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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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1

[关键词] 乌东德镇 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032-01

全镇辖区有8个村委会,101个小组的资金以全部使用单独账户设置电算化管理,8个村委会的资产以用台账的形式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但是现阶段,乡镇三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领导重视性差

现阶段,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够细化,只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内容不具体,不详细,在实施过程中操作性不规范、不合理,导致了村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使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受到严重危害。在个别村、组中有长时间不报帐,特别是小组上更是这样。很多村级、小组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以前老观念,认为乡镇代管他们钱是不对的,导致了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执行。此外,乡镇领导在三资这项工作方面认识不全面,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原本作为乡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得不到全面的实施和发挥,乡镇的其他繁杂工作,也对乡镇三资管理产生了不小的制约。

1.2 工作开展不到位

由于思想上认知存在偏差,有不少村干部认为只要将乡镇的集体资金管理好就行了,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管理,还有不少干部认为资源管理难度大,复杂性高,不愿意下大力气去管理,索性不管,甚至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对对村集体以前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一概不管不问,造成了村集体三资问题被隐蔽起来,给埋下了隐患。

1.3 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十分不规范

首先,一些村干部在土地、水资源、林地、房屋设备等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或、租赁或者发包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民主监督乏力,民主公开力度不足,村干部一人独大现象十分明显;其次,在签订相关资产和资源出租、承包合同时,存在合同要素不健全,条款不清晰,权利义务不明确和其他法定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最后,一些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将村集体的资产和资源低价出租给个人,出租期限被无限延长,并从中收取好处,严重损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对策分析

2.1 加强思想教育,确保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执行

一方面通过召开村级两委班子大会,明确村级负责人的责任,树立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采取宣传标语、短信等形式宣传“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全面的执行和实施。此外,还要做好管理指导,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强村级会计人员管理,组织全镇村级会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工作的培训,镇三资全体人员实行包村负责制,对村级会计人员进行指导。下村走访核实资产、资源实际存在状况,监督资产、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上亲自抓、亲自问。乡镇还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2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民主监督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培育典型。镇、村、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次,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

2.3 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组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日益规范,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重视举报抓小案,坚决查办大要案,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确保农村三资廉洁、高效运行。并认真开展“三资”清查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实,登记造册,摸清资产资源状况,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达到高效有序进行。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乔兰芳,娜迪亚・巴图尔.关于古牧地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报告[J].新疆农业科技. 2012(03)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2

《财经》记者 朱 常红晓

“一亩三分地”,常被用于形容个人的利益边界,也往往是农民土地权利的指代。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的108户村民,就为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村委会告上了法庭。

该讼案缘于一纸契约――《海淀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下称《流转合同》)。根据《流转合同》,周家巷村民自2005年1月1日起,把自己所有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流转期限为十年,每年人均可享有400元的流转收益。

但是,相当多的村民反映,对上述《流转合同》,自己并不知情,也不认可合同上的签名。他们要求废除这份合同,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该村108户村民于2008年12月把村委会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判令上述《流转合同》无效,并归还本属自己的“农地承包权”。

2009年3月19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判决。

在北京主要的城市化拓展区――海淀区,该案件只是诸多农地纠纷中的一件。据海淀法院统计,近年来,海淀区农地承包纠纷案居高不下。自2003年至2008年,该院就受理了218件此类案件。

《财经》记者采访发现,北京郊区农地承包案件多发,大多与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密切相关。诸多农地讼案也清晰地显示,只有长久稳定的农地产权和真正的村庄自治,才能消弭现有农村土地矛盾。

“确权”不“确地”

自北京市颐和园向西北约22公里,就是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村。目前,该村共有农村户籍人口1064人,共有土地3264亩,除了景观林和绿化林等,真正可承包的土地为1608亩。

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不同,1978年至2004年,周家巷村并没有经历“分田到户”改革,而是长期实行“集体土地,统一经营”模式。在2004年前,村内所有土地皆归村集体管理和使用。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周家巷村分为四个生产队。在生产队下,再分为若干小组等,这些小组分别由集体管理,其生产业绩由集体统一考核,收入也由集体统一核算、分配。

1978年后,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推进,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日渐降低。尽管周家巷村民辛勤劳作,但每亩土地年均收入也不过四五百元,远远比不上非农就业。随着北京城市化日渐加快,农民也获得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

由于农民缺乏种地积极性,家庭承包制更是无法实行。周家巷村的大片土地,长期承包给个别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耕种。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的扩张,京郊土地价值提升,一些个人或企业租用该村土地,用于观光农业或旅游开发,土地租期最长达50年。

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农地承包权首次有了法律保障。北京市为此在2004年专门下发文件,着力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全市农村在当年9月底前,全面实现“确权、确地、确利”。也就是说,要把以土地为主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明确到人。

周家巷村除了土地,并没有很多集体资产。有了上级政府的要求,2004年11月,周家巷村委会决定重新丈量土地,并确定当年可用于农户承包的土地总量为1608亩。这些土地均分给当时全村1100名村民,每人获得1.3亩的农地承包权,形式上完成了农地“确权”。

但事实上,这些土地一直掌握在村集体手里。村民虽拥有农地承包权,但并不知道自己1.3亩地的具置。也就是说,虽然“确权”,但并未“确地”。

据周家巷村委会材料,该村完成“确权”后,2005年1月,村委会与该村部分村民签署前述《流转合同》。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凡将1.3亩地流转给村委会的村民,村委会每人每年给予其400元的流转收益金,此为所谓的“确利”。

于是,上述1608亩地土地中,有数百亩果树地被村委会出租给一家名为“汇通诺尔”的公司。该公司在村庄附近设立“狂飙乐园”,主要用于休闲、娱乐和餐饮等。出租这片土地的收益由村集体统一收取和分配。该项目的出租期限是50年。村民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这个项目的土地出租收益分配不透明,且出租期限过长。

此后发生的事情,把村民对村组织的不信任推向了顶点。

2008年10月,周家巷村委会打算把自己集体经营的170亩农地与苏家坨镇所属的北安河农工商总公司合作,成立“观光果园”,周家巷村每年可以获得一定土地租金。公司如果盈利,周家巷村也可分红。

但是,上述合资方案中并未说明,上述收益将具体如何分配。加上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该村农地的租金也在提高,170亩地预期的征地补偿也相当可观。村民们认为,村集体是在用农民的土地牟利,因此否决了上述方案。

土地收益之争

从最初的农民不愿意种地,并纷纷脱离农业生产,进入城市务工;到现在诉诸法律积极讨要土地承包权,周家巷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感情有了巨大的变化。

但事实上,周家巷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其核心是土地利益的分配问题。

正是因为对集体统一掌握土地的流转及其收益深为不满,很多农民就萌生出把集体掌握的土地分配到户的想法。于是,一些农民就以2005年的《流转合同》上的签名是“伪造”为由,把村委会告到海淀法院,要求村委会把全村“可承包的1608亩土地”全部“还权于民”。

周家巷村委会代表则在法庭上辩称,上述《流转合同》是在2005年和2008年分两批签署,皆不存在伪造签名问题。对村民收回土地承包权的要求,该村负责人认为,即使要分地,也必须等到十年《流转合同》期满。

