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商业模式范例6篇

公益性商业模式

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1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建行、中行、工行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农行的全面改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并处于方案的设计与论证中。由于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一直遵循的都是“股东至上”治理模式,即管理层应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即为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事实证明“股东至上”治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已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推进股份制改造的现实选择。

一、国有商行“股东至上”公司治理模式的缺陷

1.“股东至上”公司治理模式理论基础存在一定缺陷。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管理层应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即为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股东至上”治理理念。其假设前提是:市场是没有缺陷的,不存在“市场失灵”、“看不见的手”能够导致最优的资源配置,并且股东必须获得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但现实中,市场机制并非万能,股东也并没有承担企业经营的全部风险。同时,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货币资本、实物资本和虚拟资本、人力资本特别是公司内部的特定智力资本互为依存,单纯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忽视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是不合理的。

2.“股东至上”治理模式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相比,最显著的特征是负债经营,即利用客户的各种存款及其它借入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通过发放贷款及各种投资业务获取收益,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率远低于其他行业,银行可以借助信用筹集十几倍甚至更多倍的资本金债务。在“股东至上”治理模式下,“少本经营”的特征使国有商业银行股东极可能变成风险偏好者,风险制造与风险承担的不匹配使银行股东具有天然的冒险倾向。而我国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公共救助的特性,由于有监管当局与其分担损失,股东就更倾向于冒较大的风险。所以,采取“股东至上”公司治理模式的银行,将有可能比其他银行存在更大风险。

3.“股东至上”治理模式下国有商业银行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商业银行高负债运营的特点,使银行对债权人的责任比对股东责任更为重要。由于商业银行的债权人是由众多不具有信息优势且不具备监督控制积极性的存款者构成,一方面,在债权结构较为分散的状态下,由于监督成本的不可分摊性和监督收益可分摊的矛盾容易导致债权人的“搭便车”行为,缺乏监督股东和管理层的激励;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资产交易的非透明性导致债权人的监督具有很高成本,高成本使债权人进一步丧失了监督的激励。当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债权人监督机制的缺失将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如果银行倒闭,较低的自有资本充足率使得债权人利益的损失要远远大于股东利益的损失。在目前的体制下,债权人基本利益的保障,只能依赖于国家公信力和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调控。

4.“负外部性”特征也决定“股东至上”治理模式不完全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负外部性”要比普通公司大得多。一个银行机构倒闭破产,很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通过社会信用危机、支付系统失灵等渠道,将风险传染至其它金融机构和非金融部门,影响到经济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这种巨大的“负外部性”,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应该不同于普通的公司,而应首先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社会的公共利益,防止因一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导致金融恐慌或社会动荡。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模式的设计上,不能仅仅围绕股东的利益,而要兼顾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危害。

二、国有商行”股东至上”治理模式的改进建议

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及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在改进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各债权人、客户、职工、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债权人、客户、职工、政府参与公司治理,弥补“股东至上”治理模式的缺陷。在这个意义上,吸收债权人、客户、职工、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是对传统“股东至上”治理模式的有效补充和完善。可探索采用以下实现途径:

一是有效组织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国有商业银行的债权人是由众多不具有信息优势且不具备监督控制积极性的存款者构成,银行的债权人集团缺乏一般企业债权人所具有的对企业的监督与控制能力。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包括债权人利益,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通过组建储户委员会的形式,吸引其代表列席股东大会,使广大债权人及时了解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决策,避免信息获取程度方面的不对称性;另一方面可吸收主要债权人进入董事会,直接参与银行重大投资、融资、人事等决策,对银行日常经营活动享有知情权,对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重大事项享有表达意向的权利。采取这样的措施,可建立一种规范的利益诉求和监督激励机制,最大程度地保证债权人利益。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维护债权人特别是中小债权人的利益,成为债权人的利益代言人,代表广大债权人对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是组织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调动职工积级性。银行职工在长期工作和协调中形成的基于专门的信息交流方式和交易网络的长期稳定关系,构成了银行专用性资源的源泉,组织职工参与银行的公司治理,不仅可以维护员工自身的合法权益,客观上也维护了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节省物质资本所有者的监督成本,从而使得银行治理更富于效率。目前,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制过程中都面临如何减少冗员、提高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难题,但一味地裁员和片面地薪酬改革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关键是如何调动和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银行的改革和公司治理中来,使其利益与银行的价值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为保护职工权益,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允许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职工董事和监事,职工董事和监事由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由其代表职工的权益。

三是组织客户参与公司治理,以利益保障吸引客户。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围绕企业融通资金开展信用交易活动,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除了以企业客户为服务对象,还针对机构和个人消费者广泛开展零售业务,提供多种多样的个性化服务,其利益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的选择。目前,基于信贷安全性和盈利性,国有商业银行对优良客户的争夺愈演愈烈。如果换一种思路,允许客户参与公司治理,使其享有知情权和表达自身意愿的权利,保障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并获得优质的服务,则可能是提高客户忠诚度、吸引客户更有效的办法。在实践操作中,可组织客户代表列席银行董事会,对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的安全、质量、价格、求偿等方面具有知情权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当银行服务价格需要变动、调整时,应听取客户的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提倡关怀服务,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想法,根据客户的要求,不断改善经营环节中的不足之处;建立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借助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专业化的客户管理软件,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等等。

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2

论文摘要:目前,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的综合利用率比较低,综合开发程度不高。由于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的粗放经营,使得公交基础设施整体的管理效益不高,从而对公交基础设施本身的维护造成资金上的影响。针对目前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土地利用模式存在的问题,从城市土地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并阐述了研究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的意义。

引言

城市基础设施是借鉴了经济学的概念,即公共基础设施,它是指具有经济性的物质基础设施,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基础作用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设施,包括道路、铁路、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废弃物处理等等。公交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交基础设施包括公交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汽车站和终点站等,是公交企业营运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源,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在现有模式下,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大都属于公益性项目,投资额度大,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低下甚至根本没有经济效益。

