很难贴近学生所学的专业;传统的课堂教学只重视了知识传授和案例分析,很少有实践和实训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在传统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我们急需探寻一种常态的、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加以完善:一是通过学生参与管理类项目的研究,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和相关专业技能,着重培养学生调查研究、统计分析、项目论证和撰写研究报告等方面的技能;二是通过学生接触和参与管理活动,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学生公共管理专业技能,着重提高学生组织、协调、沟通、社交等方面的技能。

四、来自河北师范大学的新探索

我校(河北师范大学)团委一直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由教师指导本科生申报和承担一定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从2006年开始,学校统一开展了“顶岗支教”工程,并走在了全国高师院校的前列。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在如何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校统一的“顶岗支教”大平台,强化公共管理类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1.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平台的实践教学模式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在历年科创活动中成绩是比较突出的。例如,2009年全校学生科创项目共有56个结题项目,其中公共管理学院有8项,排在21个学院的首位(与生命科学学院并列)。2010年的数据,同样支撑了这一结论,无论是立项率、结项率、获奖率均远远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表1)。表1的数据说明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很强的优势,所申报的研究项目均能紧密抓住本专业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参与管理类项目的研究,提高了学生科学素养和相关专业技能,培养了学生调查研究、统计分析、项目论证和撰写方面的技能,不少作品获得了全国和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借助这一平台,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借助“学生科技创新”开展实践教学的模式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主要表现在:缺乏针对这种实践教学活动统一的、规范的、专业的实践训练标准;学生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内容分散、方法不得体、撰写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属于业余活动,未被列入正式教学活动。为此我们建议:第一,将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纳入正式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要在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选题、论证、申报、调研、数据分析、撰写论文和报告等各个环节,给予统一规范的指导;第二,学生科创活动应当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展开,学院和专业教师要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实践教学联结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为学生补充《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管理学数量分析方法》《项目研究撰写规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第四,鼓励教师将自己所承担的相关研究项目引入到实践教学环节;第五,学校出台相关政策,对指导学生科创活动的教师计算教学工作量并给予资助和奖励。2.借助学校统一实习平台———“顶岗支教”的实践教学模式我校的“顶岗支教”平台主要针对师范类学生展开,高年级学生在经过系统培训达到中学教师的基本要求后到农村中学开展为期半年的“全职”教师岗位锻炼,并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对农村中学被顶岗教师进行置换培训。目前,“顶岗支教”平台和组织体系已经日趋完善,截至2010年7月,该平台涉及到河北省11个地市的72个县市。公共管理类专业虽然属于非师范类专业,但是可以借助这一大平台展开一系列的实践教学活动,着重解决学生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学生公共管理专业技能,尤其是组织、协调、沟通、社交等方面的技能。借助这一大平台开展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必须选择一些适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习岗位。目前所考虑到的有以下几个:班主任助理、学校团委书记助理、村干部助理、乡镇社区主任助理。学生进入这些岗位后,应由原岗位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进行系统指导。在具体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之前,应当明确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利用一段时间由相关教师对上述技能进行课堂讲授,每名教师应对所需训练的技能进行讲解和分析,并布置专项训练任务。由于实习点比较分散,在学生进入实习点后,每个实习点应至少有两名以上的全程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完成在实习岗位上的技能训练任务。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同时可以借助互联网等通讯平台,获取校内或其他实习点教师的帮助和指导。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3

一、转变观念,形成教育教学科研的良好氛围

首先是学校领导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教育科研的重要性,把开展教育科研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来。要有进行教育科研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其次是教师教育科研观念的形成。例如有的老师认为搞教育科研是专家学者的事情,难度大,很深奥,很神秘,高不可攀;再加上农村学校条件简陋,消息闭塞,教师大多一头沉,事务多,没时间,搞教育科研是“天方夜谭”。为此,我们反复动员,通过宣传魏书生,李吉林,窦桂梅以及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马卡连柯等在基层学校,农村小学搞教育科研成功的事例,使老师们认识到,农村教师不但能搞教育科研,而且有身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势,搞出那些专家学者想搞却搞不出来的科研课题。