据村委会提供的资料,目前周家巷村可供承包的1608余亩土地分为多种用途。首先是农业用地,其中有354亩自2005年起被本村的27名农民承包,为期十年,承包者每年向村委会缴纳租金;另有383余亩由集体统一经营,主要用于种菜和果树,这些土地由集体雇佣农民管理和经营,但由村委会统一发放工资。

其次,该村还有840余亩土地,早在1998年至2004年间,就由当时的村委会租给企业和个人,其中至少有300多亩已变成非农用途。这些土地的租期从20年至50年不等。正是这部分出租土地及其收益的分配,成为村民们关注的焦点。

按照村民的说法,村委会在出租这些土地时,并没有告知村民,相关的租金收入和支出也并不透明。村民尤其不能接受的是,本村居民承包的土地只有十年,而一些“外来户”的土地租期则长达数十年。村民认为,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对此,周家巷村党支部书记潘永意对《财经》记者表示,上述土地的出租及其收益使用,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当初之所以租期较长,是为了吸引外部投资,要给人家长远预期。

但是,农民对此解释并不买账。在村民看来,目前每亩地只有400元的流转收益,实在太低;而且这些土地基本上由村集体掌握,自己的农地承包权只是形式上的,缺乏实质支配权。加上村集体财务不公开,村民根本无从知晓全村的收支概况,这更强化了村民对集体的不信任。

据村委会提供的数据,2005年全村的土地、房屋租赁总收入近96万元,当年村级各类支出为52万余元。2008年,全村租赁收入上升至102万余元,但支出也随之增加到近78万元。村民对上述支出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在村民看来,集体租赁收入事实上来自农户流转给村委会的土地,不应该用于村庄行政开支。而且如果是严格的农地流转,村集体本来就限于中介角色,应把出租土地的收益全额分给农民,而不能先行剔除村庄行政开支。如果真要剔除,村庄行政支出必须受到村民的严格监督。

集体土地产权隐患

事实上,类似周家巷村之类的农地讼案,近年来在北京郊区农村相当普遍。

早在2005年,海淀法院就在一份针对涉农经济纠纷的调研报告中指出,海淀区2004年9月农地“确权”后,因土地流转造成的承包合同纠纷大量出现。其中,有的是农民认为土地流转不符合法定程序,有的则是未经“确权确地”而由村集体直接流转,有的则是“仅确权、未确地”,流转合同到期后农民要求收回土地。

按照上述分类,周家巷讼案应属于第一种情况。尽管一些农民认为,这些流转合同属于村委会伪造,但由于缺少相关的证据,法律专家认为,农民一审胜诉的几率较小,农民期望以诉讼要回承包权的目标很可能落空。

事实上,由于北京郊区特殊的区位优势,京郊相当多的农村多以蔬菜和水果种植为主,这比粮食作物种植更需要集约经营。同时,由于北京大部分农村从未经过“分田到户”改革,这导致“集体经营,统一分配”长期存在。

“集体统一经营”对改善首都的蔬菜和副食品供应贡献巨大,但也造成农村集体组织对土地和集体资产的强大控制力。如果村级组织缺乏农民的监督,必然造成村级领导及其成员成为集体资产的实际控制者,这反过来又加剧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正是发现上述弊端,北京市于2004年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应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改变多数土地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模式。

但是,由于长期实行集体经营,京郊很多村已把土地出租出去,要真正把集体农地明确落实到户相当困难。《意见》指出,各地可“确权确地”,也可“确权确利”,或者“确权入股”。周家巷村应属于第二种做法,也即“确权确利”,但不“确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海淀区等之所以没有力推“确地到户”,除了现实中的技术困难,可能还有“远虑”甚至是“远见”。这就是说,如果2004年后把农地产权全部明确到农户,这样将来城市化要发展,需征用农民土地时,难度就会成倍增加。

据海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08年对该区农地承包状况的专题调研,在该区85个行政村中,仅有九个村实现了“确权”和“确地”,即村民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土地的面积和具置。该数字仅占全区村庄总量的10%。

而在海淀区一些地方,有的乡镇政府为了强化对农村集体组织的控制,专门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建议由“村支部书记抓经济和生产”,这等于把村支书变成了乡镇政府的代言人,对农民有权直选的村委会主任,其权力则受到很大限制。

事实上,对如何解决上述农地矛盾,一些了解基层实际的乡镇领导反而看得更加清楚。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3

【关键词】苏州高新区;城乡一体化

经济学界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城乡融合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要围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优化城乡布局和城乡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1

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区域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富民强区的步伐不断加快,但由于“滚动式”的开发模式,在成熟一片区域开发一片区域过程中折射出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加以解决。

一、城市空间再利用、再开发遭遇瓶颈

中心区域重要区位的城中村,制约了进一步提升中心区现代化水平,急需完成拆迁,腾出空间。狮山、枫桥中心城区在保护、鼓励、扶持第三产业,逐步迁移第二产业方面成效并不显著。横塘、浒关、东渚等老镇改造如何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加快拆迁工作,实施新城镇建设,加快对接和融入高新区整体发展,也成为束缚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桎梏。

二、“三集中”指标再上台阶遭遇“瓶颈”

所谓“三集中”主要指“工业向规划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群众对城乡一体化的生产生活期望值增高,特别是土地征收工作中,受到政策欠帐、投入欠帐、体制欠帐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使得征收动迁工作总体进展不力,农民主动参与城镇化的热情和开发建设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影响了“三集中”的进展。尤其体现在农民集中居住方面,农村住宅拆迁成本大幅提高,农户配合开发建设的积极性下降。目前,我区尚余1.7万户农户尚未拆迁。同时,从近年来我区农民人均收入统计数字来看,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财产投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不高,也是影响“三集中”的重要因素。

三、村级经济发展乏力,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遭遇瓶颈

当前全区范围内支撑村级经济长效发展的富民载体不多,发展途径单一,手法活力不够,村级资金积累几乎没有,村级经济水平在全市已明显落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基础薄弱。总体来说,农村经济、农民生活的发展,尤其是西部乡村,没有走向从“输入”型转变为“再生”型的道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区发展村级经济,融入城乡一体化轨道,在人力、智力、财力以及规划、土地等方面均存在制约因素。

为此,笔者认为高新区要想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实现新的突破,必须总结我区在前期滚动开发过程中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在构建城乡一体规划、富民强村、现代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个方面长效机制的前提下,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走出一条适合高新区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

(一)完善城乡一体化区域布局

紧扣高新区组团式发展理念,各乡镇街道实现错位发展、联动共赢的局面。东部中心商贸城进一步提升三产服务业集聚度,强化CBD核心作用;北部城铁新城提升产业档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西部打好生态、科技两张品牌;中部加快对大阳山的生态修复,整合资源,挖掘旅游潜力。

(二)加快推进“三个集中”

根据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建议要对全区“三个集中”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尤其是对剩余的1.7万户未拆迁农户,要根据城乡一体化推进的需要,制定相对具体的拆迁(置换)计划和安置方案,同时加快动迁房、廉租房建设。西部地区探索土地流转和管理的新模式,对成片流转的土地,探索推广“大承包、小包干”的合作农场管理模式,提高土地收益,打造农业品牌。对未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探索通过土地换社保、股份合作等流转方式加大流转力度,突破农业生产用地“不成片”的瓶颈。