目前,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的综合利用率比较低,综合开发程度不高。由于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的粗放经营,使得公交基础设施整体的管理效益不高,从而对公交基础设施本身的维护造成资金上的影响。公交基础设施在现有用地模式下,无法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不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难以进行商业化经营。现有用地模式使得公交基础设施在一方面浪费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在渴望资金的不断投入,从而长期处于投入产出失衡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不能从公交基础设施自身的运营中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来用作再投资,对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一、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模式

土地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以“地租”被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中的土地区位地租在确定城市土地的 “价格”有普遍意义。区位地租系以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表示产品价格的,取决于产地距离市场的远近。离市场越近的产地的产品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就越低,那么该产地的地租价格就越高,反之亦然。这说明,区位地租与交通联系在一起,更进一步说,与交通的便利程度联系在一起。此外,交通运输对区位地租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公交基础设施,包括大中型的换乘枢纽和停车场,都是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的。它们应该为周边土地的升值带来贡献,同时也提升了它们所利用的土地的价值。

公交换乘枢纽和其他公交基础设施把空间分离的人类活动通过人流,物流和信息流联系起来,发挥了集聚经济效应。这些经济活动一旦集聚,就对土地有一种互动的使用关系。其中最激烈的就是对土地的竞争利用。竞争也会决定在每个地点的土地的价格及市场的商品价格。未来公交换乘枢纽的周边会产生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局面。中国土地理论研究者也认为,交通便利的城市中心往往是众多的城市土地需求者所追逐的目标。这种竞争性的对城市中心地段的需求,使地租升扬。

所以,公交换乘枢纽以及其他类似的交通基础设施地自身用地价格包括三个部分:级差地租Ⅰ(区位地租)、级差地租Ⅱ(集约度差额地租)和土地互动使用而产生的正面影响。因此,公交基础设施尤其是公交换乘枢纽的用地有着其他用地没有的有利因素。事实上,由于大中型公交换乘枢纽处于城市中某些“黄金”区位,地价是相当高昂的。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谁拥有城市土地,谁就拥有了巨大的财富;掌握了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掌握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企业只有使用权),就获得了城市的巨大财源。如果在公交基础设施所占的土地上不建交通枢纽等设施而代之以商业设施,这块土地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但其社会效益被严重削弱了。交通不便,人们出行的距离和所花费的时间都要增加,整个地区的吸引强度是要打折扣的,对整个区域的经济效益有不利的影响。

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创新模式及其经济分析

1.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创新模式的提出。为了形成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土地利用,可以把有巨大社会效益的公交基础设施和巨大经济效益的商业项目综合在一块土地上,做到该块土地的综合利用。再对整个项目优化设计,充分减少公共交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而不削弱公交基础设施的专业功能。但是新模式具有以下几点假定条件:公交基础设施的专业功能不能被削弱;项目在技术上可行,商业项目和公交基础设施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商业发展项目在经济上可行,有可观的经济强度;对整个项目没有非经济影响,如政策法律障碍等。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为:满足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专业功能,同时充分发掘该地块的空间资源。即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上,向上层空间拓展,立体开发,建造经济强度高的综合项目,达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的经济效应分析。由于公交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事实上是开发公用基础设施与商业设施结合的综合项目,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产业在城市空间上的聚集. 公交基础设施与商业设施又互为作用,使城市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城市的同一地点或若干地点聚集,产生聚集经济效应。转贴于 这就需要用城市聚集经济的角度来分析。(1)城市聚集经济的内涵。聚集经济一般使指因社会经济活动及相关要素的空间集中而引起的资源利用的效率提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成本节约、收入或效用的增加。与此项对应,聚集不经济是指社会经济活动及相关要素的空间集中而引起的费用增加或收入效用的损失。(2)公交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的城市聚集经济效应。按照城市空间经济学来分析,聚集的效应的特点可以分为三点:1)空间性。聚集效应是因为企业和居民在空间上彼此靠近而获得的。对于公交基础设施和商业综合项目,由于公交基础设施设置在商业设施以下,交通的便利缩短了顾客、用户和乘客与商家的距离,减低了人们在交通上的耗费。2)外部性。聚集效应是空间上聚集的企业和居民,通过外在因素在客观上互相为对方提供利益而使经济效果增加或费用减少。对于公交基础设施和商业综合项目,彼此的空间聚集加快了各自在外部性上对彼此的补充。公交基础设施为商家带来客流,商业设施的“场”的吸引力又为公交企业带来了人流,大大提高了一般公交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但是,各自的负的外部性如果处理不好又会造成聚集的不经济,如公交车辆的噪声、污染等,不利于商家的营业环境。3)规模性。聚集效应以一定的规模为前提,通过微观主体在内的规模经济来体现。对于公交基础设施用地创新模式来讲,由于是在同一块土地上集约了两个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产业(一个是生产公共物品,可以享受政府划拨用地,另一个是商业设施,按规定从市场上获得用地),这对政府来讲,原来要用两块地才能完成的事现在在一块地上就解决了。不但节约了土地的耗费,还在原先没有指望收入的土地上产生了经济效益。对于项目开发商来说,本来在商业设施中还要考虑增加交通设施如停车场,现在公交枢纽的嵌入,自然就减少了投资成本。同时,由于交通便利会在租户中形成“竞租”,使得租金提升。

三、公交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新模式的意义

1.满足公交功能。公交基础设施用地新模式使得公交基础设施依然具有良好的公益性,社会效益非常突出。在新模式中,原有公交基础设施用地模式下的公交功能依然能够得到满足。社会效益不是降低了,而是在保证原有社会效益不变甚至增加的基础上,获得经济效益,其服务公交、服务社会的公交基础设施性质没有变。