二、健全教育科研制度,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

农村学校的财力物力人力有限,怎样最大限度地运用有限的资源,实施教育科学研究,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予以保证。

1、选派一名副校长担任科研负责人。

2、精选本校教育科研热情高,上进心强的年轻教师组成教育科研组织。

3、结合学习教育科研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措施,明确课题分级管理。课题立项,科研经费的拨付,研究资料,档案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加强学校教科研管理,并纳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档案,予以管理,在实践中对教育科研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保证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良好运转。

三、结合实际

以本校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科研选题的切入点,有位教育家说:“教师是课堂的负责人,课堂是检验教育理论最理想的实验室,”因此,我们教育科研应以学科研究为基础,以课堂教学为重点,我们在调查本校师资和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科研课题源于课堂教学,服务于课堂教学这一基本宗旨,并积极争取上级及有关领导的指导。从选题申报制定方案时就步入正规。

四、坚持学习,促进教师的发展

在开展教育科研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学校教师知识素养、学术视野、研究水平等方面的的局限,加强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培训尤为重要和迫切。一方面我们聘请教育专家指导如何进行教育科研,如何选题,如何开展研究,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怎样进行资料的搜集与整理,研究报告的编制,结题报告的撰写,这些专题报告帮助教师克服了教育科研的畏难情绪,破除了教育科研的神秘感。另一方面,学习校本研究课题等相关知识理论做好理论储备,把学习培训贯彻教育科研活动的始终,促进了校本教育科研的顺利进行,

五、研究实践与课堂教学常规研究紧密结合,以课题研究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的教科研活动

1、密切关注课题进展状况。我校的教育科研是在全员参与的状况下进行的,随时都可能有新情况的发生,新问题的出现。为全面准确的掌握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使教研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学校教务处每学期进行一次大面积问卷调查。另一方面,通过学校领导与主研人员随机听课或者进行访问了解现状,同时,建立个案,对个别教师、班级进行跟踪调查,然后汇总。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再写出调查研究(结题)报告。为进一步开展研究,改进课堂教学提供依据。

2、强化集体备课,使教科研成为学校集体智慧的整合。学校坚持集体备课,首先选好主备人,指出教材重难点,提出教学思路。每一个成员要善于倾听,每个人都有坦率提出问题的义务,有权衡建议并进行选择的权利。形成教案后,用同课题听课与研讨等形式,深化集体备课的内涵。组织示范课、观摩课,开展全员课题研究的公开课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外出参加省市县课题观摩活动,结合我们的研究课题,认真学习思考。回校后汇报心得体会。上好自己的示范课,周期性的开展全员课题研究公开课活动,要求骨干教师将公开课与课题研究结合起来,把课题研究中的新思想新发现新体会,融入课堂教学并在课后进行认真的讲评与反思,这样,有力地推动广大教师教科研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他们对课堂教学探索的积极性。

3、开展赛课活动,激发教科研的积极性。激励是保护教师参与积极性深入持久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将优质课大赛同课题研究结合起来,每年的三月九月是优质课大赛活动月,老师们听课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研讨,提高教科研水平,促进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热情,使教育科研活动永葆青春活力。

4、举办课题研究试验班。如为搞好“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研究”之课题,我们确定以三年级(2)班为实验中心,抽调科研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担任语文数学主讲教师,课堂教学打破两人一桌的模式,学生可以自由组合,2――4人一桌,共同研究学习。这样有利于教师在教学中指导学生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有力地推动了这一课题研究的开展。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4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调查;新市区

现实“城中村”存在着诸多问题,“城中村”的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适应,许多管理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遮掩在城市角落里的村庄成为城市管理上的“盲点”[1~2]。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客观需要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一、研究区城中村现状调查分析

乌鲁木齐是新疆首府城市,全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全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引擎,起着示范和标杆的作用。高新区(新市区)(以下简称“新区”)的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新市区包括南区、中区和北区两个城中村分布片区。

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总建筑面积大、容积率高。南区是城中村分布点最多、最散乱、建筑密度最高、和城市交织的最为紧密的区域。中区城中村分布相对较少、较集中,总体规模不大。主要分布在河北东路北侧、四平路两侧、长春路西侧、鲤鱼山路东侧。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单片规模巨大。主要分布在长春路两侧、城北主干道南侧、安宁渠路两侧、迎宾路两侧、中亚北路两侧。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比较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均衡。城市基础设施管网未能够全面覆盖,特别是城中村、撤村建居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受用地现状局限。