(三)加快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转型升级

“三大合作”指在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承包土地、农村生产经营等方面,通过推进合作、股份合作制形式改革发展新型经济合作组织。通过深化此类合作组织改革,使农民积极参与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来,让群众更多地分享城乡一体化改革成果,改变以往政府和群众之间“拆迁与被拆迁”、“补偿与被补偿”的关系。一是做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还原做实村级资产,鼓励组建社区股份合作联社。探索合作社抱团发展,投资参与优质项目,降低政府融资和建设成本,让农民得到更多收益。二是做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农业生产资源,组建“合作农场、合作果园、合作茶场、合作渔场”等一批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三是做大土地股份合作社。进一步加强区域土地的集约化管理,尽可能将农村土地流转至村集体组织统一经营管理,配合区域开发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做实劳务专业合作社。加大合作社成员培训,提升合作社资质,增强活力,鼓励区内运作较好的劳务合作社优先承接政府市政保绿、保洁、保安工程,促进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积极打造现代农业亮点,做好“山、水、田”三篇文章

充分发挥高新区临近太湖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好“西京湾农场”项目。保障落实“四个百万亩”工作,整合好全区49个山头、25公里太湖沿岸、5.2万亩基本农田等资源优势,优化调整四大农业产业布局,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在发展方式上可以考虑市场化运作,通过股份合作和保底分红的方式吸引工商资本、富民合作社参与,既解决项目建设、融资等问题,又能在征地动迁过程中增强农民的参与度,尽快把太湖资源引入高新区腹地,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把太湖沿线生态做成精品,构筑“山隐城中,城映水中”的美丽高新区新形象。

参考文献: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4

关键词:城郊经济;发展途径

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扩大,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增加,势必造成城郊农村耕地资源的迅速减少,从而打破了原有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因此,这就需要地处毗邻城市的城郊农村充分发挥特殊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才能实现城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笔者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为例,就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一初探。

一、城郊农村经济工作现状及问题

由于城郊一般处于主城区的部分,城市的发展势必限制了城郊农业经济发展空间,只能从传统的农业生产逐步向二、三产业多元化方向拓展。如海门街道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主城区椒江东部,下辖10个社区、16个行政村,属于典型的城郊农村经济。近年来,随着台州市主城区的快速发展,海门街道的产业结构也不断调整变化,农业在整个城郊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2012年,全街道农村经济总收入504567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收入2761万元,仅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0.55%;第二产业收入47484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94.11%;第三产业收入2695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5.34%。尽管近几年各地城郊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普遍存在协调性不强、统筹性不够等问题,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资源不断减少,高效农业发展受到制约。以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为例,先后被市、区征用土地达19800亩,占街道耕地总量的82%。由于城郊农村一直沿续农村有关的政策和体制,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仍有指令性的任务,发展高效农业的空间受到了限制。同时,因粮食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城郊农民种粮的积极不高,而想发展高效农业又受到资金、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二是富余劳动力大量增加,城郊劳动力转移难度大。由于失土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适应能力差,缺乏非农劳动技能等因素,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加上部分失地农民依靠房屋出租以及村集体经济分红,自以为生活已有着落而不思长远之计,不愿从事一些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从而更增加了城郊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难度。

三是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产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如海门街道第三产业仅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5.34%,大多集中在传统的运输、商饮、服务业,且往往是失土农民自找门路。在城郊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少地方缺乏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引导失土农民发展第三产业,缺少扶持政策的有力支持,因而第三产业不但发展缓慢,而且经济收益不尽人意,又反过来影响了失土农民向三产转移的积极性。

二、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必然带来上述城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问题,要想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在思想上对城郊农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要看到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又要看到城郊农村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城市经济联系紧密,为城郊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只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应地制宜不断探索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就能形成有地区特色的城郊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我认为实现城郊农村经济发展至少有以下几条有效途径:

1.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要充分利用城郊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发展设施蔬菜、精品水果、特色园艺、规模畜禽、特种水产等城郊型农业,推广实施工厂化栽培、精准栽培、设施高效集约化栽培等新型农业生产种植、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创建特色农业品牌,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做好农产品销售,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酒店、食堂对接,积极探索农超合作平台对接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把原先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机关、学校、酒店等零散、小额、短期合作,转变为合同、订单式的大数额长期合作,努力使城郊农民具有稳定的收益。

2.不断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要从城郊农村和毗邻城市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实现“双赢”发展,尤其要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加大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及新型种养模式,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从生产到加工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如海门街道2012年底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产值达955万元;农业企业5家,产值达3800万元,税利165万元,其州市同康酒业有限公司、台州市江南饲料有限公司、台州市联民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获得“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尤其台州市同康酒业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用于技改建设项目,今年建成后年销售额可从原来的2000万元预计提高到1亿元以上。这些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进一步推动城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而且通过在生产经营中对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既加快了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向城郊农村辐射延伸,又加快了失土农民向第二产业转移,有力地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3.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要突出服务业中心地位,坚持打造商贸物流新优势,充分发挥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三产兴城郊”战略,促进城郊服务业的大发展。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和商贸经济,加快商贸业集群布局,打造核心商圈。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充分运用现有商务设施和场所,积极探索引进电子商务、休闲娱乐、连锁经营、创意设计等产业,全面提升城郊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业,满足和方便农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大力发展物流业,要充分发挥城郊与城市交通便捷的优势,搭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物流平台,为发展壮大物流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同时,要继续提升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农业度假村、“农家乐”等传统第三产业,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使城郊成为市民假日乡村旅游的好去处,以此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

当然,城郊农村由于区位、产业、消费习惯等不尽相同,在发展城郊农村经济中,既可汲取各地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探求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和模式,才能实现城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城郊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加快城郊农村经济发展,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应按照党的十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政府除了加大“三农”资金的投入,确保总量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外,还要重点在城郊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素质、加强指导服务上下功夫,以保证加速城郊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积极探索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推进城郊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在股份合作制的框架内引入先进管理理念,逐步形成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城郊农村逐步向城市化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2.努力培养新型城郊农民队伍。加强城郊农村失土农民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区分不同的岗位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重点以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工岗位培训和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主专业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分工分业,使城郊农民更好地适应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

3.强化城郊经济发展的指导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郊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好城郊农村经济发展蓝图,统筹城郊农村资源的科学整合和有效配罝,确保农民真正得实惠。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村入户了解民情,积极破解难题、寻找方法,为城郊农民及时提供政策、就业创业环境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农民向城市集聚,实现城郊农村城市化、城郊农民市民化,使城郊农村经济成为城市经济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5

“土地财政”作为中国社会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目前学术界对其尚无严格的定义。综合各学者的看法,“土地财政”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运作取得的财政收入,主要为土地出售收益、土地带来的相关税费和非税收入。

一、我国土地财政现状及原因

(一)土地财政现状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收入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目前来说,地方政府财政高度依赖土地财政,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的财力需求提供了大大的支持。

(二)土地财政形成原因

土地财政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本文列举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原因。首先,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缺乏稳定充足的收入,所以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这是土地财政日益增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香港的土地批租制的运用,使地方政府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及利用土地获取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最后,府对城市土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中占强势地位,最终形成了政府对土地产权的垄断地位。因此,政府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可以对这些土地进行整合后处理,获取可观的收入。

