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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1
1.1招投标市场缺乏规范性
众所周知,电力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竞争的行为[1]。从某个角度来讲,这种竞争行为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然而,就当前我国电力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于电力企业长期处在垄断的地位,使得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其中的串标、陪标等不良问题时有发生,不仅违背了电力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利于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顺利实施。
1.2对市场调研的不足
电力工程具有资源占用量大、市场回报滞后、工程周期较长等特点,因此,在电力工程实施之前,必须进行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这也是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视的环节。只有了解市场的变化,才能确保电力工程招投标的可靠性、有效性、时效性[2]。然而,就当前对市场调研的情况来分析,整体调研工作做得不好,市场调研缺乏全面性,甚至忽视了市场调研对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性,造成一些项目立项不准、错误的问题,致使资源浪费、亏损的现象发生。经过大量的实践调查发现,电力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对市场调研不足而造成电力结构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
2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特点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在电力工程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而引发这些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风险因素是当前电力企业发展中重点关注的问题[3]。由于招投标工作环节多、流程繁杂,导致电力工程招投标面临多方面风险。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应积极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对招投标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特点。
1)全过程的特点,电力工程本身具有周期长、经营活动长等特点,而在任何一个经营活动的环节都有可能引发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也将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应从招标准备、投标、开评标阶段的控制来规范招标采购的质量,严格按招投标法律法规履行对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需求计划申请、逐级审核需求计划、批复计划、以及对项目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需求计划、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等)的管理。做好风险的预防、发现、揭示、解决等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风险因素对工程的影响。
2)众所周知,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风险大多是人为因素所引发的,会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造成一定的风险,致使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另外,工作人员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控制管理的主角。因此,要避免工作人员的原因而引发工程风险的问题,培养全员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一名风险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出自身管理风险、规避风险的作用,根据招投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业务指导书,成立专门的招标及监督机构,统一管理项目招标采购,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也可以通过定期抽查和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对项目招标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实现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3)风险管理的动态性。通过对以往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风险问题调查发现,电力工程招投标中所遇到的风险具有变迁性、动态性的特征,因此,在进行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保证风险管理的动态性,根据外界的变化进行改进和完善,保证电力工程招投标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性,有效避免风险对工程的影响。
3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和管理
3.1合同风险分析和管理
合同是电力工程招投标实施的主要依据,合同的拟定也可以说是法律文件的依据,也是整个电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需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在起草合同文件的过程中,需要站在风险管理的角度上对每一条合同条款进行详细斟酌,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4]。对合同的风险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草拟合同必须采用严谨的语言。从某个角度上看,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索赔的效率,因此,通过完善的合同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合同中存在的争议、疏漏、歧义等问题。因此,在草拟合同时需要用严谨的语言来对合同进行表达,由项目管理部门起草标准合同文本并定期修订,经法律等部门审核后印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就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修改和补充,切实有效地确保合同草拟的准确性、有效性。