2.解决公交基础设施融资问题。在新模式下,原有公交基础设施融资难的问题得到解决。在公交基础设施的民营化经营中,提高了投资回报率,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提高了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达到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的目的。

3.提高公交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水平。民营资本的介入,追求公交基础设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在保障公交基础设施的公益性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因此,民营资本的介入必将提高公交基础设施管理和运营水平,增强公交基础设施的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公交基础设施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对周边地区的土地、房地产增值有巨大的贡献,同时对其附近或相关的其他行业的经济效益增长也有较明显的带动作用。在新模式下,公交基础设施更加综合化、现代化,功能更加完善,交通便利加上各种商业设施完备,将会大幅增加客流量,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会大幅上升。根据公交基础设施与商业设施的外部性可以有大致的预测:(1)在城市市中心,商业和交通设施密集的区域,公交基础设施用地新模式便于人们换乘购物,但由于周围商业设施的影响,使得新模式的聚集效应不会有显著差别。(2)对于城市副中心、新兴城区,由于缺乏商业和交通设施,新模式的聚集效应会不断放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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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3

关键词:收益模式物业销售物业租赁香港

不同收益模式的概念与特点

从世界范围内看,以物业开发和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三种典型的收益模式:其一是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其二是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其三是混合型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概念界定

所谓“物业销售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购买土地、设计建造、市场营销等环节,最终以销售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建设或者直接购买物业的所有权后,通过宣传推广、招商谈判、租约签订等环节,最终以租赁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混合型收益模式”是前两种收益模式的结合,是一种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并举的收益模式。

由上可见,本文所指的收益模式并不针对具体的开发项目或物业类型,而是指一个房地产企业在市场动态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取良好的经营绩效和长远的发展机会所选择的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比较分析

不同收益模式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绩效有不同的影响,表1从多方面对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和物业租赁收益模式进行比较。

所有权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在销售完成后,将物业的所有权转移到买方手中,因此房地产企业没有获得物业的所有权。反映在企业资产中的主要项目为在建工程。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则保留了房地产企业对物业的所有权,所有已租赁物业都属于企业的资产。

资金周转速度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一次性实现,因此可以立即将投资收益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过程,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在长期内实现,资金周转速度相对较慢。

收益稳定性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现金流入在物业销售时完成,并受工程建设、销售状况、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因此收益不稳定。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可以通过租赁合同获得中长期的稳定收益。

流动性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一旦房地产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等流动性风险,由于物业的物理形态还没有实现,因此变现能力差,企业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弱。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由于企业持有一定量的物业,因此可以通过出售已持有的物业来解决流动性问题。进一步而言,在具有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房地产市场中,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套现,物业租赁收益模式的流动性风险更小。

市场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一级市场中的价格风险;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三级市场中的租金风险。由于房地产投机、房地产市场周期循环等因素,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性要远远强于租金的波动性,因此前者将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品牌效应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通过持有高品质的商业物业、写字楼来提升企业形象,创造品牌价值。例如,香港置地集团在中环所持有的大量写字楼曾经一度为其赢得了“中环地王”的美誉,而太古地产的太古广场也是香港商业物业中的优质品牌。因此,就提升公司形象而言,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更具优势。

分析表明,两种收益模式各具特色,很难比较哪一种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纵观香港过去几十年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史,笔者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两种收益模式正在不断融合,混合型收益模式由于集成了两种模式的优点,而为更多的房地产企业所接受。本文将以香港房地产市场中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为主,分析投资收益模式变迁的深层次原因。

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分析

1963年,郭得胜、李兆基和冯景禧三人分别投资100万元建立了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1972年8月23日,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1973年改名为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地”)。“新地”看好香港和内地的长远发展潜力,最初崇尚开发中小型的住宅项目,随着市场需要逐步开始全力开发大型的住宅项目。从1992年以来,“新地”一直高居香港股票市场“市值十大地产公司”的榜首,堪称香港的“地产巨无霸”。“新地”早期奉行“货如轮转”的经营策略,以物业销售作为其核心的收益模式。本文通过对1988年到2004年公司年报数据的分析,定量的考察了近20年来其收益模式的变迁。

新鸿基地产公司收益模式变迁

分析一:物业销售与物业租赁收益模式的结构变化据相关数据表明,“新地”总资产(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中,已租赁物业比率呈快速上升的趋势,从1988年的22.3%增长至2004年的47.9%,基本与在建物业(包括“待销售物业”和“待租赁物业”两部分)持平。这表明香港房地产业进入成熟期以后,“新地”明显转变了其发展初期以物业销售为主的收益模式,选择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并举的收益模式。

另外,“待销售物业”从1990年开始快速上升,1995年至2000年期间稳定在55%左右,并从2001年开始快速下降到2004年的35%。“待投资物业”基本经历了相反的变动趋势,即从1990年大幅度下降后,在整个90年代稳定在10%左右,并从2000年开始上升到2004年的17%。1990年恰好是香港房地产市场周期循环的上升阶段,物业价格指数超过租金指数大幅度上涨,到1997年第三季度住宅、商业物业、写字楼、工业物业的价格指数都达到了历史最高点。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香港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周期循环的下降阶段,房地产价格指数快速下跌。“新地”在周期循环的上升阶段,积极的削减“待租赁物业”的比率,将更多的资金周转用于“待销售物业”,因而在房地产价格快速上升阶段,获取了巨额投资收益;相反,进入周期循环的下降阶段后,“新地”则在收益模式上进行了灵活的调整,通过将部分“待销售物业”转变为“待租赁物业”以及寻找更多的物业租赁投资机会,从而在价格大幅度下降时避免遭受巨额损失。