“土地财政”的发展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收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效应。关于“土地财政”,我们可以借鉴香港和美国的发展,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土地财政”,使其真正成为政府发展经济和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而不仅仅是生财之道。

二、香港的土地批租制

由于香港土地为政府所有、土地稀缺及低税率等情况,香港实行了土地批租制度。这种制度限制了土地所有权的转让,政府出让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只能在租期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出售公共土地使用权以获取财政收入很好地解决了香港政府财政收入不足这一困难,并且土地批租带给香港更好的发展。这一制度对于香港来说是成功的,所以被长期使用。香港土地批租特点是其批租方式和出让金的收取。

(一)土地批租方式

香港土地批租主要采用公开拍卖、招标、协议三种方式。公开拍卖主要用作一般用途的土地。投标主要是针对于那些有特定用途的土地。协议主要是用于非盈利的公共事业,如学校,可以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获得优惠的批租。2003 年后,由于土地拍卖市况不佳,香港政府推出了“勾地’制度。在“勾地”制度下,香港地政总署定期列出公开的土地储备表,有意购买土地的人都可以向地政总署提出申请“勾地”申请,并报出底价。如果勾地申请的地价达到市价的80%,政府就会将该地块勾出并按规定组织拍卖,由价高者得。“勾地”制度有效解决了市况不佳的情形。

(二)土地出让金收取

香港原来是采用土地出让金一次收款方式,后来认识到此种方式的不足,实行了批租制和年租制的混合体制。拍卖时,征收地价。土地出让期内,对土地按年收取年租金。这种方式对土地收益在政府间分配更合理,政府也不会失去土地增值的收益,承租者也能够减小其负担。

三、美国土地财政的发展

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主要包括3种:一是将土地作为资产进行出售所获得的土地收益;二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收入;三是与土地有关的非税收入。美国的“土地财政”发展300多年了,从最初的靠卖地获得收入到现在以财产税为主要收入,美国“土地财政”发展历程可大致分为4个阶段。

从内战前的1976―1861年,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主要是以国有土地出售收入为主。内战前,美国政府收入不足以满足其财力需求,为迅速增加财政收入,所以通过出售国有土地这种快捷的方式获得土地出售的收益。

从内战开始至1900年,财产税开始在各州普遍征收。1862年,林肯颁布新的《宅地法》,使美国土地公平的私有化成为可能。同一时期,美国的工业化的发展使得地方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此阶段的发展,是公有土地变少,州及以下政府的财产税有所增加,由此财产税开始在各州、郡和地方政府普遍征收。

1900―1942年,土地财政收入开始向地方政府转移。20世纪初,各州开始设立并征收新税。逐渐地财产税占州总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而地方政府财产税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由此,土地财政收入由州向地方政府转移。

从1942年至今,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主要以财产税为主。在这一阶段,美国的土地财政收入主要包括:财产税、遗产税遗产和赠与税和与土地有关的非税收入。其中,财产税在土地财政收入中占主要地位,且其收入也是不断增加的。

四、对我国土地财政的认识

(一)对我国土地财政的看法

土地作为有限资源,通过出售获利快且方便,成为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有利有弊,很多人注重土地财政的弊端,认为土地财政恶化收入分配,拉高住房价格,滋生腐败现象;且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地方政府过度依赖靠土地获取的收益,这种收益不稳定,当土地出售完时,政府就失去了获取财政收入的资源。这种想法在某些方面有正确之处,但是我们要明确土地财政的作用。政府通过土地获取的财政收入绝大部分都要用于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政府通过国家土地资源的出让获得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于土地财政,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是不容否定。从这方面说,土地财政是有很大利处的。只不过在发展过程中暂时会伴随着一些不好的现象,并且加上土地财政的不成熟、制度规定和监督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弊端发生,这些是可以通过有效措施改善的。

(二)美国土地财政的启示

美国的土地财政发展历史向我们展示了土地财政由靠土地出售获得收入的方式最终发展为以财产税为主的土地财政形式。这样的发展与美国土地所有制发展情况、经济发展情况、法律制度和土地本身性质等有关。美国的土地财政发展给我们以启示:以土地出售获得收入为开始具有阶段性和必然性,但这种方式只是暂时的,最终会形成更具规范和确定性的税收形式。当然,这是一种可能性非常大的发展过程,也不排除其他的发展形式,毕竟未来是不可预知的。

(三)香港土地批租制的启示

香港土地批租制的产生原因及背景与我国大陆不相同,但是香港土地批租制发展过程中的成功举措和遇到的问题可以给我们以启示。香港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租期的规定,我们可以参考,租期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一方面,避免租期过长导致政府无法与承租人一同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另一方面,避免租期过短,激发承租人的不满。香港的“勾地”制度可以避免土地的无序供应,减小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的摩擦,这一制度值得我国大陆学习。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是对土地出租一次性收款,尽管会暂时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也带来诸多弊端。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是把未来政府应该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当期,导致长期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此外,政府很难享受到地价的增值收益。香港政府将土地出让金收取采用混合年租制。土地承租人除了要交纳一笔地价外,由批出日期起,每年还需缴付年租,使政府在未来土地增值中获得应得的收益。我国大陆目前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的弊端与香港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可以借鉴香港的混合年租制,对土地出让时收取地租和租金两部分费用,解决一次性收款的弊端。

农村集体资产调研报告范文6

为此,数名专家带着对滨海新区开放开发的思考和问题,对天津市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调研,与长期参与新区建设、规划的资深官员对话和交流。通过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结合多角度的比较分析,对滨海新区的发展前景及其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有了真实而深入的认识。

高调出场的天津滨海新区无疑是个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中极具冲击力和想像空间的热点,数位专家在第一时间梳理了其中的商业机会和挑战,这也是呈现在公众面前的第一份全方位系统研究天津滨海新区竞争力和投资环境的调研报告,堪称“第一调研”。

一、滨海新区具备开发开放的基础

1、区位条件较好

从国际经济合作角度看,滨海新区地处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最活跃的东北亚地区的中心位置,与日本、朝鲜半岛隔海相望,与韩国首都首尔直线距离仅900公里。同时,滨海新区又是欧亚大陆桥的东起点,是中国与蒙古共和国签约的出海口岸,也是哈萨克斯坦等内陆国家可资利用的出海口。

从国内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新区紧紧依托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以新区为中心,方圆50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11座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是我国西部、北部地区走向世界重要的出入口岸,拥有东北、华北、西北辽阔的“三北”辐射空间。

2、拥有必要的资源

土地资源充足。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153公里,陆域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新区有1214 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建设的荒地、滩涂和少量低产农田、盐碱荒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适宜耕种的重度盐碱地,可作为生态和建设用地的空间很大。这在国内大中城市中亦不多见。

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已探明渤海海域石油资源总量98亿吨,其中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32亿吨,天然气储量1937亿立方米;年可开采地热2000万立方米;原盐年产量240多万吨。

人力资源有一定优势。滨海新区依托天津市,教育科研实力雄厚,拥有43所高校,230个学科专业,24万多在校生,每年约有4万多名本科以上毕业生。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0余所,18万多名在校生,每年有约6万名毕业生。159所科研院所,8个国家级的实验室,27个国家级、部级测试中心,10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线工人可就近从具有50万人口的塘沽区招聘到。

3、具备产业基础

滨海新区已经有10余年的建设,还包括拥有20年发展历史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具备相当好的产业基础。