2)合理选择合同的计价形式。在选择电力工程招投标合同计价形式方面,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内容以及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形式和计价类型,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实施的有效性。例如,固定价合同方式主要应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条件较好、施工工艺成熟、风险量较小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对风险的合理分配。在以往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存在一些风险因素,尤其是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合同拟定的不合理条款经常会引发一些纠纷,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5]。因此,作者认为,在电力工程招投标合同风险分析和管理的过程中,应合理分配风险。电力工程合同中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优能力或是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损失的一方来承担,从而实现对风险的合理转移,有效避免风险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带来的影响,确保电力工程的有效实施。
3.2施工技术风险分析和管理
在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还涉及到施工技术风险,而且施工技术的选择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的后期施工质量,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6]。以往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的选择缺乏对整体工程的考虑,而且,所选择的施工技术过于传统,缺乏对施工技术的创新,造成电力工程的索赔风险、工程变更风险增加,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另外,在现阶段由于业主对电力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极为重视,对施工方案的分析论证也会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达到施工质量的要求。因此,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中,应注意施工技术的风险管理,主要对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了解业主对工程质量的需求,不断对施工技术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施工技术的应用更适合该工程的顺利进行,有效避免因工程施工技术的不合理而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将施工技术风险降至最低,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大量实践证明,通过合理应用施工技术能够保障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3设计技术风险分析和管理
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前需要对工程进行设计,并且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技术则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和管理的关键,设计的质量、内容和深度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因此,设计技术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先天条件,在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注重设计技术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在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方案的过程中,应明确电力工程招投标中的各项因素,再根据各项因素对电力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剖析。在设计过程中通过合理的设计避开这些风险因素,确保电力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避免设计技术风险的发生,同时,对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也有着极大的作用。
4结语
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2
1 上海世博村E、F地块工程项目概况
上海世博村E、F地块位于上海世博村生活区的南端,城市次干道雪野路、城市支路世博村路之间,华丰路北为E地块,路南为F地块。E地块结合原厂房改造形成一个商业及办公建筑结合体,F地块会期主要作为绿化和停车用地。E地块在原港口机械制造厂加工车间原址上进行改扩建,E地块西北角约30%的厂房拆除,新建一标准层1500平方米共23层的办公楼建筑,并通过其裙房部分与原有厂房连接。新建部分地下2层、地上23层;地上1-3层为裙房;改建部分无地下室,地上2-3层。新建建筑面积为4416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为15278平方米。
2 上海世博村E、F地块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招投标工作实践情况
2.1 风险管理主要参与方及各方角色
本文所指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由建设单位和建造单位组成共投体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引进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不但负责工程建设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和工程使用期质量损害风险的承保,还负责对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和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控制,从而起到工程风险管理的作用。
保费分担比例为:(1)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设单位分担80%,设计单位20%;(2)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单位分担20%,施工承包单位分担80%;(3)风险管理费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本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包括: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其中,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各参建单位在风险管理中主要扮演投保人和风险控制执行人的角色;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帮助建设单位管理风险管理事宜,如选择保险公司、选择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协助索赔等;保险公司主要扮演风险承保人和风险管理机构委托人的角色,希望其作为独立第三方不但承保工程建设期风险和使用期工程质量风险,还能通过风险管理机构扮演风险监督和控制的角色。在该试点项目上,由于不再聘请专门的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所以,风险管理机构同时扮演了工程施工监理公司和工程风险管理机构两种角色。