分析二:在建物业和已租赁物业的类型结构“新地”在建物业和已租赁物业中,各种物业类型所占的比率情况(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图略。在建物业以住宅为主,工商综合的结构变化最为明显,尤其是1994年以后,工商综合的比率明显下滑。其它在建的物业类型则相对保持稳定。商业物业在所有的物业类型中占据了最高比率,保持在40%至45%之间。写字楼所占比率次之,从1994年的24%增长至2004年的32%。另外,工商综合所占比率基本保持在15%至20%之间。住宅和酒店所占的比率最低,在10%以内。由此可见,虽然“已租赁物业”的总量在总资产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但是其物业类型的构成却保持了相对的均衡发展态势。

分析三:收益稳定性分析据相关数据表明,自1988年以来,“新地”的租赁收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并于1998年达到最大。虽然1998年后,租赁物业的面积仍在不断增长,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后租金大幅下调,所以总租金收入也略微下调。与租赁收入的大幅增长和缓慢下调相比,这一期间的销售收入则经历了大幅上升和大幅下降的剧烈波动过程。1998年,销售收入达到历史最高点后大幅下滑。2000年销售收入只有1998年最高销售收入的38%。另外,从租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率上可以看出,发生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租赁收入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如在2000年,租金收入占到销售收入的45%。进一步计算表明,考查期内“新地”销售收入变化率、租赁收入变化率和总收入变化率的标准方差分别为41.2%、31.35%和34.73%。由此可见,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所带来的租赁收入弥补了销售收入强烈波动给公司总收益带来的巨大不确定性,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有效的稳定了“新地”的总收益,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案例分析小结

案例分析表明,“新地”在过去近20年中,投资策略和经营绩效有四个显著特点:第一,物业租赁在总资产中比重不断提高,收益模式由70年代单纯的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向混合型收益模式转变;第二,租赁物业中,各种物业类型的结构保持稳定,商业物业、写字楼和工商综合比率最高;第三,在混合型收益模式下,通过动态调整销售和租赁物业比率,“新地”适应了房地产市场周期循环的变化;第四,在混合型收益模式下,稳定的物业租赁收入减小了公司总收益的波动性,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绩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新地”这个曾以“货如轮转”为经营理念的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收益模式经历了由单纯的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向混合型收益模式转变的过程。

笔者认为,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的演进是造成企业收益模式变迁的深层次原因。从案例分析来看,房地产市场进入成熟期后,商业地产的兴起、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的过渡、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成熟、房地产周期循环等特征的出现要求企业能够更为快捷的适应市场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混合型收益模式的优势表现为如下四点:

在房地产周期循环中,企业可以根据房地产价格和租金的变化,调整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比率,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公司总体的市场风险降低。

企业享有部分物业的所有权,因此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条件下,企业资产流动性增强,即保证了资金周转的速度,又可以控制流动性风险。

增强了企业收益的稳定性,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绩效。

为企业预留了创造品牌价值的机会。

香港经验对内地房地产企业的启示

香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只有在转轨期间选择正确的收益模式,企业才能更好的适应产业成熟发展期的要求。为此,笔者认为内地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即将面临的收益模式选择问题。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在成熟发展期到来之前,适当增加物业租赁的比率,并逐步过渡到混合型收益模式。其次,对于商业物业、写字楼等需要产权统一的物业类型,也要坚定的选择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再次,在成熟发展期的房地产周期循环中,企业应灵活的改变投资策略,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混合型收益模式的优势。总而言之,本文的结论表明,虽然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各具优势,然而混合型收益模式在提高企业经营灵活性和增强企业收益稳定性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使其成为寻求可持续发展企业的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4

基于基金发行主体性质的不同,货币基金的发展模式可以分成“基金公司主导”和“商业银行主导”的发展模式两大类。发行主体性质的差异折射出金融体制的不同,使得货币基金的管理、运营和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考察国外市场,因为货币基金本质上遵循的是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所以基金公司发行并管理货币基金比较常见,管理运作过程与一般的证券投资基金也基本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设立和运作货币基金更是市场主流。其具体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种:

方案一:商业银行成立全资附属的子公司作设立和管理货币基金。即由商业银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来发起和管理货币基金,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选择,国外商业银行运作货币基金,多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集团公司,通过子公司将基金托管和基金管理于一身,如美国的花旗银行、JP摩根大通和瑞士的UBS等。

方案二:由商业银行直接发起设立货币基金。是指以商业银行一级法人作为货币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货币基金的管理由商业银行原有的资金交易中心或下设的准法人机构――货币基金管理中心完成,基金的托管、销售和清算则分别由商业银行的资产托管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和资金清算部门负责,如汇丰银行。

方案三:是指商业银行开设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oney Market Deposit Ac?鄄count,MMDA)。商业银行设立最低存款额度,通过设立该账户吸收公众资金,可以使用支票和ATM的账户,其利率水平一般参照货币基金的收益率确定。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们都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成立并充当管理人角色,这是一种由基金管理公司主导的货币基金发展模式。但针对我国目前货币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投资收益率不高导致市场规模偏小的现状,在下一阶段货币基金将选择何种发展路径将直接影响到货币基金市场的发展和当局政策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商业银行主导的货币基金发展模式将更具有优势,商业银行开发的货币基金面向储户,可以作为银行产品的延伸,加之商业银行对货币市场较为熟悉,客户资源得天独厚,又有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基础,安全性更高。这一点在我国体现得更为充分,商业银行长期占据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并且国家政府在银行后面承担着无限责任,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二、商业银行主导模式是合理选择

(一) “商业银行主导”模式可以规避基金投资准入的限制

据已经发行的各货币基金公司的契约显示,其投资范围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目前的投资工具并不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虽然这些基金的投资范围都界定在货币市场,但因为我国的现行政策的限制,使得它们和发达国家的完全意义上的货币基金又有所不同。

从国外的经验看,票据是货币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组合对象,比如,2002年末,美国所有货币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商业票据占38.6%,公司本票占7.4%,银行承兑汇票占0.1%,银行本票占2.9%。如果商业银行发行货币基金,必然可以进入票据市场进行投资,因此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货币基金使得准货币基金成为完全意义的货币基金,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货币基金的功能。