滨海新区的现有产业结构较为合理,增长速度较快。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10年平均比重达到了67.9%,其次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10年平均比重为30.9%,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构成中只占很小比重。

从增长率来看,工业增长率10年来平均在21.8%,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增长率10年来平均保持在16.1%。

从行业来分析,滨海新区集中有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海水养殖产业、远洋捕捞、石油钢管和优质铜材、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新型冶金工业等门类齐全的行业,发展基础良好。

4、发展快,潜力大

滨海新区建设作为天津市的地方发展战略,已经取得初步成功。天津市在总结开发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 年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的阶段性目标。其基本构想是以天津港、开发区、保税区为骨架,现代工业为基础,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商贸、金融、旅游竞相发展,形成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面向新世纪的高度开放的现代化经济新区。力争到2003年,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外贸出口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

到2002年底,滨海新区第一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到天津市的40.2%,外贸出口达到天津市的62%。

十几年来,滨海新区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由1993年的112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1609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0.6%,比天津市增速高近8个百分点,比全国增速高1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由1994年的108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693亿元,年均增幅18.4%,比全国增幅高2.2个百分点,比全市增幅高3.2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2005年达到2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2%,占全市的比重为76%。外贸出口2005年达到1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8%,出口额占全市的比重超过2/3,增幅也比全市要高3.4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高6.4个百分点。

从未来发展看,滨海新区建设确立了新的目标。将坚持市区、滨海地区、农村整体开放的方针,以加快发展现有的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点,抓紧建设以出口加工和国际贸易为主的滨海开发带,以重化工业为主的沿海河开发带,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沿高速公路开发带,以金融、商贸和信息等第三产业为主的市中心区,以经济开发小区为支点的农村开放区域,通过各开发开放地带的辐射与联合,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老企业的改组、改造与发展,形成全市、全面、全方位的开放格局。

围绕形成的产业集群和新的优势产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发中心和科技孵化基地。全面提升科技资源集聚、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三大功能,不断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建设高效率的创新体系和开放型、国际型、创新型的研发转化基地。

充分发挥海港、空港和保税区的优势,提高海空港等级,拓展功能,增加航线,建成企业集聚、市场活跃、配套服务齐全的国际运输集聚区。发展进出口和转口贸易,建设30平方公里的保税港区,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贸易最大的集散地。

加快物流设施建设,构建以港口为中心,海、陆、空相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六大物流基地,配套建设集散、中转、存储和加工配送中心,形成多层次、开放型、社会化物流配送系统。进一步拓展物流市场,提高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建成国际化的物流中心。

二、基础不等于独具优势,更非核心优势

1、环渤海区的优势仅是共有的基础条件

环渤海地区在中国经济布局中具备战略地位。位于东北亚中心,面对“三北”,可以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整个东北亚。可发展成带动我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纽带,建设成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天津滨海新区更是环渤海地区的地理中心,但要成为经济中心,其拥有的条件和基础并非独具,周边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同样拥有这些条件,有些条件甚至要比滨海新区更好。

因此,有利的基础条件,不等于滨海新区就具有特殊的优势,可替代性还是相当强的。

2、与区内竞争对手比较并无突出优势

具体来看,从区位条件来比较,与周边大城市,如沈阳、青岛、大连相比,滨海新区并没有明显的优势。

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

与之相比较,沈阳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辽宁省中部。沈阳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同样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公里的范围内,集中了以基础工业和加工工业为主的城市,构成了资源丰富、结构互补性强、技术关联度高的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拥有东北地区最大的民用航空港,全国最大的铁路编组站和全国最高等级的“一环五射”高速公路网。正在开发建设的营口新港和锦州港,距沈阳均不超过400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作为东北中心城市的沈阳,对周边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吸纳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东、南濒临黄海,东北与烟台市毗邻,西与潍坊市相连,西南与日照市接壤。与日本、韩国、朝鲜隔海相望。交通网络便捷发达,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拥有国内航线近百条、国际和地区间空中航线16条,海上国际客运航线4条,高速公路网四通八达,青岛具有购物辐射全省、旅游辐射全国的条件,飞机到韩国、日本只需1个小时,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的区位优势明显。2004年青岛港口吞吐量达到1.6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14万标准箱,位居中国港口前三名,已构建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中国经济中心城市和最具发展活力的城市之一,具备了发展大型购物中心等新型流通业态的经济基础。

大连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是东北、华北、华东以及世界各地的海上门户,是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旅游城市。大连周围环绕大连港、大窑湾港、北良港等六大独特的优良港口,港口资源丰富,吞吐量在东北亚首屈一指。

在资源方面,滨海新区与周边大城市相比各有千秋,总体上同样没有优势。滨海新区依托天津而具备雄厚的教育科研实力,人力资源有一定优势,自然资源主要是石油、天然气、原盐、土地等,相对贫乏。与之相比较,沈阳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石油及天然气、铁、铝土矿、硅石、粘土、石灰等。2002 年末,沈阳共有高校24所,在校学生202308人;中专46所,在校学生16021 人;职校95所,在校学生55233人;高职4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1305人,其中高级16889 人,中级61603人,初级74246人。青岛全市共有耕地42万公顷,森林覆盖面积25万公顷,沿海滩涂3.8万公顷,浅海水面5.8万公顷。青岛地区矿藏多为非金属矿,已发现各类矿产44种,已被开发利用的有27种。优势矿产资源有石墨、饰材花岗岩、饰材大理岩、矿泉水、透辉岩、金、滑石、沸石岩等。全市海岸线870公里,其中大陆岸线730公里,占山东省岸线的1/4。

从产业结构和表现出的增长能力来比较,滨海新区及其依托的天津市,对沈阳、青岛、大连等城市没有明显的、独特的优势。周边的这些城市,产业结构都具有良好的基础,发展也都表现出稳定向上的趋势。

沈阳的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近年来(2000~2003年)的平均比重达到了49.2%,其次为第二产业,近年来的平均比重为44.8%,而且比较稳定,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构成当中只占很小的比重,而且逐年下降。从平均发展速度上来看,工业在“八五”期间的增长率平均在16.1%, “九五”期间的增长率平均在11.3%,2001~2003年的增长率在15.4%,增长比较稳定。整个沈阳的产业结构显示出了一种三、二、一的情况,结构比较合理,发展潜力较大。

青岛的产业结构为以第二产业为主,近年来(2000~2003年)的平均比重达到了50.2%,工业占了主要的优势地位。其次为第三产业,近年来的平均比重为39.5%。农业也只占很小的比重,并且逐年下降。据统计,2003年青岛工业产值达到2559亿元,比1983 年增长23.6倍,年均增长高达17.4%。强劲的增长显示了其发展潜力。经过20 余年的改革开放和不断进行的工业产业结构调整,青岛现已形成了电子通讯、信息家电、化工橡胶、饮料食品、汽车船舶、服装服饰六大支柱产业。行业门类比较齐全,发展基础良好。

从大连的产业基础看,结构比较合理,发展潜力较大。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比较均衡,除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构成当中占了很小的比重(约9%左右)外,分别占到了45%左右。工业近年来(2001~2003年)的增长率平均在13.5%, 第三产业的增长率平均在12.5%,增长比较稳定。