2.2 风险管理工作各方合同关系
风险管理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2.3 本项目投保阶段招投标工作
2.3.1 保险经纪公司的确定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土控”)对由建委推荐的,符合条件并对试点制度均有所认识的四家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保险顾问招标,通过对其提交方案的比选,特别对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认识程度进行比较后,确定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大”)作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费由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支付。
2.3.2 保险公司的确定
世博土控召开由建交委、保监会共同确定的、涉及试点制度的八家保险公司参加本项目保险招标说明会,突出本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特殊性及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试验性、示范推广性。回标后,由保险经纪公司从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要求以及保险招标文件要求出发,对包括险种之间的衔接、免赔额设置、保险条款内容、风险管理工作及费用支付等内容,通过列表形式对保险公司投标文件作出分析汇总。在此基础上,由市建交委、市安质监总站、同济大学、世博土控等5家单位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各保险公司的技术标进行了评审。为配合建交委试点制度在更多的保险公司中得以试行、贯彻并落实,评委就本项目的承保方式展开了讨论,并最终采用3家保险公司共保的方式,确定由中保(以下简称“中保”)、天安、平安排名前三的保险公司为中标单位,由中保作为首席承保人共同承保本项目。这一承保方式的采用旨在对试点制度中涉及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条款、风险管理机构招标等环节在比较多的保险公司中得以充分磨合并运行,以达到取得试点经验并最终在更多的项目中不断推广的目的。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关键性问题:
(1)专家在技术标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保险责任空缺的问题;
(2)本工程时间进度与保险期限的特殊性需求问题;
(3)与风险管理试点制度要求相比保险条款措辞含糊,不符的问题;
(4)风险管理试点制度中关于对共投体风险系数评价的依据及引起的相关费率问题;
(5)投保金额确定的依据问题;
世博土控、施工总包方、中保、东大等各方多次商榷、探讨,并经各方对风险管理试点制度抱有的积极尝试、努力完善的态度,最终达成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2.3.3 风险管理机构的确定
风险管理机构是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同时由于其委托关系的转变,各项具体工作也在原来施工监理工作的基础上有了更深、更广的要求,其立足于为保险公司服务,为一系列的包括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的风险管理工作服务。
(1)市安质监总站、世博土控及三家中标保险公司确定了风险管理机构招标过程中各方的角色和具体工作。中保为风险管理机构招标人。根据市安质监总站提供的具备风险管理机构资格的监理公司名单,由世博土控、中保、招标共同完成风险管理机构的招标工作。经过招投标,最终确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惠”)为本项目的风险管理机构。
(2)针对风险管理机构协议签订的具体方式,即世博土控与中保、中保与浦惠分别签订两方协议,还是由世博土控、中保、浦惠签订三方协议事宜,世博土控、中保、浦惠、东大等各方进行了讨论,最终确定由世博土控与中保签订《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合同》的同时,由中保、世博土控、浦惠建设签订《建设工程委托风险管理合同》。各方针对上述合同,结合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要求,在原工程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融入了试点制度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及安全质量行为检查等,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来完善风险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3)风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管理,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督促责任方改正;2)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3)程竣工验收之后的一年保修期结束时,回访工程运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检查和记录修复情况。
2.3.4 施工总承包招投标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上海第七建筑公司作为世博村E、F地块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为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程,在风险管理期间,由保险公司按试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分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金额的80%,此部分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文件还根据试点办法明确了工程质量保修保险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共投体风险系数。
施工单位确定后,参与建设方与中保的保险合同谈判,明确了保险公司按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合同价作为暂计保费的依据,若在保险期间实际建安造价超过投保金额时,世博土控及时通知中保出具批单,并加收保费,最终保费待工程结算审价结束后按照实际建安造价调整,多退少补。
完成这四项招标,风险管理的各参与单位基本确定。
2.4 本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具体工作与试点制度的主要区别
2.4.1 试点流程
指导办法:先进行保险招标,达成投保意向书,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与设计、勘察单位组成共投体。
实际操作:在保险招标前该项目已确定设计单位,但此时并未明确项目是否进行风险管理试点,因此最终共投体中未包含设计单位,建工险保费亦只能由建设方单独承担而无法有效分摊。
存在原因:确定在本项目进行风险管理试点是在项目立项之后的一段时间启动的,未在第一时间介入,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滞后,无法将所有共投体一并纳入。
2.4.2 保险费率
指导办法:先进行保险公司招标,确定投保意向,然后结合工程本体风险评估和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系数,达成最终保费。