二、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

1.城中村改造要与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协调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是主城区城市综合功能提升迫切。需要城中村的形成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分不开的,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有些村庄从界址范围来看已经在城区范畴之内,还是行政村的行政管理模式。因而村庄和外界形成了独立的区域,纯粹以经济利益为主导,偏离了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和要求。城中村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北扩发展一直缺乏长远有效的规划,在于长期专注于解决眼前问题、谋求短期利益,回避了困难、堆积了问题,城中村问题只是后遗症之一。

2.村民合理安置补偿和生活可持续改善的问题。房屋补偿面积认定问题。补偿面积认定是制定补偿标准、达成补偿协议的关键。国务院2011年1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村民生产、生活可持续改善能力有待提高。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少职业培训,就业能力低、门路少;部分村民主要靠出租房屋、开店铺维持生计,害怕失去房屋后,自身收益受到影响,因而难免会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要求。

3.改造可利用土地空间不足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公建配套占用大,缺少安置开发用地。南区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密度高、间距小,被称为“握手楼”“一线天”;周边已和城市相互交织,银川北路东侧尚有小块土地,四平路东侧空地也已被圈占。房屋征收与补偿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先补偿、后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面对由此带来的巨额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与新区有限财力矛盾的困境,如何运作市场化改造,如何实现和谐拆迁,缺少可借鉴的经验,需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和路径。

4.城中村改造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进行风险控制的问题。严防突击迁户、抢建违建、钉子户等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补偿安置投入大、改造周期长,出现钉子户必然影响改造项目的实施进程,增大项目的财务成本和风险。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旦实施,大量房源上市,产品结构、供应量与市场需求、容量的协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积极研究应对与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增大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的难度,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

5.改造模式选择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模式主要有村民自主改造模式、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市场化改造模式三种。采用村民自主改造模式,即村集体、村民通过集资、引资自主进行改造,需要村集体、村民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改造也须满足发展规划,这与现状不符,基本不具备可行性。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改造,即由政府直接出资进行改造,无论是采用实物补偿还是货币补偿方式改造,都需要直接投入大量资金,安置补偿资金筹集是最大难题[3]。采用市场化模式改造,即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开发商参与改造[4],需要进行项目经济平衡测算,涉及到安置成本,开发商的收益保证,政府在土地、税收、费用等方面的政策配套,以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等;需要解决好项目筹划、运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地方农民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诉求不同、利益关系复杂,故必须首先应地方政府应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需要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理清利益关系、统筹各方资源、兼顾各方利益,要把握好各利益方的重点,共同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程[5]。地方政府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中,首先应对当地农民进行宣传:改造工作首先是立足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第一前提,主要体现在安置补偿标准和方式上;其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是对村民生活水平改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区政府力促地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和提高,市政府要将新区内的国有储备用地予以配套供给,为改造提供政策支持[6~8]。

2.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逐渐引入市场化机制。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是政府为了城市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考虑,提出的政策性工程,政府是主导者[9~10];其次就是改造过程是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在这项系统工作中,需要更多的企业参与,这就需要对改造工程提出市场化运作。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主体,在整个改造工作中做好管理者角色。实时给予企业参与扶持政策,政府做到让利、配套土地,逐渐降低项目的启动成本。新市区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政府应先征后返,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政策返还,比照棚户区改造工程优惠各项费用[11]。同时,协调乌鲁木齐市政府将国有储备用地划拨新区为城中村改造配套,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返还,交由新区支配。

3.完善改造规划,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新市区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程纳入新区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并组织领导小组,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同时新区设立专业部门统一负责拆迁工作,统一规划、规划先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将规划、经济、产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参与改造规划的编修工作,实施过程要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实施有效性。特别是对于各乡镇、城中村禁止批准新的宅基地和房屋建设项目,应及时给予协调处理,避免新建问题出现。同时对于项目区各乡镇、城中村冻结新的户籍迁入,避免引起对集体经济相关问题[12~13]。

四、小结

本文对新市区主城区的城中村改造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区、北区和南区城中村的特点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查研究,为下一步改造方案打下基础。需要针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找出应对对策。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中村的改造已经是势在必行,面对改造过程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新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1] 姜崇洲.试论促进产权明晰的规划管制改革[J].城市规划,2002,(12):23-31.