从发展来看,滨海新区与周边大城市在目标上有许多共同之处,在措施上差别也不大。

沈阳以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为主线,坚持改革开放和工业立市方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外资和民营经济迅速成长壮大;城市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得到拓展优化;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医药等产业初具规模,已成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软环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沈阳“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资源环境,也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青岛与192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西海岸,背依环渤海经济圈,是构建“大青岛战略”的核心区域,极具发展潜力。青岛立足自身优势,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初步形成了家电电子、石化、机械制造、新材料、仓储物流、高新技术等六大产业集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产业发展导向,即大力推进工业经济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增长方式集约化,构建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园区、大集团和名牌产品为特色,以电子信息、信息家电、化工橡胶、饮料食品、车辆船舶、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为支撑,突出发展家电电子、车辆船舶行业,利用高新技术促使纺织、服装、钢铁、建材、机械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全面提升青岛市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努力形成工业发展新格局。

大连的发展方向为基本确立起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旅游中心、信息中心地位;在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会展业、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在城镇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扩大开放等方面再上新台阶。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东北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强化服务全国的意识,确立为所有投资者服务的宗旨,通过契约关系和互利互惠的经济手段,统筹规划、协调开发优势资源,相互配合建立区域性大市场,集约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按照经济联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要求,以降低交易成本、降低无序竞争损失为基本原则,加强经济合作,积极发展开放型特色经济。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开展跨地区、部门、所有制的经济联合和协作,吸引更多的内资通过与大连科技、信息、人才、旅游、环境等优势资源的结合,不断增值;吸引更多的内地产品利用大连已形成的营销网络、会展功能、口岸优势走向世界,增强综合竞争力。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努力在参与方式、内容、主体、组织上大胆创新,在发展和服务中实现双赢,强化对内对外开放的枢纽。

三、用足用好政策,将基础转化为真正的优势

1、独有的,才是核心的

带着对滨海新区优势和不足的种种疑问,我们开始了调研。随着交流和沟通的不断深入,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滨海新区的独特优势,是国家决心改变北方地区改革和经济发展滞后的大战略,是国务院(2006)20号文《国务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赋予滨海新区开放开发“先行先试”的特殊支持政策。

与我们交流的资深人士,都高度评估20号文对于滨海新区的特殊意义。

从20号文分析,新区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其中的特殊政策,许多是中西部、东北都不具备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只给了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而20号文所给予滨海新区的许多政策,似乎还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20号文对滨海新区的发展和将要产生的对周边的带动作用充满期待,未来的国家支持将会源源不断。表现在优惠政策的制定,出发点与以往不同的,特别强调“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出了要将滨海新区建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窗口”。由滨海新区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向一体化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整个环渤海经济带融入世界经济的过程。“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可以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与浦东呈南北呼应态势,应该是分别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发展区域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难题。体现在对滨海新区提出配套改革的具体要求上,就是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相结合、解决当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相结合,不断拓展改革的领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

具体来看,20号文对滨海新区的政策支持,主要亮点有:

1,强调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2,鼓励进行土地管理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的改革。

3,给予天津滨海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的政策空间,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给予其根据自己情况进行制度创新的政策空间。

4,给予天津滨海新区财政税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在此方面的特殊之处为,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其中对内资企业的优惠和中央对滨海新区的专项补助尤其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

2、用好了,才是有效的

发展需要资金和项目,“十一五”新区仅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将达到4000亿元~5000亿元。而这方面新区获得的直接支持不大。改变直接给钱、给项目的普通模式。深圳从香港吸引7000亿元,浦东从中央获得7000亿元的支持。

调研中我们获悉,新区将每年获中央财政返还支持10亿元。但是,交流中我们了解到,天津的领导班子非常明确,突破资金制约的重点是需要新区用好政策,通过国家在改革、创新、试验等方面给予的独特的优惠支持,吸引、筹措重组的发展资金。

很多政策支持带有试验性质、创新性质。掌控风险、获取利益,才能充分利用好政策支持。比如金融改革试验,包括离岸金融试点,市政债券、土地债券等,都富有机会。

3、“短板”的弥补迫切需要用政策去推动

市场观念和氛围相对落后,计划体制对经济、社会各层面的影响仍然较大,是北方地区普遍存在的经济发展制约因素。这也是我们在调研之前,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新区人对此同样有很深的感触。问题已经很清除,通过改革来解决问题,显然已经成为天津、新区各方的共识。

从滨海新区本身来讲,原有的管理体制确实不太适应滨海新区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

中国“北部问题”的实质就是市场力量不足。包括环渤海地区,大部分北部地区受计划经济传统影响较深,对外开放的程度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化程度低,人们的思想观念、企业的市场经营意识,远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事实上,前20多年的对外开放触角在这些地区并没有深度潜入。在北方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环渤海地区,选择滨海新区,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市场意识的提高,营造出非国有经济蓬勃发展的环境,显然是《国务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重要考虑。对于滨海新区而言,用好中央给予的政策,广泛吸引各种市场化的资金、项目,包括民营的、外资的,在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上给北方地区闯开一条路子,带个头、示个范,就是一个伟大的成绩。

20号文专门提出,滨海新区要“推进管理创新”。滨海新区在管理体制上的现状,在新的发展阶段,也有必要统筹规划,形成有利于新区再上几个台阶的良好环境。目前,滨海新区现行的管理体制――管委会,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新区范围内包括天津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三个功能区和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三个行政区以及东丽区和津南区的部分乡镇。隶属关系复杂,甚至不同的行政、功能区之间,连作息时间都不一样。功能区有钱没地,行政区有地没钱,新区内自身的资源都还没有有效配置。如何借国家战略的东风,将新区的管理体制创新、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将是新区战略转型之初亟需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新区展现了令人乐观的动向。比如最近新区范围内27家银行支行,首先进行了整合。改变了管理分散、业务重复等问题,运作效率有望提高。

四、乐观看待新区和周边大城市的发展

1、新区的软硬件环境颇具吸引力

1,经过20年的经营,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有较高水平,获得国家大力支持之后,新区建设还将继续投入巨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还会更加完善,竞争力完全可以与浦东新区、深圳特区等相媲美。一个现代化海滨城市的面貌正在展现。

2,产业群落、聚集效应已具相当规模,新区对国内外资金、项目的吸引力即将迸发。新区的产业基础,从工业产值看,与浦东不相上下,已形成了电子通讯、石油开采与加工、海洋化工、现代冶金、机械制造、生物制药、食品加工等七大主导产业,建立起多层次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人才创业基地,一大批国际知名的企业落户新区。

3,投资的基础环境相当好。新区工商注册等行政管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投资开办企业,最快三天即可办完全部手续。

4,一批大项目涌入的示范效应:100万吨乙烯,航天和航空等。

2、面临新一轮高速增长

滨海新区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取得了相当好的发展业绩。新区20年来艰苦创业的亲身经历者深有感触。前有天津开发区,后有滨海新区第一发展阶段,天津在没有国家特殊支持的情况下,将新区发展到了目前的规模,表现了新区的发展能力和干劲。有个说法,天津开发区没有得到国家一分钱,靠3.7亿元贷款起家。深圳的发展,得益于开政策先河,吸引了从香港过来的7000亿元资金、项目,支持起了深圳前期的快速发展。浦东则是国家直接扶持的模式,以种种形式获得的国家支持,也差不多是7000亿元的规模。