实际操作:由于此项目保险公司投标时已充分了解了工程本身的风险状况,同时也能确定选用一流资质的总包施工单位,因此保险公司综合其内部报价的各因素后直接给出了质量险的最终保险费率。而总包招标文件中仍将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系数的概念引入,造成总包对质量险保费难以接受,最终各方协调达成一致。
存在原因: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没有专门机构,因此综合费率系数无法确定,特别是工程本体风险系数无法确定。但如果今后确定了基本费率,综合系数由专业机构确定的话,保险公司招标报价就没有意义,此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2.4.3 工程质量保修险条款
指导办法:一年保修期内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运营质量检查、回访,督促质量缺陷维修和记录。
实际操作:
(1)在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条款中,删除了“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风险管理机构验收不合格,保险公司可予以退保”的内容。
(2)对条款中涉及的与试点制度不一致的说法进行了修正,如试点制度中的“质量检查控制机构”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特指“风险管理机构”。
(3)增加了试点未提及的风险――第三者责任险,即将因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直接引起保险地址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纳入承保范围。
存在原因:
(1)从根本上讲,保险公司的条款内容尚未和试点制度的要求相匹配。共投体认为风险管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已经转变,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其聘请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严格管控,即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的质量问题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而不应存在要求建设方退保问题,一旦届时发生退保,建设方完全不能通过保险获得相应的保障。
(2)条款中存在着细节事宜与试点制度不相吻合。其中有一些条款仅在原有民用住宅质量险条款的基础上,通过附加险的形式使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得到完善。
(3)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在试点过程中尚待一步步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4.4 风险管理机构协议
指导办法:未明确
实际操作:世博土控、浦惠、中保签订三方协议的同时,世博土控与中保签订两方协议。
存在原因:指导办法中未对此协议有明确的说法。由于在试点工程中风险管理机构扮演了双重角色,同时作为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缺少既懂工程又懂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具有双重身份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感觉吃力,如果完全由保险公司与风管机构签订合同有些内容无法执行。
3 从风险管理试点招投标阶段工作实践提出一些建议
3.1 建议引入评价风险系数的中介单位
由于风险系数影响到最终保费的支出,而且涉及到共保体各方的保费分摊,属敏感问题,因此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中介机构做此方面工作的话,很难有说服力,建议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完成此项工作。或者建议由保险公司直接完成对项目主体的风险评估及共投体综合素质的评估,在费率出具时做出详尽的解释说明,当然对于共投体综合素质的评价需有一套专门的标准予以支持。
3.2 建议整合并统一质量险条款内容
虽然质量险条款属专门条款,但其中的内容不是针对目前的试点制度,无论是从其保险责任还是措辞来看都有很大的牵强性。比如,有些条款明显违反了试点制度的本意,试点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风险管理落实《建筑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责任,维护工程未来业主的质量权益,但有些条款却允许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非保险责任而解除保单,显然阻碍了试点制度根本目标的实现。条款的严密性、专业性,包括承保条件的完整性势必影响最终参与保险的共投体各方的利益,因此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制定工程质量保险条款,以保证制度的损害赔偿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3.3 关于风险管理机构双重角色的问题
试点工程中,风险管理机构实际上扮演了双重角色,同时作为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但是,风险管理机构是无法取代监理单位的,原因是,第一,监理单位和风险管理机构的管理内容不同。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进行控制的机构,而风险管理机构应该是受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关心的只有质量问题,而且是那些工程质量保险承保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说,监理机构的管理内容通常大于风险管理机构的管理内容;第二,风险管理试点制度设计意图就是要引入独立第三方来对包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在内的所有参建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将施工监理单位和风险管理机构合二为一并不合适。建议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独立于原有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之外,不取代施工监理单位。
3.4 关于试点流程
建议将风险管理的切入点与项目立项同步进行。在建设项目流程审批方面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具体的操作流程。
3.5 关于保险经纪人
建议由建设单位委托保险经纪,充分发挥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目前的风险管理试点本身属于探索性的项目,从试点项目中可以看出,由于风险管理的参与者较多,合同关系较为复杂,风险管理参与各方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产生分歧,因此可充分利用保险经纪人的中间角色,既可以协调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关系,又可以帮助建设单位做好保险方案、保险条款等专业审核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 中国建工出版社.2006
[2]沪建交联〔 2006〕 307号文: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R] . 2006.