[2] 王先文.城中村的亚文化性探讨[J].安徽建筑,2002,(2):53-61.

[3] 胡莹.城中村的文化冲融――以广州市石牌村为例[J].城市问题,2002,(2):73-81.

[4] 周锐波.城中村的文化透视[J].规划师,2004,(5):43-49.

[5] 闰晓培.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J].城市规划,2004,(3):23-45.

[6] 龚兆先.利用城中村自然优势完善城市生态景观体系[J].城市问题,2004,(2):73-75.

[7] 张鹏程.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8] 胡长海.重庆市“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造对策研究――以Z村为个案[D].重庆: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9] 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2010.

[10] 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

研究报告[R].2010.

[11] 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工作汇报[R].2011.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5

〔论文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影响因素;应对 

 

一、教师职业倦怠研究的缘起 

 

1974年,美国心理分析师freudenberger在论文中首次提出了职业倦怠的概念,并将其内涵描述为个体由于执着于某种生活理想或方式,或者是无法得到预期的回报而产生的一种疲劳和挫折状态。1981年,maslach和jackson编制了职业倦怠量表mbi(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这个量表包括情绪枯竭(emotional exhaustion)、去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和无个人成就感(personal accomplishment)三个维度。此研究不仅较好的整理了职业倦怠的概念,也极大地促进了教师的职业倦怠研究。1982年,zabel等应用mbi对601名教师进行了研究,发现中学教师的职业倦怠水平最高。同年,schwab等也应用mbi对469名中小学班主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这些教师面临较为严重的角色模糊和角色冲突,它们与情绪枯竭、去人性化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1985年,pines又编制了包含身体枯竭、情绪枯竭和精神枯竭三个维度的职业枯竭量表bi(burnout index)。1990年后,职业倦怠的研究更加关注不同的职业群体,教师职业倦怠的研究也积累了相当多的资料。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发表了“教师的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专题报告,报告汇集了1985~1995年间发表的99篇各行业领域职业倦怠研究的文献,并指出教师是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最为严重的职业群体之一。自此,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开始受到学者和多国政府的广泛重视。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 

 

1.个体因素 

首先,性别是影响教师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尽管以往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但多数文献表明,女教师的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水平更高。其中,女性对自身的不适更敏感、她们会面临更多的工作和家庭方面的冲突等是重要的诱发因素。其次,从工作年限来看,年轻教师往往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但相对工作经验不足,而且面临更多的职业发展压力,因此他们也就更容易产生职业压力感和挫败感。不过,工作年限和职业倦怠之间似乎还存在诸多的中介变量。第三,性格也是影响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具有追求完美、固执、理想化、a型行为、神经质和自我抑制等人格特质的教师更容易感受到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mills和huebner运用mbi和neo的调查研究表明,教师的人格特质得分和7个月后的职业倦怠得分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第四,教师自我效能感也会明显影响职业倦怠水平。台湾学者孙志麟对415名小学教师的研究表明,其自我效能包括不良环境转化效能、教学执行效能、班级管理效能、学习评价效能、教学改革效能和亲师沟通效能六个维度。很显然,这些方面也会明显影响到教师的职业感受。 