现在,轮到天津滨海新区充当国家发展战略的领头角色,中央又提供了超出期望的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滨海新区在实现第一阶段发展目标之后,面对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全国各地的发展新形势,天津对滨海新区的继续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希望争取得到更多的国家支持,争取让滨海新区成为环渤海地区的一个发展亮点和龙头。

天津市原来的想法,还只是借“十一五”搞个规划,请求中央给批一下,要点支持。但报告递到中央后,国务院开会讨论后决定,不批复。因为中央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也在思考许多问题。于是,滨海新区开放开发战略的出台水到渠成,中央决定将原滨海新区的地方发展战略性质上升为国家战略层次。这样,如果只是批复天津的报告,中央就显得被动了。因此,中央改为专门为滨海新区发展问题发一文件,那就是国发(2006)20号文,对天津的支持力度比天津市原来期望的更大。

发展要钱、要资金,国家今后每年会给天津10亿元财政返还,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而“十一五”期间,天津的投资规模可能达到500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1200亿元以上,中间的资金缺口不能说不大。但是,利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优势,解决的途径、办法就多了。渤海产业基金,成为国内获批的首支产业基金。渤海银行,成为10年来国家首支批准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渤海新区还在积极筹划离岸金融中心等金融改革试点,争取为滨海新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市政债券、土地债券等也进入了新区改革试验的视野。优越的政策支持、良好的发展基础、充满发展激情的新区人、进取的领导班子,滨海新区想不高速发展都难!

况且,中央今后在国家级大项目的布局上,将充分考虑滨海新区的需求。这在100万吨乙烯项目、在空客总装厂项目上,已经表露无遗。据悉各部委、地区对新区的项目安排,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类似浦东那样,每个省给块地皮,利用各地资金共同开发的情况,在滨海新区也大有可能出现。

滨海新区从目前来看,可能与南方的同类区域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我们再三提到的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但是,我们面临的下一个年代、下一个十年,现在存在的差距会换一种方式让人瞩目,那就是惊人的发展速度,包括滨海新区的民营经济。

滨海新区的最新规划,目前仍在修改之中。在上报国务院的版本中,2010年地方生产总值要翻一番,相当于年均增长15%,2020年滨海新区的地方生产总值将达到1万亿元,以2005年为基数,每年需增长13%,这两个数字都远高于全国的增幅。从新区以往的发展业绩和未来的发展条件来看,这可能还是一个保守的规划。

3、新区开发开放还将直接刺激、加快周边大城市的发展

沈阳、青岛、大连等同样处于环渤海湾区域的大城市,与天津、与滨海新区有长期的竞争、竞赛背景。而且,这些城市争取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的话语权较强,发展基础相差不多,条件较好,近年的增长也都较快。新区加快发展的示范效应,产生刺激作用最快的,将是在这些大城市。相反,对紧邻的周边地区,以及发展基础相对较差的“腹地”等区域,滨海新区的所谓“溢出”效应将会较弱。

我们认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对环渤海相关地区的经济推动,将呈现出一个梯次扩散的格局。

首先,力度最强的当然出现在新区本身,可以期望即将出现高速发展。

其次,是对周边的中心城市发展有直接的激励和推动,开发开放的进程也将明显加快,包括天津、北京、沈阳、青岛和大连等。

再次,才是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积极影响向周边一般地区、向腹地延伸的全面“溢出”效应,其中,也包括前述大城市的“溢出”效应。这种“溢出”效应成规模地出现,尚需时日。

五、预计各个行业受益不均

如前所述,国家的扶持政策是滨海新区加速发展的最大优势。但是,滨海新区的各个行业受政策的利好影响将会不同。我们认为,那些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意图、市场扩张较为容易、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将是最大的受益者,而那些具有垄断地位、资金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的业绩上涨可能会挑战人们的想像力。

1、细致把脉国家意图

滨海新区对天津仅仅是一个三个行政区与三个开发区的联合体,但对国家来说则代表一种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尝试。

解读国20号文,我们发现国家的战略是“以点带面”:探寻新增长模式和发挥滨海的区域带动作用。

所以,那些代表新发展观的朝阳产业应该会受到国家的扶持,比如与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工程、新型材料等相关的产业。从这个角度讲,传统的资源引导行业理应不会受到国家的重点青睐。虽然滨海新区与深圳、浦东一样都要追求更高更快的发展,但国家对滨海新区的规划是让其经济发展的推动因素发生改变。

天津滨海同时连接华北、西北和东北,因而充分利用其自身地理优势帮助三北地区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促进物流运输,也在国家的战略考虑之中。这不仅有利于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北方的开放窗口、重要的国际航空中心和物流中心,也会降低区域发展的成本,提供更多的经济机会。于是,航空、港口、运输、公路等行业有望是这一战略规划的直接受益者。

2、基础也会决定行业业绩

单有国家铺路搭桥,行业自身发展跟不上也不会成为此次规划的受益者。行业自身的发展基础以及行业扩张的可行性,将决定哪些行业会从潜在的受益者成为实际的受益者。这个基础既包括产业自身的发展景气程度,也包括在产业链的位置。

经过10余年的发展,滨海新区已经形成了电子通讯、石油开采与加工、海洋化工、现代冶金、机械制造、生物制药、食品加工等七大主导产业。由于滨海新区在一两年内会通过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所以这七大支柱产业整体上在滨海新区的起跑中将会起到领跑的作用――消费类部分不会如投资类部分表现出色。而消费类行业则并不符合目前滨海新区的发展阶段,因为根据城市化阶段论,滨海新区目前还无法在短期内形成大量人口聚集的城市化发展轨道。

投资于该七类行业偏向受投资拉动的公司,尤其是龙头公司会有较大的盈利预期,而中小型的自主创新企业应该摆脱不了其风险较大的宿命。特别是滨海新区从事基础设施的诸如房地产、公路、建材等行业的业绩有望整体上升。当然,行业本身的利润率和供需格局将会影响业内企业借新区开发进一步的拓展业务。

3、垄断企业优势

垄断型企业将有望先拔头筹,在短期内独占新一轮开发开放的先机。但从长期看,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会使得滨海新区内的市场竞争机制逐渐建立起来,而且发挥重要作用。那些能够凭借已有的实力,加强自主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的垄断型企业则有望继续保持垄断定位不变,甚至加强自身地位。相反,靠垄断坐吃山空的投机者估计会在新一轮开发中遭遇困境,甚至举步维艰。

像天津港这样的公司就会被看好。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完成包括获国家专利的科技项目500多项,其中21 个项目分别在部、市、集团公司级获奖,创造经济效益近2亿元人民币;在这样的背景下,天津港成为国内外第一家采用“双箱和边装边卸同步作业”的集装箱码头,又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堆场集装箱三维动态实时模拟控制中心”的集装箱码头。

4、政策落实资金先行

国家每年投资10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对于滨海新区的建设来说是杯水车薪。那些能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关系的企业将居于有利地位。所以,能够通过银行、股市等直接或间接渠道融资的企业将被看好。同时,天津被定位为北方开放的窗口,吸引外资也是企业增资的重要渠道。