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风险主要来源于设计技术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自然及环境风险、政治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合同风险、人员风险、材料设备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这些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复杂、外部联系广泛的生产过程。在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常常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大,风险所致损失也随之增大,甚至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因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的龙头,没有一个完善的设计,无从谈及招标及合同。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索赔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工程招标之前应尽量完善设计工作。只有避免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招标,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 设计方案是否确定应做为是否开展招标工作的先决条件,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应研究施工方案,因为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自然及环境风险包括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是不可抗拒自然力,另外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界定,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自然及环境影响对工程的影响。对不可抗力如何界定是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政治社会风险表现很多,项目管理人员除了要求具备丰富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还需具备政治头脑。例如,国内某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但此时政府投资方却发现整体投资规模过大,要求重新调整工程规模,工程开标半年以后仍未定标,投标书早已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另一BOT引水项目,招标工作业已完全,但由于连续干旱,水源馈乏,政府不得已迫使该项目流产。按《招标招标法》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招标人要给予投标人予经济补偿,因此招标人应为此付出代价。以上两个举例在工程实施中不在多数,但以上两案例却是事实,这不得不提醒招标人在招标时应慎重。
工程担保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于招标人来说,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做为投标人来说,政府为保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而设立的业主支付担保无疑给处于买方市场激烈竞争中的施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些担保做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必须精心设置,总结为以下几点:
(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方式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没有中标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也可以要求按照与第二标投标报价的差额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保证金的两倍返还中标人。
(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为了保证承包人因经营状况不良或某些原因挪用、转移预付款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应工程内容而采取的措施。预付款担保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至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有效,担保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情况而递减。
(3)承包商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引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对于履约担保,如果是非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一是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三是按合同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建设工程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项目组织具有必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工程项目风险,有利于减少因项目组织决策失误所引起的风险,这对项目科学决策、正常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种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它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
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4
一、企业招投标风险的预警分析
1.风险信息的收集及处理
在全面考虑企业具体发展情况的前提下,企业招标投标预警体系应该充分地分析经济市场的变化等一系列的因素对企业招标投标的影响,及时的调整企业的发展策略,除此之外,企业的招标投标预警体系还应该全程的监控企业的招标投标状况。所以,企业招投标预警的首要工作就是对预测工具所预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以及处理,综合性的分析风险征兆和风险来源,从根本上确保企业招标投标风险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这也是预警分析工作的重要基础。由此看来,企业必须要构建多元化、多方位的风险信息收集及分析的体制,以确保对企业的各种招投标风险作出有效的识别和反应。
2.风险信息的监控
作为一类抵抗风险体制的企业招标投标预警,必须要有相应的信号来对企业的招标投标状况进行反应,必须依据危害的程度来确定警报信号的种类以及风险的强度,可以运用各种不同的程度标志、或者颜色等,来对企业招标投标风险所到达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表示,企业招标投标的首要环节就是对招标投标作预警管理。为了确保企业检测标准的确立以及对风险信号的收集,确保决策管理的有效性,企业招标投标的预警体系应该依据招标投标过程的变化情况来建立检测机制,及时监控相关的因素,并且归纳处理所采集的风险信号数据,一方面,应该比较已经确立的临界值;另一方面,应该比较之前的有关数据信息。与此同时,还应该动态的测评预警体系自身的成效及功能、监控风险判断、风险信号以及风险信号测评是否准确无误。
3.风险信息的识别与评估