2.情绪劳动 

情绪劳动(emotional labor)是指个体通过控制自己的表情和肢体语言以使自己的情绪表现符合工作要求或让周围的人感到舒适。情绪劳动可以分为表层展现和深层展现,前者是指组织要求的表现,与内心状态并不一致;后者则是员工认同并想表达的真情实感。台湾学者江文慈通过深度访谈发现,小学教师的职业活动不仅涉及大量的情绪劳动,其心理历程也相当复杂。在正向情绪的表达方面,小学教师表层展现的原因是“礼貌客套,印象整饬”、“状况不佳,强颜欢笑”等;深层展现的原因有“教学需要,努力营造”、“专业认同,有感而发”、“个性使然,自然流露”。抑制负性情绪的原因包括“避免后悔”、“考虑后果”、“遵守伦理”、“同理体谅”、“个性修养”和“专业成熟”。可见,无论是正向情绪的表达还是负向情绪的调节,都涉及多种方式和多种原因,反映了小学教师工作的“心劳”。相关研究还发现,情绪劳动主要包括情感付出的频率、情绪劳动的强度、情绪表现的表里一致性和情绪表现的抑制等方面,这些方面和职业倦怠各维度之间均有明显的关联。 

3.职业压力 

教师自身的职业特点是诱发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tagami等在教师职业倦怠的综述性文章中认为,容易导致倦怠的教师职业因素包括:职业行为的不确定性,指学生对教师相同的教育教学活动会有不同的反应,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职业角色的模糊性,指教师的职业范围和责任领域具有极大的弹性;职业效果的非透明性,是指对教师工作效果很难进行即时的数量化评估和反馈。美国教育学会则把教师职业特点概括为:专门的知识技能、长期的专门训练、强调服务精神、专业独立自主性、自律的专业团体和伦理规则以及不断的在职进修。其中,专门的知识技能尤为重要,当前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教师一旦未及时进修,汲取相关知识,就可能被淘汰,这会造成相当沉重的专业压力。 

4.人际关系 

leiter和maslach的调查研究表明,同事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情绪枯竭感和去人性化,而具有良好同事关系的个体则会体验到更多的成就感。在中小学,相对于师生关系,教师和家长的关系则会带来更大的压力。尤其是家长的高学历化、教育观念的多元化、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一体化及权利意识的增强都给教师带来了明显的压力。而且,在教师和家长的互动中,教师还会面临角色混乱和角色冲突方面的压力。金子百惠对179名中小学教师的研究表明,高低职业倦怠组教师在来自学生、家长、同事、校长的社会支持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广泛的社会支持可以明显地缓解教师的职业倦怠。 

5.组织特性 

kaigawa对22所中小学287名教师的调查结果表明:认为“情绪枯竭”问题“需注意”和“危险”的中小学教师分别占19.5%和14.1%;“成就感低下”问题则分别占52.9%和56.4%;“去人性化”问题也分别占4.3%和6%。研究还发现,学校的组织特征是职业倦怠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者的冲突、教师过重的工作负担、疏离化的组织氛围和不协调的组织工作方式。takaci和tanaka对63所中小学710名教师的研究也发现,教师的角色冲突、学校组织氛围、教师人际关系状态和对周围评价的敏感性能够显著预测教师的职业倦怠水平。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的后果 

 

1.职业倦怠和工作满意度 

台湾学者黄宝园从硕博士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中检索出职业倦怠、职业压力和工作满意度相关的研究354篇,对从中精选出的70个研究进行了元分析。研究发现,职业压力主要涉及工作负担压力、角色压力、人际关系压力和专业压力;职业倦怠包括情绪枯竭、去人性化和无个人成就感;工作满意度则涵盖了工作自身满足感、薪酬满足和升迁满足。研究结果还表明:第一,职业压力和工作满意度呈显著(p<0.01)的负相关,即职业压力越低,工作满意度越高;职业压力越大,工作满意度越低。第二,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之间呈显著(p<0.01)的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布在0.28~0.50之间。其中,情绪枯竭和角色压力之间的相关最高,表明个人在工作中,角色扮演所遭遇的问题最多,所产生的情绪冲击最大。第三,职业倦怠和工作满意度之间呈显著(p<0.01)的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布范围为-0.22~ -0.55。 

2.职业倦怠和身心健康 

职业倦怠可以区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为轻度的职业倦怠,此时会出现短暂的抑郁、易怒、疲惫与挫折感;第二级为中度的职业倦怠,其症状和第一级相同,但会持续两周或者以上;第三级为重度的职业倦怠,此时会伴随有生理疾患的产生,如溃疡和慢性疼痛等。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水平和心因性离职率有明显上升的趋势,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的统计,1992年,公立中小学在职教师因病退职者为3370人,其中因抑郁等精神疾患退职的1111人,占29.8%;2000年,因病退职教师为4922人,心因性退职者2262人,占46%;到2007年,因病退职教师为8069人,心因性退职者4995人,占60%。 