(二) “商业银行主导”模式更利于平衡基金的风险收益

首先,长期以来,由于货币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基金管理公司并不可以进入货币市场进行投资,而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市场的主导力量和主要交易成员,是货币市场资金最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在管理货币基金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在货币市场交易中积累了丰富的资金交易经验,培养了丰富的管理及操作队伍,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货币市场的产品有着更为成熟的理解,投资组合也更专业、合理,为货币基金的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提高基金收益并降低运作风险。

其次,由于目前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在投资范围上有更严格的限制,使其投资组合只能在本来有限的货币市场工具选择中不能投资票据等对象,而票据的收益通常高于其它货币工具,这实际上降低了货币基金的收益,同时由于投资组合的单一也加重了基金的投资风险。我国商业票据市场年发行规模4000~5000亿元,收益率也明显高于央行票据等其他品种,恰恰是货币市场最具吸引力的品种。在基金投向方面,商业银行是惟一具有所有货币市场产品经营资格的机构,因此,商业银行的介入,将使得货币基金实现更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并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

(三)“商业银行主导”模式有利于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率

从货币基金的辅助功能分析,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销售能力、分布合理的网络和现代化的实时清算系统,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基金的运行成本,提高投资者收益。一方面,商业银行建立了完善的基金销售网络,降低了基金运行成本,能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拥有功能强大的清算系统。

(四)“商业银行主导”模式将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推动业务创新

在“基金公司主导”的发展模式中,因为货币基金本身对商业银行存款的替代性很强,加上它的资产又不是由商业银行管理,商业银行只是在该发展模式中负责托管业务,所以,不可避免地,这种货币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会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利益。

从国际化的趋势看,资金业务将是银行未来经营的重点。货币基金的成立,有助于商业银行摆脱对传统存贷款业务的依赖,并且可以从这项业务本身中主动预测货币市场的变化,反过来避免货币市场变化对传统业务造成的冲击。商业银行发起设立货币基金,因自身管理货币基金获取收益,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会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为货币基金的运作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发行货币基金能够更好地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从而使得货币基金能够形成一定的规模,为其长久的运作和发展提供较好的基础。

(五)“商业银行主导”模式将加快“储蓄分流”步伐,进一步分散金融体系风险

如前所述,我国的金融体系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体系风险,这是我国金融体系结构失衡的一种表现。截至2003年10月末,我国所有金融机构本外币并表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高达10.86万亿元,庞大的储蓄资金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现阶段高达4万亿的存贷差也造成了高度的风险积聚。因此分散银行体系风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和艰巨的任务。从目前我国货币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比例较高可以看出,货币基金正在显现其作为储蓄替代品的作用,但从分流储蓄的角度来看,这七只基金的总规模相对还太小,只有400亿元左右,有限的市场规模决定了基金公司还远远不具备大幅度分流储蓄的能力。

商业银行成立货币基金,有利于分流储蓄存款,减少银行的存贷差,有利于分散金融体系风险。通过发行货币基金,商业银行可以自身的信用基础作保证在居民储蓄账户和货币基金账户之间打开通道,进行大规模运作,一方面具有极高信誉度的我国商业银行更符合我国投资大众的“求稳”心态,另一方面与现有的基金公司相对较小规模运作相比,商业银行大规模运作货币基金也可以带来更大的规模收益,提高货币基金对广大居民的投资吸引力,从而实现储蓄向货币基金规模化的转移,取得分散银行体系金融风险的实质性效果。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发行货币基金具有相当程度的迫切性和可行性,也是发展壮大我国货币基金市场的有效途径。从长远来看,发展货币基金的主力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具有更好的商业信誉和强大的客户基础、丰富的客户资源,熟悉各行业现金流特点等,这些优势是基金管理公司所无法比拟的。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心,同时掌握着企业客户、金融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等各种类型的客户资源,通过结算、信贷、储蓄等其他多种形式,可以直接了解相关客户的投资需求、投资特点及其他相关信息,以此为背景设计和完成的货币基金更能够贴近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因此,走“基金公司主导”模式向“商业银行主导”模式渐进式过渡的发展道路,将货币基金市场推动起来,这将是壮大我国货币基金市场的现实要求和理性选择。但货币市场基金要发展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丰富货币市场工具

规范同业拆借品种;允许这些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集团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定期批量发行3个月、6个月的商业票据;针对那些有一定信誉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增加银行承兑票据的发行量;将证券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现货与回购交易连接起来,并对回购协议予以进一步规范,对该交易方式强化制度约束,控制风险;允许商业银行对大公司发行一部分大额可转让存单,其利率由市场决定,并切实使转让交易发展起来。

(二)要加强货币市场的组织机制建设

首先,在允许资产质量良好、具有一定资信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基础上,使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充分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性债券市场;其次,允许证券公司发行和买卖大公司的商业票据和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以促进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

(三)要组建中国的清算银行,加强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

凡是发达的货币市场,都有着组织合理、高度先进的资金与有价证券清算结算系统的,无论是伦敦还是纽约,都是如此。目前来看,中国缺乏的是跨银行集中统一专门办理资金清算的清算银行,资金在途时间较长,资金清算效率较低,这与货币市场的发展是极不相称的。所以,应当组建一家清算银行,专事资金清算业务,也便于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5

摘要:

在广义虚拟经济背景下,商业模式的重要性越来越引起各方关注,但商业模式是否真的可以带来财务绩效的提升,相关的研究却很少涉及。基于此,本文选取我国16家商业银行为样本,首先通过因子分析法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运用面板单位根检验、面板协整检验、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商业模式与银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基于我国上市银行2007-2014年的经验数据,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商业模式变化都是引起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在较长的短期和长期,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变化也会引起商业模式变化。

关键词:

商业银行;商业模式;财务绩效;格兰杰因果检验

一、引言

经济结构的转型、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利率市场化及金融监管日趋规范和严格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传统商业银行对自身业务架构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我国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不再是简单的发现新的消费群体,挖掘新的市场需求以及找到更好的盈利方式等简单的某一环节的改良,而是通过对业务结构进行重构从而重塑银行的竞争优势。不同于之前的战略或流程方面的创新,商业模式实质上是不同于以往的新的创新形式,是银行经营逻辑的系统性再造。彼得•德鲁克就曾经说:“当今企业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1]。唐纳德•米切尔和卡罗尔•科尔斯则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更能使公司产生差异化竞争,从而创造战略性竞争优势”[2]。商业银行的商业模式问题,已经引起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商业银行面对复杂经济形势下为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下要选择的必要途径。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商业模式进行研究无论是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还是提高银行的运营效率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是为了提升财务绩效,商业模式也不例外。学者们一般都认为商业模式对提升企业财务绩效有重要作用,对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对商业模式与企业绩效相关性的研究,主要采用回归的方法进行研究。Zott和Amit(2007)将商业模式构建引入创业企业绩效相关研究,通过对商业模式进行评价,进而将商业模式作为自变量,企业绩效作为因变量,建立两者影响机制模型[3];Patzelt,Knyphausen-Aufseb和Nikol(2008)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商业模式是探究企业管理结构和绩效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影响变量,管理者能力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影响的关键影响因素是企业的商业模式构建[4];胡保亮(2012)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对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营业收入以及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5]。二是将商业模式分类,分别研究不同类型商业模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Peter、Weill(2005)通过区别企业交易权利、转变程度和核心资产,总结出16种商业模式构型,对商业模式和财务绩效进行实证分析[6];Afuah(2004)将商业模式要素与企业盈利性要素一一对应,并提出一个战略框架,实际上是在商业模式与企业绩效之间建立对应关系[7];Casadesus-Masanell等(2010)通过企业自身资源禀赋的不同将商业模式分类,并对商业模式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进行研究[8];王翔、李东、张晓玲(2010)从盈利能力、成长性、运营效率和市场价值四方面,通过ANVOA方差分析法分析研究商业模式对企业绩效的作用[9]。也有学者使用结构方程对商业模式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展开研究。张晓玲、李东、赵毅(2012)运用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CFA)研究商业模式构成要素间的匹配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高度匹配性是提高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10];程愚、孙建国、宋文文、岑希(2012)将通过结构方程探究营运差异化与营运确定化在商业模式影响企业绩效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企业从经营方法入手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有效的[11]。总结之前已有研究,可以发现近些年来,学术界已对商业模式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也存在着不足。首先,已有的研究主要针对商业模式与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展开研究,对两者之间深层次的因果关系关注不多;二是少量采用结构方程对因果关系展开的研究,其因素的赋纪建悦王蒙蒙:商业模式与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值主要依赖专家打分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可能会因问卷设置不够合理以及打分的主观性造成数据处理的偏差,从而影响最终检验结果。本文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Wind数据库及年报获取数据,选取我国16家上市银行为样本,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与财务绩效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为了研究银行财务绩效与商业模式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首先基于交易视角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模型进行构建,在此基础上选取、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评价指标;其次通过因子分析法对商业模式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该综合评价指标值作为商业模式衡量标准;通过面板单位根检验判断商业模式与商业银行财务绩效截面序列的平稳性,并在两截面序列单整阶数相同的情况下,通过面板协整检验考察它们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最后,通过建立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模型,对商业银行财务绩效与商业模式之间长、短期格兰杰因果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三、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研究

(一)商业模式构成

之前已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商业模式构成进行探讨,本文采用纪建悦、李婉莹(2016)的观点,从交易视角,认为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的本质是商业银行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12],一个完整的交易应包括交易定位、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交易计价、交易支撑6个要素。这6个要素可以用定位、利益相关者、产品服务、业务系统、盈利模式以及核心能力表示。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的具体构成如图1所示。

(二)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指标选取根

据商业模式的构成分析,考虑到定位是对利益相关者满足的整体描述,具体是由其他5个要素来体现,本文选取10项指标来对商业模式中的产品服务、利益相关者、核心能力、业务系统、盈利模式构成要素进行反映,具体见表1。由于提取的各项指标存在正向指标、负向指标之分,在用因子分析做综合评价时,正向指标值越大,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越高,负向指标值越大,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越低。由于在实证分析中需通过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来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进行评价,所以需对各原始指标进行同向化处理使其具有正向化的性质。由于选取的评价指标数量级以及量纲不统一,为避免因为量纲差异化带来的综合评价不准确性,本文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了无量纲标准化处理。

四、实证研究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遵循数据可得性、全面性、可归类性原则,本文选取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16家上市银行作为样本,采用2007—2014年的年度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各家银行年报与Wind数据库。