对经过企业风险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信息进行相应的分析以及归类就是风险信息的识别。借助风险分析能够有效地了解潜存风险的类型、特点以及性质,与此同时,分析可能会引发的后果与导致风险产生的原因,再将风险信息反映给招标投标预警评估体系来进行必要的定量分析,利用预警评估系统来对企业的招标投标进行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4.风险信息的诊断
综合分析出危机及警戒情况下的企业招标投标的评价指标,详细地确定主要的危害来源,并且对危害源进行必要的评价以及成因的分析。风险信息诊断的主要内容就是在诸多危害当中找出主要的危害,并且对其发展趋势、所形成原因的背景以及发展的过程进行准确的描述。
5.风险的评价与报警
在诊断的基础上,应该对于企业的招投标征兆的不良后果作出损失评价,主要应该从经济损失、对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危害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假如企业出现警戒状况失控,这就表明了企业进入到了及其危险的状态,企业的预警系统便会发出警报。企业的预警管理中心根据产业风险的原因及其可能产生的危害,将企业的警报信息在第一时间传达给预警管理方面的负责人及其企业的招标者。
二、风险信息的预控措施
1.风险的日常监控
风险的日常监控就是指对预警分析所确立的招标投标的不良情况进行特别控制及监视的管理工作。风险日常监控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纠正企业招标投标中风险的不良状态,也包括有效控制招标投标风险的不良情况,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模拟和假设,并且制定出具体的方案对策,做好危害管理的准备工作。
2.组织准备
开展相应的预警管理工作的保障活动就是组织准备。组织准备的内容包括制定并实施预警管理的对策、标准和制度,为预控活动建立良好的保障环境。组织准备工作主要规定的是预警管理体系的运行方式、组织结构与职能设定,并且必须对企业流失核心人才的危机状况提供及时的对策准备以及组织管理。
3.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指的是日常不能有效的制止招标投标风险的征兆,企业招标投标管理处于危机状况下时所运用的一类较为特殊的管理活动。危机管理是在招标投标预警体制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以较为特殊的领导小组、危机计划以及应急方法,介入到招标投标预警管理工作的过程当中。只要企业招标投标工作调节到正常的可控制状态,便可以完成企业招标投标危机管理的任务,然后日常监控继续对风险进行预控。
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5
关键词: 风险 防范 招标 投标
1.业主在招标阶段的风险管理
业主的风险管理,是指在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业主对预期目标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识别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风险,例如:由于缺乏经验和尝试,没有签订对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等。
1.1业主在招标阶段风险因素
1.1.1招标范围不明确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招标范围不明确,造成签证增加费用,业主难以全盘把握造价控制目标,令一方面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
1. 1.2合同风险
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风险是在合同拟定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造成的风险。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防止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要注意合同条款不要有遗漏。
1.2 业主的风险防范
1.2.1明确招标范围
招标前,业主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标工程进行详细研究,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结构上和功能上的变更。
工程的招标范围应清楚、具体,避免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商可以合理推知且为本工程实施所需要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语句。
1.2.3规范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选择实力和信誉较好的招标公司招标活动,资格预审、现场踏勘、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及定标的各项工作要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构成应合理,并给予评标专家足够的评标时间,以便能够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进行必选和分析,确保选出质优价廉的承包商。
1.2.4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
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应避免使用诸如“一切、全部,所有”等极端词语和“保证”等许诺性词语。合同中的词语表达应准确到位无歧义,且符合法律习惯。合同中严密的语言表达,可以防止和减少争议。合同条款最重要的是体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合同中苛刻的、不平衡条款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不仅伤害承包者,而且会伤害业主自己。
2.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
2.1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因素
2.1.1投标决策风险
投标决策阶段风险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进入市场,是否对某项目进行投标;当决定进入市场或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又必须决定投什么性质的标。
2.1.2编制投标文件的风险
投标文件是业主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失误会直接造成投标失败。常见的投标失误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招标内容的不实质性相应。《招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往往被认为是废标。(2)工程项目组织构成不合理。工程项目组织由项目经理和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构成是评标的重要考核指标。如果项目经理没有施工过类似工程项目,或者人员构成不合理等都会导致投标失败。(3)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方案不成熟,或者编制的施工方案不够详细具体,以及施工的各项计划安排、现场施工平面布置不合理等也会导致投标失败。(4)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过高,超出业主的期望价格或者与标底相差甚远,中标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标报价过低寄希望于高价索赔,如果判断失误,承包商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资金,并未获利,会使承包商利润减少甚至亏损。
2.1.3合同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风险条款和一些明显的或隐含的对承包商不利得条款。这是进行合同风险分析的重点。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
2.2承包商的风险防范
2.2.1招标文件分析