 

四、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的应对 

 

1.中小学教师的被援助需要 

tomaru等通过对258名中小学教师的测查,编制了中小学教师“被援助需求状态量表”和“被援助需求特质量表”。前者用于测查中小学教师在当前教育教学中现实的被援助需要。后者用于测查在指导学生学习、心理健康和社会发展方面,中小学教师一般的被援助需要。tomaru等另有研究表明,在教师和家长和互动方面,教师的压力包括儿童指导上的困惑、家长不理解、儿童相关信息不全面、同事不支持4个要素。教师的应对方式包括逃避儿童问题、情绪自我调节、认知改变、解决儿童问题。tamura和ishikuma对214名中小学教师的研究表明,女性教师的被援助需要较男性教师高,而男性教师的自尊感则高于女性。45岁以下的男性教师自尊感越高,被援助需要也越高;41岁以上的女性教师自尊感越高,被援助需要却越低。研究者认为这主要和不同性别教师得到的社会支持有关。 

2.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的改善意识 

miyashita对1208名中小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者的职业倦怠改善意识进行了大样本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小学教师提供的最能够改善职业倦怠的方法有:强化员工间的沟通和合作(30.8%)、精简工作任务(21.4%)、提高工作的趣味性(20.6%)、改变工作思路(18.7%)、增加教师(17.4%)、减少事务性任务(17%)、改革学校管理制度(15.9%)。中学教师提供的主要方法有:改革学校管理制度(22.2%)、强化员工间的沟通和合作(20.7%)、增加教师(18.9%)、提高工作的趣味性(15.9%)、改变工作思路(15.9%)、严守工作时间(15.2%)。此外,教辅人员和管理者提供的方法与教师虽然有所不同,但也多有重叠。即都强调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强化员工间的沟通和合作、改变工作思路和提高工作的趣味性对改善教师职业倦怠的重要性。 

3.个体层面和组织层面的双向应对 

首先,提高教师个人的应对能力是缓解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这方面研究涉及的主要变量包括改善教师的自我效能感、提高教师的社会交往能力、培训教师学习放松的方法等,相关研究报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行政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范文6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创立和实施,为我国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路径造成了深刻影响,本文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对策,选取两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的论述分析。

关键词: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对策分析

在改革开放事业发展演进过程近四十年的实践背景之下,我国各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均长期稳定占据和扮演着我国科学技术创新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生力军角色,是具体开展知识信息要素发展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基本主体,是我国在当下时代历史发展演进背景之下培养形成和对外输出高素质人才群体的重要实践单位。[1]普通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综合开展水平,以及基础性人才要素管理工作的综合开展水平,是实际影响和决定我国现有高等院校综合性发展竞争力的核心因素。现代高等院校作为组织开展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性实践场所,以及国家级科学研究事业和发展支持经费的集中分布区域,对于有效提升我国知识创新活动的综合性实践体验性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切实做好普通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控制过程,是顺利实现上述预期发展控制目标的重要前提条件,鉴于此,本文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对策问题,展开简要的阐释分析。