从目前来看,这些主要的融资渠道都已经打通。今年5月8日,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正式签定了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亿元短期贷款合同;5月23日,第一笔资金已经到位。今年1~5月滨海新区共有281家企业增资,增资额为9.12亿美元,占当期直接利用外资总量的28.66%。像泰达控股这种直接控制渤海银行的超大型企业在滨海新区显特格外耀眼。

5、行业关注程度及关注理由

显然,那些能得到国家直接扶持、本身存在市场扩容机会、垄断性较高而且融资渠道顺畅的行业非常抢眼。但是事难万全,我们综合各个行业(CSRC分类)的情况,给出行业的关注程度及其理由。而基础设施和贸易物流两个产业有望在政策的扶持下,通过大量的投资迅速扩张,而且其本身风险较小,对滨海新区自身的产业发展敏感度相对较小,而应该重点关注。目前中国的经济实力与开发深圳、浦东之时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受政策扶持的行业即便业内公司的基本面暂不看好,也同样值得期待。因为政府不会允许自己的战略意图在新的形势之下不被实现。相反,占滨海新区GDP比重较小而且非处于开发初级阶段的行业,如农业、消费类、文化类行业则不应受到关注。

六、谨慎看待新区的全面“溢出”效应

1、民营经济基础差

滨海新区的开放开发成果要“溢出”到周边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要实现龙头地区、城市的带动效应,我们理解,需要“龙头”一是成为资金、人才聚集的热点;二是为周边区域提供简便易行的示范效应。所谓示范效应能够产生作用,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比如彼此条件差不多,他行我也行,照葫芦画瓢。但是科技研发之类的模式,就很难模仿、推广,这是北京对周边带动作用很小、甚至是吸纳榨取的原因。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如果还是国家资金、外商资金堆积促成的,没有民营经济的快速增长来配合,其对周边的可全面推广的示范效应就相当有限。毕竟周边的欠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的基础还是比较差的。

从目前来看,天津,包括滨海新区,民营经济的基础都比较薄弱。尤其是与浦东和江浙相比较,滨海新区的民营基础相当薄弱,在地方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对GDP的贡献,所涉及的行业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以工业企业的个数为例(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的私营企业在整个工业企业中只占有5%(1999)、8%(2000)、10%(2001),到2004 年时,才达到了20%左右。而行业分布,也主要是集中在物流、商贸和建筑三大行业。

与浦东相比, 2005年浦东民营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同比增长13%。民营企业外贸出口47亿美元,同比增长63%,是新区外贸出口平均增速的4.2倍。浦东的民营经济目前主要分布在六大行业,企业单位数最多的是商贸业,其次是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与房地产业。

江浙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是民营经济。以浙江为例,浙江的民营经济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个体私营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1978~1990年,个体私营经济的比重上升了10%;在工业中,个体私营经济上升了5.5%。从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1997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50多万户,比1992年增长36%;私营企业9.2万户,比1992年增长7倍。1990~1997年,个体私营经济占GDP比重从15.7%上升到33.7%。到了2002年,浙江民营经济创造增加值5375.7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9%,按现行价格计算,1979~2002年,全省GDP的增量中有69.1%的贡献份额来自于民营经济。

2、竞争加剧、后发劣势

新区在政策支持下,取得迅猛发展基本可以肯定。而整个环渤海地区要在新区开放开发的带动下,经济发展再次腾飞,重返多年前北方作为重要产业基地的地位,面对的竞争环境要比当初浦东开发时激烈得多。

滨海新区的定位,20号文中有“对外开放的门户”的功能赋予。应该说,还是要走外向型经济的路子,要发展面对世界的制造业。中国现在已经被冠以“世界工厂”的帽子,主要来自“珠三角”、“长三角”已经相当发达的加工制造能力。环渤海再走这样的路子,涉及到与两个“三角”的竞争,无论是在引资上,还是在市场上。发展的黄金时段显然已经为前两个三角占据了,后发者如环渤海,要把滨海新区的全面、成功扩散至周边地区,难度增加了,时间上可能也会更长一些。

与浦东为代表的长三角开放之初相比较,浦东及其所代表的长三角之所以能在上世纪90年代高速发展,GDP年均高速增长,和这种开发区模式有密切的关系。开发区模式的特点就是政府强力引资,从而实现超常规发展。招商引资一贯就被视为浦东发展的“生命线”。投资,特别是特大型项目的外商投资,对浦东发展尤为重要。以浦东为例来说,现在对GDP发挥顶梁柱作用的,都是1995年以后跨国公司投资的特大型项目。这些项目包括通用汽车、华虹、NEC、克虏伯、柯达、索尼等,平均投资超过10亿美元。这样才实现了从1990年的60亿元起步,到2002年的1251亿元,1990~2002年,浦东新区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了19.6%的年均增长速度的发展。而在浦东开发开放过程中,政策实为第一推动力。在中央的支持下,当时浦东新区不仅有全国各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全部优惠政策,而且在第三产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浦东特有的新的开放政策。例如允许外国企业在浦东新区开办百货商店、超级商场等第三产业;允许外资在整个上海范围内开办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在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为浦东开发开放自行审批发行人民币股票和B种股票;允许在外高桥设立中国开放度最大的保税区,也就是自由贸易区。在这个区域里,实行免关税、免许可证、允许设立内资、外资国际贸易机构,从事国际转口贸易,以及设立保税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等优惠政策。正是在中央这些政策的支持下,在浦东新区率先进行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贸公司和零售商业企业等试点,把对外开放扩展到金融、贸易、电讯、会展、旅游以及律师、会计、咨询、教育、医疗等服务贸易领域,建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贸公司和零售商业企业等试点。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另外两个地区则选择了以发展乡镇企业、家庭私营工商业为突破口,选择了走内向资本积累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即“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两种。“苏南模式”主要是以地方政府和社区政府为主要推动力量,以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为主体,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而“温州模式”则是以私人企业为推动力量,以家庭私营工商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民营经济。

而以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的发展则主要依靠的是发展外向型经济。这是珠江三角洲各地市经济发展中最普遍的特征。从“三来一补”起步,推动工业化,改变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加工贸易,加工贸易的收入构成了启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投资资金源泉。

而滨海新区与浦东为代表的长三角相比,在政策方面,和主要的大项目带动的投资方面已经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许多优惠政策和大量的项目已经被深圳和浦东所采用,滨海新区在相对滞后的发展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而在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面,滨海新区采用“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又存在着一定条件的局限。而以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发展加工贸易的经营模式因其对国民经济存在的不良影响逐渐显现、增加值偏小等等方面的缺点,也不宜采用。

此外,滨海新区与当年深圳和浦东开发的起步不同,滨海新区开发是在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启动的,其发展模式不能再纯粹以追求GDP 为目标,必须遵守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协调发展的道路。

3、试验到可推广需要过程

从调研中了解到,前面我们所列举的这些“溢出”阻力,中央和天津都有清醒的认识。滨海新区将尝试多种改革试验,从中摸索出适合北方地区情况的经济发展模式,创造出与深圳模式、东莞模式、苏南模式或者温州模式都有所区别的新的发展经验。

滨海新区首先会把其他地区以往改革开放的好经验拿过来借鉴,根据北方地区的市场基础、市场环境等不同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移植。但是,还有许多问题,蕴含北方地区目前的一些特殊因素,可能需要新区充分发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功能,摸索出行之有效的新的解决道路,最终达到促进南北经济平衡发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