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首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完备性,然后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分析。对招标文件分析的内容包括招标条件分析、技术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分析。通过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掌握工程项目情况、招标活动的安排和各项要求,了解具体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为编制一份高水平的投标文件做准备。
2.2.2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承包商在详细分析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应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经理人选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编制高水平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业主的信任度和对业主的说服力。在投标报价方面,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灵活采取各种报价策略。在报送投标文件前,应指派专人检查投标文件,避免一些细节上的失误。
2.2.3合同风险防范
承包商应选拔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为以后的合同索赔创造机会。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不懂索赔,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3.结论
招投标活动的最终结果是确定中标的承包商,业主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无权单方面修改和撤销合同,如发生一方违约,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业主和承包商,应意识到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后果,在招投标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戴树和. 工程风险分析技术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701
招标管理风险点范文6
关键词:建筑业;招投标;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招标投标是一种买卖行为,这种买卖行为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它的特点主要是买主是具有唯一性的,具体来说就是:买主(即为招标人)来定标,并由买主召请若干卖主(即投标人)来进行公平竞争,再通过秘密报价的方式,选定出最优的投标人,并最终达成买卖双方的协议.不难看出,采用这种这方式进行的招标确实能够不但为招标方(业主)带来经济同时又保证质量的优质工程,因此现阶段,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甚至已经形成了国际惯例),工程贸易中的许多领域都采用招标的方式.
一 建筑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
工程中的风险可以通过招标中的所提供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来分散或是转移其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可以避开或是解决所有的风险.一项建筑工程的实施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工程自身的风险、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等.这些风险都给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带来很大的困难,这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都要考虑到.在诸多风险中,有些是可以分散或是转移的,而有些就不是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分散或是转移,如:设计或施工技术风险、自然及环境风险、政治社会风险、经济或合同风险、人员或材料设备风险、以及组织协调风险等,因为这些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析预测,具有很多的变数.
1.设计或施工技术风险
以后的所有程序都会成为无用之功,并造成浪费.很多工程索赔都是因为招标和合同设计变更造成的,因此招标前要将工程设计做到完美,考虑周全,这样才能尽量避免由于招标设计的变化引起的各种风险,尽量减少损失.
2.施工技术风险
设计方案确定之后就需要考虑施工方案,并且施工是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客观地说,考虑到施工方案本身存在的独有缺点和局限性,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可以说,不管是传统的还是新型的方案,由于施工方案不合适导致的变更和索赔经常出现.特别是工程过程中由于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就会使风险加大.因此,适合的方案一定要因地制宜,考虑实际情况.目前业主比较重视工程造价,在此基础上,也对施工方案进行不断地分析论证,以保证工程质量.
3.自然及环境风险
自然环境复杂多样,存在着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多种不可抗力,尤其是对建筑影响较大的未知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影响等都是潜在而又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因此,招标文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以,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求承包商充分考虑到自然环境对工程的影响,并且依次进行这些风险级别的界定.因为不可抗力的界定影响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问题,这点必须明确说明.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诸如地震、雨、雪以及海啸等均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属于不可抗力的风险,应该由合同(或投招)双方共同承担.其中,作为承包商来讲,能够得到延误工期的补偿款就是避免或分散风险的一种解决方式.
4.政治社会风险
政治社会风险是影响各个行业一个共有的风险,不可避免,且突发性很强.对于建筑行业,政治风险很多,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不仅要了解自然环境,也要对突发的政治风险随机应变,学会处理.举例说明,在国内某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完成的情况下,由于政府投资方的原因,如:发现工程的整体投资规模过大而又要求重新进行规模调整时,就会出现开标半年后仍未定标,投标书早已超出投标有效期这样的风险.但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当上述情况出现的时候,招标人应该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即招标人要给予投标人一定的经济赔偿.目前为止,施工中拆迁赔偿问题是投标人承担最普遍的政治社会风险,由于工期延误等问题,投标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大,除了需要承担工期延误的风险之外,还需要承担工程延期索赔的风险,即所谓的双重风险. 投标人应该灵活分析拆迁的各种风险,并加以妥善处理以分散风险.