(二)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

本文使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16家商业银行2007—2014年商业模式进行综合评价,以2014年为例演示商业模式综合评价过程。在因子分析中提取公因子的方法比较常用的有主成分分析法、未加权的最小平方法、综合最小平方法和最大似然法,本文使用SPSS17.0统计软件,选取主成分分析法进行降维处理,得到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各主成分的贡献率以及累计方差贡献率,结果见表2。根据表2结果,表明有4个满足条件的的特征值(特征值大于1),并且前4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已经达到82.241%,说明前4个因子已经可以解释10个原始指标的大部分信息。其中前4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43.549%、15.046%、13.596%、10.050%,这4个公因子可以集中反映出原始指标82.241%的信息。因此,通过前4个公因子可以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结果做出比较好的解释,其结果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为了使公因子有更为清晰的经济学含义,本文使用最大方差旋转法对因子载荷矩阵实施旋转,通过旋转前后的对比,各因子之间的方差贡献率发生一定的变化。前4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分别调整为41.758%、14.583%、13.409%、12.490%,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出现了趋同的趋势,但前4个公因子还是可以解释整体变量82.241%的指标特征,说明了10个原始指标可以转化为4个综合性指标。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及公因子见表3。在上表中,公因子1在核心资本充足率、固定资产比、每股收益EPS、员工平均薪酬、利息支出负债比等指标上的系数分别为-0.889、-0.857、0.718、0.684、0.919,具有较大的载荷。其中:员工平均薪酬是反映商业银行员工关系方面的指标,每股收益是反映与股东关系方面的指标,核心资本充足率是反映商业银行同监管层关系方面的指标,利息支出/负债是反映商业银行同债权人关系方面的指标,固定资产比是反映与客户关系的指标。由于这5个指标都是体现商业银行利益相关者方面的指标,因子本文命名公因子1为利益相关者因子。公因子2在非息收入占比、净利差两个指标系数上具有较大负荷。由于非息收入占比是反映产品服务创新方面的指标,净利差是反映产品服务竞争力方面的指标,因此本文命名公因子2产品服务因子;公因子3在成本收入比指标系数具有较大载荷,成本收入比是体现商业银行核心能力构建方面的指标,因此将公因子3命名为核心能力因子。公因子4在固定资产成新率指标系数上具有较大载荷,因此命名公因子4为业务系统因子。可见,本文所提取的前4个公因子可以反映商业模式评价指标的信息,可以用这4个新变量代替原来的10个评价指标。为了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进行综合评价,本文根据提取出来的4个公因子的因子得分系数矩阵建立综合评价模型,最后以各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进行加权求和,从而计算出2014年我国16家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因子得分系数矩阵见表4。

(三)商业银行财务绩效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学者们采用不同的指标来表示财务绩效。国外学者一般选取托宾Q值来反映财务绩效。托宾Q值是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的比率,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价值往往存在很大偏差,且中国上市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也难以估计,所以托宾Q值并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绩效。国内学者一般采用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指标来衡量财务绩效。本文借鉴国内学者(刘东辉、2004;刘坤、2006)[13][14]的观点,认为ROE这一指标综合性强,适合我国国情,因此本文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四)商业银行商业模式与财务绩效因果关系研究

1.面板单位根检验

面板单位根检验的作用是为了保证各截面数据序列的平稳性,同时确定各截面数据序列的单整阶数。如果数据序列存在单位根过程则说明不平稳,直接进行回归分析会存在伪回归问题。为了避免伪回归问题,确保估计结果的有效性,本文首先对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BM)和商业银行财务绩效(BFP)进行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同质单位根检验,其检验假设面板数据中各截面数据具有相同的单位根过程,即参数ρi=ρ(i=1,2,3…N),主要包括LLC检验,Breitung检验以及Hadri检验等;另一种为异质性单位根检验,异质性单位根检验允许面板数据中的各截面数据具有不同的单位根过程,即允许参数ρi跨截面变化,其主要包括IPS检验、Fisher-ADF检验以及Fisher-PP检验。本文采用包含同质单位根检验的LLC检验和包含异质单位根检验的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对商业模式综合得分(BM)和银行绩效(BFP)进行单位根检验。这三种面板数据单位根的检验的原假设均为截面数据序列存在单位根过程。借助Eviews8.0软件,本文对商业模式(BM)和商业银行财务绩效(BFP)进行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在单位根检验的最终结果中,商业银行商业模式综合评价(BM)数据序列均能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而商业银行绩效(BFP)数据序列均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由此商业银行商业模式(BM)与商业银行财务绩效(BFP)序列均不存在单位根过程,且单整阶数相同,均为I(0)过程的平稳序列。

2.面板协整检验

Engle-Granger协整检验认为:如果变量Yt与X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变量回归方程Yt=β0+β1Xt+μt中所得到的残差序列应该也是平稳的;当变量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则残差序列不是平稳序列。Pedroni和Kao将Engle-Granger的协整检验方法扩展到面板数据,并且在面板数据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中,Luciano(2003)运用MonteCarlo模拟对协整检验的几种方法进行比较,发现当T较小时Kao检验比Pedroni检验有更高的准确度,而这两种检验都比LM、LR检验效果更好[15]。因此本文主要采用Pedroni检验法和Kao检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2007—2014年商业模式综合评价得分(BM)和银行财务绩效(BFP)两者的面板数据进行协整检验,结果见表6。由表6可知,除Grouprho-Statistic和PanelV-Statistic检验,其余6种检验方法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商业模式与银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两者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说明他们之间至少存在单项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目前为止仍无法确定因果关系的方向,需进一步进行下面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3.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检验用于检验一个变量过去的变化趋势是否对解释另一个变量目前的变化趋势有帮助。本文对商业模式(BM)与商业银行财务绩效(BFP)之间的格兰杰因果检验运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EG两步法,通过面板回归及面板误差修正模型两步来解决这一问题[16]。具体过程如下:第一步:建立长期关系模型。鉴于本文研究对象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同属于一个行业,因此本文建立如下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此外,由于横截面个体数大于时序数量,借助Eviews8.0软件,采用截面加权估计法进行估计:在以上模型中,i=1,2,…,16,代表本文所选取的1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t=1,2,…,8,代表2007—2014年之间的有效年度,n为滞后阶数。模型(3)和(4)中的ECM是误差修正项,它们分别是第一步中模型(1)和(2)回归所估计出来的残差。对于模型(3),如果λ显著不为0,则说明商业模式是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长期Granger原因。同理,对于模型(4),如果θ显著不为0,则说明商业银行绩效是商业模式的长期Granger原因。对于模型(3),如果能拒绝原假设H0:γ1=γ2=…=γn=0,这说明商业模式是商业银行绩效的短期Granger原因。同理,对于模型(4),如果能拒绝原假设H0:δ1=δ2=…=δn=0,这说明商业银行绩效是商业模式的短期Granger原因。借助Eviews8.0,根据误差修正模型的经典假设,设定滞后阶数为2。检验结果见表7。根据上表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模型(3)的误差修正项ECM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不为零,说明商业模式在长期是银行财务绩效提升的格兰杰原因。同时∆BM的系数都在1%的显著性水业银行绩效是商业模式的短期Granger原因。借助Eviews8.0,根据误差修正模型的经典假设,设定滞后阶数为2。检验结果见表7。根据上表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模型(3)的误差修正项ECM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不为零,说明商业模式在长期是银行财务绩效提升的格兰杰原因。同时∆BM的系数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且显著不为零,说明商业模式在短期也是引起银行财务绩效提升的格兰杰原因;从模型(4)的实证结果来看,∆BM的系数δ1不显著,∆BM的系数δ2在5%的水平下显著,误差修正项ECM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呈现显著性逐渐增强的趋势。说明商业银行绩效在很短的时期内不会引起商业模式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在较长的短期及长期,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变化是引起商业模式重构的格兰杰原因。暗示,当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变化时,在较长的短期和长期也会引起商业模式变化。