一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发展现状

第一,长期坚持和运用以具体事件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理念,在职教师群体的基础性文化认知观念结构存在显著局限性。在现有的阶段性实践发展背景之下,我国高等院校人力资源要素的基本特点,是知识性教职员工群体占据主体地位,遵照美国著名管理学研究专家彼得•德鲁克阐释的相关观点,知识型高等院校员工群体通常具备较强的知识学习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能够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自身工作效率的显著提升和优化。[2]在我国现有的高等院校人力资源要素构成体系之中,知识型教职员工群体本身具备特征鲜明的自主性、个性化,以及多样化的群体表现特点,并且在工作行为习惯和行为模式层面,存在着松散性和灵活性的具体表现特点,因而要求我国高等院校知识型教职员工群体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结合相关教职员工群体实际具备的工作行为习惯和工作行为模式,设置和实施科学性和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施制度。然而,现阶段我国高等院校在针对知识型教职员工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长期坚持和运用以具体事件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理念,严重忽视了相关知识型教职员工群体在基础工作需求和工作行为习惯层面的差异化表现特征,同时由于过分强调对事件发展过程和财务资金要素的控制干预,给实际组织开展的高等院校内部校园文化建设事业顺利推进,造成了程度显著的不良影响,使得高等院校现有的知识型教职员工群体,无法实现对高等院校基础性校园文化的充分认同和归属。第二,高等院校现有人事管理工作在角色承担状态存在显著单一性,针对校内科学技术研究团队建构和运用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机制亟待完善。在我国现代高等教育事业的传统发展时期,我国高等院校教师在具体参与科学研究实践活动过程中,长期存在“单兵作战”式的业务实践活动开展形式。[3]而在我国正在发展推进的知识创新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的直接影响下,我国高等院校现有的各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交叉趋势不断加剧,在高等院校基础学科变化更迭速度不断加快,以及高等院校教师基础科研活动的持续周期不断缩短的实践背景下,高等院校在具体参与科研工作过程中的业务活动实践形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表现程度显著的转化变革。在上述基础性实践发展背景的直接影响下,科研工作实践团队和创新工作实践团队,正在成为我国现有高等院校实现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目标过程中的代表性团队,其内部本身涉及和关联了我国高等院校内部较大数量规模的一线教师群体,在我国现有高等院校践行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项基础性设定目标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制约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高等院校组织开展的人事管理工作,在基础性身份角色定位层面存在表现显著的单一性和固化性,并且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在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片面侧重于对行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充分履行,未能在实际组织开展的人事管理工作实践过程中,实现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和学术管理工作职责之间的高效充分结合,未能充分理顺和认知两种管理性工作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构。有调查研究报告资料揭示,现阶段我国高等院校在具体组织开展科研团队内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尚未实现对学术管理工作职责基本内涵和实施方式的充分认知,因而在具体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实践团队内部教师个体的岗位聘任,工作绩效表现水平考核评级,以及工作聘任状态管理等实践工作环节过程中,不能结合具体科研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团队内部工作人员的基本特点,针对团队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制度,进行程度适宜的改善优化,给我国现有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综合性效能获取水平的保证和提升,造成了极其显著的不良影响。[4]

二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之下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策略

第一,切实建构形成以“人”为中心的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实践指导理念,借由不间断强化高等院校内部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力度,切实充分诱导和激发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群体的创新实践活动积极性。在我国正在实施和演化过程中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直接影响干预下,想要实现高水平且高质量的高等教育院校的建设和发展实践目标,应当优先建构形成具备较高综合素质水平,且充分掌握特定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教师实践团队,充分彰显高素质教职员工队伍,对我国现代高等教育事业蓬勃有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上述实践发展指导理念背景下,我国各类型高等院校应当切实建构和运行以“人”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基础指导理念,在针对高等院校全体在职教师群体实施管理干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以人为本的基础指导思想,充分关注对高等院校内部现有教师群体的理解、尊重、关心、爱护、培训,以及督导支持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属性控制指标。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强化高等院校内部基础校园文化环境的建设和优化工作实施力度,切实实现最优化的高等院校学术文化环境氛围的建构目标,在提升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群体的校园学术文化体验质量基础上,确保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群体的校园文化归属感实现程度显著的改善提升。[5]第二,切实加强高等院校内部科研团队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的管理工作,逐步建构系统完善的高校内部科研团队的管理工作实践机制。为切实保障和提升我国高等院校科研团队在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知识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综合效能水平,确保我国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事业能够实现良好有序发展,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要借由针对高等院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群体组织开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切实保障高等院校内部不同专业和不同学科之间,能够实现高效充分的相互融合和相互交流,确保我国高等院校实际组织开展的基础性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能够在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充分支持条件下,顺利实现最优化的预期控制效果。

三结语

针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对策问题,本文具体择取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发展现状,以及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之下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策略,两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的论述分析,旨意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经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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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德慧,李一衎.浅谈新时期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四个关键问题与对策[J].人力资源管理,2016,08:122-124.

[3]降富楼.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对策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6,08: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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