5.合同风险
工程合同不仅仅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基础.由于合同包含的信息量内容非常大,所以项目管理者有必要仔细研究,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并以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待和调整合同,逐项对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风险,尽量避免项目中的各种风险及其带来的各种损失 合同计价形式的选择要合理.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合同计价形式就会有很多种类.根据不同合同的内容和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形式,从而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不同合同类型的优势,降低成本,避免风险.所以一应要按照法律语言的要求,即:表达明确,措辞严谨而周全.当出现索赔时,就可以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否则就可能由于歧义等原因留下索赔隐患,当发生纠纷时就会造成额外的不必要的损失. 合理分配风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风险承担方来说,为了各方效益的综合最大化,我们可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分配或是分散,所以要由建设工程中有关各方进行分担.根据风险管理基本理论分可知,“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担保的一方承担”,因此,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转移就是合理的和有效的.
二 招标方的风险与相应的处理措施
1.“量”的风险与处理措施
“量”的风险主要是指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在范围上(即“量”上)不能完全覆盖工程中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一般对于该类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清单项目需要考虑充分,尤其是对工程所在的自然环境和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招标工程的范围等因素.例如有的工程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二次搬运,这就会增加措施项目费.(2)清单项目的设置要考虑到风险对工期、质量等相关因素的影响.(3)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是基础,所以,清单项目中的相关风险费用要以其为指导.(4)可以通过设置保护性的条款来合法、合理转嫁合同中的风险.
2.“价”的风险与防范处理措施
招标人“价”的风险是指在某阶段或某个时期由于工程量变化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我们通常采取以下的防范处理措施:(1)可以采取风险预防与风险转移并用来降低风险.在处理“价”的风险时,可以根据招标方凭的以往经验和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约定一些具体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的条款来达到“价”的风险防范和降低的目的.(2)风险承担.风险承担也称为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即指一个企业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和保险同为企业在发生损失后主要的筹资方式,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目前在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中较为盛行.一般是风险评估太小或者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而采用的一种方式。.
3.技术风险与处理措施
任何技术都会在一定时期发生更新或是变化,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整个招标的评标环节中,往往有可能发生技术风险.常用的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有(1)利用综合评分法等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可以根据合理低价中标的评定原则进行制定.(2)制定相应的修正方法.例如制定多种方法,如:错、漏、重等.当然,要考虑很多其它因素.如:一定要考虑到某项目招标书中的算术性错误.(3)设置一定的保密性条款.这样可以防止一些因为商业机密泄漏而造成的损失.
三 投标方的风险与处理措施
报价失误风险及防范处理措施所谓报价失误风险,就是因为报价失误因素而引起的一种风险.所以,就会出现低于成本价指标等这样的问题.因此,为了防范这样的报价失误风险,就要采取以下的措施来进行预防:(1) 投标报价必须以招标书的相关要求为指导,因为根据我国《招标法》规定,“只有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投标报价才有可能参与竞争”,相应地,在招标文件中就要提出的实质性的条件并以此要求作出回应.(2)在一般情况下,不要以低于成本价的总价或者是单价去报价(除非有特殊原因).(3)对清单竞争性项目报价要充分考虑到施工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这样的因素,如施工排水、降水费等都可能影响投标方的报价.保护性条款是不公平的,会对一方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于投标方来说就需要尽量对其进行降低或是避免.具体的处理措施如下:(1)在投标报价时应该适当的报高有利于索赔的项目的价格.(2)支付因素等一定要在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如,可以制定先支付的可以报价高一点,后支付的可报价低一点这样的迂回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3)在签约阶段就要考虑到去降低其危害产生的范围.
结语: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风险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企业要加强风险意识,学会规避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才能永续发展。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S].北京:专利文献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