五、结语

本文通过选取合理的商业模式评价指标从而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面板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商业模式与银行财务绩效的长期与短期Granger因果关系进行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商业模式都是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Granger因果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商业银行要重视商业模式的重构,因其可以带来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变化,而当商业银行财务绩效变化时,在较长的短期和长期内,也会引致商业银行进行商业模式重构。

参考文献:

[9]王翔,李东,张晓玲.商业模式是企业间缋效差异的驱动因素吗——基于中国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ANOVA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2010(5):20-26.

[10]张晓玲,李东,赵毅.商业模式构成要素间的匹配性对企业绩效影响研究[J].中大管理研究,2012(7):140-161.

[11]程愚,孙建国,宋文文,等.商业模式、营运效应与企业绩效[J].中国工业经济,2012(7):83-95.

[12]纪建悦,李婉莹.广义虚拟经济时代企业商业模式框架研究[J].广义虚拟经济研究,2016(2):15-25.

[13]刘东辉,黄晨.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南方经济,2004(2):35-36.

[14]刘坤.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基于沪市上市公司研究[J].经济理论研究,2006.

公益性商业模式范文6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激励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概述

    公司治理也叫做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两方面的内容,两者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机制。公司治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完善公司治理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中心环节。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商业银行,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中心环节。

    加人WTO后,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在逐步加快。按照人世承诺,我国已于2006年底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我国商业银行在同一个法律框架下,面对同样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同样的客户群体与国际银行展开竞争,原有的市场格局己逐步被打破。因此,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在国际化的激烈竞争中,制度的优劣是根本性的问题,在外资金融机构的实力背后,有着先进的管理制度优势。所以,为应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加强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应对人世挑战的重要举措。

    在市场化改革日益深人、金融全球化步伐加快的今天,在商业银行还面临着比较大的信贷风险的同时,对利率风险的管理也在考验着我们的水平。稳健的银行体系与公司治理的状况密切相关,只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才能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防范银行危机。这一点在本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获得了广泛共识。一般意义上讲,建立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可以树立存款人的信心,鼓励更加稳定的、长期的资金流入,激励经理和董事会去实现那些符合银行和国家利益的经营目标,也可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上市的情况下,公司治理的改善显得尤其重要。树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不仅仅降低了金融风险,同时将大大提高证券市场潜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心。

    二、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及借鉴意义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特殊商品的公司,作为一国经济金融的命脉,其治理结构颇受各方关注。世界各国为了维护自己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也都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制定了许多有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则和文件,但是,目前尚未有一个最佳的、单一的、为所有银行效仿的公司治理模式。就全球范围来看,发达国  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下两种不同的模式:

      (一)“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监控型的公司治  理结构

    此模式又称为英美模式,美、英、加拿大等国家主要实行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股权比较分散,股东大会有很强的约束力,董事会对股东的利益负责;采取单一委员会制,即公司不设监事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数量较多,董事会下设各个专门委员会,由公共会计师、审计师等负责日常的监督执行工作;公司需满足严格的上市要求,披露公司业绩和未来预测的实质信息,如果管理不善,股东们主要利用市场约束机制更换经理人。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依赖于企业运作的高度透明和相应完善的立法及执法机制。一般认为,美国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是最发达的,美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是最严格的。英美模式中的持股人通常不直接干预公司运营,而更关心股票市场的涨落,通过股票买卖的形式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持股的短期性质使股票交易活跃,公司接管或兼并事件频繁发生,市场上股票价格对公司管理者形成间接约束。在运行机制上,主要是以CEO为首的行政决策系统指挥管理公司,很多公司的董事长兼任公司CEO。英美模式的公司治理更为关心短期收益,把股东财富最大化视为公司经营的最高目标,注重分工和制衡,收人中红利的比例较大,使资金重新回到市场,而不是留在企业组织内部。管理人员的选择本身也是市场行为,流动性较大。

    (二)“以银行为基础”的内部监控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此模式又称为德日模式,德、日和许多欧洲国家实行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股权较为集中,银行在融资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采取双重委员会制,即有监事会和董事会,其中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监督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能充当董事会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董事会组成公司执行管理层,进行经营决策与日常管理。与此同时,公司还需协调员工、银行、供应商、关联企  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德国多为大银行直接持股。银行与企业的存贷关系使银行成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银行控制的方式是向监事会派出代表。德国的公司实行双重委员会制度,设监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雇员代表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称为执行董事,负责公司具体运营。就日本而言,其治理机制中与英美模式相比最重要的差异便是法人的交叉持股和监督的主银行体制,这便是日本公司治理中对标准机制的替代机制。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了银行扮演监管人的角色,从而有助于克服管理者和企业之间的问题。在这种架构下,日本的公司治理机制曾经在历史上取得了长期的成功。德日模式的公司治理更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相关者,强调协调和合作,经理人员多为大股东选派,其变动更多地受该大股东的影响而不是市场,因而相对稳定。